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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災情通報制度特性比較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都市災情通報制度特性比較分析

綜合以上日本、美國與我國台北市、高雄市兩直轄市與台中市等三國之五 都市地區,來於以進行都市災情通報對應比較,不難發現美國州政府對於都市 災情判定上,有著較大之權力甚至影響後續國家資源投入與否之可能,也因此 州政府所建構的災情通報資源,可謂是遠強大於所轄之各個都市,也因此所使 用的先進災情通報科技設備59,以及配合所制定的標準化程序作業,所對於災 情調查的判定影響上,便減少了部分人為上之錯誤,反觀我國與日本對都市災 情的通報上,乃以災情訊息的傳遞、提供及訓練判斷為主,因此對於災情通報 的資源分配上,多分散建置於各政府層級之不同部門中,探究其因乃是希望透 過基層人員對於所處環境之熟悉度,來作為第一時間判定災情是否持續發生之 基準。

換言之,美國在都市災情通報優點上,可說是將所有災害發生之可能,利 用國家本身優異的科技條件,以透過科學的方式來進行判定與傳輸,並建構起 各類災害通報程序後,來予以確認各項應作為之事項,且其通報模式多為「一 條鞭」之作法,故在災情流通上,便不需進行多次彙整與查證,此一方式對於 災情通報效能上則較為迅速與簡潔,但缺點則是缺乏災害應變上應有的彈性,

以及該科技設備需有定期性龐大財政支持相關軟硬體設施的更新,因為現今災 害特性畢竟已不像以往單純,如果當災情判斷介面使用者過度仰賴相關科技產 品,然而卻又因為該政府財政緊絀或另有規劃變動,其災情判斷之科技產品便 易無法有效的切合實際,以致對於災情通報上之判斷,即難能保有完整之正確 結果,甚至於災情通報人員之教育訓練不足,則其對於科技產品的運用,也往 往難以發揮應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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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探討

另外在日本與我國之都市災情通報優點上,由於將災情通報任務分別歸屬 於各級單位(日本)或指定單位(我國)之中,如此一來較易培養相關權責單 位(人)之責任感,進而建構出全民防災之目標,但其缺點則是由於「人」的 介入成分過多,甚至有可能「政治」考量之成分的介入,則易產生人為誤判、

人員訓練不足、可用人力不足之等等情事,甚至須將災情進行反覆查證所可能 衍生之耗時、紛歧等問題。

故根據上述日、美與我國之都市災情通報現況說明,擬借重內部影響因素 與外部環境因素之SWOTT

60分析模式,來予以探討日本、美國與我國都市災情通 報制度特性,其分析結果詳見下表 7 所述。

59 美國各類相關災情調查科技產品之運用,可詳見「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現場即時災情蒐集、傳 輸之研究」一書,李萬利等人著,內政部消防署委託研究計畫,91.12。

60 SWOT分析於 1965 年由Edmund P Learned等人提出,其功能主要在分析問題之內部影響因素 的優勢(Strengths),弱勢(Weaknesses)與外部環境因素的機會點(Opportunities),威脅點

(Threats)之分析模式。

表 7 日本、美國與我國都市災情通報制度 SWOT 分析說明

重,考驗著上層決策

機會 Opportunity 國別

通報效率提升方法

由 以 上 對 於 日 本 、 美 國 與 我 國 都 市 災 情 通 報 之 執 行 現 況 , 進 行 優 勢

(Strengths)、弱勢(Weaknesses)、機會點(Opportunities)與威脅點(Threats)

分析後,如以建置硬體設施內容方面而言,來與先進國家進行比較,可知我國 部分都市地區所應用之災情通報系統,可謂是不亞於所列舉之先進國家,然而 在軟體設施與人員執行效率及認知內容上,則可能因國情不同,有著些許落差 及需迎頭趕上的地方;故本研究將在後續章節中,利用所蒐集先進國家之都市 災情通報執行現況內容,來予以進行軟體設施上(意指人員執行層面)之調查 與探討,此一目的則是希望能從中了解實際執行狀況後,得以提供適當的建議 於我國災情通報制度上參考與運用,進而達成軟硬體設施相輔相成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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