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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認識的方式

對於宗教修行圖認識的方式,為了避免過於武斷地陷入文化或主體性經驗的 誤區。首先,我們應避免主觀意識介入分析,也就是維持一種淡漠(disinterested)、 不分析的觀看方式。「只是看」(only looking)的經驗不是可分析的;只有在回過 頭去,為了某個特殊目的,講述有關這次的經驗時,或許才會嘗試描述及分析這 個經驗(Maquet,2004)。在經驗的當下,只作現象的描述、整體的觀察。

宗教美術不同於世俗美術的差異點在於:宗教美術對象徵體系的依附,只有 在這個象徵體系中,它的圖像才具有真實的象徵意義(汪小洋、姚義斌,2008)。

作為道修的宗教圖像來說,不能單純以視覺藝術的眼光來看待它,因為以目的而 言,它只能是表達宗教理念的中介物。因此,了解宗教圖像的意涵,就必須回到 原宗教的文化圈,來進行理解,也就是回到原脈絡來解釋圖像。如同馬奎(Maquet)

提出:參考物、指示物、形象和象徵符號都在特定脈絡(context)中代表它們意 指的事物。脈絡是描述意義關係時很重要的部分。脈絡可能是句子的上下文,可 能是歷史情況,也可以是文化的(Maquet,2004)。

也就是說,在探究符號所表達意義時,應該將文化脈絡考慮進去。例如:欲 了解怛特羅【密續】的曼陀羅圖像,就必須理解:當人們實踐怛特羅時,自身便 會形成一個小宇宙。倘若你能掌握這段過程,配合做一些瑜珈、舞蹈、身體或手

腳的動作,便得以從事人類五感的再開發,進而使人類自己的小宇宙與自然大宇 宙會合為一體(真鍋俊照,1990:120)。曼陀羅就是中心,它是一切道路的代表,

是通向中心點,通向個體化98(individuation)的道路(Jung,1997:257)。瑜珈 者在冥思過程中,代表的是一種意識的轉變,也是一種靈魂的曼陀羅(劉耀中、

李以洪,1996)。

又如本文所探討的軍荼利圖像,在藏傳佛教運用時將神祇抽離出畫面?對佛 來說,自體是高於一切的神,自體的統一世界,再現人類經驗的整體和世界的本 質(Jung,1997:352)。佛教是無神論,真正重視的是個人智慧開展,不需要和 那一尊神相應,尤其到了圓滿次第,更要堅信自己就是佛,就是本尊。

宗教圖像或敘事常以符號與象徵作為隱語,如果不深入該宗教的脈絡是無法 理解的,例如丹道慣用的鉛汞、黃芽白雪、水火、烏兔等,皆為在丹法上,常用 的隱語。密宗拙火定用「紅白菩提」,分別象徵臍下拙火與頂輪甘露,諸如此類。

然而,有一些修行圖像,就算是在該宗教的文化脈絡中,也是很難完全理解,

此時,應該進入修行的經驗層面作感知。雖然宗教經驗是個人內心的經驗,但是 宗教經驗卻往往是通過一客觀的表達形式(宗教象徵)保留下來和展現出來。個 人宗教經驗以客體形式的宗教象徵記錄下來(黎志添,2003:24-25)。如軍荼利 圖像中蛇的兩極性意象,象徵了實踐怛特羅之道的困難度與危險性,喜樂與欲樂 只在一線之間,許多實踐者深陷其中,怛特羅並非順向的方法,而是反向的過程,

他們難以抵抗感官的巨大誘惑。不淨之人則只會墮入污穢罪業中而不能見到上帝 之美(Mahadevan,2002)。

因此,認知的內涵不只由文化概念組成,還有過去的身心經驗。如同完形心 理學的「動態整體」(dynamic wholes)概念:「整體不同於其部分的總和」。

例如,我們對圖像感知,並非單純從線條、顏色、佈局等感官資訊而來,還包括

98 個體化意味變成一個單一、同質的個體,由於「個體」要和我們最深處、最後、不可比較的 獨特處相結合,它包含了變成個人的自體。因此,我們可以把個體化轉變為「走向自己」或者

「實現自己」。個體化並不是讓自己與世界隔絕,而是收集整個世界成為他自己(C. G. Jung,

1997:464)。

我們對該圖像過去的經驗。

如同瑪奎(Maquet)提出可經由經驗參照(experiential reference)的方式理 解美感,就是將他人的內心經驗和我們所經歷過的類似經驗互相參照(Maquet,

2004)。儘管身體感為多感官的身體經驗,而美感則強調視覺經驗。如何理解拙 火的身體感?在某些層面還是可以和理解美感相參照的,例如:傳記的敘說者如 果不是大師,就是瑜伽士,藉由對敘說的分析理解,即是一種經驗參照。印藏不 同的語言符號,對經驗的描述也會有差異。相對於語言文字的序列性、符號性,

圖像就展現出多向的角度與象徵性。因而,本文除了敘事文本的分析外,輔以圖 像的分析。以身體主體性觀點結合文化脈絡下的象徵觀點。以期達到從文字敘事 到圖像敘事的一種互文性的對話。而且經由宗教圖像敘事及他人修行上身體經驗 的文本敘事,二者的分析結果,除了瞭解身體經驗與文化的聯結外,對於建構自 身的體物能力也是有幫助的。

我們藉由參考個人所累積的藝術經驗,來領略藝術品的特殊之處(specifidty)

(Maquet,2004:63)。宗教藝術通過視覺形象的展示為信仰者表現神秘的觀念 和神秘的自然存在物。使得信仰者在獨特感受中完成了自己的宗教體驗(汪小 洋、姚義斌,2008)。同樣的經驗參照除了瑜伽士們的生命史外,我們也可藉由 參考個人所累積的身體經驗來領略宗教修行圖的深層內涵,也許是以個人過去生 活的經驗,用之於當前的一種回溯性研究。

基於研究者過去在藏傳拙火與印度瑜伽的學習經驗,在本論文中以一敘事分 析者的回溯性身體經驗,對比敘事文本中身體經驗,作為修行圖像的理解方法。

分析者與研究對象(傳記)的感官世界相接近,也無太多觀念上的偏見,但太熟 悉的文化場景往往有些視而不見的盲點或許難以查覺,也較無面對異文化時的衝 擊感,這也是運用此研究方法時須自我警惕的地方。

總而言之,本文針對修行圖像,建議運用三階段的方法作為理解。首先是淡 漠、不分析,只做現象的整體觀察;其次進入文化脈絡作理解,也許是運用文化 體系下的身體觀;最後以身體主體經驗的身體感,包含了他者於文本中的身體經

驗與研究者自身的經驗回溯,作為理解的方式。如圖 5-1 理解方式示意圖所示。

圖 5-1 理解方式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