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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電子化參與及菁英文化

本章主要探 討電子 化 參與相 關 的意涵 。 第一節 檢視電子化 參 與的基 本 核心 概念 -公 民參 與。 第二 節則是 探 討電子化 參與的 意涵,包括 電子 化 資訊 公開 、電 子化 政策 諮商 、電子 化 決策參與 ,再者 ,瞭解電子 化 參 與 中政 府的 角色 以及 過去 文獻 對於電 子 化參與的 相關研 究方向。第 三節 則 是探 討電 子化 參與 以及 菁英 文化之 間 的關係。 第四 節則是為本 章作一 小 結。

第一節 公民參與

隨 著 資 訊 與 通 訊 科 技 的 發 展 , 政 府 開 始 關 注 此 科 技 所 能 帶 來 的 效 益 。 由於 資訊 與通 訊科 技具 有 快速 、 便利、 累積等特性 ,使得 政府逐漸 採 用 該科 技以 改善 過去 受人 詬 病的 無 效率問 題。源於此 ,「電子化政 府」

的 意 象因 而產 生, 亦即 政府 透 過資 訊 與通訊 科技以修正 及改善 過去處理 行政事務的方式,以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增進政府與政府( G2G,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 )、 政 府 與 企 業 ( G2B , Government to Business)、政府與人民( G2C,Government to Citizen)之間的關係( 陳 瑜 芬 、 鄭 凱 文 , 2009:375-376)。 近 年 來 , 由 於 民 主 潮 流 的 興 盛 , 在 電 子 化 政府 中, 最受 人關 注的 民 主議 題 ,即「 電子化參與 」。

電子化參與 最根本 的 概念,亦即「公民 參 與」。王毓正(2010)指出 公 民 參與中需要政 府 與民眾 之 間資訊 的 對稱,才 能達到 有效的參與 。 杜 文 苓 、陳 致中 (2007)則指出公民參與必須讓民眾充分表達意見,且文 官 具 有回 應性 ,能 直接 影響 政 策 的過程 , 才能達 到實質的公 民參參 與。

King, Feltey & Susel( 1998) 認為 實 質的公 民 參與是 持續不段的 參與政 府的決策,且具有改變決策的可能。Webler & Tuler(2000)則指出實質 公 民 參與中「公平 」 及「能 力 」兩個 概 念,公平 為同樣 機會能參與 ,能 力 只 能在參與中取 得 資訊。 Arstein(1969)認為公民參與的權力的重新 分配,使得民眾有權影響政府的決策。Roberts(2004)亦指出公民參與 是 民眾 與政 府分 權的 過程 ,能 再決策 過 程中做決 定及採 取行動。因 此,

綜 合上 述, 此概 念指 的是 每一 位有理 性 意志的公 民能與 政府分享決 策權 力 ,公 平參 與決 策的 機會 ,在 這個過 程 中,公民 掌握充 分資訊以及 感到 舒 適便 利, 且能 表達 自身 意見 ,彼此 交 流與論辯 以達共 識,公民參 與的 結 果對 於政 府的 決策 具有 決定 性的影 響 。

傳 統 公 民 參 與 ( Conventional Participation ) 及 實 質 公 民 參 與

( Authentic Participation) 的 決 策 方 式 有 結 構 上 的 差 異 。 前 者 的 決 策 方 式 為文 官是 主要 掌權 者, 如同 政策的 守 門員,決 定政策 的議題與走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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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於 外在 的意 見較 忽略 。在 這 個過 程 中,公 民參與僅止 於形式 ,由於政 策 議 題已 經成 形, 人民 所能 做 的是 妨 礙、不 配合政策的 執行, 但是對 於 政 策 的 內 容 無 權 去 發 聲 與 改 變 。 政 府 與 人 民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上 對 下 的 階 層 , 如同 新公 共管 理中 將民 眾 視為 顧 客,顧 客僅被動的 表示意 見,無法 主 動 改變 商品 ,政 府仍 是商 品 的把 關 者。後 者指的是公 民具有 政策走向 的 決 定權 力, 過程 中公 民具 有 表達 意 見以及 實質改變政 策的可 能,政府 與 民 眾之 間有 別於 過去 的階 層 關係 , 而是彼 此合作的關 係。公 民的角色 如 同 新公 共服 務所 述, 具有 主 動性 。 在此過 程中,文官 也非完 全沒有決 策的責任,而需擔 任中介者,負責協 調民眾與行政系統之間的合作來往,

使 得 參與 的過 程更 加順 利( 圖2)(King, Feltey & Susel, 1998;孫本初,

2009)。

傳統公民參與 實質公民參與 傳統公民 參與及實 質公民參 與的比較

圖2:

資 料 來 源 : King, Feltey & Susel, 1998: 320-321

根據Arstein(1969)公民參與在參與的層次上,可以分為三個主 要 的 層 次 , 包 括 無 參 與 ( Nonparticipation )、 形 式 參 與 ( Degrees of Tokenism)、公民 力 量(Degrees of Citizen Power)。無參與可細分為「菁 英控制」( Manipulation)、「觀念矯正」( Therapy),意指政府無意讓公民 參 與 決策 ,只 是透 過其 權力 控 制或 是 灌輸思 想於民眾。 形式參 與則可以 分為「資訊告知」( Informing)、「公共諮詢」( Consultation)、「安撫勸慰」

(Placation),此階層指的是民眾可以參與政府決策的過程,可以 聆聽 與 發 聲 ,但 是參 與結 果是 否被 政 府納 入 考量則 不得而知。 公民力 量階層中 可以分為「夥伴關係」( Partnership)、「 權力授予」( Delegation of Power)、

「公民控制」( Citizen Control),此階層 為民眾與政府處於平等關係,彼 公民

行政人員 行政系統/過程

議題

行政系統/過程 行政人員

公民

議題

求資訊提供,屬於單向關係;「諮商」( Consultation)指的是政府對於決 策 的 管理 、議 題設 定已 經先 設 計完 成 ,民眾 僅被 邀請 提供意 見,屬雙向 關係;「積 極參與」( Active Participation)指的是民眾積極的管理決策過 程 中 的過 程與 內容 ,屬 雙向 關 係。

Halvors, 2003; Roberts, 2004; OECD, 2001 )。第二、政 府發現 公民參與可 為 政 策帶 來效 能, 由於 政策 最 終影 響 的仍是 民眾,如果 民眾認 為政策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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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參與 整合 水資 源管 理組 織 (Integrated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IWRM),使得此問題獲得緩解,由於公民是使用水資源最直接的利害關 係 人, 其知 識可 為該 困境 獲得 紓 解 。范玫 芳 、張簡 妙琳(2013)在旗山 溪 個 案的 研究 中, 發現 當地 居 民 主動學 習 治水相關 科學知 識,並嘗試 與 治 水 專家 互動 ,結 合科 學知 識 與 當地居 民 的在地知 識,試 圖影響官方 治 水 政 策更 符合 當地 環境 的情 況 。 由上述 可 知,不管 公民參 與是利大於 弊 或 是 弊大 於利 ,公 民知 識仍 能 提 供政府 無 法獲取的 在地資 訊。

第二節 電子化參與

公民 參與 能為 政府 決策 能 帶來 一 些好處 , 但卻產 生了一些限 制 ,例 如書面公文、部門電話(需透過層層轉接)缺乏溝 通 的 立 即 性,公 聽 會 、 聽 證 會的 特性 需要 人民 空出 時 間 參與, 並 且公開面 對面的 發言將使得 些 許 民 眾懼 於表 達自 己的 意見 或 是 優勢團 體 主導發言 權力, 將阻礙民眾 對 於 公 民參 與機 制的 運用 。另 一 方 面,公 聽 會、聽證 會的舉 辦,政府機 關 需 要 花費 較高 的時 間與 經費 成 本 ,促使 政 府對於公 民參與 管道的開啟 也 有所怯步(黃東益、陳 敦源,2004;Stromer-Galley, 2002;Kingston, Carver, Evans & Turton, 2000)。基 於上 述公民 參 與的限 制,由於資訊與通訊科技 具 有立 即、 無空 間限 制、 無須 面對面 等 特性, 為公民參與 開闢一 條新的 道 路。

電子 化參 與亦 即透 過 ICTs所 發展 出來 的公 民參 與機 制, 包括 市長 信 箱、1999市民熱線、網路民意論壇等等電子參與平臺,其特性具有超越 時 空 界 線、 促成 知情 的參 與、 自由平 等 的參與 、同步性所 創造出 的立即 回覆性 , 目的為 透 過 ICTs的特性促 使 更為頻 繁 的公民 參 與(黃 東 益、陳 敦 源,2004;葉俊榮,2004)。

根據聯合國( United Nations,UN)電子化政府報告(2003),電子 化 參與 的層 次可 以分 為「 電子 化 資 訊公開 」 指的是 政府針 對施政項目 提 供資 訊給民眾,「電 子 化政策 諮 商」指 的是政 府於線上提 供政策 議題,讓 民眾得以討論,且對於實際的公民會議,民眾可於線上獲得影音檔,「 電 子 化決 策參 與」 則是 電子 化政 策 諮 商的延 伸 ,不僅民 眾得以 在線上討論 政 策議 題, 且政 府在 決策 過程 中 納 入民眾 的 意見考量 ,且會 針對民意給 予回饋(陳敦源、黃東益、蕭乃沂,2004:40)。聯合國所提出的電子化 參與層次與Arstein公民參與階梯( 1969)、OECD(2001)公民 參與層次 可形成對照表,清楚顯示電子化參與及公民參與相互的層次關係,由 表1 可 知兩 者內 涵上 無太 大的 差異 。

(Active Participation)

電子 化決策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