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網路交易之概說
第二節 電子商務之沿革
第一項 電子商務發展之五大階段
13經濟部商業司出版的「1999 中華民國電子商務年鑑」中,將電子 商務之發展沿革提前至 1970 年代開始,分為五個階段,摘要如下:
一、第一階段, 1970 年代
銀行間利用本身自有的網路,進行電子資金轉換(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EFT)作業,藉由電子的匯款資訊來提供電子付款的最佳路 徑。在美國,每天就有四兆美元以上金額的 EFT 透過連接銀行、自動 票據交換所與公司的電腦網路進行交換。
二、第二階段,1970 年代末至 1980 年代初
電子資料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與電子郵件
(Electronic Mail;Email)是這個階段企業間最流行的電子訊息技術形
13 劉文良,電子商務概論特訓教材,碁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二版 1-17 頁、1-1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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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表達的電子商務;而電子郵件也是 Internet 所提供的工具中,最被廣 泛使用的一種,因此符合 Larry Sowens & Chunka Mui 等人所提及之「殺 手級應用」(Killer Application)的核心概念。電子訊息的技術,在其 後幾年裡發展出許多不同的技術:例如文件工作流程系統(Document Workflow Systems)、桌上視訊會議(Desktop Video Conferencing)以 及工程上的技術資料交換(Technical Data Interchange)等。
三、第三階段, 1980 年代中
以線上服務的形式提供消費者新的互動(如聊天室 Chat Room)
與知識分享的方式(如新聞群組 News Group 與檔案傳輸 FTP),如此 的互動方式發展出網路世界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的想法,
同時也就有了地球村(Global Village)的觀念。
四、第四階段,1980 年代末至 1990 年
電子資訊的技術轉化成工作流程系統(Workflow Systems)或群組 軟體(Groupware)之一部份,最有名的就是 Lotus Notes。
五、第五階段,1990 年代全球資訊網的出現
Internet 上的全球資訊網(WWW)提供商業使用是一個關鍵性的 重大突破,因其在應用程式和使用上的便利性有大進展,而成為電子 商務的轉捩點。
第二項 歐盟電子商務之發展
區域性的組織如歐洲聯盟以及國際性的組織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 織等,對於電子商務的規範,一直以來也都努力不懈。就以歐洲聯盟 為例,從九○年代中期以來歐洲聯盟即公布了無數的指令文件,在規 範成員國的電子商務活動,其中,尤以自一九九七年以來為最。自一 九九七年而後「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了許多有關 電子商務的議案來讓歐洲聯盟採納,意圖讓成員國在電子商務的規範 上,有一個共同接受的統一標準。歐洲聯盟的接二連三所頒布的有關 於電子商務的「指令」(Directive),很多都是涵蓋著有關於消費者在「線 上市場」(Online Market)所會碰到的一些問題的處理規則、資訊社會 中服務提供者的自由建立、以及電子契約的簽訂等消費者所即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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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棘手問題。歐洲委員會亦從一九九八年在各成員國共同支持下,通 過了一個有關電子簽章指令的建議案,接著一九九九年的元月十九日
「歐洲執委會」(Council of Europe)亦通過了一個「資訊社會中的消 費者層面」( Consumer Dimension of theInformation Society)的決議。
而其他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指令,亦不勝枚舉;其中比較重要的則包括 有「遠距契約」(Distance Contract)、「金融服務之遠距市場」(Distance Marketing of Financial Services)…等,足以證明歐洲聯盟在規範消費 者的電子商務活動中權益方面的努力。其他如「經齊合作暨發展組織」
在這方面的努力亦深具代表性。其中具有意義的乃是它在「渥太華會 議」(Ottawa Conference)之後,於一九九八年的十月頒布了有關「電 子市場中消費者保護指導原則」 ( Guideline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in the Electronic Marketplace) 。此外,在國際社會中居於 電子商務領導地位的美國,也在一九九七年發展了它對全球電子商務 的看法,以及有關消費者保護的各個層面的觀點。這樣的官方文件就 是我們所熟知的「全球電子商務架構」 (A Framework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乃是以白皮書的方式頒布 14。
由於歐盟深入消費者保護的相關議題已經超過 25 年,面對新的商 業型態發展而衍生的消費權益問題,也一直在調整、修正或立新法以 為因應。如為因應以網際網路為媒介的新興交易方式,而有了遠端金 融服務指令、遠距契約消費者保護指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指令。
對於電子商務消費者相關的主要遠距銷售指令(Distance selling directive)與各會員國所制定的電子商務行為規範(E-commerce codes of conduct) 歐盟所發佈之消費者保護綠皮書不僅指令內容為檢討,還提 出新的行銷科技產生的新問題,由於網際網路發展導致的新經濟型態 產生,而衍生了許多問題,例如交易、廣告、新型態行銷方式(如廣 告或商業郵件)、資料分析(如 cookie 技術的利用 15)、線上賭博、線 上遊戲、網路貨幣等,使傳統法律面臨嚴峻的挑戰,因此才衍生電子
14 吳嘉生,電子商務法導論,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3 年 10 月,頁 386。
15 Cookies技術是一種能夠網站伺服器把資料儲存在客戶端的硬碟或是由客戶端的硬碟取出資料 的一種技術,cookies能夠追蹤客戶端在網站上的移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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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行為規範 16。
2011 年 6 月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鑑於歐盟遠距交易發 展狀況,決議將歐盟於 1985 年所通過的消費者保護指令及 1997 年之 遠距契約消費者保護指令予以整併,通過消費者權利指令(Consumer Rights Directive)草案,此草案並於同年 10 月 25 日由歐盟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正式採納通過,取代 1985 年與 1997 年 之兩項指令,會員國需於 2 年內執行之,此次指令修正鑑於歐盟境內 網路交易日益熱絡以及數位內容的蓬勃發展,特別針對數位內容交易 之消費者問題予以著墨。17
第三項 日本電子商務之發展
18日本電子商務發展蓬勃,傳統法律規範的修改,多半無法趕上科 技暨網路日新月異的變化,對於電子商務所產生的法律爭議,日本政 府的因應措施,有以制定專法方式為之,日本國會在 2000 年通過「電 子簽章及認證業務法」 (電子署名及び認証業務に関する法律,Law Concerning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Certification Services , 簡 稱 ESCSL)及相關子法的立法,該法令於 2001 年 4 月 1 日正式生效實施。
2000 年間,日本國會通過制定「高度資訊通訊網路社會形成基本 法」(Basic Law on the Formation of an Advanced Informat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Society,簡稱 IT 基本法),該法於 2001 年 1 月 6 日正式生效實施。根據上開法律,在內閣中特別成立的 「高 度資訊通訊網路社會推動戰略本部」(高度情報通信ネットワーク社会 推進戦略本部,IT Strategic Headquarters,簡稱 IT 戰略本部)。自 2001 年開始,IT 戰略部的「e-Japan 戰略」(E-Japan Strategy)中 ,逐年對內 閣中央級的不同部會訂定重點年度資訊產業發展計畫,其中包括「創 造適合電子商務發展的環境」。該戰略的政策目標設定在 2005 年將日 本帶領至世界上最先進的資訊科技國家。
16 郭佳玫,歐盟發佈消費者保護綠皮書,科技法律透析,2002 年 1 月,頁 60-61。
17 邱映曦、馮震宇,數位內容交易與消費者保護之衡平-由網路交易之法定契約解除權與歐盟指令 修訂趨勢談起,科技法律透析,2012 年 6 月,頁 29-30。
18 網址: http://gcis.nat.gov.tw/eclaw/tjk/chinese/tjk_tw_body.asp?PageCode=jp_page1,台日韓電子 商務資訊網,瀏覽日期:2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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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2 年的「e- Japan 重點計畫 2002」(e-Japan 2002 重點計畫,
e-Japan Program)中,對於完備電子商務的法制環境之工作部分,IT 戰 略本部分別對與電子商務相關之不同的法律議題進行修法推動,其中 包括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資訊安全、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規;另外,
為協調加入國際組織 WIPO、OECD、 UNCITRAL 及 WTO 所簽署之 國際公約與國內法律產生的衝突,在「 e-Japan 重點計畫 2002」中,
也提出修正相關法令的國家政策指導原則。「e- Japan 政策 2005」(IT Policy Package- 2005),則為完全實現「2005 年將日本帶領至世界上最 先進的 IT 國家」之目標,所以 IT 戰略本部與日本國內公私企業積極 地發展通訊基本建設與電子商務市場。所以日本在 2005 年已經成為僅 次於美國,全世界電子商務市場第二大規模的國家。
在遵循「e-Japan 戰略」計畫之後,IT 戰略本部所擬定之白皮書—
「重點計畫 2006」(Priority Policy Program 2006 )目標設定在 2010 年完 成 IT 新改革戦略。該計畫之內容重點除了放在全民利用資訊產業的政 府服務、醫療照顧與教育之外,亦包含電子商務企業管理的加強與增 加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而為促進日本國內生產業及跨產業交易所使用 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簡稱 EDI )及物流系 統,日本政府開始建置電腦標準化基礎及相關法制建設,以擴展中小 型企業的電子商務發展。
第四項 韓國電子商務之發展
19韓國政府於 1999 年宣布「Cyber Korea 21」計畫,倡導以知識經 濟為發展基礎的國家政策,並於同年立法通過「電子商務架構法」
(Framework Act on Electronic Commerce,或譯為 Basic Act on Electronic Transaction),以基本法方式,讓行政機關的政令宣導及國內的電子商 務基礎環境之建構有明確的法源依據。與「電子商務架構法」同為韓 國電子商務核心法律者為「數位簽章法」(Digital Signature Act),該法
19 台 日 韓 電 子 商 務 資 訊 網 , 網 址 :
http://gcis.nat.gov.tw/eclaw/tjk/chinese/tjk_tw_body.asp?PageCode=jp_page12012/11/7 , 瀏 覽 日 期 : 2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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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立法目的是為完備電子商務安全與憑證服務之法制環境。由於數位 簽章法將電子簽章的範圍限縮至「數位簽章技術」,無法與持續發展 的各項電子簽章及憑證技術相銜接,韓國政府有鑑於此,於是將數位 簽章的定義作擴張解釋,並基於全球化趨勢下國際交易日益頻繁,須 對外國憑證在韓國之效力加以規範,於是韓國「數位簽章法」更名為
「電子簽章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
2002 年韓國政府為推動一般民眾透過電子商務之消費能力,特 別針對電子商務活動所產生的特殊消費保護問題,通過「電子商務消 費者保護法(E-Commerec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又為發展國內數 位內容產業,通過實施「線上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法」。在韓國「Cyber Korea 21」計畫中,為 2005 年完成國家光纖網路在內的基礎建設後,
開始對於電子商務法制進行第二階段修正或制定關於智慧財產權及內
開始對於電子商務法制進行第二階段修正或制定關於智慧財產權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