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ISBN 978-7-107-31879-5
Ⅰ . ①普… Ⅱ . ①中… Ⅲ . ①音乐课—课程标准—高中 Ⅳ . ① G633.951.3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2018) 第 007337 号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 年版)
PUTONG GAOZHONG YINYUE KECHENG BIAOZHUN
责任编辑 张莹莹 装帧设计 何安冉 李 悦上海市教育委员教学研究室 编 出版发行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7 号院 1 号楼 邮编:100081) 网 址 http://www.pep.com.cn 经 销 全国新华书店 印 刷 ××× 印刷厂 版 次 2018 年 1 月第 1 版 印 次 2018 年 1 月第 1 次印刷 开 本 787 毫米 ×1092 毫米 1/16 印 张 4.75 字 数 49 千字 定 价 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擅自复制或使用本产品任何部分·违者必究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础教育课程承载着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规定了教育目标 和教育内容,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在立德树人中发挥 着关键作用。 2003 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验稿, 指导了十余年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践,坚持了正确的改革方向和 先进的教育理念,基本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普 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了教育观念的更新,推进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变 革,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推动了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 为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面对经济、科技 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 化,面对新时代对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面对 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实验稿还有一些不相适应和亟待改进之处。 2013 年,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本次修订深入 总结 21 世纪以来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宝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 课程改革的优秀成果,努力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成既 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构建具有中
国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一、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统领课程改革,着力提升课程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 性、指导性,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 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基本立场,充分反映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继承和弘扬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法治意 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和海洋权益等方面的教育,培养 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使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坚持反映时代要求。反映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关注信息 化环境下的教学改革,关注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着力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根据经济社会 发展新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话语体系, 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建设新成就。 3. 坚持科学论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 近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充分反映学生的成长需要,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和测试论证,广泛听 取相关领域人员的意见建议,重大问题向权威部门、专业机构、知 名专家学者咨询,求真务实,严谨认真,确保课程内容科学,表述 规范。 4. 坚持继承发展。对十余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践进行系统梳 理,总结提炼并继承已有经验和成功做法,确保课程改革的连续性。 同时,发现并切实面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 完善,在继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使课程体系充满活力。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关于课程方案 1. 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是在 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任务是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 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 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 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 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2. 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一是保留原有学习科目,调整外语 规划语种,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德语、法语和西班牙 语。二是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 程。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 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根 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 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学而不考或学而备 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四是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学 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 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 3. 强化了课程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课程实施环节 的责任主体和要求,从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规划、教学管理,以及 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对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分别 提出了要求。增设“条件保障”部分,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和 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增设“管理与监督”部分,强化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实施的责任。 (二)关于学科课程标准 1. 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 针的具体化、细化。为建立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充分挖 掘各学科课程教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发展素质教育的独特育人价值,各学科基于学科本质凝练了本学 科的核心素养,明确了学生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 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 值观三维目标进行了整合。课程标准还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精选、 重组课程内容,明确内容要求,指导教学设计,提出考试评价和教材 编写建议。 2. 更新了教学内容。进一步精选了学科内容,重视以学科大概 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 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征,课程内容 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内 容,努力呈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生态等发展的新成 就、新成果,充实丰富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 关内容。 3. 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各学科明确学生完成本学科学习任务 后,学科核心素养应该达到的水平,各水平的关键表现构成评价学业
质量的标准。引导教学更加关注育人目的,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 养,更加强调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教师 和学生把握教与学的深度和广度,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 升学考试命题提供重要依据,促进教、学、考有机衔接,形成育人 合力。 4. 增强了指导性。本着为编写教材服务、为教学服务、为考试 评价服务的原则,突出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对教材编写、 教学实施、考试评价的指导。课程标准通俗易懂,逻辑更清晰,原则 上每个模块或主题由“内容要求”“教学提示”“学业要求”组成,大 部分学科增加了教学与评价案例,同时依据学业质量标准细化评价目 标,增强了对教学和评价的指导性。 本次修订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育人质 量的提升。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必须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接受 检验,不断完善。可以预期,广大教育工作者将在过去十余年改革的 基础上,在丰富而生动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共创普通高中教育的新辉煌,为实 现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贡献。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1 (一)课程性质/ 1 (二)基本理念/ 2 二、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5 (一)学科核心素养/ 5 (二)课程目标/ 7 三、课程结构...8 (一)设计依据/ 8 (二)结构/ 10 (三)学分与选课/ 11 四、课程内容...14 (一)必修课程/ 14
(二)选择性必修课程/ 24 (三)选修课程/ 31 五、学业质量...32 (一)学业质量内涵/ 32 (二)学业质量水平/ 32 (三)学业质量水平与考试评价的关系/ 43 六、实施建议...45 (一)教学与评价建议/ 45 (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命题建议/ 51 (三)教材编写建议/ 55 (四)地方和学校实施本课程的建议/ 56 附录...59 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水平划分/ 59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音乐是人类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精神生 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历 史内容和人文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社会功能,伴随人类社会 历史的发展,满足人类精神文化需要。对音乐的感悟、理解、表现和 创造,是人类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基于音乐艺术与人类精神、情感 及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密切联系,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具有素质教育鲜明 的大众性和普及性特点,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人文性、 审美性和实践性一脉相承,同时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出的思想 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和关联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培养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 展素质教育服务。(二)基本理念
1. 彰显美育功能 提升审美情趣 音乐作为普通高中美育基本课程,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 具有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以美育人功能。通过多样、生动的音乐教 学,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陶冶道德情操、开掘创造潜能、培养团队精 神、提高审美与人文素养。 音乐课程中的审美情趣,主要是指音乐学习者对音乐艺术美感和 人文内涵的体验、感悟、鉴赏和评价,以及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创意 表达、价值取向和文化追求。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认知、理解音 乐艺术的本体构成特征,领悟音乐形式美与艺术表现的关系,拓展文 化视野,培养美好情操。 2. 强调音乐实践 开发创造潜能 音乐课程各模块教学,通过聆听、歌唱、演奏、编创及综合艺 术表演等多种实践活动得以实施。对音乐实践的突出强调,应贯穿 全部音乐教学活动。学生通过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 验和情感体验,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提升审美感知、 文化理解能力的同时,增强艺术表现能力。 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音乐课程中生动有趣的创造性 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能够促进学生想象力的发展,丰富学生的 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学生通过自主选择学习丰富多 样的音乐课程,使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得到切实满足,有利于释放创 造性的能量。 3. 深化情感体验 突出音乐特点 音乐艺术最重要的特点是直接影响人的情感世界,其强大的感染力无须借助概念,直达人的心灵。情感体验是实施音乐教育,实现以 情感人、以美育人目标的重要通道。学生在音乐课程学习中,与优秀 作品展现的艺术情境产生共鸣,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激励精神,温 润心灵,进而培养对人类、自然以及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树立 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音响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不具有语义的 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这就为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想象 力、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在教学过程中,学生 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表现性 和情感性特征。 4. 弘扬民族音乐 理解多元文化 中国民族音乐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积淀丰厚,是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世代珍惜和忠实传承。中国各地区、各民 族的民歌、器乐、歌舞音乐、戏曲、曲艺和民间舞蹈等传统艺术形 式,汇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是民族音乐文化的根脉,理当是音乐课 程的重要内容,在高中音乐教学中应得到强化。学生通过民族音乐的 学习和艺术实践,熟悉并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 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在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时 代背景下,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正在积极推动新型国际关系的建设。 学生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尊重 世界文明多样性,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5. 丰富课程选择 满足发展需求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既有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以及 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必修课程,也有将合唱、合奏等艺术实践 活动纳入课程化管理的选择性必修课程,以及由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
课程,拓展学生音乐课程的选择空间,增强学校课程设置的灵活性, 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协同育人的美育格局。 学校开设丰富多样的音乐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切实满足学 生对音乐艺术不同形式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最大限度调动 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展现音乐教学的生动活力,凸 显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定教的教育理念。 6. 立足核心素养 完善评价机制 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三个方 面。高中音乐课程以培育和发展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统领,进 行课程设计,引领教学实施,全面实现高中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课 程目标。 对学生音乐课程学习的评价,应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要求 出发,对应各模块学业质量水平,依据具体课程内容和不同模块教 学实施方式,科学构建具有音乐学科教学及音乐艺术特点的课程评 价体系。
二、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
(一)学科核心素养
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 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音乐学科核心素 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是指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 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 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的艺术。音乐审美活动在听觉体验和艺 术表现中进行。将审美感知作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 旨在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基础上,力求对音乐艺术的听觉特性、表 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具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 握,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表演实践,使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 基本技能,培育在联觉机制作用下对音乐音响的综合体验、感知和评 鉴能力,提升艺术素养和人文修养,吸纳和传承优秀文化,陶冶情 操,涵养美感,和谐身心,健全人格,引导学生对崇高人文精神的追 求,增强对真善美的讴歌与塑造能力。2. 艺术表现 艺术表现是指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活 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 丰富多样的音乐艺术形式,具有鲜明的表演性。将艺术表现作为 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旨在激发学生参与音乐表演和创 作实践的兴趣,提高艺术表现水平。学生在其中接受熏陶、把握规 律、感受乐趣,并在特定的艺术表现情境中丰富情感、充实心灵、激 发想象力、发挥创造力、培养自信心、获得成就感。高中阶段的艺术 表现应以培养多数学生能够达到的能力为原则,重在通过艺术表演实 践和创造活动,提升学生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能力,同时促进学生在 集体活动中的人际交往,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强化社会责 任感。 3. 文化理解 文化理解是指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 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 音乐艺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不同地域、民族、时代有着不同 的音乐文化创造,并直接表现为音乐作品题材、体裁、形式和风格等 多方面的差异。优秀音乐作品是对特定社会、文化和历史的理解,反 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创造的特色、能力和水平。将文化理解作 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旨在通过音乐课程教学,让学 生认识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及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坚定文 化自信;让学生了解其他国家的音乐文化,以平等的文化价值观理解 世界音乐的多样性。
(二)课程目标
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培养和发展音 乐听赏、表现与编创能力,保持并增进对音乐的持久兴趣。通过对音 乐艺术魅力的体验和感悟,陶冶情操,涵养美感,和谐身心,健全人 格,活跃形象思维,启迪智慧,激发创意表达,理解文化内涵,拓宽 国际视野,着力培育和发展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三方面的 音乐学科核心素养。 具体目标依据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指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在音乐情境中,能从整体上认知音乐艺术的音响特征和 文化背景,能从不同体裁和形式的作品所具有的音乐表现特征出发, 提升审美感知能力。如从作品题材认知音乐表现的对象和情感;从音 响本体和音乐表现要素(旋律、节奏、速度、力度、音色、调式等) 体验音乐美感,领悟作品表现意图;在听赏和表现音乐的过程中,感 知作品表达的情绪、情感、意境、意志并产生共鸣;体验、辨识并描 述音乐的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评价作品的社会功能。 2. 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或社会文化生活中,乐于参与个体或群 体的音乐表现实践;能享受音乐实践活动的乐趣,并能伴随感性经验 的积累深化对音乐的理解;能在各类音乐实践和综合表演活动中不断 提升音乐艺术表现技能,增强艺术表达的自信;能根据自己的情感表 达需求编创小型音乐作品;能在合唱、合奏等集体性表演活动中展现 协作能力,培育团队精神。 3. 学生能从感知和表现的具体作品中,理解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 要构成,从文化角度关注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认知作品产生的历史文 化背景和风格特征;熟悉和热爱中华民族的音乐创造成果,探究其独特 风格和文化内涵,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培养爱国主义情 操;能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音乐 文化,树立平等的文化价值观,拥有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人文情怀。三、课程结构
(一)设计依据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以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 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为必修(选学)课程,以合唱、合奏、舞 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六个模块为选择性必修 课程,以学校安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课程为选修课程。必 修、选择性必修与选修课程的有机结合及内在联系,构成以培育和发 展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目标的课程体系。 上述课程设计的依据是: 1. 依据音乐实践活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设计必修课程的主干内容。 作为社会文化组成部分的音乐艺术,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艺 术成果都需经历创作—表演(唱、奏等)—欣赏三度创造过程。高中 音乐课程将鉴赏—表现(唱、奏)—编创作为必修课程主干,体现音 乐创造过程的共性特征,涵盖音乐实践活动的不同表现形式。 2. 依据音乐与相关艺术的密切关系,将相关艺术与音乐基础课 程有机整合。在各种艺术门类中,音乐最易与相关艺术相结合,产生 新的综合艺术形式,舞蹈、戏剧就是这种结合的产物。音乐与舞蹈、 戏剧密不可分,同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载体。从目前我国美育教学的实施现状出发,将“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列入音乐课程, 是切合实际的,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 号)中明确提出的“普通高中在开设 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 等教学模块”的精神。 3. 依据国家对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现阶段普通高中 课外艺术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分类设置以美育实践活动为主体的选 择性必修课程——合唱、合奏、舞蹈表演和戏剧表演四个模块,使这 类原本归属于“课外艺术活动”,但在组织引导学生亲身参与表演实 践、增长艺术表现能力方面必要而有效的课程,与歌唱、演奏、音乐 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必修课程的四个模块一一对应,进一步拓展和延 伸必修课程课堂教学。这样的课程设计,凸显音乐教育的实践品格, 体现“强调音乐实践”的课程基本理念,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 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 号)中“美 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教学计划,实施 课程化管理”的要求。 4.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针对课程内容确定的选择性原则,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各教学模块采用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方式组织实 施。由于音乐不同活动领域与综合艺术各类表演形式相对独立,相互 间没有明显的知识技能层次递进要求,呈现为彼此关联的平行、并列 关系,同是学校实施美育的载体,这就为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 展需求选择修习其中某一模块提供了前提条件。必修课程选学和学校 所能开出的教学模块由学生选修的课程设计,打破了自 1996 年我国 普通高中恢复艺术课程及 2004 年试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 验)》以来,全体高中学生统一学习同一门音乐课程的固定模式,体 现“丰富课程选择、满足发展需求”的课程基本理念。 5.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向,与多样、开放、分层的 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和多样化的模块设置及灵活的选课方式相适应。
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程中,跨班级、跨年级的选课走班教学形式, 逐渐成为高中教学的新常态。高中音乐课程中的必修、选择性必修 和选修课程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音乐教学模块开设和学生选课 情况,必然涉及跨班级和跨年级的教学组织形式,这种形式顺应高 中课程加大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要求,与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 发展趋向一致。
(二)结构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是面向全体学生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 课程,课程具有基础课性质。每个必修模块均由既相对独立、完整, 又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 18 学时加 18 学时两部分内容组成,供全体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从中选择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包括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 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六个模块,分别以艺术表演实践和基础知识深 化为教学内容,是必修课程相关模块的对应延伸和必要补充,为培 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提供艺术实践的表现空间和基础知识与基本技 能的支撑,重在提升学生音乐表现的实际能力,课程具有拓展课性 质。每个模块以 18 学时教学容量组织教学,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 要选择修习。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爱好、学业发 展、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校确定开 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必修课程与选择性必修课程的模块设置、内容要求、学业质量 水平和评价由本标准统一规定,选修课程的教学及评价由学校自主确定,学习及表现情况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三)学分与选课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每个高中学生在音乐课程中须获得 3 个 必修学分。 选课时,所有学生可在必修课程中选学 1 个模块,修满 36 学时, 通过考查评价,获得 2 学分;也可选学 2 个模块,分别修满 18 学时, 通过考查评价,各获得 1 学分。学生在必修课程中至少应获得 2 学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区或学校音乐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学 生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在必修或选择性必修课程中选择一个模块进 行修习。修满 18 学时并通过考查评价,获得 1 学分。 3 学分的获得有以下四种选课方式: 【1】2(必修)+1(选择性必修) 【2】2(必修)+1(必修) 【3】1(必修)+1(必修)+1(必修) 【4】1(必修)+1(必修)+1(选择性必修) 普通高中音乐选修课程中的模块由地方或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可 能自主开设,以课程形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学生每修满 18 学时并通 过考查评价,获得 1 学分。学校应鼓励有特长和有发展需求的学生, 在修毕 3 个必修学分基础上,通过从必修、选择性必修及选修课程 中,继续选修或循环选修的方式,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获得更多 的学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学分、选课与教学实施表
类 别 模块名称 学时 学分 选课要求 教学组织 形式 音乐鉴赏 36(18+18) 2(1+1) 学 生 可 选 学 1 个 模块,修满 36 学 时, 通 过 考 查 评 价,获得 2 学分; 也 可 选 学 2 个 模 块, 分 别 修 满 18 学 时, 通 过 考 查 评 价, 各 获 得 1 学 分。 学 生 在 必 修课程中至少获 得 2 学分。 根据学校音乐 教学模块开设 和学生选课情 况,可按班级 开课,或跨班 级、跨年级组 成教学班,以 “走班”形式 组织教学。 歌唱 36(18+18) 2(1+1) 演奏 36(18+18) 2(1+1) 音乐编创 36(18+18) 2(1+1) 音乐与舞蹈 36(18+18) 2(1+1) 音乐与戏剧 36(18+18) 2(1+1) 选 择 性 必 修 课 程 合唱 18 1 学生根据自身发 展 需 要, 从 中 选 修 或 循 环 选 修 1 个 或 多 个 模 块, 每 修 满 18 学 时, 通 过 考 查 评 价, 获得 1 学分。 * 选 择 性 必 修 课 程 学 分 范 围 为 0~9 学分。 根据学校条件 及学生选课情 况,可分为班 级组合、跨班 (年)级组合 及学校艺术社 团三个层次组 织教学。 合奏 18 1 舞蹈表演 18 1 戏剧表演 18 1 音乐基础 理论 18 1 根 据 学 生 选 课 情 况 灵 活 组织教学。 视唱练耳 18 1 选 修 课 程 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 爱好、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及当地特 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 校确定开设。 每个模块修满 18 学 时, 通 过 考 查 评 价, 获 得 1 学 分。 *选修课程学分范 围为 0~2 学分。 根 据 学 生 选 课 情 况 灵 活 组织教学。 必 修 课 程 ︵ 选 学 ︶教学时段建议:遵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日常性和不间断性特点,由地方 或学校根据模块设置、学生选课及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在高中三年 中均衡开设。 * 学分范围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确定。 各地、各校应从师资和设施设备的实际出发,以至少开设一个必 修模块及选择性必修模块起步,有计划地分步开设更多必修、选择性 必修和选修模块,逐步完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凡学校有能力开 设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按照自己意愿选择学习内容。 为适应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和不同模块教学实施的要求,学校 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首先,学校领导应会同音乐教师从 本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出发,制订音乐课程的模块开设计划。提前发布 选课指南,将音乐课拟开设模块的性质、内容、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组 成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详加介绍,广泛了解学生选课动向。在这一过程 中,音乐教师和班主任应担负学生个体发展的指导责任,接受学生选 课咨询,解答学生选课中的各种问题,及时了解学生选课需求,引导 学生根据学校音乐教学模块开设的实际,提出适合个人兴趣爱好、发 展需求的选课意愿。在收集汇总学生选课信息之后,应努力协调学生 选课与模块教学组织容量不一致或其他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采用整 合、调配、分流、疏导等方式,通过师生间的沟通交流,最后形成切 实可行的学生选课计划,确保音乐课程不同模块教学的有序实施。 续表
四、课程内容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是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课程,面向全 体学生,课程具有基础课性质。每个必修模块均由既相对独立、完 整,又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 18 学时加 18 学时两部分内容组成,供 全体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从中选择修习。 模块1 :音乐鉴赏 音乐鉴赏是以聆听、体验、探究、评价等方式对音乐 作品进行欣赏、品鉴,在产生艺术联想与想象、获得精神 愉悦和美感的同时,对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人文性做 出判断和反思。音乐鉴赏教学是培育学生音乐审美感知和 文化理解素养的重要途径。【内容要求】 1.1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体验音乐的美,掌握音乐欣赏的基本 方法,养成听赏音乐的习惯。 1.2 认识、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现形式。 1.3 欣赏具有代表性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了解音 乐作品的音乐风格及文化特征,理解音乐表现要素在音乐情感和思想 内涵表达中的作用。 1.4 认识、了解历史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音乐流派及重要音乐发 展时期一些音乐家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1.5 感受、体验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的风格和文化特 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社会生活、历史文化、民间习俗等的 密切关系。 1.6 在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下,联系相关艺术或其他相 关学科,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 选择。 1.7 借助乐谱和音响,演唱和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1.8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欣赏音乐。 【教学提示】 (1)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 倡导学生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审美感知和亲身体验。 (2)在教学中,可以根据音乐作品的特点,引导学生在听赏环节 中唱、奏音乐主题或随乐律动,并适当穿插相同题材歌曲演唱或综合 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激发学生音乐听赏参与感,体验作品的音乐情 感,加深音乐理解。 (3)聆听音乐时,可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采用集体 讨论的方式,沟通和交流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鼓励学生对音乐展开 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写作诗歌(散文)等形式,表达鉴赏心得。
(4)在教学中,可根据所听赏作品的表现题材或特点,创设体验 音乐的情境,引导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结合与作品相关的历史文化 背景,启发学生领悟音乐的社会意义和文化内涵。 (5)引导学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指定专题或自选专题搜 集相关文字、乐谱、图片、音视频等资料进行研究性学习,开展互 动交流。 (6)鼓励学生走进音乐厅、剧场,了解公共艺术场所的行为规范。 模块2 :歌唱 歌唱是以人声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 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歌唱模块的教学包 括声乐相关知识及合唱、重唱、独唱等多种内容和形式。 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唱优秀声乐作品,激发歌唱兴趣,学习 歌唱方法,积累歌唱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声乐的艺 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2.1 了解不同题材、风格、形式的声乐作品及相关知识,感受人 声的艺术表现力与美感。 2.2 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在歌唱中学习并逐步掌 握歌唱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2.3 在独唱中,深入理解作品的风格及表现要求,并依据自己的 声音特点,自信而有表现力地歌唱。 2.4 在重唱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与其他声部 默契、和谐地合作演唱。
2.5 掌握合唱的基本技巧,积累多声部演唱的经验。在合唱中, 能够倾听其他声部的声音,在音准、音量及音色等方面保持声部间的 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艺术内涵和表现要求。能对指挥的动作做出 恰当的反应。 2.6 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2.7 能对所唱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和意境等进行初步分析,并 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唱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在歌唱中要结合对优秀声乐作品的赏析,帮助学生理解歌曲 的题材及风格,学习声乐的相关知识。 (2)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和情感相适应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歌 唱的兴趣与欲望,启发学生注入情感地演唱。 (3)重视歌唱姿势、呼吸方法、歌唱发声、咬字吐字、节奏和音 准等方面的要求,歌唱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循序渐进地融于歌 唱实践中。 (4)根据学校音乐教学的实际情况,积极创设条件,引导学生参 与不同形式和不同水平层次的演唱实践活动。歌唱曲目的选择应与学 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难易适度。 (5)重视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特别是学生全员参与的班级合 唱。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和简单的二声部开始,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 到其他多声部合唱。 (6)在合唱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养成倾听其他声部并快速做出反 应和调整的良好习惯。教师要规范自身的指挥手势,引导学生对指挥 手势做出正确的理解和反应。 (7)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 程中的合唱模块结合起来,并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合唱活动和演 唱会,为学生提供歌唱尤其是合唱的表演机会,使学生分享集体
演唱的快乐,增强表演的自信心。 模块3 :演奏 演奏是以乐器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 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演奏模块的教学包 括器乐相关知识以及合奏、重奏、独奏等多种内容和形式。 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奏优秀器乐作品,激发演奏兴趣,学习 演奏方法,积累演奏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器乐的艺 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3.1 感受器乐作品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和美感,了解和认识不同类 型乐队及常见乐器等知识。 3.2 积极参与演奏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并逐步掌握乐器演奏 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3.3 较完整地演奏与自身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并较准确地把握 和表现乐曲的内容与情感。 3.4 在合奏中正确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按乐谱要求准确奏出自 己的声部,关注不同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根据指挥要求,适时调整 自己的演奏。 3.5 在重奏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与其他声部配合 默契地合作演奏。 3.6 在独奏中,深入理解作品题材、风格及表现要求,发挥乐器 特点,自信、有表现力地演奏乐曲。 3.7 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视谱演奏。 3.8 能够对所奏乐曲的结构与风格、情感与意境做初步分析,根
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并能对自己、他 人或集体的演奏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在演奏中要结合对优秀器乐作品的赏析,激发学生演奏乐曲 的兴趣与欲望。 (2)乐器种类的选择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制宜。乐队 的类型、规模及组合方式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以齐奏和小型合 奏为主。鼓励学生学习地区和民族特色乐器,组建相应乐队。 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探索基于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的非传统乐 器,丰富乐器种类及乐队表现形式。 (3)演奏曲目的选择应与高中学生的审美情趣及演奏能力相适应。 (4)学习演奏应注重以听觉为先,在聆听体验音乐的基础上, 熟悉和理解作品,引起情感共鸣,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欲望。 (5)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融于演奏实践中,力求做到 艺术性与技术性相统一。 (6)合奏曲的排练要循序渐进,可通过分声部练习,为合排、精 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提高排练效率。 (7)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 程中的合奏模块结合起来,并通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器乐表演、音 乐会等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音乐表演才能和观摩、交流的 机会,增强学生音乐表演的自信。 模块4 :音乐编创 音乐编创是通过音乐材料的组织与发展,以不同的形 式表达思想感情、表现音乐意境的艺术创作实践活动。音 乐编创模块以发展学生音乐想象力和艺术创造力为目的。
通过本模块教学,学生初步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原则和一 般规律,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开展多样 化的音乐编创活动。 【内容要求】 4.1 依据歌曲、乐曲的主题材料及情绪,进行即兴唱、奏等编创 活动。 4.2 了解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习音乐创作必需 的基础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的常规结构及音乐编创的基本 方法。 4.3 参与以歌曲编创为主的创作实践,尝试为旋律编配歌词、为 歌词谱曲、为歌曲加写前奏或编配简易伴奏等。 4.4 依据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编创一段相对完整的旋 律(8~16 小节),或利用多种声音材料完成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4.5 运用五线谱或简谱较准确地记录习作,并通过唱、奏或多媒 体等方式表现、展示自己编创的作品。 4.6 在电脑、移动智能终端或其他媒介上,运用相关软件进行简 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有条件的地区适用)。 4.7 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编创习作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即兴编创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特定场景和对象,为熟悉的 旋律编配歌词,或对旋律进行变化,如改变节拍或节奏,旋律加花、 简化、移调,改变歌曲的前奏、段落连接和尾声等。 (2)音乐编创知识与方法的学习,应注重结合典范音乐作品的赏 析进行。通过生动直观的音乐体验与认知,逐步渗透编创音乐的意 识,激发学生利用音乐材料和形式表达生活感受,抒发内心情感。
(3)教师可推荐一些通俗易懂的作曲理论书籍,引导学生自学音 乐创作基础知识,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4)创作实践中,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从学习创作不同风 格、情绪的歌(乐)曲的音乐主题入手,进而探索音乐展开的方 法、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多样化的音乐编创活动,逐步提高音乐 编创能力。 (5)对学生的习作,应尽可能组织试唱、试奏,将学习编创技 能、完成编创习作与制作、表演、展示、交流、评价、改进等教学环 节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的完整教学过程。 (6)尽可能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运 用于音乐创作与表现的过程中。 模块5 :音乐与舞蹈 舞蹈是以人体的动态形象反映人类生活、表达思想情 感的艺术形式。舞蹈与音乐是亲密无间的艺术。学生在音 乐与舞蹈模块的学习中,通过优秀舞蹈作品赏析和舞蹈表 演实践,获得舞蹈艺术的审美体验;初步了解中外代表性 舞种及其艺术特征,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学习舞蹈的 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开展舞蹈表演与编创活动。 【内容要求】 5.1 结合舞蹈作品,了解舞蹈艺术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 化知识。鉴赏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不同舞种的代 表性作品,简述其音乐风格与特点。 5.2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 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5.3 学习有代表性舞种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随音乐进行练习。 5.4 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段,注重中国民族民间舞和古典舞 的学习。 5.5 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编创舞蹈。 5.6 学习舞蹈编排的基本常识,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 作及队形,进行舞蹈排练。 5.7 能够对舞蹈作品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及艺术表现做简要分 析,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舞蹈表演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练习舞蹈动作或排练舞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在练习舞 蹈动作、排练舞蹈之前,要做适量的准备活动以舒展身体。 (2)音乐的感知和理解能力,直接影响舞蹈的情感表现及音乐的 运用。在学习和排练舞蹈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音乐感知力和节奏韵 律感的培养。 (3)丰富的舞蹈语言是编创舞蹈的前提。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 像或排练优秀舞蹈作品,帮助学生积累舞蹈语汇。通过表演实践和反 复切磋,逐步提高学生编创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4)引导学生搜集与舞蹈相关的文化资料,并组织交流研讨。 (5)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 中的舞蹈表演模块结合起来。 模块6 :音乐与戏剧 戏剧是将文学、音乐、美术、舞蹈等视觉与听觉表现 元素有机综合于一体的艺术形式。音乐与戏剧模块的教学, 一方面对经典戏剧作品进行赏析,通过观赏、体验、理解、 比较等途径,使学生初步了解戏剧艺术的一般规律,认知
不同戏剧品种的主要特点以及戏剧中音乐的地位和作用; 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不同形式的戏剧 表演和编创实践,发展学生综合艺术表演及戏剧编创才能。 【内容要求】 6.1 欣赏中国戏曲与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配乐等,了解戏剧 构成的主要元素,认知音乐在不同类别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6.2 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 等文学作品。 6.3 选择适当的题材,编创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 参与排练及演出。 6.4 学唱我国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6.5 了解我国主要的传统戏曲及中外歌剧的起源与发展线索,知 晓其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对其中的代表性作品做出简要评价。 6.6 能够简要分析不同戏剧剧目的风格与特点,并对自己、他人 或集体的戏剧排演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根据戏剧表演的综合艺术特征,引导学生鉴赏、感受、体 验、理解、比较多种戏剧形式(可包括影视体裁)的优秀作品,做好 戏剧表演的心理和知识准备。 (2)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图像、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呈现教学内 容,增强戏剧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学生学习和参与戏剧表演的兴趣。 (3)可从配乐朗诵或参与表演音乐戏剧小品入手,从感性上认知 音乐在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作用。 (4)教学中要发挥教师或音视频的示范作用,指导学生从模仿教 师或名家的演唱、表演入手,有选择地学习我国的戏曲唱段及中外歌
剧选段。 (5)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观摩或参与戏剧表演,丰富学生的戏剧体验。 (6)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尝试从身边熟悉的事物或文学作品中提 炼戏剧素材,进行戏剧编创。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在排 练和演出中经历实践检验,不断修改完善。 (7)在教学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 程中的戏剧表演模块结合起来。
(二)选择性必修课程
选择性必修课程包括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 础理论、视唱练耳六个模块,分别以艺术表演实践和基础知识深化为 教学内容,是必修课程相关模块的对应延伸和必要补充,为培育音乐 学科核心素养提供艺术实践的表现空间和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支 撑,重在提升学生音乐表现的实际能力,课程具有拓展课性质。每个 模块以 18 学时教学容量组织教学,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模块1 :合唱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歌唱模块的拓展和延伸,是以合唱 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培养学生集体歌唱的表 现能力,积累音乐表现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 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1.1 欣赏中外优秀合唱作品或片段,体验多声部合唱的艺术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1.2 参与多种形式的合唱实践,积累合唱表现的感性经验,享受 合唱的乐趣。 1.3 能根据歌谱和指挥要求进行排练与表演。 1.4 在集体歌唱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1)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合唱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 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合唱经验 和不同演唱水平,可分为班级演唱组合、跨班级演唱组合或合唱小组、 学校合唱团队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方式,灵活组织教学。 (2)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订相应的教学 计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合唱,精心选择演唱曲目,指导学生进 行合唱排练。还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 排练、互助排练的艺术实践。 (3)为调动学生参与合唱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 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 现及演唱经验累积与收获。 (4)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合唱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 的方式,拓展演唱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唱艺术表现水平。为 具有声乐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以 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模块2 :合奏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演奏模块的拓展和延伸,是以器乐 合奏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培养学生集体演奏
的表现能力,积累音乐表现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 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2.1 欣赏中外优秀器乐合奏作品或片段,体验多声部合奏的艺术 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2.2 参与多种形式的合奏实践,积累合奏表现的感性经验,享受 集体演奏的乐趣。 2.3 能根据乐谱和指挥的要求进行排练与表演。 2.4 在集体演奏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1)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合奏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生 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合奏经验和不 同演奏水平,可分为班级乐队组合、跨班级乐队组合或合奏小组、学校 乐团或乐队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方式,灵活组织教学。 (2)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订相应的教学计 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集体演奏实践,精心选择演奏曲目,指导学 生进行合奏排练。还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 主排练、互助排练的艺术实践。 (3)为调动学生参与合奏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 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 现及演奏经验累积与收获。 (4)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乐器演奏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 块的方式,拓展演奏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奏艺术表现水平。为 具有器乐演奏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 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模块3 :舞蹈表演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 以舞蹈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 对舞蹈的兴趣,使学生巩固舞蹈表演与编创技能,积累舞 蹈表演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 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3.1 欣赏中外优秀舞蹈作品或片段,体验舞蹈艺术的魅力和丰 富的表现力。 3.2 参与中外优秀舞蹈作品或片段的学习、排演,积累舞蹈表现 的感性经验。至少掌握 1~2 种代表性舞种(如中外民族舞、古典舞、 现代舞、芭蕾舞等)的基本舞蹈动作及动作组合。 3.3 掌握一定的舞蹈编创方法与技能,尝试进行舞蹈编创与排演。 3.4 在集体舞蹈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1)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舞蹈表演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 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不同 的舞蹈学习经历和表演水平,可分为班级舞蹈组合或舞蹈小组、跨班 级舞蹈组合或舞蹈队、学校舞蹈团队,双人舞、三人舞、多人舞、群 舞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灵活组织教学。 (2)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订相应的教学计 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集体舞蹈实践,精心选择舞蹈作品,指导学 生进行舞蹈排演。还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 主排演、互助排演的艺术实践。
(3)为调动学生参与舞蹈表演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 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 时表现及舞蹈表演经验的累积与收获。 (4)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舞蹈表演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 模块的方式,拓展舞蹈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舞蹈艺术表演水平。 为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 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模块4 :戏剧表演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音乐与戏剧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 以戏剧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 对戏剧的兴趣,使学生巩固戏剧表现与编创技能,积累戏 剧表演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 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4.1 在对中外优秀戏剧作品或片段的示范性观赏借鉴中,体验戏 剧艺术的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4.2 乐于参与优秀戏剧作品的学习和表演实践,有计划、有选择 地排演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话剧等经典作品或片段,积累 戏剧表演的感性经验。在享受戏剧表演乐趣的同时,提高集体艺术表 现中的合作协调能力。 4.3 独立或与他人合作进行课本剧、校园剧、小品、小型音乐剧 或其他小型戏剧的编创与表演。
【教学提示】 (1)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戏剧表演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 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不同 的戏剧学习经历和表演水平,可分为班级戏剧组合或戏剧小组、跨班 级戏剧组合或剧组、学校戏剧社团,配乐朗诵、戏剧小品、课本剧、 校园剧和其他多种戏剧表演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灵活 组织教学。 (2)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订相应的教学计 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戏剧表演实践,精心选择表演剧目,指导学 生进行排演。还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排 演、互助排演的艺术实践。 (3)为调动学生参与戏剧表演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 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 时表现及戏剧表演经验累积与收获。 (4)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戏剧表演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 块的方式,拓展戏剧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戏剧艺术表演水平。为 具有戏剧表演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 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模块5 :音乐基础理论 本模块是音乐学习的基础课程,是普通高校音乐专业 招生考试科目之一。旨在梳理、巩固、深化学生在相关模 块学习中获得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提高学生音乐学习认 知和理解力,开阔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音乐学科核心 素养的形成。
【内容要求】 5.1 基本乐理知识包括记谱法、音高、音程、节奏、节拍、音 阶、调式、调性、旋律、和弦等内容。 5.2 音乐学常识包括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 系、音乐与人的情感和意志表达、音乐与民族文化传统、音乐创作与 表演、音乐学各主要分支领域概要等。 【教学提示】 (1)本模块部分内容已分散渗透在此前的音乐学习和相关模块的 教学内容中。指导教师应立足于提高学生音乐理论修养及与普通高校 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接轨两方面要求,根据选课学生的实际需要合理安 排教学计划,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2)本模块教学应尽可能结合其他各模块教学涉及的音乐作品 实例进行。 (3)现代信息技术为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相关应用软件开展本模块教学。 (4)对于需要深入学习音乐基础理论的学生,可采取循环选修本 模块的方式,拓宽和加深学习内容,为增强音乐基础理论修养和报考 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奠定良好基础。 模块6 :视唱练耳 本模块是音乐学习的基础课程,是普通高校音乐专业 招生考试科目之一。旨在巩固和深化学生在相关模块学习 中获得的识读乐谱能力,提高学生音乐听觉和记忆水平, 积累读谱和音乐听觉经验,促进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 形成。
【内容要求】 6.1 识读和运用乐谱,包括简谱或五线谱。 6.2 音乐听辨与记忆,包括音高、节奏、音程、和弦、旋律等音 乐材料。 【教学提示】 (1)本模块部分内容已分散渗透在此前的音乐学习和相关模块的 教学内容中。指导教师应立足于提高学生读谱和音乐听觉水平及与普 通高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接轨两方面要求,根据选课学生的实际需要 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2)视唱练耳教学材料应从中外经典音乐作品、中国民族音乐及 能体现多元文化特征的世界民族音乐中提取,同时关照其他模块教学 涉及的音乐作品实例,尽可能结合音乐表演活动进行。 (3)现代信息技术为视唱练耳教学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有 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相关应用软件开展本模块教学。 (4)对于需要深入学习视唱练耳的学生,可采取循环选修本模 块的方式,拓宽和加深学习内容,为提升读谱和音乐听觉水平,以 及报考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奠定良好基础。
(三)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爱好、学业发 展、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校确定开 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内容要求由各校根据育人要求和教学实际情 况自行制订。五、学业质量
(一)学业质量内涵
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本学科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学业 质量标准是以本学科核心素养及其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见附录), 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总体刻画。依据不同水平学业 成就表现的关键特征,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将学业质量划分为不同水 平,并描述了不同水平学习结果的具体表现。(二)学业质量水平
【必修课程】 6 个必修模块的学业质量水平分为 3 个等级:水平 1 为学生完成 一个模块 18 学时达到的基本要求。水平 2 和水平 3 为学生完成 36 学时 达到的提高要求。学生完成 18 学时的学习,通过水平 1 的测试,可获 得 1 学分;完成 36 学时的学习,通过水平 2 或水平 3 的测试,可获得 2 学分。模块 1 :音乐鉴赏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在聆听音乐过程中,能保持安静、专注的听赏状态;能说出所听音 乐的作品名称、表现题材、体裁形式;能感受所听作品的情绪、风格 等基本特点。(素养 1、3) 1-2 知道中外音乐史上有代表性的音乐家(4~6 位)及其代表作品 (1~2 部)。(素养 1、3) 1-3 熟悉所听作品的音乐主题,并能随乐哼唱。(素养 1、2) 1-4 生活中能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和爱好,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赏, 并与他人交流对音乐作品的看法和观点。(素养 1、3) 2 2-1 聆听不同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的音乐,不断积累听赏音乐的经验, 养成听赏音乐的良好习惯;能根据自己的音乐经验,识别所听作品的 音乐体裁、表现形式及主要艺术特征;能通过自己熟悉的经典曲目, 大致说出中外音乐发展的基本线索和有代表性的音乐家(6~8 位)及其 代表作品(3~5 部)。(素养 1、3) 2-2 在欣赏作品时,对音乐形式与表现内容的关系能有意识地进行探 究;能在教师提示下认识音乐要素对作品情感内涵表达和风格形成的 作用;能对一些不同地域、风格流派或表现形式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 (素养 1、3) 2-3 能够听辨并学唱所聆听作品的音乐主题。(素养 1、2) 2-4 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 赏,并结合所学知识与他人探讨、交流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和文化特 征。(素养 1、3) 3 3-1 在聆听音乐过程中,能根据所学知识判断、识别其风格流派或民 族、地域特征;根据中外音乐发展的基本线索,列举有代表性的音乐 家及其作品,说出其中一些作曲家、作品或不同风格流派音乐的基本 艺术特征。(素养 1、3) 3-2 在欣赏音乐时,能举例说明主要音乐要素及其组织形式在音乐表 现中的作用;能够根据音乐经验、社会经验和所掌握的相关文化知识, 对所鉴赏作品的音乐风格、音乐表现形式和文化内涵等做出初步分析 与简要评价。(素养 1、3) 3-3 能够听辨和背唱所学作品的部分音乐主题,并能说出其中一些作品 的相关信息。(素养 1、2、3)
水平 质量描述 3 3-4 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鉴赏音乐;能对音乐的 基本特征或风格流派及其与社会、历史、文化、民族、地域的关系有 一定认识和理解,用口头交流或书面形式与他人分享。(素养 1、3) 模块 2 :歌唱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能根据题材、体裁、风格和表现形式,对自己熟悉的歌曲进行分 类,说出所唱歌曲表现的内容、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 (素养 1、3) 1-2 能跟随集体演唱歌曲(2~3 首),在演唱中能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 能,表达歌曲的情感。(素养 1、2、3) 1-3 能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能较完整地独立演唱歌曲(1~2 首),表达 歌曲的情感。(素养 1、2、3) 1-4 对歌唱有一定兴趣,能在生活中根据需要选择喜欢的歌曲进行演 唱。(素养 2) 2 2-1 能分析辨别歌曲的题材、体裁、风格、表现形式,理解歌曲表现的 内容、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素养 1、3) 2-2 能正确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能,有表情、较准确地演唱所学的歌曲 (2~3 首),表达歌曲的情感,体现歌曲的风格。(素养 1、2、3) 2-3 能与他人合作进行重唱或合唱(2~3 首),在合作演唱中能唱好自 己的声部,并能与其他声部默契配合,根据指挥对本声部提出的要求 做出正确的反应。(素养 1、2、3) 2-4 对歌唱有较高的兴趣,能在不同场合、在他人面前自信、有表情地 演唱。(素养 2) 3 3-1 能从题材、体裁、风格、表现形式、音乐要素、歌词内容等方面, 对不同的声乐作品进行比较、分析;能较深入地理解歌曲表现的内容、 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素养 1、3) 3-2 在歌唱中能较好地运用呼吸、发声、咬字吐字等技能,声情并茂、 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有较强的视谱学唱能力和较丰富的演唱曲目积累 (4~6 首)。(素养 1、2、3) 续表
水平 质量描述 3 3-3 乐于参加重唱、合唱实践(3~4 首),在合唱中能正确领会指挥意 图,并能主动、自觉地处理好与其他声部的协调关系。(素养 1、2、3) 3-4 能在公众面前自信、有表现力地歌唱;能从节奏、音准、情感表达 和风格表现等方面,对自己或他人的演唱进行评价。(素养 1、2、3) 模块 3 :演奏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在听赏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优秀器乐作品时,能够 感受到乐曲的基本情绪或表现内容;知道常见乐队类型、主要乐器的 音色特点。(素养 1、3) 1-2 能用所学乐器较完整地演奏短小乐曲(1~2 首)。(素养 1、2) 1-3 乐于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演奏活动,并能与他人合作演奏。(素养1、2) 2 2-1 在聆听优秀器乐作品时,能够感受到乐曲的基本情绪和风格特点, 能说出乐曲的基本情况(如曲名、表现形式、流行地域或国家、民族、 作曲家等);能区分乐队类型,辨识乐曲中主要演奏乐器的音色特点。 (素养 1、3) 2-2 能运用某件乐器的基本演奏技能,较流畅地视谱演奏与自己演奏 水平相当的乐曲(1~2 首)。(素养 1、2) 2-3 在集体演奏中与他人合作良好,共同完成乐曲的排演任务(1~2 首)。(素养 1、2) 2-4 能从节奏、音准、音色、表现力等方面简要评价自己或他人的演 奏。(素养 1、3) 3 3-1 能从乐队类型、演奏乐器、基本情绪、表现内容、表现形式、风 格特点等方面,对聆听或演奏的器乐作品做简要阐述。(素养 1、3) 3-2 能较熟练运用某件乐器的演奏技能,流畅而有表现力地演奏与自 己演奏水平相当的乐曲(1~2 首)。(素养 1、2) 3-3 在重奏中能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做到与其他声部配合默契。 (素养1、2) 3-4 在合奏中,能按总谱要求,富有表现力地完成合奏曲排演任务 (1~2 首);在合奏中能关注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并对指挥动作做出 正确反应。(素养 1、2) 续表
水平 质量描述 3 3-5 能够结合乐曲的音乐特点、文化内涵及情感表现,从节奏、音准、 音色、表现力等方面,对自己或他人的演奏进行综合评价。(素养1、3) 模块 4 :音乐编创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能恰当地用即兴唱、奏、律动等形式表达内心的情感与感受。(素 养 1、2) 1-2 能运用词曲结合的一般方法,为旋律编配歌词及为生活短语和诗词 短句编创旋律。(素养 1、2、3) 1-3 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一个较完整的音乐片段或短曲(如有乐段 感的 2 个乐句)。(素养 1、2) 1-4 能举例说出典范音乐作品中一些常见的创作手法。(素养 1、3) 2 2-1 在即兴唱、奏、律动等表演时有自己的创意,更好地表达情感、表 现音乐内容。(素养 1、2、3) 2-2 能运用歌曲创作的一般方法,编创简短歌曲,或为歌曲编配简易 (或即兴)伴奏。(素养 1、2) 2-3 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一个完整的音乐片段或短曲(如 2 或 4 个 乐句的乐段)。(素养 1、2) 2-4 能用乐谱记录作品,并通过唱、奏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 术将自己编创的作品展现出来。(素养 1、2、3) 2-5 能在教师指导下从创作的角度对音乐作品做出分析和评价。(素养 1、3) 3 3-1 能根据自己的创意,有意识地运用音乐创作的基本表现手法,进行 即兴唱、奏、律动等表演。(素养 1、2) 3-2 能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声音材 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素养 1、2、3) 3-3 能够运用音乐展开的基本手法和创作技能,根据指定的音乐动机和素 材,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情绪歌(乐)曲的主题(如4个乐句或多乐句乐 段)。(素养1、2、3) 3-4 能用乐谱较准确地记录编创的作品,并能通过唱、奏或运用电脑软 件将自己的习作展现出来。(素养 1、2、3) 续表
水平 质量描述 3 3-5 能在电脑或其他媒介上尝试运用相关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创。 (素养 2) 3-6 能对自己或他人编创的音乐作品从创作的角度做出分析和评价。 (素养 1、3) 模块 5 :音乐与舞蹈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在观赏舞蹈时,能大致说出该舞蹈艺术的类别、音乐与舞蹈的关 系。(素养 1、3) 1-2 能随音乐表演有代表性舞种(1~2 种)的基本动作或动作组合。(素 养 1、2) 1-3 能随音乐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舞蹈表演。(素养 1、2、3) 2 2-1 能够识别有代表性的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 种;能从音乐的风格与特点简要分析音乐与舞蹈的关系,阐述音乐在舞 蹈中的作用。(素养 1、3) 2-2 能随音乐表演有代表性舞种(2~3 种)的基本动作或动作组合。(素 养 1、2) 2-3 能根据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进行简单的舞蹈编创,或与他 人合作进行舞蹈节目的编排与表演。(素养 1、2、3) 3 3-1 能够欣赏和评价有代表性的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 舞等舞种及音乐的特色和风格;能举例说明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作用。 (素养 1、3) 3-2 在音乐中较熟练地表演中外代表性舞种(3~4 种)的基本动作或动 作组合,能较准确地体现不同舞种的动作特点和风格。(素养 1、2、3) 3-3 在独舞或群舞表演中能较好地运用肢体语言表现音乐的特点,表达 音乐的情绪、情感。(素养 1、2、3) 3-4 初步掌握舞蹈编排的基本常识,能根据音乐进行舞蹈编创,或设计 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素养 1、2、3) 续表
模块 6 :音乐与戏剧 水平 质量描述 1 1-1 能大体区分具有代表性的中外戏剧剧种。(素养 1、3) 1-2 在欣赏或排演戏剧时,能简单分析戏剧音乐的特点以及音乐与剧情 发展和剧中人物的关系。(素养 1、2、3) 1-3 能在音乐声中有表情地朗诵诗词、寓言和散文。(素养 1、2、3) 1-4 能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戏剧表演活动。(素养 2、3) 2 2-1 能简要说出具有代表性的中外戏剧剧种的表演形式和基本特征。 (素养 1、3) 2-2 在欣赏或排演戏剧时,能从音乐的特点、戏剧的内容与风格等角 度,综合分析音乐与戏剧的关系及音乐在戏剧中的功能和作用。(素养 1、2、3) 2-3 能较完整演唱 1 个短小的京剧或其他戏曲唱段,或跟随录音演唱中 外著名歌剧或音乐剧片段(1~2 段)。(素养 1、2、3) 2-4 能在教师指导下与他人合作进行戏剧小品、小型音乐剧或其他形式 戏剧的排练与表演(1~2 个)。(素养 2、3) 3 3-1 能概要说出我国主要的传统戏曲及中外歌剧、音乐剧的起源与发展 线索、表演形式和基本特征,能对其重要代表人物的艺术成就及经典戏 剧作品(1~2 部)做出简要评述。(素养 1、3) 3-2 能举例说明音乐与戏剧的关系及音乐在戏剧中的功能和作用;能 够通过具体的戏剧作品简要阐述戏剧与社会生活、历史文化等的关系。 (素养 1、3) 3-3 能有表情地演唱或表演京剧或其他戏曲唱段、中外著名歌剧或音乐 剧片段(1~2 段)。(素养 1、2、3) 3-4 参与组织排演戏剧小品、音乐剧或自己编创的课本剧、校园剧或经 典戏剧选段,能在其中担任一个角色,并根据剧本要求与他人合作进行 生动的戏剧表演。(素养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