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楊銀興 博士
參加課後托育機構對國小學生家庭
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影響之個案研究
研究生:陳紫庭 撰
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
謝 誌
歷經兩年工作與學業的來回奔波,終於完成了我的碩士論文,回想無數個挑 燈夜戰的日子,感覺這一切雖辛苦,卻也很值得。 最感謝指導教授楊銀興老師,犧牲休息及私人的時間,用心指導我的論文, 督促叮嚀論文進度,協助我解決撰寫時所遇到的困難及瓶頸,老師的恩情將永遠 銘記在心。另外也感謝陳聰文院長及陳慧芬教授在口考時的建議與指導,讓學生 能針對盲點及不足之處予以補強。 另外謝謝我學校的同事,寶宏、哲筠、美鳳、憶瑄、幸娟、天君、儀君、君 儀、聰輝,協助我徵求願意接受訪談的學生及家長,並轉交訪談同意書及大綱, 配合時間允許學生離開教室接受訪談,讓我順利取得所需要的研究資料。 此外也感謝研究所同學靖雯和嘉璘,與我一起奮鬥,相互督促鼓勵,共同討 論分享,共度這段辛苦的日子,讓我沒被自己的惰性給牽絆。另外也很感謝耕欣, 不但將口考所需要的相關資料整理給我,還把製作的 PTT 提供我參考,讓我可以 跟著她的腳步,順利取得學位。 最後要感謝我的老公登風,包容我的所有情緒,幫忙分擔家務,讓我可以專 心於論文的撰寫,不至於無法同時負荷工作與學業。也謝謝我肚子裡的小寶貝, 沒有為我帶來太多懷孕的不適,在我忙碌不堪的時候,依舊健康的成長,讓我無 後顧之憂。 最後將此論文獻給所有幫助我、陪伴我的家人與朋友。 陳紫庭 謹致 2012.07參加課後托育機構對國小學生家庭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
影響之個案研究
摘要
參加課後托育是國小階段學生的普遍狀況,且人數逐年增加,可見參加課後 托育已成為目前的趨勢。本研究旨在探討參加課後托育機構的學生,其家庭親子 關係情形,以及學業成就狀況,更進一步了解課後托育造成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 影響的可能因素。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以十位台中市微笑國小中年級學生及其 十位家長,共二十人為對象,進行深度訪談,並以訪談所得之內容為主要資料來 源,再輔以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來進行歸納分析。根據分析結果,所得之研究結論 有以下八點: 一、雙薪家庭比例的提高,是促成學生參加課後托育的主因。 二、促進良好的親子關係,心理層面的因素實為關鍵。 三、影響親子關係的要素中,互動的方式比時間來得重要。 四、家長對孩子課業的適度關注,有助提昇親子關係及學習表現。 五、課後托育機構分擔課業指導工作,能減少親子衝突發生。 六、課後托育機構提供的課業指導,成效獲得多數學生家長肯定。 七、課後托育機構的老師相較於家長,對於課業指導更能達到成效。 八、課後托育機構適度調整改善,將更能符合家長及學生需求。 最後,依據上述的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學生家長、課後托育機 構及後續研究者之參考。 關鍵詞:課後托育、親子關係、學業成就Case Study: The Influence of Attending After-School Program
o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Elementary School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and Children’s In-School Performance.
Abstract
It is common that elementary-school students go to after-school institution. In fact, the population is growing every year. Thus, we call it a “trend” to do so. This study aims to research into th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and the in-school performance of this group of students. It also aims to find out the potential causes of the influence. Case study is used to study 20 target samples in this study, including 10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and their parents at an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Taiwan. Reach of the target sample is interviewed, and the interview result is the main data of this study. Regression is adopted to analyze the data. The result shows the following eight major findings:
1. The increase of double-income family is a major cause of the growing number of students going to after-school caring institute.
2. Psychological factors are keys to improv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3. The way of interaction is far more crucial than the length of time in influencing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4. Parents paying concerns to children’s in-school performance can improv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and children’s in-school performance.
5. The instruction from after-school care institution helps to decrease the conflict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
6. The quality of the instruction provided by after-school institute is approved by most of the parents.
7. Comparing of parents, the instruction provided by after-school care teachers is better.
8. In order to meets the needs of parents and students, after-school care institute should make some modifications to its program.
In sum, it is hope that the research finding can help provide more specific suggestion to parents and to after-school care institute, and also to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doing further related study.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 0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0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 03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05 第四節 名詞解釋 ……… 06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0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09 第一節 課後托育理論與相關研究 ……… 09 第二節 親子關係理論與相關研究 ……… 17 第三節 學業成就理論與相關研究 ……… 25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31 第一節 研究方法 ……… 31 第二節 研究者與研究倫理 ……… 34 第三節 研究流程 ……… 37 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 41 第五節 研究的可信度 ……… 46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49 第一節 學生參加課後托育現況分析 ……… 49 第二節 參加課後托育學生之家庭親子關係情形 ……… 64 第三節 課後托育機構對國小學生學業成就的影響 ……… 79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95 第一節 結論 ……… 95 第二節 建議 ………100參考文獻 ……… 106 一、中文部份 ……… 106 二、英文部分 ……… 113 附錄 ……… 116 附錄一 深度訪談同意書 ……… 116 附錄二 訪談大綱 ……… 118
圖次
第一章 緒論
在學校周圍設置安親班接送區,似乎已經成為了大多數國民小學的常態;放 學時間,更能見到許多安親班小巴士取代家長們的車輛,將各年級的學生一車一 車的接走;學生忘記帶回功課,經常也是安親班老師匆忙的載回來教室找;甚至 許多老師班級的緊急連絡電話,也悄悄增加安親班的電話;甚至孩子學習或行為 的問題,是由安親班老師與學校老師聯繫溝通,再轉知家長。安親班在現今的教 育環境中,已佔有不可忽視的重要影響,關於安親班的議題,值得深入了解及探 討。本章包含五節,第一節研究背景;第二節研究動機;第三節研究目的與問題; 第四節名詞解釋;第五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研究者身為國小級任教師這幾年來發現,任教的班級中放學後前往課後托育 機構的人數約有一半,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非但如此,週休二日也有部分孩子 會在安親班加強課業,而寒暑假參加課後托育機構安排的學習及課外活動及的學 生,人數更是可觀。 台灣社會由於經濟結構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和都市化的結果,造成家庭結構 的改變,民國 87 年台灣地區社會發展趨勢報告(行政院主計處,1998),中提到, 臺灣各地區的家庭類型中,59.29%為核心家庭,民國 90 年台閩地區兒童生活狀 況調查報告(內政部兒童局,2001)亦指出,兒童家庭組成以核心家庭最多,佔 51.77%。可見「核心家庭」已經取代傳統的大家庭成為目前台灣社會主要的家庭 結構模式,原本大家庭成員互動的功能逐漸消失,依賴上一代照顧子孫的家庭內 支持系統已逐漸不可期待(馮燕,1997)。 在現代的社會中,因為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與物資上漲,許多男性無法單獨 負擔一個家庭經濟開銷,需要夫妻都外出工作才能收支平衡(周逸芬,1997),為
了維持家庭的經濟,供給孩子的教育經費,婦女必須外出工作。其次,台灣教育 普及,現代婦女的高學歷、高職階、個人專業成長,以及在工作中擁有的充實、 愉悅與自我實現,同時也對婦女的就業決定有相當大的影響(Volling & Belsky, 1993)。因此婦女就業除了是一種不得不的選擇,也是一種自我肯定的表現,當夫 妻雙雙投入職場時,就必須面臨家庭中的兒童照顧問題,育有學齡兒童的雙薪家 庭,只能選擇將孩子送到課後托育機構。 課後托育服務的提供主要是在補充就業家長對兒童的日常生活照顧角色,在 兒童發展的關鍵時期,父母與成人的陪伴有助兒童建立安全感和穩定的情緒發 展;此外,基於人身安全的考量,將放學後的孩子送到課後托育機構,可避免孩 子成為犯罪的加害者或受害者(李新民,2001)。隨著教育改革的腳步與九年一貫 統整課程教學的進行,日漸複雜的學校課程,使得家長的「委外照顧及教育兒童」 集體意識已形成(邱志鵬,2002),因為家長摸不著頭緒,甚至無法提供協助,因 此仰賴課後托育機構補充或替代這部份的功能。此外,現代父母在養育、照顧子 女的觀念上已經與過去大不相同,不再單單以家庭、孩子為生活的重心,也會想 要保有部份自己私人的生活空間及時間,因此會把孩子的功課、教育及某種程度 的照顧責任委託給課後托育機構,孩子回家後家長就無須再花費大量時間和精神 關注孩子的課業表現。
第二節 研究動機
隨著社會急遽變遷,家庭結構和家庭功能都有所轉變,受到衝擊最大的是親 子關係,建立和諧親子關係的要素當中,增加相處時間、建立互相尊重、關懷的 情感基礎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時間是溝通和情感的基礎。 賴正佩(2002)研究發現國小學童不論男女或年級,所知覺到的父母管教方 式以「忽視冷漠」為最多,顯示現代社會中雙薪家庭增加,父母花費於兒童身上 的時間相對減少,許多父母由於工作忙碌,無暇陪伴孩子,多將兒童送入所謂安 親班或才藝教室等補習性質的課程活動,因此與孩子互動的時間大大減少,這種 忽視親子互動的態度,對親子關係無疑是一種打擊。 家長適度參與孩子的學習,對孩子及家長本身都具有正面的助益,Sussell 等 人(1996)指出,家長參與可引發學生更多的正向行為及態度,並改善學生的表 現。Ballantine(1999)認為,家長參與可改善親子溝通,改善學生的學習習慣, 並促進其子女有較佳的學業表現。由此可知,家長主動參與子女的學習,有助親 子溝通,提高子女的課業成就,增強子女的學習動機,了解孩子的學習表現也有 利於家長訂定適當的期望標準。當課業指導的工作由課後托育機構來負責時,家 長在孩子學習過程的重要性及參與性減少了,對親子關係及孩子的學習表現會不 會產生影響,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鄭錦霞(2006)研究發現,有效的親子溝通能增進親子之間的關係,父母與 子女做有效的溝通時,要積極的傾聽,多鼓勵孩子發言。王淑娟(1994)認為能 父母接受子女的意見或詳細解釋不能答應的理由、子女遇到事情會先和父母商 量、父母參與子女的活動等等都能提升親子關係。當父母忙於工作,讓孩子在放 學後參加課後托育,親子相處溝通的時間及互動的機會勢必會隨之減少,這是否 會造成親子關係的影響,有值得深入了解的必要性。 課後托育機構的重要性日漸提高,但對於與兒童直接相關的且影響托育品質的課後托育服務人員的角色定位、基本能力認定及專業訓練卻缺乏明確的方針。 由於專業人力的不足,多數機構也聘任非相關科系大專畢業生,再以在職進修的 方式,來協助本身的師資提升(劉淑雯,2003)。有關托育相關法規對於保育員或 教師之資格,僅規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無法反映合格保育員或教師是否具備 6 到 12 歲學齡兒童托育專業知能(張燕慧,1996)。因此參加課後托育機構,裡面 的教師對孩子的學業成就是否能達到家長的期待,確實提升孩子的學習表現,仍 有待商榷。 國小階段的孩子正處於發展關鍵期、課後托育的服務品質又不穩定,但現實 的教育日趨複雜讓家長難以應付,再加上如時間無法妥善配合等難以克服的因 素,家長不選擇課後托育服務都不行,但這樣的選擇,對孩子的學習發展會造成 什麼樣的影響?對親子關係及生活互動又有何影響?這些都是研究者進行此研究 的重點。 因為參與課後托育的學生為數眾多,無法一一根據個別狀況來探討,又顧慮 到問卷調查方式無法深入了解相關問題及原因,因此本研究決定以個案研究的方 式來進行。在對象的選擇上,因研究者本身任教於國小中年級,與國小中年段的 學生較熟悉,再加上考量低年段學生的理解與表達能力較弱,高年段學生的課業 繁重時間較無法配合,因而選定中年級十個班級來進行研究個案的挑選,深入探 究參加課後托育機構對中年級學童的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的影響,最後依據研究 結果對家長、課後托育機構及後續研究者提出相關建議。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的目的有以下幾點: 一、了解國小中年級學童參加課後托育機構的現況。 二、了解參加課後托育的國小中年級學生之親子關係。 三、了解參加課後托育對國小中年級學童學業成就表現的影響。
貳、研究問題
為達成前項研究目的,本研究所欲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國小中年級學童參加課後托育的現況為何? (一)國小中年級學生參加的課後托育類型有哪些? (二)國小中年級學生每天待在安親班時間有多長? (三)促使國小中年級學生參加課後托育的原因為何? 二、參加課後托育的國小中年級學生親子關係的狀況如何? (一)參加課後托育的國小中年級學生及其家長認知當中,會影響親子 關係的因素有哪些? (二)參加課後托育機構對親子互動時間及互動方式的影響為何? 三、參加課後托育對國小中年級學生的學業成就造成何種影響? (一)參加課後托育對國小中年級學生的學業成就是否有提升? (二)課後托育機構對國小中年級學生的學業造成影響的可能因素為 何? (三)課後托育機構對學生學業成就的指導方式是否有需要修正之處?第四節 名詞解釋
壹、課後托育機構
「課後托育機構」是指,在兒童課後時間之各式由非營利組織、學校或私人 業者,提供指導家庭作業及進行課業輔導之機構。課後托育機構其招收之對象為 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童,所謂「課後」廣義而言包括所有兒童不在國民小學上 課的時間,進一步細分包括每天放學後的時間、週休二日不上課的時間、放假時 間(李新民,2001)。本研究中有關「課後」的定義是指兒童放學後到父母下班能 夠照顧兒童的這段時間。
貳、親子關係
親子關係是指父母與子女間交流的情形,包含具體的互動接觸與心理層面的 內在感受。本研究所指的親子關係,指在家庭情境中,父母與孩童之間所構成的 互動關係。彼此的互動模式以不同的型態表現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事件中,包括父 母對待或管教子女的行為及態度、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與支持,以及親子雙方在言 語上的交談與溝通等。
參、學業成就
學業成就是指學生在學校裡,經由一定的課程、教材,透過學習後所得到的知 識和技能,可用測驗或經由老師評定來衡量學生的學習成果。本研究「學業成就」 就是以學業成績做為資料蒐集來源,特別針對學校每學期兩次的成績評量(即所 謂段考)成績而言,研究者將收集選定之學生第一學期兩次成績評量紙筆測驗成 績,做為主要參考依據。另外也輔以訪談學生及家長,甚至班級導師取得相關資 料,以更全面性掌握其學業成就表現。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根據上述的研究目的及問題,本研究範圍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對象以微笑國小(化名)中年級十個班級中,有參與課後托育機構的 學生為研究母群體,由研究者立意取樣,挑選十位家長及其子女進行訪談。為排 除學生先天資質條件差異造成的誤差,個案學生一百學年度上學期學業表現在班 級中百分等級 71 以上的挑選三位、百分等級 30 到 70 間的挑選四位,百分等級 29 以下的挑選三位。本研究所稱之課後托育機構是指有輔導家庭作業寫作之機構, 不論其負責辦理單位、公立私立之差別,也不考慮是否有提供其他額外付費之服 務或課程。 微笑國小跨學區就讀的學生佔三分之二,家長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以汽車居 多。學校身處較老舊社區,學區內的家長普遍社經地位中等,有許多為在附近夜 市做生意之攤商;跨學區就讀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中上,有許多家長為大學以上 學歷的高知識分子或從事社會聲望較高之職業。貳、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係以個案研究法進行主要資料之搜集,因僅能從訪談內容來 分析獲得研究結果,然而在訪談過程中,其心理歷程及表達的陳述是否 因其他主客觀因素(如情緒、環境、生理狀況)之影響,是否據實、認 真的回答,非本研究所能控制,因而在資料分析及解釋上,可能會有偏 差結果的產生。 (二)因考慮低年級學生相關生活經驗較不足、問題理解及口語表達能力 較弱;高年級學生因課業較繁忙,且進入青春期與父母關係常處於尷尬狀態;再加上研究者本身目前身為中年級導師,因此以中年級學生及其家長為研究對 象。雖然資料足以分析推論親子關係及學業表現,但對其他年段學生的真實情 形,仍需依各年級學生實際狀況進行考量及研究。 (三)本研究對象來源為台中市北區的微笑國小,該學校因學區及地理位置的關 係,新住民及原住民家庭的比例相較於台中市其他區域,甚至是同區域的其他國 小都來得低,因此其結果僅能用來了解微笑國小中年級學生的狀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為了更精準的達到研究目的,研究者針對相關主題做了資料的蒐集,詳加閱 讀並整理分析,期望能從過程中對研究的背景及現況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也能讓 研究者更明確知悉研究的方向及著眼點。 本章分為三節,第一節說明課後托育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二節說明親子理論 及相關研究;第三節說明學業成就理論及相關研究。
第一節 課後托育理論與相關研究
有關課後托育機構的興起與意涵敘述如下:
壹、課後托育的興起
課後托育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林立的原因,除了讓雙親工作無後顧之憂,提供 破碎家庭、隔代教養家庭或新住民家庭兒童適當的教育之外,還有四個深層原因, 分述如下。
一、社會變遷
台灣社會經歷工商發展及文化融合,出現種種問題:雙薪核心家庭父母忙於 謀生賺錢,工作時間與兒童放學時間無法銜接,兒童乏人照顧;都市社區意識薄 弱,缺乏傳統鄰里互助功能;生育率降低,家長對兒童期望提升,但家中資源不 足,需要學校以外的組織加強教育服務的需求日增。這些現象促使課後托育服務 需求增高,市場反應需求,課後托育機構因而四處林立(李新民,20O1)。二、教育改革
在八○年代教育改革浪潮為起之前,多數家長都可根據其過去接受教育的舊 經驗指導兒童完成學業。但教改興起之後,小學的課程、教學和評量出現了極大的變異,許多家長被這些「教育專業」難倒了,於是就算家長沒有工作在家,也 會讓兒童在放學後直接到安親班之類的課後托育機構去完成作業(李新民,2001)。
三、防制犯罪
由於社會變遷,學生於放學後處於犯罪的危險時刻中。缺乏成人督導的鑰匙 兒童可能再容易製造犯罪的場所遊蕩,結交不良份子,變成青少年犯罪的高危險 群,抑或淪為犯罪的受害者。為了保障小孩的安全,尤其是家中缺乏人力的家庭, 多藉由尋求各種課後托育服務的輔助(黃怡瑾,2000),提供兒童一個安全免於 犯罪侵襲的學習環境(李新民,2001)。四、擴大發展
現在的核心家庭、單親家庭乃至隔代教養家庭,兒童缺乏適當人際互動和親 情撫慰機會。在課後托育機構中,兒童有機會和年齡相仿的其他兒童發展人際關 係,促進社會性發展,並接受成人的督導,讓兒童生命中多個重要他人,給予必要 的楷模學習對象(李新民,2001)。貳、課後托育的意涵
課後托育(after school programs)是兒童社會福利之重要一環,設置此制 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協助父母照顧與教導學齡兒童,不致因為父母親工作等因 素而疏於輔導學童。於寒暑假與平日放學下課時間,收托6歲以上、12歲以下國民 小學兒童,針對收托的兒童進行相關課程的教學與生活輔導或個別教學,其不僅 具有「保育」的功能,也具有「教育」的功能(曾榮祥、吳貞宜,2004)。 社會工作百科全書(Lausburgh,1979)對『兒童托育』有周延的定義:「兒
童的托育是指,為補充父母的照顧與教養而於家庭外提供一般時間的組織化照 顧、督導與發展機會,其組織與發展型態是多樣化的。父母保有養育子女的主要 責任,家庭仍是兒童的生活重心,托育則是由父母授權,以完成父母不能親自照 顧時的任務。」現今執行課後托育的機構包括國民小學、安親班、才藝班、非營 利機構。由此可歸納出,托育的精神是為了確保兒童健康成長、滿足其發展需要, 而提供的家庭福利服務,以補充家庭內照顧功能的不足,其重點在滿足兒童成長 與發展階段的需要。
而「課後托育服務」(after school child care)是上述兒童托育服務的一 種,課後托育服務主要是以國小階段之學齡兒童為托育對象,故又稱為學齡兒童 托育(school-age child care,簡稱SACC)。Niety(1983)曾對「學齡兒童課後 托育」下定義:凡是在學校正規上學時間之前或之後,及在寒暑假期間,針對6-12 歲兒童所提供的各種日間托育方案,皆可稱之為「學齡兒童課後托育」。李新民 (2001)提到,所謂「課後」,廣義而言包括所有兒童不在國民小學上課的時間, 進一步細分包括每天放學後時間、週休二日不上課時間、放假時間。一般而言, 所謂「課後托育服務」的「課後」是指兒童放學後到父母親下班回家能夠照顧兒 童這一段空檔,本研究即採用此概念。 綜合上述,6-12歲學齡兒童的課後托育在實務藉由公私立小學、安親班、才 藝班等機構來執行。學齡兒童課後托育的服務廣泛涉及生活照顧、作業指導、才 藝教學等多層領域。
參、課後托育機構的類型
課後托育機構包括學校式、社區式和家庭式三種,茲分述如下。
一、學校式課後托育機構
利用學校全部或部分設備,來提供兒童課後托育。特性在於學校式社區的重心所在,社區無法提供兒童足夠的休閒娛樂設施。適用對象包括父母離異或因工 作等其他狀況而在放學後缺乏成人照顧的學齡兒童(鄭望崢,1988)。 學校自主辦理課後托育的實施原則如下:其一,依學生家長需求,融合社區 力量,審慎規劃辦理;其二,學生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其三,活動時間由學校排 定,以不妨礙正常教學為原則;其四,以不違反教育部「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 學實施要點」相關規定;其五,師資以學校教師、外聘才藝教師共同擔任課程; 其六,內容包括生活照顧輔助、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藝能活動;其七,由家長負 擔全部費用,包括教師鐘點費。
二、家庭式課後托育機構
指在家庭中提供學齡兒童課後所需的托育服務,適用需要個別化教學的學 童,尤其是孤苦無依、身心障礙需要個別予以照顧的學童。 其實施時間比較有彈性,可因應家長不同需求,甚至延後至晚餐時間以後, 托育的工作人員係領有合格證照的家庭保育員或保母,托育人數(包次托育工作 人員自己的子女在內)至多六人,採取混合年齡編組,提供生活照顧、學習課業 指導、娛樂休閒乃至針對身心障礙兒童之特殊服務(鄭望崢,1988)。 這些兼差的課後托育服務,有點類似傳統的鄰里寄託,重點不在暫時照護, 而是才藝訓練,是單純的技藝教導,並未涵蓋托育服務應有的生理性、情緒性、 社會性發展功能。三、社區式課後托育機構
依照主辦單位性質不同可分成三種:其一,社會福利中心、宗教團體、 社會 服務機構所辦理的課後托育;其二,私人企業、工廠、醫院、大學所附設的課後 托育服務機構;其三,坊間私人辦理的安親班、課輔班以及各種課後輔導中心(黃怡瑾,2000)。 社會福利機構辦理的課後托育,主管單位是社會局,適用對象是:家庭經濟 困難的學童、被虐待疏忽及剝削的兒童,在社區中為一班及特殊兒童及其家庭提 供預防性與治療性之服務。工作人員主要是社工人員,外加一些義工。 私人公司團體組織附設的課後托育機構,因其主管人員認知不同而分別向社 政或教育單位提出申請,其工作人員與活動內容就有所差異。向社政單位提出申 請,是由保育員為主的托兒所衍生型態,強調供應點心午餐、保護照顧。由教育 單位管轄,活動內容和學校式課後托育機構相去不遠。其托育時間主要是配合在 私人公司團體組織的父母下班時間,費用則因私人公司團體組織福利制度而不同。 私人辦理的課後托育班級通常是托兒所、幼稚園、補習班的延伸或附加。這 類型的課後托育機構,都有專車接送放學學生至其機構,在機構中完成回家作業 之後,因消費價格不同而有不同的後續服務。 本研究所指的課後托育機構並不特別單指上述三類中的任一類型,主要是為 了方便研究個案的尋找及徵求,因此將課後托育機構的界線放寬,只要是讓學生 在放學後至父母下班前參加,有提供學校作業協助及指導的課後托育機構,就屬 於此研究的範圍。
肆、課後托育的功能
課後托育的功能是多面向的,影響層面不僅兒童與家長,甚至涵蓋了學校、 社會與國家。綜合整理相關研究及資料後,歸納出課後托育服務具有下列功能(李 新民,2001;吳貞宜,2004;黃怡瑾,2000;曾榮祥,2004;馮燕,2009;孫碧 霞,1988;劉明芳,2006):
一、彌補性功能
由家庭親職功能的角度來著眼,課後托育可提供親情撫慰和人際互動等家庭生活經驗,減輕兒童因家庭生活剝奪可能產生的心理傷害或情緒障礙。家長為家 庭生計忙碌,工作之外還必須經營家庭生活,有時也需要調養的時間與空間,課 後托育機構可暫時接手提供較佳的生活環境,補充家庭正常照顧兒童功能之不 足。此外,課後托育機構亦能補充兒童在校學習的不足,提供輔助性的輔導,提 升其學習成效。
二、預防性功能
課後托育機構幫助家長彌補學生放學後家長回家之間的時間缺口,避免因長 期缺乏人照顧而被引誘犯罪,或成為犯罪的受害者,具備預防兒童遭受傷害,減 少不必要的社會成本支出的功能,也能讓父母更有安全感,更專心工作。課後托 育可以預防兒童心理與外在危機,也能預防家長工作家庭兼顧兩頭忙所可能導致 的身心疾病。三、發展性功能
課後托育強調提供教育性質的活動,協助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啟發兒童生理、 智能、情緒、人格及社會互動之發展,進而達成兒童期的發展任務。有優質合格 的成人督導,還有年紀相仿的兒童互相觀摩學習,兒童更有機接觸正面的社會生 活經驗。四、網路性功能
課後托育規劃照顧兒童發展之學習環境,結合家庭、學校與社區,提供兒童 社區發展意識,順利完成社會化,同時也能聯絡家長推廣親職教育。現代社會因 傳統大家庭型態瓦解,少子化現象,兒童和家中成人、同儕互動機率驟減,家長 也缺乏教養理念、技巧學習之機會,課後托育機構提供家長間互動機會,交換教養心得,兒童也能認識家庭外的成人和兒童,可培養家庭外的社會適應能力,健 全人格發展與成長。
五、穩定性功能
課後托育機構協助家長照顧兒童,滿足家長工作時間內的需求,讓家長能安 心工作。工商業界表示,透過學童課後托育,可減少員工離職、曠職、提升工作 品質,提高生產力等,除了維護了父母親的工作權,也讓兒童得到妥善的照顧權。 協助家長因應家庭壓力,促進親子關係,提升親職能力,強化家庭功能,課後托 育服務對社會、經濟、家庭具有穩定的功能。六、諮商性功能
多數家長都會於下班後親自至課後托育機構接子女返家,與課後托育機構中 的老師面對面互動的機會,遠遠勝過學校老師。當家長遇到子女的教養或課業指 導問題,常會請教課後托育機構的老師,共同討論並聽取其意見,或委託老師代 為與其小孩溝通或了解狀況。課後托育機構班級中的學生人數較學校少,每位學 生和課後托育老師的互動頻繁、相處時間較長,常會與老師分享學校及家長的大 小事,課後托育同時扮演了諮商及傾聽的角色,能適時協助孩子解決生活上及心 理上的問題。七、矯正性功能
課後托育可針對各種弱勢兒童而設計成具有治療、矯正、復健功能的服務。 對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提供教育輔導及生活起居照顧。對文化刺激不足、家 庭破碎、隔代教養、新住民家庭的兒童而言,提供家的感覺及家庭的功能,滿足 兒童親情撫慰需求。對於行為偏差的兒童,課後托育機構可以化身成具有矯正及第二節 親子關係理論及相關研究
親子關係是個體成長一生中最早接觸亦是最重要的一種人際關係,也是大多 數人在一生中延續時間最長的關係之一(薛秀,2001)。本節將探討親子關係的相 關概念及理論基礎。
壹、親子關係的意義與內涵
一、親子關係的定義
「親子關係」是指雙親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並透過雙方的互動所構成的一種 人際之間的關係。黃春枝(1980)定義親子關係是屬於家庭中,由父母與子女互 動所構成的一種人際關係。葉春美等人(2001)指出親子關係乃一個人一生當中 最早經驗到的關係,良好的親子關係對一個人的人格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社會 工作辭典(2000)針對親子關係所做的解釋,是指父母對子女教養的態度、與親 子之間的心理交互反應,劉育珊(2006)認為這樣的定義係認為父母的教養態度 影響親子關係,是種單向的互動過程。 Chess 和 Thomas(1977)主張親子關係即為父母影響孩子及孩子影響父母的 一種相互的取予關係。國內也有研究是採相同看法,認為親子關係是父母與子女 彼此心理交互反應的相互影響結果,不單父母的教養態度對子女有影響力,子女 的態度與行為也會影響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態度與方式(高明珠,1999;許心華, 1983;陳春秀,2001)。吳慧玲(2004)指出親子關係是一種永久且持續一生的親 情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人際關係,為父母與子女間的交互作用,產生互為影響的 結果。 綜合學者們的看法,親子關係其實是一種動力互動的歷程(Holden,1997)。 親子關係除了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或態度之外,還包括子女的心理交互回應。亦即親子互動所構成的一種雙向關係模式。父母的行為會影響孩子的行為;同樣的, 孩子的反應也會影響父母後續的行為與態度。本研究著重父母(主要照顧者)與 子女的關係,因此將親子關係定義於在家庭生活情境中,子女與父母(主要照顧 者)互動之關係。
二、親子關係的內涵
對親子關係的內涵,學者對此有不同之闡述,茲分述如下: (一)以父母管教方式為主 楊國樞(1986)認為,父母管教方式應同時包含態度層次和行為層次;管教 態度,係指父母訓練或教導子女,持有有關認知、情感、情為意圖;而管教行為, 則是指父母在訓練或教導子女的實際做法。吳永裕(1996)指出,父母與子女在 親子關係上相互採取的態度、或心理上的接觸,是以家庭生活為主,並表現在幾 種特定的情境中,如:相互交談與溝通、家庭氣氛、處理家事、父母期望、學習 環境、賞罰原則與方式。將親子關係分為「關懷支配」、「關懷寬容」、「忽視專制」、 「冷漠放任」四類型。 (二)從親子互動層面探討 所謂的親子關係,及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此互動關係 包含情感、權威性及結構性,具有愛-憎、拒-納、支配-自主、約束-縱容等 向度(馬傳鎮 1982;黃春枝,1980)。劉焜輝(1986)指出親子關係的態度特性, 父母對子女的態度可分為接納性的程度和理解性的程度;子女對父母的態度可分 為獨立性的程度和信賴性的程度。(三)著重親子溝通、情感交流等多面向 林妙娟(1989)認為親子關係是指親子間之關愛、情感、溝通三個向度的程 度。陳春秀(2001)認為親子關係內涵包括:1.開放式溝通:使用正向溝通技巧, 如:傾聽、尊重、同理心。2.問題式溝通:運用負向的溝通技巧,如:批評、雙 重訊息、不支持對方。吳家玲(1995)認為良好的親子關係有賴於父母對子女適 切的教養、親子間充分的情愛交流、親子間良好的溝通。將親子關係分為「聚頻 心繫」、「聚疏心繫」、「聚頻心離」、「聚疏心離」,其中以「聚頻心繫」者其子女行 為表現較佳。研究顯示家庭關係適應,主要取決於子女與父母之「友誼性交往」、 「情感交流」、「相互信任」三個變項,若子女知覺與父母間像朋友般相處、並有 良好的情感交流與充分的互信,其親子關係愈佳(黃春枝,1980;馬傳鎮,1982; 王淑娟,1994)。 綜上所述,親子關係即父母和子女之間的互動關係模式,彼此的互動模式則 以不同的型態表現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事件中,包括父母對待或管教子女的行為及 態度、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與支持,以及親子雙方在言語上的交談與溝通等。親子 之間的互動愈良好,親子溝通愈順暢且正向,其親子關係也愈佳。
貳、親子關係理論
親子關係是父母和子女雙向互動發展所建立的,親子間互動的默契愈增加, 親子關係就愈令人滿意(蔡春美等人,2001)。有關親子關係的理論將以親子互動 理論來探討,茲分別闡述如下:
一、S.Freud 的精神分析論
Freud(1856~1939)提出兒童早期經驗,影響長大成人後的人格特質,及父 母教養態度對子女人格發展之影響等論點。以不同發展階段「性心理」的特徵, 將個體的發展分為五個階段:1.口腔期:對口腔活動的限制與否,會影響孩子長大後之性格是否開放或樂觀。2.肛門期:教養態度是否嚴格,會影響孩子是否頑 固、剛愎或吝嗇。3.性器期:戀母或戀父情結會造成同性親子關係因爭寵而緊張 或敵對,轉而認同同性父母,吸收他們的價格觀與人格特質。4.潛伏期:對學校 各種活動都很有興趣,對性別非常敏感,以同性團體為中心。5.兩性期:會從家 庭中退縮,也會貶抑父母造成親子衝突,直到與同儕建立較密切關係後,親子關 係才會恢復正常(引自黃德祥,1997)。 Freud 相信兒童在性心理發展的過程中習得基本的人格結構,他的理論非常重 視兒童的情感需要,集中我們的注意力於兒童與照顧者之間關係的重要性,雖然 他並沒特別指出父母哪種教養行為是最適宜的,但父母的道德標準將內化使兒童 獲得所謂的良心(陳明男,1990)。
二、E.H.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論
Erikson(1902~1994)修正精神分析學派,認為人格發展並非止於青春期, 而是終其一生的歷程,人的醫生分為八個階段:嬰兒期、兒童初期、學前期、就 學期、青春期、成年期、中年期、晚年期,每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發展任務,與 所面臨的發展危機。每個階段都有幫助或阻礙他發展的人,由其父母在孩子發展 過程中更是舉足輕重的(黃迺毓,1988)。每個階段皆與家庭中的成員,如:父母 與子女、兄弟姊妹、夫妻、祖孫……等互動人際換係的態度與行為有關。 Erikson 的理論對一般兒童的教養有指導作用,有關認同危機的論述尤其影響 了家長對子女的態度,可加強運用生活調整,自我瞭解等溝通方向幫助孩子解決 這一危機。(莊稼嬰、汪欲仙、默瑞.湯馬,1998)。三、A. Bandura 的社會學習論
Bandura(1925~)認為人類行為並不完全像行為主義者所說的,是刺激與反應的制約歷程,主張個體行為的養成多數是經由觀察與模仿所形成的,其理論兼 顧認知與環境因素,並認為個體主要模仿的對象是父母、同儕和老師(蔡春美等 人,2001)。 Bandura 將觀察學習分為四個歷程:注意、保留、模仿動作、動機。家庭是提 供兒童社會化的最佳場所;父母提供良好示範與正確行為模式,將可提供孩子觀 察與模仿,產生正向的行為(林生傳,1997)。 根據 Bandura 的理論,兒童的特性是習得的,不是天生的。兒童發展的自我 控制與道德意識直接受到模仿行為及直接強化(父母用來約束兒童的手段)的影 響。在此觀點下,家長提供模仿的行為、獎勵及懲罰的時間都變得格外重要(汪 欲仙、莊稼嬰、默瑞.湯馬,1998)。
四、L.S.Vygotsky 的社會文化論
Vygotsky(1896~1934)認為個體所處的社會文化環境對個體的成長,尤其 是認知發展具有重大的作用(蔡春美等人,2001)。也認為人的心理機能並不是人 自身固有的,而是在與周遭人們互動的過程中產生和持續發展的。孩子的學習是 一種社會過程,需有機會與兒童周圍的人(成人或同儕)互動才能產生效果,主 張採用鷹架法的學習環境,「鷹架」(scaffolding)是一種支持孩子努力的系統, 敏感的融入孩子的需要,成人調整對孩子的溝通,供給孩子所需的協助,讓孩子 獲得成功的學習經驗。 近端發展區是 Vygotsky 認知發展中最重要的概念,他認為個體獨立解決問題 的實際發展層次,與他如果透過成人的輔助或與更有經驗者互動之下的潛在發展層 次,兩者之間存有一段距離。這觀點說明了家長擔任協助角色的重要性,學習者的 認知發展潛能,如果只靠自己努力,只能有限的發展,但是如果得到家長適時且適 當的指導,則能達到超越性的發展。五、E.Duvall 家庭生活周期理論
Duvall 將家庭生活分為兩個主要時期:1.擴張期:從建立家庭到子女長大。 2.收縮期:子女建立自己的家庭,父母進入晚年。此二期又可分為八個階段:新 婚無子女期、生育家庭期、擁有學齡前兒童期、家有學齡兒童期、家有青少年子 女期、家庭宛如發射中心期、中年父母期、老年夫妻期(黃德祥,1997)。家庭若 要繼續成長,必須要能面對每一階段中不同的需求和挑戰,適應接受新的角色、 需求、關係模式和責任(施秀玉,2002)。 親子互動是以家庭為基點,有關家庭生活之各項因素皆可能影響親子互動。 在八個階段中親子互動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出現,親子互動與家庭生活的發展息息 相關,個人發展與家庭發展需要適當調適,才能經營良好親子互動關係,發展出 孩子健全人格,建立美滿的家庭生活。參、親子關係相關研究
影響親子互動因素頗多,因為親子關係是由一連串的親子互動歷程所形成, 在過程中,親子雙方及環境的當時狀況皆可能成為親子互動之影響因素,茲綜合 各家所述,整理如下:
一、性別與親子關係
性別不同與親子關係是否具有顯著的差異其結果不一,有研究指出性別在親 子關係上並無顯著差異(朱崑中,1996;吳虹妮,1999);但也有研究指出子女所 知覺的親子關係會因子女的性別而有顯著差異(王淑娟,1994;許筱梅,1995; 陳春秀 2001)。王淑娟(1994)研究國中和高中學生之性別與親子關係時,發現國 中、高中男生的親子關係優於女生。陳春秀(2001)以國小中高年級學生為研究 對象,研究結果發現女性在整體親子關係及「友誼性交往」與「獨立」向度表現顯著優於男性。許筱梅(1995)以國中生為對象的研究中指出,男生在親子關係 中所知覺到的關懷程度,較女生為低,權威程度則較高。
二、家庭型態與親子關係
以家庭型態而言,有文獻指出親子關係在不同的家庭型態中並無顯著差異(吳 虹妮,1999;張秋桂,2004)。但在王淑娟(1994)、吳永裕(1996)、林美娟(1998) 的研究中指出,單親或寄親家庭之子女,無論是人格發展、社會適應、同儕關係、 學業適應、社會技巧或偏差行為的發生,都與雙親家庭有差異存在。三、出生序與親子關係
黃春枝(1980)的研究發現出生序會影響親子關係。廖大齊(2004)針對南 投縣國中生所做的親子關係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出生序的國中生其父子關係有顯 著差異的存在,老大在情感交流層面的的得分高於老么。四、社經地位與親子關係
洪碧芬(1990)認為家庭社經地位愈高,其親子關係愈好。王淑娟(1994) 指出家庭社經地位與青少年的親子關係達顯著相關;中、高社經地位的青少年其 親子關係較低社經地位良好。劉秀燕(2002)的研究中發現外籍配偶因社經地位 較低而導致親子關係不佳。張瑛(2005)的研究指出,經濟狀況較好的警察人員 在親子關係的經營上也較好。但陳春秀(2001)持相反看法,認為不論家境貧富, 教育程度高低或單親、雙親的差異,家人安慰與支持的力量仍能促進良好的親子 關係。五、管教態度與親子關係
張曉萍(2003)的研究顯示,親子之間彼此信任,則親子衝突能減至最低。 母親使用的管教方式對孩子的人格、智力、語言、情緒都有重要影響。徐美鳳(2005) 的研究結果指出,父母採「開明權威」的管教方式會出現正面的親子關係,採「忽 視冷漠」的管教方式會出現負面的親子關係。親子關係愈佳者,與他人人際互動 愈好。洪美玲(2005)的研究發現父母教養態度可以預測父母所知覺之親子關係。六、其他變項與親子關係
在其他變相方面,年齡與親子關係是否具有顯著差異的結果不一。研究指出 不同年齡所知覺到的親子關係並無顯著差異(王淑娟,1994;吳永裕,1996;張 秋桂,2004;葉真秀,2004);但也研究指出不同年齡所知覺到的親子關係有顯著 差異(陳春秀,2001;陳俐君,2001)。子女數不同的親子關係並無顯著差異(陳 春秀,2001;張秋桂,2004)。黃懷萱(2006)的研究結果則顯示親子關係與學業 成就之間存在顯著相關。楊玉女(1991)認為父母的婚姻不和諧對兒童而言,是 生活中一大壓力來源,會對兒童生活心理及行為上有所影響。 此外,父母及子女的特質及當時環境狀況等因素也會左右親子之間的互動關 係。親子關係就是在上述各種因素影響下,形成複雜的互動歷程,有些因素甚至 還能產生善性或惡性的循環作用,因此不容忽視親子互動品質之重要性。 歸納上述研究結果,親子關係的重要性不容小覷,但影響親子關係的要素卻 相當多,研究者針對研究的目的及待答問題,將探討參加課後托育是否造成親子 關係的改變,以學者們的相關研究結果作為基礎,擬定訪談大綱,獲得所需的研 究資料。第三節 學業成就理論及相關研究
壹、學業成就的定義
學業成就是指學生在學校各種學科的學習結果(黃淑玲,1995)。簡茂發(1978) 認為學習成就是一種透過學習歷程所獲得的持久性結果。學習成就是學生經過一 連串的練習,促使行為或潛能產生較長久的改變,配合先天遺傳基礎,加上後天 的學習努力,最後展現在各方面的能力(張春興,1998)。黃富順(1974)則將學 業成就定義為:學生接受學校教師規劃的課程與教學後,所學習到的成果與經驗, 通常以評量成績或學業成就測驗的分數來表示。 關於學業成就的名稱有許多種,有人直接以「學業成績」稱之(余民寧,1987; 吳琴庭,2009;林春如,2002;張琇珺,2000;陳德雄,2005),有些則以「課業 表現」稱之(林文正,2002;黃仁性,2006),大部分學者皆以「學業成就」稱之 (余啟名,1994;張錦鶴,2003;黃貴祥,1988;黃淑玲,1995;葉懿萱,2007)。 而余民寧(1987)認為這些概念有時候是一致的,都是在指學生經過學習所獲致 學習成果或技能。 綜合上述學者對學業成就所下的定義,歸納出學業成就即是由學校設計正式 課程與一連串教學歷程,讓學生透過學習獲得經驗與技能,並以考試或學業測驗 所獲得的分數來呈現其學習成效。
貳、影響學業成就的因素
一、社會資本論
在家庭中,社會資本在人力資本產生的過程中(對下一代的教育)中,扮演 了重要的角色。父母與子女間密切的互動,對子女教育的關注、支持與教導,都 有助於提升子女的教育成就(引自洪希勇,2004)。社會資本又可以分成家庭內的社會資本和家庭外的社會資本; (一)家庭內的社會資本:Coleman 認為家庭環境會影響學業成就的資本至少有三 種:人力資本、財務資本、社會資本。人力資本通常由父母親的教育來衡量,提 供對兒童學習有益的認知環境;財務資本是指對學業成就有益的具體資源,可由 家庭的收入或財務來衡量。家庭內的社會資本主要為父母和子女間的關係,亦包 括子女與其他成員的關係。Coleman 舉出兩例:父母在子女教育上投入的時間與心 力、為自己準備一份教科書在家研讀以指導子女,說明社會資本轉化自前述人力 資本、財務資本且對學習有益的表現。 雖然父母透過社會資本能轉換家庭內的其他資本,如父母重視子女的教育、 為子女購買書桌、參考書…等教育設施,使子女因而有好的學習環境,進而得到 好成績。但是,如果父母不能透過社會資本的有效運用,如經常不在家,使得他 們的人力資本(如豐富知識)無法幫助子女學習的話,對子女的教育取得是影響 是極其有限的。相對的,就算父母的人力資源不豐,但父母很重視子女的教育, 使子女有良好的學習環境,亦能幫助子女的學習。因此,家庭社會資本主要取決 於親子之間的關係強度。當父母親有人不和子女住在一起,就算父母親俱在,可 是父母親其中一人在外工作,子女只與祖父母、親人同住,即單親家庭或隔代教 養,是家庭社會資本結構上的缺陷。或者,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佳、互動不良, 一樣無法形成良好的社會資本。這些都是影響子女教育成就的不良因素。 另外,Colemam 提到兄弟姊妹數或成人對子女的關照(如父母的教育期望), 可做為家庭內社會資本的指標,因為兄弟姊妹人數越多,父母對每位子女的關照 就會稀釋,也就是每位子女分到的社會資本會減少。 在實證研究上,家庭內社會資本,如父母的教育期望、兄弟姊妹數、家庭結 構、父母教育參與與互動等因素,有不少研究得到證實會對兒童學業成就有影響 (巫有鎰,1999;何瑞珠,1999;陳建志,1998;張善楠、黃毅志,1999)。 (二)家庭外社會資本:Coleman 的家庭外社會資本主要是指父母親的社會網絡,
如與鄰居的相處,與子女的教師聯繫,與子女的朋友及他們的父母認識等等。在 學校內,父母可以透過其他社會關係及教師,建立社會資本及支持關係,營造一 個有利的環境,以協助子女教育。 在學校內師生的交互作用,事實上是經過不斷的衝突與調適,然後漸趨於穩 定。在師生關係中,具有某些權力、影響、依賴作用,Conti(1985)提出教師的 教學行為、方法、人格特質、教學模式和師生間的互動均涵蓋於教學活動種,密 切的影響學生的學習行為(引自柯乃文,2006)。教師在教室中通常擁有較大的權 力和影響關係,以便鼓勵、指導學生學習,而學生面臨困境時則須依賴教師協助 解決。教師是教學歷程中的重要人物,在教室中的教師行為,不論是教師使用的 語言型態或互動方式,所建立的學習環境和互動模式對學生的學習都有顯著影 響。在實證研究上,張善楠與黃毅志(1999)、陳建志(1998)、李文益(2003) 皆發現良好的師生互動對教育成就是有幫助的。 綜合上述,Coleman 將社會資本的功能定義為:能作為個人資本財的社會結構 資源,它不是一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多種形式的不同實體,而這些形式是由 家庭內的社會資本及家庭外的社會資本兩個面向所組成的,且可以促進社會結構 內個人特定之行動。在教育上,社會資本包含兩種關係:一指父母和子女間,有 關教育的親密互動,如對子女的教育關注、教育期望與教育參與,因而形成親子 間相互的義務、期待,此為家庭內社會資本;另一家庭外社會資本指父母在社區 內的社交網絡,如父母親與學校、老師的聯絡,師生間之互動等。
二、家庭教育資源
黃毅志(1994)以家庭讀書環境(含父母閱讀報紙的頻率、父母買課外讀物 的頻率、父母因子女成績好而鼓勵子女的頻率、擁有個人書桌或書櫃、書架的項 數)、接受補習教育、念書時是否需要幫助家裡工作或賺錢來測量家庭教育資源。其研究結果顯示,父母教育程度及父親職業越高,家庭讀書環境愈佳,反映高社 經地位的父母較重視教育,並能提供較多的人文和物質資源改善家庭讀書環境, 激勵子女唸書。 陳正昌(1994)則將家庭教育資源分成物質資源、時間資源、空間資源、價 值資源四個部分。物質資源由每月教育支出、課外讀物、兒童報紙、百科全書來 測量;時間資源由工作時間、課業輔導、才藝輔導、父母指導時間、父母指導情 形、家人指導、家教時間來測量;空間資源由個人書桌及個人房間來測量;價值 資源指的是家長學業價值、家長學習期望、家長職業期望。其研究結果顯示,國 小六年級學生之學業成就差異,可以用家庭教育資源來解釋,家庭教育資源越高, 子女學業成就越高。
三、其他影響因素
在性別因素的部分,吳裕益(1993)指出,男女生學業成就有差異,其差異 情形國小與國中稍有不同。國小高年級階段女生學業成就稍高於男生,其中國語 科女生明顯高於男生,數學與自然則相若。國中階段女生的國文仍然優於男生, 但數學及理化則稍不如男生。在學術性向的得分方面,男生在數量及圖形兩部分 稍優於女生,語文部分兩性之差異極微。張錦鶴(2003)的研究指出,國小高年 級女生的學習行為及學業成就表現,大多優於高年級男生。黃仁性(2006)的研 究發現,女生的課業壓力(個人因素和學校因素)都比男生大。在課業表現上除數 學、地理無顯著性外,女生的表現大體比男生佳。何雅婷(2008)的研究結果顯 示,男女學生在學業成就上達顯著差異,女生的學業成績表現優於男生。 在家庭因素的部分,黃仁性(2006)、鄭招興(2006)指出,父母的教育程度 越高者,愈重視子女的教育,而子女的課業表現也較佳。林義男(1988)的研究 發現:第一,父母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情形與子女學業成就具有密切的關係;第
二,父母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情形與父母本身的社經背景及教育態度具有密切的 關係。 廖仁藝(2001)歸納影響高學業成就原住民學童之家庭因素如下:1.客觀家 庭因素:家庭經濟資源不足、重視長子與重男輕女的觀念、家庭經濟資源不佳、 家庭兄弟姐妹數多、家庭完整性不佳。2 主觀家庭因素:較持「學習目標導向」信 念、對子女持較高的期望、 具正確的教養態度及觀念、用心經營的教養方式、及 積極參與子女的學習與活動。 謝亞恆(2004)的研究發現,家中子女數目的多寡,對於學童學業成就具有 顯著差異:家庭中兄弟姐妹數目愈多,家庭資源的被稀釋,相對的影響到學童的 學業結果。吳裕益(1993)認為家庭環境各變項與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的學業成就 有關,所有家庭環境變項中,以「曾否參加過才藝班」的貢獻最大。 在家庭結構的部分,鄭招興(2006)的研究指出,父母分居的學生學業成就 低於父母住在一起的學生,可見家庭是否健全影響子女的學業成就。周佳韻(2007) 的研究認為單親國中生的學業成就為中下、並有中度生涯成熟與中度生活適應問 題。 在社經地位的部分,鄭招興(2006)認為家庭收入愈多,父母對子女教育投 資愈多,子女學業表現愈好。周佳韻(2007)指出高社經地位家庭之單親學生, 其學業成就比低社經地位家庭之單親學生好。林義男(1988)發現家庭社經背景 對學生學業成就具有解釋能力。何雅婷(2008)的研究顯示,家庭社經地位較高 的學生,其學業成就表現亦較高。 在區域性的部分,謝亞恆(2004)的研究指出都會地區的教育資源愈具豐富 優勢,愈有助於提高學業成就;反之,愈是鄉村地區其教育資源愈為匱乏,愈是 不利於學業成就的增進。吳裕益(1993)發現,城鄉地區學生的學業成就有明顯 差異,都市程度越高的地區其學業成就也有越高之趨勢。 在身分別的部分,鄭招興(2006)認為母親為原住民的學生學業成就低於母
親為閩南人或外省籍的學生。李鴻章(2006)的研究指出,在漢族中,以臺灣閩 南和外省族群成績較好,在原住民族群中以布農族的數學學業成績較高。 歸納影響學業成就的因素中,可發現雖然相關因素眾多,在不同學者的研究 中,家庭及父母都扮演著關鍵性的地位,這與研究者的研究目的不謀而合。參與 課後托育機構無法避免會減少親子相處時間,當父母對孩子孩子課業指導及加強 的功能逐漸由課後托育機構取代,是否會連帶造成學業表現的干預,有值得深入 探討的價值。因此,將以學者們研究中所得之結論及結果作為訪談大綱編製的理 論基礎,期望能收集到更具體有效的研究資料。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研究採取個案研究法,探討臺中市微笑國小參與課後托育機構學童親子關 係及學業表現的現況,及其可能的影響因素。為達到研究目的,運用訪談及文件 分析等方法獲得研究資料,再配合文獻探討中的相關理論,加以分析與詮釋。本 章共分五節,第一節說明研究方法與個案選取的考量因素;第二節說明研究者背 景、角色與研究倫理;第三節說明研究步驟與過程;第四節說明資料蒐集與分析; 第五節說明研究的可信度。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取質性個案研究,選取研究者目前服務的學校學生及家長為對象, 探討參與課後托育在學童的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的相關影響,以下分別說明採用 個案研究法的理由,選取研究對象的考量因素及個案學校的概況。壹、採用個案研究法的考量
葉重新(2001)認為個案研究具有下列的重要特性: 1、注重個體的研究 2、以多元方法蒐集個案資料 3、注重分析工作 4、合乎科學原理 基於上述論點,本研究採用個案研究法的原因如下: 1、微笑國小兒童參與課後托育機構的狀況、影響親子關係及學業成就的因素, 均在自然情境中發生;研究者擬深入研究自然情境中的現象,且從涉入該現 象的參與者的觀點來予以探究。 2、本研究之資料來源多樣,以訪談資料為主,另外輔以個案學生本年度上學 習兩次成績評量之成績、親師溝通紀錄等,期望多種研究資料的來源,讓研究者在評估學生之親子關係及學業表現時有較客觀的依據。 3、為了獲得更全面性的資料,研究對象遍及學生和家長,甚至是在班級中任教 的老師,個別針對研究問題進行訪談,使用個案研究法可深入了解不同立場 的見解,顧及其複雜性。 4、研究者深入探討微笑國小中年級參與課後托育學童親子關係及學業表現 的情況,以及參與後對親子關係及學業表現的影響因素、困境等,探求的變 項及情境包羅萬象,純粹客觀的態度分析,是合乎科學原理的。
貳、研究對象的選取
本研究依研究目的採取立意抽樣方法(purposeful sampling),從中年級有參 加課後托育機構的兒童中,請班級導師針對研究者所指定的學業成績百分等級範 圍,徵求一對願意接受訪談的學生及其家長為研究個案,十個班級總共有十對個 案。之所以選擇微笑國小為研究個案學校,其考量理由如下:ㄧ、就研究者的工作需求
參與課後托育機構為目前國民小學普遍的現象,就研究者的觀察,其比例有逐 年增加的趨勢,參加課後托育是否實質上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果?是否因為參加課 後托育導致親子相處時間減少而影響親子關係?這是研究者希望深入了解的議 題,希望透過本研究結果作為日後與家長討論孩子是否參加課後托育,或參加何 種類型之托育機構時提供建議之參考依據。
二、就場所的可見度與可接近性
個案研究必須對個案深入描述,因此需要時間對個案進行成員的訪談及蒐集 文件資料。研究者任職於微笑國小,可自由進出個案學校,進行研究需要較少的 商議,個案對研究者也非完全陌生,利於投入更多時間進行個案資料的蒐集。三、就研究的可行性與現場活動
個案學校的中年級班級數有十班,每ㄧ年級五班,其研究範圍和複雜性不至 於讓研究者無法掌控,且該校兒童參與課後托育的比例超過 50%,研究者能利用 有限的時間和資源完成本研究。四、就研究的意義
綜觀國內有關課後托育相關研究大多針對課後托育機構的課程、師資及家長 需求等,鮮少以親子關係及學業表現的角度來切入,但這兩個面向在孩子的發展 及學習上有著重要地位,期望透過本研究可以在家長及教師評估時提供更具體且 有實質效益的考量建議。因研究者本身任教於微笑國小,所以由微笑國小著手進 行研究,其結果對研究者來說更具有實質意義。參、個案學校及個案學生家庭背景介紹
微笑國小的學生當中,跨學區就讀的佔了三分之二,學校位於台中市較老舊 的地區,學區內的家長普遍社經地位中等,許多為在附近開店或在旁邊夜市做生 意之攤商;跨學區就讀的學生社經地位中上,當中有許多家長為附近大專院校的 教職人員、醫院的醫師或護理人員、金融機構之職員及管理階層,教育程度及社 會聲望多半優於學區內的家長。學生的家庭型態以核心家庭比例最高,其中父母 皆在就業的雙薪家庭又佔多數,因此放學後參加課後托育的學生約佔學生總人數 的 65%。相較於附近的其他國小,微笑國小中來自弱勢家庭,如隔代教養、新住 民家庭的學生人數較少,學生的家庭背景及環境相對於附近其他小學也比較單純。 訪談的十個個案學生,有一位為單親,與父親及祖父母同住,其他九位皆屬 父母雙薪的核心家庭;有四位學生為家中的獨生子或獨生女;家庭經濟狀況在普 通至小康程度。接受訪談的家長學歷都在高中以上,其中有五位家長從事教育相 關行業,三位從事商業相關職業,兩位從事金融業。第二節 研究者與研究倫理
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是資料的蒐集的主要工具,闡釋研究者背景與 角色,有助於研究的進行;而在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互動的研究過程中,倫理是重 要的課題(黃瑞琴,2002)。本節分別就研究者的背景與經歷、研究者角色與立場 與研究倫理加以說明。壹、研究者的背景與經歷
研究者的專業素養關係到研究過程進行順暢與否以及資料蒐集與分析正確與 否等研究品質的掌握。研究者在大學時期曾修過「兒童發展與輔導」與「心理學」 等課程,透過這些課程的學習,得以在針對親子關係這個議題選擇合適的研究方 法時,清楚的思考何種研究取向是適合進行的。此外,在研究者研究所二年級上 學期所修習的「質性研究」課程,讓研究者有機會了解質性研究的精神並實際進 行質性研究方法的練習。透過「質性研究」課程,也讓研究者有與一位資源班的 教師訪談的機會,藉以學習如何進行訪談的技巧,及實際了解學校教師針對參與 課後托育機構此一議題的想法與經驗。 研究者於民國 94 年 8 月至個案學校任教,歷經導師 7 年(含低年級 1 年、中 年級 2 年、高年級 4 年)對微笑國小學區的地理環境、人文、家長期望等,已有 深入的認識。貳、研究者角色與立場
研究者任職於微笑國小 7 年,在工作的現場進行研究,可以減少研究時的困 難與摸索,對研究相當有利。其次,研究者和個案學校的教師間的互動良好,與 學生及家長也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對於訪談和資料的取得,困難度較少;再者,研究者也將透過反思和檢視,避免因個人知識背景、經驗、職務等產生的立場不 公,左右了個案的表達內容,以蒐集真實可信的資料;若是過程中涉及敏感或較 隱私的話題,導致受訪者對表達真正的看法有所遲疑,研究者將不斷與相關人員 說明研究目的,並保證訪談資料和身分不外洩,以取得信任,得到準確性較高的 資料。
參、研究倫理
在研究的歷程中,研究者透過訪談與資料蒐集等方式,探索研究個案親子關 係及學業表現的種種問題,因此會與該校的學生及其家長有較密切接觸,在互動 訪談的過程中,彼此之間的道德、責任及權益等規範就顯得特別重要(黃瑞琴, 2002)。為合乎研究倫理之精神,研究者會格外留意下列幾點:一、尊重個人的意願
從事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對於研究對象的正常作息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干擾, 未經徵得學生及其家長的同意,研究者不會逕行對其進行研究,即使徵得同意, 學生及其家長亦可隨時終止參與。 在尊重個人意願的準則之下,研究者會特別注意下列三項:第一是避免蒐集 非必要性的意見,或非相關的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第二是不要在研究中個別記 錄每一個學生或家長的單一行為反應或意見;第三是必須尊重學生及其家長的意 願,如學生或家長缺乏參與之意願,則不可勉強。二、確保個人隱私
研究者在進行研究時務必要遵守匿名(anonimity)及私密性 (confidentiality)原則,前一項原則是指無法從所蒐集到的資料判斷出提供此 資料的學生或家長身分,後一項原則是指外界無法探悉某一特定學生或家長所提 供的資料。三、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
研究者有責任及義務確保每一學生或家長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不會受到生理 或心理上的傷害,包括造成身體受傷、長期心理上的不愉快或恐懼等。在研究設 計時,研究者會慎重考慮,如何排除及避免其他可能造成暫時、輕微的生理、心 理上的影響因素。四、遵守誠信原則
誠信原則在研究中是相當重要的一環,研究者在學生及其家長同意參與研究 時,清楚說明研究的主題、目的,詳細告知將使用的研究方法,並解釋其提供資 料的使用原則,得到學生及家長的信任及支持。過程中若學生或家長有任何疑慮 時,研究者立刻謹慎做說明,排除研究對象的顧慮,不使用隱暪的方式,以免使 得對方留下「受騙」的不愉快感覺。五、客觀分析及報導
在結果分析方面,研究者客觀的將所獲得的有關資料,依據研究設計進行客 觀分析,不刻意排除負面的以及非預期的研究資料,使將來對「課後托育機構」 等相關主題有興趣的研究者能完整的掌握研究的結果。在結果報導方面,研究者 會將研究設計的缺失及限制詳細條述,使讀者及將來的研究者瞭解研究的可信程 度,提供可靠且客觀的參考資料。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從 2011 年 12 月開始進行研究,依據研究目的收集相關文獻,確立研 究方向,於 2012 年 3 月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正式晤談,收集晤談資料,進行逐字 稿摘要整理,加以分析歸類,進行研究報告的撰寫,以圖 3-1 輔助說明研究流程。圖 3-1 研究流程圖
文 獻 探 討 發現研究問題 確立研究方向 擬定訪談計畫(含晤談大綱、同意書) 選取晤談對象 進行晤談,收集資料 轉錄晤談資料與摘要 資料整理分析 撰寫研究報告依據 3-1 的研究流程圖,進一步詳細說明研究流程及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