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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論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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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無論如何對於侵害著作權行為是否入罪還要用更多的考量。

另一方面,有認為對於侵害著作權應入罪化的現狀並未直接反對,需要進一 步考量現行藉由刑罰保護著作權的目的與手段是否得當6,尤其現階段的國際公 約要求以刑罰手段落實權利人的保障,雖未全面要求侵害著作權的行為皆須處以 犯罪,但肯認刑罰手段無疑為目前保護著作權的國際趨勢,而不得不朝向此方向 規範著作權制度7。美國著作權法過去亦僅以民事法規範損害賠償的方式處理侵 害著作權的問題,然而在這樣的作法對於著作權人的保護成效不佳下,決定以刑 罰手段處理之8;我國更是從立法之初即使用刑法手段處理侵害著作權的犯罪行 為,隨著國際趨勢的潮流,仍保留以刑罰規制侵害著作權的行為,目前均仍朝向 高 規 範 密 度 的 方 向 前進 , 如 於 規 範 科 技保護 措 施 ( Techn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s, TPM),更有效避免著作財產權受侵害,將處罰提前至著作財產權尚未 受侵害的階段。

本文僅於此提出著作權法制度上出罪化與入罪化的爭議已久,因此概略說明 之,但本篇論文將不觸及除罪化問題的爭論。僅進一步說明,基於以刑法手段保 護著作權法已為國際上的趨勢,不僅德國與美國等國家皆有規定,國際公約亦有 要求,因此與其談論著作權法是否有除罪化的可能性,本文更認為應就現行侵害 著作權犯罪成立的判斷更詳盡的探討,使侵害著作權犯罪成立判斷上可以更具可 預見性,給予其犯罪判斷上有更明確的指標,尤其是合理使用概括條款的規範。

第三節 論文架構

本文是以「著作權犯罪與合理使用的刑法意義」為主題的論文,共分成六個 章節予以討論。整體架構而言,由於「合理使用」顯而易見的對於著作財產權人 具有權利限制的效果,然而,鳥瞰其間的關係,本文認為應探究合理使用基於何 種基礎可以限制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首先,從「著作財產權利」的內涵切入,檢 視著作財產權的保護制度之目的,探討著作「權利」的保護基礎,也就是因為權 利的內涵及其本質,而有不同保護程度的規範;再者,方可進一步考量著作權限 制的問題。事實上著作權利的保護與限制是一體兩面的關係,相對於著作權受保 護的權利範圍,另一面就是受限制的範圍,著作權法制度上目前有如期限、著作 權利保護的排除規範、合理使用制度等共同劃定著作財產權應被限制的範圍,而 其中關於「合理使用」與著作權利的保護是最直接透過權利保護與公共利益調和,

6 參閱蕭宏宜,以刑罰手段保護著作權?,月旦法學雜誌,143 期,頁 112,2007 年 3 月。

7 參閱丁靜玟,智財局檢討著作權法刑罰規定是否妥適,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頁 12-13,2001 年 7 月。

8 Ken Burleson, Learning From Copyright's Failure To Build Its Future, 89 IND. U. MAUER SCH. L.

1299, 1302-13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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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時代發展與社會需求,以達著作權制度所欲達成的文化創新、智識累積促進 之客觀目的,然而,兩者之間關係模糊,應如何釐清有必要進一步探討之。

本文所欲探討的內容區分為三大部分:首先,確認著作權利保護的基礎與內 涵;再者,探討合理使用之於著作財產權利的關係;最後,就刑法的觀點,檢視 合理使用與著作財產權權利間利益衡量基準,並於案例中檢討,以下依序敘明本 文結構與各章內容。

第一章說明本文著作權法的制度及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尤其合理使用對於侵 害著作權犯罪成立與否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其實質內涵卻始終模糊不清,故有必 要深入探討。因此本文研究範圍以「合理使用」為主要的討論對象,同時釐清著 作權犯罪架構有助於合理使用的解釋,並為求論文完整性,其中不僅探討第 65 條第 2 項與第 44 條以下合理使用的規範,也將以德國著作權法與美國著作權法 為研究對象,介紹著作權法制度在國際與我國的發展,最後就本文所欲探討的問 題,並提出解決機制。

第二章介紹國際上對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發展,以及我國著作權法制度的發展 與現階段的概況,透過此部分的探討,了解著作權制度的運作與架構。第一節,

說明著作權制度發展上歷史起源及國際上各國對於著作權法發展的重要過程;第 二節,說明著作權利保護的本質理論,各國隨著社會環境不同的影響,對於著作 權利本身發展出不同的理論基礎,進而影響其保護方式,並說明我國受各國立法 影響後所發展出對於著作權保護的定位;第三節,鳥瞰侵害著作權犯罪應如何透 過刑法三階層體系加以檢驗,以三階層的架構檢驗各該刑法要素,並說明「合理 使用」在三階層架構中出現的定位爭議,同時提出合理使用對於侵害著作權犯罪 成立的重要性與討論的必要性,為本文後續討論合理使用提供一個切入點。綜上,

藉由第二章瞭解著作權法整體制度,以便後續分析與探討著作權利保護與合理使 用間的關係。

第三章定位侵害著作權法犯罪所保護的法益。第一節,概述著作權犯罪保護 定位的概念與必要性;第二節,以刑法觀點說明法益之於犯罪的重要性;第三節,

則說明法益如何形塑與分類,提供後續法益探討方式;第四節,詳細說明侵害著 作權犯罪所要保護的法益內涵,整理學說文獻與觀察過去著作權法立法制度的現 象,依序探討將著作權犯罪定位在國家法益、社會法益與個人法益定位的可能性,

並提出結論。藉由此章節的討論,確認著作權刑法對於著作財產權所要保護的基 礎,提供後續對於著作財產權限制的思考。

第四章深入探討合理使用。第一節,說明合理使用的概念、起源、目的與法 律性質,對於此概念有初步的瞭解,方得以進一步探討其內涵;第二節,分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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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實務與學說對於合理使用的理解,包含各豁免條款所欲促進的公益目的與概 括規範中各應審酌的要素;並且基於著作權法所要保護的財產權利為切入點,以 著作財產權利的「社會義務性」為基礎,思考合理使用限制著作財產權的正當性,

以此為出發點重新檢討合理使用,深入分析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第 2 項等 合理使用的實質解釋意涵,並扣緊與著作權利的保護界線加以解釋。

第五章分析合理使用於刑法上犯罪體系的定位,並根據前章節的討論就具 有爭議的著作權侵害案例進行評析。第一節,合理使用應如何在刑事法規範上 適用;第二節,探討刑法犯罪階層的內涵,從刑法理論分析各定位的可能解釋 方式,同時透過整理與分析各實務學說對於此爭議問題的見解,提出本文對於 合理使用應如何定位在刑法犯罪體系階層的見解;第三節,揀選兩個涉及合理 使用爭議的實務刑事判決,分析判決理由與結果,最後以本文所提出的操作方 式檢討之。

第六章提出本文「著作權犯罪與合理使用的刑法意義」的結論,也就是綜合 國際上與各國立法例、著作權法制度的發展與現況,以及關於合理使用內涵在實 務與學說的分析等,提出侵害著作權犯罪成立判斷上合理使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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