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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資料分析

第二節 運作模式手段分析

壹、公益創投之運作模式

本研究分為兩部份進行訪談,一是自我對公益創投運作模式的認知為何?一 是對利害關係人應如何運作公益創投的看法?此一構面分析有兩項重要目標:一 是在於了解三方(投資方、中介方、被投資方)是否清楚公益創投運作?其認為 的運作模式為何?具有什麼特質?有無差異存在?差異為何?透過上述的研究 資料來描繪出三方各自對公益創投運作的想法與心中的期待。

二是了解受訪方認為另兩方利害關係人應如何運作公益創投定的看法,此亦 可分析出三方對彼此利害關係人在公益創投運作方式的期待,同時可得知三方對 於公益創投運作模式認知與觀點的差異?存在如何的落差?…等,利於找出我國 公益創投在執行運作時可能遇到的問題與發生的原因,減少認知差異所造成的執 行衝突。此外,此外除與本項次構面(運作困境)進行資料整合、找出因果關係 外,也將與其他主構面與次構面研究內容進行交叉資料分析,了解彼此間之影響 關係與程度,挖掘出更多的研究資料以達到滿足研究目的之所需。

一、在自我認知「公益創投運作模式」的發現共有三項:財務與非財務資源的帶 入、認同公益創投模式、計劃及資金需具彈性空間,以下將分別說明之:

(一) 財務與非財務資源的帶入

如果以傳善獎來說……我們都會要求一年要去機構兩次,希望帶著資源與支持過 去,有什麼可以解決的問題就幫忙解決。(陳,3)

如果以聯盟在這個案子(傳善獎)上,一年會有三次(訪視及輔導)……我邀了 很多企業界的夥伴來加入八個團體(得獎組織)他們的創新工作…(自律,3)

所以公益創投要怎麼運作,它的特質就是資源是不停的投入的,我指的不是財務 的部份,而是有足夠的能力…(N2,3)

從三方研究資料分析可知,除部份被投資方較不清楚公益創投模式外,三方 對於公益創投的運作模式是具有一段程度的認知與概念,雖無法相當正確說明,

但對於其核心價值:創新、彈性可調整是清楚了解的,即是透過財務與非財務的 資源投入至被投資方,助其組織的建構與發展。但也有部份被投資方從他們實際 經歷認為目前感受到的仍是過去傳統的審查核銷模式,此也顯示出新模式仍在嚐 試與磨合調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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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傳善獎而言,聯勸確實比較像是用過去傳統審核的方式來進行,那自律聯 盟的部份因為跟他們接觸的時間很短,就那一次短短的溝通過程跟那一次的會議,

就會發現他們要的東西跟傳統監控式的像聯勸那樣又不太一樣。(N3,3)

(二) 認同公益創投模式

沒走過才叫創新,如果你什麼都知道了哪叫創新……要給三年支持的原因,就是 傳善獎鼓勵機構去走不一樣的路,去創新,給你去嚐試的機會,有些可能會成功,

有些可能會失敗,但傳善獎給你失敗的空間跟機會,容許你們犯錯,因為容錯才 有可能創新。(陳,3)

投資方它是要整個組織(NPO)的成長,不是要單一方案做的好,這也符合自律 聯盟(也就是中介組織)的 guideline,就是這樣的一個精神…(自律,7)

我覺得傳善獎最特別的事,你寫的東西他允許你改,他的原則是你的組織能更好,

他也很願意你改,他只怕你不改,這大概是我們這三年跟他合作的一個過程。

(N1,1)

公益創投要怎麼運作,它的特質就是資源是不停的投入的,我指的不是財務的部 份,而是有足夠的能力…(N2,3)

從受訪資料可發現,三方皆認同公益創投模式,認為公益創投是提供被投資 方一個嚐試創新又具彈性的支持模式。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也可以感受到受訪者 受訪者對於公益創投模式感興趣程度,尤其以被投資方最為明顯。

社會創新強調企業社會責任,強調社會企業家透過社會企業精神解決社會問 題並創造新社會價值,為一種「慈善資本主義」展現(Bishop and Green, 2009), 而公益創投強調的亦是以慈善資本的投資,為公益創投與社會創新的共同點。公 益創投運作模式強調以商業模式的思維與手段來對被投資方進行投資,雖然過去 我國並未有類似或符合的案例可研究,但檢閱相關文獻與研究比對可知,公益創 投的企業投資方及本研究之案例投資方皆符合 Bishop and Green 所提的社會創 新內涵,因此也可用來推動企業投入公益創投之訴求點。

(三)計劃及資金需具彈性空間

過去不論是企業對非營利組織的捐助或是政府的補助,都是以方案為目的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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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效能進行評核,在經費核銷上亦較一板一眼難有彈性。但如以創投、投資角 度來做同一件時,則較具彈性與發揮的可能,亦是創投的一項特色。所謂投資有 風險,因此投資方必然有此認知,公益創投傾向是一種投資方法(Martin & John, 2007),而此觀點在研究中也可發現受訪者普遍認為公益創投最大的特質是資金 運用及計畫調整的自由度,如 N2 在訪談中即提到:「如果是用公益創投的模式來 進行的話,那他一定會有一個必要的條件或特質是說,他沒有設限他這個贊助的 這個錢的應用的科目,就是他沒有把這個東西設死…」。

三方對於公益創投較富彈性的運作模式是了解且期待嚐試的。另外投資方在 談及公益創投的運作模式時提到:「傳善獎(投資方)訂出方向與目標,執行的 專業面就交給專業單位、專業經理人來。這樣能有效的減少嚐試錯誤失敗的過程,

然後移植在一個很成熟的制度上面,把這個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那這樣是不是 符合所謂的公益創投?應該是說公益創投最終的目的是什麼?是不是就是把資源 產生出最大的效果,我想應該是這樣子。」此呼應公益創投家透過創業基金與專 業支援,將捐贈資金發揮最大效益,甚至創造新一波社會價值,而投資方的公益 效果最大化觀念與訴求似乎正符合公益創投及社會創新學派精神。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納入更多社福以外的專家進來,他們眼光更像一般社會大 眾,評審還是有過半數社福專業的老師,但是我們納入更多不同面向的專家學 者…(陳,3)

所以一般如果說公益創投剛開始,有些單位是沒有東西的,三年可能只是個摸索 期,甚至五年也是一個摸索期……所以你(非營利組織)要怎麼成功商轉,第一 步是說這個投資下去 3-5 年,這個商品有 run 起來,我覺得很重要就是下一步,

怎麼讓它賣的出去…(N2,3)

我覺得它就是一個彈性比較大,我覺得切過來看,創投就是一個夢想,這個特質 是要有夢想,其實它是投資一個夢想,那其實夢想是看大家如何去構圖那個夢想,

所以其實它彈性相對是大的……(N1,1)

而對於所謂彈性與放手的界定,三方則有不同的看法。投資方與被投資方都 認為應該信任與放手讓被投資去衝撞創新;但中介方則認為仍應該去評鑑每年的 執行成效才能決定是否持續投資、撥款。如從英國「促進基金會」的運作模式來 看,其以創業投資的方式透過投入資金與進行策略性的專業技術,使第三部門得 以成長並顯著的增加其社會影響力。而這樣的方式較偏向中介方的做法與認知,

應是有一定的審查與考核機制,而非全然的信任放手給被投資方去嚐試衝撞。在 組織對外方面不能忽略責信問題,特別是慈善(Charity)團體更需謹慎評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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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目 標 與 商 業 活 動 的 潛 在 衝 突 , 以 避 免 遭 受 社 會 質 疑 , 而 喪 失 社 會 支 持 (Eikenberry & Kluver, 2004; Weisbord,1998)。

因此研究者以為中介方有此思維應與其過去長期輔導非營利組織經驗及其 中介方責任心有關,在國人對於公益創投尚未全然了解情況下,同時組織的自我 責信要求尚有待提升前,或許應設有相關考核評估機制較有助於公益創投的正確 發展。

像香港跟韓國他們其實也是……,他們(投資方/中介方)會去看他們(被投資方)過 去執行的績效,就是看他們之前的績效再決定他往後要不要給他們。但如果以台 灣而言,就有點像是作文比賽,就是提案,但提案提很好跟後面執行如何不能同 等。(自律,3)

與這些專家學者溝通,希望老師是帶著資源去,而不是帶著批判去,希望老師幫 忙遇到困難的社福機構解決問題,這才是幫助機構成長的必要……要給三年支持 的原因,就是傳善獎鼓勵機構去走不一樣的路,去創新,給你去嚐試的機會,有 些可能會成功,有些可能會失敗,但傳善獎給你失敗的空間跟機會,容許你們犯 錯,因為容錯才有可能創新。(陳,3)

如果以傳善獎給錢的模式跟國外的公益創投一樣,是一年一年的評鑑後給錢,但 因為傳善獎本身的目標與認知就是支持……這麼多屆也沒有發生過,但是我覺得 後面,我還是要講就是說那個自律除了自己做好自律責信之外,最後的那個成果 的呈現應該要有一個評估的方式。(自律,3)

過去我們會認為計劃怎麼寫我們就要照的計劃做,但公益創投具彈性的可調整的 思維方式,我覺得這也是在機構教育裡面不管是上下還是下上,都是需要被灌輸 的……我覺得很適合,因為它的彈性,公益創投的彈性跟創意,是很適合來非營 利組織的人玩的東西。(N3,3)(N3,5)

二、在認知利害關係人「公益創投運作模式」的發現共有三項:對利害關係人的 期待、中介方溝通重要性及介入與否認知差異,以下將分別說明之:

二、在認知利害關係人「公益創投運作模式」的發現共有三項:對利害關係人的 期待、中介方溝通重要性及介入與否認知差異,以下將分別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