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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一節 CIPP 評估模式之意涵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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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本章主要在探討本研究所運用的研究方法及問卷的設計架構。第一節研究 CIPP 評 估模式之意涵與應用情況;第二節則研究德菲法(Delphi Method)之意涵與應用情況。

在探討研究方法後,第三節則運用 CIPP 評估模式發展指標構想,進而建構本研究之問 卷架構。

第一節 CIPP 評估模式之意涵與應用

Daniel L. Stufflebeam 自提出 CIPP(context, input, process, product)評估模式後,這 些年來亦一直持續地發表一些修改或補充性的看法,在實務應用上值得我們關切,並同 時改進對 CIPP 評估模式之認知。本小節嘗試整理 Stufflebeam 對 CIPP 評估模式之一系 列論述。從簡述 CIPP 評估模式之發展歷程說明,繼之 CIPP 評估模式之四大類型-背景、

投入、過程與成果、CIPP 評估模式之流程與設計、CIPP 評估模式之應用等。期望藉由 本小節的陳述與探討,對後續研究的執行有所助益。

壹、 CIPP 評估模式之發展

為協助美國各學區教育人員申請 1965 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簡稱 ESEA)所補助的全美各學區數十億美 元,以及聯邦政府要求所有接受該法案補助的方案(projects)都必須加以評鑑,以達成 ESEA 對於教育的要求。在此背景之下,一些大學及服務性機構紛紛提出一些方案來協 助各學區達成 ESEA 評鑑的要求。

於是,學者 Stufflebeam 即受命於俄亥俄州立大學(Ohio State University)並領導了 一個評鑑中心,從事評鑑理論與實務改進的工作。一開始受補助方案之評鑑工作,乃採 用眾所認可的研究設計及具有效度的測驗,但 Stufflebeam 試圖發展一套較好的評鑑方 法以更符合所需,因此逐漸發展出 CIPP 評估模式。

CIPP 評估模式之發展,在較大幅度的修正上,迄今約可劃分為五個階段,茲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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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進過程簡述如下:(曾淑惠,2004;游進年,1999)

一、 CIPP 評估模式之草創期

為協助俄亥俄州哥倫布城(Columbus, Ohio)的公立中小學向 ESEA 申請教育補助,

並發展該地區的評鑑系統,Stufflebeam 所領導的評鑑中心與他們簽訂為期三年的契約。

該中心首先運用 Tyler 式評鑑原理(Tylerian evaluation rationale)進行評鑑,然而卻發現 這個方法不足以評鑑該方案,因此,Stufflebeam 及其幕僚皆認為有必要發展新的評鑑方 式(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Stufflebeam 認為要真正落實評鑑的功能,首先必 需先釐清評鑑的意義。據此,將評鑑定義重新界定為「提供有用資訊以協助作決定的過 程」,該定義獲得美國聯邦政府教育部及數個學區與研究單位的廣泛支持。

依此定義及其在哥倫布城(Columbus)的經驗,Stufflebeam 重新建構二個部分的評 鑑:一為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主要是在引導方案的實施(implementation);

二為成果評估(product evaluation),用來協助作成「循環性決定」(recycling decision)。

就評估的領域而言,前者是一項創新的觀念,而後者則與 Tyler 目標獲取的評鑑模式相 似,這種重視過程與成果的新評估模式,改變了傳統的評估觀念。

二、 CIPP 評估模式之完整概念期

不久之 後 , Stufflebeam 在俄亥俄州立大學舉辦的師生討論會(faculty-student colloquium)上發表了上述新的評估構想,當時與會學者認為此一評估方式忽略對目標

(goals)的評估,為了改善這項缺點及彌補哥倫布城方案目標的缺陷,於是建議評估人 員先行評估學生的需求及系統面臨的問題,以協助教育人員選擇適當的目標。換言之,

即勸告評估人員實施「背景評估」(context evaluation),以供「計畫性決定」。

此外,新的評估模式仍有其缺點,它並未考慮到採取哪些方法能達成目標的決定,

即這類決定在於選擇一種計畫,而捨棄其他的可能計畫,Stufflebeam 稱之為「結構性決 定」(structuring decision),並建議經由「投入評估」(input evaluation)來提供所需之資 訊。這種評估能確認並評估各個替代方案設計(alternative project designs)的相對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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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於評估者對方案結構進一步深入了解(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

至此,CIPP 評估模式的基本架構已經完成。就模式發展的時間先後,依序為「過 程評估」、「成果評估」、「背景評估」與「投入評估」;就評估的程序來看則為「背景評 估」、「投入評估」、「過程評估」與「成果評估」;而四種評估模式的功能分別是:以背 景評估形成計畫性決定,以投入評估做成結構性決定,以過程評估達成實施性決定,以 成果評估達成循環性決定。為方便記憶,乃採用這四類評估的第一字母,以代表「CIPP」

此一新模式的名稱(引自曾淑惠,2004;游進年,1999;黃光雄,1989)。

三、 PDK 委員會對 CIPP 評估模式之擴展

1969 年美國 Phi Delta Kappa 委會員(簡稱 PDK)成立「全國評鑑委員會」(national study committee on evaluation),以評估當時的教育評鑑工作,並提供實施健全評鑑的綜 合性建議。PDK 委員會對 CIPP 評估模式之擴展,主要係透過全國評鑑委員會,針對當 時教育評鑑進行評估之後,於 1971 年出版的《教育評鑑與作決定》報告書為基礎(引 黃光雄,1989)。

PDK 委員會認為要改進評鑑方式,必需先解決五個問題:定義的問題、作決定的問 題、價值的問題、層次的問題及研究設計的問題。因此,全國評鑑委員會對評鑑的定義 重新界定為「描繪、獲得及提供敘述性與判斷性資訊的過程;考慮某些對象的優點,並 依據其目標、設計與實施來呈現,其目的則在於作決定與績效」,Stufflebeam 等人(1971)

將此評鑑的定義簡化為「描繪、獲得及提供有用的資訊,以判斷決定的取捨過程」

(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引自游進年,1999)。

根據重新界定的評鑑定義,PDK 委員會進一步分析作決定的過程和情境,提出四種 決定的類型,即計畫性、結構性、實施性及循環性決定,分別與 CIPP 的背景、投入、

過程及成果評估四種評估類型相對應(引自曾淑惠,2004),其關係如圖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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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 PDK 委員會 1971 年擴展的 CIPP 評估模式

資料來源:Stufflebeam, D. L., Foley, W. J., Gephart, W. J., Guba, E. G., Hammond, R. L., Mreeiman, H. O.,&

Provus, M. M. (1971). Educational evaluation and decision making (p.236). Itasca, IL: Peacock.

四、 CIPP 評估模式系統改良之策略觀點

1985 年 Stufflebeam 與 Anthony J. Shinkfield 共同出版《系統評鑑:理論與實務的自 我教學指引》(Systematic Evaluation:A Self-Instructional Guide to Theory and Practice),

進一步將評鑑定義為:「一種描繪、獲取與提供描述性與判斷性資訊的過程,以便指導 作決定、滿足績效責任的需求並增進對評鑑對象的了解,這些資訊包括評鑑目標、設計、

實施與影響之價值及優點。」(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據此定義,同時提出 CIPP 評估模式有效系統改良角色的流程圖,如圖 3-1-2。至此,CIPP 評估模式在評估的

背景評鑑

啟發了解

方案運作

設 置

終 止 試 驗

過程評鑑 成果評鑑

調整背 景評鑑 制度

革新的改變

革新的改變

革新的改變 計畫性決定

結構性決定

結構性決定

實施性決定 裁決性決定

投入評鑑 決定

活動 評鑑

用於形成性與總結性評估的特點(引自曾淑惠,2004;游進年,1999)。

圖 3-1-2 CIPP 評估模式扮演有效系統改良角色的流程圖

資料來源:Stufflebeam, D. L.,& Shinkfield, A. J. (1985). Systemic evaluation (p167). Boston: Kluwer-Nijh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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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CIPP 評估模式在新世紀之革新觀點

Stufflebeam 於 2000 年再次補充 CIPP 評估模式的精義及詮釋摘要;2002 年發展 CIPP 評估模式的檢核表時,再度提出第五期 CIPP 評估模式的論述;直到 2003 年第五期 CIPP 評估模式才有完整解讀。目前,Stufflebeam(2003)將評估的定義修正為:「是一種描 述、獲取、報告,並應用有關受評對象價值、重要性等描述性與判斷性資訊,以指引決 策、支持績效責任、增進對研究對象的了解。」,其代表性的模式如圖 3-1-3。

圖中所呈現出 CIPP 評估模式的主要元素,代表 CIPP 四類評估所關注的不同焦點;

四類評估亦同時都環繞著一個核心的價值理念來執行(曾淑惠,2004)。以單箭號表示 核心價值向外延伸影響著目標、計畫、行動和成果;至於目標、計畫、行動和成果與背 景評估、投入評估、過程過鑑和成果評估因彼此相互影響,故以雙箭號來表示(王全興,

2006)。

圖 3-1-3 CIPP 評估模式圖

資料來源:Stufflebeam, D. L. (2003). The CIPP model for evaluation.(p7) Paper presented at the 2003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Oregon program evaluator network. October 3, 2003. Portland, Oreigon.

背景評鑑 投入評鑑

成果評鑑 過程評鑑

目標 計畫

成果 行動 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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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CIPP 評估模式之類型

Stufflebeam 於 CIPP 評估模式設計後,乃歷經數次的修改與發展,雖然如此,但其 主體仍以背景、投入、過程及成果評估四類評估類型為主,茲將四類評估內涵說明如下:

(Wiles & Bondi,2001;Stufflebeam,2000;Stufflebeam & Shinkfield,1985;王文科,

2006;黃曙東,2005;曾淑惠,2004;游進年,1999)

一、 背景評估(Context evaluation,以 C 表之)

背景評估是最基本的評估,其主要在確認接受評估的機構所處的地位與環境。換言 之,乃為某特定的環境中,評估其需求、問題、資產與機會。「需求」包括完成一個可 辯護目的中所需或有用的事務;「問題」係指機構滿足目前與預設需求的所有障礙;「資 產」則指用來幫助實踐目標,且可取得的專家意見與服務;「機會」則特別包括那些可 強化滿足需求並解決相關問題的經費補助方案。另根據 Stufflebeam(1971)的觀點,他 認為進行背景評估時,應考慮下列四項問題:

(一)受評鑑機構有哪些需求要達成?

(二)為達成這些需求應訂定哪些目標?

(三)這些目標是否能得到各種資源的支持與配合?

(四)這些目標之中哪一些是最有可能達成?

一般而言,被評鑑單位可為一個機構、計畫或是一群人。背景評估可在計畫、方案 或其他服務「之前」、「之中」或「之後」來實施。背景評估的方法論包括蒐集有關目標 群體成員及其周遭環境的各種資訊並進行分析。而背景評估之主要目標有五項:

(一)描述想要達成服務的背景。

(二)確認預期受益者並評估其需求。

(三)確認符合需求的問題或障礙。

(四)確認可用來強調目標需求的區域性資產和經費之機會。

(五)評估方案、計畫或其他服務等目標之明確度和合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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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就背景評估之功能而言,其能提供許多建設性的功能,以協助個人或團體訂 定改進缺失的先後順序。其次,亦可用於決定方案是否削減、改革的先後順序及目標的 有效性的辯護等。

二、 投入評估(Input evaluation,以 I 表之)

投入評估的主要目的在確定如何運用資源以達成方案目標,這些資源包括所需投入 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等。簡而言之,其主要目的即在審查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與財力是

投入評估的主要目的在確定如何運用資源以達成方案目標,這些資源包括所需投入 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等。簡而言之,其主要目的即在審查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與財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