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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的處境惡化狀況。雖然調查顯示非典型工作者的「時薪」可能比正式工作者稍 高,但總收入明顯偏低的事實也顯示,非典型工作者常常是「低度就業」(江豐富,

2011),也就是處於工作極度不穩定、無法確保一定收入的窘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統計數據可能略顯保守。首先台灣官方統計的「定 期契約工」是指與雇主訂立契約的雇用期間不滿六個月,而 OECD 各國的標準 則是不滿一年(王雅雲,2011: 100),而台灣許多業者為了規避勞基法等相關年 資計算,例如派遣契約常常也是以一年以下的契約為主,因此這部分的非典型工 作者數量可能低估。其次,在傳播相關產業中常見的「自營工作者」、也就是一 般習稱的 SOHO 族,在台灣的法令當中被視為與「定作人簽訂承攬契約」而非 勞動契約、適用民法而非勞動法令,所以不被計入非典型工作者當中,但從其工 作樣貌來看,其實也是非典型雇用的一種類型(簡建忠等,2011)。特別是在媒 體工作實務上,這些 SOHO 族其實多半是所謂的自由撰稿人或自由工作者

(freelancers)、而不是跟媒體業者對等的勞務提供業主。由此可知官方正式數據 中缺乏對台灣媒體產業中非典型勞動圖像的描繪、以及定義範圍的相對模糊,使 得對非典型雇用新聞工作者勞動狀態的調查顯得更為必要。

第二節、非典型雇用對企業組織的影響

從巨觀層次來看,企業採用非典型雇用可回溯至二十世紀現代資本主義的大 論述面臨危機,而在政治經濟面轉型過渡。Harvey(1989)指出,福特主義轉型 為後現代的後福特主義,「彈性累積」(flexible accumulation)是其中的關鍵。彈 性累積是對抗福特主義的僵化。他指出「面對強大的市場波動,且競爭加劇,利 潤空間縮小」,縮小組織規模有時並非最好的策略,透過組織改造,雇主能夠「弱 化工會力量並採用大批失業或半失業勞工,推行更靈活的工作機制和勞動契約(p.

150)」。

媒體組織使用非典型勞動力的發展與管理策略日漸細密,做為居中協調的管 理階層的角色也值得關注。承前所述,人力資源管理階層在其中扮演了區別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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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雇用與非典型彈性雇用勞動力的裁決者,並且做為勞資雙方協調與溝通的橋 樑。Braverman(1974)認為,企業組織中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中間階 層」(middle layer)分攤了專業知識,並受委派分配、管理等職權,是無產階級 與資產階級的緩衝,與勞工同屬受雇者,但中間階層具備專業,享有較大裁決權 與自主權,是資本家最忠實的部屬,也是「資方代理人」,代表資方的利益。然 而中間階層的人數增加,專業程度下降,產生「厭倦感」,最終也無產階級化。

從Gramsci的「建構共識」觀點出發,美國社會學家Buroway(1979/林宗弘 等譯,2005)則認為,霸權性的工作組織得以鞏固,是由於管理階層出於對於階 級鬥爭的預期,因而改變了管理方式,以確保工人仍然甘願工作。這種「開明」

派的統治,從管理學的角度發展成人際關係學派,說明廠房有從強制的威權主義 到懷柔說服的改變趨勢。然而Buroway進一步指出,管理哲學反映的是不同管理 部門互相衝突的利益,他們「把各自的利益當成是管理階層全體的利益來推廣和 呈現」(頁364),也就是說,這群原本身處在矛盾位置、兼有勞方(藍領)與資 方(白領)特質的管理階層,會將資方的利益與自身的利益結合,而傾向站在資 方的立場思考,為其辯駁。

而從微觀的企業角度而言,採用非典型雇用人員首先便是成本考量。1980 年代新自由主義與與私有化風潮,資方面對市場變遷、競爭加劇與科技創新的等 不確定性,試圖壓低生產成本與風險,而將彈性專業化(flexible specialization)

做為生產方式的延伸,也使得勞動就業市場重新建構(Harvey, 1989;Ursell, 1998;

劉昌德,2011)。

彈性的概念最早是由Atkinson提出「彈性企業模式」(flexible firm model)作 為分析彈性雇用的架構。Atkinson認為人力資源管理階層依生產特質將組織內部 人員區分為主要的核心勞動力(core worker)與次要的邊陲(peripheral worker)

勞動力。核心勞動力是主要勞動市場(primary labor market)指生產或管理過程 中,從事關鍵重要性工作,其專業技能難以被取代或模仿,能夠具備「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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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skilled)且自主性高,能為企業帶來豐厚收益,有助於企業長遠發展,

因此企業願意長期以高薪聘用,並提供較佳的福利與保障。邊陲勞動力的工作內 容主要是協助核心勞動力,較不需專業技能,工作門檻也較低,故取代性較高,

薪資與福利保障也相對較低。邊陲勞動力由兩個不同的子群集組合而成,一是技 術性較低、全時工作的次要勞動市場(secondary labor market),如秘書、文書、

事務員等,這類勞動力升遷機會較少,數量也具有彈性;二是數量上更具彈性的 部分工時工、定期契約工、臨時工、派遣工等,其工作薪資與工作保障又比前一 種邊緣勞動力更低。當企業短期內需擴大業務或有臨時需求時,便可由外部勞動 市場取得所需的勞動力類型與數量。而市場結構重整,基於成本考量,企業會試 圖減少核心勞動力的雇用數量,增加邊陲彈性工時的勞動力(Atkinson, 1984;

轉引自黃秋凱,2010;Harvey, 1989;Ursell, 1998;劉昌德,2011)。簡建忠等人

(2007)也引述2005 年 104 人力銀行「2005 年企業運用派遣趨勢調查」,指出 國內有七成的企業必須面對勞退新制這種外在環境的衝擊,其中有三成的企業考 慮以派遣、外包方式,以降低招募、訓練成本等人事成本。

黃秋凱(2010)分析彈性雇用的正面思考,包含因應科技發展、提升企業競 爭力、勞動力供給多元化、迅速反應市場不確定性、避免工會抗爭等。資訊、傳 播科技發產快速,企業除了能夠以新的方式掌握市場需求,引進新的知識與技能,

並且能釋出非核心業務工作,及時轉換資源;彈性運用人力資源,降低人事成本,

增加企業競爭優勢從中獲利;非典型工作型態讓勞動者依個別需求(如二度就業、

職業婦女、短期打工者、電傳工作者)提供勞動力,企業也能善用彈性人力資源;

因應全球市場多樣化,產品週期縮短,消費者習性改變迅速,生產彈性化策略能 即時反應市場需求;非典型雇用使勞動個體化,減少員工組織或加入工會的企業,

有助於降低工會抗爭或抵制。

Lepak 等人(2003)提出四種不同的雇用模式並討論對於企業績效的影響,

包括知識基礎的雇用(knowledge-based employment)、工作基礎雇用(job-b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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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契約工作(contract work)、以及聯盟/合夥(alliances/partnerships)。 以知識為基礎的工作者近似於前述的核心勞動力,擁有專精且關鍵的技能,且享 有自主性,是企業創造價值的核心,並且希望維持長期雇用關係;以工作為基礎 的工作者主要是執行被分派好的特定任務,技術獨特性較低且取代性高,屬於輔 助性人力;契約工作外部個體勞動者執行短期且有範圍限制的工作,企業雖然有 短暫人力的需求,但與這些工作者簽下長期的工作合約意願不高;聯盟/合夥則 主要是策略性合作,由外部人士提供的專業知識或服務。該研究以量化實證方式 具體評估不同的雇用模式對於企業績效的影響,結果顯示兼用體制內的知識勞工 與體制外的契約勞工的企業,其績效比起只採用一種雇用方式或兩種雇用方式都 不採用的企業高。

企業採用非典型勞動的類型與原因眾多,其中派遣勞動牽涉勞動者、要派企 業與派遣公司三方,情況相形複雜,近來也備受關注。辛炳隆(2011)指出,對 企業而言,派遣勞動可作為篩選合適的正式員工的手段;對於部分勞工而言,可 以藉由短期的派遣約來檢視工作的適應性。而長雇型的派遣公司則可視為幫助降 低勞資雙方面臨全球化競爭與不確定性的風險機制,若適逢經濟不景氣,企業閒 置人力風險提高,勞工被資遣或被迫放無薪假的可能性也增加,此時派遣公司就 扮演類似「保險公司」的角色,以專業進行風險管理,從中調節人力配置,降低 企業與勞工雙方因不確定所造成的損失。因此,若是能妥善規畫並發展長雇型的 派遣型態,朝高專業、高附加價值的方向發展,如同 Lepak 等人(2003)的研究 中所述具備專業知識、技能或服務的「聯盟/合夥」型態,派遣勞動就有其價值,

對於勞資雙方都能有正面效益。

另一方面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詮釋,張家榮(2012)研究台灣高學歷青年的派 遣勞動,指出台灣勞動派遣業務分為「全程派遣」與「轉掛派遣」,前者為派遣 制度最初的型態,也是國內外派遣勞動研究的對象;後者則是可能受限於有員額 壓力的企業(如公部門),因而採行由企業自行招募員工,再轉掛置派遣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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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張家榮指出,轉掛派遣是台灣特殊脈絡中產生出的勞動型態,企業確實有長 期且相同職務內容的人力需求,但採行轉掛派遣來規避直接雇用的責任,而派遣 公司也因轉掛派遣省去了人才招募與面試的步驟,得以精簡成本,卻使得勞動者 無法享有正職員工的權益與年資累積,形成「萬年派遣」的情況。

張家榮(2010)並提出「虛假勞資關係」的看法來詮釋在派遣勞動型態。在 派遣型態的三方勞雇關係中,要派公司是透過打造虛假的勞資關係(派遣公司雇 用勞動者)以取得剩餘價值,因而能掩飾真實的勞雇關係。在要派公司需要短期

張家榮(2010)並提出「虛假勞資關係」的看法來詮釋在派遣勞動型態。在 派遣型態的三方勞雇關係中,要派公司是透過打造虛假的勞資關係(派遣公司雇 用勞動者)以取得剩餘價值,因而能掩飾真實的勞雇關係。在要派公司需要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