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直觀到生動
第三節 鑑賞判斷:自由遊戲與自然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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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文本不是一種在物理時間中排列片斷達到某個固定直觀的工作,而是全 然被吸引作品中,就像與進入與陌生者的對話,直到看起陌生的片斷突然以一種 新的方式統一起來,某物突然出現了,使解釋者驚呼「它是對的!」。因此閱讀 文本就是「讓文本說話」,而這建立在我們必須不斷回到文本,「傾聽」它所說的 話,直到理解發生。這個發生是超乎讀者主動意識的行動,因為傾聽他人的話語 本身是一種遭受。當你觀看某物時,你可以決定要不要看,但你卻無法決定要不 要聽。但高達美在〈論傾聽〉(Über das Hören)一文,說明傾聽(Hören)比觀看 更適合理解人類的「理解」,因為傾聽可以聽見不可見的,以及人類可以思考的 東西,而不僅是人們看見的世界。對高達美來說,如果一切感覺都只能開啟世界 經驗的某部分,那麼正是傾聽正把握語言世界經驗的普遍性。因為沒有存在不在 語言中,而只有傾聽和語言有關。換言之,此有言說使某物真正「在此」,但言 說必須在對他人的傾聽中實現,在此傾聽就是理解,意即將言談(Rede)所有段 落在一種新的統一方式中來理解。詮釋學經驗表現解釋者作為聽者不能控制自己 的理解過程,它不能事先決定它的傳統-它的語言觀,以及他的對話者的語言觀 將帶領他到哪裡,這種事件並非我對於事物所作的行動,而是事物自身的活動。
比起說「我們說語言」,不如說「語言向我們訴說」。我們無法決定談話過程何時 結束,而作品真實性就存在於它不斷的被認真傾聽、被言說,讓居留在作品中的 某物不斷臨現。
第三節 鑑賞判斷:自由遊戲與自然合目的性
高達美在〈直觀與生動〉中認為康德的鑑賞判斷對於藝術直觀的理解來說,
首先具有其正面意義,因為它突破了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美學的限制,高達美說 然而,一如我們在第二章的《真理與方法》所看見的,高達美認為康德鑑賞判斷 的先驗特徵仍讓他與美的詮釋學真理失之交臂,美感只能傳達一自然合目的性的 主觀原則,無涉任何形式的真理。在第二章中,我們已經根據美的分析討論過美 感的普遍性根據以及自然美對於傳達自然合目的性原則的優位,在本章,我們將 專注的討論構想力與知性的合諧遊戲中,直觀與概念又處於什麼關係,揭示高達 美對康德直觀概念的開展與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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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對康德來說,在理性主義的美學中,因為將美的直觀與感覺給予性 相連,藝術經驗被理解為概念知識的抽象對立面,而很容易被視為在傳遞真理的 表現上次於概念知識的「感性知識」。但康德將美感與感覺區分開來,以主體內 部諸認識能力的自由遊戲為美感奠定獨立的基礎。對康德來說,在認知判斷中,
我們專注於對象的客觀性質,構想力的作用是服務知性概念,提供圖式將感性雜 多綜合成在場對象直觀,但在對美的事物的靜觀下,構想力不再受到知性概念規 定,而是受到知性的服務,提供不確定的概念,而與知性處於自由遊戲的狀態,
此時的直觀並不予客觀被給予物相連。而我們在美感中專注的也不是對象的客觀 性質,而是對象在我們主體所引發的效果,意即對象是否具有引發心靈內在這種 自由遊戲的形式,具有一種主觀形式合目的性,而美感即是對此主觀合目的性在 主體心靈引發構想力與知性自由遊戲的一種單純的反思感受。因而鑑賞判斷,不 再是對當下事物的認知判斷,美並不傳達對象的客觀知識,而是傳達事物的主觀 形式合目的性。
康德在第三批判導言 VII 的「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審美表象」的題目下,將鑑 賞的美感與認知的感覺區分開來。對康德來說,感覺和美感都是客體的表象中主 觀的東西,然而「感覺(這裡是外部感覺)同樣也只是表達了我們對於外在於我 們的物的表象的主觀的東西,但真正說來是表達這些表象的質料(實在)(藉此 某種實存的物被給予)……感覺仍然也被運用於認識我們之外的客體。」
(KU,5:189)簡言之,感覺仍受限於感性的被給予性、受限於在場對象,它的意 義在於提供知性概念綜合活動的質料,以形成關於對象的認知判斷。但是,對客 體的表象中有些感性的成分不能成為知識的成分,即與這個表象結合起來的愉悅 或不愉快:「如果對一個直觀對象的形式的單純領會沒有直觀與一定知識的某個 概念的關係而結合有愉快的話:那麼這個表象因此就不是與客體有關,而只是和 主體有關;這愉快所能表達的就無非是客體對那些在反思判斷中起作用的認識能 力的適合性,而就它們在這裡起作用而言,那麼這個愉快所能表達的就是客體的 主觀形式的合目的性。」(KU,5:189-190)這種愉快的情感不是感覺既對象表象的 質料,不受知性概念的規定,而是當我們直觀一個對象表象,對象表象的形式在 我們的心靈所引發的愉悅,這種形式是主體在時空中整理質料的方式。因此,這 種愉悅雖然好像是對象具有某種足以引發這種愉快的某種性質,毋寧說,其實是 揭示主體的認識能力與某些對象表象的「形式」的一種反應,表現出對象宛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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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某種目的而設計,儘管我們並不知道、也不關心那是什麼目的。如果說美感 有傳達出對象的什麼,那麼它也只傳達出這種契合、這種可理解性而已,而不涉 及任何客觀性質或目的。而這種愉悅就是建立在「反思判斷力哪怕無意地將這些 形式至少與判斷力把直觀關聯於概念之上的能力相比較。」(KU,5:190)而如果這 種比較中,「構想力(作為先天直觀的能力)通過一個給予的表象而無意中被置 於與知性(作為概念的能力)相一致之中,並由此而喚起了愉快的情感,那麼這 麼一來,對象就必須被看做對於反思的判斷力是目的性的。一個這樣的判斷就是 對客體的合目的性的審美判斷,它不建立在任何有關對象的現成的概念之上,也 不帶來任何對象的概念。」(KU,5:190)換言之,這種一致不是將直觀歸攝於概念 之下的認知活動,也不是由對象表象歸納經驗概念的概念構成,而只是建立在對 於對象形式的單純反思比較活動。
在第三批判的第九節,康德首先引進構想力與知性的自由遊戲:
由這表象所激發起來的諸認識能力在這裡是處於自由的遊戲中
,因為沒有任何確定的概念把它們限制於特殊的認識規則上面。
所以內心狀態在這一表象中必定是諸表象力在一個給予的表象上 朝向認識一般而自由遊戲的情感狀態。(KU,5:217)
在第二章的相關章節,我們曾經解釋過所謂的「認知一般」是判斷需要滿足 的形式性條件,這種條件不是知性概念的規則,只是一個判斷形成的最低條件。
換言之,在鑑賞判斷中,構想力對對象的雜多的綜合可以滿足將直觀歸攝到概念 下的形式條件,但卻不能確定是哪一個概念。在第 9 節末尾,康德補充這兩種認 知能力在自由遊戲中是處於互相「激活」且「輕鬆」的狀態,而且是在合乎比例 的情調中,這種合比例性雖然是在任何認識中都被要求,但在第 21 節補充鑑賞 判斷卻有「最佳的比例」。在第 15 節說到我們之所以留連於觀賞美的事物,即在 於這種觀賞不斷「自我加強和自我再生」,意即構想力與知性持續不斷處於彼此 激活的狀態。
在 22 節「對分析論第一章的總注釋」中,康德強調在鑑賞判斷中構想力對 知性的優位,生動的解釋了所謂構想力與知性互相激活的狀態。在此,構想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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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只是服務知性創造圖式,而是形式的創造者。鑑賞判斷的構想力一開始就不是 再生的構想力,而是被看做「生產性的和自身主動的。(即作為可能直觀的任意 形式的創造者)」(KU, 5:240)在此的對象「形式」是與對象「質料」相對而言,
對象的質料指的是對象的感官印象,對象的形式則將這些感官印象組合成對象直 觀的方式,意即直觀的時空結構。雖然當審美構想力在鑑賞一個被給予的對象 時,會被束縛於這個某種的形式上,但是「對象恰好把這樣一種形式交到構想力 手中,這形式包含有一種多樣的複合,就如同是構想力當其自由地放任自己時,
與一般知性合規律性相協調的設計了這一形式似的。」(KU,5:240-241)在第 38 節,
康德又補充「構想力的自由就在於構想力沒有概念的圖式化。」(KU,5:287)不過,
這不是說構想力可以取代知性,自己創造規律,因為「說構想力是自由的,卻又 是自己主動的合規律性的,這是一種矛盾,因為只有知性才提供規律。」
(KU,5:241)在此,構想力是在不受知性概念規定的情況下,卻自發的合乎知性 的規律,表現出一種「無規律的合規律性,即構想力與知性的一種主觀的和諧一 致,而不帶有由於表象與一個對象的確定概念相聯繫而來的客觀的和諧一致。」
( KU,5:241)後者是認知判斷的協調一致,最終必定能將直觀歸攝到一個確定概 念之下,無法使構想力與知性處於持續互相激發的遊戲狀態。而在自由遊戲下產 生的美的直觀又具有什麼性質呢?我們在此借用鄭志忠教授在〈自由遊戲與美的 形式〉一文的說明:
美的直觀表象是:一個具有豐富意涵、卻不能被知性概念所決
美的直觀表象是:一個具有豐富意涵、卻不能被知性概念所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