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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重要研究發現

研究者利用深度抽樣的方式,尋求台北市的對於社會保險以及老年經濟安全 有興趣的民眾,經由訪談、對話的形式,整理出目前都市民眾對於世代契約以及 家庭供養的看法與意見。

研究者在訪談之前,就假定本研究的研究對象─七年級生與五年級生,這兩 世代在世代契約觀以及家庭供養觀方面會有差異,畢竟世代的不同、生長背景的 迥異,勢必會有些差異顯現出來,而這些差異可能對於政府制定政策方面可以提 供某個程度的建議與做法。

但經由研究者實際訪談得知,這兩個世代雖然年紀相差將近 20 歲,而且成 長的大環境也不相同,然而就在此刻他們一起共同面對社會保險的困境、世代契 約再定義、家庭供養功能逐漸薄弱的情勢,世代的橫溝似乎不再是他們對於困境 的看法的唯一因素,易言之,不論七年級生或五年級生,對於世代契約以及家庭 供養制度皆有支持或世懷疑的看法,除了青年世代在世代契約中關於世代互助看 法上,提出了社會保險也是一種投資的觀點外,大致上兩世代呈現一致性。

因此,從世代的角度無法辨別他們對於世代契約或是家庭供養在概念上的不 同,不過在訪談的過程中卻發現,有幾個議題是橫跨世代,研究者將藉由以下幾 個議題來回答本研究的研究目的。

壹、兩世代的世代契約以及家庭供養觀分析 

從本研究與受訪者訪談中得知,七年級生與五年級生對於世代契約的看法大 抵上呈現一致性,在青年時期的經濟力、延長退休年齡、適度增加保費、適度減 少退休金給付以及世代互助這五種類別中,皆有其支持世代契約與懷疑世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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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橫跨世代,特徵如下所示:

1. 青年時期的經濟力:重視青年時期的經濟穩定;若大環境不佳,影響青年人 就業,加上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社會的來臨,青年人負擔沉重,對社會保險制度來 說有負面的影響。

2. 延長退休年齡:0 歲平均餘命增加,延長退休年齡已成趨勢,不過延長退休年 齡也可能阻礙青年人就業。

3. 適當增加保費:公職人員穩定的薪資較一般勞工來說容易對社會保險體制盡 義務;或是社會保險的資源流動方式應該從擁有高資源的人流向低資源的人身上 才行(防止近貧人口繳交保費奉養中產階級的退休人口);當然大環境狀況整體不 佳,則會影響青年人口繳交保費的能力。

4. 適度減少退休金給付:公職人員的薪資穩定,較有可能減少退休金給付而不 影響生活;但有受訪者認為,上一代跟這一代用的都是同一套社會保險制度,應 該公平,不應該減少退休金。

5. 世代互助:互助的方式要考慮到公平性、以及經濟能力;比較特別的是,七 年級生表示,將社會保險視為一種投資,雖然獲利不高,但至少保有老本。

研究者發現在社會保險世代互助的概念下,七年級生將社會保險視為一種投 資行為,這項發現是特殊的,與五年級生的訪談中並沒有發現這項說法,這是世 代互助觀念中較為特殊的一點。

家庭供養觀方面,除了在養兒防老功能中,五年級生提出投資子女教育的觀 點較為特殊外,從大環境、經濟能力、養兒防老功能這三種角度切入來看,大抵 上呈現一致性:

1. 大環境:對父母的回饋不以金錢為主,相反地在節日時奉上一點心意(紅包)

或是以照顧或陪伴的形式來達成養兒防老的功能;然而有些子女在大環境不佳的 情況下,養活自己已屬不易,養兒防老的功能不佳。

2. 經濟能力:給父母親的生活費除非父母有急用,否則父母會幫子女存起來;

青年世代可能會有「妨」老或「啃」老的現象產生。

3. 養兒防老功能: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還是會執行養兒防老的功能,尤其是

老一輩的養兒防老觀,是屬於重男輕女式的,兒子來負擔養兒防老的功能更為顯 著;另外,有些受訪者認為,自己可以規劃理財養老,不用子女擔心,尤其是五 年級父母受訪者表示,將投資子女教育,使其能養活自己、自力更生,不要她/

他們擔心父母。

假若以家庭負有供養功能和功能逐漸喪失的角度來看,呈現以下面貌:

 家庭仍負有某個程度的供養功能: 

1. 節日時的紅包與禮物

2. 傳統文化影響,還是會依據自己能力給予生活費 3. 照顧、陪伴為主的孝道觀

 家庭供養(養兒防老)功能逐漸喪失: 

1. 大環境不佳

2. 青年世代經濟力不足

3. 希冀自己規劃理財、不期待小孩的奉養,五年級生父母重視小孩的教育,希

望未來他們可以自力更生

4. 強調投資教育在子女身上,未來以子女自力更生為第一要件(五年級生提出,

而七年級生尚未表示類似看法)

貳、兩世代的世代契約觀與國外世代契約觀差異 

傳統由福利國家所定義的世代契約觀─由工作人口來扶養退休人口,並且換  取下一代工作人口的支持─這類型的世代契約觀強調的是權利,上一代人口對下 一代人口享有權利,之所以重視權利,乃在於 0 歲平均餘命尚低、以及少子女化 跟高齡化的現象並不明顯,因此,整體來說,工作人口與退休人口的比例尚屬適 當,家庭供養和社會保險的資源投入與給付仍然維持一個穩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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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的趨勢愈趨明顯,傳統的世代契約也逐漸由強調權 利轉向權利、義務並重,站在生命全程的觀點來論證世代契約,以年齡層間的正 義來剖析傳統世代正義,而且在契約的關係上,由政府負擔責任,並不是世代間 的直接契約關係,而是間接的契約關係。國外學理僅強調重視生命全程(life-span)、

以及同時重視權利與義務的概念,然而從研究者的訪談中發覺,台北市本身的世 代契約觀與國外學理比較起來,除了生命全程的概念外,尚有以下幾項特徵:

1. 職業背景:就本研究來說,職業背景上的不同則會影響世代契約意涵。

2. 世代互助:認為將來自己也會是領年金被扶養的那一群,因此現在付出是合

理的,且認為就同一個世代(generation)來說是平等的。

3. 重視垂直重分配:強調社會保險對於中低收入戶或是小康家庭有幫助,著重

的是高所得資源流向低所得,達成重分配效果,彌平貧富差距。

4. 投資行為:七年級生強調是社會保險是也是其投資標的之一,是最基本的投

資,是多種管道投資行為中的一項,獲利不高,但風險低不會賠錢,因為政府做 莊。另外以其他理財方式或想辦法找到更好的工作、創業來增加更多老年的所得。

從這點推斷,七年級生的經濟穩定的安全感較五年級生來說較為不足,顯示出大 環境的不佳。

從以上這幾點觀察,世代契約應該以細緻化、細節化來論述,所謂世代契約 應該根據時代的演進,改變其內涵,以因應社會變遷。

國外世代契約學理比較少觸及的是「職業」以及「垂直式的重分配」的不同 對世代契約的影響。就研究者的訪談中發現,公職人員比較傾向接受權利、義務 並重的觀點來解釋世代契約,因為穩定的經濟能力是其安全的最佳來源,反之,

勞工階層,因為其薪資穩定度比起公職人員較為不足,所以關於負起義務方面,

仍有諸多條件,譬如更加的強調保費的收取應由高資源流向低資源,重視垂直式 的重分配,以確保中產階級以下的民眾可以獲得適當的生存保障。而七年級生皆 重視政府應該負起最基礎的保障,因為社會保險對她/他們來說是最基本的投資,

雖然獲利不若市場投資佳,但是是基本的且基礎的。

爰此,就研究者訪談的結果呈現出,世代契約觀逐漸的因為少子女化以及高 齡化的關係,而轉變為重視本身對於社會保險的義務,不再一味的享有權利,這 與國外對於世代契約的討論呈現相同的方向。

不論是公職或是勞工,皆強調工作人口生產力,生產力決定工作人口承擔義 務的能力,因此公職人員與勞工在本研究中呈現了兩種不同方向的論述,而這兩 種不同方向的論述可以提供政府制定政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