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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法與網路使用經驗對書寫表現假設檢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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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

4.7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經驗對書寫表現假設檢定分析

經過單變量變異數分析之結果如表 4-27 所示,表中顯示不同網路應用頻率者在 書寫國字時,其書寫表現在會意字達顯著差異,F(1,140)=4.382,p=0.038<.05,所以 部分拒絕假設 H4c。從平均數可看出,網路應用頻率低組的受試者在會意字之平均得 分高於網路應用頻率高組的受試者,如表 4-22 所示。推測其原因可能也和火星文、

注音文等網路語言的流行與使用有關,本研究中的網路應用頻率的題項內容皆包含文 字的閱讀和使用,網路應用頻率高組的受試者可能因此增加與網路中文的接觸或使 用,從而對字形的認知淡化,導致其在部分類型文字的書寫表現得分顯著低於其他組 別的受試者。

表 4- 28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年數之組間書寫表現 Levene 檢定統整表 書寫表現 F 值 df1 df2 p 值

整體 1.388 5 229 .230 高頻字 1.983 5 229 .082 低頻字 1.507 5 229 .189 高筆劃字 1.925 5 229 .091 中筆劃字 2.185 5 229 .057 低筆劃字 1.873 5 229 .100 象形字 1.215 5 229 .303 指事字 1.084 5 229 .370 會意字 1.320 5 229 .256 形聲字 1.539 5 229 .179

表 4- 29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年數對書寫表現之變異數分析表(N=232) 輸入法*網路

使用 年數 書寫表現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值 p 值

整體 17.597 2 8.799 0.820 .442 高頻字 0.606 2 0.303 0.119 .888 低頻字 21.963 2 10.981 2.206 .113 高筆劃字 1.767 2 0.883 0.469 .626 中筆劃字 0.666 2 0.333 0.217 .805 低筆劃字 4.280 2 2.140 0.931 .396 象形字 8.763 2 4.382 4.705 .010*

指事字 0.903 2 0.451 0.421 .657 會意字 1.818 2 0.909 0.680 .508 形聲字 1.219 2 0.609 0.337 .715

註:*p<.05 , **p<.01

進一步分析之後發現,使用字音輸入法且網路使用年數為 6 年(含)以下的受試者 在象形字的書寫表現最低,而使用字形輸入法且網路使用年數為 6 年(含)以下的受試 者在象形字的書寫表現最高,如表 4-30 所示。

表 4- 30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年數對象形字平均數分析表(N=232) 網路使用

年數 輸入法

10 年(含)以上 7~9 年 6 年(含)以下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字形輸入法 4.109 0.101 3.778 0.227 4.187 0.241 字音輸入法 3.772 0.109 4.000 0.227 2.917 0.279

由表 4-31 可以得知,輸入法類型效果與網路使用年數的不同對於象形字書寫表 現的交互影響,在不同的限定條件下有所不同。使用字形或字音輸入法的不同網路使 用年數之受試者,其象形字書寫表現皆不具顯著差異,F(2,229)=2.95,p=.054>.01,

F(2,229)=3.54,p=.031>.01。

以三種不同的網路使用年數來分析輸入法類型對於象形字書寫表現的影響,可以 看出對於 10 年(含)以上以及 7~9 年受試者,輸入法類型皆無效果 F(1,229)=5.43,

F(1,229)=0.48,n.s.,對於 6 年(含)以下受試者則有顯著效果,F(1,229)=10.35,p=.001

<.01,使用字形輸入法的受試者的象形字書寫表現為 4.187,高於使用字音輸入法的 受試者 2.917。可能是因為網路使用年數少的受試者接觸較少的網路中文,字形淡化 的影響較少,所以輸入法類型的影響仍對部分文字產生效果。

表 4-31 輸入法類型與網路使用年數對象形字之單純主要效果變異數摘要表(N=232)

單純主要效果內容 SS df MS F p

網路使用年數 within

輸入法(字形) 5.49 2 2.75 2.95 .054 網路使用年數 within

輸入法(字音) 6.59 2 3.30 3.54 .031 輸入法類型 within

網路使用年數(10 年以上) 5.06 1 5.06 5.43 .021 輸入法類型 within

網路使用年數(7~9 年) 0.44 1 0.44 0.48 .490 輸入法類型 within

網路使用年數(6 年以下) 9.64 1 9.64 10.35 .001*

誤差 213.28 229 0.93 註:* p<.01

4.7.2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時間對書寫表現假設檢定分析

不同網路使用時間的輸入法使用者在書寫國字時,其書寫表現是否有顯著差異。

表 4-32 為 Levene 法進行各組別的受試者之書寫表現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結果顯示 p 值均高於 0.05,表示組間無顯著差異,因此適合進行變異數分析。經過單變量變異數 分析之結果如表 4-33 所示,表中顯示在整體、字頻、筆劃數、造字原則方面,對於 不同網路使用時間的輸入法使用者而言,網路使用時間與輸入法的交互作用皆無顯著 差異,所以接受假設 H5b。

根據行政院研考會所公布的 100 年個人/家戶數位機會調查報告(行政院研考會,

2011)顯示,國人最常使用的網路應用活動,在 可複選的前提下,前三名為收發 e-mail(76.6%)、線上影片(55.0%)、網路社群(48.7%)。而依據謝龍卿(2004)的研究結果,

青少年轉寄信件平均次數大約是寫信次數的兩倍,因此,實際從事文字輸入的活動所 佔的時間比應該少於瀏覽,所以輸入法與網路使用時間對書寫表現的交互作用不顯 著。

表 4- 32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時間之組間書寫表現 Levene 檢定統整表 書寫表現 F 值 df1 df2 p 值

整體 1.640 5 229 .150 高頻字 1.916 5 229 .093 低頻字 0.541 5 229 .745 高筆劃字 1.823 5 229 .109 中筆劃字 0.914 5 229 .473 低筆劃字 2.070 5 229 .070 象形字 0.485 5 229 .787 指事字 1.179 5 229 .320 會意字 0.356 5 229 .878 形聲字 2.199 5 229 .055

表 4- 33 輸入法與網路使用時間對書寫表現之變異數分析表(N=235) 輸入法*網路

使用 時間 書寫表現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值 p 值

整體 9.681 2 4.840 0.442 .644 高頻字 5.761 2 2.880 1.116 .329 低頻字 2.701 2 1.350 0.267 .766 高筆劃字 2.910 2 1.455 0.778 .460 中筆劃字 4.901 2 2.450 1.610 .202 低筆劃字 0.251 2 0.125 0.055 .947 象形字 1.722 2 0.861 0.886 .414 指事字 0.325 2 0.163 0.154 .858 會意字 1.331 2 0.665 0.502 .606 形聲字 8.208 2 4.104 2.368 .096

註:*p<.05 , **p<.01

4.7.3 輸入法與網路應用頻率對書寫表現假設檢定分析

不同網路應用頻率的輸入法使用者在書寫國字時,其書寫表現是否有顯著差異。

表 4-34 為 Levene 法進行各組別的受試者之書寫表現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結果顯示 p 值均高於 0.05,表示組間無顯著差異,因此適合進行變異數分析。

表 4- 34 輸入法與網路應用頻率之組間書寫表現 Levene 檢定統整表 書寫表現 F 值 df1 df2 p 值

整體 0.680 3 138 .566 高頻字 2.041 3 138 .111 低頻字 0.574 3 138 .633 高筆劃字 0.777 3 138 .509 中筆劃字 0.792 3 138 .500 低筆劃字 2.018 3 138 .114 象形字 0.997 3 138 .396 指事字 2.560 3 138 .058 會意字 0.449 3 138 .719 形聲字 0.675 3 138 .569

表 4- 35 輸入法與網路應用頻率對書寫表現之變異數分析表(N=142) 輸入法*網路

應用 頻率 書寫表現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值 p 值

整體 32.095 1 32.095 3.004 .085 高頻字 3.061 1 3.061 0.988 .322 低頻字 15.331 1 15.331 3.337 .070 高筆劃字 6.384 1 6.384 3.388 .068 中筆劃字 0.338 1 0.338 0.225 .636 低筆劃字 6.539 1 6.539 3.069 .082 象形字 1.668 1 1.668 1.871 .174 指事字 0.075 1 0.075 0.068 .794 會意字 2.599 1 2.599 1.917 .168 形聲字 3.412 1 3.412 1.842 .177

註:*p<.05 , **p<.01

經過單變量變異數分析之結果如表 4-35 所示,表中顯示在整體、字頻、筆劃數、

造字原則方面,對於不同網路應用頻率的輸入法使用者而言,輸入法與網路應用頻率 的交互作用皆無顯著差異,所以接受假設 H5c。推論其原因可能是,雖然本研究中的

網路應用頻率的題項內容皆或多或少皆需要文字輸入,但是,文字輸入的實際數量可 能不大,誠如謝龍卿(2004)的研究結果顯示,青少年雖已大量使用 e-mail 做為人際聯 絡、相互溝通的主要工具,然而,轉寄信件平均次數卻大約是寫信次數的兩倍,也就 是說,轉寄信件遠較寫信為多,由此可推論,一般人使用 e-mail 的主要目的在於互通 有無,看到好東西就要與好朋友分享的觀念,e-mail 的主要用途在於「轉寄信件」,

因此,輸入法與網路應用頻率之間的交互作用對書寫表現的影響在本研究中沒有達到 顯著差異。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