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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碑記考釋五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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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壹、魏橫海將軍章俊太守呂君碑

魏文帝黃初二年

「魏故橫海將軍章陵太守都鄉侯呂君之碑 J '蒙頓。碑快,文僅載洪 造黨釋卷十九。文首云: r 君諱口口口口口口博草人也。」缺六字,故 洪造曰: r 呂君名字皆剖剝。」陳思寶刻叢編卷三魏橫海將軍呂君碑條則 云: r 碑云:君諱朗,字義先。...夏侯湛撰,郡吏楊向勒銘。碑在(宋) 南陽縣。」按:諱朗字義先者,乃吳九真太守谷朗。谷朗碑,歐陽修集古 錄跋尾已有著錄,明記名字。陳思蓋誤合二碑,不然則為碑估所欺默?宋 之南陽縣,在後漠之荊州南陽郡。續漢書郡國志:博望屬南陽郡。蓋呂君 歸葬故里,故碑在南陽。則碑文「博望」之上當有「南陽」二字。 碑文云: r 當值季末,漢失其御,畫雄爭逸,海內口隔,王塗穢塞。 君以中(忠)勇,顯名州司,試守維長,執戈秉哉,慎守畫易(疆場)

,

兵不頓於敵圈,墜(地)不侵於四鄰。拜武猛都尉、厲節中郎將、神將 軍,封關內懷。」按: r 海內口隔,王塗穢塞」者,謂劉表為荊牧時,刑 部與中原隔絕。煒屬南陽,呂君蓋以州人為州吏,又以州吏試守維長,有 成,故拜將封侯。武猛都尉、厲節中郎將,蓋劉表所創官也( 1)。 碑文繼云: r 王師南征,與充軍從,奄有江漠,舍爵珊勳,封陰德亭 侯,領郡。」此謂建安十三年曹接南征,呂君以刑部舊將隨劉表于劉琮迎 降,因封亭侯,領章~太守。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r

(建安十三年)九 月,乃論荊州服從之功,侯者十五人。以劉表大將文聘為江夏太守,使統

(2)

398

畫大中文學報 本兵(2) ,引用荊州名士韓嵩、鄧羲等。」叉劉表傅:

r

(魏)太祖軍到 襄暢, (劉)琮學州降。...太祖以琮為青州刺史,封列俟。制越等侯者 十五人。越為光祿勳; (韓)嵩,大鴻爐; (部)載,待中; (劉)先, 尚書令;其餘多至大官。 J (後漢書劉表傳略同)控:荊部薔臣之於曹 躁,原有主陣、主戰兩派,葫I]越等師主降者,故得侯。呂君之封亭侯,或

在十五人中。

碑文又云:呂君在那十三載,關羽圍曹仁於獎城之役,呂君「獨存社 喂,連城十三 J '以功自平狄將軍轉拜擴海將軍,自盧亭侯徒封西輛都鄉 侯,以黃初三年正月堯,年六十有一。控:橫海將軍名號,稀見,歷代職 官書亦未載( 3 )。唯清洪官自孫三國職官表引此碑,謂屬第五品,並據三國志 吳書吳主傅在,謂朱靈亦當為此官。控:裴注引孫權闢魏王曹丕云: r 叉 開張征東、朱擴海今復還合肥。」考建安二十年,張遼嘗大敗孫權於合 肥,幾獲權,拜征東將軍,是「張征東」指張遺。三國志,朱靈與張遼等 同傅,該傳所記皆魏將與孫吳相攻戰之有名者,洪胎孫謂「朱橫海」指朱 靈者,本此。蓋橫海將軍者,曹氏父子秉政時所特置。 又按:章使都,續漢書郡國志不載,續志所載以順帝為斷,故置郡當 在漢末。考漢末出守章E費者,首為黃祖于黃射,見後漢書文苑列傳下禍衡 傳;次則劉表大將制越,見三國志劉表傳注。再次則趟儼,再次則此呂 君。攘碑文,呂君為章使太守十三年,以黃初三年正月嘉,上數之,呂君 初拜太守在建安十三、四年。考三團志魏書趟儼傅,建安十三年,曹操征 荊州,以儼領章隨太守,後徒都督護軍,復為2Is相主簿,遍扶風太守。蓋 趟儼繼耐越、而呂君又繼趙儼守郡章擾。文三國志魏書畫多城王曹接傳云: 據以黃初三年封章使王,其年徒封義陽。是呂君嘉後,章俊嘗改郡為圈。 關後章隨之為郡國'的不復見於文獻(4) ,已簡省改置矣。洪亮吉補三國 疆域志卷上云:

(3)

義陽郡,魏黃初中分南陽置。(明帝)景初元年,以襄陽郡部、葉 三縣來屬,共領(安昌等)縣八。 文云: 安昌,漢章睦縣。7J(經注:蝕黃初三年改今名。今考章陵,漢末會 升作郡。後漢書劉衰傅,荊州八郡注稱漢官儀,一為章酸。趙儼 傅:太祖征荊州,以儼為章使太守。疑魏平荊州後方省也(按:指 曹操得北荊州n 。 洪亮古不詳章酸郡省於何時者,蓋未考呂君碑文,叉忽略曹撮傳女,故叉 有義陽為分南陽置之誤說(詳下)。吳僅增三國郡縣衰附考證「章使郡」

下云:

案章悽縣故屬南陽,魏武紀:建安三年,南陽、章陵諸縣復叛為 (張)繡'則是時尚未為郡。後漢書劉表傳:荊州八郡注稱漢官 儀,一為章酸。魏志劉表傳注早|傅于:蘭IJ越佐衰平定荊士,詔拜章 悽太守。趙儼傅:太祖征荊州,以儼為章悽太守。則郡立於建安初 年也。十八年,省州併郡,獻帝起居住(按:續模書百官志五注 早 I )所載荊州統郡之數,章使尚未省廢。黃初三年,封曹據為章駿 郡,其年提封義陽王。據7J(經住, (魏)文帝改章悽縣曰安昌,安 昌為義陽郡領縣,以此推求,義陽似~P 章陵之改名也。 又「安昌」下去: 7J(經注:黃初二年改章陵縣曰安昌。今考彭城王據於黃初三年封章 臣費王,其年徙封義陽,安得三年已改名安昌乎?安昌改名疑當在彭 城王據徒封義陽之初,水經注云三年,當的三年之訛。 吳民考攝頗精,唯「南陽、章優諸縣」未必不可讀為「南陽郡、章臣費郡諸 縣 J '且據後漢書,初平元年,劉衰入刺荊部時,已有章睡覺郡,則吳氏謂 建安三年章睦尚未立郡為不然矣。又攘呂君碑文,章使領域十三,而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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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大中文學報 至明帝時僅領縣八,則張氏云「義陽似帥章隨之改名」者,實有語病,蓋 義陽國全部或部分得自章酸,非章使之改名也。考章酸郡以章駿縣得名, 章駿縣則漢光武改春懷鄉置,春酸則光武帝四世祖劉買封侯之地、光武帝 之故鄉、建武六年語「世世復搖役,比豐、沛,無有所豫」之所也(以上 參後漢書光武帝紀)。疑曹丕既鑫漠,不樂聞其名,故黃初二年改章酸縣 為安昌,望年叉省章~國而立義陽耳,若然,則亦不必以水經注之二年為 三年之訛,以縣、國之改置不必定在同時也。章使置郡國為時不長,故學 者易於忽略,余因讀此碑,補正前賢記章~郡國之守土者及沿革如此。 貳、魏東武侯王基殘碑 魏元帝景元二年 右說王基殘碑,日本二玄社景印書道博物館藏拓本。碑清乾隆初洛陽 民墾地得之,餘中段三百七十字,缺碑主名氏,而載仕履尚詳。自汪中、 錢大昕以來,題跋者無慮十餘家,皆攝碑主歷官及嘉之年月,質之三國 志,定為魏征南將軍東武侯王基碑,其說是也。 碑文云:

r

(魏元帝)景元二年四月辛丑堯, ...追位司空,贈以東 武侯蜜印艘,送以輕車。」按: r 蜜印」一詞,史傳碑刻,此為首見,可 攘以補正前人關於蜜印、蜜章之成說,有益於研治印章制度,汪、錢以降 諸家似未見及,主主試討論如次。 按: r 蜜印」、「蜜章 J (武官用印多日章) ,或作「密印」、「密 章 J 0 r 蜜」、「密」三字之取義為何?孰為正字?宋周密齊東野語卷一 嘗討論之,而不能定其取舍,其言曰: 「蜜章 J

(

5)二字見晉書山濤等傅,然其義殊不能深曉。自唐以來, 丈士今用之。近世若洪舜俞(按:名咨費)行喬行簡贈祖母制亦 云: r 欲報含飽之德,可稽刻蜜之章 J(6)o r 蜜」字皆從「虫」。 相傳謂贈典既不刻印,而以蠟為之,蜜帥蠟'所以謂之「蜜章」。

(5)

然劉禹錫為杜司徒謝追贈表云: r 紫書忽降於九重,密印加榮於後 夜 J '李國長神道碑云: r 煌煌密章,肅肅終言 J '王崇述神道碑 去: r 沒代流慶,密章下貴」。宋祁孫貴蘊議云: r 密章加等,昭 飾下泉 J '又祭文云: r 恤恩告第,臟書密章 J 0 r 密」宇乃拉從 「山」。其知其義為孰是,豈古字可適用乎?或他別有所出也? 按:周密所引,多屬唐宋人文字,未探本源,故不能決定何者為是。清郝 諮行晉宋書故則悉引魏晉文獻以論之,皆作「蜜 J '並諭蜜章者乃刻蜜蠟 為章,其言曰: 宋書禮志二:魏文帝受碑,刻金璽追加尊號(曹嵩為太皇帝、曹操 為武皇帝) ,不敢開蜓,乃為石室,藏璽於壽臣是挺首。晉武帝泰始 四年, (晉女帝司馬昭)文明王皇后崩,將合葬,開崇陽麼,使太尉 司馬望幸祭,進皇帝蜜璽鰻於便房神坐。晉書山溝傳:策贈司徒蜜 印、新杏伯蜜印。陶侃傅:追贈大司馬,假蜜章。此皆其人功德隆 祟,特酬殊典,晉諸臣中更無此比。蓋蜜璽放於金璽,而蜜章又放 於蜜璽也。謂之「蜜」者,古人謂議蠟為畫,栗削蜜蠟以為印章, 納諸軍中,亦猶用明器之意,為觀美耳。水經油水注言石刻刀劍之 脫逼真,以蜜模寫,正謂刻劃裸明,如銷蠟模印也。...呂種玉 (按:清人)言備以為蜜章用賽,不以袖,而以蜜,非以蠟刻印 章,第未裸考爾。 按: r 密」字其出既晚,又不知何所取義,當係誤用。魏晉史傳皆作「蜜 J

'

而王基此碑亦作「蜜 J '史傳碑文相印證,則作「蜜」為是。考蜜印、蜜 章,皆卒後追贈之明器,則呂種玉謂用寶以蜜者,自屬無稽。 按:古之正式官印,解職例 2頁上還(7 ) ,爵印則傳桐于佩帶。王基生 前已封東武侯,麓,于徽桐,東武侯印紐傳王徽佩帶,故所贈「東武侯蜜 印緩」自屬明器。考朝廷贈大臣印級為明器,自西漢已有之,漢書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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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大中丈學報 進傅:方進原拜丞相,封高~侯,後種運自殺, r 上(成帝)秘之,遣九 卿珊贈以丞相高~侯印輝」。丞相乃方進原官,高使侯為其原爵,自有印 授,既自殺'2Is相印級自頸上還,高曉侯由方進長于宣闕,印鰻自傳翟宣 佩帶,則漢書所謂「贈以2Is相高慶侯印鰻」者,自不得為正式官印,乃拘 葬明器耳,其情狀與王基相同。但此種朝廷頓贈明器,與漢魏六朝私人性 質之拘葬印章又有不同,私家自作者,不論質料為何,皆並列官職及姓 名,如「五官蜂王肝印」、「大司空士姚匡」、「橫野大將軍幕府卒吏張 林印 J

(

8) ,與正式官印僅著職稱(9) ,如「征美國丞」、「頭邪相印章」 者不同(10) ,無備弊之慮。成帝贈翟方進「盡相高使侯印級J '性質蓋與 私家自作者異,或為僅著職稱之明器(11) 。是王基嘉後獲贈印艦為明器, 具體傳自西漠,至於其印刻蜜蠟為之者,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卷十 一「漢時中國尚無蠟燭」條云: 西京雜記,南粵王獻高帝石蜜五餅、賓、燭二百枚。按:蜜燭者,蠟 燭也。古蜜與蠟不能分解,混合為一,故亦日蜜燭,可見漢初無此 物,故南粵以為責,其學可知。至鄭玄注三禮,言燭者多矣,而無 以蠟燭為證者,玄東漢末人,可知伊時亦無。准南于云:膏燭以明 自爍。龔勝傳去:膏以明自銷。益證當時盡油燭也。 又同卷「古蠟燭皆蜜燭與今蠟燭異今蠟宋尚無」條云: 自(趙)宋以前所謂蠟燭,皆蜂蜜中所舍之蠟也。蓋自魏晉時始能 將蜜蠟分解,專以蠟作燭,故亦回蜜燭。 接此,是魏之王基,晉之山濤、陶侃獲贈明器以蜜蠟為之者,以其時方有 自蜜分解蠟之技衛,又有防鶴弊之故耳。然則郝氏謂蜜章放於蜜車者,為 不然矣,況王基嘉於魏元帝景元三年,已獲贈蜜印,較諸蜜璽作於晉武帝 泰始四年者,猶早八年乎?蓋郝氏未見此碑,故有斯誤。再者,漢書外戚 傳定陶丁姬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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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五年, (王)莽復言: r 共王母(傅太后)、丁姬(丁太后) 前不臣妾,至葬滑麼,家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丁太后)、皇 太太后(傅太后)璽輝以葬,不應禮。體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 姬家,取其璽輯情戚。...

J

是帝后以璽殉葬西漢已有,此與魏文、晉武刻金、蜜璽追贈其先祖者雖略 不同,藉知蜜璽亦不必放金璽而作也。

套、晉任城太守孫夫人碑

晉武帝泰始八年

此碑清世始出,丈見金石華偏卷二十五。武億、挂體等考攝頗詳,夫 人蓋魏光藤大夫孫矗之女、晉任坡太守羊氏之妻。 碑文云: r 夫人濟南孫氏之中女也,實日口姬。」接: r 實曰口姬」 者,謂夫人之名講也。魏晉女于常以「某姬」命名,僅晉書后妃傳,已有 四人:文明王皇后,諱元姬;懷王皇太后,諱援姬;元夏使太自己,諱光 姬;簡丈順王皇后,諱簡姬。又如北說高宗,耿贖諱轉姬,于夫人諱仙姬 (俱見趙萬里,漢魏南北朝墓露集釋卷二)。足見當時風尚。又按:太平御 覽二百二潛岳「宜坡宣君(買充妻郭楓)誅引」云: r 行成于己,名生于 人,考終定盞,實日宣君 J

'

r 實日宜君」句法與此碑「實日口姬」相 間,唯彼丈「宣君」者指誼號,此碑「口姬」者謂名諱耳。

肆、吳九真太守谷朗碑

吳末帝鳳凰元年

右吳九真太守谷朗碑。朗字義先,桂陽乘陽人。弱冠仕郡,歷右職, 守陽安畏,升王府,除郎中、尚書令史、郡中正,遷長沙劉陽令,徵拜立 忠都尉、尚書郎,還部廣州督軍校尉,後拜五官郎中,遷大中正,後遷九 真太守,以鳳凰元年卒官,年三十有四。 是碑罕見著錄,歐陽啟、東父子有短跋'趟明誠金石錄有目無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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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犬中文學報 人則考據頗詳,略見於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八。洪頤值平津讀碑記卷三云: 其守陽安長,非授陽安長也,故升王府,除郎中、尚書令史、郡中 正,遷長沙劉陽令,與調任之制異矣。 洪氏之意,謂谷君先以郡曹守假陽安長,其後任劉陽令,乃為民除。而陸 增祥則駁之云: 陽安長當是亭長。東漢隸豫州汝南郡。 陸民云者,蓋以陽安縣東漢時屬汝南郡,而汝南郡三國時屬說不屬吳,魏 且嘗分汝南置陽安郡(12) ,谷君概以三十四齡壯年卒,則不論就時間或地 點言,皆不得守陽安縣長,故疑谷君所守陽安為吳屬亭名。按:陸說非 是。彼蓋不知吳改桂陽郡漢寧縣為陽安縣(13) ,谷君所守者非故南之陽安 也。以郡吏守骰令長,乃漢代舊制,況無以郡之右職出為亭長之理乎! 叉大小中正之制,學者類以為三國中唯魏有之,吳則僅有犬公平(習 溫、潛輯、嘗為之,見三國志潛璿傳注引襄陽記)。通志職官略州佐「中正」 條云: r 魏司空陳軍以天畫選用,不盡人才,擇州之才優有照鑒者,除為 中正,自拔人才,銓定九品,州郡皆置。吳有大公平,亦其任也。」叉郡 佐「中正」條云: r 說置。」而是碑云:谷朗先為郡中正,後還大中正。 此雖僅見,藉知孫吳亦有大小中正之制,足補史傳之闕丈矣。

伍、漢安平相孫根碑陰題名

魏晉時

右漢安平相孫根碑陰題名,洪造韓釋卷十著錄於孫根碑文之後。據碑 文:孫根字元石,嘗宰郎、雍奴、元氏、考城四坡,後又嘗為課議大夫、 議郎、謂者、荊州刺史,至安平相,以疾去官,漢靈帝光和四年卒,年七 十有→,故吏門生立碑,昭其功德。碑陰題名則非當時所勒。洪氏跋尾 -E 右孫根碑陰(題名) ,可辦者凡二百四十四人,異姓繞十之一爾。

(9)

有當仕縣芭者,則陽豐長、太末尉是也;其稱尉馬都尉、祭酒、舍 人、中郎、五官祿、督郵、計史、計祿,則漢官也, ...其中軍 督,則非漢官甚明。又有大中十四人(按:包括主姓三人)。陳勝 傅,以朱房為中正,兩漢無之,魏陳軍始擇州之有鑒裁者為中正, 晉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乃是晉官,當時省其「正」 字。此碑字畫苟且,尚不及魏末諸刻,殆類吳晉間下品書札爾。似 是孫根後裔眾多,譜其名於上世之碑陰也。 按: r 中軍督」一官,始見於三國志吳三關主傅:吳景帝永安元年十月圭 午,詔以孫琳弟武衛將軍孫恩為御史大夫、衛將軍、中軍督;十二月戊辰 臘,誅孫瑞等;己巴,詔加左將軍張布為中軍督。洪氏摟此官名以定孫根 碑陰當係漢以後物,疑在吳晉間,其說蓋是。 唯洪氏叉以「大中」為晉宣帝司馬懿置「大中正」之省稱,則竊謂不 然。按:自陳軍創為九品中正,士流出處,端靚品藻,中正地位,至為清 耍,大中正鑒裁一州人物,尤屬崇高,如攝洪跋'孫氏一族之為大中正者, 乃有十一人之多,而十一人者,名字竟不為世知,此可疑一也。叉洪氏謂

「大中正」當時省為「大中 J '並未引丈獻以為佐證'且若大中正得省稱

「大中 J '則小中正將省稱「小中」乎?實未見其例,此可疑三也。主厚

之復齋碑錄(14) 跋孫根碑陰略本洪氏說云: 碑陰云「中軍督孫玄象、孫~龍,大中孫者考,舍人孫延叔」等, 可辦者二百四十四人,異姓續十之一。中軍督似非漢官。又有大中 十四人,不知何官。 王厚之云「叉有大中十四人,不知何官」者,蓋亦以洪氏說為可疑也。 竊嘗考之,此碑陰所謂「大中」當係「太中大夫」之省稱。拉魏晉人

稱呼官名,往往只用上二字,而省略將軍、校尉、大夫之稱(15) ,如祖遨

牢贈車騎將軍,世稱祖車騎;阮籍官至步兵校尉,世稱阮步兵;積康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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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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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大中文學報 散大矢,世稱稿中散;阮裕拜光祿大夫,世稱阮光祿;但檢世說新語,觸 目皆是。準此,疑「大中」者,蓋「太中大夫」之省稱。報書「大」、 「太」通用,洪造隸釋卷十涼州東!史魏元1三碑跋亦誓言之: 漢人書碑,廟號如「太宗 J '官名如「太尉」、「太常」、「太

守」、「太中 J '地名如「太原」、「太陽」之類,皆作「大」。

洪氏云官名「太中」皆作「大 J '指隸釋卷十一劉寬前後碑載寬為「大中 大夫」而言。叉趟萬里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卷一載晉太康三年罵恭石桿題 字「晉故太康三年二月三日己商趙國高芭導官令大中大夫漏恭字元悟J

'

叉載石砂墓誌「少受賜官大中大夫關中侯 J

'

r 大中」並作「大中 J '此

碑誌銘文以「大」作「太 J 之證。強再引文獻以「大中」或「太中」為 「太中大夫」省稱之例,以證成鄙說。晉常噱華陽國志卷十二益梁寧三州 先漢以來士女目錄,列舉士女三百四十人官爵姓名,目錯之後,並有分

類,其中一類云「公車令課議大中十一人 J '參目錄,三百四十人中無列

大中正、中正或小中正之職衛者,而為公車令則有趙芹、麒太伯、杜撫, 為諜議大夫則有王褒、費詩、杜傲,為太中大夫則有章明、聽玄,共八 人,數目雖與十一人不合,然此係世傳華陽國志多所殘訛所致,故顧廣折 校本云: r 按人數不合,蓋傳寫多非其舊也,卷中前後各條皆故此。」然 則「諒議大中」一類,實指諜議大夫、太中大夫無疑,此晉時有省稱「太

中大夫」為「大中」之例也。叉鄭樵通志職官略第七丈散官「光祿大夫以

下」條云: 太中大夫,棄官,亦掌論議,漢因之,後漢置二十人,魏以來無 員,晉視中蓋,吏部,將朝服,進賢一梁冠,介憫。...中散大 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置三十人,魏晉無員,齊樂視黃門侍 郎,品服冠槓與「太中」同。 此云「品服冠價與太中同」者,謂中散大夫亦與太中大夫同為緯朝服、進

(11)

賢一梁冠、介帽。是宋人猶有省稱「太中大夫」為「太中」者。按:太中 大夫,魏以來無常員,屬散職,故孫氏一族乃有十一人之多,然亦足見其 時名器之濫矣。 附註 ( I ) 洪芷隸釋卷+一著錄漠餒民校尉熊君碑文,云:劉表為荊牧時,命熊君為餒民 校學J 。叉上書同卷載漢巴郡太守獎敏碑文,云:劉焉、劉璋時,以獎敏為助義 都尉行車義校樹。又後漢書劉焉傅,焉任張魯為督義司馬。此碑之武猛都尉、 鷹節中郎將,蓋 ~P 此類。

( 2 )

三國志魏書丈聘傳, r 本兵」作「北兵」。

( 3 )

近人劉o任三國新志卷五臟官志最為晚出,而亦失載。

( 4 )

三國志吳書三闢主傅: (孫皓)鳳凰二年(即晉武帝泰始九年)秋九月,改封 進陽為魯,東平為齊,又封陳留、章毆等九王。按:齊、魯、陳留、章使之地 當時皆非吳有,乃是虛領,空有名號而已。

( 5 )

學津討原本齊東野語原作「密章 J '此據上下文意及晉書改。

( 6 )

學津討原本齊東野語原作「欲報食曲之德,可稽制蜜之章 J '此攘洪咨費平齋 文集卷+九「知樞密院事喬行筒贈三代故祖母杜民慶國夫人贈益團夫人制」改。

( 7 )

趙宋有賜官印隨葬之制,與古制不同。宋史卷一五四輿服志云:

r

(元聾六年) +二月詔: r 自今臣僚所授印亡鹿并賜隨葬,不由隨葬而行用者論如律。』中 輿仍舊制。」

( 8 )

以上據羅福頤、王人聰合著印章概述頁一三二。

( 9 )

蛙頹乾隆四十三年(戊戌)初刑本續三十五學云: r 官印連姓名,如俾將軍張 賽。」自注: r 按魏武帝令諸官各以官為名印。」以為漢魏官印亦有連姓名 者。惟乾隆五+年(乙巳)更定本續三十五學,已將此條並注刪去,蓋已自覺 其誤。間唐以來官印則間有著姓名者,參羅振玉賄唐以來官印集存。

(1

0) 二印錄自前揭印章概述頁六四,東漢物。

(I

I) 馬王堆二號漢墓(西漢初期)出土有「軟侯之印」及「長沙丞相」印,說者以 為明器。似可為此說之證。 (I月 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卷上陽安郡條。

(1

3) 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卷下蛙陽郡條。

(1

4) 復齋碑錄,原書今俠。此處所引,見陳恩寶刻叢編卷一。 (15) 魏晉人省稱官名不.t1:此例。錢大昕十駕齋蓋新錄卷+r 官名地名從省」條攘晉 書陳壽傳、王教傳云: r 六朝人稱黃門侍郎散騎常侍為黃散。」此為一例。又 姚鼎惜抱軒全集法帖題跋卷二「王羲之」條及筆記卷五史部二「晉書」條力辯 11

(12)

408

畫大中文學報

王羲之官乃右將軍,非右軍將軍。按:謝玄嘗5萬左將軍,世說新語賞譽篇謝玄 問謝安劉恢性至峭何足乃重條劉孝標注引語林作「謝左軍 J '是姚說可信。貝。 右將軍可省稱「右軍J' 左將軍可省稱「左軍J' 是亦為一例。找不遍學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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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umbonaceae下,就僅存「蓮」一屬Nelumbo nucifera ;而與其形貌相近,經 常為人所混淆的睡蓮Nymphaea Linnaeus,則在其科(睡蓮科)Nymphaeaceae 下存有芡屬

有,宅心本無,則斯累豁矣。夫崇本可以息末者,蓋此之謂也。」 [註 37]

。苟得其印斯可信受。否則邪外而已。宗者顯體之要也。以因果為宗則體得其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