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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智慧電視個案簡介

第二節 G 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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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這也是為什麼每年度 Apple 在新產品發表會時,會有眾多的 Apple 使 用者引領期盼新產品的推出,並擁有高度的使用意願。

四、擁有完整且封閉的商業生態體系

Apple 從 2001 年 Steve Jobs 提出「數位中心」策略後,即以「硬體+軟體+服 務」的方式佈局其產品策略。自行研發設計的產品硬體,加上自行開發的 iOS 平台系統,透過 iTunes 串連建立完整的供應鏈體系,讓所有的 Apple 產品使 用者都可以在完整且封閉的 Apple 商業生態體系中,取得其想要的服務,並 且得以讓所有的 Apple 產品共享檔案服務,強化消費者對於 iTunes 的黏著度,

增加消費者的轉換成本,為 Apple 建立了龐大的用戶數基礎;另一方面,Apple 採取封閉的平台系統,也能夠有效阻絕其他競爭者模仿複製其優勢。

五、與上游內容/服務供應商的良好合作關係

Apple 在推出 iTunes 商店服務時,受惠於其對於版權保護技術,在與影音內 容供應商洽談合作時得以取得合作信賴,成為全球第一個合法授權下載的網 路商店。Apple 擅長以低毛利率方式換取內容/服務供應商之授權,以作為其 旗下產品的互補性加值服務,當消費者因多元的加值服務而選擇 Apple 產品,

累積的用戶數基礎也強化 Apple 後續與上游內容/服務供應商的議價能力。

雖現階段 Apple TV 僅是陽春版的智慧電視,且 Apple 將其定位為既有 iTunes、

iPod、iPhone、iPad 的大螢幕延伸,作為各裝置載具與電視的傳輸媒介,尚未有 創新性的發展(例如:開放 Apple TV 下載 iTunes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服務、開 放 Apple TV 直接讀取既有網頁功能),但擁有完整的商業生態體系且重視使用經 驗的 Apple,當其摸索出消費者對於智慧電視的最佳使用情境時,一旦結合既有 的商業模式,將有可能是客廳眼球戰爭的致勝者。

第二節 Google

Google Inc.成立於 1998 年,創辦人為 Sergey Brin 及 Larry Page,時值網際網 路蓬勃發展之際,Google 專注於開發搜尋引擎,且利用搜尋引擎的專業特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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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關鍵字搜尋廣告付費服務,而成為搜尋引擎的龍頭,至 2012 年,廣告營收佔 Google 總營收高達 95%以上,為其主要營收來源;除了搜尋引擎,Google 也提 供一系列免費的線上使用工具給消費者使用,例如:Google 線上文件、Google 地圖、Google Earth、Gmail、Google Talk、Chrome 瀏覽器、Google Plus、Google Music 線上音樂商店…,透過免費的加值服務緊抓住 Google 的使用者。

為了將搜尋廣告業務擴及線上影音,Google 在 2006 年 10 月以 16.5 億美元 併購線上影音入口網站 YouTube,此舉被視為 Google 進軍線上影音市場的作為,

Google 不僅取得線上影音入口網站,也對於其在線上影音內容置入廣告挹注額 外營收有極大的助益。

另一方面,Google 2005 年併購了一家小型手機軟體開發商公司 Android;

2007 年 6 月 Apple 推出 iPhone 智慧型手機,2007 年 11 月 Google 旋即也推出自 家開發的 Android 手機作業系統,不同於 Apple 封閉的 iOS 作業系統,Android 採 取開放平台方式,由 Google 釋出 Android 作業系統軟體版本,以吸引更多硬體 製造商採用 Android 作業系統,而 Google 後續與手機製造商 Samsung、HTC、

Motorola 結盟推出 Android Phone,進而快速拓展了 Android 作業系統市占率。

依據美國研究機構 Gartner 報告,2012 年第三季,Android Phone 全球市占率高 達 72.4%,已遠遠超過 Apple iPhone 13.9%的市占率(如表 14 所示),更顯示出 Google 透過開放式 Android 作業系統,成功地快速擴張其市占率。隨著市占率的 拓展,Google 也在 2011 年宣佈以 125 億美元併購 Motorola Mobility,藉此取得 手機相關專利 17,000 項,且從軟體製造商跨足至硬體製造商,Google 如何善用 Motorola Mobility 硬體製造上的經驗及眾多手機專利權,也成為未來發展的焦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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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4:2012 年 Q3 全球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市占率

作業系統 3Q’12 銷售量(千支) 3Q’12 市占率 3Q’11 銷售量(千支) 3Q’11 市占率

Android 122,480.0 72.4% 60,490.4 52.5%

iOS 23,550.3 13.9% 17,295.3 15.0%

RIM 8,946.8 5.3% 12,701.1 11.0%

Bada 5,054.7 3.0% 2,478.5 2.2%

Symbian 4,404.9 2.6% 19,500.1 16.9%

Microsoft 4,058.2 2.4% 1,701.9 1.5%

其他 683.7 0.4% 1,018.1 0.9 總計 169.178.6 100% 115,185.4 100%

資料來源:Gartner

2010 年 5 月的 Google I/O 開發者大會中,Google 發表了以”TV meets Web.

Web meets TV”為概念的第一代 Google TV,主要是內建 Google TV 的電視機/藍光 光碟機及外接盒,平台系統採用 Android 2.1、搭配 Chrome 瀏覽器及 Adobe Flash 10.1。第一代 Google TV 最大的特色是提供電視及網路使用經驗無縫融合,意即 消費者可以在觀賞電視節目中進行搜尋,且搜尋的範圍涵蓋電視節目本身及網際 網路;另外,消費者可以透過 Google TV 鍵盤輸入網址,電視可直接顯示該網站 頁面,真正做到電視直接上網的服務;內建 Netflix、YouTube、VEVO、Napster 線上影音內容頻道;消費者還可以直接安裝 Android 應用程式來擴充 Google TV 功能,甚至 Google 對外表示將釋出電視專屬網路應用程式介面,鼓勵網路服務 提供商設計服務,也將釋出 Google TV 的軟件開發套件,讓更多應用程式開發商 得以開發更多 Google TV 專屬的應用服務,這讓 Google TV 服務更具有潛力與想 像。

由於 Google 過去以軟體開發為主,第一代 Google TV 的誕生是依賴供應鏈上 的各合作廠商協助:Google 負責處理軟體的開發,Sony 與 Logitech(該外接盒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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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為 Logitech Revue)負責內建或外接 Google TV 硬體的開發,Intel 提供處理 器,Adobe 提供 Flash 技術,美國付費衛星電視服務業者 DISH Network 協助進行 試用者測試回饋,Best Buy 則負責零售銷售。然而,第一代 Google TV 推出後即 遭受到挫折,未有預期的市場反應:其一為消費者對於 Google TV 使用方式不滿 意,Google TV 所使用的附屬鍵盤如同電腦鍵盤複雜,且網頁內容直接在電視上 完整呈現也顯得過於複雜,消費者在客廳觀賞電視時很少會將電腦的使用經驗結 合;其二為受到美國三大電視網 ABC、CBC、NBC 及線上影音網站 Hulu 抵制封鎖 串流影音服務,除了是對 Google 搜尋結果未封鎖有盜版影音內容的抗議,也是 擔心線上搜尋付費廣告龍頭 Google 進入電視媒體這塊市場後,可能會侵蝕到三 大電視網既有的電視廣告收益,另外也受到有線電視業者的壓力,恐失去原本付 費影音內容的版權收入。

2011 年 Google I/O 開發者大會上,Google 曾提出 Android@home 的「數位 家庭」概念,強調 Android 將不只是手機、平板等裝置的系統標準,顯示 Google 對於數位家庭影音市場的濃厚興趣。接著該年 10 月,Google 提出了第一代 Google TV 版本升級計劃,升級至 Android 3.0 版本,並釋出 Android SDK 讓原適用手機及 平板電腦的 Google Play(原 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商店 Application 也可以延 伸支援到電視上下載使用,持續優化使用介面、搜尋功能、應用程式(如圖 13 所示),讓使用方式更適用於電視使用習慣,同時宣佈新的內容合作伙伴,包括:

CNNMoney、Flixster、Fox Business、Amazon’s IMDB、Khan Academy、Motor Trend、

NPR、Wall Street Journal…等。在此次的升級計劃中,Google TV 的計畫主持人 Mario Queiroz 也定位 Google TV 為既有廣播電視的互補性應用,而非取代傳統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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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3:Google TV 使用介面

資料來源:Google TV 官方網站

2012 年,Google TV 除了原本的硬體製造合作廠商 Sony,LG、Vizio、Samsung 這三家電視機製造商也紛紛加入合作生產第二代 Google TV(內建 Google TV 的電 視機/藍光播放機及外接盒),第二代 Google TV 改搭配結合觸控板及鍵盤的迷你 遙控器,企圖改善第一代遙控器過度複雜的設計;透過與電視機製造商合作,2012 年 7 月起,Google TV 產品從北美市場開始往歐洲及亞洲銷售。

除了第二代 Google TV 的推出,Google 2012 年 7 月宣佈在美國 Kansas City 推出”Google Fiber(Google 光纖)”服務,意味著 Google 投入基礎網路建設,不 再只是單純扮演網際網路服務內容提供商的角色,企圖以更優惠的價格、達 1Gbps 的高速網路下載速率吸引消費者注意。其中較特別的,Google 提供了 Google Fiber(高速光纖網路服務)及 Google Fiber TV(電視服務)的綑綁方案,

月費只要 120 美元,將電視服務置入到光纖網路服務,類似 Google TV 使用介面 的 Google Fiber TV 提供數百個頻道(例如:MGM、MTV、Golf Channel、History…

等國際性頻道,但美國本土頻道依然受到三大電視網抵制,在質與量上相對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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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數萬種 HD 高畫質的隨選影音節目,並有 8 個 Tuner 及 2TB 的錄影儲存空間,

還可以獲得 Google Drive 免費雲端空間 1TB、Google Nexus 7 平板電腦作為遙控器;

也就是消費者訂購該綑綁方案,透過 Google 提供具備 Wi-Fi 功能的網路盒

(Network Box)、具備錄影功能的 2TB 儲存盒(Storage Box)、具備影音串流功能 的機上盒(TV Box),就可以輕鬆享有服務(服務示意圖如圖 14)。Google 從網 際網路內容提供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簡稱 ICP)踏入網際網路提供商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 ISP)的策略意圖,如同 Google CFO Medin 所言:

「賣設備是無意義的,關鍵在於降低了我們接近消費者的管道。而且,我們準備 在這上面賺錢。」,由此可看出 Google 因其提供的服務多需透過連線網際網路提 供,時常需要受到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的侷限,於是 Google 開始強化其在整個 服務供應鏈的控制權,尤其是在接觸消費者的最後一哩路上。

圖 14:Google Fiber TV 服務示意圖

資料來源:Google Fiber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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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 Google TV 影音內容功能;2013 年 1 月 CES 大展,Google 宣布 Asus、海信、

TCL 加入新 Google TV 硬體裝置合作伙伴,展期間,Bang & Olufsen、LG、Panasonic、

Sony、Phillips、Samsung、Sharp、Toshiba、Vizio、威騰都分別展出內建 Google TV 的電視機產品或是外接機上盒,由此可看見 Google 已吸引眾多廠商加入其 Google TV 陣營。截至 2013 年 5 月,Google TV App Store 已擁有 146 個應用服務,

其中仍以影音串流服務為主(如圖 15 所示)。

圖 15:Google TV Apps Store 類型數量

資料來源:Google TV 官方網站

2013 年 5 月,Google 旗下的 YouTube 宣佈推出付費頻道服務,每個付費頻 道訂價為每月 0.99 美元起,享有 14 天的免費試看期,消費者只要訂購該付費頻 道,即可以在任何的連網終端設備(手機、電視、電腦、平板電腦)觀看該頻道,

目前加入付費頻道的業者包含:Baby First PLUS、National Geographic Kids、UFC、

Comedy.tv、iAmplify Fitness、PrimeZone Sports…等約 54 個影音頻道,這些頻道 將不再侷限於過去仰賴在 YouTube 置入廣告獲利,而是可以透過消費者的付費訂

Comedy.tv、iAmplify Fitness、PrimeZone Sports…等約 54 個影音頻道,這些頻道 將不再侷限於過去仰賴在 YouTube 置入廣告獲利,而是可以透過消費者的付費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