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病飲食 定義 本飲食是一種視患者肝臟病變的 程度,而予以修正飲食中蛋白 質、鈉及水份的飲食。 目的 維持適當的營養狀態,並預防組 織異化和各種併發症,如:高血 糖症、低血糖症、腹水、水腫、 肝昏迷、黃疸、脂肪痢等。 適用症狀 1. 慢性肝炎。 2. 脂肪肝。 3. 肝硬化。 一般原則 1. 戒酒。 2. 因肥胖、高血脂症、糖尿病或飲酒導致脂肪肝,應減重、控制血脂肪、血糖, 並完全戒酒。 3. 治療期和恢復期採均衡飲食:蛋白質需要量為每公斤體重 1-1.2 公克,較正常 人稍高,欲達正氮平衡,需要每公斤體重 1.2 公克以上,熱量為每公斤體重 30-35 大卡。 4. 肝硬化病患宜採少量多餐的進食方式,並食用睡前點心,避免夜間空腹時間 太長,預防禁食後低血糖的發生與體組織異化。 5. 合併有食道靜脈曲張的病患,必需注意細嚼慢嚥,避免攝食過於粗糙、堅硬、 大塊及油炸、油煎的食物,或以流質飲食取代,避免發生便秘。 6. 嚴重腹水病患可採少量多餐的進食方式,並選用高熱量密度的食物或配方, 以免加重腹脹現象。每天鈉攝取量應限制低於 2000mg(見限鈉飲食),如有 低血鈉症,限制每天液體攝取量為 1.0-1.5L。 7. 黃疸不需特別限制脂肪攝取,但當病人因脂肪吸收不良,有脹氣、餐後不適 和腹瀉等脂肪痢症狀,宜將脂肪攝取量限制為每天總熱量的 15-20﹪,可用中 鏈脂肪酸取代部份膳食中的脂肪,並由靜脈補充脂溶性維生素。 8. 發生急性肝腦病變昏迷時,應及時診斷並去除病因,積極的藥物治療勝過不 當的限制蛋白質,此時不論是靜脈營養或管灌飲食,蛋白質供應量為每公斤 每日飲食指南
乾體重 0.6-0.8g,一旦恢復意識,蛋白質即應逐漸恢復為每公斤乾體重 1.0-1.2g 的均衡飲食。 9. 特殊富含支鏈胺基酸的靜脈營養配方,僅於難控制的肝腦病變患者短期使用。 10. 遵醫矚補充適量維生素與礦物質。 資料來源:臨床營養工作手冊 行政院衛生署 編印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圖片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