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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登‧凱許登提出童話故事深入人心的魅力在於它們提供了無與倫比的冒 險經驗,而充滿懸疑、激發想像的冒險故事,除了提供娛樂效果,童話故事裡 的追逐奔跑、千鈞一髮的情節後,還有嚴肅的戲劇起伏,更能反映出孩童內心 世界發生的事件,可以幫孩子處理成長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內心衝突。她歸納出 童話故事處理的正是「童年的七大罪」,包括虛榮、貪吃、嫉妒、色慾、欺 騙、貪婪和懶惰,這些罪惡會激起童年時期最大的恐懼──被拋棄,在無法自 衛的時候被獨自拋下,是童年時代最大恐懼。101

一、神話裡的棄兒

廣為人知的伊底帕斯就是神話裡著名的棄兒,一只神諭註定了他悲慘的一 生。底比斯的萊奧斯國王到神廟祈求神靈,卻得知一則他將死在親生兒子手中 的預言,為了逃避命運之神的安排,孩子出生後,他把那孩子的腳踝刺穿,用 繩子綁著,叫人把孩子丟到荒山,任他自生自滅,不過執行命令的牧羊人十分 同情這個無辜的孩子,便將他交給了在同一個山腳下為科林斯國王波呂玻斯放 牧的牧羊人。

波呂玻斯的牧羊人因為孩子滿身的傷痕便將他取名為「伊底帕斯」,意思是

「腫脹的腳」。後來他把這個孩子交給他的主人科林斯國王波呂玻斯扶養。長大 後的伊底帕斯得知他將弒父娶母的神諭,於是離開了科林斯,決定永遠不要再 見波呂玻斯。旅途中,伊底帕斯行經一處十字路口,一輛有侍衛跟隨的馬車迎

101 雪登‧凱許登,《 巫婆一定得死》,頁 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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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而來,與伊底帕斯發生衝突,伊底帕斯將其砍殺,只有一名隨從逃脫。之後 伊底帕斯除掉了威脅底比斯的怪物,為了感謝他的救命之恩,底比斯人推舉他 為王,伊底帕斯還娶了前任國王的妻子——伊奧卡絲特,並生下二子二女。

之後底比斯發生嚴重的瘟疫,為了解決這場瘟疫,重新追究起前任國王萊 奧斯的死因,才發現伊底帕斯當初在十字路口殺的人便是萊奧斯,而他弒父娶 母的神諭也已然實現。得知真相的當事人都十分震驚,伊底帕斯的妻子——或 應該說他的母親,因此自殺了,而伊底帕斯則挖去雙眼,放逐自我,到處流 浪。102

這是一場悲劇,每個人都身不由己,不過其中最無辜的當屬伊底帕斯,身 上的傷痕以及腫脹的腳踝,都顯示了他是不被愛的孩子,為了擔心這場可怕的 神諭會實現,父母選擇的是遺棄他、致他於死地,以杜絕後患。

反觀伊底帕斯的養父母,科林斯的國王與妻子盡心盡力的扶養伊底帕斯,

將他當成親生兒子對待,所以當伊底帕斯聽到這則弒父娶母的神諭,以為自己 是科林斯國王的親生兒子的他,害怕神諭成真,為了他愛的父母,伊底帕斯情 願選擇離開,藉以保護他認為的親生父母。

假若當初萊奧斯夫婦沒有遺棄伊底帕斯,反而給予他最大的愛與呵護,那 麼結果是不是就會不一樣了呢?對伊底帕斯來說,他殺了萊奧斯時,眼前的人 不是他的父親,而僅僅只是一名無禮的陌生人,他娶了伊奧卡絲特,眼前的女 子也不是他的母親,只是前任國王的遺孀,一個普通的女人罷了。追究起因,

難道不是因為萊奧斯當時的遺棄,而促成這則神諭最後成真嗎?可以說這場悲 劇,終究是萊奧斯親自埋下了毀滅的種子。

二、童話裡的遺棄

102 古斯塔夫‧史瓦布(Gustav Schwab)著,《希臘神話故事》(Greek Mythology),臺中 市:好讀出版,2014 年,頁 15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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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種行為不管在實質上或是心理上都是拋棄孩子。

還有一篇〈桌子.驢子.棍子〉,因為父親被狡詐的羊兒所矇騙,誤會了三 個孩子,而將他們趕出門,雖說事出有因,但是父親不分青紅皂白,也不多加 求證,就因為羊兒的片面之詞,就將孩子打出家門,不僅實質上拋棄了孩子,

這種對孩子不夠信任的態度,在心理上也算遺棄了孩子。

我們從這裡可以發現,在兩百零一篇的故事裡,跟遺棄有關的篇幅其實寥 寥可數,與遺棄相較,童話故事裡頭更多的是殘忍的直接殺害與間接追殺。六 則故事裡頭,遺棄者又以父親這個角色佔多數,而遺棄人的下場,除了〈漢賽 爾與格蕾特爾〉裡頭的繼母死亡以外,不是沒有交代就是親子和解後又過起幸 福快樂的生活。何以犯了遺棄罪的父母最終卻沒有任何懲罰呢?筆者想是有以 下幾點原因:

(一)主角不能殺死自己的親人

但這是有原因的,童話故事的最高原則是小孩子不可以殺害與 自己有親生血緣的親人。主角可以殺害女巫、惡魔、魔法師,

甚至後母,但不可以殺害親生的父母,因為這種作法太過冒 險。如果培勞特的故事中,王子殺了女巫,就犯了弒母罪,因 此培勞特讓殺人的母親自殺,避免故事的結尾對小讀者造成困 擾。104

這六篇故事的遺棄者除了最後死亡的繼母外,其他都是主角的親生 父母,因此,就「不可以殺害與自己有親生血緣的親人」這條最高原則 來看,這些犯了遺棄罪的父母們,下場也不會太悽慘。

(二)主角的結局都是好的

在現實社會中,遺棄可能帶來的死亡與飢寒在這些故事裡都不存

104 雪登‧凱許登,《 巫婆一定得死:童話如何形塑我們的性格》,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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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則故事中,除了〈小驢〉中的孩子沒有因為被遺棄而遭逢奇遇 外,其他五則都是因為父母的遺棄反而開創出一片天空:〈學害怕的故 事〉裡,父親的遺棄讓男孩得以四處學害怕,最後在機緣下,甚至娶了 公主為妻;〈漢賽爾和格蕾特爾〉因為父親和繼母的遺棄,而進入森林 裡,打敗了巫婆,還帶回許多珍珠和寶石;〈三種語言〉的男孩在被父 親遺棄後,憑著他學到的三種語言當上了教皇;〈桌子.驢子.棍子〉

裡,被裁縫趕走的三個兒子,反而各自學了不同的本事;漢斯我的刺蝟 離開父親後,闖出了一片天,還娶到公主,擁有自己的王國。可以說因 為脫離了父母的保護或是禁錮,反而使得主角放膽探索,因而獲得額外 的收穫,這麼說來,父母的遺棄反而成就了孩子的成長,也許是這個原 因使然,這幾篇故事裡的遺棄者都沒有因為遺棄子女而得到報應。

三、三個遺棄

在《威樂比這一家》中,有一段威樂比先生講故事給孩子們聽的橋段,剛 巧就是〈漢賽爾和格蕾特爾〉開頭部分,當小威樂比們聽到故事中的父母們商 量著要將兒女留在森林深處,讓他們找不到回家的路,藉以擺脫孩子時,小威 樂比們的反應是:「珍的下嘴唇顫抖,發出輕微的嗚咽聲。大伯納比和小伯納比 看起來很緊張。提姆一臉不悅的表情」。105

在成長的過程中,很多人都曾有一個經驗,當還是孩子的我們在外頭哭著 鬧著,或是為了想買玩具,或是為了出遊捨不得回家等原因,在原地耍賴時,

父母通常都有一招殺手鐧:扭頭就走。看著父母離去的背影,孩子通常都會哭 著追上去,不管有再想買的玩具或是再捨不得回家,都會立刻妥協,這就是源 自於害怕被遺棄的恐懼。因此當威樂比先生講述這則故事時,就能輕易的勾起 孩子們內心深處最大的恐懼!而筆者將小說中的遺棄分為以下四項說明:

105 露薏絲‧勞瑞,《威樂比這一家》,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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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困頓的遺棄

心蒂母親的遺棄與〈漢賽爾和格蕾特爾〉一樣,因為經濟因素,被 迫遺棄自己的孩子。當食物不夠時,被犧牲的往往是對這個家庭貢獻度 較低的成員,所以當發生飢荒時,被拋棄的通常會是還需要照顧與保護 的孩子,畢竟,當父母都自顧不暇時,又怎麼有餘力來養活孩子呢?就 算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在食物短缺,大人都有可能餓死的情況下,

選擇捨棄孩子,也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事。

(二)無法達到父母標準的遺棄

筆者在第二節討論過,梅勒諾夫中校的前妻,也就是郵政局長的新 婚妻子,她對於兒子有一套自己期望的標準,顯然,她的兒子無法達到 母親的期望,加上繼父對他不滿意,因此逼迫伯納比離開瑞士,自己一 個人徒步旅行。

(三)不懷好意的遺棄

筆者將威樂比夫婦的遺棄,歸類為「不懷好意」的遺棄,或者更直 接的說,它甚至是「惡意」的遺棄,為什麼筆者對於威樂比夫婦的遺棄 下這樣重的定論呢?首先,我們先來看這對夫妻選擇「擺脫」兒女的方 式:

1. 離家旅行

計畫的第一步,威樂比夫婦離家去旅行。當大人離開家,單獨 將孩子留在家裡,對於還需要照顧的孩子們來說,是一件危險的 事,單獨被留在家的孩子們可能會面臨許多問題,除了飲食無人照 料外,家其實並非是完全安全的地方,相反的,家屋中其實潛藏了 許多危險。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就曾表示:「105 年兒童事故新 聞統計中,就有 30 件是因孩子獨處而傷亡,造成 9 死 21 傷的悲 劇」,而「如果讓幼兒獨自在家,最常發生的事故:第一為火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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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墜樓」。106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 條也規定: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 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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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樂比四個孩子中的老大提姆,也不過才十二歲,並未成 年,就連年紀最小的妹妹珍也不過才六歲半。四個未成年的孩子長 時間單獨留在家,對他們的安全仍有一定的威脅。況且,威樂比夫 婦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並非短短幾個小時而已,而是計畫長時間的

小威樂比四個孩子中的老大提姆,也不過才十二歲,並未成 年,就連年紀最小的妹妹珍也不過才六歲半。四個未成年的孩子長 時間單獨留在家,對他們的安全仍有一定的威脅。況且,威樂比夫 婦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並非短短幾個小時而已,而是計畫長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