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靈性健康之相關理論基礎
本節將針對靈性相關理論進行概略性探討,試圖從醫學護理、心理學、教育、
哲學和宗教等領域,說明靈性理論的基礎,希望透過跨領域、跨學科的整合,增 廣對靈性概念的觀點與視野,進而理解不同靈性定義背後的理論基礎、立論角 度,有助於靈性概念分析及研究之基礎。整合不同學科在靈性上的論述,首先探 討靈性的定義及特性、依序探討全人整體健康、自我超越及宗教與信仰終極關懷 的意涵及對靈性的啟示。
壹、靈性的定義及特性
靈性相關議題廣受哲學、宗教學、社會學、心理學、社工、醫學、護理界的 重視。Emmons 與 Paloutzian(2003, 378)從 PsychInfo 資料庫搜尋 1988-2001 年 與宗教及靈性相關的文獻,共發現近兩千篇的研究報告,應用範圍已遍及臨床、
諮商、健康、心理、生理、人際等領域。在醫護領域上,例如老年人的靈性健康
(劉淑娟,1999,2001;Fehring et al., 1997; Hungelmann et al., 1996; Isaia et al., 1999; Moremen, 2005; Young, 1993),病患靈性需求(李彗菁,2004;胡文郁、邱 泰源、釋惠敏、陳慶餘、陳月枝,1999;張翠芬,2001;賴維淑,2002; Chao et al., 2002)、精神衛生護理與靈性照護(馮日安,2005;楊均典,2001;趙可式,
1999;潘佩玲,2004)。靈性與心理諮商(Koch,1998; Phyllis, 1998; Stand, Sandhu,
& Painter, 2000; Tokayer, 2002)在教育議題上,與靈性健康較為有關的為靈性學 習相關議題(李藹慈,2004;邱淑芬,2002;黃向吟,2009;楊素華,2007;楊 深耕,2004; Emmons, 1999; English & Gillen; 2000; Fenwick, Tara, & Parson, 2003;
Helminiak, 1996; Tisdell, 2003)。
一、靈性的意涵及身心靈互動關係
靈性的定義常有不同的解釋,其原因是靈性經常與個人價值觀、文化背景、
生活經驗、信仰、或更高層次的超越有關聯,因此,有其主觀性和個別性(Colye, 2001, 589; Ingersoll, 1994; Moberg, 2001; McSherry& Ross, 2002, 481)。以下,試 從不同觀點和角度,探討靈性的定義。
(一)東西方對「靈性」的看法
靈性的定義歧義性高,不同的文化脈絡對於靈性的看法也有差異。就中國文 化而言,「靈性」(spirituality)一詞,屬於外來的辭彙,故在中國哲學中對「靈性」
較少有具體的論述。在中國文化中與「靈性」一詞較相近的辭彙可說是「心」或
「心靈」。中文的「心」除了心臟器官,也有「心智」(mind)及「心性」等意 涵。中文的「靈」,指涉的範圍有時涵蓋神靈、靈魂等,但本文並不強調靈魂的 層次,而是將「靈性」視為比「心」更內在、更高的精神狀態(李彗菁,2004;
陳德光,2004)。
從西方的文化發展脈絡來看,靈性(Spirituality)一詞源自於拉丁文字根
『spiritus』,,英文的意涵為“breath, make alive”,可譯為「生命的呼吸」,它是一種 存有的方式與經由對超越層面覺察的一種經驗。它著重在自身與他人、與大我、
與生活和一切終極事物的價值(Elkins, Hedstrom, Hughes, Leaf & Saunder, 1998;
Swinton, 2001; Walsh, 1999)。靈性表示活著或是生命的必要組成,是『氣』『呼吸』、 的意思,引申為生命力、朝氣、精神與活力。
『spirit』的另一個意義是在冶金過程中,蒸餾、精煉到最後所留下的物質,
將之引申為終究的本質。『spirit』的動詞『spiritualize』,有淨化、純化之意,所以 是使內心清靜、精神上淨化之意。其形容詞『spiritual』是精神上的、心靈上的、
超世俗的、神聖的、宗教上的以及形而上的泛指,從而推論到『靈 性』意涵的範 疇。將『spirit』的意涵轉譯到中文的意思,為『能』、『氣』沛然流貫於天地、宇宙 之間(許凰珠,2003)。
(二)不同宗教對「靈性」的看法
宗教界一向非常重視靈性的探討,一如基督教強調人之所以有別於動物,
在於我們為有「靈」的活人。因此,「靈」為人類與造物主(或可稱作神、至高 者)間溝通的橋樑,而與造物主間溝通的目的,即在找尋個人之所以存在的定位。
由基督宗教的角度而言,若個人體會到所有發生的事,都有神美好的旨意,依據 此意念,人會將一切獲得和榮耀,歸於神的恩典、旨意,並且繼續展現面對現實 困境的行動力。
在傳統的佛教中,並沒有靈性的用詞,但經常以覺(bodhi)、覺悟、菩提,
或其相關字「佛性」、「真心」來表示人之靈性,象徵內在覺性的啟發。佛教以無 苦無出離的角度提出四聖諦的觀點,認為人生苦難,有賴修行化解個人業障並轉 化過去習性及無明,從我執走向無我的境界,超越現有困境,展現自我超越的毅 力。佛教和心理健康的共同目標為讓人處於和諧,與自己、他人、自然之間的和 諧(方立天,1994;王守益,2003;胡因夢譯,2002;郭永玉,2002;陳琴富譯,
1997,32;葉偉文譯,2006;Dockett, 2003; Frager & Fadiman, 1998; Johnson, 2002;
Koller, 1970; Kolm, 1987; Tulku, 1978; Wanpen, 2001; Young-Eisendrath,)。
簡言之,靈性即是人通過靈的體驗,追求並培養自己的中心,使我們過著 自己內面性豐富的生活。靈性使我們與神之間形成親密的交往,促使我們在存在 全體中實現我們想要採取的行動。宗教強調每個人皆具有靈性,一如佛教強調人 皆有佛性,透過更高存在的力量,如造物主、神、佛的聯結,追求更高層次的存 在,並探尋存在的意義,從困境中自我超越。
(三)物質主義與心靈主義觀點的「靈性」
自十九世紀以來,西方近代心理學以自然科學為典範,並將人化約為動物與 機械,漠視人性現象的多變性和主動性(劉秋固,2000)。然而,人類之所以與 動物不同,除了能夠思考和決策之外,最重要的差別即是靈性的展現。「靈性」
可與「物質性」作一分野,靈性是「超越物質,思考終極目的與價值」。(韋端、
饒志堅,2000;趙可式,2007;Helminiak, 2001; O’Breien, 1999)。人是一個身心 靈整合的個體,如同一個螺旋由內(靈性)、中(心理)到外(身體)彼此息息 相關,第三層也是最內層即靈性層面,此層面連接著小我、大我及超我,人們能 了解自己的生命意義及價值,而靈性層面會影響社會心理層面,若三層面達到完 全,即成為一完整的人(Carson, 1989; Hawks, Hull, Thalman & Richins, 1995;
Helminiak, 2001)。靈性可謂超越肉體和心理的層次(李彗菁,2004;趙可式,
2007)。
隨著工業革命、網路科技及全球化經濟活動的進步和交流,人類將物質享受 及外在的成功做為人生最高目標,而忽略了心靈精神層次的追求。然而在忙碌追 求物質、財富的成長背後,人類的心靈卻受到很大的窄化和扭曲,隨著生活的忙 亂,快樂與幸福彷彿離我們越來越遠。近年來興起的新世紀思想、冥想瑜珈、有 機樂活、綠色環保生態、在地生活等生活型態和產業漸漸受到各界的重視。回歸 簡單自在的生活,學習做自己心靈的主人雖然科技和物質的進步,大大衝擊到人 類心靈的危機,但人們對於有關心靈的事物愈來愈感興趣,減低了物質主義的價 值觀,一如許多新世紀思想先趨者提倡更多心靈內在的探索以及關心他人及社群 之間的連結,強調活在當下、重視生態環境、慈悲與創造力等議題,擴展人類心 靈能量(沈清松,2004;孟祥森譯,2000;孟祥森譯,2001;張培倫、莊勝雄譯,
2000;梁永安、高志仁譯,2006;廖世德譯,1995;Lash, 1994; Maffesoli, 1996a, 1996b)。此外人們也逐漸覺醒到對生態環的短視所造成的後果。綜合以上東西
方、不同宗教等觀點,將身心靈名詞做一比照,如表 2-1-1。
(spirit)
心性,心
的歸宿與依靠(李彗菁,2004;張翠芬,2001;Chao et al., 2002)。
雖然靈性的概念並不是那麼具體可描述清晰,每個人對於靈性的解釋和看法 也十分歧異,但不容否定的是,靈性是一個人活力資源的中心,也是統整的力量
(陳德光,2004;蔡明昌、吳瓊洳,2004;蕭雅竹,2004;Bank, 1980; Burkhardt, 1989; Stand et al., 20000)。蔡明昌、吳瓊洳(2004)以及 Purdy 與 Dupey(2005)
提出靈性像水一樣自由流動的比喻,靈性是一個人生命的精力,貫穿行為、思考、
感覺等,一個人若處於平衡及更高功能的狀況,那麼靈性就像水一樣,可以自由 自在的流動。Chandler, Holden, & Kolander(1992)也提出相同的概念,他們認 為靈性健康可視為一種平衡式的開放或對靈性發展的追求,和諧和開放感對個人 的靈性發展是十分關鍵的特質。質言之,靈性雖然抽象,卻是個體身心靈整合的 樞紐。靈性貫穿身心運作,讓個體可以讓水一樣自在流動,並且追求平衡和和諧 的發展。
Elkins 等人(1998)曾對具有高度靈性的個人從事調查研究,發現其具有下 列九種特徵:(1)超越個人的層次:個人對於超越層次的親身體驗;(2)生命的 意義與目的:每個人的生命都具有深刻的意義,其之所以存在必有一目的;(3)
生活有一使命:某種天職或使命感,成為個人行動的至高動機;(4)生命的神聖 性:每個人的生命都是莊嚴、無價而神聖的;(5)以不同的角度看待物質的價值:
不刻意排斥物質的享受,但也不將物質享受視為人生最重要的目標;(6)博愛:
個人內心固有的正義感及慈悲心,願意服務他人及愛人的種種思維;(7)理想主 義:個人具有願意為其高尚理想及改善世界而獻身的衝動;(8)對痛苦死亡的意 識:對人類痛苦與死亡的深刻體會,並且增進了個人對生命的欣賞及重視;(9)
靈性上的成就:反映了個人與其所重視的存在價值、他人與自然的關係,靈性的 成長在日常生活中展現無遺。從 Elkins 等人的研究得知,靈性高度發展的個人重 視自我生命意義和生活目標的追尋,並且從多元、博愛的角度關懷其他人類、社
會的發展,具有理想性人格和崇高情操。
靈性的定義、特性和範疇會隨著研究目的調整,國內學者曾煥棠、劉秀美
(2007)綜合相關學者的理論,歸納靈性的特性有三點:(1)追尋意義:創造、
了解受苦的意義、尋找希望、信念;(2)自我超越:保有自尊與價值,得以獲得 解脫,尋求和解和寬容,意即支持與饒恕,以及突破自己的困境、宗教信仰獲得;
(3)與他人連結:包含愛人與被愛,與他人彼此的關係。楊均典(2001)綜合 不同學派對於靈性的定義和理論後,整理出靈性的三個範疇:(1)對生命的態度 及期待:對於人生中任何事情都能勇敢面對、對一切充滿希望、做正向思考、或 賦予其在生命中的意義;(2)自我內在與人我、環境關係之省察:包括了解自己,
有正向的自我概念,愛自己也愛別人,能真誠對待任何對象,乃至環境、與宇宙
有正向的自我概念,愛自己也愛別人,能真誠對待任何對象,乃至環境、與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