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發現
第四節 青年議會轉型之評析
本節依據臺中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臨時會中,由臺中市政府所製作之青年 議會專案報告進行整理與回應,並針對目前市府所規劃的青年議會轉型方向進 行深入探討與建議。
壹、臺中市青年事務審議會運作專案報告評析
臺中市政府於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告「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設置要 點」停止適用,事前未有任何與青年代表的討論或說明,即廢除實施近3 年的 青年議會。此舉不僅引起青年代表及社會輿論的批評,也在市議會引起廣泛的 爭議,不論藍綠議員均要求市府需要據此有完整的說明。
是以,臺中市政府在2019 年 3 月 11 在市議會針對「臺中市青年事務審議 會運作」提出專案報告,內容認定青年議會的運作狀況共有八大問題。然而,
作者在研究的過程發現,這些問題背後的成因及脈絡更為重要,更是之後調整 政策的關鍵,故據以該報告之八個問題,分別進行評析,如下所示:
一、 青年代表不易招募及遴選
專案報告指出,臺中市政府以第三屆青年議會為例,雖經多次函文各機 關、組織、公會、工會、全國各級學校、電子通訊傳輸(Line)、臉書
(FaceBook)、電子郵件(e-mail)、臺中市公車站廣告、委託電臺廣播、第 四臺廣告及召開記者會等多元宣傳方式,最後僅193 位青年報名遴選或民意票 選。
經由訪談過程也發現,青年代表的招募狀況不佳的確是青年議會一大問題
(A1、A2),但是,政府宣稱的多元宣傳方式是否真正發揮其效用?以臉書宣
專頁14,自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5 月間,僅發布 16 則貼文,且其中最多人 按讚的貼文僅45 個讚數,甚至有 13 篇皆不到 10 人按讚。按讚人數、發文數 量、貼文點閱率均明顯低落,可以推測臉書並未能夠發揮積極宣傳政策的效 果。若市府未能重視本身宣傳手段的不足,積極進行改善與調整,即使日後以 其他青年諮詢組織取代青年議會,參與人數低落的問題仍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二、 評選過程遭各界質疑
專案報告指出,自我推薦及學校推派由市府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常遭 青年代表質疑公平性,另民意票選決定於得票數,亦經常讓青年代表質疑部分 候選人有灌票之嫌。
經由訪談過程也發現市府遴選標準模糊、民意票選門檻過低的確造成青年 代表的選拔過程令人質疑其公平性(A1、A2、B3)。民意票選門檻過低的主 要原因其實與參與人數不足有關,因為低落的投票率導致極少的票數即可入 選。而經由市府委員會辦理的遴選過程,亦應該公布明確的遴選標準,才得以 順利發展。
三、 相關活動參與人數不足
專案報告指出,青年議會第三屆第一會期中,大會總質詢第一天全程出席 22 人,第二天全程出席 19 人,第三天全程出席 5 人,大會總平均出席率僅 24.34%。
在研究的過程中發現,青年議會的議程皆在平日,上班族幾乎難以請假整 週參與活動,雖主要議程皆訂於寒暑假期間,但許多學生仍有輔導課程,在參 與上仍有著相當程度的限制。
14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cycw/,最後檢閱日期:2019/05/12。
另外,政府機關的資訊告知緩慢、資訊不對稱、甚至是諸多行政上的消極 作為,也導致許多青年代表未能即時獲得相關活動資訊,不利其參與相關的活 動。
最後,大會總質詢本身即是個別青年代表與備詢官員間的對話溝通,並非 以青年代表間的互動為主,且相關質詢皆有文字、影像紀錄。而要求當日未有 質詢的青年代表出席,除了滿足充滿場面的形式以外,難以理解有何實際效 益。臺中市政府以質詢期間的整體出席率作為青年議會的評估指標之一,並不 合理。
四、 詢問單功能與市府提供之建言管道重複
專案報告指出,青審會參考臺中市議會之議員質詢單建置「青年代表書面 詢問單」,雖提供給青年代表與各局處索取資料或詢問問題的管道,自收件至 回復時間約7 日內,實際上與本府「1999」、「市長信箱」及「局長信箱」等 功能及回復時間相似,任何市民均可透過上開管道進行市政建言或索取資料。
經由訪談的過程中可以發現,青年代表認為夠過青年議會進行書面質詢,
往往可以獲得相較於市民專線(1999)、首長信箱等制度,更為積極、完整的 回應(B1、B6),足見其他建言管道並不能取代青年議會的角色。
五、 未能發揮審議式民主提供市政建言
專案報告指出,多數青年代表來自於高中生、大學生、碩士生及社會人士 等,彼此時間較難配合,在大會期間所提之各項建議案缺乏共識及認同,故於 大會中不易達成共識,對於決議內容不盡認同。
經本研究統計,於前二屆青年議會的總質詢中,共提出707 件質詢議題,
以供市府了解青年對於市政的想法。而在第二、三屆青年議會中,經由整體大 會表決並通過的議案共有13 件,並非如同市府專案報告所言之難成共識。
審議式民主的價值之一,亦即在政府施政的過程中,納入多元的意見考 量,既是多元的意見,必然係有相異的觀點相互激盪,而非僅有單一的想法或 提案,才是政府應參採之建議。以臺中市議會為例,其質詢、開會期間亦常見 諸多議員、官員間的想法爭辯,可見相異觀點的衝突,本就是民主的核心之 一,若在審議的過程中,批評難以形成共識而將其毀棄,讓施政轉為政府部門 閉門造車,亦悖於當代重視公民參與之趨勢。
六、 部分青年代表期望調整青年議會辦理模式
專案報告指出,青年議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青年代表認為會議期間召 開委員會時間太少,缺乏共同資料確認、研商及共識,於大會所提之內容建議 性不足,因此於幹部會議決議於未開會期間,可召開臨時委員會,但考量青年 代表具學生身分者佔6 成以上,不宜經常召開會議,故目前尚未召開過。
有青年代表認為委員會相較於大會總質詢,的確更為有效了解政策資訊、
研究政策內涵(B1、B3、B6),但即使增加青年代表之間的審議過程,亦需要 妥善的規劃與行政流程,才能夠使得審議的參與、運作更為完善。
七、 增加各機關負擔,浪費人力與資源
專案報告指出,大會召開期間由市長、副市長及各機關首長蒞會備詢,各 機關須派員記錄、各機關於辦公室觀看直播內容、現場工作人員及青年代表 等,所需人力每天估約250 人,以 5 天估算,每次會議期間需耗人力約超過 1,000 人以上,倘能將此辦理模式予以轉型,除可以更省行政資源外,更能使青 年組織發揮更佳的成效。
臺中市政府認為青年議會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以現場工作人員而言,往 往是仰賴替代役男、實習教師進行場地佈置、議事協助。然而,市府針對這些 工作人員並未進行完整的工作訓練,而如同之前所述,使用流動率高的人力資 源導致每屆青年議會的運作經驗並未有效的傳承與學習。而轉型後的制度是否 能夠有效節省行政資源,有待後文詳述之。
八、 未編列預算,須另覓財源,排擠教育資源
專案報告指出,辦理青年議會所需經費分別為2016 年 308 萬 8,965 元、
2017 年 335 萬 4,552 元及 2018 年 167 萬 8,224 元,總計花費 812 萬 1,741 元,
以上經費用於青年代表出席費、評選委員出席費、膳雜費及媒體播放等費用,
教育局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係由其他計畫經費調整勻支,故辦理青年議會之事 務所需經費排擠教育資源。
青年議會的相關預算在市議會中屢受爭議,往往遭在野黨淪為綁樁、收買 人心的政策,是以其預算案在市議會難以通過,僅得由主管機關其他計畫調整 支用。然而,若將原本接收公民意見的相關計畫加以整合、匯聚成青年議會,
未必是犧牲青年所享用的資源。
貳、青年議會轉型及未來辦理方向評析
臺中市政府於2019 年 5 月 4 日召開座談會,由臺中市教育局楊振昇局長主 持,邀集青年代表討論青年議會轉型的方向,會中提出「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 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希望新增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青諮會)
以取代青年議會。
青諮會由市長擔任主任委員,教育局長擔任執行秘書,由市府機關代表3 至5 人、專家學者代表 2 人至 3 人、青年委員代表 12 人至 15 人所組成,每四 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並在青諮會底下設立四個議題小組,分別為教育
組、就業組、創業組及社會服務組,每組約27 到 33 人,分別招募 15 至 35 歲 的青年參與,定期針對該組議題進行討論,並由其中選派部分代表擔任青諮會 之青年委員代表。
由上述轉型之內容,主要可以歸納為四個調整方向,以下分述並評析之。
一、 擴大人數規模
青諮會及議題小組共納入超過百名的青年委員代表,相較於原本青年議會 共63 名代表、6 個委員會的編制,足見規模之提升。然而,龐大的開會人數容 易使得議事過程混亂、討論難以充分。若無深入積極的規劃議事過程,將會導 致整體青諮會難以有所產出、亦無力解決青年問題。
另外,此種轉型不僅無法解決前述所提之青年招募不易、參與意願低落與 行政成本過高的問題,在規模與人數擴張之下,上述問題可能會更加嚴重。
二、 限縮議題面向
相較於原本青年議會得以針對整體市政進行建議的模式,青諮會將議題限 縮為教育、就業、創業和社會服務,固然可以使討論更為聚焦,但無法接收更 為多元的議題面向。
以青年議會為例,青年代表也會針對交通規劃、網路設置等議題,提出青 年立場的觀點,將得以使政府在整體施政上較為完整的納入青年的想法。
以青年議會為例,青年代表也會針對交通規劃、網路設置等議題,提出青 年立場的觀點,將得以使政府在整體施政上較為完整的納入青年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