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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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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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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總綱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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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目 錄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課程目標 ... 2 肆、核心素養 ... 3 伍、學習階段 ... 7 陸、課程架構 ... 8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 8 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 10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 10 (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 13 (二)-1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 15 (二)-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 20 (二)-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 24 (二)-4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 28 柒、實施要點 ... 31 捌、附錄 ... 37 附錄一:高級中等學校共同核心課程規劃 ... 37 附錄二:高級中等學校團體活動時間規劃說明及注意事項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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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1 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 4  表 2 各教育階段課程類型 ... 8  表 3 各教育階段領域課程架構 ... 9  表 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 ... 10  表 5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型學校課程規劃 ... 13  表 6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15  表 7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學分數 ... 17  表 8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20  表 9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24  表 10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 28  表 11 高級中等學校共同核心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 37 

圖 次

圖 1 核心素養的滾動圓輪意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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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修訂背景

我國自民國18 年訂定國家課程規範,其後歷經數次中小學課程標準修訂,務求課程修 訂能與時俱進。自民國57 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來,以培養健全國民為宗旨,為我國人才 培育奠定良好基礎。然而如何紓解過度的升學壓力、落實五育均衡的教育,仍是各界關心 的議題。此外,近年來家庭日趨少子女化、人口結構漸趨高齡化、族群互動日益多元、網 路及資訊發展快速、新興工作不斷增加、民主參與更趨蓬勃、社會正義的意識覺醒、生態 永續發展益受重視,加上全球化與國際化所帶來的轉變,使得學校教育面臨諸多挑戰,必 須因應社會需求與時代潮流而與時俱進。 民國 88 年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 11 條明訂:「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 長其年限。」民國92 年 9 月召開「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達成「階段性推動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之結論,希望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將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予以納入並加 以統整,藉以提升國民素質與國家實力。民國93 年 6 月教育部將「建置中小學課程體系」 納入施政主軸,並於民國95 年成立專案辦公室,完成 12 項子計畫、22 個方案,其中包括 「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以引導中小學各級課程綱要之修正。民國96 年起,教 育部亦開始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修訂工作,朝向與中小學普通教育課程接軌的方式規 劃,並自民國100 年起試用。 民國99 年「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指出,應參酌世界先進國家國民教育發展經驗, 考量「普及」、「非強迫」、「確保品質」及「社會公義」等原則,積極啟動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以期符合世界教育發展潮流。民國 100 年總統於元旦祝詞宣示啟動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同年 9 月行政院正式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明訂民國 103 年 8 月 1 日全面實施。 本次課程綱要在前述背景下,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進行課程 研發,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負責課程研議,教育部「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負責課程審議。此次研修係就現行課程實施成效進行檢視, 並本於憲法所定的教育宗旨,盱衡社會變遷、全球化趨勢,以及未來人才培育需求,持續 強化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實踐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期落實適性揚才之教育, 培養具有終身學習力、社會關懷心及國際視野的現代優質國民。

貳、基本理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 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 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 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 好。 依此,本課程綱要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兼顧個別特 殊需求、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關懷弱勢群體,以開展生命主體為起點,透過適性教 育,激發學生生命的喜悅與生活的自信,提升學生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善盡國民責 任並展現共生智慧,成為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的終身學習者,期使個體與群體的生活 和生命更為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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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課程目標

在前述基本理念引導下,訂定如下四項總體課程目標,以協助學生學習與發展。 一、啟發生命潛能 啟迪學習的動機,培養好奇心、探索力、思考力、判斷力與行動力,願意以積極的態 度、持續的動力進行探索與學習;從而體驗學習的喜悅,增益自我價值感。進而激發更多 生命的潛能,達到健康且均衡的全人開展。 二、陶養生活知能 培養基本知能,在生活中能融會各領域所學,統整運用、手腦並用地解決問題;並能 適切溝通與表達,重視人際包容、團隊合作、社會互動,以適應社會生活。進而勇於創新, 展現科技應用與生活美學的涵養。 三、促進生涯發展 導引適性發展、盡展所長,且學會如何學習,陶冶終身學習的意願與能力,激發持續 學習、創新進取的活力,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的基礎;並建立「尊嚴勞動」的觀念, 淬鍊出面對生涯挑戰與國際競合的勇氣與知能,以適應社會變遷與世界潮流,且願意嘗試 引導變遷潮流。 四、涵育公民責任 厚植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權理念、道德勇氣、社區/部落意識、國家認同與國際理 解,並學會自我負責。進而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追求社會正義;並深化地球公民愛 護自然、珍愛生命、惜取資源的關懷心與行動力,積極致力於生態永續、文化發展等生生 不息的共好理想。 以上課程目標應結合核心素養加以發展,並考量各學習階段特性予以達成,期落實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發」、「互動」與「共好」的課程理念,以臻全人教育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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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核心素養

一、涵義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理念與目標,茲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發展之主 軸,以裨益各教育階段間的連貫以及各領域/科目間的統整。核心素養主要應用於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的一般領域/科目,至於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高級中等學 校則依其專業特性及群科特性進行發展,核心素養可整合或彈性納入。 「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 態度。「核心素養」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 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二、三大面向與九大項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核心素養,強調培養以人為本的「終身學習者」,分為三大面向: 「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身心素質與自我 精進」、「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科技 資訊與媒體素養」、「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 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核心素養的內涵,如圖1 所示。      圖 1 核心素養的滾動圓輪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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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行動:強調個人為學習的主體,學習者應能選擇適當學習方式,進行系統思考以 解決問題,並具備創造力與行動力。學習者在社會情境中,能自我管理,並採取適切 行動,提升身心素質,裨益自我精進。 (二)溝通互動:強調學習者應能廣泛運用各種工具,有效與他人及環境互動。這些工具包 括物質工具和社會文化工具,前者如人造物(教具、學習工具、文具、玩具、載具等)、 科技(含輔助科技)與資訊等,後者如語言(口語、手語)、文字及數學符號等。工具 不是被動的媒介,而是人我與環境間正向互動的管道。此外,藝術也是重要的溝通工 具,國民應具備藝術涵養與生活美感,並善用這些工具。 (三)社會參與:強調學習者在彼此緊密連結的地球村中,需要學習處理社會的多元性,以 參與行動與他人建立適切的合作模式與人際關係。每個人都需要以參與方式培養與他 人或群體互動的素養,以提升人類整體生活品質。社會參與既是一種社會素養,也是 一種公民意識。

三、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依學生個體身心發展狀況,各階段教育訂有不同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以下分國民小 學教育、國民中學教育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等三階段說明,期培養學生在「自主行動」、「溝 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上循序漸進,成為均衡發展的現代國民,如表1 所示。 表1 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內涵 關 要 素 核 心 素 核心 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 教育 A 自 主 行 A1 身心 素質 自我 精進 具備身心健全發展的 素質,擁有合宜的人性 觀與自我觀,同時透過 選擇、分析與運用新 知,有效規劃生涯發 展,探尋生命意義,並 不斷自我精進,追求至 善。 E-A1 具 備 良 好 的生活習慣,促 進 身 心 健 全 發 展,並認識個人 特質,發展生命 潛能。 J-A1 具 備 良 好 的身心發展知能 與態度,並展現 自我潛能、探索 人性、自我價值 與生命意義、積 極實踐。 U-A1 提升各項 身心健全發展素 質,發展個人潛 能 , 探 索 自 我 觀,肯定自我價 值,有效規劃生 涯,並透過自我 精進與超越,追 求至善與幸福人 生。 A2 系統 思考 解決 問題 具備問題理解、思辨分 析、推理批判的系統思 考與後設思考素養,並 能行動與反思,以有效 處理及解決生活、生命 問題。 E-A2 具 備 探 索 問 題 的 思 考 能 力,並透過體驗 與實踐處理日常 生活問題。 J-A2 具 備 理 解 情境全貌,並做 獨立思考與分析 的知能,運用適 當的策略處理解 決生活及生命議 題。 U-A2 具備系統 思考、分析與探 索的素養,深化 後設思考,並積 極面對挑戰以解 決人生的各種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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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規劃 執行 創新 應變 具備規劃及執行計畫 的能力,並試探與發展 多元專業知能、充實生 活經驗,發揮創新精 神,以因應社會變遷、 增進個人的彈性適應 力。 E-A3 具 備 擬 定 計畫與實作的能 力,並以創新思 考方式,因應日 常生活情境。 J-A3 具 備 善 用 資 源 以 擬 定 計 畫,有效執行, 並發揮主動學習 與創新求變的素 養。 U-A3 具 備 規 劃、實踐與檢討 反省的素養,並 以創新的態度與 作為因應新的情 境或問題。 B B1 符號 運用 溝通 表達 具 備 理 解 及 使 用 語 言、文字、數理、肢體 及藝術等各種符號進 行表達、溝通及互動的 能力,並能了解與同理 他人,應用在日常生活 及工作上。 E-B1具備「聽、 說、讀、寫、作」 的 基 本 語 文 素 養,並具有生活 所 需 的 基 礎 數 理、肢體及藝術 等符號知能,能 以同理心應用在 生 活 與 人 際 溝 通。 J-B1 具 備 運 用 各類符號表情達 意的素養,能以 同理心與人溝通 互動,並理解數 理、美學等基本 概念,應用於日 常生活中。 U-B1 具 備 掌 握 各類符號表達的 能力,以進行經 驗、思想、價值 與情意之表達, 能以同理心與他 人溝通並解決問 題。 B2 科技 資訊 媒體 素養 具備善用科技、資訊與 各類媒體之能力,培養 相關倫理及媒體識讀 的素養,俾能分析、思 辨、批判人與科技、資 訊及媒體之關係。 E-B2 具 備 科 技 與資訊應用的基 本素養,並理解 各類媒體內容的 意義與影響。 J-B2 具備善用科 技、資訊與媒體 以增進學習的素 養,並察覺、思 辨人與科技、資 訊、媒體的互動 關係。 U-B2 具備適當 運用科技、資訊 與媒體之素養, 進行各類媒體識 讀與批判,並能 反思科技、資訊 與媒體倫理的議 題。 B3 藝術 涵養 美感 素養 具備藝術感知、創作與 鑑賞能力,體會藝術文 化之美,透過生活美學 的省思,豐富美感體 驗,培養對美善的人事 物,進行賞析、建構與 分享的態度與能力。 E-B3 具 備 藝 術 創作與欣賞的基 本素養,促進多 元感官的發展, 培養生活環境中 的美感體驗。 J-B3 具 備 藝 術 展演的一般知能 及表現能力,欣 賞各種藝術的風 格和價值,並了 解美感的特質、 認 知 與 表 現 方 式,增進生活的 豐富性與美感體 驗。 U-B3 具備藝術 感知、欣賞、創 作 與 鑑 賞 的 能 力,體會藝術創 作 與 社 會 、 歷 史、文化之間的 互動關係,透過 生 活 美 學 的 涵 養,對美善的人 事 物 , 進 行 賞 析 、 建 構 與 分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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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參 與 C1 道德 實踐 公民 意識 具 備 道 德 實 踐 的 素 養,從個人小我到社會 公民,循序漸進,養成 社會責任感及公民意 識,主動關注公共議題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活 動,關懷自然生態與人 類永續發展,而展現知 善、樂善與行善的品 德。 E-C1 具備個人生 活道德的知識與 是 非 判 斷 的 能 力,理解並遵守 社會道德規範, 培養公民意識, 關懷生態環境。 J-C1 培養道德思 辨與實踐能力, 具備民主素養、 法治觀念與環境 意識,並主動參 與 公 益 團 體 活 動,關懷生命倫 理議題與生態環 境。 U-C1 具備對道 德 課 題 與 公 共 議 題 的 思 考 與 對話素養,培養 良好品德、公民 意 識 與 社 會 責 任,主動參與環 境保育與社會公 共事務。 C2 人際 關係 團隊 合作 具備友善的人際情懷 及與他人建立良好的 互動關係,並發展與人 溝通協調、包容異己、 社會參與及服務等團 隊合作的素養。 E-C2 具備理解他 人感受,樂於與 人互動,並與團 隊成員合作之素 養。 J-C2 具備利他與 合群的知能與態 度,並培育相互 合作及與人和諧 互動的素養。 U-C2 發展適切 的 人 際 互 動 關 係,並展現包容 異己、溝通協調 及團隊合作的精 神與行動。 C3 多元 文化 國際 理解 具備自我文化認同的 信念,並尊重與欣賞多 元文化,積極關心全球 議題及國際情勢,且能 順應時代脈動與社會 需要,發展國際理解、 多元文化價值觀與世 界和平的胸懷。 E-C3 具備理解與 關心本土與國際 事務的素養,並 認識與包容文化 的多元性。 J-C3 具備敏察和 接納多元文化的 涵養,關心本土 與國際事務,並 尊 重 與 欣 賞 差 異。 U-C3 在堅定自 我文化價值的同 時,又能尊重欣 賞多元文化,具 備國際化視野, 並主動關心全球 議 題 或 國 際 情 勢,具備國際移 動力。 註:上表中,A、B、C 代表核心素養「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所對應之教育階段的各項核心素養,依各階段的教育特質加以衍生,並加上階 段別之編碼;其中E 代表國民小學教育階段、J 代表國民中學教育階段、U 代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表述的核心素養,將透過各學習階段、各課程類型的規劃,並結合領域綱要的研修, 以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各領域/科目的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教育部審議通過的「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考量領域/科目的理念與目標,結合或呼應核心素養具 體內涵,以發展及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及「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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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學習階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依學制劃分為三個教育階段,分別為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 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再依各教育階段學生之身心發展狀況,區分如下五 個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一、二年級為第一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三、四年級為第二學習階段,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為第三學習階段,國民中學七、八、九年級為第四學習階段,高級中 等學校十、十一、十二年級為第五學習階段。 各級各類學校之領域/群科/學程/科目課程,應配合各學習階段的重點,規劃連貫且統 整的課程內容,並以「啟發生命潛能」、「陶養生活知能」、「促進生涯發展」及「涵育 公民責任」的總體目標為課程規劃的依歸。各學習階段重點分述如下: 一、國民小學 (一)第一學習階段係學生學習能力的奠基期,應著重生活習慣與品德的培養,協助學生在 生活與實作中主動學習,並奠定語言與符號運用的基礎。 (二)第二學習階段持續充實學生學習能力,發展基本生活知能與社會能力,開發多元智能, 培養多方興趣,協助學生能夠透過體驗與實踐,適切處理生活問題。 (三)第三學習階段應協助學生深化學習,鼓勵自我探索,提高自信心,增進判斷是非的能 力,培養社區/部落與國家意識,養成民主與法治觀念,展現互助與合作精神。 二、國民中學 第四學習階段是學生身心發展的快速期,也是自我探索與人際發展的關鍵期,應持續 提升所有核心素養,以裨益全人發展。尤其著重協助學生建立合宜的自我觀念、進行性向 試探、精進社會生活所需知能,同時鼓勵自主學習、同儕互學與團隊合作,並能理解與關 心社區、社會、國家、國際與全球議題。 三、高級中等學校 第五學習階段係接續九年國民教育,尤其著重學生的學習銜接、身心發展、生涯定向、 生涯準備、獨立自主等,精進所需之核心素養、專門知識或專業實務技能,以期培養五育 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第五學習階段包括四種類型的高級中等學校,其重點如下: (一)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為主的課程,協助學生試探不同學科的性向,著 重培養通識能力、人文關懷及社會參與,奠定學術預備基礎。 (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課程,協助學生培養專業 實務技能、陶冶職業道德、增進人文與科技素養、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奠 定生涯發展基礎,提升務實致用之就業力。 (三)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及專精科目的課程,協助學生發展學術預備或職 業準備的興趣與知能,使學生了解自我、生涯試探,以期適性發展。 (四)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特定學科領域為主課程,協助學習性向明顯之學生持續開 發潛能,奠定特定學科知能拓展與深化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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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課程架構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一)課程類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類型區分為二大類:「 部 定 課 程 」 與 「 校 訂 課 程 」 , 如 表 2 所 示 。 表2 各教育階段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 教育階段 部定課程 校訂課程 國民小學 領域學習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中學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校訂必修課程 選 修 課 程 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1.「部定課程」: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並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 (1)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培養學生基本知能與均衡發展的「領域學習課程」。 (2)在高級中等學校為部定必修課程,其可包含達成各領域基礎學習的「一般科目」, 以及讓學生獲得職業性向發展的「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 2.「校訂課程」: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1)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 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 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 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 (2)在高級中等學校則為「校訂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包括班級活 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及「彈性學習 時間」(包含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課程及學校特色活動) 。 其中,部分選修課程綱要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研訂,做為學校課程開設的參據。 (二)領域/科目劃分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依據全人教育之理念,配合知識結構與屬性、社會變遷與知 識創新及學習心理之連續發展原則,將學習範疇劃分為八大領域,提供學生基礎、寬廣 且關聯的學習內涵,獲得較為統整的學習經驗,以培養具備現代公民所需之核心素養與 終身學習的能力。 部分領域依其知識內涵與屬性包含若干科目,惟仍需重視領域學習內涵。國民小學階 段,以領域教學為原則;國民中學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得依學校實際條件,彈性 採取分科或領域教學,並透過適當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安排,強化領域課程統整與學生學 習應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以分科教學為原則,並透過跨領 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課程或探索體驗等課程,強化跨領域或跨科的課程統整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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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教育階段共同課程之領域課程架構,如表 3 所示。 表3 各教育階段領域課程架構 教育階段 階段 年級 領域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第五學習階段 (一般科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部 定 課 程 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第二外國語文 (選修) 數學 數學 數學 數學 數學 數學 社會 生活 課程 社會 社會 社會 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藝術 藝術 藝術 藝術 藝術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科技 科技 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全民國防教育 校 訂 課 程 彈性學習 必修/選修/ 團體活動 彈性學習課程 校訂必修課程 選 修課程 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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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1.課程規劃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之規劃,如表4所示。 表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 單位:每週節數 教育階段 階段 年級 領域/科目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部 定 課 程 領 域 學 習 課 程 語文 國語文(6) 國語文(5) 國語文 (5) 國語文(5)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1) 英語文(1) 英語文(2) 英語文(3) 數學 數學(4) 數學(4) 數學(4) 數學(4) 社會 生活 課程 (6) 社會(3) 社會(3) 社會(3) (歷史、地理、公民 與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3) 自然科學(3) 自然科學 (3) (理化、生物、地球 科學) 藝術 藝術(3) 藝術(3) 藝術(3) (音樂、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2) 綜合活動(2) 綜合活動(3) (家政、童軍、輔導) 科技 科技(2) (資訊科技、 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與體育(3) (健康教育、體育) 領域學習節數 20 節 25 節 26 節 29 節 校 訂 課 程 彈 性 學 習 課 程 統整性主題/專題/ 議題探究課程 2-4 節 3-6 節 4-7 節 3-6 節 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其他類課程 學習總節數 22-24 節 28-31 節 30-33 節 32-35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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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劃說明 (1)領域學習課程 ○1 學校需依照上表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的學習節數進行課程規劃。每節上課時間國民小 學40 分鐘,國民中學 45 分鐘。但各校得視課程實施及學生學習進度之需求,經學 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彈性調節每節分鐘數與年級、班級之組合。 ○2 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 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 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 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3 每週僅實施1 節課的領域/科目(如第二學習階段的英語文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 除了可以每週上課1 節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可以隔週上課 2 節、隔 學期對開各2 節課的方式彈性調整。 ○4 英語文於第二學習階段每週1 節課,若學校在實際授課安排上有困難,在不增加英 語文第二、三學習階段總節數的前提下,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可合併於 第三學習階段實施。上述實施方式,將同時增加第二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 1 節,減少第三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1 節。 ○5 第四學習階段之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個 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亦得實施分科教學,同 時可在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在每學期都修習,以減少每學期 所修習的科目數量,但領域學習總節數應維持,不得減少。 ○6 教師若於領域學習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跨領域/科目之協同教學,提交課程計畫經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 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7 領域課程綱要可以規劃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學習內容,發展學生整合所 學運用於真實情境的素養。 (2)彈性學習課程 ○1 彈性學習課程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全校性、全年級或班群學習活動,提升學生學習 興趣並鼓勵適性發展,落實學校本位及特色課程。依照學校及各學習階段的學生特 性,可選擇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或是其他類課程進行規劃,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2 彈性學習課程可以跨領域/科目或結合各項議題,發展「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 課程」,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運用能力。  ○3「社團活動」可開設跨領域/科目相關的學習活動,讓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修, 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 ○4「技藝課程」部分,以促進手眼身心等感官統合、習得生活所需實用技能、培養勞 動神聖精神、探索人與科技及工作世界的關係之課程為主,例如可開設作物栽種, 運用機具、材料和資料進行創意設計與製作課程,或開設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 群科技能領域專業與實習科目銜接的技藝課程等,讓學生依照興趣與性向自由選 修。 ○5「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 排之課程: A.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學 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 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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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意發展、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B.特殊類型班級學生(含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的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專長 領域課程。 ○6 「其他類課程」包括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 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等各式課程,以及領域補救教學課程。 ○7 國民中學得視校內外資源,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或英語文 以外之第二外國語文課程,供學生選修;其教學內容及教材得由學校自行安排。 ○8 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 學習活動。 ○9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實施彈性學習課程,應安排具備專長的教師授課,並列為教師 授課節數。 ○10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為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權責,應依學校需求開課,各該主管機 關負監督之責。 (3)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課程 ○1 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的課程實施,應依學生實際需求,選擇閩南語 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或新住民語文其中一項進行學習。 ○2 國民中學階段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學校應調查學生之選修意願,學生有學習意 願,即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課。另為保障原住民籍學生民族教育之權益,應於彈性學 習課程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至少每週一節課,供學生修習。以上各種語文課程, 得於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3 學校得依地區特性(如連江縣)及學校資源,開設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 語文以外之本土語文供學生選習。 ○4 新住民語文課程的開設內容以來自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語文為主。為尊重多元文化 及增進族群關係,學校得聘請專長師資,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 ○5 學校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課程的師資養成、資格與聘任,以及學生選習方式,依 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6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課程可結合其他領域,實施跨領域主題統整課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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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1.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的整體課程規劃,如表5所示。 表5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型學校課程規劃 學校類型 課程類別 普通型 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 高級中等學校 綜合型 高級中等學校 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 部 必 修 一般科目 (包含高級中等學校 共同核心 32 學分) 118 學分 66-76 學分 48 學分 48 學分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_ 45-60 學分 _ _ 學 分 數 118 學分 111-136 學分 48 學分 48 學分 校 訂 必 修 及 選 修 一般科目 專精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校訂必修 44-81 學分 (各校須訂定 2-6 學分專題 實作為校訂必 修科目) 校 訂 必 修 4-8 學分 4-12 學分 一般科目 45-60 學分 核心科目 選 修 校訂選修 選 修 54-58 學分 120-128 學分 72-87 學分 學 分 數 62 學分 44-81 學分 132 學分 132 學分 應修習學分數 (每週節數) 180 學分 (30 節) 180-192 學分 (30-32 節) 180 學分 (30 節) 180 學分 (30 節)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2-3 節 2-3 節 2-3 節 2-3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2-3 節 (12-18 節) 0-2 節 (6-12 節) 2-3 節 (12-18 節) 2-3 節 (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35 節 35 節 35 節 35 節 2.規劃說明 (1)學年學分制: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學年學分制。每學期每週修習 1 節,每節上課 50 分 鐘,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18 節課,為 1 學分。 (2)總學分與畢業條件: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 180-192 學分,普通型 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50 學分;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 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 學分。 (3)每週上課節數:學生在校上課每週 35 節,其中包含「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 時間」。 (4)團體活動時間:包括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週會 或講座等。 ○1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 週會或講座等每週2-3 節。  ○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1-2 節。 ○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1-2 節。 ○4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1-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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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述各類型學校社團活動每學年不得低於24 節。 (5)彈性學習時間:依學生需求與學校條件,可安排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 廣)/補強性教學或學校特色活動等。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採全學期授課者,高 一、高二每週至多 1 節。 ○1 普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2-3 節。 ○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0-2 節,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需 6-12 節。 ○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2-3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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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1.課程規劃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 表6所示。 表6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20 16 4 1.各領域/科目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依據領域綱要,由學校課程 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2.國語文部定必修含中華文化基 本教材2 學分。 3.數學部定必修課程於第二學年 設計兩類課程,學生依適性發 展之需要,應選擇一類修習。 4.自然科學領域每科至少須修習 2 學分。 5.藝術領域每科至少須修習 2 學 分。 英語文 18 16 2 數學 數學 16 8 8 (分類課程) 社會 歷史 18 6 地理 6 公民與社會 6 自然科學 物理 12 2-4 化學 2-4 生物 2-4 地球科學 2-4 藝術 音樂 10 2-6 美術 2-6 藝術生活 2-6 綜合活動 生命教育 4 1 生涯規劃 1 家政 2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4 2 2 健康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14 2 體育 12 全民國防教育 2 2 小計 118 校 訂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1.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課程發展 委員會依據學校願景與特色自 主規劃開設。 2.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 科目之學習,以一般科目的統 整性、專題探究或跨領域/科目 專題、實作(實驗)、探索體驗 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 型為主。 小計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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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選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選修包括加深加廣、補強性、 多元選修課程,其相關課程說 明及課程實施請見規劃說明。 2.職涯試探係提供學生試探機 會,可於選修課程開設,或融 入各領域/科目之各類型課程 設計中。 3.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詳見實施 要點。 本土語文 英語文 第二外國語文 數學 社會 自然科學 藝術 綜合活動 科技 健康 與體育 跨領域/科目專題 實作(實驗)及探索體驗 職涯試探 特殊需求領域 選修學分數小計 54-58 2-10          高一應開設各類選修課程合計 2-10 學分。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 上限合計 62         學生應修習學分總計 (每週節數) 180 (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30 1.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課 程可修習學分上限180 學分。 2.國語文(含中華文化基本教 材)部定必修及選修至少須 24 學分。 3.英語文部定必修及選修或加 第二外國語文至少須24 學 分。 4.學生需修習「跨領域/科目專 題」、「實作(實驗)」或「探索 體驗」等課程類型之相關課程 至少合計4 學分。若學生於校 訂必修修習同類課程則可合 併計算。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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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劃說明 (1)課程類別說明: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選修、團體活 動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2-3 節,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2-3 節。 ○1 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及奠定基本學力,並具備通識 應用能力為目標。「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發布課程綱要, 訂定最低必修學分。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科之統 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學生通識與綜 合應用之能力。  ○2 校訂必修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係依學校願景與特色發展之校本特色課程。 B.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整、實作(實驗)、 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 能力。例如:英語文寫作專題、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實驗、社區服務學習、戶外 教育體驗課程、公民實踐、學習策略、小論文研究、本土語文、議題探索或特殊需求 領域課程等。  ○3 選修課程 選修課程包括加深加廣、補強性及多元選修課程,由學生自主選修。 A.加深加廣選修:提供學生加深加廣學習課程,以滿足銜接不同進路大學院校教育之需 要。本類選修之課程名稱、學分數與課程綱要由教育部研訂,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 可規劃之學分數原則,如表7 所示,由學生依其生涯進路及興趣,自主挑選領域/科 目之課程選修,惟國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等特別規定者除外。 表7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學分數 領域/科目 部定課綱可規劃 學分數 學生修習規定 國語文 8 學分 至少4 學分。 英語文 6 學分 任選一科或合計至少6 學分。 第二外國語文 6 學分 數學領域 8 學分 學生依生涯進路與興趣自主選 擇領域/科目之課程修習。 社會領域 24 學分 自然科學領域 32 學分 藝術領域 6 學分 綜合活動領域 6 學分 科技領域 8 學分 健康與體育領域 6 學分 B.補強性選修:因應學生學習差異與個別學習需要(如轉銜),補強學生在部定必修課 程學習之不足,確保學生的基本學力。 C.多元選修:本類課程由各校依照學生興趣、性向、能力與需求開設,各校至少提供 6 學分課程供學生選修。本類課程可包括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含新住民語文)、 全民國防教育、通識性課程、跨領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及探索體驗、大學預修課 程或職涯試探等各類課程。 D.「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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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課程: a.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學習 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 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 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b.特殊類型班級學生(含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的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 專長領域課程。 (2)課程規劃原則 ○1 部定必修 A.部定必修課程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實施。 B.部定必修課程之安排,學校得依實際條件就授課年段、學期或週數進行彈性開設,以 降低學生每學期修習科目數。高一及高二每學期部定必修科目之開設以十二科以下為 原則。 C.部定課程得採適性設計以因應學生學習之差異,相關設計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研 訂之。各校因實施適性教學得增加授課班級數,其所需經費及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 機關訂定之。 ○2 校訂必修 A.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部分課程,如本土語 文、第二外國語文、實作(實驗)、議題探究等課程可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普通 高級中學學科中心、教育專業團體或校際教師社群等研發,經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課 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自主選用。 B.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 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3 選修 A.領域/科目之選修課程,可由教育部訂定或指定教育專業團體(大學、學術團體或普通 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等)發展課程綱要供學校選用或運用,或由學校發展選修課程 教學大綱;上述內容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送各該主管 機關備查。  B.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 學分數之1.2-1.5 倍。 C.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 低下限至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4 專題與跨領域課程 A.各校開設跨領域/科目專題類課程,其專題小組人數及每位教師配置小組組數所需經費 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B.教師進行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之協同教學,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 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教學節數,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5 選課輔導 A.發展課程手冊:為落實學生適性選修課程,領域綱要研修小組應配合領域課程綱要之 研訂,同步發展各領域課程手冊,建立完整課程架構,並描繪升學及職涯進路關係, 供教師選課輔導、學生選課參考與大學院校選才參採之用。 B.強化課程輔導諮詢:學生適性選修輔導需搭配課程諮詢及生涯輔導,包括參考性向及 興趣測驗、大學院校進路建議的選修課程等。學生每學期應與課程諮詢教師討論,諮 詢紀錄應列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若擔任課程諮詢教師得酌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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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節數,師資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C.免修學分規定:特殊條件之學生得申請學科必修及選修部分課程免修。學科免修相關 規定由各校依據相關辦法訂定之,學生經鑑定通過後得予以抵免相關學分。學校應依 通過免修鑑定學生之需求給予跨班、跨年級修習之機會,並輔導學生適性選修其他課 程。 (3)「團體活動時間」  團體活動時間規劃說明及注意事項,如附錄二。  (4)「彈性學習時間」 ○1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 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或指導,並 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性授課或指導支 給鐘點費。 ○2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區資 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如教學參觀、媒體識讀、學習成果發表、節日慶祝、 健康體適能、國內外交流、聯誼活動、校際活動、始(畢)業活動、親職活動及其他 創意活動。  ○3 為發揮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的精神,各校對「學生自主學習」精神的保障與作 法,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並列入校務評鑑及輔導訪視之重點項目。  ○4 若為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盡可能於團體活動時間中實施。 (5)「畢業學分條件」 應修習總學分180 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 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 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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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1.課程規劃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 表8所示。 表8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6 英語文 12 數學 數學 4-8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發展、學 校發展特色彈性調減至4 學分,合計為 4-8 學分。 社會 歷史 6-10 1.「社會領域」包括「歷史」、「地理」、 「公民與社會」三科,各校可依群 科屬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彈 性開設,合計為6-10 學分。學生至 少修習二科以上。 2.社會、自然科學與藝術領域必修課 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2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6 1.「自然科學領域」包括「物理」、 「化學」、「生物」三科,各校可 依群科屬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 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 因素彈性開設,合計為4-6 學分。 學生至少修習二科以上。 2.社會、自然科學與藝術領域必修課 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2 學分。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1.「藝術領域」包括「音樂」、「美 術」、「藝術生活」三科,各校自 選二科共4 學分。 2.社會、自然科學與藝術領域必修課 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2 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命教育」、 「生涯規劃」、「家政」、「法律與生 活」、「環境科學概論」等五科,「科 技領域」包括「生活科技」、「資訊科 技」等二科,各校自選二科共4 學分 彈性開設。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體育 12 全民國防教育 2 小 計 66-76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進行差異性規劃。 專業 科目 群共同專業科目,本群所屬之科別均應修 習,計○○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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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適用於oo 技能領域○○。 實習 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本群所屬之科別均應修 習,計○○學分。 oo 技 能領 域 適用於○○科、○○科。 oo 技 能領 域 適用於○○科、○○科。 小 計 45-60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111 -136 校 訂 科 目 校 訂 必 修 專題實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須包括特殊需求領 域課程。 小 計 校訂 選修 各校開設規定選修學分1.2-1.5 倍之選修 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 小 計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44-81 學分上限總計 (每週節數) 180-19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課程學分 上限總計。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2 0-2 0-2 0-2 0-2 0-2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6-12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2.規劃說明 (1)「科目及學分數」 ○1 各領域/科目授課年段與學分之配置,於各群科課程綱要中呈現,以利學校排課。 ○2 專業科目、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之內容及學分認定及採計原則,依相關辦法之 規定。 ○3 各群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得依群之屬性實施分組教學。 (2)「部定必修」 ○1 表中所列科目所設置之學年、學期或學分數,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 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不得任意顛倒。 ○2 「技能領域」係由各群屬性相近之科別,擷取共通基礎技能所形成技能科目之組合, 旨在培育學生跨科別之共通基礎技術能力。 ○3 「數學」、「社會」與「自然科學」領域之部定必修部分,以學科基本知識為主,注 重通識及對人文、生命與自然的關懷,俾有助於提升終身學習之能力與興趣。 ○4 各領域必修課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 ○5 各群所屬科別應依建議適用科別開設必修技能領域課程之實習科目,其適用之技能領 域科目均須開設,惟其部定之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總計以60 學分為限。 (3)「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 ○1 校訂科目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2-4 學分為原則,其中「必修科目」須規劃於高二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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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開設「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2 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修習總學分」之上限192 學分計算。 (4)「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1 規劃組織與程序 A.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或領域)及各科別之教學研究會,由 其專任教師組成之;如有同群二科別(含)以上,則應組成群課程研究會,成員包含 同群之各科別專任教師,由同群之科主任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以規劃、統整群科課 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B.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應經由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 程序,並得循環之,以完備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識。未來其課程實施,應注重學生 個別差異之學習需求,配合產業發展適時更新課程內容,培養學生動手操作之實作能 力,以提升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C.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包含部定科目及校訂科目,學校應著重於校訂科目之規劃。 校訂科目分為必修及選修,均得包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等三種科目屬性。 學校宜在本課程綱要的基礎上,考量其發展願景、社區需求、產業概況、學生程度、 師資人力、家長期待等因素,在校長的領導下,經由教師、家長、業界、專家學者的 共同參與,建立符應學生進路需求與務實致用之課程特色。 ○2 校訂科目相關注意事項 A.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以部定各群科必修 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B.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 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1.2-1.5 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課程 10% 學分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總體課程計畫中敘明。 C.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總體課程計畫時 列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D.校訂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之開設,供學生修習,以提升學生之專業英 語文能力。 E.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 低下限至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F.「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 之課程: a.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學習 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 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 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b.特殊類型班級學生(含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的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專長領 域課程。 G.為提升校訂必修科目「專題實作」之學習成效,另訂定教學指引如下: a.課程精神 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各群科課程及技 能領域課程之學習成果。 b.教學目標 ․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分工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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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學生文書處理、成果展示、口頭報告與表達之能力。 ․提升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創新、實務整合之能力。 c.教學實施 ․採分組或協同教學方式進行,學生採合作學習小組上課,每小組以3 至 5 人為原 則。 ․上課單元應包含:專題實作簡介、分組、確定主題、文獻蒐集、資料蒐集、成 品製作、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展示、書面報告製作、書面報告呈現、口頭報 告與表達等。 ․各階段宜由學生以甘特圖或管控表件呈現學習進度。 d.教學評量 ․得依群科性質採用適宜之多元評量方式。 ․評量內涵宜包含實作能力、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產出、書面報告、口頭報告 等四種。 ․應兼重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並應包括認知、技能、情意三向度。 ․可兼採同儕評量及自我評量,以呈現學生之多元能力表現。 (5)「彈性學習時間」 ○1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 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或指導, 並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性授課或指導 支給鐘點費。 ○2 「彈性學習時間」在於藉由多元學習活動、補救教學、增廣教學等方式,拓展學生學 習面向,減少學生學習落差,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3 「彈性學習時間」可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特色課程選修之增廣教學、學校特色活動、 服務學習、補救教學、學生自主學習等,學分核計依相關規定辦理。 ○4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區資 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  ○5 學校應自訂「彈性學習時間」實施相關規定,以落實學生適性、自主學習之精神。 (6)「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1 應修習總學分為180-192 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 160 學分。 ○2 表列部定必修科目111-136 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 85%及格,始得畢業。 ○3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 學分以上,其中至少 60 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 驗、實務)科目至少45 學分以上及格。 3.類群科歸屬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依我國經建環境、產業現況、學生職涯發展等需求,以分類設立 為原則,必要時,得合類設立;其應依類分群,並於群下設科,僅有一科者,不予設群。 類、群、科之歸屬對應關係,請參閱各群科之課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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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1.課程規劃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 表9所示。 表9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8 4 4 英語文 8 4 4 數學 數學 8 4 4 社會 歷史 4 (2) 1.社會、自然科學、藝術領域 各任選4學分。 2.自然科學與藝術兩領域所包 含之科目每科至少修習2 學 分。 地理 (2) 公民與社會 (2) 自然科學 物理 4 (2) 化學 (2) 生物 (2) 地球科學 (2) 藝術 音樂 4 (2) 美術 (2) 藝術生活 (2) 綜合活動 生命教育 4 (2) 生涯規劃為一年級必修,其餘 科目任選一科目2 學分,合計 4 學分。 生涯規劃 2 家政 (2) 法律與生活 (2) 環境科學概論 (2) 科技 生活科技 (2) 資訊科技 (2) 健康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6 1 1 體育 2 2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48 24 24 校訂必修 一般科目 學校依據學校願景、學生學習 需求開設4-12 學分之校訂必修 科目,須包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小 計 4-12 校 訂 選 修 一般、專 精科 目 1.一般科目可依據需要發展各 領域之校訂選修科目。 2.學術學程得參照「普通型高 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訂 定,並於適當年級開設「專 題實作」至少2 學分。 3.專門學程得參照「技術型高 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 訂定,並於適當年級開設「專 題實 作」至少2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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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4.每一類學程至少應規劃 60 學 分之專精科目。 5.「跨領域/科目專題」或「實 作及探索體驗」課程,學生 修習需至少合計4 學分之相 關課程。 小 計 120-128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132 學分上限總計 (每週節數) 180 (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 30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課 程學分上限總計。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2.規劃說明 (1)「一般科目」 ○1 除上表之部定必修科目之外,另由學校視需要開設校訂必修或校訂選修科目。 ○2 各領域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以供學生學習。 (2)「專精科目」 ○1 專精科目係屬選修科目,為學生高二分流後選讀之課程,分為學術學程和專門學程兩大 類,各類須再細分出學生修習後能有明確升學預備與就業準備進路的課程。 ○2 學校應考慮學生準備升讀大學校院的需求,自行設置或合作設置學術學程。 ○3 學校應考慮學生進路發展需求、社區資源及學校師資、設備等條件,自行設置或合作設 置兩種(含)以上的專門學程。 ○4 專門學程須規劃系列課程,使學生在修畢該系列課程之後,具有對應職群之就業或繼續 升學基本能力。 ○5 專門學程之設置,宜以職群設計為原則,不宜過度分化,以兩年期限完成入門準備者為 宜,且須兼顧專業知能及職場態度之培養,重視學生職場學習經驗與有關證照檢定。 ○6 每一學程所開設之專精科目總學分數至少為60 學分,其中應含 26-30 學分之核心科目 及專題實作至少2 學分。 ○7 學程選修科目之開設,應提供選修學分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適性選修,並應 規劃學生跨學程選修的彈性。 ○8 核心科目係指特定學程培養核心能力時應修習之科目,屬校訂選修科目範圍。 ○9 學術學程開設之專精科目得參照「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目,且 應注意社會學程及自然學程之學程特性,開設對應於學程名稱之適當比例相關科目學分 數。 ○10專門學程之開設及專精科目(含核心科目)得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 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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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修科目開設原則」 ○1 部定必修科目安排於高一修習為原則。 ○2 校訂必修科目以開設一般科目並安排於高一、高二修習為原則。 ○3 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2-4 學分為原則。 ○4 學校宜就學生個別差異較大的必修科目,開設不同難易程度的班別,輔導學生修習。 ○5 各科目之開課學期別,各校得視科目之差異需求,彈性調整授課學期,惟仍應兼顧課程 之邏輯性。 ○6「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專指依照下列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學生的學習需求所安排之 課程: A.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其特殊學習 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 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 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B.特殊類型班級學生(含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的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專長領域 課程。 (4)「選修科目開設原則」 ○1 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 分數之1.2-1.5 倍。 ○2 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2-4 學分為原則。 ○3 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 下限至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4 課程之開設應注意五育均衡發展的原則,提供學生修習各類課程的機會。 ○5 為適應學生未來進路之需求,學校得視學生需求,於高一開設以學群/學程核心能力探 索為主之職業試探課程,提供學生選修,以探索其性向、興趣與能力,增進分流選修時 之決定參考。 ○6 選修科目應排在選修時段,俾利學生跨班選讀,並輔導學生適性選課,且依學生需求給 予跨班、跨學程及跨年級選修之機會。 ○7 選修科目之開設應充分考量學生適性發展之彈性與後續分流課程銜接的需求。 ○8 強調適性發展,提供學生依照其興趣、性向與能力,可以選擇不同學程、不同程度分級 的選修科目,並可開設大學先修課程或與產業及訓練機構合作的課程。 (5)「彈性學習時間」 ○1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 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或指導,並 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性授課或指導支 給鐘點費。 ○2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區資 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如教學參觀、媒體識讀、學習成果發表、節日慶祝、 健康體適能、國內外交流、聯誼活動、校際活動、始(畢)業活動、親職活動及其他 創意活動。  ○3 為發揮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的精神,各校對「學生自主學習」精神的保障與作 法,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校務評鑑及輔導訪視之重點項目。  ○4 若為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盡可能於團體活動時間中實施。  (6)「學校本位課程規劃原則」 ○1 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之領域教學研究會及專精科目之各學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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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研究會,由其專任教師組成之;如有同群設有二個學程(含)以上,則應組成群課 程研究會,成員包含同群之各科別專任教師,由同群之學程、科主任互推一人擔任召 集人,以規劃、統整群科課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2 各校應組成課程發展委員會,研擬課程計畫,並適時進行修訂。而研擬與修定程序則 依由下而上發展,由領域/學程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程 序進行,並得循環之,以完備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識。 ○3 校訂必修及選修課程之課程計畫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及校務評鑑之重點項目。 ○4 辦理學校學程設立與異動時,須依「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之規 定辦理。 (7)「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1 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均須修習且成績及格,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60 學分。 ○2 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40 學分含該學程之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均及格者,得在畢業 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  (8)「選課輔導」 ○1 為落實學生適性輔導,學校應發展課程手冊,規劃完整課程架構,說明學生進路發展與 課程選修之關係,作為學生選課時之參考。 ○2 強化課程輔導諮詢,每學期各校應提供學生適性選修輔導與諮詢,包括參考性向及興趣 測驗、進路發展建議的選修課程等,諮詢紀錄應列入學生檔案。教師若擔任此輔導諮詢 教師得酌減教學節數,師資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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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1.課程規劃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表 10所示。 表10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 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8 8 英語文 8 8 數學 數學 8 8 社會 歷史 4 4 1.社會、自然科學或藝術領域可採 領域教學4 學分(社會科學概論、 自然科學概論、藝術概論)。 2.社會、自然科學或藝術領域之各 領域內也可任採2 科目,共計 4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科學 物理 4 4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 藝術 音樂 4 4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活動 生命教育 4 4 綜合活動及科技領域可採跨領域選擇2科以上,共4學分。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護理 6 6 健康與護理、體育至少各2學分。 體育 全民國防教育 2 2 小計 48 校訂必修 一般 、 專 業科目 1.以特定核心學科領域為主課程, 發展一般科目或專業科目,奠立 特定學門知能的拓展與深化。 2.各校得視需要自行規劃特殊需求 領域課程。 小計 45-60 選修 一般、專 業科 目 1.參照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或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選修開課類別及 說明,開設一般科目或專業科目 選修課程。 2.「跨領域/科目專題」或「實作及 探索體驗」課程,學生修習需至 少合計4 學分之相關課程;若學 生於校訂必修修習同類課程可合 併計算。 小計 72-87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132 學分上限總計 (每週節數) 180(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30 (30)30 可修習總學分180 學分。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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