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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沉浸式中文課程的文化教學現況

第二節 問卷調查結果與討論

一、 研究對象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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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探討沉浸式中文課程裡文化教學之現況。但受限於人力、物力及時間 等因素,故在研究上有其範圍,茲說明如下: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調查及訪談研究對象係以曾任職或目前任職於筆者在美國明尼蘇 達州實習學校之教師為主,因此針對海外其他教師或是學生對於文化教學的想 法與態度,並未能廣泛地深入了解。

二、 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探討在海外小學的中文沉浸式項目裡,中文課當中文化教學之課 程規劃與設計、教學方式及其目前現況。然而沉浸式項目的課程不只包含中文,

還有數學、社會、科學及其他術科等科目,因此文化教學也可能涉及其他科目。

但本研究僅以中文課裡的文化教學為討論範圍。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以「內容分析法」與「調查研究法」為主,並採用「問卷調查」、

「半結構性訪談」、「課堂觀察」等研究工具進行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故研究結果 僅根據問卷及訪談所得的內容來推論,此為本研究的限制。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重要名詞為「雙語教育」、「沉浸式教學」及「文化教學」,茲分別界 定如下:

一、 雙語教育

「雙語教育」顧名思義即是以兩種語言作為教學的媒介語言。根據國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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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雙語詞彙」的定義:「雙語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其旨在維繫既有的 語言能力,並促進新語言的學習,最終目標是使學生能精通這兩種語言,建立對 不同語言文化的尊重與包容。」因此,雙語教育的目的是能夠讓學生掌握母語及 另一種新語言,並且認同自己的母語文化,同時也理解另一種語言的文化。本研 究所指的「雙語」即「英文」為學習者的母語,「中文」為學習的第二語言。

二、 沉浸式教學

本研究所謂的「沉浸式教學」是指以非學生母語的第二語言進行教學。目的 是為了創造說第二語言的學習環境,讓學生在無壓力且無意識之下,能自然而然 地習得語言。「沉浸式教學」強調學生能夠於聽、說、讀、寫等四項語言技能之 中,發展語言運用及溝通的能力。透過真實性的教學環境、靈活性的教學內容,

將語言學習作為交際活動,使學生能掌握並運用第二語言,以提升語言表現的能 力。

三、 文化教學

本研究所指的「文化」係根據美國外語教學協會(ACTFL)於 1996 年提出 的國家外語學習標準中關於「文化」的定義。「文化」是指同一族群和社會的觀 點(perspective)、習俗(practice)及產物(product)。觀點包含了價值觀、想法、

意義以及態度;習俗是同一族群的行為模式,例如禮儀、稱謂;產物則是同一族 群使用、生產或建造的物品,例如書、工具、飲食、服飾。三者之間相互關聯、

相互影響。故本研究所探討的「文化教學」,即是以中華文化的觀點結合習俗與 產物,教導學生如何與擁有不同世界觀和生活經驗的人互動及相處,並培養學生 具備全球化視野,能夠以尊重的態度來包容及接納不同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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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三節:「沉浸式教學」、「文化教學」及「課程規劃與設計」。根據本研 究主題,首先從沉浸式教學談起,透過相關文獻探討沉浸式教學的起源與發展、

沉浸式項目類型與課程目標、沉浸式教學的特色及優勢等,接著再介紹筆者所實 習的小學之中文沉浸式項目。第二節則討論文化和語言之間的關係、文化教學的 意義、文化教學相關研究和美國外語教學協會所提出的5C 文化準則,並說明文 化教學的方法與策略、文化課程類型以及教材裡的文化教學主題與內容。最後一 節談論文化課程的規劃、教學設計及相關啟示。

第一節 沉浸式教學

本節將由雙語教育裡的沉浸式教學探討它的起源與發展、沉浸式項目的類型 與課程目標,還有沉浸式教學的特色及優勢。另外,由於本研究以美國明尼蘇達 州某小學為例,故最後一小節將討論該校的中文沉浸式項目。

一、沉浸式教學起源與發展

由於「雙語教育」在現代教育領域裡非常受到重視,許多國家也以雙語教育 的系統作為教學的主要取向。因此,只要牽涉以兩種語言作為教學媒介的類型,

都可算是雙語教育的一部分。關於雙語教育的類型,許多學者在長期的探究、鑽 研之下,各自提供了不同的分類(王斌華,2003),而其中一位學者 Colin Baker

(2001)所歸納的 10 種雙語教育的類型 4最受到廣泛的認同。在這 10 種雙語教 育的類型當中,「沉浸式雙語教育(immersion bilingual education)」為本研究主要 探討的類型。

4 根據 Colin Baker(2001),他將雙語教育分成以下 10 種類型:淹沒式雙語教育(含結構型沉 浸式雙語教育)、淹沒式雙語教育(單設班/保護式英語)、種族隔離主義語言教育、過渡性 雙語教育、滴注式語言計劃、分離主義少數民族語言教育、沉浸式雙語教育、保留性雙語教 育、雙向雙語教育、主流雙語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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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雙語教育」最早起源自1960 年代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語沉浸式實驗 課程。其背景是當地學校以法語為第二語言,並作為學習各項學科的目的語,例 如以法語學數學、科學、語文等課程。目的是為了使第一語言為英語的學習者沉 浸在說法語的環境當中,讓學習者在無壓力的狀態下,自然而然地習得法語及其 文化(Lambert & Tucker, 1972)。

於1965 年以後,加拿大的沉浸式雙語教育迅速擴展,而且至少建立了兩千 所的法語沉浸式雙語學校,根據Colin Baker(2001)歸納其成長快速的原因有以 下幾個:

(一) 法語和英語同為加拿大的官方語言

透過沉浸式雙語教育以兩種語言為基礎的雙語教育制度之下,

鼓勵學生同時掌握英語和法語兩種語言,為添加性雙語教育(additive bilingual education)。

(二) 選擇雙語教育是自願性的,而非強制性的

家長是自願性地將孩子送到沉浸式雙語學校。藉由家長在文化 上、環境上的信念以及教師的投入來幫助孩子提高接受雙語教學的 動機。

(三) 允許兒童使用家庭語言

早期進入沉浸式雙語教育的兒童,在最初一年半的時間裡,允 許他們能夠使用家庭語言交談,並不強迫他們一定要說第二(學校)

語言。唯有兒童的家庭語言受到認可,才不會被輕視。

(四) 教師都是有能力、富教學技巧的雙語言者

教師要使課堂上的語言交流成為有意義的、真實的、與學生需 求相關的活動,而並非只追求語言使用的準確性,應該讓學生無意 識地、自然而然地習得第二語言。

Colin Baker(2001)所歸納出關於加拿

大沉浸式雙語教育快速發展的6 個原因

Johnson & Swain(1997)所整理出關 於沉浸式雙語教育的8 個核心特徵 1. 法語和英語同為加拿大的官方語言。 1. 以添加式雙語教學(additive

bilingualism)為主。

2. 選擇雙語教育是自願性的,而非強制

1. Baker, C. (2001). Foundations of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Bilingualism (3rd ed.). UK:

Multilingual Matters Ltd.

2. Johnson, R. K. & Swain, M. (1997). Immersion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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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對照表可看出,沉浸式雙語教育的特徵與目標一致,主要是讓學習者能夠 掌握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的知識與技能,並且也能夠認識與理解第一語言和第二 語言的相關文化。以加拿大法語沉浸式課程作為成功的案例,其教學方式和成效 受到了廣大的迴響,許多國家如澳洲、紐西蘭、愛爾蘭、芬蘭、日本、瑞典等紛 紛仿效、借鑒,學者們也投入相關研究,如Lambert 與 Tucker(1972);Genesee

(1987);Johnson 與 Swain(1997),並提出關於沉浸式教與學的看法。像是在沉 浸式課程方面,Genesee(1987)指出所謂沉浸式課程,基本上指的是學生在一學 年之中至少必須有 50%以上的在校時間以第二語言學習其他學科。如果只是利 用第二語言來學習第二語言,或者挑選某一特定的學科以第二語言學習,這些都 只能算是強化第二語言的課程。

另外,Johnson 與 Swain(1997)則根據學習者進入沉浸式項目時年齡的不 同,將沉浸式教學分成三個階段:早期沉浸(early immersion)、中期沉浸(middle immersion)、後期沉浸(late immersion)。「早期沉浸」是指學習者自幼稚園,約 5 或 6 歲時便進入沉浸式項目學習,教學的媒介語以目的語,也就是第二語言為 主。「中期沉浸」是從小學三年級,約9 或 10 歲開始進入沉浸式項目學習,除了 主要學科以目的語進行教學之外,還有一部分時間會安排母語的課程。「後期沉 浸」則是學習者從七年級,約12 或 13 歲才進入沉浸式項目。此階段由於要學習 的科目繁多,困難度也增加,故僅有部分科目採用目的語進行教學。由此可歸納 出隨著年齡進入沉浸式項目學習的早晚,以目的語教學的比例也會隨之調整。愈 早進入,以目的語教學的比例愈大;愈晚進入,以目的語教學的比例愈小,沉浸 的程度與年齡成反比。這同時也說明了語言學習愈早開始,吸收力愈好,也因此 許多學校開辦雙語甚至三語的課程。

還有關於沉浸式雙語教育的特色與教學策略,王斌華(2003)根據加拿大、

澳洲等國家的沉浸式教學案例,整理出的要點包括:(1)充分發揮兒童習得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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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2)逐步加強語言的學習;(3)學習語言應宜早不宜遲;(4)在沉浸式 教學初期階段不應強迫學生開口說第二語言;(5)在沉浸式教學初期階段應採用 褓姆式語言(caretaker speech, motherese)或外國式語言(foreigner talk)5;(6)

教師確保語言的可理解性;(7)倡導以學生為中心;(8)教師正確理解和對待學 生所犯的錯誤;(9)允許學生使用中介語;(10)熟練掌握第一語言有助於熟練 掌握第二語言。這些要點也與前述學者所提出的理論大同小異,觀點實質上都是 相通的,主要目的是讓學習者能在沉浸式的環境中,自然地習得第二語言。

由各家學者所提出的相關研究可看出,沉浸式教學不僅只是著重在第二語言

由各家學者所提出的相關研究可看出,沉浸式教學不僅只是著重在第二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