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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協力關係、及其協力關係中公、私部門間角色分配與參與過程等進入深入探討,

最終,針對本論文之研究範圍,嘗試建構捷運用地聯合開發機制,並解析機制內各 權益人之法律關係,以達成本論文的研究目的。

研究範圍

查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之歷程,自捷運路網規劃開始,至開發建物經營 管理均有不同的課題存在,其牽涉層面甚廣且複雜,故為聚焦本論文之研究目的,

本論文的研究範圍將以「公部門為中心」,聚焦於公部門與民間企業、行政機關與 私人間所訂立之契約行為上,藉由契約行為與種類辨識以架構捷運用地聯合開發 機制,確定其各權益關係人間的法律關係,並初步延伸至目前對於聯合開發機制的 改革方向與救濟手段等相關議題。

第四節 論文架構

本論文將分為六章節探求研究目的,用以架構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的 法理機制,並探求其中公部門的角色定位。

第一章「緒論」,先就本論文的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研究目的、進行初步闡 述,並設定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另對論文架構進行說明。

第二章「捷運聯合開發之概論」,本章節先從「大眾捷運聯合開發」外部且通 案作定性的敘述,如聯合開發的定義、聯合開發的型態與捷運設施的關聯性等實體 建物分類,進而賦予「聯合開發」具體的圖像,並藉由我國目前行政機關執行聯合 開發的作業程序,由綜合規劃開始、經歷投資人甄選、投資契約書簽訂、投資執行 階段、權益分配協商制度,乃至於後續產權經營等執行程序與流程進行分述,而完 整闡明「聯合開發」的實務面,又簡述我國大眾捷運法聯合開發相關法令規章及其 沿革,佐以美國、日本及香港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的介紹,整理我國促進民間參 與公共建設及都市更新等土地開發制度,與我國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制度進行 比較分析,藉由耳熟能詳的制度比較方式將大眾帶入聯合開發的領域,用以初步探 討聯合開發制度的脈絡。

第三章「我國捷運聯合開發之基礎法理」,本章節首先簡述民營化理論導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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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協力概念,再由行政法上合作契約落實公私協力概念,用以簡介行政合作法的基 礎法理。因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機制,並無像 BOT 案之於「促進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法」或都市更新之於「都市更新條例」般有一配合政策推行之特別專法存 在,本研究將以公私協力概念形塑大眾捷運聯合開發法制於執行面上的框架,並以 大眾捷運法第 7 條修法分析為切入點,對於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型態之適 用範圍及制度設計的目的予以闡述,為聯合開發制度內的法律關係建構基礎框架,

以作為本研究的核心基礎。

第四章「捷運聯合開發各權益人間法律關係」,本章節將以前述大眾捷運系統 用地聯合開發機制的法律關係之基礎架構為核心,並考量其本質係藉由公私協力 概念的法理,並以合作契約的形式落實,故本段內容將以各式契約為主體,以行政 法上之契約法理為中心,藉由深入行政契約的基礎理論,以作為大眾捷運系統用地 聯合開發機制中,行政部門之契約締結行為,用以剖析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 機制中各權益關係人間權利與義務,進而討論當前機制中各權益關係人間爭議處 理模式,藉由歸納爭議類型、分析爭議處理關鍵,俾以佐證本論文目的建立大眾捷 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機制之實益。

第五章「變革與建議─以大法官釋憲為中心」,本章節以我國「捷運新店線新 店機廠(捷 17、捷 18、捷 19)基地聯合開發案」爭議案件(即美河市案)作為核 心案例進行分析,透過司法院大法官第 732 號及第 743 號兩則解釋檢討目前制度 上的法律問題,藉以反思我國聯合開發制度的不足,並以行政實務的立場針對大法 官解釋的影響進行闡述,進而簡述美河市案的最新進展,最終順著問題檢討而擬定 聯合開發制度的變革方向,藉由制度變革的建議,與本論文的論述基礎交相呼應,

以為我國捷運聯合開發制度帶來整體性改革之討論契機。

第六章「結論」,綜合整理上述各章之研究結論與重點,冀望其可為拋磚引玉,

以作為未來辦理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之行政機關與各界研究的發想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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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捷運聯合開發之概論

在都會眾多交通運輸系統中,從發展的沿革及未來人類生活環境生態保育觀 念下,其所提供的功能不僅是能快速達成移動的需求而已,政府為加強都市運輸效 能,改善生活環境,促使大眾捷運系統更健全發展外,並為促進經濟繁榮與都市活 化,基於增進公共福利以改善人民生活水準,故在追求交通運輸便利的同時,需提 高土地利用強度,換言之,現代政府避免都市無限制的蔓延,進而採取一種以大眾 運輸樞紐和車站為核心,併同倡導高效、混合的土地利用,如商業、住宅、辦公、

酒店等綜合發展及功能混合使用的都市規劃方向。

所稱大眾捷運(Mass Rapid Transit)系統的發展,係服務都會區的一種大量

(Mass)、便捷(Rapid)之運輸(Transit)系統,其勢必將藉由班次密集、運量大、

速度快、準時、安全及舒適的服務,進而為社會創造多方的效益,並極大化擴張都 市活動範圍,以達成區域均衡發展,所以,大眾捷運系統對都市發展及其土地利用 上,有極其重要之地位,尤其是處於大眾捷運系統廠站周圍與沿線地區之重要節點,

其土地利用問題在近年來房價高漲的帶動下,日益受到民眾的重視,其中以大眾捷 運系統用地聯合開發之相關法令規範內容與民眾的權益關係最為密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