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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高鐵通車後旅客選擇行為資料蒐集與分析

6.1 變數說明

6.1.1 模式變數指定方式

依變數在各模式中可分為三種指定分式,其說明如下:

1. 共生變數(Generic Variable)

共生變數為當不同方案具有不同變數值,且該變數對旅運者選擇不同 運具替選方案過程皆具有相同之邊際影響程度時,則在所有替選方案之效 用函數中,均應具有該變數,因其假設此變數在不同運具之邊際效用相 同,所以同一變數在不同運具之參數值亦相同。旅運者在選擇不同運具的 時候,雖然每種運具具有不同旅運成本,但其對旅運者之邊際影響皆相 同,則旅運成本為一共生變數。本研究之共生變數如下:總旅行時間、起 迄點接駁時間。

2. 替選方案特定變數(Alternative Specific Variable)

由於同一使用者在不同運具的社會經濟特性均相同,因此若將社經變 數指定為共生變數則無法顯示社經變數對於運具選擇差異之影響,因此將 其指定為替選方案特定變數。此類變數僅存於某一特定方案之效用函數 中,因其假設此變數在不同運具之邊際效用函數中產生不同效果,而在其 他替選方案中均為零。如搭乘高鐵者之職業社經變數僅出現於搭乘高鐵方 案之效用函數中,而與搭乘客運者之職業社經變數所產生的邊際影響有所 不同,且該職業社經變數將無法顯示不同方案之效用差異值,進而不具解 釋能力。故此類變數應單獨存在於部份替選方案之效用函數中。

本研究之替選方案特定變數為性別、職業、月收入、家戶持有小客車 數、旅次目的、同行人數等。另外,由文獻回顧可知,影響旅客對運具選 擇之因素,大多以服務品質指標納入選擇影響變數中探討,本研究亦包括 旅客選擇此運具之原因,作為運具服務品質變數,包括時間及可靠度、安 全性、舒適性、價格、安全等,服務品質之符號皆為正號,表示服務品質 越好,帶給受訪者的效用越大。

3. 替選方案特定常數(Alternative Specific Constants)

此常數項之目的在於吸收並反應效用函數變數無法完全表達出運具 間之差異。旅運者對於選擇各運具時之其它無法量化的特質,如搭乘者間 的互動、休閒價值、塞車與否等,無法經由時間、成本或社會經濟變數加 以解釋之變數,即列入替選方案特定常數。本研究有高鐵特定常數、台鐵 特定常數、航空特定常數、國道客運特定常數、小汽車特定常數,當旅運 者搭乘高鐵時,則替選方案特定常數則設定為1,其它則為0,而校估得到 之參數值即代表其他條件皆相同時,旅運者對搭乘捷運之偏好。

6.1.2 模式選用變數定義說明

本研究模式變數可分為運具特性及個人社經特性兩類,各解釋變數之定義 如下:

1. 運具特性:

(1)總旅行時間

屬共生變數,搭乘大眾運輸者的總旅行時間包含起迄點的接駁時 間,單位為「分鐘」。

(2)起點接駁時間

屬共生變數,為受訪者從出發地到大眾運輸場站所需花費的接駁 時間,僅存在於大眾運輸的模式之中,單位為「分鐘」。

(3)迄點接駁時間

屬共生變數,為受訪者自大眾運輸場站到目的地所需花費的接駁 時間,僅存在於大眾運輸的模式之中,單位為「分鐘」。

(4)旅行成本

屬於共生變數,為受訪者進行中長途旅行所需花費的票價或費 用,不含接駁所需要的成本費用,單位為「元」。

2. 個人社經特性:

個人社經背景這部份,為了調查的準確性而有較詳細的分類,如在收 入這個問項就分為七個等級,但在進行分析時,考量到模式較估出來 的結果,因此考量分類變數樣本數的多寡及合併後解釋上的合理性,

進行調整合併。

(1)性別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男性為0,女性為 1。

(2)年齡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分類依據將參考樣本數之比例,20歲以 下的佔了16%、20 ~ 29歲佔了36%、30 ~ 39歲佔了26%、40歲以上 佔了22%,因此最後將29歲以下者為整體中年齡較輕的,30到39 歲為年齡中等,40歲以上屬於年齡較長的,模式中以「40歲以上」

作為比較基準。

(3)職業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分為工商業、金融服務業、其他等三個 類別,分別佔有34%、19%、44%,模式中以「其他」作為比較基 準。在「其他」這個類別中又包含軍公教農漁牧(11%)、學生(24%)、

其他(9%)等職業。

(4)學歷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由於國中以下佔了6.36%、高中職佔了 17.75%、大學專科占有63.18%、研究所以上的佔有12.72%的比 例。因此將其分類為:國中(含)以下屬於較低學歷的類別、高中職 屬於中學歷、大學專科以上屬於較高學歷之類別,模式中以「較 低學歷」作為比較基準。

(5)收入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為受訪者每個月的收入所得,單位為萬 元;兩萬元以下佔有32.45%,在整體中屬於較低收入的族群、兩 萬到六萬元佔有50.47%則歸類於中收入的族群、六萬元以上者佔 有17.09%屬於整體中較高收入的族群,模式中以「較低收入」作 為比較基準。

(6)小汽車數

屬於替選方案特定變數,為家戶持有小汽車之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