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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過漁」的探討

一、何謂「過漁」?

從歷史的研究中發現,人類對於海洋生態系的破壞起始於「過漁」,它所帶來 的威脅比起其他像是人為的污染或因氣候變遷所造成的海洋生態系破壞都還要來 得早(Jeremy, 2001)。

「過漁」,簡單的說就是從海裡捕撈了太多的魚。當過度的漁獲努力量(Fishing effort)加諸漁業資源上,已超出海洋資源所能回復或補充之量,導致資源不斷減 少,終至滅絕(邵廣昭,1998)。在 1903 年時就有學者提出「過漁」的現象:當 漁民花在捕撈的努力量及成本沒有減少的情況下,但特定魚群的總捕獲量卻一年 比一年下降,當時尚未觀察到「過漁」會產生魚體小型化或性早熟的狀況(Petersen, 1903),可見早期還沒看出「過漁」對魚類生理的影響。不過隨著時間的演進,人 類也開始發現到魚類為了對抗惡劣的生存環境和捕捉壓力,生理開始發生一些改 變。「過漁」的結果會造成魚體的小型化,因為魚類本身為求種族延續,必須很快 演化出早熟早產體型小的族群;而大型的魚種會愈來愈少,如黑鮪、鯨鯊、象鯊、

旗魚、翻車魚、石斑等,這些在食物鏈頂端的種類均將瀕臨滅絕(邵廣昭,1999)。

「過漁」可由幾個徵兆來判斷:

(一)成長過漁(Growth overfishing)

由於漁獲努力的過剩,使得魚類在其成長的潛力未能獲得充分發揮之前即被 捕,進而造成漁獲量水準的低落,稱為成長過漁。其徵兆為魚體小型化、性成熟 提早。

(二)加入過漁(Recruitment overfishing)

由於漁獲之影響,致使親魚之族群量減少,產卵量亦減少,進而加入到原族 群的加入量減少,即為加入過漁。其徵兆為高齡或大型魚的減少及產卵量的減少。

(三)生物過漁(Biological overfishing)

當漁獲努力量超過最大持續生產量,致使發生成長過漁與加入過漁現象時,

稱為生物過漁。其徵兆除了成長、加入過漁之徵兆外,還會呈現分布水域的縮小、

分布水域界限附近資源的顯著減少、單位努力漁獲量的不斷下降。

(四)經濟過漁(Economic overfishing)

當漁獲努力量超過最大純經濟生產量時,稱為經濟過漁。其徵兆為漁獲量的 總生產值低於漁撈成本,經營無法維持平衡。

(五)生態系過漁(Ecosystem overfishing)

由於漁獲努力量的過度投入,致使魚種組成發生明顯的改變,稱為生態系過 漁。其徵兆為高價且大型魚的減少、低價且小型魚的增多,或下雜魚、無經濟價 值雜魚(如海星、水母等)之增多。

(六)馬爾薩斯過漁(Malthusian overfishing)

「馬爾薩斯理論」過去被用來討論人口數與糧食供給平衡間的問題,後來被 學者使用在漁業上,稱為「馬爾薩斯過漁」。該理論指出,當過度的陸上勞力投入 原已飽和之傳統沿岸漁業中,致使漁業資源遭受更大的壓力而趨向毀滅,它通常 會經歷一段漸進式的過程,包含:

1. 使用不合乎政府規定的漁撈技術、設備或網目大小。

2. 使用不被該社群所認可的漁撈設備或捕捉被保護的魚種。

3. 使用會破壞海底資源的漁撈設備。

4. 使用如炸藥或毒藥等毀滅性漁法。

1954 年 M. B. Schaefer 發展出一套數學工具來協助界定「過漁」的概念,他認 為沒有受到開發的魚群與環境會呈現穩定平衡的關係,因此他利用捕獲量、漁撈 努力量,以及每單位努力量的捕獲量算出一個可限定魚群永續發展的指數,以界 定出一個魚群可持續容忍的最大捕獲量。其中總容許漁獲量(TAC, total allowable catch)及最大持續生產量(MSY, 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這二個概念成為全球 普遍使用的指標,以用來管理漁業(李桂蜜譯,2010)。然而也有學者指出,雖然 現今對於「過漁」已經有很強的理論基礎和評估的依據,但這些都沒有考慮到對

於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棲地破壞,以及因為「過漁」而造成食物網的改變等因素,

因此應該結合現有漁業管理的方法與生態系結構和功能相關的內涵來進行「過漁」

的探討,如此才能夠了解整個生態系的狀況和變動(Murawski, 2000)。

「過漁」究竟是在何時發生的?為了進一步了解過漁的歷史,Jeremy 的研究 將人類對海洋生態的影響區分為三個時期,即:原住民時期、殖民時期和全球化 時期。過去在原住民時期時,先人是過著沿海求生的生活,他們僅憑藉簡單的小 船以及依環境不同而隨著改變的小規模捕撈行為維生,當時並沒有能力對廣大的 海洋進行大規模的探勘和利用。一直到殖民時期人類才開始進行大型海洋探險,

從丹麥發現鯡魚起,這些數量龐大的魚群帶動了北歐沿海城市的經濟起飛,並且 持久地影響西方人對海洋及漁業的看法,與此同時,生物資源逐漸顯現出耗竭的 現象;而我們現今所處的全球化時期的特徵,則是對所有海岸及海洋進行密集性 的開發,「過漁」的現象與全球消費海洋資源直接相關,並且導致漁場經常的耗竭 和變化(Jeremy, 2001)。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從 1950 年開始蒐集並管理每個國家的漁獲量數據,

一篇責任漁業(Responsible Fisheries)的報告中指出在 1945 年-1958 年的第二次世 界大戰後,各國為了加速重建、增加糧食而致力於發展漁業,且當時早已經察覺 到「過漁」的現象發生,到了 1959 年-1972 年之間則屬於漁業地理擴張期,各國 漁船為了擴展漁業,於是競相積極往外開發新漁場;1973 年-1982 年則屬於建立新 的國際漁業秩序時期,此時除了新開發的漁業區域外,其餘皆已呈現惡劣的狀態;

1983 年-1992 年則持續維持過漁狀態,此時全球才開始關注環境保護和永續漁業的 議題,並且開始走向制定漁業政策的時期(Garcia, 1994)。

台灣的「過漁」歷史,可以由魚類分類學家沈世傑教授所接受的訪談中窺知 一二,他回憶起戰後有 300 艘拖網漁船隨著政府軍隊撤退來台,就在台灣海峽不 分晝夜地捕魚,當時雖餵飽了人民,但也使得漁業資源變少了,因此早在 1956 年,

美國就曾派了一位魚類學家 Dr. Rich 來台灣協助處理過度捕撈的問題(林秀美,

2007)。胡興華(2007)亦指出 1964 年台灣地區雙拖網漁船已達 400 艘,小型單 拖網 1400 艘,大部份在台灣沿近海、台灣海峽之作業漁場,已呈現過漁現象,加 上污染嚴重,以致沿近海漁業資源面臨枯竭的危機。另有研究也顯示台灣沿岸海

洋捕撈漁業產量從 1986 年至 2002 年的 5.67 萬噸減至 4.97 萬噸,而近海海洋捕撈 漁產量則從 1980 年的 37.09 萬噸下降至 2002 年的 18.59 萬噸,造成台灣的魚類資 源量下降,魚類組成亦在過去 15 至 30 年來發生急遽改變(Shao, 2003)。從 2009 年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現況報告中也可以看出,雖然台灣的過漁等級已經從最差的 第七級要跳升到第六級的門檻值((經濟海域內每平均公里碳生產量/每平方公里漁 獲量)/22000),但仍然顯示出台灣過漁的嚴重程度(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2011)。

過去大家總認為海洋資源是上天給予人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天然寶藏,

甚至有許多著作是在讚美和歌頌漁業的豐收,如 Daubenton 在百科全書(1751-1772 年)裡就用了很長的欄位介紹鯡魚。他強調人類捕獲的鯡魚只佔全部鯡魚的一小 部份:「儘管漁民捕獲大量鯡魚,根據我們的計算,全體漁民所捕獲的鯡魚數量,

與鯡魚從北海抵達的總數相較,如同一比一百萬;而且我們有理由相信,鼠海豚、

鯊魚之類的大魚所掠食的鯡魚量,超過所有漁民所捕獲的數量」。法國文豪大仲馬 在 1871 年所著的烹飪大辭典中也曾經這樣形容:「我們計算過,如果沒有任何意 外阻礙這些魚卵孵化,而且如果每一隻鱈魚都可以長到合適大小,那麼只要三年,

海洋會被填滿,我們可以踩在鱈魚背上穿越大西洋,且不弄濕腳」(李桂蜜譯,2010)。

可見當時魚群數量豐富的程度,沒有人相信魚群會有消失的一天,如此的想法深 深影響到後來人類利用海洋生物資源的態度,一直延續到現在,這個屬於全球化 的時期,大家仍然大量消費海洋資源,導致海岸及海洋的密集開發和漁場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