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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之目的

第二章 中韓台經貿政策之發展

第三節 韓國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之目的

1990 年代上半期韓國透過擴大內需,出口依賴度有所降低,但外 匯危機以後,出口比重反而呈現遞增趨勢,使以出口為主導型產業結 構為基礎的經濟對外依賴度的增加,無疑衍生韓國經濟易受外部變化 影響的隱憂。

九零年代初期對外經貿政策雖以多邊協商(WTO)為主,對於區 域主義的發展一向持保留態度。自 1997 年東亞金融危機後,東亞區 域主義盛行,金大中總統認為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結有助於多邊貿 易自由化的發展,由過去的保守、被動轉換為積極,開始嘗試推動區 域及雙邊的 FTA 協議。這種態度的轉變除了韓國主要的貿易夥伴持續 投入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結風潮以外,而其後繼之韓國總統, 不論是同 為進步派理念的盧武鉉政府,亦或是保守政黨的李明博或是現任的朴 槿惠總統, 都持續地將「推動 FTA 政策」,視為帶動韓國產業轉型的 重要經濟布局。

27葉長城(2015),〈中國加速推動參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的談判目標及對其總體經濟可能影響之研 析〉《中華經濟研究院》【線上資料】,http://web.wtocenter.org.tw/Page.aspx?pid=262754&nid=250,

2015/4/23。

主要的原因,在於韓國長期的發展型國家體制建立了龐大的尋租 體制,政府與企業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政商關係,金大中政府由多邊 主義轉向衝擊更為為明顯的區域主義,主要動機即在利用國民對於經 濟改革的支持,開放韓國國內市場。在此一原則下,韓國政府除了修 正原來的貿易政策以外,在政府組織上,仿效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的設置,在外交通商部 之下建立了部長級的「通商交涉本部」(Office of the Minister for Trade, OMT),專責政府多邊官僚事務協調與對外貿易談判。通商交涉本部主 司自由貿易協定業務,除了設立「FTA 交涉代表」以外,尚有 FTA 政 策局及 FTA 交涉局,專責多軌式 FTA 政策的推動。另外,為了強化國 民對於 FTA 的認識,後來增設了「FTA 國內對策委員會」,以利政府 推動符合民意之 FTA,以研究有利國民福利之 FTA,並化解國內對於 FTA 的反對勢力。

除了組織改革以外,韓國政府也積極強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推 動,以 1998 年韓國第一次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智利為例,為了強化自 由貿易協定簽署的順利,韓國政府特別成立了跨部會貿易政策協調委 員會,並且成立特別工作團隊,內含市場進入、貿易規則、服務業、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程序等 5 個小組,並且同時與美國、日本、紐西蘭 及泰國研議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可行性,以求韓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 的洽簽模式可以應用到其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Park and Koo, 2007b:

26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韓國在此一階段的自由貿易推動策略仍 屬謹慎,在積極與東亞區域國家進行貿易協定締結之前,為了避免國 內的反對者以及顯然而見的政治成本,金大中政府選擇雙邊貿易總額 佔韓國貿易總額僅 0.63%的智利作為第一個簽約國家,仍然希望在降低

國內衝擊的情形下逐步開放國內市場,以化解可以預期的政治衝擊

(Robertson, 2012: 473)。

韓國政府希望能「以韓國為核心,連結美國、EU、ASEAN、中國、

日本等占韓國貿易額的九十%的五 大經濟」。FTA 戰略的設定,將幫 助國內中長期產業政策的設定,因為 FTA 的協商與談 判將影響到國 內產業結構,因此為了能有效擬定提高產業附加價值的中長期產業政 策, 有必要設定明確的 FTA 締結戰略(外交通商部,2004)。在「FTA 推動路線圖」中羅列出韓國選定 FTA 締結國的四個基準,包括了:1.

經濟上的適切性、2.政治外交上的意含、3.對方締結的意願,以及 4.

能幫助韓國與主要大型經濟體進行 FTA 簽訂的國家。依此判準,韓國 政府希望締結FTA的國家主要分成兩類,一類是諸如:智利、墨西哥、

新加坡等國家,這些國家與韓國同樣對世界開放與朝向經濟自由化發 展,而韓國必須防禦其輸出市場之國家,與這類國家簽 FTA 可向世界 宣示韓國自由化的意志;第二類則是與推動韓國經濟結構調整以及東 北亞產業分工相關之國家,主要就是日本與中國。若按照時程的規劃,

短期優先推動韓日 FTA,還有新加坡、ASEAN、加拿大、EFTA 與墨 西哥的 FTA。被列為中長期締結目標的,則包括了中國、印度、美國、

歐盟、韓中日、EAFTA、MERCOSUR 等大型經濟體。28

中韓 FTA 是中國第十三個國際間 FTA 協定,也是迄今中國和外國 達成的最大規模 FTA,就人口和 GDP 總量而言,中韓 FTA 的規模在 全球範圍內也是屈指可數的。兩國間將逐步實現貨物、人員、資本自 由來往,從而避免同質惡性競爭,促進兩國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

最初,中韓兩國更感興趣的,是和日本共同構建中日韓三國自貿 區,但因為中日、韓日關係的一波三折,和日方對加入這一自貿區態

28董思齊(2014),<韓國 FTA 政策轉變的政治分析>,《台灣國際研究季刊》,2014 年 4 月,頁 7-8。

度反复,自 2004 年 9 月“東盟+3”經濟首腦會議起,中韓兩國就開始嘗 試單獨討論雙邊 FTA 問題,2006 年 11 月 17 日 APEC 長官會談期間,

中韓兩國經貿部門達成協議,決定自 2007 年起,召開中韓 FTA 產官學 聯合研究活動。2012 年 5 月 2 日,中韓開啟 FTA 協商宣言在北京正式 發表,至 2014 年 11 月 10 達成協議前共進行了圍繞 22 個核心領域的 14 輪談判,協商密度之大,談判效率之高,都是罕見的。這表明了兩 國政府、商界推進 FTA 落實的意願和熱情。

自朴槿惠總統上台後,中韓雙邊關係明顯升溫,早日達成 FTA 協 議並落實實施,對中國而言,可以就近和一個有實力的強大經濟體達 成密切聯繫,拓展中國產業、市場的空間和緩衝餘地,對韓國而言,

一方面可在中日韓地緣三角中獲得更有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同時和 中國進行 FTA 談判的亞太國家、地區不在少數,誰率先落實,誰就在 龐大的中國市場門口領到了一張可提前入場的“VIP 優惠券”。

中韓同為世界經濟體系內的貿易大國,在不少出口領域內互為上 下游,中韓 FTA 的達成,有助於這兩個出口大國間避免同質惡性競爭,

並實現優勢互補,對中國“一帶一路”戰略在全球市場的展開,可起到 如虎添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