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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中存在著審美理由嗎?

第五章 運動中的審美理由與其意義

第一節 運動中存在著審美理由嗎?

一 、我們可以無私趣的參與或經歷運動嗎?

在談論審美理由之於運動的意義之前,必須先處理一個關鍵問題,即:運動 中是否存著審美理由嗎?如果我們同意康德認為:美就是無私趣的愉悅感,這個 問題其實正是在問:我們選擇運動的理由可否是無私趣的?或是運動能不能帶給 我們無私趣的愉悅?

進一步分析這個問題,運動能不能帶給我們無私趣的愉悅,首先關係到「運 動」是否能作為鑑賞判斷的對象。當我們觀賞運動時,運動當然可以作為一種鑑 賞判斷的對象;但是當我們參與或經歷運動時,「參與」或「經歷」是否也可以 作為鑑賞判斷的對象呢?

根據第二章的討論,本文的觀點是肯定的,我們當然可以無私趣的參與或經 歷運動獲得愉悅。理由如下:首先,無私趣是一種主體的態度,或者用康德的話 來說就是一種「審美的態度」,審美的態度取決於主體,而非對象;換言之,審 美的態度取決於運動的參與者(主體),而非運動本身(對象),只要運動員本身 的心態是審美的(無私趣的),就可以無私趣的參與運動。就好比我們可以用有 私趣的態度看待藝術品、也可以用審美的態度欣賞藝術品一樣,決定權不在對象,

而是在鑑賞的主體之上。

第二,也許有些人會反對參與運動可以是無私趣的,因為運動通常以比賽的 方式進行,不論是與自我的比賽或是與他人的比賽,都涉及到對勝利的追求。對 勝利的追求一般來說就是有目的,很難與私趣分離,因此運動員不可能無私趣的

參與運動。但本文的觀點則認為,首先必須把「致力於比賽」與「對勝利的追求」

區分開來。以康德第三個環節「無目的的合目的性」來看,「致力於比賽」並沒 有抱著追求勝利的目的,而只是一種對於運動的「合目的性」,一個致力於比賽 而不在乎勝敗的運動員,他沒有獲勝的目的,卻有著對於運動的合目的性,因此 當然可以是無私趣的。就某些競爭的運動來說,「致力於比賽」是運動本質的一 部份,競爭的雙方必須致力於比賽才能構成這類型的運動;如果雙方都不致力於 比賽,這些運動根本無法進行。我們能想像在一場籃球賽中,雙方都無意進攻、

也無意防守,那麼這場籃球賽還算是一場「籃球賽」嗎?還能夠算是「運動」嗎?

在這個意義底下,「致力於比賽」只是運動的本質,沒有其它慾望、全心致力於 比賽只是「合目的性」,與有目的的「對勝利的追求」不同,因此可以稱得上是 無私趣的。

第二章文獻探討中曾提過鑑賞判斷時主體與對象的條件,關於主體的條件是 主體必須以審美的態度對待事物;而關於對象的條件,對康德來說則比較缺乏討 論,因此只能從既與的經驗事實出發,就產生美感的情況下去判定一個對象是否 能讓人產生美感。運動亦是如此,運動中鑑賞判斷的條件對主體來說就是以審美 的態度對待運動,但對於運動(對象)來說,則只能就既與的經驗事實去判定運 動是否能夠讓人產生美感。現在,運動的世界中存在著許多運動員感受到美感經 驗的例子、或是運動員以審美的理由投入參與運動的故事,顯然運動能夠作為鑑 賞判斷的客體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運動本質上就可以讓人感受到美,其關鍵在於運動員要以審美的態度對待運 動。理解到這一點,一個人要基於審美的理由運動的條件即是:以審美的態度對 待運動。

二 、什麼是運動中審美的態度?

我們可以這麼說,人能夠基於審美理由而運動,運動確實能夠帶給人美感經 驗—不論是人觀賞著運動或是經歷著運動。

然而美感的關鍵一半在物,一半在人,意即如果運動本身就可以令人覺得美,

那麼美感產生的關鍵還是在於人自己。這即是說是,人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運動,

決定了美感的產生與否。根據第二章文獻探討對於美感的分析,人面對運動的態 度可以分為審美的態度與私趣的態度。

所謂私趣的態度,是指人以有私趣的心態參與、投入或觀賞運動。前面已經 提過,滿足於身體的快感和滿足於善的愉悅都算是私趣的態度,其中滿足於善的 愉悅又可以分為道德的滿足與實用的滿足,用康德的話來說,這些私趣的態度都 牽涉到鑑賞的主體抱著「目的」。一旦我們以有目的的心態來面對運動,美感便 很難產生了。例如,當人們以實用的態度面對運動,像是為了減肥而跑步,或是 以能否藉演出賺錢的角度來評估舞者的表演,這些例子儘管都能反映運動的實用 性,但卻很難使面對運動的人產生美感的愉悅。在種情況裡,難以產生美感愉悅 的原因不在於運動本身不美,而在於運動的人是以私趣的態度面對運動。

所謂審美的態度,是指人不以有私趣的心態參與、投入或觀賞運動。儘管在 許多情況底下,人們常以私趣的觀點看待運動,運動變成只是達到某種目的的手 段,但是仍然不能否認每個人都有以審美的態度面對運動的可能,只有在審美 的態度底下,運動不再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運動之為運動的純粹性才得以維 持。

另外,本文認為兩種態度是一種傾向,而不是一種絕對的劃分。例如我們不 能說學生運動的態度一定是審美的,或職業運動員的態度一定是私趣的。我們用

「傾向」來談論兩種態度,這意思是說我們可能以審美的態度運動,也有可能以 私趣的態度運動,一切還是取決於參與運動的人是以哪一種傾向面對運動。例如 一個職業球員可能在他的職業生涯中多數時間是以薪水、名聲為考量看待運動

(這種考量當然是私趣的態度),但他仍然可能在某些時候排除這些私趣的態度,

忘掉薪水、名聲等事情,單純地投入享受運動。而一個以審美態度跳舞的舞者,

也可能在某些時候礙於現實與經濟的考量,不得不暫時以賺錢的態度面對跳舞這 件事情。因此不只是同一種運動對不同的人來說態度是不同的,也很有可能同一 種運動對同一個人來說,在不同的時候他會有不同的態度。主體的態度作為一種 傾向,提醒了我們美感的關鍵還是在於參與的人,而不只是在於運動本身。

三 、運動的本質是審美的

如果更進一步思考人類運動的本質,可以發現人類運動的本質是審美的,而 不是私趣的。

運動,就其本質來說,不像人類其他活動總是會得到某些產物(像是工作或 生產),人類透過運動並不會得到任何實質的產物,因此運動根本上並沒有任何 實用的意義;另外運動的本質也不是滿足我們身體快感的手段,運動的本質是使 身體朝向痛苦的,許多人運動的時候身體是處在極度痛苦的情況底下,但他們仍 然願意繼續運動,這一點說明了運動的本質不會是為了滿足身體上的快感。儘管 許多人反對這種觀點,認為人能夠透過運動達到實用的目的(像是健康、賺錢、

朔身之類的實用目的),或是透過運動滿足其身體快感,但值得注意的是,這裡 談的是「本質」,本質指的是一個對象之所以為該對象的必要條件。顯然實用性、

滿足快感都是運動的附加產物,並非讓運動之所以為運動的必要條件。因此本文 不反對運動確實可以帶來某些實用性與身體上的滿足,但這些附加的產物卻不是

運動的本質。

如果人類運動的本質不是為了是滿足身體快感,也不是為了達到某些實用目 的,那麼運動的本質還能夠是什麼?運動的本質可以沒有實用目的嗎?運動的本 質可以沒有身體快感嗎?人類審美的面向提供了這些疑問很好的解答。

從審美無私趣的環節來看,人類審美的面向獨立於人對身體快感的追求,審 美的愉悅不同於快感帶來的愉悅,因此對於人類在身體痛苦的情況下仍然願意運 動的現象,審美提供了很好的解釋。另外,從審美無目的的環節來看,審美是人 類唯一能夠擺脫目的的面向,人在審美的過程中沒有任何目的作為前提,只是單 純地享受合目的性帶來的愉悅;運動亦是如此,人類天性便會運動,在運動的過 程中人類擺脫任何目的作為前提,單純而自在地享受身體活動合目的性帶來的愉 悅。說人類運動的本質是審美的一點也不為過,因為只有人類審美的面向才可以 解釋人類運動的行為與起源,也才能作為運動之所以為運動的必要條件。

或許有人會堅持運動起源是某些目的或實用性的人類行為,例如某些人會堅 持運動的起源是人類的狩獵行為或是軍事訓練。但是本文認為這些狩獵行為或軍 事訓練只是提供了運動的形式,而不是運動起源的本質。狩獵行為的目的是捕獲 獵物,軍事訓練的目的是強身體魄或展現武功,但是在運動的身上看不到這些目 的,因此些人類行為只是為運動提供了形式參考,像是標槍運動模仿狩獵一樣,

人類只是參考這些行為的樣子來遊戲而已,而不是運動之所以為運動的本質。

更確切來說,能夠作為運動本質的只有遊戲。學者懷金格(Johan Huizinga)

說「原始未經污染的遊戲」60;世界網球名將藍道(Ivan Lendl)也曾說過:「我

說「原始未經污染的遊戲」60;世界網球名將藍道(Ivan Lendl)也曾說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