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三節 舊廢產品回收之相關議題
一、 驅動舊廢產品回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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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綠色供應鏈以至封閉式供應鏈之效益是替回收產品進行再次創造價值。
但除了舊廢產品本身所隱藏的可再利用價值之外,驅動企業界實施舊廢產品回收 的力量又有哪些?實際操作時又有哪些可能的事業模式可供選擇?又有哪些關 鍵因素是在落實封閉式供應鏈之前不得不考慮的?這將是下節討論的內容。
第三節 舊廢產品回收之相關議題
一、 驅動舊廢產品回收的力量
Esty and Winston (2006)所做的歸納研究從二十類環保風潮參與者之中找出 重要性漸增的五組人(立法者與監督者、創意人才與意見領袖、商業夥伴與競爭 者、消費者及社群、投資人與風險評估者),以下將奠基於此研究,另參考其他 學者意見統整出企業進行舊廢產品回收的六種驅動力量。
1. 立法者與監督者
各國的立法單位制訂的法令、相關監督機構制訂的「資訊規範」,和專 門為環保議題發聲的「環保律師」等,是驅動製造商正視舊廢產品回收的力 量之一。
除了綠色意識較強的廠商在法令尚未強制規定前,即已主動綠化其供 應鏈、回收產品之外,電子產業中的多數公司仍是在法令推行後,才被迫開 始改變。如同前面提到的,隨著 WEEE 等法規相繼在歐盟實施,「生產者延 伸責任」法規,要求電子業等產業不要設計某些有害元件,且必頇回收、處 置自家產品。此潮流逐步向世界各地擴展,各國都陸續開始要求製造商和通 路商必頇回收對環境有害的產品及包裝,並加以再生或再利用(Kumar and Putnam, 2008)。因此不僅僅是在歐盟境內有市場交易活動的廠商需要面對此 一改變,各國企業都只得開始亟思轉變並加以因應。
另外一項重要趨勢是朝「資訊規範」發展,例如美國的有毒物質釋放 清單(Toxics Release Inventory)要求公司揭露其排放出的化學物質;美國證券 交易委員會(SEC)、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與歐盟等單位也開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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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頇揭露環保績效資訊,以及對財務狀況的影響(Esty and Winston, 2006)。
此外,為民喉舌的政治人物或是專門提出民事訴訟的「環保律師(the Plaintiff’s Bar)3」,都可能在任一次環境災害中將矛頭指向特定產業或企業,
造成企業承受極大的環保風險,即使企業運作完全符合法令規範,但也可能 因為訴訟等狀況造成企業形象受損。
2. 消費者與意見領袖
隨著注意樂活(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 LOHAS)的消費者越 來越多,再加上不時鼓吹環境保護的大眾媒體,消費者對綠色議題的關注程 度也越來越高。網際網路上的各式網站、部落格、微網誌等網站也成為社群 之間傳遞消息極快的地方,例如 YouTube 網站上許多關於廢電子電器等相關 影片,短時間內即可累積數萬、甚至數十萬人次點閱;綠色和帄組織 (GREENPEACE)的網站也揭示其對「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關於電子廢物回收 政策的立場(如圖 7),大眾都能透過這些管道持續關注環境議題並對企業 發揮影響力。
3 The Plaintiff’s Bar 直譯為「原告律師」,不過本文依其內涵更正為「環保律師」將更符合文意。
台灣在一九九○年代中期開始出現「環保律師」一詞,環保律師致力於「公益訴訟」(public interest),
力挺受到公害威脅的民眾,同時對抗不當開發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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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第 15 期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
資料來源:GREENPEACE (2010/5)
上圖是 2010 年 5 月時,GREENPEACE 將全球 18 大 PC、手機、電視及 電玩製造商,依據其對有毒化學原料、回收、氣候變遷政策加以排名的結果。
根據研究機構數據顯示,全球前六大 PC 品牌廠商依次為 hp, Acer, Dell, Toshiba, Lenovo 及華碩(以年度銷售額為比較基礎)。對照 GREENPEACE 的總 分排名,全球前六大 PC 品牌廠商的綠色表現依序為:hp, Dell, Acer, Toshiba, Lenovo,及未能加入排名的華碩。但由於在 2011 年底之前,Dell 只願意就 電腦產品承諾停止使用 PVC (Polyvinylchloride,聚氯乙烯)與 BFRs
(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溴化阻燃劑),因此被 GREENPEACE倒扣一分、
落居 PC 品牌廠商中的第二名。
3. 商業夥伴與競爭者
有些企業除了著眼於舊廢產品回收與再利用的潛在收益,也有部分公 司則是詴圖阻止特殊回收業者,想囊括價值鏈末端的獲利,如全錄回收碳粉 匣的部分原因是要阻止其他業者重新填充碳粉管以再度販售。
此外,單一公司的大膽行動也可以改變整個市場,如 Gap 迅速採行「生 產者責任延伸」原則,綠化其供應鏈並在 2004 年發表革新性的企業社會責 任報告,持續推動產業改變(Esty and Winston, 2006)。
4. 投資人與風險評估者
投資者與風險評估者雖仍未證實會對舊廢產品回收產生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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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 2004 年史丹佛商學院對企業管理研究所畢業生進行的調查可知,高達 94%的學生願意在薪資上讓步,以進入有關懷員工與利害關係人及承諾永續 發展的公司工作。且公司標舉崇高的原則時,可以大幅提振士氣和員工投入 感、降低流動率(Esty and Winston, 2006)。進行產品回收並且願意發展環境 永續經營的企業亦被認為是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的(Toffel, 2004)。
而道瓊永續發展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和歐洲的富時社會 責任指數(FISE4Good)則引導投資人尋找在這方面表現良好的績優個股;保險 公司與再保險公司、銀行等機構在提供風險分攤服務或融資服務時,也都將 企業面臨的環境風險或可能違反「生產者延伸責任」的風險納入考量(Esty and Winston, 2006)。
5. 成本考量
回收法規將處理廢棄物的成本交由製造商負擔的同時,以及漸增的廢 棄品處置和掩埋費用(Kumar and Putnam, 2008),亦會刺激製造商尋求產品設 計改進、降低蒐集、拆解和再製的成本,以及提高產品的可回收程度。例如 Xerox 公司對其舊廢產品進行拆解與回收再生,因此而節省了數億美金的成 本。而即使在尚未規範的地區,某些製造商也參與了產品回收以減少生產成 本(Toffel, 2004)。
6. 企業形象
企業遵守「生產者延伸責任」法規,將其舊廢產品進行回收亦可以強 化其品牌印象、符合顧客對企業界的預期。例如環保團體認為 Kodak 的即可 拍相機用過即丟十分浪費,Kodak 因此做出了舊廢產品回收計畫,回收 90%
的即可拍相機,並且扭轉消費大眾對於 Kodak 不環保的印象 (Toffel, 2004)。
此外如 Hp 對其墨水匣進行舊廢品回收的計畫,也強化了企業的綠色形象。
因此,歸納推動產品回收的力量大抵不脫以上幾個面向。企業外部壓力來 自立法者與監督者、消費者與意見領袖、商業夥伴與競爭者、和投資人與風險評 估者;而企業內部的推動力量則包括節省成本的考量和綠色形象的建立。如圖 8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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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或服務來滿足一個消費者需求的集合(Corbett and Savaskan, 2001),這套集合在 供應鏈的運作之中應該要有一套策略配合(strategic fit),包括企業想要的逆物流 策略定位為何?在給定的逆物流運作下,逆物流所需的成本、彈性、品質和時間 的能力為何?在既定的正物流、現存能力和預期從逆物流過程中得到的能力又為 何?因此企業需要一套決策邏輯來決定應該採取哪種建立逆向供應鏈的方式。1. 可能的事業模式
Hieronymi (2002)從 WEEE 指令的規範,推論出企業可能選擇的回收事 業模式有三:
i. 完全獨佔結盟(Fully monopolistic consortium):一家機構替所有製造 商管理運輸和回收活動。
ii. 獨佔物流結盟(Monopolistic logistics consortium):所有的製造商參
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