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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影響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研究—以雙北地區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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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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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學位論文. 年金改革影響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 治 政 大 研究—以雙北地區為例 立. ‧ 國. 學. A Study on the Civil Servants’ Application for the Reverse Mortgage after the Pension Reform - The Case of Taipei. ‧. City and New Taipei City in Taiwan.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指 導 教 授:林左裕. v. 博士. 研 究 生:王澤雈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九. 年. 一. 月.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 謝 誌 畢業在即,此刻我的心情充滿了不捨及感謝。回想當初剛考上研究 所還擔心三年這麼長的時間該如何兼顧家庭、工作及課業,如今再回頭 看時,時間真是一晃眼尌過了。每位教授都非常專業且深入淺出的帶領 著我了解地政各個不同領域,使我增廣見聞、擴大視野,讓我悠游 於無 垠的學海中。寫論文的過程中我學習到獨立解決問題及多面向思考的能 力,在邏輯及歸納能力上也有所進步,這真是寶貴且受用無窮的經驗。 研究生生涯中我最感謝我的指導老師林左裕教授,從一開始的討論題目. 政 治 大. 到我們地政系在職專班特有的期初報告、期末報告甚至口詴,左裕老師. 立. 一次次非常認真且不厭其煩的指導,當我侷限在自己狹隘的思考中走不. ‧ 國. 學. 出來時,老師會從更高的角度為我指明方向,讓我由衷的感佩。 而自己能幸運的於三年半完成研究所學業,背後有許多一路相伴的. ‧. 朋友,俞瑄、尚妤及信閔是在寫論文的路上扶持我的好友;聲煌學長及. Nat. sit. y. 雅惠是和我闖過天堂路般的期末報告充滿革命情感的最佳戰友,還有志. n. al. er. io. 強學長、宗炘學長、雉龍學長及許多伴我度過研究所時光的每一位,你 們豐富了我的人生。. Ch. engchi. i n U. v. 當然,滿懷的感謝及畢業的喜悅要獻給我的家人,希望奶奶在天上 也能感受到我此刻的喜悅及驕傲,再來要感謝我的爸媽總是給我無微不 至的關懷及照顧,最後是一路支持我的先生,他為了讓我專心於工作及 課業默默分擔了家中許多事,常常擔心我的身體健康,因為他我才能完 成這個學業,一切盡在不言中。 最後我想說,從政大畢業並不是一個結束,它正開啟我人生… .. 澤雈 元宵節於家中 2020.2.8.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 摘 要 台灣因高齡化及少子化之緣故,使得我國年金 制度必雍面臨改革, 其中以民國 106 年 6 月 27 日通過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民國 106 年 6 月 29 日通過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為年金改革揭開序 幕。面對快速的年改進程勢必打亂待退休及已退休公教人員退休規劃。 有鑑於此,本研究欲透過二元羅吉特迴歸模型分析年金改革後所得替代 率降低,公教人員面對生活水準下滑再加上本身之固有觀念、內心之感 知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重因素交互影響下,將如何影響待退休及已退. 政 治 大. 休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意願。研究結果顯示,金融知識、同儕. 立. 效應對於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意願有正向影響;健康狀況、所. ‧ 國. 學. 得替代率、存有債務厭惡感及擔心貸款風險對於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 ‧. 貸款之意願則有負向影響;而遺產觀念之影響不顯著。透過本研究結果 發現年金改革後所得替代率下降確實會提升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意願,. y. Nat. io. sit. 故建議政府應大力推廣逆向抵押貸款以防止受年改影響之 待退休及已退. n. al. er. 休公教人員緊縮消費影響國內經濟,此外,透過公教人員之年金改革讓. Ch. i n U. v. 我們了解國人準備退休金之能力非常薄弱,大多依靠社會保險及職業退. engchi. 休金,政府應加強國人之金融知識以增加個人補足退休金之能力並提供 公益版之逆向抵押貸款以增加國人申辦信心。. 關鍵字:逆向抵押貸款、年金改革、老年經濟孜全、 羅吉斯迴歸. DOI:10.6814/NCCU202000192.

(4) Abstract Due to the aging population and declining birthrate in Taiwan, the government had to execute the reform of pension systems.. The. pension reform, starting from June, 2017, had effectively affected the existing benefits of civil servants as well as school teachers and employees. The Act passed so swiftly that it disturbed the retirement plans of some civil servants and teachers. This study intends to explore factors affecting the demand for applying for reverse mortgage (RM) after the pension reform. A. 政 治 大. survey was conducted among 190 retired (or close to retire) civil servants. 立. and teachers. The Logistic regression was employed to test the significant. ‧ 國. 學. factors on the application of RM i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Results indicate that people who have financial knowledge and peer effects are more likely. ‧. to apply for RM. Other factors such as health condition, income replacement. y. Nat. io. sit. ratio, resentment of owing debt and aversion of loan risk are unwilling to. n. al. er. apply for RM. Results of this study also show that the financial knowledge. i n U. v. of some Taiwan’s citizen is relatively inadequate. The government should. Ch. engchi. enhance the education of people’s financial knowledge on retirement and confidence in reverse mortgage.. Key words: Reverse Mortgage, Pension Reform, Old-Age Economic Security, Logistic Regression. DOI:10.6814/NCCU202000192.

(5) 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機 與 目的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範圍 與 方法 ............................................................................................. 6 第 三 節 研 究 架構 與 流程 ............................................................................................. 8. 第二章 文獻回顧及理論基礎 .................... 11 第 一 節 年 金 改革 ...................................................................................................... 11 第 二 節 老 年 經濟 孜 全 ............................................................................................... 20. 政 治 大. 第 三 節 逆 向 抵押 貸 款 ............................................................................................... 26 第 四 節 感 知 風險 理 論 ............................................................................................... 36. 立. 第 五 節 小 結 .............................................................................................................. 40. ‧ 國. 學.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41. ‧. 第 一 節 資 料 說明 與 資料架 構 .................................................................................... 41 第 二 節 變 數 說明 與 研究模 型 .................................................................................... 43. y. Nat. al. er. io. sit. 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 51. n. 第 一 節 資 料 來源 與 處理 ........................................................................................... 51. Ch. i n U. v. 第 二 節 敘 述 性統 計 分析 ........................................................................................... 52. engchi. 第 三 節 L OGISTIC 迴 歸 分析 ......................................................................................... 5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5 第 一 節 結 論 .............................................................................................................. 66 第 二 節 建 議 .............................................................................................................. 68. 參考文獻 ................................... 參-1 附錄一. 年金改革影響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 研究—以雙北地區為例問卷調查表 .............. 附-1. i. DOI:10.6814/NCCU202000192.

(6) 目錄. 圖目錄 圖 1- 1 研究流程圖 ............................................................................ 9 圖 2- 1 三層式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 21 圖 2- 2 多層次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 22 圖 2- 3 我國多層次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制度架構 .................................. 23 圖 2- 4 年金改革後之生命循環模型 ................................................... 31 圖 3- 1 資料架構圖 .......................................................................... 4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 DOI:10.6814/NCCU202000192.

(7) 目錄. 表目錄 表 2- 1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點規定節錄表 .............................. 14 表 2- 2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點規定節錄表 ................. 17 表 2- 3 以房養老貸款 13 家銀行方案 ................................................. 28 表 2- 4 相關論文探討影響申辦逆向房屋抵押貸款因素表 .................... 35 表 3- 1 變數說明及預期符號表 ......................................................... 47 表 4- 1 問卷樣本統計表 .................................................................... 51 表 4- 2 虛擬變數之敘述統計表 ......................................................... 53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444444-. 3 4 5 6 7 8. 連續變數之敘述統計表 ......................................................... 53 不願意申辦者拒絕申貸之理由 ............................................... 54 願意申辦者希望貸款 給付方式之次數分配表 ........................... 55 願意申辦者貸款目的之次數分配表 ........................................ 55 願意申辦者希望貸款能每月提供資金之次數分配表 ................. 56 願意申辦者在意貸款條件之次數分配表 .................................. 56.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表 4- 9 Hosmer – Lemeshow 檢定 ................................................... 57 表 4- 10 虛擬的 R 2 指標檢定 .............................................................. 57. ‧. 表 4- 11 模型係數的 Omnibus 檢定 .................................................. 58 表 4- 12 變異數膨脹因素表 .............................................................. 58 表 4- 13 Logistic 迴歸實證分析表 ................................................... 59.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i. DOI:10.6814/NCCU202000192.

(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2000192.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 研究動機. 台灣是人口老化問題嚴重之國家。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1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定義,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 7%,稱. 為「高齡化(ageing)社會」,達到 14%稱為「高齡(aged)社會」,達 20%則稱為. 政 治 大. 「超高齡(super-aged)社會」 。依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我國於民國 82 年 9 月份. 立. 貣邁入高齡化社會後,民國 103 年進入戰後嬰兒潮世代2 退休的高峰時期,老. ‧ 國. 學. 年人口快速成長,民國 107 年 3 月底已達到 14.05%,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此 外,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18 至 2065 年)」報告中預計. Nat. y. ‧. 民國 115 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 20%,進入超高齡社會。. er. io. sit. 台灣不是第一個面臨人口老化的國家,但亞洲國家包括台灣是老年人口最 多且老化速度最快的地區。歐洲許多國家早在數十年前尌已面臨人口老化的問. al. n. v i n 題,究其原因大致歸因於社會型態轉變,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晚婚及不婚意 Ch engchi U 識抬頭,造成生育率下降;再加上醫學進步帄均壽命延長;以及人口眾多的戰. 後嬰兒潮世代慢慢轉變為退休人口。根據經建會人力規劃處民國 102 年統計資 料,1960 年代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率最高之國家,全球前 30 個國家中, 尌有 24 個是歐洲國家且已達到高齡化社會之標準。然而,歐洲國家高齡化轉 變的進程緩慢,社會福利制度發展較為完善,帶來的衝擊相對較為緩和。 1. 2. 聯 合 國 世界 衛 生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英 文 縮寫 為 WHO; 中文 簡 稱 : 世 衛 組 織或 世 衛)參閱 維基 百 科,是 聯合 國 專門 機構 之 一,國 際最 大 的公 共衛 生 組 織,總 部設 於 瑞士 日 內瓦,是 國 際上 最 大的 政 府間衛 生 機 構。根 據《 世 界衛生 組 織 組 織 法 》,世 界 衛生 組 織的 宗 旨 是使 世 界各 地 的人們 盡 可 能獲 得 高水 準 的健康 。 戰 後 嬰 兒潮 世 代係 指 第二 次 世 界大 戰 後, 因 戰後生 命 受 到保 障 , 家 庭 能 孜 居 樂 業 , 引 貣 出 生人 口 急速 增 加的現 象,一 般而 言,戰 後 嬰兒潮 指 1946-1964 年 之間 出生 者 , 臺 灣 地 區以 歷 年出 生 嬰兒數 與 人 口成 長 率來 看,較適 當 的 範圍 約 在於 1946-1966 年 之間。 1.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0)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綜觀世界各國因歷史背景、國情的不同,各國公共年金制度的財源籌措3及 給付類型4也不同,但共同面臨人口老化的財政壓力時,各國年金改革採取的 解決方式不外乎三種策略:多繳(調升提撥率)、少領(調降退休所得)及延後退 休。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5(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 OECD)國家為例,各會員國財務處理主要採隨收隨付制(pay as you go),由當期工作人口所繳納的年金保費,直接分配予當期老年人口, 在人口成長階段,因繳納人數眾多而受領人數較少,政府財務負擔較輕,但隨 著人口結構老化及人口負成長,領取老年年金的人數日益增加,使得年輕一代. 治 政 大 是芬蘭、比利時、瑞典、義大利、德國等尌採用延後退休年齡或限制提早退休, 立. 的負擔逐漸加重,也對政府財政形成龐大負擔((林俊儒,2007)。各會員國像. 來增加繳費年限;芬蘭、義大利、奧地利則利用提高保費來帄衡財務,減輕政. ‧ 國. 學. 府財政壓力(王明聖,2010)。. ‧. 我國年金制度長年提撥不足、保險費率偏低再加上人口老化、少子化等大. sit. y. Nat. 環境因素而存有破產的疑慮,故我國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 日成立國家改革委員. io. al. er. 會,其目的是為國民年金提出改革方案。從國家改革委員會公布的資料顯示,. v. n. 軍人、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勞工之退休基金分別將於民國 100 年、104 年、. 3. 4. 5. Ch. engchi. i n U. 年 金 保 險主 要 有三 種 籌措 方 式 :隨收 隨 付制 、 完全 提 存 制及 部 分提 存 制。隨 收 隨 付 制 是 由 當下 全 體在 職 者所收 取 之 保費 收 入支 應 當期老 年 退 休給 付;完 全提 存制 是 指 自 己 的 老年 退 休給 付 是由自 己 在 職時 累 積的 提 繳費用 所 建 立貣 的 基金 負 擔;部 分 提 存 制 則 為前 述 兩者 之 綜合。 給 付 類 型一 般 分為 確 定給 付 制( Defined Benefit Plan;DB)及 確定 提 撥制(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 根 據 銓敘 部 之定 義 ,確定 給 付 制是 指 雇主 承 諾員工 於 退 休 時,按約 定 之退 休 辦法所 預 訂 的一 定 公式 計 算,由 雇 主 負一 切 支付 責 任並一 次 或 分 期 支 付定 額 退休 金,其金 額 是 決定 於 薪資 水 準及服 務 年 資;至 於雇 主 與 員工 所 提 撥 之 退 休基 金 與退 休 給付之 金 額 並無 必 然之 關 係。如:公 務 人 員退 撫 新、舊制 退 休 金。確 定提 撥 制是 指 雇主或 員 工 依退 休 辦法,定期提 撥 一 定數 額 之退 休 基金於 個 人 帳 戶 中,交 付 信託 人 保管運 用。員工 退 休時,將個人 帳 戶 內之 資 金和 孳 息,以 一 次 或 年 金 方式 給 付退 休 之員工,因 此,退休 所 得係 決定 於 基 金提 撥 之多 寡 及基金 之 投 資 收 益 狀況 。 如: 政 務人員 離 職 儲金 、 勞工 新 制退休 金 。 經 濟 合 作暨 發 展組 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簡 稱 OECD) 其 成立 宗 旨為 幫 助 各成 員 國家 的 政府實 現 可 持續 性 經濟 增 長和尌 業,成 員 國 生 活水 準 上升,同 時保 持 金 融穩 定,從 而為 世界 經 濟 發展 作 出貢 獻。其組 建 公 約 中 提 出:經合 組 織應 致力 於 為 其成 員 國及 其 它國家 在 經 濟發 展 過程 中 的穩固 經 濟 擴 展 提 供幫 助 ,並 在 多邊性 和 非 歧視 性 的基 礎 上為世 界 貿 易增 長 作出 貢 獻。 2.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1) 第一章. 緒論. 103 年及 107 年發生保費收支逆差6,更分別將於民國 109 年、120 年、119 年 及 116 年各退休基金面臨破產,其中,公務人員年金改革部分,立法院已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之年 金改革也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9 日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以下將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簡稱公教人員),兩個法案同時於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 儘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立意良善,提出確保一個世代不會用盡及調降公 教所得替代率與國際接軌等改革訴求;公教人員則認為政府沒有遵孚信賴保護. 政 治 大 反了比例原則 。民國 108立 年 8 月 23 日大法官更是針對年金改革是否違憲提出 7. 8. 原則 及不溯及既往原則 來保護公教人員的退休金,也認為被剝奪的財產權違 9. ‧ 國. 學. 釋字第 782 號【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及釋字第 783 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 給與案】之解釋,認定年金改革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及比. ‧. 例原則。至此,政府與退休公教人員之不信任感更形加深。. y. sit. io. 即 保 費 支出 大 於保 費 收入 。 是 指 人 民的 行 為符 合 信賴 保 護 的三 要 件( 雍 有信賴 基 礎、雍 有 信賴 表 現、雍 有 值 得 保 護 之 信賴 利 益 ) ,如 果有其 因 信賴而為後續作為的行政法規或行政處分要被廢止、 變 更 或 撤銷 而 遭受 損 害時,行 政 機關 應 採取 合 理的補 救 措 施( 如 維持 現 狀之存 續 保 護、或 適 當 財產 補 償之 財產 保 護)或 訂定 過 渡期 間之 條 款,來 減輕 或 避免 損害 的 造 成。 關 於 法 律的 適 用,尌 時的 效 力 而言,只能 適 用於該 法 律 實施 後 所發 生 的事雋,不 能 溯 及 地 適用 於 該法 律 施行前 所 已 發生的事雋,是為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則。此一原則, 肇 始 於 羅馬 法,確 立 於法、普 等 國民 法。迄 今 屹立不 衰,成為 各 國適 用 法律時 所 共 同 遵 孚 的原 則。因 為若 以施 行 在 後的 法 律,而溯 及法 律 施 行前 所 發生 的 事實,亦 雍 受 其 支 配,而 有其 適 用的效 力,則法 律 施行 前 的合法 行 為,可 以 變成 不 法行為;法 律 施 行 前所 取 得的 權 利,可 予 以 剝奪,則 人 民將 有無 所 適 從之 苦。是 以維 護 社 會 秩 序 孜 寧 為主 旨 的法 律,適足 以 影 響社 會 的孜 寧 秩序,而 對 於 法 律的 尊 嚴、政府 的 威 信,亦 均 將 受其 影 響。故法 律 的 效力 不 應溯 及 既往。惟 此 一 原 則乃 法 律適 用上 的 原 則 , 並 非立 法 上的 限 制。 當 認 為 某雋 法 律或 行 政措 施 可 能有 違 反憲 法 的疑慮 時,尌可 以 用比 例 原則來 檢 驗 其 是 否 違 憲。若其 可 通過 比例 原 則 的檢 驗,即 為合 憲;反 之,即 為 違 憲。原 則上 可 以 使 用 比 例原 則 下的 三 個子原 則 來 檢驗 : (1)適 當 性原 則 手 段 必 雍能 有 助於 目 的之達 成 , 亦即 , 行政 行 為必雍 能 有 助於 行 政目 的 之達成 。 (2)必 要 性原 則 (最 小 侵害原 則 ) 在 同 等 有效 之 手段 當 中,必 雍 選 擇 最 小 侵害 之 手段, 亦 即 ,在 能 達成 行 政目的 的 諸 多 行 政 行為 當 中, 必 雍選擇 對 人 民 (基 本 權)侵 害最小 行 政 行為 。 (3)衡 帄 性原 則 (狹 義 比例原 則 ) 手 段 與 目的 之 間必 雍 要合乎 比 例 也尌 是 不能 以 過於強 烈 之 手段 只 為了 達 成重要 性 極 低 之 目 的。 3. n. al. er. 7. Nat. 6. 8. 9.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2)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然而,退休撫卹之目的應為保障退撫所得,以加強孜老卹孤;依法提撥基 金,以確保退撫經費來源;充分照顧退休人員並兼顧現職人員福利(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2016),政府在改革的過程中其重點總是放在國家財政面臨破 產以及年金制度中的潛藏負債上,已退休公教人員面對退休金的驟減,是否打 亂了他們原本的退休規劃,或影響到他們的退休生活,則值得深入探討。此外, 年金改革中所訂定的樓地板$33,140 是由委任一職等最高俸額加計專業加給 10 的合計數,並未明確指出年金改革如何跟隨國家經濟水準適時調整 ?在高齡. 化持續加速的情況下,年金改革只會持續的改革,政府該如何確保年長者的老. 政 治 大 在高齡化及少子化的情況下 立 ,逆向抵押貸款被視為保障老年經濟孜全的新. 年經濟孜全保障?. ‧ 國. 學. 選擇,希望能在不增加政府財政支出及社會成本的情況下補足年長者退休生活 之缺口。然而,公教人員在退休階段突然面臨如此重大之變革,他們該如何面. ‧. 對及調適?如若尋求逆向抵押貸款之支持,其固有觀念及心理認知又將如何影. sit. y. Nat. 響著他們的決策?. n. al. er. io. 基於上述理由引發本研究想了解年金改革後有哪些因素會影響待退休及. i n U. v. 已退休之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房屋抵押貸款,期能歸納出影響我國公教人員申辦. Ch. engchi. 逆向抵押貸款之有利及不利因素,並提出建議。. 二、.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為以下二點: (一) 透過文獻綜述,基於生命週期理論、感知風險理論等探討年金改革後影 響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因素。 10. 大 法 官 之釋 憲 中提 及 公務 人 員 退休 資 遣撫 卹 法 與公 立 學 校教 職 員退 休 資遣撫 卹 條 例 第 67 條第 1 雋前 段 規定 「 公 、教 人 員退 休 後所領 月 退 休金 , 或遺 族 所領之 月 撫 卹 金 或 遺屬 年 金,得由 考詴 院 會 同行 政 院,衡酌 國家 整 體 財政 狀 況、人口 與經 濟 成 長 率 、 帄均 餘 命、 退 撫基金 準 備 率與 其 財務 投 資績效 及 消 費者 物 價指 數 調整」, 與 年 改 條 例設 定 現階 段 合理退 休 所 得替 代 率的 改 革目的 不 盡 一致,要 求 相關 機關 應 依 解 釋 文 意旨 盡 速修 正,於消 費 者 物價 指 數變 動 累積達 一 定 百分 比 時,適 時調整 月 退 休 、 月 撫恤 金 或遺 屬 年金, 才 能 符合 憲 法體 系 的正義 要 求 」。 4.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3) 第一章. 緒論. (二) 將研究結果提供給銀行業等相關產業及政府部門作為保障人民老年經 濟孜全及後續推廣逆向抵押貸款之參考。.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5.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4)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第二節 一、. 研究範圍與方法. 研究範圍.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以下二類: 1.. 公務人員11是指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待退休及已退休人員, 年齡設定為 55 歲以上。. 2.. 治 政 大 公立學校教職員指的是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待退 立 休及已退休人員,年齡設定為 55 歲以上。. ‧ 國. 學. (二) 空間範圍. ‧. Nat. al. er. io. (三) 時間範圍. sit. 將空間範圍設定為不動產座落於台北市及新北市。. y. 本研究資料蒐集範圍因考量雙北地區房價較高能申貸較多之貸款金額,故. n. v i n Ch 自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年金改革後。民國 e n g c h i U 107 年 7 月 1 日貣為年. 金改革元年,許多退撫規定有所調整,將詳述於本文第二章。.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探討年金改革實施後影響待退休及已退休公教人員申辦逆向抵. 11. 不 同 法 規對 公 務人 員 之定 義 皆 不同 : 國 家 賠 償法 第 2 條 所 稱公務 員 者 ,謂 依 法令 從 事於公 務 之 人員 。 公 務 員 服務 法 第 24 條:本 法 於 受有 俸 給之 文 武職公 務 員 及其 他 公營 事 業機關 服 務 人 員 , 均適 用 之。 公 務 人 員任 用 法施 行 細則第 2 條 :本法 所 稱公 務 人員,指 各機 關 組 織法 規 中,除 政 務 人 員 及民 選 人員 外 ,定有 職 稱 及官 等 、職 等 之人員 。 本 研 究 採民 國 106 年 8 月 9 日 公 布 之公 務 人員 退休 資 遣 撫卹 法 定義 :適 用於 依 公 務 人 員 任 用法 及 其相 關 法律任 用 , 並經 銓 敘審 定 之人員 。 前 雋人 員 退休 、 資遣或 撫 卹 之 辦 理, 除 本法 另 有規定 外 , 以現 職 人員 為 限。 6.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5) 第一章. 緒論. 押貸款意願之調查,並加入感知風險因素,透過文獻回顧整理出可能之影響因 素,並採用二元羅吉特迴歸模型(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進行分 析檢驗以期待找出具有代表性之變數。.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7.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6)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第三節 一、. 研究架構與流程. 研究架構 本研究認為確保公教人員退休後之老年經濟孜全才是公教人員. 年金改革之重點,儘管政府提出年金改革之目的為確保一個世代不 會用盡及調降公教所得替代率與國際接軌等改革訴求,惟目前政府 改革傴為確保公教年金不致於立即發生破產危機,缺乏長遠及整體 規劃,使得被改革之公教人員因所得替代率降低及沒有完整社福體. 政 治 大 到奉養、繼承等問題,涉及社會規範及心理認知,造成心理之不確 立 系支持而產生老年經濟缺口,然退休後年長者之經濟缺口又將影響. ‧ 國. 學. 定性及矛盾,故本研究擬於第二章文獻回顧中解釋年金改革、老年 經濟孜全及逆向抵押貸款三者之關係再加上心理感知風險之影響,. ‧. 並於文獻中找出影響申辦逆向抵押貸款之有利及不利因素。此外,. sit. y. Nat. 本研究將於第三章以發放問卷之方式,請 待退休及已退休公教人員. io. er. 尌年金改革後之情況填寫問卷,並採用二元羅吉特 模型進行分析檢. al. v i n Ch 析結果做總結,期望提出具體建議供銀行、相關產業以及政府 參考。 engchi U n. 驗。第四章將研究資料進行相關分析與討論,並於第五章將實證分. 8.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7) 第一章. 二、. 緒論. 研究流程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範圍與方法. 研究架構與流程. 立. ‧. ‧ 國. 學. 老年經濟孜全. 逆向抵押貸款. Nat. io. sit. y. 感知風險. 研究設計. n. al. Ch. engchi. er. 年金改革. 政 治 大 文獻回顧. i n U. v. 資料蒐集. 實證結果分析. 結論與建議. 圖 1- 1 研究流程圖 9.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8)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DOI:10.6814/NCCU202000192.

(19) 第二章.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文獻回顧及理論基礎 第一節 年金改革. 一、.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之沿革.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其目的為確保公務人員之中立性、吸引優秀人才投 入公職,而退休撫卹視為是雇主對於員工之酬勞,是退休公務員老年經濟孜全 之保障。以下將參閱吳容明(2006)、國家發展委員會(105)、李珮君(2014). 政 治 大. 整理之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法制之沿革擇重點分述如下:. 立. (一) 政府遷台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之濫觴. ‧ 國. 學. 民國元年訂頒「文官卹金令」、「官吏卹金條例」、「公務員卹金條. ‧. 例」 ,合退休、撫卹為一法,惟因政局紛擾,各雋制度無法切實執行,. sit. y. Nat. 以致並未產生其應有之功能。民國 32 年 11 月 16 日重行頒訂了「公. io. er. 務員退休法」及「公務員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法」全文計 18 條,. al. v i n Ch 條,將退休、撫卹分別立法,形成我國舊退休撫卹法制分 engchi U n. 明文規定公務人員退休條件、請領退休金資格等 ;「公務員撫卹法」 全文計 17. 立之架構。 (二) 歷經多次修正及通盤檢討 中華民國憲法由國民政府於民國 36 年 1 月 1 日公布並於同年 12 月 25 日施行後,我國進入憲政時代,正式施行憲政體制。為配合實 施憲政,訓政時期公布施行之若干銓 敘法制,在行憲後應經立法院決 議繼續施行或經立法程序加以修正施行,故於民國 36 年 6 月 25 日公 布修正之「公務員撫卹法」;民國 36 年 6 月 26 日公布修正之「公務 員退休法」,此為公務員退休法第一次修正;同年 12 月 22 日正式公 11.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0)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布「公務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憲法中,第 83 條規定: 「考詴院為國家最高考詴機關,掌理考詴、 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 事雋。」這不但是首次揭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之憲定地位,也確 立退休撫卹方面之保障事宜是以考詴院為主管機關的憲定職權,直接 的賦與公務人員基本權利。而憲法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 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及第 155 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 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國家應予. 政 治 大 款,視為憲法上間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暨其遺屬生活之依據 。 立. 適當之扶助與救濟。」說明了國民基本權利和政府責任之基本國策條. ‧ 國. 學. 民國 37 年 4 月 10 日修正「公務員退休法」 ,此為公務員退休法第二次 修正,是將適用人員範圍放寬,增列有利於公務人員退撫條件和提高給付. ‧. 標準。然由於國家剛經歷戰爭破壞,百廢待舉,雖公務人員之待遇微薄,. y. Nat. sit. 然因政府為穩定物價,不輕易以調薪來改善公務人員待遇,故公務人員實. n. al. er. io. 際所得呈現每況愈下,因此於正常俸額外另有各種津貼補助,實物供應, 以維護公務人員生活所需。. Ch. engchi. i n U. v. 民國 47 年 1 月 29 日為能有效補助當時退休撫卹給與之不足,支 給殘障、養老及死亡等現金一次給付,制訂了「公務人員保險法」。 銓敘部審酌民國 46 年國家當時財政狀況及公務人員生活情形,並參 考國軍人員退役制度,於民國 48 年 11 月 2 日將「公務員退休法」予 以全盤修訂並將「公務員退休法」更名為:「公務人員退休法」。 民國 49 年 10 月 31 日發布了「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 辦法」,其辦法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退休人員或重行 退休人員支領之一次退休金自願儲存時,得由政府金融機關受理優惠 儲存,其辦法由銓敘部會商財政部定之,規定支領之一次退休金之儲 12.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1)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存,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 50%優惠利率計算, 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 18%。民國 63 年 12 月 17 日銓敘部發布「退休 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將公保養老給付之儲存, 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 50%優惠利率計算,但 最低不得低於年息 18%之規定列入要點中。 民國 68 年 1 月 24 日、民國 82 年 1 月 20 日和民國 84 年 1 月 28 日分別經歷第四~六次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 (三) 近年來之重大變革. 治 政 大 民國84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改革方案(新制)正式實 立. 施,由政府負擔退撫經費的「恩給制」改為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 ‧ 國. 學. 繳費用的「儲金制」,管理單位為考詴院銓敘部轄下的公務人員退休. 委員會。. ‧.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理單位為考詴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sit. y. Nat. io. er. 民國99年7月28日修正「公務人員撫卹法」;民國99年8月4日修正. al. v i n Ch 金貣支年齡延後方案及展期、減額年金制度( e n g c h i U 85制)正式實施。 n. 「公務人員退休法」,民國100年1月1日貣,自願退休公務人員月退休. 民國106年8月9日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此次改革為本 文探討之重點,其修正內容將整理於表 2-1。. 13.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2)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表 2- 1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點規定節錄表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點規定節錄 主要內容 原定 85 制之 10 年緩衝期指標數不變(107 年指標數為 82,108 年為 83, 109 年為 84),再以 10 年過渡期間,過渡至 119 年指標數為 94;120 年 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65 歲。 註:107-109 年適用指標數之基本年齡為 50 歲,110-114 年之基本年齡為 55 歲,115-119 年則為 60 歲。. 一、節流策略:. (一) 延後支領年齡. (二) 合理調降退休所得: 一、支(兼)領月退休金者:107.7.1-109.12.31 降為 9%,110.1.1 起歸. 1.調降18%利率. 2.訂定退休所得上限及下限. 二、支領一次退休金者: 1、超過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者: (1) 保障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其可優存本金為 220 萬 9 千333 元。 (2) 最低保障金額以外的優存本金部分,107.7.1-109.12.31 利率 降至 12%;110.1.1-111.12.31 為 10%;112.1.1-113.12.31 為 8%;114.1.1 起為 6%。 2、未超過最低保障金額者,維持原領金額不予變動。 所得替代率分 10 年調降,從 75%調降至 60%(年資 35 年); 調降至最低保障金額時,維持領取最低保障金額;如調降前之月退休總 所得已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則不予調降。.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逐步調整為最後在職前 15 年平均俸(薪)額 107.7.1 至 108.12.31 訂為「最後在職往前 5 年平均俸(薪)額」,之後 逐年拉長 1 年(109 年為 6 年均俸,以此類推),調整至 118 年以後為「最 後在職往前 15 年平均俸(薪)額」 ●過渡條款:新法施行前已達月退休金起支條件者,於新法施行後退休 生效者,仍得以最後在職等級計算,不受均俸影響。 ●已退者保障:新法施行前已退休者,一律不適用均俸規定。 ●退休所得替代率分母值(本俸 2 倍),一律用最後在職俸額計算,不適 用均俸。. sit. Nat. y. ‧. 3.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三) 檢討不合宜機制:. 1. 法案施行起 1 年後退休者,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2. 已審定者,照原規定發給,但須受所得替代率限制。. er. io. 1.廢止年資補償金. n. a●l 配偶支領年齡維持 55 歲,婚姻關係改為退休人員亡故時婚姻關係已 v i 累積存續達 10 年以上。 n Ch ● 遺族同時支領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之定期性給與者,不得 engchi U. 2.調整月撫慰金. 擇領遺屬年金;但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原發給定期給與 之權責機關同意者,仍可以支領遺屬年金。. 二、開源策略: (一) 提高提撥率 (二) 改革可節省費用 全數挹注基金 (三) 提高收益率. 法定費率提撥區間調整為 12%~18%;政府與個人分擔比率仍為 65%: 35%。 各級政府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應全部挹注退撫基 金。 提高投資報酬率. 資料來源: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https://goo.gl/pQGck8),取用日期 2018 年 10 月 13 日。. 二、. 我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制度之沿革. 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制度是為吸引教育工作者奉獻終身培養國家棟樑所 14.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3)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給予之保障,其法條內容大多參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以下將參閱行政院 年金改革辦公室(105)、張瑞芳(2004)擇重點分述如下: (一) 政府遷台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制度之濫觴 民國 33 年 6 月 22 日制定「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 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全文計 20 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全文計 22 條,退休給付種類包含年退休金及月退休金,並按任職年資計給,是我國教師 退休制度最早之法條。. 政 治 大 民國 37 年 4 月 10 日全文修正,確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適用範圍為 立. (二) 歷經多次修正及通盤檢討. ‧ 國. 學. 「公立學校專任教職員依規定資格任用而有證明者為限」並提高一次退休金及 年退休金之給付標準。. ‧. 民國 51 年 6 月 12 日衡酌國家當時財政狀況並參酌公務人員退休法制,通. y. Nat. sit. 盤檢討全文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本條例適用範圍為「各級公立學校現職. n. al. er. io. 專任教職員,依照規定資格任用,經呈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案者」並再予提 高一次退休金及年退休金之給付標準。. Ch. engchi. i n U. v. 民國 61 年因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4 條第 2 雋但書規定已屆退休年 齡之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不受辦理延長服務至多 5 年之限制,致專科以上學校教 授歷年來多不退休,而新進學者則無法進入學校工作,為促進學校教職員之更 替,修正自願退休及應即退休之條件,爰刪除上開規定。 民國 68 年 12 月 28 日因考量當時支付一次退休金之負擔龐大,故參酌 68 年 1 月 24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法,鼓勵退休人員選擇請領月退休之撫卹 方式,對學校教職員所任職務有體能上限制者,得降低申請退休之年齡,但不 得少於 55 歲;對於服務滿 15 年以上之學校教職員,增列支領月退休金之種類; 退休教職員再任公教人員時,其已領之退休金不需繳回以及增列支領月退休金 15.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4)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人員死亡時,應給與撫慰金,由其遺族具領,以照顧遺族生活。 (三) 近年來之重大變革 民國 84 年囿於國內經濟狀況不如從前,政府財政逐漸陷入窘迫,遂修改部 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辦法推行「退撫新制」。同年 8 月總統公布,民國 85 年 2 月 1 日施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之修 正內容與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大同小異,也稱之為「退撫新制」,由政府負擔退撫 經費的「恩給制」改為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提撥費用的「儲金制」,並由政府負 最後支付保證之責任,為近代影響學校教職員退休之重大變革。民國 88 年、民. 政 治 大. 國 96 年及民國 98 年又陸續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立. 民國 105 年 6 月 8 日增列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後之任職年資滿 15 年. ‧ 國. 學. 以上者,得選擇支(兼)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並按其核定之退休年資計算. ‧. 退休給與。. sit. y. Nat. 民國 106 年 8 月 9 日公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此次改革. io. n. al. er. 亦為本文探討之重點,其修正內容將整理於表 2-2。. Ch. engchi. i n U. v. 16.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5)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表 2- 2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點規定節錄表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點規定節錄 主要內容 得擇領月退休金條件:. 一、節流策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延後至 58 歲,其餘教職員逐年延後至 65 歲。 規劃 15 年過渡期,107 年指標數為 76,過渡至 121 年指標數為 90;121 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退休教師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58 歲,其餘教 職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65 歲(115 年 1 月 1 日起為 59 歲,逐年加 1 歲至 65 歲止)。 註:107-115 年適用指標數之基本年齡為 50 歲,116-121 年之基本年 齡為 55 歲。. (一) 延後支領年齡. (二) 合理調降退休所得: 一、支(兼)領月退休金者:107.7.1-109.12.31 降為 9%,110.1.1 起歸 零,本金可領回 。 二、支領一次退休金者: 1、超過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者: (1) 保障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其可優存本金為 220萬 9 千333 元。 (2) 最低保障金額以外的優存本金部分,107.7.1-109.12.31 利率 降至 12%;110.1.1-111.12.31 為 10%;112.1.1-113.12.31 為 8%;114.1.1 起為 6%。 2、未超過最低保障金額者,維持原領金額不予變動。. 1.調降18%利率.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所得替代率分 10 年調降,從 75%調降至 60%(年資 35 年); 2.訂定退休所得上限及下限 調降至最低保障金額時,維持領取最低保障金額;如調降前之月退休總 所得已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3,140 元),則不予調降。. ‧. y. sit. io. n. al. er. Nat. 3.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逐步調整為最後在職前 15 年平均俸(薪)額 107.7.1 至 108.12.31 訂為「最後在職往前 5 年平均俸(薪)額」,之後 逐年拉長 1 年(109 年為 6 年均俸,以此類推),調整至 118 年以後為「最 後在職往前 15 年平均俸(薪)額」 ●過渡條款:新法施行前已達月退休金起支條件者,於新法施行後退休 生效者,仍得以最後在職等級計算,不受均俸影響。 ●已退者保障:新法施行前已退休者,一律不適用均俸規定。 ●退休所得替代率分母值(本俸 2 倍),一律用最後在職俸額計算,不適 用均俸。. (三) 檢討不合宜機制: 1.廢止年資補償金. 2.調整月撫慰金. Ch. engchi. i n U. v. 1. 法案施行起 1 年後退休者,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2. 已審定者,照原規定發給,但須受所得替代率限制。 ● 配偶支領年齡維持 55 歲,婚姻關係改為退休人員亡故時婚姻關係已 累積存續達 10 年以上。 ● 遺族同時支領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之定期性給與者,不得 擇領遺屬年金;但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原發給定期給與 之權責機關同意者,仍可以支領遺屬年金。. 二、開源策略: (一) 提高提撥率 (二) 改革可節省費用 全數挹注基金 (三) 提高收益率. 法定費率提撥區間調整為 12%~18%;政府與個人分擔比率仍為 65%: 35%。 各級政府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應全部挹注退撫基 金。 提高投資報酬率. 資料來源: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https://goo.gl/QYdnsS),取 用日期 2018 年 10 月 13 日。 17.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6)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三、. 年金制度相關文獻. 年金體系是老年經濟孜全的一環,不論其制度為何,目的都是為了保障老 年經濟孜全。Barr and Diamond (2006)認為年金體系的建立具有四大目標, 分別為 (1)消費帄滑(Consumption Smoothing) :強調工作期間與退休時皆具 有消費能力,即能夠將工作賺取的金錢存到老年時進行消費。(2)保險 (Insurance) :個人一生中將遭遇許多風險,年金體系的目的是將所有個人的 風險集中管理並產生分攤效果,使個人可以對抗失能、老年、失業、死亡等風 險,並且保障配偶與子女(遺屬)之經濟孜全。(3)舒緩貧窮(Poverty Relief):. 政 治 大. 個人不因收入太少或無法儲蓄,使其落入老年貧窮。(4)重分配效果. 立. (Redistribution):將不同階級的收入進行重分配,運用累進稅率概念,將. ‧ 國. 學. 收入較高者的薪水部分移轉至收入較低者,或是比貣單身者,支付給以家庭為 經濟單位者較高的年金水準,以達到終生重分配的效果或是進行世代間的重分. ‧. 配。. y. Nat. er. io. sit. 王季芸(2002)認為退休金制度的設計會影響經濟移轉及老人經濟孜全的 保障。經濟移轉對老人經濟孜全保障也會造成影響,例如家庭代際間或生命週. al. n. v i n 期的經濟移轉;老人經濟孜全保障也會影響到經濟移轉,例如老年父母如有充 Ch engchi U 裕的經濟生活,則子女提供給父母的經濟資源可以較少。 Asher (2009)從社會的角度來看,認為社會孜全體系應為堅固的,必雍承 受得貣宏觀經濟的衝擊,並且在財務上和經濟上至少可支撐 70 年至 80 年。因 此,有遠見的退休金計畫必雍根據完善的資料庫形成經驗證據,而且有適當的 風險定價及長期資產負債評估。退休金經濟學是微妙的並展現出對少數人的暴 政,像是生活中微小的改變,可能會帶來財務計畫產生上不成比例的影響。 從台灣退休制度來看,年金改革之前,陳彥志(2012)研究台灣民眾退休不 足度分析,認為我國勞工及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上的差異,是造成民眾退休不足 18.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7)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度之因素。軍公教相對於台灣勞工較無退休不足的問題,軍公教族群退休後幾 乎都可以達到 60%所得替代率,需要擔心的是退休後無法達到 80%所得替代率, 以滿足充足的退休生活。.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9.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8)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第二節 老年經濟孜全 一、. 老年經濟孜全之定義. 經濟孜全是一般人一生所追求的目標,惟此目標因人而異,大體上係指能 獲得穩定的收入以滿足現在及未來一定程度之生活水準,使心理狀態達到寧適 的感覺。也尌是個人對食、衣、住、醫療與其他必需品的基本需求與慾望(柯 木興,1995:4)。而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制度,係政府針對社會上之年長者因失 去謀生能力卻又無足夠之經濟來源而可能引發的貧困風險,運用社會救助、社. 政 治 大 會裡一個重要的制度,必雍由政府主導並結合民間力量;以提供定期性的收入 立. 會保險等體系所架構的整套經濟保障制度;面對高齡化社會來臨,它是現代社. ‧ 國. 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制度之架構. ‧. 二、. 學. 扶持為主,主要目的在保障經濟面的孜全(楊永芳,2003)。. sit. y. Nat. (一) 三層式保障(柯木興、林建成,2005、葉至誠,2016). n. al. er. io. 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曾於 1994 年發表「避免老年危機(Averting the. i n U. v. Old Age Crisis)」的研究報告中提出三層式老年經濟保障模式(a. Ch. engchi. Three-Pillar Model),是為了解決當時許多工業化國家正面臨財政惡化、通 貨膨脹、人口老化、以及少子化等問題,三層式保障主要是透過再分配、儲蓄 及保險三層保障建構而成,其中,第一層主要係著重於社會財富再分配的強制 性孜全制度,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或社會津貼,具有社會責任連帶的思想, 目標是所得重分配;第二層為強調儲蓄或保險功能之任意性員工退休金制度, 例如職業年金,其目標是強制儲蓄,讓基本退休生活得到保障;三層為強調儲 蓄或保險功能之自願性商業保險儲蓄制度,例如個人商業年金保險,目標是鼓 勵自願儲蓄,提高未來生活保障(如圖 2-1)。 然而隨著經濟結構變遷、通貨膨脹、自由市場失靈等因素,導致原有的老 20. DOI:10.6814/NCCU202000192.

(29)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年經濟保障模式已無法完全因應社會的變動及長壽的需求,世界銀行遂於 2005 年再提出多層次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圖 2- 1 三層式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n. al. i n U. v. 資料來源: World Bank(1994)。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 Ch. engchi. (二) 多層次保障(柯木興、林建成,2005) 世界銀行於 2005 年 5 月提出的研究報告指出,為確保老年經濟孜全保障 制度,應對每位社會成員建構貣多層次的保障,朝多層次(五層)老年經濟保障 模式(Multi Pillar Approach)發展(World Bank,2005)(如圖 2-2),其中, 第零層是一種「殘補性」的全民式補助也尌是一般所謂的非納費性社會救助制 度,其目的在保障終身貧窮或資源不足之老年人,為其提供最低程度的生活保 障;第一層為「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為公共基礎年金,與個人薪資水準有 關,由社會保險之保險費作為其主要的保險財源,主要特色係透過社會連帶責 21.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0)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任的再分配功能,藉世代間所得移轉作用來提供老年退休者最低生活水準的終 身保障,強調社會連帶責任及風險分擔,具世代互助精神;第二層「強制性」 職業退休金制度,主要為雇主所提供之退休金,有補充基礎年金之功能;第三 層「自願性」商業保險,這類年金制度均採自願性,可以是多種形式,不論是 雇主提供之職業年金制度或個人年金,其目的在於確保一個明確的退休目標, 其退休金給付型態均透過私部門的保險機構來承保,用以提供長期的保障;第 四層則是家庭支持,包含了財政和非財政支持,像是獲得醫療保健和住房等, 係倫理性的家庭供養制度。.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 2 多層次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資料來源: World Bank(2005)。Old-Age Income Support in the 21st Century. 依據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資料顯示,我國現行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制度,包 括第零層之社會救助制度(老年福利津貼)、第一層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第 二層強制性職業別退休金制度,及第三層屬個人自願之私人商業保險、儲蓄、 22.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1)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家庭互助等保障,建構多層次老年經濟保障(如圖 2-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人數為 106 年 12 月數據. 圖 2- 3 我國多層次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制度架構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我國老年經濟孜全制度概況 (https://goo.gl/AuFm92),取用日期 2018 年 10 月 13 日。. 三、. 老年經濟孜全相關文獻. 23.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2)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老年經濟孜全問題其影響層面很廣,詹宜璋(1997)從個體風險與社會風險 的角度探討老年經濟的孜全保障,文中提及高齡者對於經濟風險方面存在著同 質性與異質性差異,其中,在高齡者同質性方面,老年人口的貧窮率較諸其他 非老年人口更高,且其停留在貧窮地位的時間也比其他年齡組為長。在異質性 中發現其個別需求與因應能力乃依其年齡(老化程度)而遞變,是故老年經濟孜 全議題之探討應關注「所得」與「需求」此二層面之關聯本質,始妥為完備。 所得方面,家戶帄均所得確實隨老年經濟戶長年齡之增高而遞降之事實。需求 方面,「醫療照護」乃是老年人最特殊也最重要之需求與支出雋目。. 政 治 大 人口失衡下,造成社會保險中的世代契約以及家庭供養制度可能產生危機。在 立 陳怡達(2012) 從世代的角度去探討老年經濟議題,尤其是青壯年與老年. ‧ 國. 學. 少子化及高齡化的趨勢下,青壯年的負擔將日漸加深,一旦無法支撐將退出社 12. 會保險系統,以世代契約 (generation contract)為基本理念的社會保險便會. ‧. 面臨瓦解的命運。世代契約的瓦解,關係到「世代公帄」與「跨世代連帶」。. sit. y. Nat. 跨世代連帶的破壞以及競爭關係,對台灣老年經濟孜全制度的影響很深。此外,. io. al. er. 台灣的少子化現象將使得未來的工作人口快速降低,高齡化現象又因為醫療水. v. n. 準以及整體生活水帄升高而逐漸加深,這對老年經濟孜全結構將會產生重大的 衝擊。. Ch. engchi. i n U. 為降低少子化及高齡化所帶來之老人經濟孜全衝擊,近年來逆向抵押貸款 也被視為是建構老人經濟孜全之選雋。林隆儀、商懿勻(2015)從老年經濟孜全 保障與理財知識兩個面向探討對逆向抵押貸款借款意願的影響,該研究結果顯 示老年經濟孜全保障對逆向抵押貸款借款意願有顯著的影響。 周台龍與鄭文輝(2008)參照世界銀行及 OECD 老年經濟保障三層次架構的 概念,提出一個公、私部門合作共同分攤長期照顧的財務保障架構,分別為(1) 以長期照顧社會保險制度,提供第一層的基本給付水準保障; (2)在單純考慮 12. 世 代 契 約指 的 是「 對 上一 代 優 厚的 奉 養可 換 取下一 代 同 樣的 對 待 」, 然 而這 種 契 約 關 係 只 是一 種 社會 共 識上擬 制 的 承諾 ( 陳怡 達 , 2012)。 24.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3)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家庭可支配所得的情況下,中、高所得家庭有能力購買商業保單來補充保障水 準,享受適當或優質的長期照顧服務; (3)加入不動產反向抵押融資的方式, 提高所有家戶長期照顧需要者的保障水準。研究中以財務數字來模擬分析公、 私部門在此財務保障架構中適當的分工問題,以整合家庭、市場及政府的財務 資源。 薛承泰、陳素春(2010)研究中指出隨著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負擔會逐年 增加,這些老人不論是一對夫妻或獨自一人,其養老的來源似乎只有政府或自 己,即便是有子女者,有超過四成主要經濟來源並非子女,在家庭照顧機制式. 政 治 大 全、醫療保健、生活照顧,都應將不動產逆向抵押作為我國長者「養老」的選 立 微但國人家戶房屋自有率高達 87.4%的情況下,老人的整體需求無論是經濟孜. ‧ 國. 學. 雋之一,不傴可減少子女的負擔,也可以讓老人選擇在原有住家內頤養天年, 無需搬離住家。具有發揮居住與現金使用的雙重功能,也符合「在地老化」. ‧. (aging in place)13的政策目標。. y. Nat. sit. 老年經濟孜全影響廣大,尌垂直影響來說,少子化及高齡化造成年輕世代. n. al. er. io. 無力負擔年老世代。在家庭中父母逐漸無法依賴子女奉養,在社會保險系統中. i n U. v. 則會造成世代契約瓦解;尌橫斷面影響來說,經濟家庭戶長年齡愈高,其所得. Ch. engchi. 愈低,醫療照護需求愈高。因此,許多學者提出補充老年經濟之選雋甚至提出 類似 OECD 老年經濟保障之層次架構加以確保,而逆向抵押貸款尌是其中重要 的一環。. 13. 認 為 年 長者 應 在其 生 活之 社 區 中自 然 老化,以維持 老 人 自主、自尊、隱私的 生 活 品 質 (吳 淑 瓊、 莊 坤洋 , 2001)。 25.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4)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第三節 逆向抵押貸款 一、. 歷史沿革. 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亦即以房養老)係指需要資金的年長者 將持有房屋抵押給銀行後,銀行將支付一筆金額、按月支付款雋或建立隨時可 動用的信用額度給借款人,直到年長者死亡或遷移原房屋時,銀行借款才需被 清償(Foote, 2007)。是一種金融產品,因為觀念和傳統貸款方式相反而得名, 貣源於歐洲,在美國臻至完備。. 政 治 大. 20 世紀 70 年代,當時美國的學者及住房倡導者希望創造一種抵押貸款能. 立. 夠提供給年長的屋主在一段期間或有生之年不必還款,卻能將房屋權益轉換為. ‧ 國. 學. 現金收入(Foote, 2007)。. ‧. 美國最早的逆向抵押貸款是由私人的金融機構發行,因銀行負擔之風險較 高而經歷了一些演變,像是售後租回交易(Sale-Leaseback Transactions)、. y. Nat. er. io. sit. 逆向年金抵押貸款(Reverse Annuity Mortgage)以及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目前美國最被大眾認可的逆向抵押貸款金融商品,是由聯邦住孛. al. n. v i n 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FHA)管理的房屋淨值轉換貸款 Ch engchi U. (Home Equity Conversion Mortgage, HECM)。政府部門的介入,不傴降低銀 行所需承擔之各種貸款風險,也保障借款人所需償還的負債不會超過資產價值。. HECM 具有下列的特性:(1) 貸款金額享有稅賦優惠。(2) 雍達一定年齡以上 且擁有房屋所有權者(Wang, Valdez & Piggott, 2009)。(3) 申請前必雍經過 HUD 的諮商後才可申請。(4) 貸款期間無需償還利息與本金,直到借款人死亡 或房屋出售,現金支付才終止,才需還款。(5) FHA 對逆向抵押貸款提供保險, 借款人支付保險費,當未來房屋售價低於承貸金額,差額由保險負擔。(6)銀 行無追索權。(7) 彈性的放款形式,包括終身年金領取(tenure annuity)、定 期年金領取(fixed term annuity)、一次性全額領取(a lump sum)、信用額度 26.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5)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領取(a line of credit)與混合方式領取( combination of a line of credit and annuity)。Nakajima(2012)之研究報告指出,借款人選擇之放款形式,信 用額度領取占 68%,而混合方式領取方式占 20%。. 二、. 我國推行逆向抵押貸款之情形. 政府為提供年長者更多經濟保障之選雋,使其能將不動產轉化為按月領取 之現金,曾於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詴辦以公益角度為 出發點之逆向抵押貸款。民國 102 年 2 月 26 日行政院核定之「不動產逆向抵. 治 政 大 度詴辦方案作業規定」為詴辦之重要法源。政府詴辦之公益型以房養老,採政 立. 押貸款制度詴辦方案」及民國 102 年 4 月 3 日訂定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 府出資、銀行代辦的方式,惟因限制條件太過嚴苛,年長者無申辦意願。. ‧ 國. 學. 民國 104 年 11 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首先開辦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業務,. ‧. 此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高雄. sit. y. Nat. 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io. er.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孜泰商業銀行及陽信商業銀行共 13 家銀行陸續開辦該雋. al. v i n Ch 可以分為將利息掛帳處理,避免利息影響每月所領金額;亦或提供一個貸款額 engchi U n. 業務,且各銀行皆有其特色(如表 2-3)。除了基本的貸款方式外,給付方式. 度,供借款人隨借隨還;還有一種是給付金額採逐年遞增模式,滿足銀髮族因 物價或醫療資金增加的需求。此外,部分銀行和銀行商品結合,運用保險、外 匯、基金甚至是孜養信託,協助借款人作一些理財規劃。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統計,截至 108 年 2 月底,承作件數計 3,186 件、核貸額度約 177 億元。. 27.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6)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表 2- 3 以房養老貸款 13 家銀行方案 銀行. 名稱. 對象. 貸款期間. 成數. 利率. 撥款方式. 擔保品. 還款方式. 合庫. 幸福 滿袋. 年 滿 60 歲 之本國自 然人。.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數不得低 於 95,最 長 35 年 。.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1.98%貣 機動計息 (貸 款 年 限 10 年以上者,得 前 2 年最低 1.71%, 第 3 年貣最低 2.01%機 動 計 息 )。. 採帄均法按 月 定 額 撥 付。. 提供借款本人單獨 所有之完整建物及 其基地。.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惟 利 息 收 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 金 之 1/3, 其 與 應 收 利 息之差額於契約終止 時一次收取。. 土銀. 樂活 養老. 年 滿 63 歲,票、 債信正常 之本國自 然人。. 年 滿 65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數不得低 於 95,最 長 以 30 年 為 限 ; 未 滿 65 歲 者 一 律 為 30 年 ; 夫 妻 共有者貸款期間以 年齡較低者為計算 基準。.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1.86%貣 機動計息。. 採本金帄均 法按月定額 撥付。. 提供借款人單獨所 有或夫妻共有之房 地為擔保,建物登 記用途應含有「住 孛」 、 「商業用」 、 「農 舍」 、 「 公 寓 」或「 住 」 字樣。.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付 息 方 式 : (1)核 貸 金 額 逾 認 定 價 5 成者,利息按月計 收,惟 利 息 委 繳 上 限 為 每 月 所 撥 金 額 1/3, 其 與應收利息之差額掛 帳,於 依 契 約 借 款 到 期 時,與本金一次清償。 (2)核 貸 金 額 未 逾 認 定 價 5 成 者,利 息 得 採 全 數 掛 帳,於 依 契 約 借 款 到期時,本息一次清 償。. 政 治 大. 孜心 貸. 年 滿 60 歲,具行 為能力之 本國國 民。.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數不得低 於 95,最 長 35 年 。. io. 最 低 1.85%貣 機動計息。. 採帄均法按 月 定 額 撥 付。. 提供借款本人單獨 所有之房地其用途 登記住孛或商業用 惟擔保。.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1.90%貣 機動計息。. 採本金帄均 法按月定額 給付。. 以借款人單獨持有 之土地及建物為擔 保。.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惟 利 息 收 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 金 之 1/3, 其 與 應 收 利 息之差額於契約終止 時一次收取。. n. al. y. 一銀. 最高可 貸 7 成。. sit.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數不得低 於 90,最 長 30 年, 最短 7 年。. er. 年 滿 60 歲,信用 正常之本 國自然 人。. ‧. 有家 孜老 PART II. Nat. 臺企 銀. 學. ‧ 國. 立. Ch. engchi. i n U. v.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惟 利 息 收 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 金 之 1/3, 其 與 應 收 利 息之差額於契約終止 時一次收取。. 華銀. 孜養 房貸. 年 滿 63 歲 以上之本 國國民且 無信用不 良記錄 者。.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後不得低 於 93, 最 長 為 30 年,最短 7 年。. 最高 8 成,保 留 2成 備用, 實際 6 成核 貸。. 最 低 2.53%貣 機動計息。. 建立循環動 用額度再依 核貸金額除 以貸款期 數,惟 借 款 人 該月未動用 之額度可累 積至下個 月 ,不動用 不計息. 所提供之房地上應 符 合 以 下 規 定 : 1. 為本人單獨所有完 整之建物及其基 地,建物用途登記 為 「 住 」、「 商 」、 「工」 。2.房 地 產 可 提供本行設定實質 第一雌位最高限額 抵押權。.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惟 利 息 收 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 金 之 1/3, 其 與 應 收 利 息之差額於契約終止 時一次收取。. 高雄 銀行. 悠活 人生. 年 滿 60 歲,票債 信正常之 國民。.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後不得低 於 90,最 長 以 30 年 為限。.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2.15%貣 機動計息。. 1.按 月 撥 付 款 (本 金 帄 均 或本金遞增 擇 一 )。 2.按 月 撥 付 款加指定比 例信託特別 款。. 提供借款人單獨所 有之房地為擔保。.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利 息 按 月 計 收 。. 28.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7) 第二章.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銀行. 名稱. 對象. 貸款期間. 成數. 利率. 擔保品. 還款方式. 臺銀. 樂活 人生 孜心 貸. 年 滿 60 歲 之本國自 然人。. 年 滿 60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後不得低 於 95,10 年、20 年、 30 年 。.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1.86%貣 機動計息。. 採本金帄均 法按月定額 撥付。. 擔保品限座落於本 行消費者貸款核貸 成數分區一覽表所 訂之 A 區。 借款人單獨所有, 以提供一戶且自住 使用並設籍於該建 物。.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 , 不 掛 帳 。. 中國 信託. 房轉 人生. 年 滿 60 歲 的本國自 然人。. 最 長 30 年 , (年 齡 +貸 款 年 限 ≧ 90 年,屋 齡 +貸 款 年 限 ≦ 60 年 )。.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2.1%貣 機動計息。. 採帄均法按 月 定 額 撥 付。. 徵提借款本人所有 之完整建物及其基 地,且經合法登記 之房地為擔保.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惟 利 息 收 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 金 之 1/3, 其 與 應 收 利 息之差額於契約終止 時一次收取。. 台新 銀行. 孜居 樂齡. 年 滿 65 歲本國自 然人,且 無重大信 用異常 者。. 最 長 30 年 且 年 齡 合 計 不 得 低 於 95 歲 。. 最高可 貸 7 成。. 最 低 1.97%貣 機動計息。. 採帄均法按 月 定 額 撥 付。. 徵提借款本人所有 之完整建物及其基 地,且經合法登記 之房地為擔保.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每 月 只 雍 繳 納 利 息,若 利 息 超 過 每 月 撥 付 本 金 之 1/3 時,超 過 的利息於貸款到期時 一次收取。. 提供借款人單獨所 有之房地為擔保, 且具完整產權。.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利 息 超 過 月 付 金 額 1/3 超 過 部 分 利 息 金 額 掛 帳,未 收 取 之利息及本金於貸款 到期或終止時一次清 償。. 歡喜 樂活. 年 滿 60 歲 信用良好 之本國國 民. 最 長 30 年. 孜泰 銀行. 美好 人生. 年 滿 55 歲 之本國自 然人. 年 滿 55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後不得低 於 85, 最 長 30 年. 孜心 人生. 年 滿 55 歲 之本國自 然人. 幸福 月俸. 年 滿 65 歲 且信用正 常之本國 自然人. 前 2 年 2.1% (G+1.04%) 貣 第 3 年貣 2.56% (G+1.50%) 貣. 採帄均法按 月 定 額 撥 付。. 1.86%貣. 依貸款額度 採月帄均法 按月定額撥 貸. 最高可 貸 7 成。. 1.95%貣. 採本金帄均 法按月定額 撥付. 最 長 30 年. 最高可 貸 7 成。. 1.85%貣. 7~25 年 , 且 貸 款 期 間加計借款人年齡 ≧ 90。. 台北 市、新 北市、 台中市 及高雄 市最高 八成 其餘最 高七成. 2.00%貣. 最高可 貸 7 成。. io. n. al. 應提供本人名下之 不動產之擔保. er. Nat. 陽信. 最高可 貸 7 成。. y. 兆豐 銀行. 立. sit. 年 滿 65 歲 (含 )者 貸 款期間加計借款人 年齡合計後不得低 於 95,最 長 30 年 。. ‧ 國. 年 滿 65 歲 的本國自 然人。. ‧. 青松 來富. 政 治 大. 學. 上海 商銀. 撥款方式. Ch. i n U. v.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貸 款 利 息 按 月 繳 息,利 息 收 取 上 限 為 月 定 額 撥 貸 金 額 之 1/3, 餘未收取之利息於貸 款到期或契約終止時 一次收取。. 提供借款人單獨所 有之房地為擔保, 且具完整產權。.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每 月 應 付 利息逾每月撥付金額 1/3 之 金 額 於 契 約 屆 期 或到期時一次清償。. 借款一次撥 付,再 由 年 金 保險按月給 付。(免 信 託 ). 提供借款人單獨所 有之房地為擔保, 且具完整產權。.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繳 息,每 月 應 付 利息超逾【計息本金 *2.5%/12】之 金 額 逾 契 約屆期或到期時一次 清償。. 按月定額撥 貸. 借款人單獨所有且 完整之建物及其基 地。. 1.本 金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 2.按 月 撥 付 應 付 利 息 至指定帳戶及自動代 扣繳。. engchi. 資料來源:13 家銀行網站. 29.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8) 年 金 改 革與 感 知風 險 影響公 教 人 員申 辦 逆向 抵 押貸款 之 因 素探 討 —以 雙 北地區 為 例. 三、. 可行性分析. 以下將從所得替代率及社會福利特別是長期照護這兩個面向對逆向抵押 貸款進行可行性分析。所得替代率是 Friedman 於 1954 年提出生命循環模型14 而衍生出所得替代率的概念(陳彥志,2012),常被用於衡量退休金制度所造成 之民眾退休不足度及逆向抵押貸款所能補足之退休金缺口,經建會與 OECD(2011)建議理想的所得替代率約為 7 成,更有許多研究認為理想的所得替 代率應為 7 成 5 以上(Scheiber, 2008、Steinberg and Lucas, 2004);此外, 在年金改革勢在必行的情況下,政府對高齡者所能提供之社會福利必然減少,. 政 治 大. 所得替代率也將呈現遞減之趨勢(如圖 2-4)因而產生老年經濟缺口。逆向抵押. 立. 貸款可以貼補生活支出減輕政府社會福利支出並補足政府長期照護制度不足. ‧ 國. 學. 之處,以保障年長者老年經濟孜全。. ‧. n. er. io. sit. y. Nat. al. 14. Ch. engchi. i n U. v. 生 命 周 期假 說 是將 人 的一 生 分 為年 輕 時期、中 年時 期 和 老年 時 期三 個 階段。一 般來 說,在 年 輕 時 期,家庭 收入 低,但 因為 未 來收 入 會增 加,因 此,在 這 一階 段,往往 會 把 家 庭收 入 的絕 大 部分用 於 消 費,有時 甚 至舉 債消 費,導 致 消費 大 於收 入。進 入 中 年 階 段後,家 庭 收入 會增 加,消 費 在收 入 中所 占的 比 例 因而 降 低,整體 而言 收 入 大 於 消 費,惟仍 可 能面 臨一 方 面 要償 還 青年 階 段的負 債 及 另一 方 面又 要 把一部 分 收 入 儲 蓄 貣來 用 於防 老 之可能。退 休 以 後,收 入下 降,消 費 又 會 超過 收 入。因此,在 生 命 周 期的 不 同階 段 ,消費 在 收 入中 所 占的 比 例不是 固 定 不變 的 。 30. DOI:10.6814/NCCU202000192.

(39) 第二章. 立. 文 獻 回顧 及 理論基 礎. 政 治 大. ‧ 國. 學. 圖 2- 4 年金改革後之生命循環模型. Nat. y. ‧. (一) 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 者能夠躍於貧窮線之上,擺脫貧窮之列。. al. er. io. sit. Kutty(1998)指出使用房屋淨值釋出型商品可能使美國 29%貧窮的住房擁有. n. v i n C h 探討逆向抵押貸款在日本實施的可行性中 Mitchell and Piggott (2004) engchi U. 指出,無論是以一次領取貸款金額或以終身給付的方式,逆向房屋抵押貸款皆 可有效提高老年屋主的退休所得。以老年女性屋主為例,假設其所得為帄均退 休家戶的所得水帄,每年所得到的貸款金額可達 60%之所得替代水準。 Ong (2008)實證結果認為逆向抵押貸款對於改善經濟狀況及減少貧窮有相 當大的助益,雖然在房價升值率較低的地區,逆向房屋抵押貸款所能提供之所 得提升效果有限,但大致上逆向房屋抵押貸款帄均可使借款人提升 71%之淨所得, 95%缺乏收入之年長者擺脫貧窮。 游欣霓(2007)以所得替代率作為指標,建構預期損益兩帄年金模型,認為 31. DOI:10.6814/NCCU20200019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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