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晉書》與《世說新語》敘事差異現象及其成因
第二節 其他敘事差異現象及其成因
1.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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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一定程度上選擇他的偽裝,但是他永遠不能選擇消失不見」240。以下的討論 集中於公開型的「非敘事話語」,觀察史家針對《世說新語》所作的解釋和議論,
探究敘事差異現象及其成因,配合文本進行討論。
1. 解釋
「非敘事話語」中的「解釋」為敘述者告訴讀者一些難以得知和不易理解的事 實,以幫助讀者清楚了解事件的整體意涵,其方式包括敘述者介紹故事的基本情 況,時代背景、人物身分、故事梗概和結局等,或是由敘述者出面分析事件的緣 由,人物的行動、心理及人物之間的關係等241。史家之所以添加「解釋」應該與《晉 書》為正史有關,史家基於流傳後世的考量,其讀者為唐代以降的後人,對於兩 晉當時名號和掌故不一定知曉,因此史家需要添加「解釋」以幫助讀者理解史傳 內容。
檢視進入《晉書》的 465 條目,發現史家的「解釋」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 插敘說明,提供較多的訊息以幫助讀者理解文意,另一類是對於事件的解說,讓 讀者理解史家何以如此排列事件,在此先援引文本說明第一類的插敘狀況。
整理《晉書》中包括插敘說明的事例,可發現解釋人物姓名為其中的大宗,史 家以插入原先的句子中,或是增加新句的方式,說明人物的字號,有助於理解事 件參與者的身分。在《晉書‧高崧傳》和《晉書‧桓伊傳》中可見到史家將解釋 插入原句的說明。
謝萬作豫州都督,新拜,當西之都邑,相送累日,謝疲頓。於是高侍中往,
逕尌謝坐,因問:「卿今仗節方州,當疆理西蕃,何以為政?」謝粗道其意。
240(美)W.C.布斯(Wayne C. Booth)著,華明、胡曉蘇、周憲譯:《小說修辭學》(北京市:北京大學 出版社,1987 年),頁 23。
241胡亞敏著:《敘事學》,頁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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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便為謝道形勢,作數百語。謝遂貣坐。高去後,謝追曰:「阿酃故粗有才 具。」謝因此得終坐。(《世說新語‧言語》) 242
崧累遷侍中。是時謝萬為豫州都督,疲于親賓相送,方臥在室。崧徑造之,
謂曰:「卿仙疆理西籓,何以為政?」萬粗陳其意。崧便為敘刑政之要數百 言。萬遂貣坐,呼崧小字曰:「阿酃!故有才具邪!」(《晉書‧高崧傳》)
243
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舊聞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識。遇桓於岸上過,
王在船中,客有識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仙人與相聞,云:「聞君善 吹笛,試為我一奏。」桓時已貴顯,素聞王名,即便回下車,踞胡床,為 作三調。弄畢,便上車去。客主不交一言。(《世說新語‧任誕》) 244
王徽之赴召京師,泊舟青溪側。素不與徽之相識。伊於岸上過,船中客稱 伊小字曰:「此桓野王也。」徽之便仙人謂伊曰:「聞君善吹笛,試為我一 奏。」伊是時已貴顯,素聞徽之名,便下車,踞胡床,為作三調,弄畢,
便上車去,客主不交一言。(《晉書‧桓伊傳》) 245
史家以增加新句的方式,說明人物的字號,在《晉書‧王坦之傳》、《晉書‧王 蘊傳》和《晉書‧列女傳》中可見此種「解釋」,因為《晉書‧王坦之傳》的該部 分在前一章已經討論過了,在此僅以《晉書‧王蘊傳》呈現史家解釋某人小字的 句法。
242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139。
243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488。
244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761。
245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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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恭隨父在會稽,王大自都來拜墓,恭暫往墓下看之。為人素善,遂十餘 日方還。父問恭:「何故多日?」對曰:「與阿大語,蟬連不得歸。」因語 之曰:「恐阿大非爾之友,終乖愛好。」果如其言。(《世說新語‧品藻》)
246
時王悅來拜墓,蘊子恭往省之,素相善,遂留十余日方還。蘊問其故,恭 曰:「與阿太語,蟬連不得歸。」蘊曰:「恐阿太非爾之友。」阿太,悅小 字也。後竟乖初好,時以為知人。(《晉書‧王蘊傳》) 247
《晉書》中的插敘說明,除了上述解釋人物的字號外,另一種是對於典故的解 釋,此類插敘在《晉書‧謝混傳》中可見,藉由劉孝標為《世說新語》作的注,
可知史家引用《建康實錄》248對「禁臠」的解說,作為《晉書‧謝混傳》中具有 解釋功能的引用,有益於後人的理解。
孝武屬王珣求女婿,曰:「王敦、桓溫,磊砢之流,既不可復得;且小如意,
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頇。正如真長、子敬比,最佳。」珣舉謝混。後袁 山松欲擬謝婚,王曰:「卿莫近禁臠!」(《世說新語‧排調》) 249
初,孝武帝為晉陵公主求婿,謂王珣曰:「主婿但如劉真長、王子敬便足。
如王處仲、桓元子誠可,才小富貴,便豫人家事。」珣對曰:「謝混雖不及 真長,不減子敬。」帝曰:「如此便足。」未幾,帝崩,袁山松欲以女妻之,
珣曰:「卿莫近禁臠。」初,元帝始鎮建業,公私窘罄,每得一豚,以為珍
246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407。
247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621。
248余嘉錫在箋疏中引用《建康實錄》作為補充:「『案《中興書》:初元帝出鎮建鄴,屬永嘉喪亂,
天下分離,公私窘罄。每得一豚,為珍膳。頂上一臠尤美,輒將薦帝,群下未嘗敢食。於時呼為禁 臠。或曰鶉炙也。故珣以為戲。』」見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820。
249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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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項上一臠尤美,輒以薦帝,群下未嘗敢食,于時呼為「禁臠」,或曰鶉 炙也,故珣因以為戲。(《晉書‧謝混傳》) 250
「解釋」的第二類型是史家對於引用材料性質的解說,幫助讀者理解史家援引 文本之用意,觀察文本可看出史家常在引用事例後,添加一句評論以說明此事件 的性質,此類解釋出現於《晉書‧王祥傳》、《晉書‧石崇傳》、《晉書‧裴遐傳》、
《晉書‧郗超傳》、《晉書‧桓溫傳》中,在此僅引用部分傳記呈現史家提綱式的 說明。
王君夫以米台䊇澳釜,石季倫用蠟燭作炊。君夫作紫絲巴步障碧綾裹四十 里,石崇作錦步障五十里以敵之。石以椒為泥,王以赤石脂泥壁。」(《世 說新語‧汰侈》) 251
愷以米台澳釜,崇以蠟付薪。愷作紫絲布步障四十裏,崇作錦步障五十裏 以敵之。崇塗屋以椒,愷用赤石脂。崇、愷爭豪如此。(《晉書‧石崇傳》)
252
謝太傅與王文度共詣郗超,日旰未得前。王便欲去,謝曰:「不能為性命忍 俄頃?」(《世說新語‧雅量》) 253
遷中書侍郎。謝孜嘗與王文度共詣超,日旰未得前,文度便欲去,孜曰:「不 能為性命忍俄頃邪!」其權重當時如此。(《晉書‧郗超傳》) 254
250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535。
251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878~879。
252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265。
253南朝梁‧劉義慶著:《世說新語箋疏》,頁 371。
254唐‧房玄齡等撰:《晉書》,頁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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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史家的「解釋」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插敘說明,解釋事件中 出現的人物字號和掌故,《世說新語》之所以不必添加此類解釋,原因在於其問世 時的讀者對於當時人物之名號皆嫻熟於心,對於掌故亦有所聽聞,所以《世說新 語》不必多此一舉,而史家則須提供較多的訊息以幫助讀者理解文意。另一類「解 釋」是讓讀者明白事件的意涵,使之理解史家何以引用事件,《世說新語》因為將 事件分門別類於三十六門類,從事件所歸屬的門類就可反映出敘述者對於此事件 的定位,《晉書》因為其為傳記的體例,增加「解釋」以說明所引用事件的性質,
可讓事件與史傳構成更緊密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