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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解放軍編制體制、人事制度變遷

第一節 解放軍組織架構與編制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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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解放軍編制體制、人事制度變遷

中共建政後,解放軍在蘇聯的幫助下,開始走向現代化、正規化。然而受到 中蘇交惡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讓解放軍發展過程遭受打擊與停頓。文革以後,

解放軍從 80 年代起在軍事各方面現代化有長足發展,包括軍事戰略的調整、裝 備武器更新等。為求能深入瞭解影響解放軍高階軍官團的特徵,須先了解解放軍 的體制編制與銜級制度,才能對本研究高階軍官團的範圍有所了解,亦有助於判 斷高階將領的職務調動是否為晉升或僅為平調。故本章第一節探討解放軍的體制 編制的變遷,包含中央軍委、四大總部、軍區體制與各軍兵種武裝力量,第二節 則探討解放軍軍官的銜級制度發展,兩者之間有密切的對應關係。最後,本章第 三節探討解放軍與人事安排相關的軍官幹部法規,以求了解影響軍官團特徵的制 度性框架。

第一節 解放軍組織架構與編制的變遷

解放軍最高指揮中心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下指揮四大總部、七大軍區和海、

空軍等軍兵種。1由中央軍委為最高軍事領導指揮機關的原則自中共建政後並無 太大變動,但總部、軍區、軍兵種層級組織則多有調整。由於瞭解解放軍組織架 構有助於瞭解高層軍官晉升路徑,本研究將探討中共中央軍委、總部、軍區與其 他軍兵種的指揮體制與人員編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要職權包括:(一)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二)決定軍事 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三)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制定規劃、計劃並組織 實施;(四)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五)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

發布決定和命令;(六)決定解放軍的體制和編制,規定總部以及軍區、軍兵種和其他軍區級單 位的任務和職責;(七)依照法律、軍事法規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八)

批准武裝力量的武器裝備體制和武器裝備發展規劃、計劃,協同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九)會同國務院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十)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張萬年主編,當代 世界軍事與中國國防,頁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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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解放軍最高領導機關:中共中央軍委、國家軍委與國務院國防部 中共建政之前,隨中共武裝鬥爭進展,中共最高軍事指揮機關先後稱為中央 軍事部、中央軍事科、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中華蘇維埃共和 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革軍委)等名稱。其中中革軍委同時為黨中央與 政府機關。21949 年中共成立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帥解放軍與公安部隊,

並任命毛澤東為主席、周恩來、朱德、劉少奇、彭德懷、程潛為副主席,賀龍、

陳毅、徐向前、林彪等 22 人為委員。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為當時全國唯一 最高軍事機關,中共內部並無與其對應的組織。直到 1954 年中國大陸憲法以國 防委員會取代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中共亦同時成立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

形成黨與政府最高軍事機關兩者並存的狀態。儘管黨的中央軍委與 1982 年重新 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國家軍委)並存,但基於「黨指揮 槍」的原則,中央軍委與國家軍委實際上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解放軍將 領成為中共中央軍委會成員後,隔年就會經全國人大正式任命為國家軍委委員,

以此方式避免國家軍委脫離中共掌控,故中共中央軍委才是中國大陸實質上最高 的軍事機關。3

而 1954 年至今的中共中央軍委,其編制歷經多次變化,如表 2-1 所示。1954 年中共中央軍委成立時,由主席與軍委委員組成,並設置軍委秘書長與副祕書長,

負責協調各總部與處理中央軍委的日常工作。1959 年廬山會議後,隨彭德懷等 人失勢,中央軍委亦受到改組,增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下再設軍委辦 公會議,負責軍委的日常工作。文革開始後,中央軍委的編制屢受衝擊,直到 1979 年後才恢復軍委常委與軍委辦公會議的設置。4

2 陳高華、錢海皓主編,劉昭祥編,中國軍事制度史:軍事組織體制編制卷(河南鄭州:大象出 版社,1997 年 8 月),頁 527~543。

進入 80 年代後,中央軍委的 編制仍有調整。如 1982 年再度取消軍委常委與其下的軍委辦公會議,1992 年則

3 自 1954 年後,中共中央軍委存續至今,而國防委員會在 1975 年文革時期被取消,直到 1982 年後才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一般亦簡稱為中央軍委,但為與中共中央軍委區分,

本文採國家軍委為簡稱)。王永生、李玉平,「歷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及歷史背景」,軍 事歷史(北京),2007 年第 6 期(2007 年 6 月),頁 11~14。

4 徐平,「中央軍委三設辦公會議」,文史精華(河北),總 177 期(2005 年 2 月),頁 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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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總部首長,除十四屆軍委王瑞林(總政治部副主任)、十五屆軍委增補徐才厚

(總政治部常務副主任)與郭伯雄(常務副總參謀長)外,總部層級的副首長或 政委皆未能進入中央軍委。7而 2004 年後,軍兵種司令員亦進入中央軍委,進一 步擴大中央軍委的組成規模。而總後勤部長、總裝備部長與軍兵種司令員固定進 入中央軍委,使該職務實質上成為軍委委員級而非正大軍區級。故正大軍區級將 領擔任上述職務,可視為職務晉升而非平調。一般而言,中央軍委設有軍委主席 一人,軍職軍委副主席兩人(加上預定接班人的文職副主席則共三人,但文職副 主席並非常態)。8

除了中央軍委、國家軍委以外,中共在國務院亦設有國防部,受國務院與中 央軍委的領導,是國家政府機構中的軍事部門,於名義上掌管國防建設事務,其 工作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與國防部辦公廳分別辦理。

納入軍兵種司令員後,中央軍委成員規模應在九至十人左右。

9然而大陸國 防部並非實權單位,軍事決策權仍在中央軍委手上。1958 年 7 月,中央軍委通 過了《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規定國防部為中央軍委對外的名稱,凡需經 國務院批准或需用行政名義下達的中央軍委決定事項,均由國防部長簽署。然而 1982 年設置國家軍委後,國防部不再對外代表中央軍委,主要職能為國防動員、

軍事外交、兵役徵集、對外軍事宣示與國防教育等任務的命令發佈。10

局長、陳錫聯為北京軍區司令員、韋國清為總政治部主任、蘇振華為海軍第一政委、張廷發為空 軍司令員、粟裕為軍事科學院第一政委、羅瑞卿則專任中央軍委常委、秘書長,可見當時軍委常 委與現今軍委委員的組成結構相當不同。歷屆中央軍委成員名單與人數來自 徐平,「中央軍委三 設辦公會議」,文史精華,頁 61~64。

其中軍事 外交是目前國防部的主要工作,如接見來訪的外國國防部長與軍事代表團、安排

7 王瑞林長期擔任鄧小平辦公室主任,安排進入中央軍委有酬庸意涵。徐才厚、郭伯雄以總部常 務副首長進入軍委,是為下屆軍委領導班子預作安排。見 寇健文,「1987 年以後解放軍領導人 的政治流動:專業化與制度化的影響」,中國大陸研究,頁 9~10。

8 江澤民時期,軍職軍委副主席通常分別由軍事與政工領域各一位將領出任,如張萬年(軍事)、 遲浩田(政工),胡錦濤時期則是郭伯雄(軍事)、徐才厚(政工)。見 Li Cheng, “China’s Midterm Jockeying: Gearing Up for 2012 (Party 3: Military Leaders),” China Leadership Monitor, No. 33 (June 2010), p.14. 不過軍職副主席的軍事、政工分工亦有例外,如十六屆軍委副主席原為郭伯雄與曹 剛川,兩者皆為軍事領域出身。而十八屆軍委亦有可能打破軍職副主席軍事、政工分工的格局。

見由冀,「最高統帥部人事升遷政治的定式和規則:探討 18 屆中央軍委的構成」,頁 6。

9 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研究所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史要(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4), 頁 86~87。

10 李大光,「“國防部長”的歷史軌跡」,環球人物(北京),2010 年 1 月 26 日,頁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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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訪問、駐外武官(亦受總參謀部情報部管轄)、參與維和行動等。11 80 年代 以後,國防部長皆由中央軍委成員擔任,早期國防部副部長多為兼職,後已不再 設置副部長一職。

貳、 解放軍四大總部分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與總裝備部 中共建政之後,在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下設置三總部,分別為總參謀部、總 政治部與總後方勤務部,50 年代曾一度擴為八大總部,但隨後在軍隊整編方案 中被撤銷。12此後三大總部體制延續至 1998 年,加上新成立的總裝備部,形成 今日的四大總部。13

一、 總參謀部組織編制的發展沿革

總參謀部中央軍委的軍事工作機關,是解放軍的總司令部,主要職責包括作 戰指揮、戰備建設規劃以及軍事訓練、組織編制、兵役動員和行政管理,兼負解 放軍陸軍領導機關職責。14

11 David Shambaugh, Modernizing China’s Military: Progress, Problems, and Prospects, pp.124~126.

總參謀部歷經多次擴編與縮編,如為因應諸軍兵種合 同作戰的需要,80 年代後將炮兵、裝甲兵、防化兵與工程兵等兵種縮編為總參 謀部炮兵部、裝甲兵部、防化兵部與工程兵部。1992 年上述各部又加入陸航局 合併為兵種部,2003 年則將兵種部與軍訓部合併為軍訓和兵種部。2011 年底解 放軍再度調整總參謀部組織,把軍訓和兵種部進一步改組成新的軍訓部,使改編 後的軍訓部更能對陸海空二炮訓練進行統一規劃。此外,總參謀部成立新的戰略 規劃部,負責研究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制軍隊建設發展規劃計畫和改革方案、

總參謀部歷經多次擴編與縮編,如為因應諸軍兵種合 同作戰的需要,80 年代後將炮兵、裝甲兵、防化兵與工程兵等兵種縮編為總參 謀部炮兵部、裝甲兵部、防化兵部與工程兵部。1992 年上述各部又加入陸航局 合併為兵種部,2003 年則將兵種部與軍訓部合併為軍訓和兵種部。2011 年底解 放軍再度調整總參謀部組織,把軍訓和兵種部進一步改組成新的軍訓部,使改編 後的軍訓部更能對陸海空二炮訓練進行統一規劃。此外,總參謀部成立新的戰略 規劃部,負責研究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制軍隊建設發展規劃計畫和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