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驗證性因素分析
要驗證模式的假設,必須先評鑑模式的整體適配程度。本研究以 AMOS 20.0 版的統計分析進行驗證性因素分析來評鑑觀察旅遊動機、旅遊阻礙、阻礙協商與 行為意圖之三個潛在變項。
一、旅遊動機之驗證
在處理整體模式驗證前,必須先檢視是否有違反統計估計的現象,若統計輸 出之估計值超出可接受的範圍,不論研究本身所獲得的配適度有多良好,都是不 能被接受的。因此在進行 SEM 分析前,必須瞭解先檢視資料是否違反估計,才 能進入結構模式適配度考驗以及指標的使用。
一般常發生的違犯估計有以下三種現象 (黃芳銘,2007):
1.有負的誤差變異數存在,或是在任何建構中存在著無意義的變異誤。
2.標準化係數超過或太接近 1 (通常以 0.95 為依據標準)。
3.有太大的標準誤。
由表 4-5-1 得知本研究的旅遊動機模式之標準化係數介於 0.48 至 0.81 之 間,皆在 <0.95 的標準門檻內,無過大的標準誤,也沒有負的誤差變異數存在,
結果表示素食者與旅遊動機模式並無發生違犯估計的情況。
表 4-5-1 旅遊動機模式參數估計表
參數 非標準化參數值 標準誤 t 值 標準化參數值 標準化誤差 λM1 2.37 0.17 14.54*** 0.57 0.32 λM2 2.36 0.20 11.86*** 0.59 0.35 λM3 2.04 0.19 10.90*** 0.55 0.30 λM4 3.03 0.22 13.92*** 0.72 0.52 λM5 2.97 0.22 13.79*** 0.72 0.52 λM6 2.05 0.24 08.15*** 0.48 0.23 λM7 2.55 0.19 13.57*** 0.65 0.43 λM8 2.37 0.17 13.81*** 0.66 0.43 λM9 3.20 0.18 17.73*** 0.81 0.65 λM10 2.27 0.19 12.30*** 0.61 0.37 λM11 2.47 0.17 14.57*** 0.69 0.48 λM12 2.73 0.18 15.21*** 0.71 0.51
註 1:*p<0.05 **p<0.01 ***P<0.001
註 2:旅遊動機 M1 至 M12 為附錄四正式問卷之題項順序。
由表 4-5-2 得之,原始假設模式的適配度不佳,僅 GFI、SRMR、PNFI 、PGFI 達到接受值,表示旅遊動機模式有修正之必要。參考各題項之因素負荷量、修正 指標與標準化殘差做為修正依據,將 M1、M2、M4、M5、M7 予以刪除,於刪 除後再次進行整體適配度評鑑如表 4-5-2 所示。經修正後,旅遊動機各指標均符 合適配指標,顯示旅遊動機適配度良好,唯有在絕對適配指標中的卡方值,根據 陳寬裕、王正華(2012)說明,在絕對適配指標中,卡方值受到樣本數影響很大,
容易有拒絕模式的情形,因此,本研究不以此指標為模式評鑑之依據,而是綜合 考量其他指標來做判別。修正後之旅遊動機模式路徑圖與標準化係數如圖 5。
表 4-5-2 旅遊動機適配度評鑑表
二、旅遊阻礙之驗證
由表 4-5-4 得知,原始假設模式的各項適配度均未達標準,顯示有修正之必 要。檢視 Amos 軟體中的 M.I.值為模型修正指標題之依據,在張偉豪與鄭時宜(2012) 指出模型修正主要用於模型估計後,提供兩種方式來改善模型適配度,一為變數 之的相關;另一為殘差獨立的相關,根據此理論基礎為依據,本研究進行模型修 正,並以一次修正一題為原則,發現旅遊阻礙量表中的 C1、C5、C6、C17、C18、
C19 表現不佳,因此決定刪除。
修正後的旅遊阻礙如下表 4-5-4 所示,修正後模式後,旅遊阻礙各指標均符 合適配指標,顯示旅遊阻礙適配度良好。修正後之旅遊阻礙模式路徑圖與標準化 係數如圖 6。
表 4-5-4 旅遊阻礙適配度評鑑
絕對適配指標 相對適配指標 精簡適配指標
χ2 值
GFI AGFI SRMR RMSEA NNFI CFI PNFI PGFI (p 值)
接受值 p>0.05 ≧0.90 >0.80 ≦0.08 <0.1 >0.90 >0.80 ≧0.50 ≧0.50
假設 模式
347.22
0.74 0.69 0.16 0.11 0.65 0.69 0.59 0.61
p=0.000
修正 模式
1416.77
0.90 0.87 0.07 0.08 0.90 0.88 0.73 0.66
p=0.000
備註: 表示未通過
內在阻礙
三、阻礙協商之驗證
由表 4-5-5 可看出本研究的阻礙協商模式之標準化係數介於 0.01 至 0.87 之間,皆在 <0.95 的標準門檻內,無過大的標準誤與誤差變異數存在,顯示素食 者與阻礙協商模式並無發生違犯估計的情況。
表 4-5-5 阻礙協商模式參數估計表
參數 非標準化參數值 標準誤 t 值 標準化參數值 標準化誤差 λN1 2.52 0.20 12.57*** 0.60 0.36 λN2 2.71 0.16 17.26*** 0.76 0.58 λN3 2.79 0.13 20.77*** 0.87 0.75 λN 4 2.25 0.13 16.89*** 0.75 0.56 λN 5 1.59 0.18 13.84*** 0.44 0.20 λN 6 2.51 0.23 05.31*** 0.74 0.54 λN 7 1.99 0.25 12.55*** 0.46 0.21 λN 8 1.15 0.34 13.49*** 0.24 0.06 λN 9 1.62 0.23 07.29*** 0.58 0.34 λN 10 1.50 0.26 11.80*** 0.40 0.16 λN 11 0.06 0.38 14.44*** 0.01 0.00 λN 12 1.23 0.22 13.55*** 0.33 0.11
註 1:*p<0.05 **p<0.01 ***P<0.001
註 2:阻礙協商 N1 至 N12 為附錄四正式問卷之題項順序。
阻礙協商模式的適配評鑑中,如表 4-5-6 所示,在各指標中僅在 NNFI 未達 標準,代表模型仍有修正的空間,比較各題項之因素負荷量、修正指標與標準化 殘差後得知阻礙協商 N5、N11 問項表現不佳,決定給予刪除。
模式修正後,各項配適度指標皆達良好,修正後之阻礙協商模式路徑圖與標 準化係數如圖 7。
表 4-5-6 阻礙協商適配度評鑑
絕對適配指標 相對適配指標 精簡適配指標
χ2 值
GFI AGFI SRMR RMSEA NNFI CFI PNFI PGFI (p 值)
接受值 p>0.05 ≧0.90 ≧0.90 ≦0.08 <0.1 >0.90 ≧0.90 ≧0.50 ≧0.50
假設 模式
146.30
0.94 0.92 0.05 0.07 0.88 0.91 0.67 0.62
p=0.000
修正 模式
2.70
0.96 0.93 0.05 0.06 0.92 0.94 0.65 0.56
p=0.000
備註: 表示未通過
四、行為意圖之驗證
表 4-5-7行為意圖模式參數估計表
五、內在適配評鑑 組合信度分別為 0.70、0.70、0.60、0.89,皆達到建議值 0.6(黃芳銘,2004),
顯示本研究之各別題項具有足夠信度。
(二) 檢驗區別效度
透過下表 4-5-10 模式內各區別效度檢定表表來考驗測量模式之區別效度,本 研究針對四個潛在變項旅遊動機、旅遊阻礙、阻礙協商與行為意圖進行區別效度 分析。根據下表所呈現各潛在變項間的平均變異萃取量皆大於潛在變項的平方,
顯示潛在變項間具有區別效度。
表 4-5-10 模式內各區別效度檢定表
構面
項 目 數
相關係數
A B C D E F G H I J
A.自我追求 4 0.69 B.逃離感 3 0.55 0.78 C.內在阻礙 4 -0.02 -0.16 0.56 D.人際阻礙 5 -0.06 0.08 0.25 0.63 E.結構性阻礙 3 -0.13 -0.13 0.09 0.43 0.56 F.飲食阻礙 5 -0.06 0.01 0.04 0.45 0.61 0.69 G.改善財務與時間 4 0.26 0.29 -0.05 0.21 0.06 0.09 0.70 H.改善人際關係 3 0.31 0.24 -0.05 0.22 0.15 0.18 0.37 0.54 I.調整飲食需求 3 0.27 0.17 -0.04 0.08 -0.01 0.05 0.25 0.32 0.43 J.行為意圖 5 0.46 0.33 -0.19 -0.16 -0.25 -0.12 0.30 0.30 0.26 0.79
註 1:取變數之平均數為量表中各構面之所有題項的加總平均值。
註 2:對角線之值為此一潛在變數之平均變異抽取量(AVE)的平方根,該值應大於非對角線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