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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操作

本研究之母群體為台北縣九十九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不含私立及特殊學 校)之九年級學生為調查研究母群,從母群體中抽取樣本做為研究對象,本節 旨在說明本研究母群體的數量調查、樣本學校的抽樣方式、問卷施測與回收等 三個部分。

壹、母群體數量調查

本研究對象以九十九學年度台北縣公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為研究母群體,

不包括私立國民中學、特殊學校以及特教班學生。依台北縣教育局(2010)九 十九學年度國民中學班級與人數統計資料,共有 76 所國民中學,所有九年級學 生人數共計 1,300 班,總計人數為 44,907 人,統計資料如附錄貳。

貳、實施方法與抽樣方式

一、實施方法

本研究之母群體為台北縣九十九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不含私立及特殊學 校)之九年級學生為調查研究母群,其統計資料是以台北縣教育局九十九學年 度的學校統計資料為依據,全台北縣抽取 1200 位學生作為正式問卷施測對象。

二、抽樣方式

為了顧及樣本數能包含小型規模學校、中型規模學校、大型規模學校,研 究樣本是以「分層比例法」抽樣產生,依比例抽取不同規模之學校進行施測。

(一)依據學校各年級班級總數將所有學校區分為三類

台北縣公立國民中學總共有 76 所,大型學校:指學校班級數在 50 班以 上者,有 34 所(約占 44.74%)。中型學校:指學校班級數在 25 班以上,49 班以下者,有 24 所(約占 31.58%)。小型學校:指學校班級數在 24 班以下 者,小型學校有 18 所(約占 23.68%)。

表 3-4-1 台北縣九十九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學校規模統計表 24 班以下

小型學校

25~49 班 中型學校

50 班以上

大型學校 合 計

北 縣

實際校數 18 24 34 76 所

占台北縣學 校之百分比

23.68% 31.58% 44.7%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依據規模學校九年級學生人數比例分配應抽取的樣本數

九十九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人數為 44,907 人,其中大型學 校共 32.209 人(約占 71.72%)、中型學校共 10,537 人(約占 23.46%)、小型

學校共 2161 人(約占 4.82%);本研究抽樣係依據各校九年級學生人數之比 例分配應抽取的樣本數,其中大型學校共取樣 861 份,中型學校共取樣 281 份,小型學校共取樣 58 份,共計 1,200 份。正式施測時,大型學校發出份數 共 956 份,中型學校共 304 份,小型學校共 70 份,共計 1,330 份。總計回收 問卷大型學校 933 份,中型學校 258 份,小型學校 62 份,總計 1,253 份。詳 細如表 3-4-2 所示。

學 校 規 模 行 政 區 域

表 3-4-2 台北縣公立國民中學問卷抽樣份數分配表 小型學校

九年級 學生人數

中型學校 九年級 學生人數

大型學校 九年級 學生人數

合 計

台 北 縣

學生人數 2,161 10,537 32,209 44,907 人

百分比 4.81% 23.46% 71.72% 100%

抽樣份數 58 281 861 1,200 份 發出份數 70 304 956 1330 份 回收份數 62 258 933 1253 份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參、問卷施測操作與回收

正式問卷編製完成和研究樣本確定後,隨即進行正式問卷之施測。在母群 體各學校實施抽樣施測,研究者將問卷寄往各抽樣學校,商請該校社會領域召 集人代為幫忙抽樣及施測問卷。並請於兩週過後,將該校問卷蒐集一併寄回或 面交研究者,回收後剔除無效問卷後,再將有效問卷加以分析統計。

學 校 規 模 行 政

區 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