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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之資料係來自文獻分析、專家訪談、焦點團體訪談、德菲 法與模糊層級分析法等所蒐集的資料進行處理。根據文獻探討以及專 家訪談結果,編製「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焦點團體訪 談初稿」以及「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焦點團體開放式 訪談大綱」,作為焦點團體訪談工具。再依焦點團體訪談結果分析研 討,修正指標初稿,完成「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問卷 (第一次德菲法調查問卷) 」作為德菲法問卷調查的工具。經過實施 德菲法三回合的問卷,並以 Microsoft Excel 2007 版為統計工具,

修正完成本研究指標體系。為求指標體系之權重與順序,另依據指標 體系內容形成FAHP問卷,並以 Power Choice V2.5.1軟體為統計工 具,計算出權重並排序,完成研究目的。資料處理說明如下。

一、焦點團體訪談資料 本階段資料內容分析:

1.經文獻分析歸納關於能力的理論的內容與發展之內容;

2.經文獻分析推知國外政府部門對於高階文官之核心能力內容;

3.經文獻分析推知我國政府部門對於高階文官之核心能力內容;

4.參酌有關公務人員之各項能力研究以及近年博碩士論文對於公 務人員能力所建構之指標,分析比對,彙整出共同性較高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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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納入草稿中。

5.最後,進行專家訪談,分別訪問對本議題有深入研究之學者以及 有豐富實務經驗之資深實務專家,進行草稿內容之增修,完成本 研究「焦點團體訪談初稿」。專家訪談為尋求高階文官核心能力 相關議題專家做訪談,採用半結構的方式訪談,訪談的結論與文 獻分析的指標內涵與架構做分析與修正,以此做指標初步初稿的 修正。再以相關專家舉行焦點團體訪談,檢定前述發展出的指標 初步初稿,確立指標的初稿作為發展問卷的基礎。此一階段主要 目的為提高德菲法問卷專家內容效度,並且確保本研究主題方向 的正確性。

本研究編製之「指標焦點團體訪談初稿」,將核心能力分為兩個 層次,第一層次為構面,第二層為指標。為求充實,另行編製「焦點 團體開放式訪談大綱」(如附錄一)。經由焦點團體訪談,成員之間的 討論互動,獲得許多寶貴意見,依照其意見修正指標初稿,形成「我 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問卷 (第一次德菲法調查問

卷) 」。

二、德菲法調查問卷

德菲法係藉由多回合問卷,徵詢專家學者的意見,尋求共識。本 研究進行問卷調查後,依據成員所提供之意見,修正指標內容。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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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請成員就指標內容,評定其重要性。評定方式為採李克特之五分等 級法,重要性由「1」到「5」,分數越高者表示越重要。對於各項指 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包括增刪或修正)也請成員提出,另外也請成員 對於本項指標建構的整體性意見作表達。下一回合之調查問卷中呈現 上一回合之反應結果,包括眾數(Mo)、平均數(M)、標準差(SD),

以提供成員思索之參考。經過數回合的成員意見調查,尋得專家共 識,完成本研究「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

第一回合問卷即「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問卷 (第 一次德菲法調查問卷) 」,係依據焦點團體訪談後之資料彙整,對於

「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能力指標焦點團體訪談初稿」進行修正 後產出,詳如附錄六。第二回合問卷即「我國中央機關高階文官核心 能力指標問卷 (第二次德菲法調查問卷) 」,係依據第一回合調查結 果修訂完成,詳如附錄二至三。

實施德菲法三次所得的資料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第一及第二次所 得專家回饋之建議或意見,將相同的建議或意見歸併,條列出所有的 建議或意見,分析其內涵並與本研究主題作比較,修正指標或作適當 回應。另一類資料為專家問卷結果。其中平均數即集中量數,可以顯 示專家群答題的集中趨勢,眾數為最多專家選擇之數,變異量數即標 準差愈小表示專家群的意見較一致。德菲法之決策需要設定門檻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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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考量因子之去留,考量門檻值之決定大多以研究者依研究主題主 觀判斷為之,故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Linstone & Turoff,2002;

Holden & Wedman, 1993)後決定本文接受指標為平均值3.5,即設定 門檻值為3.5(陳建和、呂新發、吳世光、吳珠枝,2008),如果平均 數大於或等於門檻值,且標準差小於1,即接受該指標;如果該項目 的平均數小於門檻值,且標準差小於1,則剔除該指標。

三、模糊層級分析法(FAHP)分析

本研究以德菲法建構出指標系統後,再以FAHP問卷進行實證蒐集 資料,資料蒐集後,接續以下列步驟進行統計分析,求得指標體系相 對重要性(即權重),過程中除可求得各個變項的權重分配數值外,

並可測出所求得結果的一致性。進行FAHP統計分析可分為數個階段:

(1)建立三角模糊數:針對各成對比較的指標問卷調查結果進行統 計,初步獲得成對比較填答次數統計表,接著經由所蒐集到之專 家對該項指標之數值,建立基本三角模糊數;

(2)建立成對比較矩陣;

(3)計算模糊權重;

(4)求出正規化後模糊權重;

(5)解模糊化;

(6)進行一致性檢定、計算最大向量特徵值λmax、計算一致性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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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與計算一致性比率C.R.等。其中檢定一致性的主要目的是檢 測受訪者問卷填寫是否符合遞移性,一般以C.R. ≤0.1(鄧振源、

曾國雄,1989)作為容許的偏誤值。本研究也採用C.R.≤0.1作為 一致性檢定之標準。

(7)依權重值進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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