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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者之特性與需求

第叁章 無障礙設施設計之基本理念探討

第二節 視覺障礙者之特性與需求

一、視覺障礙者定義

視障者依衛生署之定義,為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 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 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依其視力受損之程度,分為重、中及輕度三級,

如表 3-2.1。

表 3-2.1 視覺障礙者分級標準

標 準

重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 0.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 30 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 20DB(不含)者。

中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 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 30∘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 15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 0.2 以下(不含)者。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 0.2 者(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 20∘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 30∘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 10DB(不含)者。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 0.2(含)至 0.4(不含)者。

表來源:衛生署 二、對應之設施需求

視障者由於障礙之程度不同,對應之設施需求亦不盡一致,輕度 者以加強照明、文字加大及顏色對比為主,至於中重度者,則必須輔以 聲音及觸覺等裝置,以協助其經由他種知覺器官協助取得資訊,本研究 參考「老年人、身障者無障礙空間設計」,整理障礙程度及對應之設施 需求如表 3-2.2。

表 3-2.2 視覺障礙者對應之設施需求 障礙程度 對應之設施需求

輕度 1.加強照明,一般照明宜達到 120lux。

2.採用對比顏色,以利辨識,如梯階止滑條與梯階地面材料採用對比顏色。

3.加大標示文字。

0

1.定義:定向行動(Orientation and Mobility,

簡稱 O&M)是教導視障者以其他感知來替代視

(一)規劃設計重點

2.音響訊息:相較於導盲磚,音響信息較 易被視障者接受,且導盲效果較佳,音 響信息之方法包括導向裝置、通過扶手 的感應器、交叉路口的音響及來自於服 務人員的說明等。

3.觸覺信息:觸覺信息是一種透過凸出之 圖形符號,以獲的信息的一種方法,如 觸摸式地圖,但因一次可以判斷的空間 有限,在說明多個建築物時有其侷限 性,日本有採用觸摸與語音系統並用 者,效果較佳。

4.點字:對全盲者而言,點字是傳遞信息重 要的方式之一,點字是法國人布萊爾在 1837 年設計完成,係藉由六個禿點的排 列組合而成,通常稱這六點為一方。

台灣的中文點字以注音符號為主,每一個點字都含聲調,所以最 少由兩方,最多由三方組成,目前台灣的點字系統與中國的點字不 同,但全球的英文點字是通用的。點字雖可傳達完整精確的信息,但 對未掌握點字的後天失明者,則無法使用。

0% 20% 40% 60% 80% 100%

總計 重度 中度 輕度

每次都使用 經常使用 基本上不使用 完全不用

圖 3-2.4 點字使用比例

圖來源:高橋修平「大宮市視覺障礙者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