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質性研究

質性研究又稱為質化研究,是一種常被使用在教育及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方法。

相對於量化研究而言,質性研究所關心的是意義、本質與詮釋,而非測量、表象與定 律;它是一種歷程式、辯證式的邏輯,而不是一種因果式的推論邏輯;它著重在文字 的描述,而非數字的計算,所以質性研究是一門強調詮釋的藝術性科學(蕭瑞麟,

2011)。

一、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兩者的差異

除上述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兩者的差異,主要可歸納出下列幾項(簡春安、鄒平 儀,2010;Ruckdeschel, 1985):

30

(一)假定上的不同

量化研究的人常把世界視為一個有規則且有秩序的穩定狀態,所以能被完全的知 曉與正確測量。因此量化研究者會使用已設計好的方法,去確認或證實其研究變項與 所引用之理論間的各種關係。質性研究者常將世界視為一個相當複雜且不斷在變動的 狀態,所以人們可以由不同的面向來做解釋。因此質性研究者會以敏銳的觀察來記錄 週遭的現象,並進行某種意義上的探討。

(二)目標上的不同

大致上,量化研究強調預測、檢驗與事實的因果關係或研究結果上的推論。相反 地,質性研究的目標不在檢驗而在探討抽象的內心世界,所以它不強調推論而是新觀 念的開發。

(三)邏輯上的不同

量化研究傾向於使用演繹法來探討已知的現象與事實,藉由假設及驗證,使得概 念能有更好的發展。質性研究常用歸納法來探索未知的社會領域,並從中發展出新的 概念和理論。

(四)觀念上的不同

量化研究者欲由一客觀的立場來描述社會之事實,所以量化研究是以研究者為重 點並用他的架構觀點來看事物。質性研究不排斥主觀性,常採用研究參與者的觀點去 描繪社會之現象,所以質性研究以當事人為重點,並以當事人的認知與觀點來解釋萬 物百象。

(五)語言型式上的不同

量化常將研究上的構念轉換成可操作性的定義,並以數據的形態出現。質性研究 則運用參與者原本的話語,經觀察與邏輯的歸納,呈現出其意義。

31

(六)研究設計上的不同

量化研究常運用問卷、資料普查、社會調查等方法,檢驗變項間的差異或關聯性。

質性研究則常使用探索性的觀察、深入性的訪談等方法,獲取較為完整且無法概推的 研究結果。

在以上的敘述中,主要是區別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的不同,但兩種方法都有許多 人使用,也都有各自的優缺點。所以,只要研究是有計畫性且有系統性地去完成,那 不管量化研究或質性研究都可以是探討社會現象的有效方法。

二、質性研究的共同特性

現在的質性研究具有多樣化的取徑,也發展出屬於自己的多重風貌,已越來越難 找到可被大多數質性研究者所接受的共同定義(梁婉玲,2010)。但我們仍然可以歸納 出質性研究的一些共同特性,敘述如下(梁婉玲,2010;潘淑滿,2010;簡春安、鄒 平儀,2010;Bogdan & Biklen, 1982; Neuman, 1997):

(一)研究者本身即是研究的工具

質性研究的資料收集不借用標準化的外來工具如量表、問卷等,所以研究者本身 就是最佳的研究工具。為求深刻且正確地體悟研究的現象,有時研究者不僅是資料蒐 集者,也是資料意義的闡述者,這樣才能充分掌握當時情境行為的內在意涵。

(二)從自然脈絡中收集資料

質性研究者有興趣的是取得自然脈絡(context)中的經驗、互動與文獻,以及當事 者之所以產生這些資料的方式。所以質性研究者須在不受外力干擾的情況下,進行資 料的收集。

(三)重視研究過程與時間順序

質性研究相當重視事件發生時的先後順序,研究者須將一些看似不相關或無意義 的資料,運用時間序列的關係,整理呈現出具有意義的圖像。

32

(四)強調研究現象之描述

質性研究的結果不是以統計學簡化後的數字或表格來表達。所呈現的資料常以相 片、圖樣或類似說故事的文字描述方式來表達,將研究的現象藉由陳述過程,讓讀者 能經驗當時社會之情境或現象。

(五)由當事人的立場去理解與詮釋

質性研究沒預存的假設或立場,重視當事者真實的感受和對事物的看法。研究者 針對研究過程中所收集到的資料及研究的結果,須處於當事者的立場去理解與詮釋。

瞭解當事者是如何去認知當時所處的社會環境,事件與情境對於當事者所具有的意義 及影響。

(六)研究的結果無法被複製或類推

質性研究在做結論時,不求其絕對性與因果性,不用忙著概化或算出變項間的因 果關係。質性研究認為資料間具有相關性,可以再加討論,所以研究的結果只是暫時 的而非必然的,其結果也無法被複製或類推。

(七)呈現個別研究的價值

質性研究因樣本數少且沒有抽樣調查,所以難以概化。但質性研究卻能利用個別 研究的方式,來進行豐富、多元且廣泛的資料收集,運用歸納方式由繁而簡逐步分析,

進而呈現出其研究的價值。

綜合以上特性,我們可以知道質性研究者以自己為工具,在自然情境脈絡下收集 資料,研究過程非常重視時間順序與被研究者個別經驗的特殊性。資料分析時研究者 需放空自我,讓資料說話而呈現出其研究的價值。但質性研究的結果不求概化或因果 關係,所以研究結果無法被複製或類推至其它個體。

三、質性研究的適用情境

對質性研究的特性有初步的認識後,我們可以發現質性研究非常重視被研究者的 獨特性及其研究價值,所以研究結果是無法被複製或類推到其他情境的。而哪些主題

33

或情境適合使用質性研究呢?根據簡春安和鄒平儀的觀點,認為最好能符合以下條件 之一(潘淑滿,2010;簡春安、鄒平儀,2010):

(一)進入一個很不熟悉的社會體系或情境時

當所要探討的研究題目鮮為人知或是雖被討論過卻還很籠統不夠明確時,研究者 可透過質性研究深入去了解個案的背景、成因及心路過程。例如:自殺者的辛酸、慣 竊者的成因、吸毒者的告白等生命經驗。

(二)在一個較不具控制或權威的情境中

當研究者想要探索當事人的內心感受或心靈世界,了解當事人對週遭人、事、物 的意義與目標時,非僅靠簡單的控制與權威就能達成,而須贏得當事人的信任方有可 能做到。此時研究者需要先和當事人建立好關係,再透過質性的深度訪談輔以研究者 敏銳的觀察,才能有好的研究成果。例如:宗教儀式對信仰者的意義等。

(三)研究的概念或理論還不完全時

當研究的主題還處於模糊的階段,定義與變項間難以界定而無法量化時,運用質 性研究的方式較能去建立理論或概念。例如:外籍新娘婚生子女的學校適應問題,生 育率低落的原因,太極拳如何無力打有力等。

(四)需被研究者的主觀概念來詮釋研究結果時

當研究者須藉由被研究者的觀點來詮釋行為或現象的意義時,質性研究會比量化 研究容易達成。例如:外界看似美滿的婚姻卻以離婚收場,事業有成的人士卻選擇自 殺一途,受虐兒內心之恐懼和對受虐的認知與詮釋等。這些都不是我們以一般的觀點 所可以解釋,須深入去訪談當事人,方能得知其主觀的想法與認知。

(五)定義新的概念或形成新的假設

當所要探討的現象或概念具有開創性或突破性時,質性研究會比量化研究更適 合。例如:福利的國度挪威,為何會出現屠殺數十人的偏激殺人魔?

由以上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質性研究是有別於量化研究,兩者各自有其特點而

34

無好壞之分。當研究主題是較新的概念、不熟悉的議題或研究過程須透過被研究者的 主觀詮釋時,較適合使用質性研究方法。當主題較強調因果關係或預測功能時,則較 適合使用量化來研究。所以我們應該依照所選擇主題的類型來選用適合的研究方法,

才能事半功倍,達到我們所欲完成的研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