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內容包括專項訓練情形、寒暑假訓練情形、訓練場地、學生中途 退訓因素等四個部分,茲分別敘述如下:
一、專項訓練情形
由表 14 結果可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訓練時段之安排,以「晨間 及下午放學時間皆有排定訓練」為最多,高達 78.3%的比率;「下午放學時 間有排定訓練」次之,只佔 17.4%;而「晨間時間有排定訓練」僅有 1 所學 校如此安排。
表14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專項訓練情形統計表
專項訓練 校數 百分比%
晨間及下午放學時間皆有排定訓練 18 78.3%
下午放學時間有排定訓練 4 17.4%
晨間時間有排定訓練 1 4.3%
總和 23 100%
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課程規定,
國民中小學體育班之課程,除了應依照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 之外,也應安排專項術科課程。可知體育班學生與一般學生課程安排不同,
體育班學生有相當比例的課程是規劃來做專項術科訓練。研究結果顯示各 校均能依據教育局體育班課程規定,排定專項術科訓練並有計畫性的長期 訓練,以提昇運動團隊成績表現。
二、寒、暑假訓練情形
由表 15 結果可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於寒、暑假期間皆有安排訓 練課程,以加強選手之訓練成效。
表15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寒、暑假訓練情形統計表
寒、暑假訓練情形 校數 百分比%
寒、暑假期間皆有排定訓練 23 100%
寒假期間有排定訓練 0 0%
暑假期間有排定訓練 0 0%
無排定訓練 0 0%
總和 23 100%
陳炳楓(2006)認為寒暑假往往是集訓最佳黃金時間,對學生而言較 無課業壓力,訓練時間安排可以較長而且不中斷,教練在訓練計畫安排及 執行可較多元且仔細。因為學期中,學生除了要應付課業還需兼備術科的 訓練,訓練的量與質比較無法兼顧,故臺北市各校體育班也是利用寒暑假 進行密集訓練。
三、訓練場地
由表 16 結果可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訓練場地,以「校內場館」
訓練的比率最高,佔 95.7%;其次為「校外公共場館」訓練,也佔 43.5%;
而「其他學校場館」訓練的比率最低,只佔 30.4%。
表16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訓練場地統計表
訓練場地 次數 百分比%
校內場館 22 95.7%
校外公共場館 10 43.5%
其他學校場館 7 30.4%
總和 39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訓練場地大多數都是以校內場館訓練為主要場地,
可知學校在成立體育班前會先評估學校本身是否有這樣的場地設備為主要 考量。從本研究調查結果得知,體育班學生訓練場地,九成以上學校都是 以校內場館為主要訓練場地,顯示目前臺北市場地設備較於充裕,但也有 四成學校有時會到校外練習。受訪者 A、D、F、K、N、L 等六位均表示,
去各種不同場地練習的目的是為了適應各種場地,以增加學生適應能力。
另外,一些需要特殊且大型的場地項目,則須到校外有正規標準場地練習,
如棒球場、高爾夫球場、西式划船…等場地,這也是提昇選手訓練效果的 方法之一。
四、學生中途退訓因素
由本研究結果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學生中途退訓因素以「無法承 受專業訓練」之壓力為最多,佔 65.2%的比率;「生活常規不良」的因素 次之,有 60.9%的比率;而「家長反對」的因素,也有 34.8%的比率;所有 因素中則以「教練關係」之因素最低,僅佔 4.3%。詳如表 17 所示
表17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學生中途退訓因素統計表
退訓因素 次數 百分比%
無法承受專業訓練 15 65.2%
生活常規不良 14 60.9%
家長反對 8 34.8%
術科成績不理想 7 30.4%
課業關係 7 30.4%
運動傷害 3 13.0%
教練關係 2 4.3%
總和 55
顧兆台(1992)與鄭文嵐(1996)曾經指出,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經營 及規劃若得不到學生家長的認同、配合與支持,會是致使選手訓練中途退 訓的原因。本研究調查結果以「無法承受專業訓練」而中途退訓的因素最 多。顯示目前國中體育班在學生招生來源上已出現招收不足現象,以至於 各校最後為了補滿招生缺額,過去就算無訓練基礎,只要有高度意願的學 生,也願意招收,而造成往後在正規的訓練上無法承受訓練中心裡及生理 的壓力,導致中途放棄。受訪者 A、N、P、W、U 等五位均提到:「對於 體育班招收對象,會先以有經驗基礎為優先,有剩餘名額,再來針對條件 不錯且有興趣學生來做招收動作,兩者並存。但由於當初進來可能只是會 基本的動作,並沒有真正接受過訓練,跟真正選手相比較下,在素質及程 度上還有一段差距,當他面臨到較高水準及要求的訓練,他會呈現一個適 應不良,而選擇退出訓練。」
詹俊成(2003)也指出高中體育班在求學階段,在面臨外在因素及內 在因素雙重壓力下,勢必會面臨身心俱疲的困境,個人若無法做好心理調 適或學校沒有給予生活上的輔導及照應,將促使學生適應困難,進而造成 選手運動成績無法發揮的窘境,甚至影響其將來生涯發展。本研究調查結 果因「生活常規不良」而中途退隊居第二位,顯示現在教練不像過去一昧 只在乎選手的運動成績而忽略了生活常規,學生的生活常規必須符合教練 及團隊之要求並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以建立團隊之紀律與榮譽感。受訪 者 K 也認為:
「……學生術科固然重要,但品行更重要,國中在基礎階段沒有養 成好的品行,到高中一定完蛋。因此,我們教練除了著重球技也相 當重視選手的品行,這都關係著學校和教練的一個形象問題,所以 我們選手平常在校表現都比一般生來的更守規矩……。」(K-09)。
第六節 體育班獎勵制度
本節內容包括學校對體育班績優教練獎勵制度、學校對體育班績優選 手獎勵制度等二部份,茲分別敘述如下:
一、學校對體育班績優教練獎勵制度
由本研究結果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各校績優教練獎勵制度方面,
各校教練獎勵以「依教育局獎勵辦法敘獎」的方式最多,高達87.0%的比 率;「學校家長會提供獎助」次之,佔了 30.4%的比率;另外「學校設有獎 勵辦法」也佔 21.7%;而「無任何獎勵制度」為最低,僅有 8.7%的比率。
詳如表 18 所示。
表18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各校績優教練獎勵制度統計表
各校績優教練獎勵制度 次數 百分比%
依教育局獎勵辦法敘獎 20 87.0%
學校家長會提供獎助 7 30.4%
學校設有獎勵辦法 5 21.7%
後援會提供獎助 3 13.0%
無任何獎勵制度 2 8.7%
總和 35
謝文全(1998a)提出「高關懷」、「高倡導」的領導,經由組織成員的 努力,完成工作,使組織目標與成員目標達成一致性。學校在獎勵制度之 方式,同時著重物質與精神層面的表揚,給予肯定與鼓勵。本研究結果與 陳炳楓(2006)研究結果相同。有此觀之,教育局及學校單位對於運動代 表隊教練的長期投入與付出表現,已受到相關單位重視,並已建立出優秀 教練獎勵辦法,來勉勵教練的辛勞。
二、學校對體育班績優選手獎勵制度
由本研究結果得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各校績優選手獎勵制度方面,
各校選手獎勵以「記功敘獎」的方式最多,高達95.7%的比率;「頒發獎 金」次之,佔了 56.5%的比率;另外「頒發獎狀」的方式,也佔 39.1%的比 率;而「無任何獎勵制度」為最低,僅有 8.7%的比率。詳如表 19 所示。
表19 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各校績優選手獎勵制度統計表
各校績優選手獎勵制度 次數 百分比%
記功敘獎 22 95.7%
頒發獎金 13 56.5%
頒發獎狀 9 39.1%
體育成績加分 3 13.0%
頒發獎品 2 8.7%
總和 49
翁志成(1994)指出,運動團隊強調競技成績及獎牌的獲得,獎勵制 度無可或缺,尤其是運動員訓練過程艱鉅,貢獻體育活動需要長期的耕耘,
勝利者雖不只是獲得獎賞,其在奮鬥的過程中,給予及時的肯定,對參與 者是一劑有效的強心針。本研究調查結果與黃銘順(2005)及彭煥章(2006)
研究結果大致相符,大部分學校都以記功敘獎、頒發獎金、頒發獎狀為獎 勵方式,實際且務實,是值得鼓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