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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社會福利補助支出對犯罪率之影響

第五章 實證結果分析與模型檢定

第二節 不同社會福利補助支出對犯罪率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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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不同社會福利補助支出對犯罪率之影響

本研究所探討之人均享有社會福利支出淨額在五種模型中皆呈現不顯著的情形,可 能原因除受到資料的限制外,社會福利支出之內容比重的不同也會使估計結果有所差 異。過去文獻中,經濟問題為引發犯罪行為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本節將進一步針對低 受入戶家庭的各項補助支出(如家庭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急難救助、醫療補助)

探討其與犯罪問題的相關性。另外,失業問題亦為損失經濟收入的重要原因,因此對失 業給付與犯罪問題的影響關係也將一併討論。48為了能聚焦探討低收入戶家庭之四種補 助及失業給付對總體犯罪問題的相關影響程度,本節僅分別探討五種社會補助之實證結 果,而雙因子固定效果之基本統計量將不再討論。

一、家庭生活扶助支出之實證結果分析

由表 16 可知,家庭生活扶助除對模型五(失業犯罪人口率)不具顯著關係外,對 其餘四個模型(總犯罪率與少年、青年及成年犯罪人口率)皆存有顯著的負向影響,表 示家庭生活扶助能有效改善總體犯罪問題,但對特定群體(如失業者)則無明顯的改善 效果。此外,進一步觀察家庭生活扶助支出係數,可以知道在所有年齡層的犯罪率中,

家庭扶助支出對少年犯罪影響的邊際效果最大,表示對於弱勢家庭給予社會救助等支 援,藉由舒緩貧困家庭的經濟困境以改善生活環境,其父母也無須身兼數職以致忽略對 子女的關心並影響孩子日後的人格發展。若父母能多關心子女的交友狀況與心理情緒,

可減少孩童在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時受同儕誘惑而誤入歧途的風險,有效改善少年犯罪的 問題(Hirschi, 1969,轉引自瞿海源等,2002)。此一結果與 Sauvola et al.(2002)及 Leo(2005)的研究結果一致,皆認為家庭生活與父母的關心是導致小孩偏差行為的重 要因素。

48 本研究為探討區域性社會福利支出與犯罪率之影響關係,因此在社會福利支出細項的討論上,僅聚焦 在對總犯罪率、不同年齡層之犯罪人口率與失業者犯罪人口率的影響方向,而其他解釋變數(如離婚率、

失業率與經濟階級差異等)對五種模型犯罪率之影響效果僅以表格方式呈現,不再進一步贅述。

49 引自「12 年國教公民遠景審議論壇」,2010,6,15,網址:http://www.peopo.org/democracy/reso urce/1783/download/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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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青年:18-24 歲)選擇工作或半工半讀的方式踏入社會職場,以從事低階的勞力工 作為主。受社會風氣不佳、傳播媒體與暴力等因素影響,青少年容易因物慾、同儕(青 少年階段多以團體標準為依據)的誘惑而導致行為偏差,故就學生活補助的支出越高,

除能減輕父母的經濟重擔外,更能協助青年安定就學以獲得知識的學習並提升個人競爭 力,有利我國人力資源的累積,進而有效矯正(特別在貧困與弱勢家庭中)青年的犯罪 問題,節省大量的社會成本。此一結論與Lochner(2004)認為人力資本會增加犯罪的 機會成本,因此教育程度與街頭犯罪(非技術、不成熟)間呈現負向顯著關係;亦與 Groot and van den Brink(2010)指出教育年限的增加與竊盜、破壞、毆打及傷害等犯 罪呈現負向關係的研究結果一致。

三、急難救助支出之實證結果分析

從表 18 可發現,急難救助支出在五種模型中皆呈現負的影響,但僅於模型二(少 年犯罪人口率)及模型五(失業犯罪人口率)中具有顯著的影響效果。急難救助是當民 眾面臨急迫困境或突發事故時,藉以救急之緊急關懷系統,為我國社會救助中之重點項 目。由於申請急難救助家庭多為遭受失業而造成經濟困境的家庭(孫健忠,2008),因 此提供急難救助補助支出,可使遭逢重大意外事故或發生急迫性困難的家庭與失業民 眾,獲得及時的生活協助,避免因遭逢緊急事故而造成家庭破碎;或改善對人生感到灰 心、沮喪甚至充滿憤怒的情緒,減緩與他人發生摩擦及衝突的機會。游顓瑜(2006)

指出單親家庭在經濟、子女教養等方面表現較為薄弱,除子女偏差行為比例較為突出 外,其對於福利服務的需求亦更加依賴。故急難救助對於改善少年與失業者群體之犯罪 問題確實有實質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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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以經濟狀況相對不穩定的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的影響更甚。政府若能維護貧困家庭 的健康資產,將能有效降低家庭破碎所衍生的青少年族群的犯罪問題。或許因為醫療補 助支出僅部分反應在部分的犯罪人口率(青、少年)上,故在總體犯罪率尚未能呈現其 顯著的影響效果。

表 18:急難救助支出固定效果模型實證結果

模型一 總犯罪率(CR)

模型二 少年犯罪(JCR)

模型三 青年犯罪(YCR)

模型四 成年犯罪(ACR)

模型五 失業犯罪(UCR)

變數

係數值 t 統計量 係數值 t 統計量 係數值 t 統計量 係數值 t 統計量 係數值 t 統計量

constantt 80.1 *** 6.757 17.5 ** 2.18 -4.07 -0.38 12.01 1.51 650** 2.54 log(EAt-1) -1.51 -1.05 -3.2 *** -3.27 -0.08 -0.06 -0.4 -0.42 -105 *** -3.37 DI t-1 3.32*** 2.658 0.66 0.78 2.23 1.97 ** 0.41 0.48 40.5 1.5 UE t-1 -0.45 -0.859 1.1 *** 3.04 -0.35 -0.74 -0.14 -0.4 -64*** -5.67 CLE t-1 -0.16 *** -5.409 0.02 1.24 0.05 1.75 * 0.07 *** 3.41 1.3** 2.09 VI t-1 -0.53 -0.808 0.22 0.49 -0.60 -1.00 0.86 * 1.94 17.16 1.2 PS t-1 -0.7 * -1.798 -0.02 -0.07 0.00 0.00 -0.45 * -1.7 -6.61 -0.78 DE t-1 -0.02 *** -6.777 0.00 -0.83 0.00 1.92 * 0.00 -0.09 0.05 0.77 CLA t-1 0.00 1.379 0.00 0.38 0.00 1.05 0.00 1.22 0.02 1.14

樣本數 253 253 253 253 253

調整後R2 0.899 0.817 0.695 0.725 0.685

B-P 檢定 128.77 62.1 23.06 19.9 98.63

F 統計量 54.57*** 27.75*** 14.68*** 16.83*** 14.02***

註:1. 急難救助之應變數為 1999-2009 年的台灣各縣市之刑案發生率(單位:件/千人)及少年(12-18 歲)、青年(18-24 歲)、成年(24 歲以上)與失業者犯罪人口率(單位:人/千人)。

2. ***、**、*分別表示在 1%、5%與 10%的顯著水準下,以雙尾檢定拒絕虛無假設。

3. 迴歸係數之估計結果皆使用 White(1980)修正異質變異。

50 香港文匯報(2009),「失業成全球最憂慮的問題」,2010, 5, 15,網址: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1/09/FI0901090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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