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與惡,一般認定兩者屬於二元對立的關係。關於二元對立的概念,
廖炳惠提出:
二元對立(binary opposition)是「結構主義」中非常重要的概 念,且深及各個層面。不管是在語言學的選擇、組成或深層結構 (deep structure),或是在神話、語言形式及語義等面向上,都 有上/下、黑/白、男/女、陰/陽之類的種種二元對立結構,使意 義得以在對立的結構中產生。123
童話故事之所以適合兒童閱讀,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正在於此。童話 故事中各種角色以二元對立的刻畫方式,能與兒童的心理發展相符合,尤 其是二至八歲的幼兒,這個階段孩子的思考方式十分單一純粹,於是,閱 讀人物特性都是具有單一性格且對比強烈的童話故事,如巫婆、仙女、公 主、妖怪等,可說是適得其所。
榮格提出,許多心理要素並不是單獨存在,而是與另一個要素成為對 比性的存在,兩者互為表裡,有互補的關係,例如男女原型阿尼瑪(anima)
與阿尼姆斯(animus)、人格面具(Persona)與陰影(Shadow)。小自個體 的內在世界,大至天地等外在世界,不可否認的,二元對立經常以共存的 形態顯現,我們賴以生存的空間是一個充滿二元對立的世界。
童話故事最常處理的二元對立課題中就是「善與惡」。「善與惡」相當 於「好與壞」、「正與邪」,這種內在的對立衝突在童話裡以顯而亦見的外在 標誌──美與醜──表現得一覽無遺。凱許登認為童話故事的主題在處理
123廖炳惠,《關鍵詞 200:文學與批評研究的通用詞彙編》(台北市:麥田出版,2003 年),
頁 29。
自我與正邪之間的掙扎,對孩子而言,這種衝突源自於原始的心理動力,
也就是所謂的分裂(splitting),分裂的根源起自母親與嬰兒的互動,他分 析:
人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必須在內心做一些基本的分野,以此來 規範自己與他人的關係;這些分野包括:可愛與不可愛,忠誠與 不忠誠,值得與不值得。而這些區分都始於嬰兒最早的粗略分類,
將世界分為滿足(好的)感覺與不滿足(壞的)感覺:飽足是好 的,飢餓是壞的;溫暖是好的,寒冷是壞的;被擁抱是好的,不 被觸摸是壞的。孩子能夠用語言標示好壞之前,就已經靠原始的 感覺認識到這個世界──外面的一切──都分成好與壞的兩邊。
124
受到原始的感覺所驅使,年幼的孩子首先將母親分裂為好母親與壞母 親,並將這樣的經驗加以擴充類比,投射到周圍世界,把所有接觸的人事 物都分裂為好壞善惡兩邊。一樣的母親,孩子感受的卻是兩樣情。從另外 一個觀點來看,母親,也是兒童首次經驗大母神原型的對象。原型是一種 傾向所形構出一個母題下的各種表象,這些表象在細節上可以千變萬化,
但基本的組合模式不變。125關於大母神的概念,埃利希.諾伊曼(Erich Neumannh)提到:
在顯示出理解力的人形大母神形象出現之前,自發性的出現了她 的無數象徵,那是她尚未定形的意象。這些象徵--特別是來自 自然界各領域的自然象徵--在某種意義上,都是與大母神意象
124《巫婆一定得死:童話如何形塑我們的性格》,頁 52。
125《人及其象徵:榮格思想精華總結》,頁 64。
一起表現出來的,無論它們是石頭或樹、池塘、果類或動物,大 母神都活在它們之中並與它們同一。它們作為各種屬性,逐漸與 大母神形象聯繫在一起,並形成圍繞著這一原型形象的圈狀象徵 群,而且在儀式和神話中表現出來。這個圈狀的象徵性意象不只 圍繞著一個形象,而是圍繞著許多大母神形象,她們是女神和仙 女,女妖和女巫,友善的和不友善的,在人類的儀式和神話、宗 教和傳說中表現一個偉大的未知事物,即作為原型女性主要型態 的大母神。126
大母神具備正負兩面的特徵,具有正面特徵的善良女神,具有孕育、
滋養、保護和包容的特性;具有負面特徵的恐怖女神,她們吞噬、掠奪、
攫取,甚至帶來死亡。前者形象代表諸如基督教的聖母瑪麗亞、希臘的雅 典娜、佛教的觀世音菩薩或藏傳佛教的度母(Tara)等,後者形象代表則有 復仇女神厄里尼厄斯(Erinyes)、女妖或女巫。
若將目光焦點集中於童話故事這一文類,大母神分化出的正負特徵人 物亦是比比皆是,最常見的兩個代表人物分別為仙女與女巫,她們同時是 好母親與壞母親的分身。童話故事描寫的好壞善惡真實反映出孩子的內心 世界,仙女與巫婆(壞仙女)在兩相對照之下,也分別成為善與惡的化身。
一樣仙女兩樣情,仙女之間其實也有善惡之別,惡仙女的外表行徑皆與女 巫畫上等號,女巫成了惡仙女的唯一代名詞。
《蘭格童話》中部份篇幅所敘述的正是正反派仙女之間的角力。以《青 鳥》為例,瑪濟拉仙女為了撮合自己的教子與查米王子的婚姻,不惜以詛 咒相逼,硬是拆散查米王子與芙歐莉莎公主這對戀人;瑪濟拉仙女的妹妹 則站在芙歐莉莎公主的立場出面贈物相助。儘管邪惡力量一度有壓倒之
126埃利希.諾伊曼(Erich Neumann),李以洪譯,《大母神-原型分析》(Da Mu Shen)(北 京:東方出版社,1998 年),頁 11。
勢,但終究邪不勝正,善的力量還是取得最後勝利。善良仙子與邪惡仙子
(女巫)分別是善與惡的代言人,她們彼此較勁,聯手共同在童話故事中 說善道惡,構築出一個善惡分明、善惡終有報的既虛幻又真實的世界。
下列再以榮格的相關理論來反觀善與惡。榮格曾提出陰影(Shadow),
自我意識拒絕的內容便成為陰影,它可以被視為一種超人格,想要獲得人 格面具所不允許的事物,陰影具有不道德或至少不名譽的特性,當中駐有 一切熟悉的重大罪惡,榮格將弗洛依德本我(id)的概念等同於陰影。人 格面具與陰影通常正好是彼此的對立面,具有互補功能的陰影情結是一種 對立的人格面具。127陰影明顯歸屬於邪惡腐化的那一面,在史蒂文生的《化 身博士》(Dr. Jekyll
& Mr. Hyde)中,它以海德先生(Mr. Hyde)的形象出
現;在歌德的《浮士德》(Faust)裡,它化身為魔鬼梅菲思托夫里斯(Mephistopheles);在童話中,陰影的特質則充分體現於邪惡的繼母、女 巫、妖怪、惡龍等負面角色中。
鑽研童話治療的維瑞納‧卡斯特(Verena Kast)認為,以夢的解析方 式來分析童話,配角經常被視為是主角的人格特徵,也就是說,如果一個 人在故事中遇到巫婆,那巫婆就暗示著他自己人格中的邪惡部分。128由此 可推論,陰影人物以故事配角的身分出現,他們不僅代表主人公自我的黑 暗面,其實也不懷好意的對著讀者內心的陰暗角落指證歷歷。
童話中的邪惡配角以巫婆最具代表性,凱許登依巫婆表現的負面特徵 將之歸類,分別為虛榮、貪吃、嫉妒、欺騙、色慾、貪心、懶惰。因為這 些特徵其實正是反映了兒童必須面對處理的內心陰暗面,故也稱之為童年 七大罪。從這個立論出發,邪惡的角色也等同兒童自我陰影的映照,與前 述維瑞納‧卡斯特的論點實有異曲同工之妙。關於自我與陰影的衝突,榮 格的看法如下:
127 同上註,頁 138-41。
128《童話治療》,頁 15-6。
……自我與陰影總是陷於衝突之中……稱之為「解放的戰鬥」(the battle of deliverance),這種衝突在原初人類奮力發展意識的過程 中,表露在原型英雄與巨大邪惡力量的對抗當中,進一步被擬化 為英雄與巨龍或其他怪獸的爭鬥……英雄與巨龍間的戰鬥……露 骨地彰顯了自我戰勝退縮傾向的原型主題……英雄……他必須明 白陰影的存在,並從中獲得力量。如果他要變得可怕到足以戰勝 巨龍,必須與巨龍的毀滅力量取得妥協,換句話說,在自我取得 勝利之前,它必須將陰影征服或同化。129
神話中英雄與巨龍的戰鬥,在童話中則搖身一變成為巫婆或其他負面 角色與主人公之間的衝突角力。惡勢力當然非消滅不可,這象徵主人公征 服了隱藏於內心深處的邪惡魔鬼。在主人公贏得最後勝利之前,正面形象 化身的仙女經常扮演了凱旋之路的開路先鋒。
在〈那西斯王子與玻蒂拉公主〉中,麥琳娜仙女協助那西斯王子打敗 妖怪並贏得美人歸,〈傑克與魔豆〉中仙女協助傑克打敗巨人、揭開真相並 加以提拔。相較於妖怪、巨人,善良的仙女象徵了主人公以及兒童內心正 向積極的人格特質,她們溫和慈愛、為人無私、聰明能幹、富有同情心,
與人為善且熱心助人,這些不正是我們希望在兒童身上看到的寶貴特質 嗎?既然童話中巫婆、妖怪等惡勢力的火焰非熄滅不可,善良的仙女總是 掌握勝利的鑰匙,帶領主人公通往幸福成功之路,也就不足為奇了。
即使善與惡在童話故事中,被認定是絕對對立的,在世界上一些深奧 的傳統文化中,卻秉持著不同的信念:善與惡並不是完全對立的,善與惡 看似矛盾,卻不總是發生衝突,相反的,還會互相依存、諧調統一,這個
129《人及其象徵:榮格思想精華總結》,頁 129。
理念在太極符號130中得到了最明確的體現。131在藏傳佛教中,曼荼羅這個象 Psychology and Tibetan Buddhism)(台北市:台灣商務,1992 年),頁 106。
133《巫婆一定得死》書末附錄提出一些建議,可以讓童話故事更有助於兒童的成長,內 容即以童年七大罪做分類,對有心運用童話於教育的家長與教師是一項珍貴的參考。
134林耀盛,〈導讀-必死的女巫,不朽的女巫〉,《巫婆一定得死:童話如何形塑我們的性 格》,頁 18。
事最佳女配角」的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