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高雄捷運沿線舉辦觀光遊憩活動評估模式之研 究設計
5.8 評估準則建立
經由相關文獻資料之彙整、歸納、以及專家問卷分析後,本研究嘗試建 構出高雄捷運通車沿線舉辦觀光遊憩活動之評估模式,為求此評估模式未來 能實際運用於高雄捷運通車沿線各地區企圖舉辦觀光遊憩類型活動時之自我 評估用,本研究依據前述章節分析與專家學者意見,初步訂定高雄捷運通車 沿線地區可通用之評估準則。以下就評估準則作概要說明:
5.8.1 評估準則概要說明 一、基地現況條件
(一) 基地的區位限制
舉辦觀光遊憩活動應其主題訴求與規模強度的不同,往往受限 於基地現況條件中的區位限制,然區位限制的因子種類甚廣,爲避 免再進行評估作業時所造成的不確定性,本研究擬以「基地可使用 面積」的大小作為該次準則的評估基準。
(二) 基地延伸與串聯
活動舉辦的預定地周邊地區是否有其適宜的用地,作為活動舉 辦的延伸性與擴充性支援,均是相當重要的。這邊所指並不是其活 動的主要會場用地,而是諸如開放空間中的綠地系統或是停車設施 用地,且用地範圍應在合理的步行距離內,即活動舉辦用地週邊 500 公尺內,可作為臨時用地之數量。
(三) 土地取得難易
土地舉得難易與否在專家學者的問卷可知,均是相當認同其重 要性(詳見表 5-7-3)。活動舉辦場地的取得與否,直接影響活動 舉辦的可行與否,因此,土地權屬要是隸屬公部門相關單位,則應 屬取得容易度相對較高。
(四) 土地應用可塑性
土地的應用可塑性,意指目前的用地為閒置或是極待開發的土 地,目前的使用機能並不是本研究最關切的問題,而是活動舉辦期 間可能替該活動企劃提供怎樣的改造或是利用可能。因此可依此一 概念,考量各地區之現況特性,進而思考其應用可塑性的高低,作
為評估準則等級劃分之根據,所佔可能性越高,表基地提供之可塑 性越高。
(五) 交通可及性
舉辦觀光遊憩活動是以希望民眾搭乘捷運作為主要運具,並且 步行至場站之適當距離約在 400 公尺到 600 公尺左右,相當於 5 分鐘的時間。因此,可將活動舉辦場地到場站間的距離列為評估基 準,以步行距離 400 公尺到 600 公尺為一評估範圍,依此評估參 與民眾由場站步行活動會場至之距離遠近。
二、周邊資源條件
(一) 自然人文資源現況與潛力
該場站周邊及鄰近區域內,各種自然、人文環境資源的種類與 多元性越高越能增加活動舉辦的吸引力,意即資源點的可開發性及 可運用性之潛力相對能協助活動舉辦。
(二) 資源豐富度與多元性
該場站周邊及鄰近區域內,各種自然、人文環境資源的種類與 多元性越高越能增加活動舉辦的吸引力,因此,周邊資源的豐富度 與多元性越高,其活動規劃的豐富度越高,意即其可開發性及可運 用性規劃的遊程越能滿足更多數民眾。
(三) 資源同質性程度
場站及鄰近區域內,各類資源的同質性的程度越高,相對有不 同的思考重點,其資源的屬性是否與活動契合,是項不可忽視的重 點。再者,若屬性不相關,且資源同質性程度越高,也意謂對於民 眾的吸引力越低。
(四) 周邊用地的轉型可能
周邊用地的轉型可能,意指目前的用地為閒置或是極待開發的 土地,目前的使用機能並不是本研究最關切的問題,而是活動舉辦 期間與舉辦後可能替該土地進行怎樣的改造或是活動會場用地後 續利用。因此可依此一概念,考量各地區之現況特性,進而思考其 轉型利用的可能,作為評估準則等級劃分之根據,所佔可能性越 高,表基地提供之轉型可能越高。
(五) 場站與周邊資源整合
設置公共設施之目的為服務地區居民,其位置應位於地區中心
位置或住宅區與商業區可及之處,增加社區認同感與參與感。因 此,可依基地範圍內之重要公共設施,距離場站之遠近作為評估等 級劃分之根據,距場站越近且數量多者表示較為便利,公共設施使 用率也越高。
三、既有建設基礎
(一) 轉乘優惠配套
轉乘優惠,即是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時,若有轉乘行為,則可在 轉乘的運具上享有票價優惠,依據台北捷運的執行經驗,現已開發 雙向轉乘優惠,不管捷運轉乘公車或是公車轉乘捷運都可享有轉乘 優惠。因此,可依據地區之各類型大眾運輸系統,與捷運系統間轉 乘優惠程度,作為評估準則等級劃分之根據。
(二) 多元運輸的介面整合
大眾捷運系統之轉乘設施,一般來說以公車、輕軌系統以及計 程車為主,捷運場站透過與轉乘系統的相互連結,提供使用者多樣 化的運輸工具,以便能順利到達目的地,然而轉乘設施與捷運場站 之距離遠近即成為民眾使用大眾捷運系統之重點。因此,可依據地 區之各類型大眾運輸系統,與捷運場站之距離遠近,作為評估準則 等級劃分之根據,距離越遠表示轉乘便利性越不佳。
(三) 環境整備的可能
環境整備的可能,是指目前的活動企劃預定用地,不論是既成 空間或是閒置空間,現況主要是呈現窳陋不堪,民眾居住品質不佳 或是有其他重大的環境困境及待解決。因此可依此一概念,考量各 地區之環境特性,進而思考其改造的可能,作為評估準則等級劃分 之根據。
(四) 既有軟硬體建設基礎
歷年既有公、私部門投資的軟、硬體建設現況,而設置軟硬體 建設之目的為服務地區居民,其軟硬體建設越周全完善,相對於場 站周邊也能有其更適切的活動企劃可能。因此,可依基地範圍內之 重要軟硬體建設,距離場站之遠近作為評估等級劃分之根據,距場 站越近者表示其可及性較為便利,軟硬體建設使用率也越高。
(五) 公私部門計畫影響性
不論都市或是鄉村環境,公私部門每年均會按照實際的發展需 求,針對所屬用地或是單位編定相關預算與待執行計畫,以及高雄
捷運公司是否有既地的執行計畫,且該計畫會直接或是間接影響其 活動舉辦的場地,並造成場站及鄰近區域地區發展之影響程度。
四、創意活動經理
(一) 主題創意與吸引力
鮮明與創意的主題能吸引目光,將人潮帶進活動場域,進ㄧ步 達到運量刺激的可能,然而活動的創意與否,較難去加以定義與解 釋,因為活動的主題設定並不全然與場地有密切的關聯性,當然不 乏有密切相關者。因此評估基準的選擇,本研究擬以活動場地的自 明性與空間代表性為初步評估標準。
(二) 活動規模與強度
活動的適當規模與強度能影響活動的品質優劣與評價,而每ㄧ 次活動能舉辦的規模與強度也受限與不同場站暨週邊區域的最大 提供人次數,初步設定活動期間內參與規模人數為 10 萬人次到 50 萬人次。
(三) 活動與現有計畫時程吻合度
舉辦時程能影響參予的意願與出遊動機,直接衝擊預計的活動 效益與可能運量。假若高雄舉辦城市博覽會時,最恰當的執行時程 是決策上最重要的課題,應配合高雄重大建設完工時間或是現有計 畫中的重要時節,如此對於舉辦城市而言,才能比較保證達成預期 目標的保障。因此,活動舉辦的時程與相關計畫或是重大事件的時 間點越吻合,其成效越佳。
(四) 活動的延續能力
ㄧ般大型活動的舉辦都希望是能有後續的延燒效益。而這些效 益包含(1)產業振興、培育、區位效果、(2)相關設施利用率提升效 果、(3)地方意象提升效果、(4)地方發展效果、活性化效果、(5) 地方遠景藍圖實現效果、(6)其他預期外的效果,若活動舉辦的延 續能力與面向涵蓋上述各項層面越廣,表示其延續能力越好。
(五) 活動景點的遊程規劃
ㄧ個良好的觀光遊憩活動的遊程規劃,其涉及的層面不僅只是 由克本身自我規劃的觀賞及參訪路線,尚需相關單位與措施的配 合,才能建構完善的遊程系統。活動景點與區域間的合理規劃與有 效串聯,是具體且有效的提升人潮與吸引力。
5.8.2 實證基地之評估準則建立
藉由上一章節所訂定之通用評估準則,本研究根據實證基地之現況,
分別對各評估因子之評估準則作更詳細之等級劃分。評估準則之等級劃分 成四個等級,係以通用評估準則作為基礎,根據實證基地相關資料、現況 調查等訂定,以下就評估項目及達成程度之等級劃分方式加以說明:
一、基地現況條件
(一) 基地的區位限制
本研究將以「基地可使用面積」的大小作為該次準則的評估基 準,面積越大表示基地之可使用程度越高,其評估等級劃分如下:
第一等級:面積高於 15 公頃以上者,給予 1 分。
第二等級:面積介於 10~15 公頃之間,給予 0.5 分。
第三等級:面積高於 5~10 公頃之間,給予 0.3 分。
第四等級:面積高於 5 公頃以下者,給予 0.1 分。
(二) 基地延伸與串聯
活動舉辦的預定地周邊的開放空間中的綠地系統或是停車設 施用地,可作為活動舉辦的延伸性與擴充性支援使用。本研究將以
「基地可使用綠地及停車用地」的數量作為該次準則的評估基準,
數量越多表示支援活動的程度越高,其評估等級劃分如下:
第一等級:數量高於 10 個者,給予 1 分。
第二等級:數量介於 5~10 個之間,給予 0.5 分。
第三等級:數量高於 3-5 個之間,給予 0.3 分。
第四等級:數量高於 2 個含以下者,給予 0.1 分。
(三) 土地取得難易
(三) 土地取得難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