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魏麗敏 博士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
婚姻調適與親子關係之研究
研 究 生:陳齊珮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I
致謝
重新回到校園,選擇與本行特教相關的領域諮商與心理所就讀,卻還是有隔 行如隔山的窘境,熬了很長一段時間,麻煩了許多人,沒有眾人的幫忙,我的萬 言書根本無法完成。從未婚小姐到成了已婚媽媽,生活是緊湊、匆忙、凌亂及無 法形容,這段時間以來,似乎就像在迷霧中找尋屬出口,就等著著撥雲見日的一 天! 首先,感謝我的指導教授魏麗敏院長,在其繁忙的公務之下,長期抽空指導 及教誨,對於研究的方向、觀念的啟迪、架構的匡正、資料的提供與求學態度逐 一叮嚀,在我萌生放棄之意時,仍持續關懷我使我不致輕言放棄,在此獻上最深 的敬意與謝意。 論文寫作期間,承蒙陳易芬所長、鄭婉敏教授、王櫻芬教授及王慶福教授給 予指導與鼓勵,使得本論文能修改至此;更感謝論文口試期間,林海清學務長及 鄭婉敏教授給予給予詳細的審閱及疏漏處指正,並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使得論 文的內容更加詳實與嚴謹,在此謹深致謝忱。 另外,感謝本研究之五位參與者,沒有妳們的現身說法,我無法將論文完成, 聽你們敘說你們的故事之時,你們的豐富人生經驗,讓我收穫良多;雖然在論文 進行中經歷了許多的困難與挫折,但是只要想到有人像妳們ㄧ樣願意給我幫助, 就讓我更有動力繼續努力,謝謝你們的鼎力協助。 最後,我必須感謝始終陪在我身邊的家人-我的父母親、公婆、先生、姐姐、 姐夫及弟弟,在我忙不過來的時候,沒有第二句話的幫助,因為有你們當後盾, 我始終沒有後顧之憂,更感謝你們包容我因為沮喪心情而產生的壞脾氣,為此我 深感抱歉及感恩。 碩士旅程即將結束,但人生旅程還要往下一段邁進,在此僅將本篇論文獻給 所有曾經幫助、關心我的人,因為有你們,我才有今天的成果,感謝你們! 陳齊珮 於 2012 年 1 月II
中文摘要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來探討目前國內職業婦女在兩地婚姻當中所衍生之 婚姻調適及親子關係議題,並探究職業婦女在兩地婚姻家庭中的經驗。 研究者以半結構式深度訪談蒐集資料,邀請五位兩地婚姻家庭中職業婦女接 受訪談,且五位職業婦女必須與先生處於兩地婚姻至少六個月、結婚不滿五年以 及至少育有一子,本研究將訪談結果謄寫成逐字稿,再以內容分析法作資料訪談 分析,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一、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家庭背景:研究參與者之家庭背景間接或直接影響 到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對其婚姻的看法。 二、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經驗:夫妻相處模式、情感互動模式、婚 姻衝突及婚姻衝突因應方式影響職業婦女在兩地婚姻家庭的調適經驗及 作法。 三、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親子關係經驗:親子關係經驗對兩地婚姻家庭職業 婦女而言很重要,親子關係若好,是為研究參與者與其配偶之潤滑劑,但 對於婚姻調適沒有絕對影響。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對兩地婚姻家庭生活中之職業婦女、配偶及實務 工作者提出建議,做為後續研究時之參考。 關鍵字: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親子關係III
Research of career women about marital adjustment and relationship of parent
and childr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
Abstract
This study is to understand how married career women handle the issue of marital adjustment and relationship of parent and childr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 and their experiences.
The researcher uses semi structured interview to collect data, and invites five married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 to join the study. The five women should be married in five years, be in the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 more than six month, and have a child at least. The researcher transcribes the interview and analyzes the data by using the content-based analysis of discourse.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ings.
1. The background of the fiv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This study participants’ family background direct or indirect influence the view of th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2. The experience of marital adjustment of the fiv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The model of interactions, emotional interactions, the marital conflicts and their responses to the marital conflicts which have their influences of fiv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3. The experienc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 and children of the fiv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The parent and children’s relationship is important to five career women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If the relationship is ok, that is good to the women and their husbands in two-residence marriage. But that is no absolutely connection to the marital
adjustment.
This study also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couple in the two-residence married family and for the future researches on the same topics.
Keywords: 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 career women, marital adjustment, relationship of parent and children
IV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 6 第三節 名詞釋義--- 6 第四節 研究限制---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兩地婚姻家庭相關研究--- 9 第二節 婚姻調適的意義、理論與相關研究--- 18 第三節 親子關係的理論基礎--- 27 第四節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與親子關係之相關研究--- 3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41 第一節 研究方法的選取--- 41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42 第三節 研究工具--- 43 第四節 實施程序--- 47 第五節 研究資料整理與分析--- 49 第六節 研究信效度檢核--- 52 第七節 研究倫理--- 55 第四章 研究結果--- 57 第一節 研究對象的背景分析與兩地婚姻動機--- 57 第二節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歷程--- 63 第三節 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之親子關係--- 74 第四節 研究討論--- 82V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89 第一節 結論--- 89 第二節 建議--- 93 第三節 研究省思--- 97 參考文獻 壹、中文文獻--- 99 貳、西文文獻--- 106 附錄一 訪談大綱(第一版)--- 111 附錄二 訪談大綱(第二版)--- 112 附錄三 建構專家效度訪談大綱--- 114 附錄四 訪談大綱(正式版)--- 120 附錄五 專家建議修正內容--- 123 附錄六 專家效度檢核之教授名單--- 124 附錄七 訪談札記舉隅--- 125 附錄八 訪談同意書--- 126 附錄九 研究參與檢核函--- 127
VI
表次
表2-1 國內外研究對於兩地婚姻家庭之定義--- 10 表2-2 親子關係國內學者定義整理--- 28 表2-3 親子關係國外學者定義整理--- 29 表3-1 研究參與者背景資料與選取原因--- 42 表3-2 編碼原則範例--- 50 表3-3 資料編碼過程範例--- 52 表4-1 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56VII
圖次
圖2-1 家庭與父母對子女的影響 --- 35 圖3-1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 --- 4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 研究動機
近年來,由於臺灣地區工業化和現代化變遷的結果,產生了婦女就業 增加、雙薪家庭遽增、核心家庭增多、假性單親的兩地婚姻家庭比例也隨 之提高以及離婚率上升等現象。王麗容(1995)提出在稚齡子女的家庭中, 屬於雙薪家庭的比率有顯著增加的趨勢,十年來的增加率都在 15 個百分 點上下;蔡文輝(1999)也指出,因應臺灣近幾年的改變,產生了一些主 要現象包括職業婦女增多、妻子對丈夫的經濟依賴程度降低、家庭經濟趨 於共同負擔等現象。有的人因為職業類別因素,例如軍人、船員或飛航人 員等,長期就是處於和家人聚少離多的狀況;而近期越來越多人考量到經 濟的因素而到外地工作,更多是為了追求更好的事業發展。游舒涵(2010) 提到兩地婚姻家庭雖受限於距離的區隔,但因交通、資訊及通訊系統越來 越便捷、先進及多元,透過電腦視訊也可以產生與面對面相同的溝通結 果,彼此的距離將大大的縮短。柯潔芳(2010)認為在臺灣從事專業領域 的職業婦女日益增加,加上近年來就業市場緊縮、工作職場轉職不易,高 鐵帶來的交通便利性,使得許多夫妻選擇不以犧牲彼此職業發展的前提, 過著兩地婚姻家庭(two-residence marriage family)生活型態,進而了 解兩地婚姻家庭形成之時代背景,此為研究動機一。Kiefery(2000)指出美國 1998 年兩地婚姻的家庭人口比 1994 年成
長了 21%;Rachel(2006)則提到在美國超過 360 萬對的夫妻選擇這種兩 地婚姻的生活型態,比起 1998 年時又成長了 30%,而這個數字仍在持續攀 升中。Keren(2001)表示美國產生兩地婚姻家庭的原因,主要是夫妻雙
方基於對家庭經濟幫助的考量,或是自我追尋、理想的實現,都有可能造 成他們選擇兩地婚姻生活型態。根據 Volling 與 Belsky(1993)研究指 出,家庭的經濟需求是令許多母親在產下孩子一、二個月後旋即返回工作 崗位的最重要因素;而且現代婦女的高學歷、高職業位階、個人專業成長 以及在工作中所擁有的充實、愉悅與自我實現,同樣也對育兒期婦女的就 業決定有相當大的影響。 兩地婚姻家庭並不適合任何一個家庭, Schneider(2003)指出,德 國超過 60%兩地分居的伴侶抱怨距離損害了他們的愛情;40%的人指責對 方留給自己的時間太少。兩地距離太遠、空間因素越不利,勢必造成夫妻 無法經常相聚,而且兩地距離越大,夫妻間所承受的負荷與壓力也愈大 (Gerstel,1977;Gross,1980)。Farris(1978)的研究亦發現,多數 兩地婚姻家庭夫妻的職業都具有較高的工作彈性,使得這些緊張的生活方 式、婚姻關係仍能維繫,顯然夫妻雙方的職業別,也可以影響兩地夫妻的
婚姻調適(marital adjustment)。Kirshenbaum(2005)提到在兩地婚姻
當中,最困難的事情就是如何在僅有的相處時間,處理配偶之間以及在家 庭中發生的所有事情。Tessina(2008)認為在兩地婚姻家庭中,配偶雙方 必須要付出更多時間去關心對方以及重新省思自己以及配偶目前的關 係。Landis(1982)發現,無論在性關係、家庭收入分配、社會活動、夫 妻雙方親屬關係、宗教活動與共同朋友等各方面的調適,有超過半數的受 訪者認為,這些調適的過程始於新婚時期。兩地婚姻家庭每次分離期間的 長短,是這類型家庭生活適應上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部分研究顯示,對 這種生活安排的不滿與緊張氛圍,會隨著分離時間的延長而增加 (Farris,1978;Gerstel,1977;Gross,1980);然而 Barnett(1998) 卻發現,兩地婚姻家庭中的夫妻會在婚姻關係中給對方有較多的感激,且 在相處時刻會表現出正面的交互影響,他們重視的是相處時間的質而非 量。
內政部(2007)針對臺灣婦女生活狀況調查發現,有8%的婦女其配 偶是長駐外地工作者;而行政院主計處(2006)所進行的婦女婚育與就業 調查,就已婚女性之工作經歷狀況而言,1983~2006年,臺灣地區已婚女 性自婚後至第一胎仍有工作的情形,從43.13%提升到59.24%,上升了16 %;而自婚後至第一胎沒有工作的情形,則是從56.86%下降了16.1%, 由此可見,臺灣的已婚職業婦女在勞動參與率上有逐漸攀升的情形。根據 內政部統計處(2010)統計資料顯示,歷年離婚率均以結婚未滿5年者最 高。以上資料顯示以今日臺灣多對夫妻而言,婚姻調適的困難與衝突在婚 姻早期就已出現。 婚姻調適中,許多瑣碎的問題有賴於夫妻間的溝通、合作,對雙方實 為長久考驗。不過,若婚姻關係越密切,配偶之間對對方的溝通型式越瞭 解,越有益於溝通(陽琪、陽琬譯,1995)。藍采風(1996)指出個人可 能經歷三種婚姻調適,包括婚姻衝突調適、姻親關係調適、個人離婚調適; 陳靜宜(2001)認為夫妻在婚姻調適過程中必須面對生活習性(方式)、 經濟調配、姻親關係、原生家庭往來、社交活動、休閒娛樂安排、生涯規 劃、家務處理、養育子女等多方面的問題,可說是人生經驗中的一大挑戰。 楊善真(2008)指出常見的兩地婚姻維持的危機包括外遇及溝通障礙。是 以,親密情感的維持、夫妻溝通的意願、正向積極態度與有效的溝通策略, 才能將兩地距離帶來的夫妻溝通挑戰,化解至足以維持婚姻的程度,此為 研究動機二。 兩地家庭除了會形成婚姻調適與生活壓力的問題之外,對子女所造成 的假性單親情況亦是不容忽視的層面(張瀞文,2007)。在 Govaerts 與 Dixon (1988)的研究中發現,兩地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對於親子關係
(
relationship of parent and children
)都抱持非傳統式的認知, 女方不再把妻子或母親角色視為第一,男方也會以較平等的態度來看待自己的責任和自己的事業。吳佳玲(1995)主張良好親子關係的培養有賴於 父母對子女適當的管教、親子間足夠的情愛交流、親子間有良好的溝通。 林妙娟(1989)認為可以用親子之關愛、情感、溝通三個向度的程度作為 親子關係良好與否的指標。 母親擁有健全的人格,了解幼兒的需求,使幼兒有可以滿足的安全感 和信賴感,這是良好親子關係的開始(李文瑄,1999)。鍾筱萍(2004) 則提到在兩地婚姻家庭中,子女與父母親的心理互動皆少於一般家庭。徐 麗賢(2003)發現,臺商妻子會盡力扮演好母代父職的角色,並且會在適 宜時機讓父子有培養親情的空間。黃靜儀(2002)指出兩地婚姻家庭中的 婦女最耽心的事情是孩子與父親的關係不夠親密,以及父親長期不在家對 孩子的不良影響,這樣的家庭長期父職缺乏,對子女身心的發展是有影 響;但也有一些兩地婚姻家庭下的子女在學習幫忙分擔家務時,變得比較 有責任感,而且也較能與人合作(Rule,1977)。根據研究顯示,在兩地 婚姻家庭中扮演通勤角色者多為丈夫(鄭雅娟,2001;鍾筱萍,2004;Ferk, 1999),然而傳統規範仍將繁重的家務與教養子女之責任加諸在女性身 上,視母親為幼兒最佳的照顧者,往往由母親單方面負起育兒責任(林可 文,1998),在家庭壓力方面,更以親子關係問題居於首位(井敏珠,1992), 此為研究動機三。 丁慧靜(1983)提到夫妻年紀輕、工作滿意度低以及對婚姻過度期待 者,不適合兩地婚姻的家庭型態,其研究主要探討社會變遷下兩地婚姻產 生的背景,並從家庭功能的心理、生理、經濟、教育、社會等五個層面的 影響;黃馨慧(1998)則認為聚少離多的夫妻關係稍一不慎,感情容易生 變,不單是情感需求無法滿足,彼此之間的信任感也開始動搖,第三者很 容易介入。近期許多研究者更加強關注女性角色在兩地婚姻家庭中的感 受,如郭雅文(2007)針對不同家庭生命週期的已婚國小女教師作研究, 探究女老師在兩地婚姻中的婚姻適應和家庭壓力;柯潔芳(2010)選擇三
位兩地婚姻中為人母者作為研究對象,了解其在婚姻中的故事;游舒涵 (2010)從夫妻親密關係、家務分工、子女照顧、家庭與工作的相互影響 四個面向來了解兩地婚姻家庭夫妻面臨的風險和採取的策略。由上可知, 近期越來越多的研究關注在兩地婚姻中的女性角色上,本研究亦從兩地婚 姻家庭中的職業婦女角色來探討婚姻調適與親子關係的問題,作為提供選 擇與先生兩地分隔的女性作為借鏡參考。 研究者在研究所就讀期間,曾修習諮商理論與技術、諮商技術研究、 質性研究、特殊個案心理諮商等科目,在質性研究中進行了兩地婚姻家庭 的前導研究,研究者深刻地感覺到兩地婚姻家庭中的職業婦女在家庭調適 中的辛苦以及親子關係的壓力。研究者本身也曾是兩地婚姻家庭的當事 人,在那段時間不管是在夫妻相處、感情維持、經濟成本以及親子教養上, 都曾經遇到與先生意見不和及需要磨合的時期,很多事情也因為距離上的 關係有了誤解,所以研究者認為應該對此族群有更多的認識,需要注意兩 地婚姻夫妻獨特的需求,並且協助其以一種更具生產性以及更健康的態度 來處理婚姻調適與親子關係之議題。
貳、 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如下所述: 一、了解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之議題。 二、了解職業婦女在兩地婚姻家庭中之親子關係議題。 三、了解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在婚姻及親子關係間之調適。第二節 研究問題
根據以上的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如以下所列: 壹、影響兩地婚姻家庭中職業婦女婚姻調適的問題為何? 一、對職業婦女而言,因兩地婚姻的距離因素而產生的婚姻調適問題 有哪些? 二、兩地婚姻家庭中的職業婦女在面對婚姻調適問題時的因應方式為 何? 貳、兩地婚姻家庭中的職業婦女之親子關係經驗為何? 一、對兩地婚姻職業婦女而言,其與孩子的親子關係有哪些影響? 二、如何增進兩地婚姻職業婦女之親子關係? 參、兩地婚姻家庭之職業婦女在婚姻及親子關係之調適經驗為何? 一、兩地婚姻家庭之職業婦女在婚姻及親子關係之間的經驗為何? 二、 兩地婚姻家庭之職業婦女如何調適婚姻及其親子關係?第三節 名辭釋義
壹
、兩地婚姻家庭
兩地婚姻家庭係指因夫妻雙方必須在不同地點就業,以致無法住在一 起,但通常仍在固定時間重聚,以維繫彼此婚姻關係的夫妻所組成的家庭 而言。本研究選用對象為夫妻雙方皆在臺灣本島工作、結婚五年內並育有 至少一子之已婚職業婦女。貳、已婚職業婦女
已婚職業婦女(marriaged career women)是指參與就業的成年女性, 除了家庭之外有一份全職、領有俸祿以供謀生的工作。本研究係指結婚五 年內的新婚職業婦女,擁有一份以上穩定的工作與收入來源以及育有至少 一子,其工作經驗必須滿一年以上,並與丈夫分開居住至少六個月以上。
參、婚姻調適
婚姻調適係指夫妻雙方相互改變態度及行為,以達到彼此對婚姻的期 望。本研究以質性訪談方式,瞭解研究對象所面臨之生理、心理改變過程, 包括生活方式、家事分工、社會支援、夫妻生活、家庭收支分配、生兒育 女、衝突因應等方面的調適經驗。肆、親子關係
親子關係係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情感連結。本研究中之親子關係為父 母與子女之間的互動過程,以訪談大綱中所提到之親子情感交流、親子溝 通、依賴、信任、對待方式等為主要概念。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兩地婚姻家庭中職業婦女的婚姻調適及親子關係,但 因下列三項因素的限制,致使本研究結果無法對全臺灣兩地婚姻家庭之職 業婦女做完整嚴謹的推論,分述如下。壹、研究對象方面
受限於時間、人力與經費之故,本研究僅以立意抽樣方式選取五位處 於兩地婚姻家庭之職業婦女進行深入訪談,且研究對象僅限於女性,探究 職業婦女在兩地婚姻家庭型態中的感受,其配偶沒有納入,無法從而得知 其看法。研究對象之選取並無考慮因城鄉差距所產生的文化背景、以及不 同職業背景產生的差異,故在訪談結果的觀察與解釋上宜更加謹慎。貳、研究議題方面
兩地婚姻家庭隨著變遷越來越多,其產生的問題不單發生在婚姻調適 及親子關係,諸如家庭壓力、親子教養、生涯規劃等議題,都值得深入探 討,以作為協助兩地婚姻家庭面對生活的一個參考。参、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主要採質性深度訪談法,資料收集較為開放,針對不同背景變 項之兩地婚姻家庭之職業婦女進行研究。由於對象較不普遍且較難尋得, 故無法普遍推論,但選擇此類之現代夫妻越來越多,未來可進一步採取問 卷調查法,進行調查研究,再輔以質性訪談,更可深入了解兩地婚姻家庭 職業婦女在婚姻調適及親子關係上的困境。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分隔兩地婚姻家庭職業婦女在面對與傳統相 異的婚姻型態時所產生的婚姻調適經驗以及其親子關係議題。本章共分為 四節,分別針對兩地婚姻家庭、婚姻調適理論、親子關係及婚姻調適與親 子關係分節敘述。第一節 兩地婚姻家庭定義及相關研究
本節首先介紹兩地婚姻的定義、特徵,繼而探討形成原因及兩地婚姻 家庭現況,以作為本研究之立基基礎。壹、 兩地婚姻的定義
關於兩地婚姻家庭的名稱有幾種相關的說法。國外研究使用過的名稱 包括通勤婚姻(commuter marriage)(Gerstel,1977);週末婚姻(weekend marriage)(Rule,1977);兩地家庭(two-location families)、已婚單 身者(married singles)(Farris,1978);通勤家庭(commuter families) (Johnson,1986):雙居住地婚姻(dual-resident marriage)(Schvaneveldt & Schvaneveldt,2001 )。而國內學者將之稱為兩地婚姻 (two-residence marriage)(高淑貴,1996)或通勤家庭(藍采風,1989);
以及兩地雙生涯家庭(dual-career commuter family)、候鳥家庭、分偶
家庭(鍾筱萍,2004)。
學者分別針對兩地婚姻家庭做了不同的解釋,Rule(1977)提到,兩 地婚姻夫妻係指為了各自的職業生涯而選擇分開居住,但仍維持著婚姻關 係的夫妻。昔日女性總是以男性生涯規劃做為生活的重心,隨著先生的調 動而變換其工作,而目前隨著知識水準及女性工作能力提高,多堅守自己
的工作崗位。而為了維持自我的工作生涯或是家庭經濟開銷,因而出現所 謂的「兩地婚姻家庭」,藍采風(1996)視此種家庭為現代化家庭類型中 兩性平權婚姻的一種。兩地婚姻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因工作分居兩地,隔一 段時間以通勤的方式相聚的家庭(彭懷真,1998);陳詩寧(1997)認為 父母因為某種原因,以至於無法每天回家,但仍維持婚姻關係的一種家庭 型態;鄭雅娟(2001)則指出,因夫妻雙方必須在不同地點就業,以致無 法住在一起,但通常仍在固定時間重聚,以維繫彼此婚姻關係的夫妻所組 成的家庭而言。研究者綜合國內外學者所提出關於兩地婚姻家庭的定義, 整理如表 2-1: 表 2-1 國內外研究對於兩地婚姻家庭之定義(以時間順序排列) 研究者 時間 定義 藍采風 1981 雙生涯夫妻因工作關係而無法每日相聚,形成每星 期或不定期相聚的型態。 蔡文輝 1993 指夫妻雙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分居兩地,以通勤的 方法在週末(假日)相聚的家庭。 高淑貴 1996 夫妻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居住在一起,而仍然保持婚 姻關係的夫妻而言;大抵是因就業或就學的緣故而 不得不分開居住。 陳詩寧 1997 父母因為某種原因,以至於無法每天回家,但仍維 持婚姻關係的一種家庭型態。 彭懷真 1998 夫妻雙方因工作分居兩地,隔一段時間才相聚。
鄭雅娟 2001 因夫妻雙方必須在不同地點就業,以致無法住在一 起,但通常仍在固定時間重聚,以維繫彼此婚姻關 係的夫妻所組成的家庭而言。 Gerstel 1977 指夫妻每星期至少兩個晚上分別居住在不同地 方,但仍然繼續且有意維持婚姻關係,這種分居型 態是因為夫妻雙方需要在不同地點工作所造成的。 Rule 1977 指為了各自的職業生涯而選擇分開居住,但仍維持 著婚姻關係的夫妻。 Farris 1978 指在工作期間分住在不同地方,每到週末才相聚的 夫妻。 Gross 1980 指皆有工作的夫妻,為解決彼此工作上變動的要 求,而決定分開居住的一種婚姻型態。 Goodman 1993 夫妻雙方各自因應工作需求而分開居住,只有週期 性的共聚。 Rhodes 2002 1. 夫妻各自追求需要高度工作承諾的工作,以及增 加個人人力資本的特別訓練。 2.夫妻為了雙方職業生涯優勢的目的,決定維持分 隔地理區域的住所 綜上所述,兩地婚姻家庭係指夫妻中至少一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導 致夫妻兩人分居兩地,選擇定期或不定期相聚,以維持彼此因婚姻關係所 組成的家庭型態而言。
貳、 兩地婚姻家庭的形成因素
兩地婚姻家庭的形成包括許多因素,其中包含了便捷的交通與越來越 少的子女數;1990 年代,網路通訊革命更提供便捷的溝通環境,科技也加 速改變家庭面貌。人們愈來愈勇於出外工作,一家人分隔兩地,靠著纖細 的光纖電纜輸送感情。在美國造成兩地婚姻的主要因素為生涯發展和就業 機會;通常兩地婚姻之夫妻雙方傾向於擁有良好的教育或為專業人員 (Schvaneveldt & Schvaneveldt,2001)。Kiefer(1998)指出特別是接 受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這樣的趨勢更是明顯。Gerstel 與 Gross(1984) 亦認為兩地婚姻家庭的父母都有高教育程度,及遠大的事業追求目標,社 經地位也較高。Keren(2001)亦發現父母雙方基於對家庭經濟幫助的考 量,或是自我追尋、理想的實現等,都可能造成父母選擇兩地婚姻家庭的 生活型態。 Magnuson 與 Norem(1999)指出夫妻選擇兩地婚姻的主要基於職業上 的考量以及經濟利益等因素。而臺灣考慮的因素亦主要是以生涯因素為 主,形成兩地婚姻的主要原因為追求事業成就或附近缺乏就業機會,或是 夫妻一方需要外出謀生。張戊誼(1997)指出,造成臺商有三種不同的可 能性,促使兩岸婚姻形態的產生。(一)對面臨退休的人,認為到大陸發 展,可再開創事業的第二春。(二)在大陸可以找到比臺灣更好的升遷, 找到生涯的新跑道,(三)看好大中華的經濟前景而提早卡位。因此雖然 都是因為生涯因素而考慮兩地婚姻,但根據區域性的特色,思索的內容卻 不盡相同。顏千淑(2005)則提到家庭中的夫妻兩人均從事有薪俸的職業, 且夫妻雙方皆用心經營其工作生涯,這種有別於傳統的家庭經濟來源架 構,朝向男女共同承擔家庭經濟的責任和壓力。 張滿玲(1999)綜合許多文獻指出,形成兩地婚姻家庭的可能因素如 下:(一)經濟考量:當代許多父母在經營家庭生活,需要兩份薪水才足夠維 持家計,現今競爭的就業市場,卻無法讓父母雙方都能順遂地在同 一個地區發展專業。 (二)子女教育地點考量:子女的教育對造成兩地婚姻家庭而言,是很大 的因素。許多父母不願意自己職業的調動,影響到子女必須調校轉 學、一再適應新的學習環境。 (三)個人生涯規劃:在 1970 年代後期,由於太太取得生涯晉升的機會 和先生相當,夫妻間分隔的原因,加進了生涯因素的考慮。因此當 夫妻倆面對生涯升遷或較好的生涯發展機會時,可能會做出不同的 決定,一種比較依循慣例的做法是,夫妻選擇住在一起,而減少對 工作升遷的欲求;另一種非傳統的選擇,則是夫妻選擇分隔兩地的 形態,而讓彼此都能滿足生涯的企圖心。 (四)便捷的交通與通訊:科技的進步再加上交通便捷的因素,臺北到高 雄縮短交通時程,手機及視訊的運用,使得更多人願意接受兩地婚 姻家庭的生活型態。 (五)生育率降低:夫妻雙方之間沒有了下一代作為藉口,自我意識抬頭, 更促成自我追尋、理想的實現。 綜上可知造成兩地婚姻的因素包括職業的考量、經濟方面、便捷的交 通等,其面臨的困擾較一般家庭來得大,且越來越多女性不再為了丈夫工 作外調而放棄自己的事業,目前這種觀念也廣為現代男性所接受,導致兩 地婚姻家庭型態的產生。
參、 兩地婚姻家庭的特徵
根據 Gerstel(1977)的說法,兩地婚姻家庭之夫妻有以下幾種特徵:一、 兩地婚姻家庭之夫妻同時就業者,其中一方在外地就業,但不限 定為男性。 二、 兩地婚姻家庭中夫妻的分離是自願的,與軍人或服監者之與配偶 的強制分離是不同的。 三、 兩地婚姻家庭中夫妻分開居住主要動機在於職業上的發展,提高 個人的成就感與滿足感,經濟上的收入增加不是最主要的目的。 四、 兩地婚姻家庭中的夫妻會在兩個固定的地點之間往來,所以會有 第二個家,這與軍人、船員或旅行推銷員等特定職業者在外的居 無定所不同。 Groves 與 Horm(1991)認為,很多人誤認為夫妻雙方決定分隔兩地 的婚姻型態時,就是對家庭缺乏承諾,而且這通常是邁向離婚的第一步; 他們更指出,為了避免來自別人的價值判斷,有些配偶將他們的家庭與外 界隔絕,隔絕與孤立的後果,可能會造成在資源及支持系統上的減損,因 此對於所有的家庭成員而言,更增加了壓力。李宥萱(2005)指出,在經 濟不景氣、工作難找的情況下,夫妻兩人為了維持生計,無法輕易更換工 作,所以這些夫妻之間的分離,不等於在法律上的分居(legal seperation),或由於入獄(imprisonment),住院治療 (hospitalization),服役(military service)等原因造成的分離。根 據研究發現,40%-50%的兩地婚姻家庭有生養小孩,通常先生為了工作 而移居其他的地方,而太太和孩子則居住在原來的地區(Schvaneveldt & Schvaneveldt,2001),在此種關係中,先生扮演通勤的角色,太太則是 負責家庭中的家務及養兒育女的重擔,若是父親又常常缺席於家庭中的聚 會,對於家庭關係的影響就更為加遽。 綜上所述,在本研究中所指兩地婚姻家庭特徵為夫妻分離為自願、主 要通勤者為先生及分開主要動機在於職業上的發展,並且對婚姻或親職角 色都抱持非傳統的觀念,女方不再把妻子或母親角色視為第一,而男方也
會以較平等的態度來看待家裡的事務和自己的事業。
肆、 兩地婚姻家庭之現況
Jackson、Brown 與 Patterson(2000)的研究發現兩地婚姻家庭型態 特別對其個人在工作成就上的滿足,效果更是顯而易見。不管夫妻一方或 兩者皆可以專心一意在事業上奮鬥而較無立即性的家庭壓力,反而容易從 工作中獲得較大的滿足感。除了滿足工作上的需求外,還能增加自尊及自 信;增加自我充實與教育的機會,並且有機會去旅行。此外,在關係方面, 兩地夫妻通常會在婚姻關係中比較獨立、有責任感,對對方有較多的感 激,珍惜重聚時間、減少彼此不一致或是爭吵的頻率(Magnuson & Norem, 1999)。然而 Gerstel(1977)指出大多數的兩地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在性生 活的頻率上,皆會有所減少,而在性關係的強度上也會改變,另外兩地居 住使夫妻日常交談的機會減少,無形間也減弱了夫妻相互間的連結性,雖 然電話可以超越距離保持聯繫,但只是語言溝通,並非是完全的溝通,也 因無法面對面交談或各自忙於自己的工作與家庭事務,往往使其溝通摘 要,略去非必要的談話。 Groves 與 Horm(1991)提出除了整體性的影響之外,也可以看比較 細微的影響,例如當父親分隔兩地的距離越遠,母親所感受的負擔與壓力 程度就愈多;當距離增加時,所需支出的成本、時間與精力也會增加,而 隨著分隔的時間增加,對於兩地婚姻的不滿意度也會增加,通常一個月會 是很多夫妻可以承受的上限。Magnuson 與 Norem(1999)認為,由於兩地 婚姻通常以電話、電子郵件或汽車作為溝通及交通工具,因此經濟成本花 費較大,是其常被提到的缺點之一。除了支出增多外,夫妻必須面臨許多 挑戰,包括想要在工作與家庭二者間取得平衡所造成的壓力、孤獨與缺乏 伴侶關係、其他人很難理解與認同這個生活形態、難以將工作與家庭責任二者連結而作有計畫的安排。Jackson、Brown 與 Patterson(2000)也認 為,當分隔的時間超過一個月時,他們可能開始去發展分開的世界、開始 抱怨有名無實的婚姻生活、他們的關係不再為他們的生活提供安全感與穩 定感。而且可能會開始對重聚充滿幻想或不切實際的期待,當這些期待無 法實現時,就心理層面而言,這種生活方式使得夫妻沒有足夠的機會作有 效的溝通,增進彼此的了解,當其中一方受到挫折或打擊時,另外一方不 能及時給予安慰鼓勵,因而會降低彼此的互賴程度(Jackson,Brown, & Patterson,2000; Magnuson & Norem,1999)。
除此之外,Rotter、Barnet 與 Fawcett(1998)更提出很多因通勤而 不在家中的父母,對於打破家中原有的生活以及錯失孩子的發展感到罪惡 感。這些父母通常以合理化來回應他們的罪惡感。一般的合理化包含與孩 子相處的時間質量兼顧、提供給孩子正向的角色模範、藉由分隔兩地的居 住安排,提供孩子有獨立的機會(Jackson, Brown, & Patterson,2000; Rotter,Barnet,& Fawcett,1998)。黃靜儀(2002)指出,無論是父親通 勤或母親通勤,子女的身心健康較差及行為困擾較多。陳詩寧(1997)則 提到隨著分離時間的增加,親子談話時間、情感分享及身心接觸都大量減 少,如此將損及彼此的親密與溝通,間接影響子女的行為表現。了解自己 與認清一切狀況是兩地婚姻家庭夫妻自我調適的第一步,接著是心理層面 上的自我調整,需坦然接受長期兩地來往與深夜電話的家庭生活方式,並 減低對家人或子女的莫名歉疚和罪惡感,試著樂觀思考家人關係,也要把 凡事都要獨立自主的生活,當成提升自我的難得時機,學習用建設性的方 式來填補獨處的時光(陳靜宜,2008;楊永妙,2004;Kiefery,2000)。 兩地婚姻家庭夫妻分隔兩地之故,有時會遭遇其中一方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的緊急事件或心理困境,這時社會支持系統能提供協助便極為重要。因此 夫妻各自應能夠掌握或主動尋求家族成員、朋友與社區所提供之自然支 持,以滿足生活中的各項需求。除此之外,高迪理(1991)表示社會支持
也能達到預防與適應的功能,也就是當通勤家庭建立且善用社會支持系統 時,將增進其身心健康、緩和生活壓力與挫折,也強化了自我調適與解決 問題的能力。 綜上所論,研究者整理兩地婚姻型態會出現之問題,分述如下。 二、 經濟考量:包括來往旅費、電話費用,因距離長短而增加經濟 上額外的開銷,而時間和精力也隨著通勤的時間及頻率而增加。 三、 情感歸屬:因為距離產生的不安全感以及缺少重要時刻之情感 交流等因素,考慮夫妻彼此的信任感及考驗雙方感情的緊密 性,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其中一方的感情出軌,導致家庭破碎。 四、 婚姻調適:彼此學習著獨立生活,原本應在夫妻關係而產生的 家庭生活中互相照應,互相分擔生活中的喜、怒、哀、樂,並 且維持夫妻生活的重要性關係也隨著兩地分離而減少,更須面 對在兩地婚姻夫妻分隔的婚姻型態中,必須獨自決定重大決策 以及獨自面對的生活適應問題。 五、 親子關係:父或母不在的狀況下,親子相處的時間相對減少, 缺少了很多親子談心時間,許多立即性的分享過了時效性已無 立即效果,更可能造成孩子的認同問題,缺席的父親或母親, 或是父母雙方可能會對於孩子的陌生感到難以釋懷。 五、姻親關係:由於兩地婚姻的分隔型態,帶著孩子的一方或許會尋 求家人的協助,婆媳糾紛隨之而來,若是溝通得當,還不至於引 發大衝突,就怕有些事情不願說、不明講而造成誤會。作為丈夫 與兒子的男人,處在兩個女人當中必須好好處理及解釋,的確是 一件不容易的事。 六、強化社會支援系統:社會支持能讓個體在人與人的互動歷程中, 得到實質性的幫助、情感上的支持或訊息上的提供,解決壓力 過大喘不過氣的問題。
由上可知,選擇兩地婚姻家庭形式的夫妻雙方,其最大考驗是來自於 心理的衝擊、自我的適應力以及家庭的溝通模式,對其家庭生活、夫妻關 係、親子關係又會有怎樣的影響,以及身處在其中的夫妻該如何應對。
第二節
婚姻調適的意義、內涵與相關研究
壹、 婚姻調適之意義
Goodman(1993)提到婚姻是指男女結合而形成一種相互關係(引自 陽琪、陽婉,1995);郭雅文(2007)提到,均可透過差異、溝通與質三 層面來做進一步分析如何增進婚姻適應的情況,強調減少夫妻間意見上之 差異、減少無效之溝通以及增加關係中質的一面。因此,一般人都會認為 婚姻品質的好壞與否,取決於夫妻雙方的相互調適,以及個人對於夫妻關 係的主觀感受。Glenn(1990)提到婚姻調適係指夫妻雙方為了滿足彼此, 並且達到共同的目標,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各個面向的調適。張春興 (1995)認為婚姻調適乃是已婚夫妻為了建立良好婚姻關係所做的適應, 也就是為了提高婚姻滿意度而針對自己的行為、態度、價值觀與互動方式 所採取的調整與改變之過程與結果。 張思嘉(2001)指出婚姻調適有兩種不同取向的定義方式:一種是將 婚姻調適定義為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應該達到的一個目標、狀態;另一種 則是將夫妻雙方互相改變態度及行為,以達到彼此對婚姻的期望,此一過 程定義為婚姻調適。前者強調夫妻對婚姻狀態的主觀評價及個人感受,也 就是我們所指的婚姻的幸福、滿意程度;後者是談到夫妻間的互動模式, 以及在這關係中能達成婚姻期望的動態歷程。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婚姻調適為兩夫妻之間相互互動之模式,以及 調整夫妻雙方的態度以更接近雙方對婚姻關係期待的歷程。貳、 婚姻調適的內涵
陳靜宜(2001)提到婚姻調適的內涵包括生活方式、家事處理、社 交休閒、姻親關係、原生家庭互動、經濟分配、生育子女、生涯規劃、衝 突適應、宗教信仰等面向;在婚姻調適歷程中,夫妻雙方因此彼此體諒、 接納、信任去學習適應生活中產生的許多壓力。學者將婚姻調適當作一多 面向的概念,其內涵包括婚姻幸福、婚姻滿意、婚姻品質、婚姻調適、婚 姻互動、溝通與爭執及離異傾向等(李亞寧,2002;李思亮,2001;劉焜 輝,2001)。Quinn 與 Odell(1998)指出新婚階段的婚姻難以維持;李 英端(2006)認為關於婚姻調適的相關研究,大部份是以新婚階段的夫妻 為主要研究對象,新婚階段的夫妻除了要適應個人角色轉變,更要建立夫 妻間相互滿足的夫妻關係,還要學習融入因婚姻關係所建立的姻親關係。 利翠珊(1997)提到男女雙方在婚前的交往過程及婚後的適應中,包 含配偶的選擇、居住的安排、家庭角色,大多數都受到來自上一代或家族 的影響;彭懷真(1998)針對夫妻需要調適的內涵提出以下幾項,包括夫 妻角色、正確的婚姻觀、職業的適應、收支協調、姻親關係、家庭佈置、 性關係、家庭計畫、社交生活及性向與人格等。林如萍(2001)參考Bryan (2000)的說法,提出新婚階段的婚姻發展任務,主要包括十項,並將此 十項任務歸納為夫妻雙人關係的調適、家庭生活的適應、社會參與等三大 類,其中夫妻雙人關係的調適是指婚姻及家庭角色、個性、性生活、溝通 方式的協商調適;家庭生活的適應則為財務、家務分工及親屬關係方面的 調適;至於社會參與則是指:職業生涯、社區活動等。 由上可知婚姻調適的內涵很廣泛,而在婚姻關係當中尤以新婚階段所 面對的挑戰最大,包含夫妻雙人關係、家庭生活適應及姻親關係等。參、 影響婚姻調適的相關議題
夫妻因著身分的改變,離開原生家庭等生涯的轉換,所帶來雙方促使 改變的需求。職業婦女背負著社會大眾對女性傳統顧家的期待,又必須外 出工作,身上肩負的責任及壓力無法形容,於是要求重新定義傳統的家庭 角色與勞動分工。Rindfuss 與 Morgan(1985)指出年齡、教育程度與收 入等因素,會影響到個人的情緒成熟度、工作的專業性、經濟的穩定性, 關係到未來婚姻調適的品質。張思嘉(1999a)將婚姻適應問題分為三類, 包含夫妻與原生家庭成員間的適應、夫妻間的相互適應及家庭與工作間的 協調。曾端真(1991)指出,婚姻的調適問題從新婚時期就必須從婚姻角 色與界線進行調適。彭懷真(1998)針對夫妻需要調適的主題提出以下幾 項,包括夫妻角色、正確的婚姻觀、職業的適應、收支協調、姻親關係、 家庭佈置、性關係、家庭計畫、社交生活及性向與人格等。 利翠珊(1995)提出受到中國傳統父系觀念影響,女性在結婚後其角 色多半會依循男性家族的期待,尤其以與夫家同住的妻子需要適應夫家生 活習慣是最花時間和心力的。吳秀敏(2003)的研究中也有參與者提到傳 統父系對「為人妻」者的角色期待,那是一股無形的壓力、無形的束縛, 讓受訪者不自覺使用傳統角色來要求自己之外,也以此評價自己的表現。 蔡沛婕(2001)的研究結果顯示,初為人媳可能面臨必須傳宗接代、育兒 方式與姻親往來等問題困境,由於外界對於媳婦角色具有許多傳統觀念的 期待,使婚後女性無形中肩負了許多責任與壓力,吳秀敏(2003)提到, 關於婦女婚後適應上主要的問題來源之ㄧ就是面對公婆家的生活。陳斐娟 與徐鳳翎(2007)認為就目前職場現況來看,上班族多認為要成為職場女 性最需要克服的障礙有以下,包含無法兼顧工作與家庭(73.93%)、職場性 別不平等(46.78%)、下屬不服從(31.58%)、懷孕生子(28.07%)與另一半不 認同(24.85%)等問題,其中尤以無法兼顧工作與家庭佔最高比例。已婚女性常因身兼數個角色的扮演,角色間或角色內的衝突,讓女性在婚姻及工 昨時顧此失彼,難以面面俱到。 綜上可知,許多無形的傳統壓力常常壓得女性喘不過氣來,對於女性 有許多三從四德的期待,而職業婦女在面對工作及家庭照顧的兩頭燒的情 況下,尤需配合夫家,夫妻之間的互動似乎已不如婚前的單純。夫妻必須 時時學習尊重個人的獨特性,能接受對方婚前到婚後的轉變。
肆、 職業婦女婚姻調適之相關研究
國外學者對於夫妻對婚姻適應研究的主觀評估, 通常以單一向度 (single dimension),或以多元向度(multipledimensions)來測量。 Sabatelli(1988)在一篇評述婚姻關係測量工具的文章中指出,當代最 常使用的婚姻適應量表有二,其一為 Locke 與 Wallace(1959)編製的 「Locke-Wallace 婚姻適應量表」(Locke-WallaceMarital AdjustmentScale, 簡稱 MAT)。在量表中其面向包含對配偶與婚姻的滿意度、問題解
決、雙方的相伴經驗、及對婚姻事件看法的一致性。另一個常被使用的量 表為 Spanier 於 1976 年編製的「配對適應量表」(Dyadic Adjustment Scale,DAS)。相對地,目前國內以婚姻調適為主題所作之實證研究已不 少,其中主角以職業婦女之婚姻調適為研究主題之最大宗(張思嘉, 1999b)。無論女性抱持著何種理由進入職場,工作對女性而言,有其正面 意義。Rose(1984)指出,已婚職業婦女的婚姻滿意度比起無職業的已婚 婦女有較高的婚姻滿意度。張思嘉(1999b)以二十對臺北地區新婚夫妻 為對象,進行質性訪談研究發現,新婚夫妻婚姻調適的來源主要分為三部 分,包括夫妻與原生家庭間的調適、夫妻之間的相互調適以及家庭與工作 的協調。黃洋一(1968)在其婚姻調適的研究中提出在這些研究中所強調 的是工作與家庭雙重角色的扮演,及其如何影響婚姻的適應問題。利翠珊
(2006)的研究中提到,傳統以和為貴的觀念使得夫妻在面臨婚姻中的適 應問題時,往往傾向於採用忍耐、壓抑的方式來因應,而不是如西方學者 建議的以直接溝通的方式來處理婚姻中的衝突事件。 陳志賢(1998)將影響婚姻適應的因素分為兩類,個人背景因素(如 性別、婚齡、教育程度等)和家庭背景因素(配偶教育程度、子女數、經 濟來源、家庭總收入、家庭週期、家庭型態等)。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將 就職業婦女之個人特質、婚姻相關因素及其他因素做討論。 一、 個人特質因素 來自不同家庭結合的兩人,許多生活習慣不同,更遑論結婚後 面對的是彼此龐大的家庭壓力。臺灣許多研究關於婚姻適應的研究 當中,個人特質是影響婚姻適應最常討論的變項。以下針對年齡、 性別、教育程度、職業、經濟狀況等分述如下。 (1) 年齡:羅靜婷(1990)採用問卷調查法的方式,針對全臺 20-75 歲居民,進行抽樣調查發現,在夫妻年齡差距中,丈 夫年齡小於妻子者婚姻調適較好。在年齡差距上,依據長 久以來的觀念,多數人都認同配偶之間的年齡不應差距太 大,年齡差距大時,可能在想法、價值觀、溝通上會有不 協調的情況產生。 (2) 性別:李銀河(1996)針對北京地區 2000 多名已婚男女研 究指出,丈夫在婚姻中的自我感覺比妻子為佳,也就是婚 姻調適的感受比較好。伊慶春(1991)的婚姻調適之研究 結果顯示:丈夫的婚姻調適比妻子的婚姻調適的感受為佳。 (3)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與價值觀有密切關係,當教育程度相 差過大時,往往造成雙方溝通的鴻溝,彼此形成障礙,自 然影響到婚姻的調適。謝坤鐘(1993)的研究中提到婦女 的教育程度有助於夫妻婚姻的快樂與滿足。楊琳(1998)
研究認為,教育程度對婚姻調適無顯著差異。但卓錦昌 (2003)的研究中說明教育程度越高者,配偶的教育程度 也越高,於是夫妻有較相當的性別角色態度與角色分工觀 念,夫妻適應能力較好。 (4) 職業:羅靜婷(1990)提到就業與否對夫妻關係可能產生 影響,工作的不穩定或失業所帶來的不安全感,可能導致 夫妻間較有怨言或是產生不滿的情緒。Broman、Hamilton 與 Hoffman (1990)認為失業會使配偶間的關係產生壓力。 Stacy (2002)說到職業婦女和男性一樣可以提供家庭所需 的經濟資源,相對的在家中的權力也提高,在養育子女及 家務工作上妻子與丈夫有較平等的分配,因此對婚姻也較 為滿意。曹中瑋(1994)提出高職位的已婚職業婦女較低 職位的已婚職業婦女感受較低的角色衝突,而其婚姻適應 較好。 (5) 經濟狀況:當家庭沒有足夠的收入,生活各方面將會成為 一種負擔,往往這樣的壓力之下,就會產生婚姻衝突而造 成夫妻之間感情出現問題。林松齡(2000)研究家庭經濟 資源的多寡與穩定對婚姻關係的影響,結果發現經濟穩定 的家庭不虞匱乏的家庭婚姻品質較好以及雙方對於婚姻有 好的調適能力。 二、 婚姻相關之因素 婚姻適應問題除了夫妻雙方本身的因素之外,還與雙方的家庭背 景息息相關。出自不同背景,所產生的價值觀及看法都會有所不同。 以下就結婚年數、性生活、子女數、家庭型態(是否與長輩同住)及 家事分工等因素進行討論。
(1) 結婚年數:楊琳(1998)的研究中指出婚齡伴隨著婚姻生 活的延續而增長,但夫妻雙方對於婚姻滿意度及適應問題 的相關性迄今並無定論。結婚未滿五年就離婚的比例一向 最高(內政部統計處,2010);離婚年數的中位數則為 8.7 年,較過去呈現微幅增加的趨勢,顯示國人對婚姻的忍受 度較為增加,也有可能是經濟條件不佳,在缺乏穩定經濟 基礎下,不敢輕言離婚。 (2) 性生活:與新婚時期相比,育有子女的夫妻雙方性愛的程 度有些下降,因為負擔很重,對性生活的要求強度也就減 弱,需進行感情的調適,而其中,性生活的調適是不可缺 少的。Blumstein 與 Schwatz(1983)提出性在婚姻中具 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也是婚姻與其他親密關係的最大不同 處。雖然婚姻中尚有其他許多不同的功能,但是性乃是維 繫婚姻的最主要因素之一。Udry(1979)提到男女生對於 婚姻關係的需求不同,男性追求的重心是性,而女性重視 的是親密關係。王以仁(2001)提出婚姻關係親密會使得 性關係滿意增高,反之對性的滿意度較高者,其婚姻適應 為佳。兩地夫妻由於分隔兩地的關係,相聚時間更短,其 親密關係的維持更費功夫。 (3) 子女數:Abbott 與 Meredith (1997) 研究顯示,無子女 的妻子較有子女的妻子具有較高的婚姻調適,且受到丈夫 較多的感情支持,婚姻滿意度較高。伊慶春、吳名燁(2003) 提到當社會重視傳宗接代的婚姻功能時,一個人對於婚姻 的期待及適應滿意程度,就不免受到子女因素的影響,婚 姻甚至只被當成一種達成生育功能的生活策略。張美齡 (2002)家庭教育中心志工性別角色,投入志願服務程度
與婚姻調適之研究中發現不同子女數之家庭教育中心志工 在婚姻調適上未達顯著差異。分隔兩地夫妻中,其子女多 數與母親居住,更須深入研究是否親子關係會影響到夫妻 間調適的問題。 (4) 家庭型態:張思嘉(2001)針對 20 對新婚夫婦進行研究, 結果發現,婚姻中需要適應的的問題除了來自雙方之外, 還有夫妻與原生家庭間的互動,許多女性甚至認為與夫家 之間的衝突是婚姻中最難調適的部份。在較早的學者朱岑 樓(1979)的研究中發現,與長輩同住的夫妻婚姻較美滿; 後來曾溫純(1986)的研究認為,夫妻另組新居居住比與 親人同住者有較好的適應。 (5) 家事分工:其實夫妻倆人對於家務處理的認知差距越大, 對婚姻的調適影響也就越差,自然就引起衝突。在兩地婚 姻中,夫妻雙方長期分隔兩地,丈夫通常扮演著通勤者的 角色,於是家事分工就自然落在職業婦女的頭上。呂玉瑕 與伊慶春(2005)比較臺灣 70 年代與 90 年代家務分工的 情形發現,目前家庭的家務仍舊維持傳統,妻子負責為主, 不過丈夫的參與增加,主要是各項家務由夫妻雙方一起完 成。但在兩地夫妻中,家事分工部份尚待研究,是否由於 家事分攤不均而影響夫妻關係仍不得而知。 三、 其他因素 其他尚有若干因素間接影響到婚姻適應,這些因素包含了性別角 色期待、對婚姻的期待、婆媳問題等因素,分述如下。 (1) 性別角色期待:莊訓當(1996)在研究國中教師的婚姻適 應時發現,夫妻的性別角色態度漸趨現代化,對婚姻適應
程度愈有正面的影響。Powell (1995) 將其研究對象分成 兩群,以分析性別角色態度在世代間的差異,同時探討性 別角色態度對婚姻關係的影響。結果發現,年輕一代的性 別角色較為平等,但婚姻關係卻較不和諧。 (2) 婚姻期待:丁慧靜(1983)探討兩地夫妻婚姻調適時發現, 夫妻對於婚姻的期待越高,其對於婚姻的適應愈低。 (3) 婆媳問題:婆媳關係是中國人人際關係中的重要一環。蔡 淑婷(2009)的研究中提到,媳婦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進 入丈夫的原生家庭系統,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對於丈夫 原生家庭中的所有成員(尤其婆婆)而言,媳婦是否有被 接納為自己人;亦或媳婦本身是否有視丈夫原生家庭成員 在自己人的界線中。一旦這些成員的期待與事實產生落 差,家庭成員產生適應問題的情形就變嚴重,尤其是婆媳 關係。兩地婚姻家庭中或是丈夫身為通勤者遠在異地,妻 子又與夫家人同住時,一些溝通上的問題就應運而生。 職業婦女在婚姻中扮演諸多角色,一旦角色負荷過重,對於婚姻 關係勢必造成負面影響。多數夫妻為了家庭經濟、照顧孩子,有些還 加上公婆,夫妻間免不了減少了彼此互相的關心及照顧,而造成夫妻 間的關係疏遠。本研究中所探討的兩地婚姻家庭,比起一般傳統家庭 多了許多不同的特性,所衍生出來的衝突點與問題癥結也許會更多, 更需要多點時間及方法來調適。 綜上所述,影響夫妻婚姻適應的因素有很多,而不論是在個人因素、 婚姻相關之因素等等,縱使兩人之前擁有多少的承諾,踏入婚姻又是另一 段生活的開始。潘淑滿(2005)指出,傳統社會建構出「男人養家、女人 持家」的性別分工模式,不僅是將女性排除在公領域的社會參與之外,同
時也將男性排除在私領域的家庭生活經驗之外。但現在的社會逐漸轉變, 越來越多女性由於經濟以及自身的需求投身於工作當中。當具有獨立女性 從浪漫的生活轉入平淡且務實的家庭中,職業婦女如何在這樣的身兼數職 的身分中取得一個平衡,以及在家庭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地位,才不至於在 工作、家庭(為人妻、為人母、為人媳)的壓力之下崩潰,找不到安身立 命之處。
第三節
親子關係的意義、理論與相關研究
親子關係是我們每個人來到世間的第一個人際關係,它對我們每個人 的心身健康都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整理親子關係的意義、理論與相關研究。壹、親子關係的意義
從嬰兒時期呱呱墜地,父母就與孩子有不可分割的親子關係,這也是 人類來到人世間的第一個人際關係。黃春枝(1980)指出親子關係是發生 在家庭中,父母和子女間的互動所形成的一種人際關係。朱瑞齡(1993) 提到親子關係不僅是人類關係中最為持久的且獨特性最高的關係,它具有 的義務性質也最大,特別是父母對子女所負的教養責任,幾乎在絕大多數 的社會中,習俗乃至法律都有明文規定。羅國英(1997)指出,親子關係是 親子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特別強調互動過程中彼此所給予的感覺。 李玟儀(2002)認為所謂的親子關係可說是父母和子女之間的互動模式, 在日常生活中會使用不同的型態表現出來,包含父母對待或管教子女的行 為與態度、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與支持,以及親子雙方在語言上的交談與溝 通等,父母與子女在生活的脈絡下,經由口語與非口語的方式有了情感交 流(潘玉鳳,2002)。李鴻瑛(2005)指出,親子關係是在家庭生活的情境中,父母與子女彼此的互動關係,包括親子間之相互對待、照顧依賴、親 密信任、情感交流、友誼交流和教養方式等情況。洪華檜(2006)將親子關 係視為透過親子之間溝通互動、情感交流等交互作用的過程中,達到改變 親子之間情感態度與行為的關係。李玉珍(2006)也提出,親子關係是在家 庭生活中,父母與子女彼此的互動關係,包括親子間之相互對待、照顧依 賴、親密信任、情感交流情況。 親子關係的定義相當廣泛,研究者茲將國內外研究對親子關係定義整 理說明如表 2-2 及 2-3: 表 2-2 親子關係國內學者之定義(以時間順序排列) 研究者 時間 定義 羅國英 1997 親子關係是親子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特別強調互 動過程中彼此所給予的感覺。 社會工作辭典 2000 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態度、親子之間的心理交互反應。 陳春秀 2000 在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ㄧ種人際關係 陳淑雯 2002 在家庭生活情境中,父母與子女間彼此的互動關係。 一般係指親子間之互相對待、照顧依賴、親密信任、 情感交流和教養方式等。 張秋桂 2002 人際關係的ㄧ種,由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 人際關係,此互動關係包含情感、權威性及結構性。 李玟儀 2002 父母和子女間的互動模式,在日常生活中用不同的形 態表現出來,包含父母對待或管教子女的行為與態 度、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與支持,及親子雙方在語言上 的交談與溝通等。 潘玉鳳 2002 指父母與子女在生活的脈駱下,經由口語與非口語的 方式,進行情感交流的狀態。 黃千慈 2003 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 修慧蘭 2004 親子界限清楚與否的互動結果,以親子間的親密互動 方式來描述親子間的界限清楚程度。
柯順議 2004 在家庭生活中,親子間互動歷程下的心理各層面親疏 程度與心理距離。 鄭碧招 2004 狹義指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廣義則指孩子與主要 照顧者的關係。 張曉萍 2004 親子之間彼此互動的關係,包括母親的管教方式與態 度、親子溝通模式等。 李鴻瑛 2005 親子關係是在家庭生活的情境中,父母與子女彼此的 互動關係,包刮親子間之互相對待、照顧依賴、親密 信任、情感交流、友誼交流和教養方式等情況。 張楓明 2005 以青少年階段之親子互動的情境脈駱為範疇,針對子 女知覺到的親子間相互對待、照顧依賴、親密信任、 情感交流,以及教養態度等。 洪華檜 2006 認為親子關係是透過親子之間溝通互動、情感交流等 交互作用的過程中,進而牽動彼此的心理槓桿,達到 改變親子之間情感態度與行為的關係。 李玉珍 2006 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與子女彼此的互動關係,包括親 子間互相對待、照顧依賴、親密信任、情感交流情況。 陳昭蓉 2006 父母與子女之間在情感、心理與行為彼此互相影響的 ㄧ種雙向人際關係。 劉育姍 2006 父母對子女教養的態度、與親子之間的心理交互反應 表 2-3 親子關係國外學者之定義(以時間順序排列) 研究者 時間 定義 Sears 等人 1957 認為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方式在本質上是一種親子間的 交互作用,包括父母的態度、價值、興趣、信念、照 顧和訓練等行為。 William James 1958 依兒童所知覺到的父母管教方式而區分為:高關懷高 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 四種類型。 Sears 等人 1959 包括父母的信念、習慣、興趣、價值觀念即一切對子 女照顧和訓練。一方面,父母對待子女的行為方式, 影響子女對待父母的態度;另一方面,父母對待子女 的態度,也被子女對待的方式所左右,在如此循環交 互的影響下,親子關係逐漸形成。
Schaefer 1959 將母親與子女互動的資料加以因素分析成以自主關 愛、控制關愛、控制敵意和忽視、冷漠及孤立四種類 型。 Chess & Thomas 1977 父母影響孩子及孩子影響父母的ㄧ種取予關係。 Amos & Hendrick 1994 親子關係是個體最初、最原始的社會關係,提供了往 後親密關係之典範。 Kuczynski 2003 親子關係又和一般的人際關係是有明顯相異的特質, 例如面對不同的情境,出現互動型態的多樣化、長時 間親密關係的相處及維持、互相依賴但不對稱的權力 狀況、及不自覺的產生關係的特質。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親子關係是一種親代與子代之間雙向的人際關 係,被視為父母與子女間互動的情況,是一種彼此感受到的氣氛,包括是 否有情感上的交流、彼此間是否信任、互相的依賴程度及對待方式。
貳、親子關係之理論基礎
孩子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即對父母的接納、溝通與拒絕產生了反應, 且認為討論親子關係來預測孩子的行為,比單獨討論父母或孩子行為特徵 更重要(洪慧涓,2003)。故以親子關係來了解其對孩子行為的影響,研 究者茲整理親子關係理論分就心理動力理論、依附理論整理如下: 一、心理動力理論 就心理動力理論中的性心理發展階段、心理社會發展階段、客體關係 (游恒山、邊光昶譯,1999)來探討親子互動對孩子發展之重要性。 (一)性心理發展階段 Freud 認為每個兒童都經歷一系列發展階段,且指出性心理的特徵為 滿足原我的欲求,使性心理發展階段順利過渡到下一階段,若是原我的欲 求不被滿足,就會造成兒童性心理發展的停滯和延緩(秦偉、王衛紅,2005)。兒童在這些階段中的經驗決定了他成年時的人格特質,若感受到 負向情感之親子關係,則較難與異性發展出安全的情緒與親密感(卓紋 君,1999),且不易發展具建設性之因應方式,可知親子關係對個體發展 之重要性。親子關係融洽,家庭成員間彼此互敬互愛有利於幼兒發展出每 階段的發展任務 (鄭玉珠,2007)。 國內學者(陳幗眉、洪福財,2001;黃德祥,1997;蘇建文,1991) 彙整了 Freud 的理論,認為口腔期(oral stage)滿足與否會影響孩子的 性格是否開放或樂觀;肛門期(anal stage)中父母的教養態度是否嚴格, 會影響到孩子成為頑固、剛愎或吝嗇的個性;性器期(phallic stage) 中的戀父或戀母情結會造成同性親子關係因爭寵而緊張對立,轉而認同同 性父母,吸收他們的價值觀與人格特質;潛伏期(latest stage)時,開 始對學校各種活動有興趣,對性別非常敏感,男女生各自以同性團體為中 心;兩性期(genital stage)時青少年會從家庭中退縮,也會貶抑父母 造成衝突,直到他們與同儕建立較親密關係後才會正常(引自吳瑛, 2007)。張春興(1994)指出在每一階段中均有不同的親子互動關係,父 母的教養態度對子女的人格發展具有很大的影響。 (二)心理社會發展階段 Erikson 提出孩童的發展特別強調自我在人格發展上的重要影響。他 將人生分為八個年齡發展階段,每個階段有其心理的發展目標和相對的心 理危機(引自王梅君,2005)。從出生到一歲左右,是Erikson 心理社會 發展理論的第一階段,在這個階段其生活上的一切需求都必須透過主要照 顧者得到滿足,使個體建立安全感,這樣的基礎信任關係,也將是個體往 後建立人際關係的基礎;而若主要照顧者以拒絕的態度或不一致的方式來 照顧嬰兒,則可能造成個體不信任的心理危機(張春興,1996;Shaffer, 2003)。而在一到三歲之間,個體所面對的發展危機是自主行動相對於羞
怯懷疑,在此階段,個體必須學習到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並堅持意志, 自主決定,才能發展出自主地探索及個體的獨立性;如果個體無法自主獨 立,則可能陷入懷疑自己能力並覺得羞愧的危機中(吳宜婷,2008)。 (三)客體關係 客體關係(object relations)是指童年時期,兒童與重要他人之間 所發展出來的關係,特別是指兒童與母親之間的關係。葉光輝(2003)提 到早期的親子關係是個人的自我概念、對他人的心理意象、情緒發展與親 密關係發展的基礎,尤其是與照顧者之間的互動經驗更是關鍵。吳麗雲 (1997)指出在客體關係中,個體遭到最大的衝突就是與客體建立的情感 連結被威脅破壞、分離產生的焦慮及被遺棄的懼怕。孩童從一開始的絕對 依賴到最後的獨立自主發展上,其關鍵因素是父母所提供的環境。就客體 關係理論而言,我們現在與他人發展出來的人際關係型態,有相當大的比 例是早期與父母之親子關係互動時所形成的內在客體關係重現(葉合倩, 2007)。 由上可知,Freud 認為性心理發展階段孩童的問題,是源自於早年的 經驗與性有關的想法及感受,父母對這個發展階段孩子行為表現的想法及 觀念,會影響其在照顧孩子時的互動方式,若孩子適應不當,會影響其日 後的發展。而 Erikson 認為在前三個發展階段的危機都是來自父母的照顧 與互動,若克服此階段發展危機,便能成功的邁向下個階段的挑戰,反之 則會影響其日後獨立自主、人際關係發展及罪惡感、自責情緒的產生。客 體關係理論學者也相當強調孩童與照顧者之間的互動品質對其未來生活 的影響(引自蘇文璽,1995)。綜合心理動力理論各學者所言,皆認為個 體未來的發展和孩童時期的親子互動關係有密切關係,若父母在孩童時期 與之適切的互動與交流,有助於其人格、情緒及人際關係的順利發展。 除了上述心理動力理論學者強調照顧者與孩子的互動對孩童日後發展
的重要性外,另有依附理論學者也相當重視兒童與照顧者之間的交互作用 對其日後行為、情緒管理的影響力。 二、依附理論 Bowlby(1973)提出依附之心理概念,它是指嬰兒與母親之間互動所 產生的一種持續性的社會及情緒關係(引自游恆山,1991)。何福田(2000) 提到個體與依附的對象需常常接觸,並藉由這樣密切的接觸建立獨特且持 續的依附關係。莊麗雯(2003)認為依附是指個人早期與父母之間,經由 互動所建立強烈且持久的情感連結,根基於雙親對子女的情感與行為的回 應,以及子女回應父母情感間的相互影響。再者,依附理論認為嬰兒乃依 據其與照顧者的互動方式來形成與他人親密關係的內在運作模式,會影響
未來與他人的互動關係(Leve & Scaramella, 2004)。
蘇建文與黃迺毓(1993)研究發現與母親依附關係較佳之幼兒,其社 會能力較好,較受同儕歡迎。換句話說,母親與子女有良好的依附關係則 對自我與他人的內在運作模式是正向的,有助於子女在家庭裡面與外面的 人際適應與親密關係之發展。龔美娟(1994)提到過去依附關係的研究中 發現,個體童年期與父母互動過程中所發展的依附關係與內在運作模式影 響深遠,將會一再重複於和下一代的互動上。Ryan 與 Lynch 提到倘若子 女與父母有良好的情緒依附,將有助於其以父母的情緒支持以及安全感為 後盾,邁向獨立自主的發展,並且幫助其完成自我統合的發展任務(引自 歐陽儀、吳麗娟,1998)。如果父母親童年依附經驗是安全的將會影響他 們內在運作模式的形成,並促使其用溫暖接納的方式對待子女;若父母親 童年經驗到的是不安全的依附關係,並且內化過去原生家庭父母的教養方 式,比較困難提供給下一代支持性的教養方式(Jacobvitz,Morgen, Kretchmar,& Burton,1991)。 依附理論重視照顧者與孩子彼此間的互動回應方式,父母對孩子的情
感及行為表現方式,會影響孩子如何去回應父母的態度。而孩子回應父母 的方式又會影響其下一次的互動。依附理論強調的是親子間雙向互動的交 流及親子互相回應方式的循環累積。吳慧玲(2004)提到親子關係雖受到 家庭結構、對象、個性、歲月等影響,父母仍應學習掌握親子溝通的契機, 保有最具安全感及充滿愛心的雙向互動關係。 三、Kliewer、Fearnow 與 Miller 之親子理論 Kliewer、Fearnow 與 Miller(1996)認為父母對於子女的影響非常 深遠,其理論主要在探討父母親的因應方式(parental coping)、親子關
係與父母的因應建議(parental coping suggestions),及對子女因應努
力(coping efforts)的影響,因此,他們建立了如下圖 2-1 之理論模式。 由圖 2-1 中可以發現家庭環境是父母對子女影響的主要作用變項,家 庭結構影響了家庭環境,家庭環境再與父母因應及親子關係品質交互影 響,再進而影響了父母的因應建議與兒童對因應所作的努力。本研究著重 在親子關係、家庭結構與父母因應上,由此可看出親子關係受到許多因素 所影響,而父母的反應對於親子關係的好壞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圖 2-1 家庭與父母對子女的影響 資料來源:引自魏麗敏(2007)。新移民家庭親子團體諮商技巧之研究--- 以南投縣一所國小為例(頁 71-72)。臺北:冠學。 綜合上述有關親子關係之理論基礎,瞭解父母不單只是滿足孩子生理 需求的物質提供者,其與孩子間的接觸互動模式更會影響孩子心智的發 展,可知父母角色(或主要照顧者)對孩童認知、行為、人格、情緒以及 未來人際關係發展之重要性。此外,除了親子間相聚時光的身體互動外, 還包括想法的溝通交流以及父母所展現出來的適當關懷態度等心理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