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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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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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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碩士論文. 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研究. 研 究 生:林虹均 指導教授:朱益賢.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六 月.

(2)

(3) 謝. 誌. 一份研究串連起研究生、指導教授、審查委員和業界人士的情誼。 還記得二年前,踏入朱益賢老師的辦公室時,對自己的未來感到無助與 茫然。二年後,我拿著這本碩士論文,踏入同一間辦公室,請指導教授 幫我簽名。這麼長的一段日子,朱老師不僅給予我學術上的指導和鼓勵, 更指引我生活上與未來職涯的方向。並且,在我提出有興趣的研究主題 時,朱老師支持並陪伴我完成這份研究。真的非常感謝老師這二年來對 我的照顧。 在計劃這份研究時,很感謝審查委員高振峰教授、賴志樫教授給了 我許多建議,讓我能更順利、更嚴謹的進行研究。在進行研究時,感謝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同仁的幫忙,使我能夠順利找到研究的對象。 也謝謝五家標竿企業的受訪者,沒有你們,我就無法完成這份論文。雖 然不能在這裡一一列出名字,但我把感謝記在心裡。撰寫的過程中,經 常在研究室待到很晚,情緒也常隨著論文的順利度而波動。很感謝我的 家人們,對我這一切的包容與體諒。曾經,我也有過一段低潮期,謝謝 我的好姊妹們,乃瑜、小星、玉姬、舒小、雅婷、肉肉、還有藍惇學姊。 謝謝你們一直陪伴著我、鼓勵我,使我度過難關。最後,謝謝系上所有 教授教予我完成一份研究的知識與能力。也謝謝系辦助教的協助,我才 能如期完成這一切。 i.

(4) 兩年的日子裡,有系上教授們的指導、審查委員們的建議、業界先 進的幫忙,也有家人的支持、朋友的陪伴。我學到很多、完成很多、體 會很多,歡笑與淚水交織的情誼,才能有這本論文。謝謝你們。. 虹均. 謹致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中華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ii.

(5) 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研究 研 究 生:林虹均 指導教授:朱益賢. 摘要 在過去,「獲利」被企業視為首要且唯一的目標。「人力資源發展」 的目的則是為了提升組織績效。但在環境保護、社會回饋以及績效衡量 指標納入非財務標準等議題出現後,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也更形重要。 因此,本研究之目的即在:一、分析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現況; 二、探討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三、分析標竿企業實 踐企業社會責任的實務作為。為達此三項研究目的,本研究蒐集且整理 相關文獻,界定其構面為五面向-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 境保護、法律責任。並藉由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獎項之評選機制,從《天 下雜誌》第 478 期「2011 天下企業公民」評選之 Top 50 企業及由財團 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評選之「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18 家獲獎企業中,選取同時獲得此兩獎項之 5 家標竿企業,作為本研究對 象,足以代表台灣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實務作為。 本研究採用質化研究取向之個案研究法,採用文件分析以及訪談法。 蒐集各家標竿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或相關資料,並與高階主管或 負責企業社會責任業務的相關人員,進行深度訪談。將訪談逐字稿以及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文件資料經由開放式編碼、主軸式編碼、選擇性 編碼的處理過程,最後發現本研究結果。主要結論包括:台灣企業實施 企業社會責任的程度尚未普遍,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則著重在企業承 諾、公司治理以及環境保護三面向上。而台灣政府沒有對企業社會責任 的強制規定,僅有宣傳及倡導。本研究亦歸納出影響標竿企業實踐企業 社會責任的五項直接因素(組織規模、企業政策、領導者、相關參與者、 iii.

(6) 政府政策)、五項間接因素(永續經營、環境保護、企業形象、國際規 範、業界先驅),以及標竿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各面向(公司治理、企 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的實務作為。最後依據研究 結果提出對企業、政府以及後續研究者的建議。.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公民、標竿企業、驅動因素. iv.

(7) Practices of Establish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by Benchmark Enterprises Researcher: Hung-Chun, Lin Adviser: Dr. Yih-Hsien, Chu. ABSTRACT In the past, “profit” was the most pivotal goal, while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pursued to enhance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 However, with issues of non-financial criteria, such 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ocial feedback and performance metrics become importan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indispensable in this era. According to the literature review, this study define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s a five-dimensional concept:. corporate. governance,. corporate. commitment,. community. involve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legal responsibility. Base on its importance, there are three purposes in this study: (1) to analyze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enterprises in Taiwan; (2) to explore the drives pushing benchmark enterprises establish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3) to analyze the practic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benchmark enterprises. This research used case study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practic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aiwan. Subjects are five benchmark organizations which acquired both rewards of “2011 Excellence i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op 50 enterprises in Common Wealth Magazine and “2011 Taiwa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 Data were collected through analyzing various reports and information related t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se five enterprises and intensive interviews on staff responsible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grams. Data analysis included open coded, spindle coded and selective coded materials such as transcriptions of interviews and report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v.

(8) This study found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still not prevailing in Taiwan and organizations are just aware of three dimensions of this concept: corporate commit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sides, instead of imposing mandatory ordinance on enterprises, Taiwanese government just depends on publicity and advocacy to ask them to emphasiz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Furthermore, the results also reveals there are five direct drives (size of the organization, corporate policies, leaders, relevant participants,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five indirect driv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rporate image, international norms, industry pioneers) which influence the benchmark enterprises to perform the complete 5 dimension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Finally, based on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there are related suggestions for the government, business and subsequent researchers. More details will be discussed in the thesis.. Key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rporate citizen, benchmark enterprises, drives. vi.

(9) 目錄 謝誌 ........................................................ i 摘要 ....................................................... iii ABSTRACT .................................................v 目錄 ...................................................... vii 表次 ....................................................... xi 圖次 ...................................................... x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3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4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與定義 ..........................9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之模型與衡量構面 .....................17 第三節 台灣企業實施社會責任之現況 .......................26 第四節 標竿的企業社會責任...............................3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39 第一節 概念性架構 ......................................39 第二節 研究方法 ........................................40 vii.

(10) 第三節 研究對象 ........................................45 第四節 研究工具 ........................................50 第五節 研究流程 ........................................54 第六節 資料處理 ........................................59 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63 第一節 標竿企業介紹.....................................63 第二節 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直接因素 ...........67 第三節 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接因素 ...........84 第四節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作為 ...............98 第五章 結論、建議與省思 ...................................133 第一節. 結論 ..........................................133. 第二節. 建議 ..........................................143. 第三節. 省思 ..........................................146. 參考文獻 ..................................................150 一、中文部分 ..........................................150 二、外文部分 ..........................................152 附. 錄 ..................................................159 附錄一 訪談邀請函.....................................161 附錄二 訪談大綱(修正稿) .............................162 viii.

(11) 附錄三 錄音同意書.....................................164 附錄四 參考文件一覽表.................................165 附錄五 訪談逐字稿範例.................................167. ix.

(12) x.

(13) 表次 表 2-1 1970 年代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 11 表 2-2 1980 與 1990 年代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13 表 2-3 2000 年代學者/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14 表 2-4 國內學者/研究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15 表 2-5 組織社會表現模型 .....................................18 表 2-6 學者/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之衡量構面................24 表 2-7 企業社會責任構面之對照 ...............................25 表 2-8 2011 天下企業公民獎評審團 .............................35 表 2-9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評審團 .............................37 表 2-10 天下企業公民獎與企業永續報告獎 ......................38 表 3-1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對應表 .............................41 表 3-2 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獲獎企業 .......................45 表 3-3 天下雜誌第 478 期「2011 天下企業公民」得獎企業 .........46 表 3-4 天下企業公民獎與台灣永續企業報告獎同時獲獎企業 ........48 表 3-5 研究對象之優先取樣順序 ...............................48 表 3-6 受訪對象一覽表 .......................................49 表 3-7 研究目的與訪談大綱對照表 .............................50 表 3-8 訪談大綱修改前後對照表 ...............................52 xi.

(14) 表 3-9 受訪者資料管理 .......................................59 表 3-10 開放式編碼 ..........................................61 表 3-11 主軸式編碼 ..........................................62 表 3-12 選擇性編碼 ..........................................62 表 4-1 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直接因素與編碼呈現次數 ..67 表 4-2 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接因素與編碼呈現次數 ..84 表 4-3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作為與編碼呈現次數 ......98. xii.

(15) 圖次 圖 2-1 企業社會責任的同心圓模型 .............................17 圖 2-2 組織社會表現模型 .....................................19 圖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模型 .............................20 圖 2-4 企業社會責任的三面向模型 .............................21 圖 2-5 策略型企業社會責任模型 ...............................22 圖 3-1 概念性架構圖 .........................................39 圖 3-2 研究流程圖 ...........................................54. xiii.

(16) xiv.

(17)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分為四節,分別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研 究範圍與限制及重要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人力資源發展(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簡稱 HRD)之定義 為透過組織的發展和個人的訓練及發展,發展並解放人們的專門知識或 技術,目的在改善績效(Swanson, 1995)。意指在組織發展、訓練和發 展以及個人職涯發展這三個範疇中做改變或改善,以達到績效提升的目 的。在人力資源發展領域中之研究也都不外乎與組織發展、訓練和發展 以及職涯發展此三範疇有關,其研究目的是為了解如何能提升績效,包 含提升員工知識與技能、改變其態度等。但近年來企業被認為不應只是 獲利的工具,更應是負責任的公民(天下雜誌,2010)。已故現代管理 學之父 Peter F. Drucker(傅振焜譯,2003)更提出企業與領導者除了對 自己與公司的表現、績效負責之外,也要對社會負責,把企業當作是社 會的一部份,服務社會、豐富社會,如此才能激勵人心。此種對社會負 責任之概念即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 CSR)。 企業最早在 1919 年,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總裁 Henry Ford 認為科技 發展之成果應與社會大眾分享,主張將福特汽車之售價予以調降。但大 股東道奇兄弟公司則認為調降汽車售價有侵害股東利益之虞,因此提出 訴訟。最後法院判決福特公司敗訴,判決主要意見認為,公司之首要責 任為替股東爭取最大利益。也因此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在此時尚未成為 主流。學術界最早將此議題正式納入討論中在 1930 年代,由哥倫比亞 大學的 Berle 教授和哈佛大學的 Dodd 教授對於公司是否應負社會責任展 開論文上的爭辯。直至 1950 年代,公司應負社會責任之論點成為美國 1.

(18) 社會之主流意見。企業社會責任最早定義也於此時,1953 年 Bowen 提 出:企業主的義務是追求所有符合社會價值觀與滿足社會的所有活動。 因此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雖很早就出現,但直到近幾年才受到重視。 企業社會責任過去被視為大企業沽名釣譽的奢侈之舉,如今,卻被視為 是讓企業所有相關利益人,包括顧客、員工、收稅的政府、環境、社會、 股東,都能受益的唯一正道(天下雜誌,2010)。而隨著企業社會責任 的觀念逐漸成熟與意識逐漸地在國際增溫,企業社會責任議題之影響性 也逐漸的擴大,舉凡企業自我形象與經營策略的提升,國際貿易供應鏈 的要求,皆將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引入其中(申永順,2008)。企業社 會責任被視為達成有效業務的重要角色(Thumwimon, 2010)。 組織發展是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之一(Thumwimon, 2010)。 換句話說,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使其達到組織發展、永續經營的 目的。而人力資源發展是幫助組織達成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角色(Collier & Esteban, 2007) 。舉例來說,人力資源發展專員協助企業及其員工了解 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分析員工或是周遭社區之需求;建立企業社會責 任方案等等。也因此,在企業社會責任策略下的人力資源發展不再只是 為了提升知識、技能及改變態度,還有為了增加道德及永續的意識(Lee, 2001; Swanson, 2001) 。訓練與發展的內容延伸至道德層面;對個人發展 更加負責及遵守承諾;最重要的是協助組織發展邁向永續、基業長青的 目標。 在台灣亦有許多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研究,如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 績效之關聯或非財務績效,即企業形象、消費者態度等因素之關聯研究。 無論是財務或非財務的研究,皆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所帶來的影響、造 成的結果、及其重要性。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眾所皆知,但企業 為何不願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在國外,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是被各種行業 2.

(19) 的管理者,視為越來越迫切需求的策略(Grow, Hamm, & Lee, 2005) 。但 現階段台灣之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仍以是否能有效回饋於企業 為主要考量因素,使得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投入無法更多 (康峰菁,2010) 。 為使更多企業能投入企業社會責任,本研究希望藉由了解企業社會責任 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來探討影響台灣標竿企業在實施企 業社會責任之因素以及其如何建立企業社會責任。.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背景,認知到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越趨重要,為分析 與探討台灣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相關實務,本研究設定了三項研究目 的,並列出相對應之待答問題。. 一、本研究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一)分析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現況。 (二) 探討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三) 分析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實務作為。. 二、為達成以上研究目的,而設計以下待答問題: (一)針對目的一之待答問題: 1. 台灣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普遍程度為何? 2. 台灣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為何? 3. 台灣企業在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有哪些規範或支持? (二)在文獻探討後,針對目的二有以下待答問題: 1. 組織規模是否為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2. 企業政策是否為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3.

(20) 3. 領導者是否為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4. 相關參與者是否為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5. 政府政策是否為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 6. 其他驅動標竿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為何? (三)在文獻探討後,針對目的三有以下待答問題: 1.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治理面向之實務作為為 何? 2.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承諾面向之實務作為為 何? 3.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社會參與面向之實務作為為 何? 4.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環境保護面向之實務作為為 何? 5. 標竿企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法律責任面向之實務作為為 何?.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一)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之實務研究,其他 企業經營實務部分則不納入本次研究範圍內。另外,本研究主 在探討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驅動因素,其它與企業社會責任相 關的研究內容,雖有其研究與探討的價值,但為了不偏離本研 究主題,亦不納入本研究範圍內。. 4.

(21) (二)就研究對象而言 為分析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現況,台灣企業的範 圍是以金管會公布的台灣 1200 多家上市上櫃公司以及天下雜 誌公布的 1000 大企業。標竿企業的範圍則以《天下雜誌》第 478 期「2011 天下企業公民」評選之 Top50 企業,以及由財團 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評選之「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 獎」18 家獲獎企業作為研究對象。交叉比對後,有 9 家企業同 時獲得兩獎項,此 9 家企業即為優先研究對象,但所有獲獎企 業皆為本研究對象。研究對象因配合時間與受訪意願之關係, 僅抽取 5 家企業做深入調查,在研究順序上便以同時獲得兩獎 項之 9 家企業為第一優先研究對象,第二優先對象為天下企業 公民獎大型企業組前 10 名企業以及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製造 業組、非製造業組、政府單位組銀獎與銅獎企業,接著是天下 企業公民獎大型企業組 11~20 名、中堅企業組前 10 名、外商 企業組前 10 名企業以及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各組別之佳作企 業,最後是天下企業公民獎大型企業組 21~30 名企業以及台灣 企業永續報告獎最佳進步獎之企業。優先順序為按照名次以及 各組企業得獎比例最多者優先(詳見第三章第三節研究對 象)。 (三)就訪談對象而言 本研究邀請個案企業中 1~2 位受訪者,為確保受訪者了解 該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內容,其選取原則為:(1)企業領導者, 是了解個案企業實行企業社會責任現況之人員,意即高階管理 者或部門主管;(2)執行者,負責並執行該個案企業之企業社會 責任方案的人員,包含方案推行者、報告書編製者。 5.

(22) 二、研究限制 (一)企業不劃分產業別 依據《天下雜誌》「2011 天下企業公民」之企業類別分為 大型企業、中堅企業、外商企業;由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 究基金會發表之「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分為製造業組、 非製造業組、政府單位組。兩獎項不同組別之得獎企業有重疊 的部分,在研究上無法依照獎項之各種類別分別做研究,故在 樣本蒐集與資料分析上不劃分產業別。因此,在研究對象選取 上,也會盡可能選擇不同產業之標竿企業,以代表台灣整體。. (二)蒐集與分析資料受限 本研究以文獻分析與訪談法做為資料蒐集的方式,台灣在 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是近幾年才開始,本研究所採用的《天下 雜誌》之「天下企業公民獎」從 2007 年開辦至今,而「台灣 企業永續報告獎」則由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從 2008 年開 辦至今。因此歷年之文獻尚不完整,資料較不充足。另一原因 是研究者無法蒐集到現有的所有資料,企業社會責任之實際現 況與本研究之現況研究會有所差異。從獲獎企業選擇研究對象 的同時,也會忽略很多實際上有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且實施良好 卻沒參賽的企業。也由於時間上之限制,無法對所有獲獎企業 進行調查,僅能選取 5 家標竿企業進行深度訪談。訪談過程中 資料易受受訪者主觀意識及背景因素不同而有所影響,同時為 顧及機密性之考量,相關資料會有所保留及不便透露。在資料 分析時已避免產生主觀的推論,但仍無法達到全然的客觀。所 6.

(23) 以研究者在資料蒐集時,會以真誠的態度讓受訪者能確實提供 可靠的資料。研究者也會先進行預訪、編碼的練習,使研究者 能練習訪談技巧與分析資料的能力。. 7.

(24)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 一、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 CSR)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的行為要能對社會負起責任,也就是企業不 只是要對股東(stockholder)負責,還要對所有的利益關係者(stakeholder) 負責。換句話說,在賺取利潤之外,亦必須主動承擔消費者、員工、相 關利益者、產品服務、環境、社會等利害關係者的責任。. 二、企業公民(corporate citizen) 是指企業把自己當成社會的公民,具有公民素養(citizenship),在 透過核心業務為社會提供價值的同時,也要向社會承諾應該負擔的責任 (張順傑,2006)。. 三、標竿企業(benchmark enterprises) 標竿是一種連續的過程,衡量組織在產品、服務或實務,對比於最 強的對手或被認為是產業領導者的公司(Kearns & Nadlar, 1993)。本研 究之標竿企業是指可用以做為實務上比較的領導者企業,更是落實企業 社會責任的典範。而企業社會責任之標竿企業則是藉由企業社會責任相 關獎項之評選機制,以代表台灣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標竿企業。. 四、驅動因素(drives) 驅動因素是指影響或導致某樣行為的因素或條件(MBA 智庫百科, 2009),本研究便是指導致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包含組織規 模、企業政策、領導者、相關參與者、政府政策,以及其它因素等 6 項。. 8.

(2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為達本研究目的,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與定 義、第二節企業社會責任之模型與衡量構面,此兩節皆界定本研究對企 業社會責任之概念,以利後續研究流程之實施。第三節台灣企業實施企 業社會責任之現況,主要為研究目的一分析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 之現況。為能確實選取符合本研究目的之研究對象,企業社會責任之標 竿企業,則為本章第四節。.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與定義 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最早起於1930年代,由哥倫比亞大學的Berle教 授和哈佛大學的Dodd教授對於公司是否應負社會責任展開論文上的爭 辯。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依據Carroll(1999)及潘珏汝(2010)對社會 責任概念的發展過程劃分為五個時期,分別為1950年代-原始初創期、 1960年代-文獻探討期、1970年代-定義激增期、1980與1990年代-模型 探究與整合期、2000年代-概念運用與落實期。. 一、1950年代-原始初創期 Bowen(1953)在其著作《企業家的社會責任》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中首度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企業主的義務 是追求所有符合社會價值觀與滿足社會的所有活動。它雖不是企業的萬 靈丹,卻是未來企業重要的指導方針之一」。因此Bowen被稱為社會責 任之父(Carroll, 1999)。Bowen(1953)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原始定義為 「企業家無論從事組織的管理、決策,或執行企業目標與願景的運作過 程,都應有道德上的義務和責任」。Bowen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也提 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什麼樣的責任是社會期待企業家應該做到的? 9.

(26) 二、1960年代-文獻探討期 此時期有許多文獻都在探究社會責任的定義及範疇,其中最著名的 一項見解就是Davis(1960)提出「社會責任鐵律」,說明企業的社會責 任應與該企業的社會權力相稱,他強調若社會責任與權力達到相當平等 一致,則可以避免社會責任導致逐漸侵蝕企業部分的社會權力。Davis 對社會責任提出的定義為「企業家在決策及行動過程中至少應達到不與 企業經濟利益有直接關係的最低標準」。其他研究者亦對企業社會責任 提出定義,Frederick(1960)認為社會責任意旨「企業家應監視管理整 體企業運作,以達到符合社會期許的目標」,意思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 及營運過程中都應該以增加社會福利為主。McGuire(1963)在《企業 與社會》一書中提到「企業不僅有經濟性及法律性責任,還應對社會盡 一些其他的責任」。另一位研究者Clarence(1977)對企業社會責任之 定義在《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企業高階主管及其他團體在追求各自目 的時,都必須記得企業與社會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三、1970年代-定義激增期 定義激增的時期,文獻開始強調組織自發性的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包括Manne和Wallich(1972)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自願的行為」; Sethi(1975)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符合現行社會規範、價值和期 望的行為」;Davis和Blomstrom(1975)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社 會責任是決策者的義務,決策者在追求自我利益時必須採取行動以保護 和促進社會福祉」;經濟學家Friedman(1971)則認為「企業的社會責 任就是替股東爭取最大利潤,但也必須符合最低的道德規範」。其他學 者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整理如下表2-1。 10.

(27) 表 2-1 1970 年代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學者. 定義. Friedman(1971). 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替股東爭取最大利潤,但也必 須符合最低的道德規範。. Johnson(1971). 企業應該兼顧多元利益,除了股東之外,還要顧及 員工、供應商、經銷商、當地社區乃至整個國家。. Manne和Wallich(1972).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自願的行為。. Sethi(1975) Davis和Blomstrom(1975).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符合現行社會規範、價值和期 望的行為。 社會責任是決策者的義務,決策者在追求自我利益 時必須採取行動以保護和促進社會福祉。. Ackerman和Bauer(1976) 企業認真思考所作所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Carroll(1979). 企業必頇落實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與慈 善責任。. Carroll(1979)整合之前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1)企業唯一 目的是創造利潤,不必著墨在企業社會責任上(Friedman, 1962)。(2) 超越利潤的創造(Davis, 1960) 。(3)超過對經濟和法律上的需求(McGuire, 1963)。(4)自願的行動(Manne, 1972)。(5)經濟性、法律性、自願性 的活動(Steiner, 1972) 。(6)同心圓(CED, 1971; Davis & Blomstorm, 1975)。 (7)關心範圍更廣的社會系統(Eells & Walton, 1974)。(8)對許多的社會 問題負責(Hay & Gray, 1974) 。(9)對社會議題做出最及時的回應(Giving way to social responsiveness)(Ackerman, 1975)。 此時期同時也是開始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衡量指標的基礎,主要有三 個針對社會責任的定義各自發展且逐漸形成的模型,分別是Preston和 Post (1975)的公共責任與貫穿系統的概念、Carroll(1979)社會責任四個 範疇及Ackerman(1975)與Sethi(1979)企業社會責任回應觀點。Preston 和Post(1975)在《私人管理與公共政策》一書中談到公共責任的原則, 傾向以「公共Public」相對於「社會Society」這個概念來說明社會責任, 11.

(28) 特別強調在公共政策過程的重要性,而非個人或個體的意見及道德,並 且此做為目標來源及評價的標準。Carroll(1979)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應 強調在經濟、法律、道德及社會對組織無條件的期望四個範疇。Ackerman (1975)是企業社會回應觀點的組織自利研究擁護者,他主張企業為增 加財務上的績效,必須有責任的符合社會期望,包含企業應該如何營運, 同時指出三個階段的社會回應過程:(1)企業高階管理者應注意外在環境 對企業的反應和相關議題。(2)按議題的優先順序及架構發展給予適當管 理與回應。(3)將企業內部反應的過程制度化。. 四、1980與1990年代-模型探究與整合期 在此時期開始將眾多定義整合成可以分析企業社會責任表現的模型, 其中最主要發展的模型有Carroll(1991)將企業責任的四部分組合起來, 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Wood (1991)更深一層的對企業社會績效模型(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CSP)提出三個構面、及Schwartz和Carroll(2003) 發展出新的三個範疇的企業社會責任模型(Three-Domain Model)。企 業社會責任模型之文獻將在第二節做探討。此時期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 所作的定義整理如下表2-2。. 12.

(29) 表 2-2 1980 與 1990 年代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學者. 定義. Carroll(1991). 社會責任是社會在某個特定期間對組織的期望,包括:經 濟性、法律性、倫理性與自發性的期望。. Henry(1984). 企業自發性的顧及社會目標. Epstein(1987). 主要與達成某種結果的組織決策有關,組織決策所造成的 結果應對利益關係人有利而非有害,企業社會責任主要關 切企業決策所造成的結果之規範性與正確性。. Epstein(1989). 核心概念為企業組織有社會義務,此義務是超越生產商品 和提供服務層面,並使得股東得到令人滿意的報酬。. Wood(1991). 社會責任是企業和社會互動的基本理念。同時提出三項原 則:制度層次合法性、組織層次的公共責任、與個人層次 的管理自主等原則。. Epstein(1991). 將企業的社會政策程序分為企業行為必須符合的企業道 德、符合社會規範、價值和期望的社會責任,即針對社會 變遷所需行動的社會回應。. Drucker(1993). 企業公民表示積極的承諾與負責,代表企業在一個社區、 一個社會及一個國家所應負的責任。. Buchholz(1995).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的義務,是藉由其政策、決策及行 動,達成社會的目標與價值。. Maclagan(1998). 企業社會責任可視為管理者對受公司影響的人負責任的 過程。. Morf, Schumacher 企業追求其最大利益的同時,也將對社會的負面衝擊減低 和Vitell(1999) 到最小程度的義務。. 五、2000年代-概念運用與落實期 西元2000年之後,企業開始將企業社會責任概念融入經營策略及企 業核心願景。Werther和Chandler(2006)便提出策略的概念,認為企業 社會責任是「企業反應性的策略作法,乃表示其積極地進行污染預防及 社會影響評估之內部化過程,藉此以改善或避免環境與社會衝突,並達 到最佳效益」。2002年之後,廣泛被接受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是由世界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邀集六十個企業界及非企業界意見團體,於國際 13.

(30) 會議中所提出之看法:「企業持續性承諾謹守道德規範,在對經濟發展 作出貢獻的同時,也能改善員工及其眷屬、社會乃至於整個社會的生活 環境。」天下雜誌創辦人高希均(2007)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企 業在遵守倫理與品德的原則下,重視股東權益、勞動者的人權、供貨商 管理、消費者權益、環保影響、社區參與財務訊息的披露,以及對利害 關係人的責任」。此時期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所作的定義整理如下表 2-3。 表 2-3 2000 年代學者/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學者/組織 定義 企業有責任照料所有股東,有責任的企業被期望超越法律 Cowe(2000) 行為的標準,CSR 就是關於在生意操作方面所依據的價值 與標準,從原料到生產過程都有應負的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反應性的策略作法,乃表示其積極地 Warhurst 和 Mitchell 進行污染預防及社會影響評估之內部化過程,藉此以改善 (2000) 或避免環境與社會衝突,並達到最佳效益。 企業持續性承諾謹守道德規範,在對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 WBCSD(2000) 同時,也能改善員工及其眷屬、社會乃至於整個社會的生 活環境。 廣義而言,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對社會合於道德的行 WBCSD(2001) 為,主要是探討企業對其所有利益關係者(stakeholder)負 責,不只是對股東(stockholder)負責的觀念。 企業必須知道他們須被公開評價,除了財務的表現外,亦 包括社會和環保方面的紀錄,廣義地說,企業必須將促進 CBI(2001) 人權、保障民主,改善社區及永續發展等議題推展到整個 世界。 Griffin(2002) 企業社會責任乃組織必須維護並強化之社會脈絡的功能。 Smith(2003) CSR不是只有做對的事情,更是做聰明(smart)的事情。 社會責任在理論上是涉及如何對待利害關係人,社會責任 應包含經濟責任,社會責任更寬大的目的是創建更高、更 Hopkins(2003) 好的生活水準,當保護公司的盈利的同時,更要保障公司 內外的人們。 企業的義務是將對於利害關係人(包括消費者、員工、社 Ferrell, Fraedrich和 區、供應商以及政府)的正面影響極大化,並使負面影響 Ferrell(2005) 極小化。. 14.

(31) 六、國內學者及研究者 國內學者最早對企業社會責任所下的定義為「在特定的期間內,企 業自動顧及社會對企業寄予的四個期望,即經濟的、法律的、倫理的及 自發的期望,即使因此降低經濟利益也可接受」(翁望回,1987)。其 他學者黃正忠(2001)認為「企業不應該只對股東負責」;以及朱俞靜 (2005)在研究中,則認為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合乎道德的誠信, 其要求企業在賺取利潤同時,必須主動承擔消費者、員工、相關利益者、 產品服務、環境、社會等之責任,即使是在資訊透明化的今日,企業家 應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做『對』的事」。國內學者對企業社會責 任所作的定義整理如下表2-4。. 表 2-4 國內學者/研究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 學者/研究者 定義 在特定的期間內,企業自動顧及社會對企業寄予的四個期 翁望回(1987) 望,即經濟的、法律的、倫理的及自發的期望,即使因此降 低經濟利益也可接受。 黃俊英(1989) 企業讓社會大眾、消費者及員工共享經營成果。 企業活動應透過追求利潤,已達增進並貢獻社會公共福利為 李政義(1990) 最大理想。 在既定時空,社會所接受之普遍且一般的倫理原則與價值為 許晴玉(1995) 標準所定義之企業應對社會承擔的責任範圍。 社會責任是倫理議題,因為它涉及到公司所應負的責任在道 榮泰生(2001) 德上的對錯問題。 廣義而言,CSR 是指企業對社會合於道德及誠信之行為,特 黃正忠(2001) 別指企業在經營上不只是對股東(stockholders)負責,更須對所 有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負責。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合乎道德的誠信,其要求企業在賺取利 潤同時,必須主動承擔消費者、員工、相關利益者、產品服 朱俞靜(2005) 務、環境、社會等之責任,即使是在資訊透明化的今日,企 業家應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做「對」的事。 企業除了從社會中獲取利潤不斷成長外,必須遵守法律責任 及持續符合社會道德行為的期望,並主動發掘、承擔及改善 許淑雅(2008) 消費者、員工及其家庭、產品服務、社會環境等。善盡關懷 保護責任。. 15.

(32) 七、小結 綜合以上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從193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名 詞之提出,1950年代開始將社會及道德觀列為企業應考慮的責任,1960 年代學者們提出企業社會責任許多構面,加入經濟及法律以外的責任社會責任並對文獻做探討。定義激增的1970年代,越來越多學者投入企 業社會責任之定義研究,對諸多定義加以整合為企業社會責任模型,並 延續到1980及1990年代。至近期200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不再只是概念, 融入了企業之策略做具體實踐。但是對於具體實踐之作為、作法及策略, 尚未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其範疇也可大可小。本研究為探討企業如何建 立企業社會責任,故以WBCSD(2001)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企業 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對社會合於道德的行為,主要是探討企業對其所有利 益關係者(stakeholder)負責,不只是對股東(stockholder)負責的觀念」, 加入國內學者的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合乎道德的誠信,其要求企 業在賺取利潤同時,必須主動承擔消費者、員工、相關利益者、產品服 務、環境、社會等之責任,即使是在資訊透明化的今日,企業家應在別 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做『對』的事」(朱俞靜,2005),整合後作為本 研究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的行為要能對社會 負起責任,也就是企業不只是要對股東(stockholder)負責,還要對所 有的利益關係者(stakeholder)負責。換句話說,在賺取利潤之外,亦 必須主動承擔消費者、員工、相關利益者、產品服務、環境、社會等利 害關係者的責任。. 16.

(33)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之模型與衡量構面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同心圓模型 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CED) (1971)用三個同心圓來說明企業的社會責任: (一) 內圈責任(The Inner Circle): 代表能有效的執行最基本的經濟功能以及企業內部功能, 如提供產品、工作機會及促進經濟成長,使企業壯大的基本責 任。 (二) 中圈責任(The Intermediate Circle): 以經濟責任為基礎之外,配合社會價值之變化而運作經濟 功能的責任,如環境改變下企業與員工間的關係以及解決環境 影響的問題。 (三) 外圈責任(The Outer Circle): 在內圈、中圈責任的基礎架構之下,企業主動積極地投入 改善社會環境的責任。. 外圈責任 中圈責任 內圈責任. 圖 2-1 企業社會責任的同心圓模型 資料來源:出自 Carroll (1991: 39-48). 17.

(34) 二、組織社會表現模型 Carroll(1979)提出一個組織社會表現模型(Organizational Social Performance Model),包含了三個方向。第一個方向為企業責任,包含 經濟(economic)、法律(legal)、道德(ethical)和自發性(discretionary) 的責任。經濟責任為製造好的商品、提供好的服務來獲利;法律責任為 在執行經濟責任時,需遵守法律規範;道德責任為以誠實且正確的行為 來符合社會的期盼;自發性的責任為企業以自願的行動來改善社會,包 括慈善活動或提供給員工一些福利等等。他另外建議經濟、法律、道德 和自發性在比重上為 4:3:2:1。第二個方向為對社會議題的回應,表 示公司如何回應社會議題,有四種形式:第一種反應面,當面對外在壓 力,如法律、規範或社會輿論的壓力時,公司需提出相關提案來反應; 第二種為防禦面,公司為了避免外在壓力,必須要提出相關議題來因應; 第三種為適應面,公司因為本身存在而提出相關議題,主要出於自願, 而不是受到外界的壓力;第四種正面反應,更超越適應面,在公司尚未 普遍認知時,即預期這將是一個重要議題,進而提出相關策略。第三個 方向為社會議題本身,包含產品安全、職業安全和股東相關議題。. 表 2-5 組織社會表現模型 第一個方向—. 第二個方向—. 第三個方向—. 企業社會責任. 對社會議題的回應. 社會議題. 1.自發性責任 (Discretionary responsibilities) 2.道德責任(Ethical responsibilities) 3.法律責任(Legal responsibilities) 4.經濟責任(Economic responsibilities). 1.反應面(Reaction) 2.防禦面(Defense) 3.適應面 (Accommodation) 4.正面反應(Proaction). 1.消費(Consumerism) 2.環境(Environment) 3.種族歧視 (Discrimination) 4.產品安全(Product safety) 5.職業安全(Occupational safety) 6.股東(Shareholders). 資料來源:引自劉昱菁(2009:23). 18.

(35) 社會責任類型 自發責任 道德責任 法律責任. 股東 職業安全 產品安全 種族歧視 社會議題 環境 (利益關係人) 消費. 經濟責任. 正 面 反 應. 適 應 面. 防 衛 面. 反 應 面. ). 回應方式 圖 2-2 組織社會表現模型 資料來源: 出自 Carroll (1979:497-505)及本研究. 三、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模型 Carroll(1991)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研究中指出企業 除了必須創造經濟價值與能滿足社會大眾需求之產品,還必須兼顧營利 之外的四種責任,最上層為慈善行為,是最有價值的層次,而最底層的 經濟責任價值性相對較低。 (一) 經濟性責任(economic responsibility) 企業生產且銷售社會大眾所需的產品或服務,賺取適當的 利益以維持公司的獲利與成長,例如:(1)秉持誠信,明確告知 消費者消費選擇參考之資訊、會費計算方式及應有權利。(2) 必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可以終止契約。 (二) 法律性責任(legal responsibility) 企業必須依照法律行事,並且不得侵害股東、員工與社會 大眾的權益,例如:(1)經營時必須遵守各項法律規範,注重消 19.

(36) 費者權益。(2)依法提供與真實情況相符合的廣告。(3)落實環境 保護與資源回收活動。(4)提供通過安全檢查的場地、器材與設 施。 (三) 倫理性責任(ethical responsibility) 在非法律與非企業內部的規範下,企業有義務去做對的事, 為社會所期盼的某種表現之一,例如:參與社區事物,建立良 好的社區關係。 (四) 慈善性責任(philanthropic responsibility) 企業自願性地貢獻自身的力量,以期改善社會問題與情況, 大多數公益活動均屬此類,例如:積極地贊助公益慈善活動, 主動關懷弱勢團體。 成為好的企業公民 追求道德倫理. 慈善 道德. 遵守法律. 渴望的 被期望的. 法律. 追求利潤. 經濟. 要求的 要求的. 圖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模型 資料來源:出自 Carroll (1991:39-48). 四、企業社會責任的三面向模型 Carroll的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也被認為存在若干限制,(1)金字 塔的層級架構容易被誤解慈善責任範疇是最重要的,然而經濟範疇是企 業社會責任領域的最基本價值。(2)金字塔架構無法完整說明各範疇領域 之間相互關係的本質。(3)理論或實務上皆難以區別慈善活動與道德活動 之間的界限。(4)慈善活動也可能建立在最初的經濟動機上,而非將慈善 道德與經濟動機分開。 20.

(37) 為改善Carroll(1991)提出的企業社會金字塔模型的限制,Schwartz and Carroll(2003)發展出企業社會責任的三面向模型(Three-Domain Model)。延續之前提出的四項責任,將原本有的慈善性納入道德性或 者是經濟性,並改善原本「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的等級關係,使用 圓形的交集顯示三個企業社會責任範疇都是同等重要。. 純道德. 道德/ 經濟 道德/ 法律/ 經濟 純經濟. 法律/ 經濟. 道德/ 法律. 純法律. 圖 2-4 企業社會責任的三面向模型 資料來源: 出自Carroll (2003:509). 五、策略型企業社會責任模型 Werther和Chandler(2006)則指出,企業應考量內部能力與外部機 會,結合企業的發展願景制定策略進而實踐社會責任,於符合社會期望 下達成組織經濟目標與願景,因此發展出策略企業社會責任的模型。而 一個有效的企業社會責任策略需要積極主動的行動,來幫助企業同時達 成策略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 21.

(38) 抱負聲明(願景). 策略目的聲明(使命). 環境要素與利益關係人. 策略. 專業能力. 公司營運:財務、會計、人力資源、行銷、營運等 策略(CSR)規則(策略目標) 初步策略(行動導向的專案) 圖 2-5 策略型企業社會責任模型 資料來源:出自Werther和Chandler (2006:1629-1641). 六、企業社會責任之衡量構面 前述之模型,經常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三至四個構面,作為衡量企 業社會責任之指標。如前面所述Carroll(1979)提出的組織社會表現模 型中,將企業責任分為經濟、法律、道德和自發性的四個構面。Schwartz 和Carroll(2003)進一步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三面向模型(Three-Domain Model)則分為經濟、法律、道德三個構面。 此外,許多學者或研究者也將企業社會責任用不同的指標衡量,朱 俞靜(2005)的研究中,整理出的企業社會責任具體化實踐的大方向指 標:(1)產品與服務方面:包括產品之責任、安全、品質、產品生命週期 的期間所造成之社會損失等。(2)消費者方面:誠實的廣告、消費者權益。 (3)環保安全方面:符合ISO14000(環境管理系統,強調以系統且文件化 的管理模式,企業組織能有效運用資料,維護社會環境,以達到品質保 22.

(39) 證與環境保護的目的)、符合OHSAS180001(職業健康安全評估體系), 企業要持續健康發展,不能忽視健康衛生與安全方面的責任,由於許多 企業的活動對員工、消費者和環境等造成潛在的嚴重影響。企業有必要 確保活動場所健康衛生和安全方面的風險最小化要求。(4)員工方面:具 體之教育訓練實施、良好的工作環璄與福利、平等錄用與升遷機會、符 合SA8000要求。(5)供應商關係:競合關係平衡。(6)社區方面:如贊助 教育及藝文活動、協助社區發展等。 陳志偉(2007)的研究結果,針對台灣企業社會責任評等準則,建 立參考基礎可分為三大面向,且每個面向各有其應規劃的準則。(1)環境 面:一般政策與管理、產品與服務、生態效益、環保實施。(2)社會面: 一般政策與管理、員工關係與人權、外部利害相關者關係。(3)經濟面: 一般政策與管理、公司治理、風險與危機管理、策略規劃、投資者與消 費者關係管理。 在 天 下 雜 誌 ( 2011 ) 年 所 發 表 的 「 企 業 公 民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調查中,參考聯合國綱領、美國道瓊永續指數等國際指 標與評量方法,涵蓋四大面向為:(1)公司治理:主要衡量董事會的獨立 性及公司的透明度。(2)企業承諾:包含對消費者的承諾、對員工的培育 照顧、對創新研發的投入。(3)社會參與:衡量企業在投入社會上是否長 期並發揮影響力。(4)環境保護:調查企業不論在環保及節能上是否付出 心力。以下整理出眾多學者或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衡量指標的分類。. 23.

(40) 表 2-6 學者/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之衡量構面. 學者/組織. 衡量構面. 減少危害環境外觀、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雇用少數團體和 婦女、增加員工對決策的參與感、員工的自主計畫、增加工 作範圍計畫、改善生產之安全性、對股東應負的責任、改進 Paluszek(1976) 與消費者的關係、誠實廣告和銷售、增加向少數團體的購買 量、改善與社會性投資團體的關係、提供都市或社區的改 善、贊助教育、贊助藝術、贊助其它慈善團體、其它 Holmes(1978). 慈善事業、增聘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社區福利、污染控制. Carroll(1979). 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自發責任. 翁望回(1987). 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自發責任. 陳志偉(2006). 環境面、社會面、經濟面. 天下雜誌(2011) 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 七、小結 許多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之衡量指標提出許多不同構面,而以最多 學者所認同的是 Carroll(1979)所提出的四個企業社會責任:經濟責任、 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自發責任,翁望回(1987)也提出同樣的衡量構 面。但本研究對象由天下雜誌「2011 天下企業公民」選出之標竿企業, 採用四個構面為: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以及財 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簡稱永續能源基金會)發表之「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評選方式分為:經濟、環境、社會三個面向。對 此不同的衡量構面,實際上彼此有互相契合的部分。Carroll(1979)認 為經濟責任是指企業生產且銷售社會大眾所需的產品或服務,賺取適當 的利益以維持公司的獲利與成長;相似於永續能源基金會在經濟面的定 義。天下雜誌雖無提出經濟類的構面,但在天下公民獎評選時,已將公 司的經濟性作為標準(第一階段篩選連續三年獲利的公司)。道德責任 則指在法律或企業內部規範外的行為,包含了企業對員工、利益關係人、 消費者等的承諾,亦或是對社會的參與及回饋。而企業自願性地貢獻自 24.

(41) 身的力量,以期改善社會問題與情況,是屬於自發責任,大多數公益活 動均屬此類,除了有企業對社會的主動參與,也有對環境保護的意義。 綜合以上所述,各構面的異同詳細整理如下表 2-7,相同意義的構面為 同一列。. 表 2-7 企業社會責任構面之對照 提出者. Carroll. 天下雜誌. 經濟責任. 永續能源基金會 經濟面. 公司治理 法律責任 構面. 道德責任. 自發責任. 企業承諾 社會參與 環境保護. 社會面 環境面. 由以上整理可知,各提出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衡量構面皆有不足之 處,如永續能源基金會缺少衡量公司透明性之公司治理構面。本研究取 樣之標竿企業為天下雜誌及永續能源基金會所選出,因此在研究上若能 採用此兩者提出之構面,最能貼近研究對象。研究者認為永續能源基金 會之三大構面內容過於廣泛,在研究上須再做細分以深入引導研究對象, 因此本研究採用天下雜誌所提出之四項構面,其不足之處再加上「法律 責任」做為補強,也就是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 法律責任五項衡量構面。. 25.

(42) 第三節 台灣企業實施社會責任之現況 為達到本研究目的一:分析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現況,透 過各種文件蒐集、文獻探討的方式,從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的普遍程 度、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以及台灣政府的支持等三方面來分析探討。 同時亦可藉由此現況分析給予本研究後續資料蒐集的參考依據,如驅動 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的因素以及企業如何建立企業社會責任。. 一、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普遍程度 為了解台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普遍程度可由以下兩個方面做 了解:(1)發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從企業有無發行企業社會責任之報 告書,可知道企業是否有實施企業社會責任。(2)揭露企業社會責任資訊 -檢視企業網站是否有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的揭露,可了解企業對企業 社會責任的實施程度。. (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依據全球永續報導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的第三代綱領(G3)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是指針對有關 環境、社會與經濟議題之部分撰寫編製而成的報告書。其報導 原則共11項原則,分別為透明度、包容性、可審計性、完整性、 攸關性、永續性、正確性、中立性、可比較性、精確性、即時 性等原則。報告書之揭露項目大致分為三種,策略與概況(有 助於瞭解企業整體之背景)、管理方式(報導企業如何面對特 定之議題)、評量指標(係對企業之經濟、環境及社會績效提 供有用及可比較之資訊) ,目的皆為指出對企業與各利害關係 人所關注的資訊。 26.

(43) 台灣企業由台達電子率先於2005年12月6日公布線上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書。根據產服基金會調查,台灣上市公司中僅有 8%發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遠落後於日本(35%)及中國 (33%)。另外由永續能源基金會針對國內上市公司以及天下 雜誌公布之200大製造業、100大服務業及50大金融業進行問卷 調查(重複者僅寄出1份問卷),總問卷數700份。此問卷調查總 計回收70份,有效問卷59份,無效問卷11份,其中製造業46家、 服務業10家、金融業3家。多家企業表示無法填寫問卷,原因 多為該企業並無發行企業報告書,對於內容不了解;另有許多 金融業表示高層指示不方便填寫問卷。統計結果顯示有64%企 業(38家)表示從未發行過社會責任相關報告書,其中有27家 的企業表示近期並無發行之計畫。反之,有36%企業(21家) 表示曾經發行過報告書的,但每年皆發行者僅有6家,其餘皆 無固定週期發行。而企業內部大多沒有製作報告書的專責部門, 僅有47%(28家),最多為環安部門(18家),其次為公共關係 部門(5家)及風險管理部門(2家) 。. (二) 企業社會責任資訊 金管會在2011年4月公布台灣1200多家上市櫃公司中,僅 31家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包括:統一、南亞、台化、中鋼、裕 隆、光寶科、聯電、台達電、金寶、仁寶、台積電、佳世達、 宏碁、英業達、華碩、微星、廣達、友達、中華電、飛宏、基 泰、中壽、玉山金、禾申堂、台灣大、群創、中光電、合庫、 無敵、豐泰、中聯資。根據《遠見雜誌》2007年的調查顯示, 曾主動公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資訊的企業有55.3%。另外,從 27.

(44) 企業網站之內容,可了解企業在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的程度,包 含前面提過的公司治理、法律責任、企業承諾、社會參與及環 境保護五大面向。因此針對《天下雜誌》2010年公布之200大 製造業、100大服務業,以及50大金融業做網站檢視之統計調 查。在公司治理、法律責任、企業承諾的構面上皆有提及,是 由於國內法令及相關單位(如:證期會)要求企業需揭露經濟 績效以及相關財務年報,因此經濟方面資訊在網頁中不難取得 (法律責任面),而各企業的網頁資訊也大多包含各企業的管 理架構與組織圖(公司治理面) ,對於員工的福利、消費者資 訊等也都有寫明(企業承諾面) ,但在針對社會參與及環境保 護的說明上相對較少。在350家企業網站中,有32家(9%)的 企業網站提供該企業環境以及社會責任報告書下載之連結,其 中大多數為製造業(20家) 、其次為服務業(9家) 、金融業(1 家)。. 二、台灣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認知 企業社會責任範圍很廣、意義也不同,許多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 認知程度也不盡相同,以下便分別介紹企業重視的議題有哪些,以及影 響或驅動因素是甚麼。. (一) 重視議題 2003年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協 會以「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跨國企業指導綱領」計劃為基礎,向台灣500大以 及依上市上櫃公司之營業額排序之2000餘位高階主管,針對台 28.

(45) 灣企業進行社會責任認知與重要性調查,對於CEO最關注的企 業社會責任議題依序為員工權益與勞資關係(88.1%)、公司治 理(63%) 、環保(59.4%) 、消費者權益(53.8%) 、和諧社區關 係(38.8%)、績效資訊披露(38.1%) 、公平競爭(36.9%)、供 應鏈管理(35.6%) 、誠實納稅(29.4%) 、打擊賄賂(7.5%) 、協 助地主國科技發展(6.3%) 。換言之,台灣企業之高階主管,對 企業社會責任重視之議題是在企業承諾與公司治理兩項目。. (二) 驅動因素 驅動因素是指影響或導致某樣行為的因素或條件(MBA 智庫百科,2009),本研究為影響或導致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 任之因素。在過去研究中發現,驅動企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 因素有組織規模、企業政策、領導者、相關參與者、政府政策 等,以下分述之。 1. 組織規模:在面對不確定的環境,小型企業在有限的資源下 很難去發展長期的計畫(DelBrio & Junquera, 2003) 。企業社 會責任便屬於組織的一種長期規劃,對組織規模較小的企業 比較不願意也比較困難去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組織規模常被 認為是企業特性中影響企業綠色行為的因素之一(Etzion, 2007),而綠色行為亦屬於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環,即環境保 護面項。因此組織規模,對企業是否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佔很 大的因素。 2. 企業政策:企業政策對整個企業是否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有很 大的影響。企業必須將企業社會責任列為標準的公司政策 (Lee, 2007) ,這是一種對社會承諾的公司政策(Retolaza & 29.

(46) Kuiz, 2009) 。一旦是企業的策略,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就成為 公司「要做」的事情。 3. 領導者:領導者是屬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內部領域(Kolk & Pinkse, 2009),必須要帶領員工意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 (Fenwick & Bierema, 2008) 。領導者對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 了解越多,對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可能性越大。另外, 領導者的支持,亦會增加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容易性。 4. 相關參與者:企業社會責任牽連到許多層面的人員,包含員 工、利益關係人等等。相關人員之加入成為參與者,更能讓 企業社回責任之順利推行。因此,企業社會責任應是開放給 所有參與者(Vuontisjarvi, 2006) ,這是在組織意識中建立企 業社會責任的方法之一(Cramer & Heijden, 2006)。 5. 政府政策:政府政策的推行、相關資源補助、降低稅收等等 方式,會增加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的意願。韓國一份研究 結果也認為政府的支持,對企業在綠色作為的意願有正向影 響(Lee, 2008)。同理,我們也能類推至政府對企業實施企 業社會責任意願有正向影響。. 三、台灣政府推動企業社會責任 在政府方面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推動,主要有三個單位:(1)經濟部投 資業務處;(2)經濟部中小企業處;(3)經濟部工業局。此三單位對企業社 會責任之推行都有一些政策與宣導。. (一)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於2002年開始業務處致力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積極協 30.

(47) 助台灣企業導入企業社會責任為導向之經營策略,不管是在台 灣經營或是在海外投資,都能致力於當地經濟、環境及社會發 展的正面貢獻。在2002年完成翻譯OECD之中文版,該指導綱 領內涵精神即為企業社會責任,並將中譯作成手冊分送企業參 考。之後舉行多場企業社會責任宣導會、研討會,進行企業社 會責任調查、CEO專訪及完成企業社會責任評鑑等專刊研究。 並於2004年出版《從社會關懷到企業雄心》一書,詳載13家企 業善盡社會責任之案例。除此之外,更建置台灣官方第一個以 企業社會責任為內容的「台灣企業社會責任網站」 。. (二)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發揮企業道德,善盡企業責任」是中小企業處列為重點 輔導工作之一,除宣導及協助中小企業健全財務系統及內部監 控,提高財務資訊可信度,避免及防止無預警倒閉或歇業外, 同時加強企業倫理教育,鼓勵及協助中小企業重視社會責任, 並將社會責任納入表揚優良企業的評估指標。. (三) 經濟部工業局 工業局推動「產業低碳科技整合應用輔導計畫」,協助台 灣企業因應全球暖化問題及國際上有關減少溫室氣體的訴求, 陸續與鋼鐵、石化、人纖、水泥、造紙、棉布印染、半導體及 光電等產業簽訂自願二氧化碳減量協議,未來並將透過發展及 應用低碳科技,以創造兼顧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的投資環境。. 31.

(48) 四、小結 台灣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起步較晚,無論是政府推廣或企業揭 露,皆是由近5年才開始。相較於西方國家,1995年以後,歐洲比利時、 荷蘭、丹麥、挪威、瑞典與法國等國已立法要求企業必須在年報或另出 版環境報告書揭露有害物質使用及廢棄物排放的環境資訊;英國2000年 立法要求退休基金在考量投資時須考量公司社會、環境及倫理議題。亞 洲國家方面,日本每年皆有600家企業出版環境報告書,甚至有16支社 會責任型投資基金;位於香港的亞洲可持續發展投資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Sustainable & Responsible Investment in Asia)於2001年成 立,是一個致力在亞洲地區推廣迅速增長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投資。 而台灣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計劃僅由各零星機關就其業務需要而制定,到 目前為止,無統合規劃較宏觀及整體之企業社會責任框架結構及策略方 針。而本研究為了解影響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因素,從文獻探討與 現況分析中推測,其可能影響因素有組織規模、企業政策、領導者、相 關參與者、政府政策等5項,即為本研究欲探討之影響標竿企業實施企 業社會責任之因素。除此之外亦不排除在資料整理的過程中會有新的因 素產生。. 32.

(49) 第四節 標竿的企業社會責任 標竿是指一種透過與其他組織做比較來衡量或提升組織績效的方 法(Stapenhurst, 2009) 。也可以說是一種連續的過程,衡量組織在產品、 服務或實務,對其最強的對手或被認為是產業領導者的公司(Kearns & Nadlar, 1993)。簡單的說,標竿就是其某一特性為最佳典範。本研究主 要探討企業社會責任之標竿企業,為一實務研究,且無劃分產業別。因 此,本研究之標竿企業是指可用以做為實務上比較的領導者企業,更是 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典範。而在台灣足以代表企業社會責任標竿之企業, 可從「天下企業公民獎」以及「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之獲獎企業作為 代表,以下分別介紹此兩獎項。. 一、企業公民獎 《天下雜誌》1996 年首開台灣先例,將企業社會責任列為年度標竿 企業評選指標。2007 年正式成立「天下企業公民」獎項,評選出廣為企 業重視的「天下企業公民 TOP50」 ,鼓舞負起社會責任的標竿企業。 「天 下企業公民」數位專輯更一舉拿下 2008 亞洲出版大獎的「多媒體創新 企業傳播」傑出獎,榮獲國際大獎的肯定。 企業公民就是指企業應該把自己當成社會的公民,透過核心業務為 社會提供價值的同時,也要向社會承諾應該負擔的責任,這意味著企業 不能只滿足於在社會中做個「經濟人」 ,更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和道德 感的「公民人」 (張順傑,2006) 。全球的商業領袖於2003年的世界經濟 論壇,廣義的對企業公民理念進行了界定,認為企業公民應該包括四個 方面:(1)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價值,主要有遵守法律、現存規則以及國 際標準,防範腐敗賄賂,包括道德行為準則問題,以及商業原則問題。 (2)對人的責任,主要包括員工安全計劃,就業機會均等、反對歧視、薪 33.

(50) 酬公平等。(3)對環境的責任,主要包括維護環境質量,使用清潔能源, 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等。(4)發展廣義的貢獻,主要指廣 義的對社會和經濟福利的貢獻,比如傳播國際標準、向貧困社區提供要 素産品和服務,如水、能源、醫藥、教育和信息技術等,這些貢獻在某 些行業可能成為企業的核心策略的一部分,成為企業社會投資、慈善或 者社區服務行動的一部分。Matten等人(2003)即認為企業公民的概念, 強調了企業在社會存在的價值,以及企業與一般公民一樣在社會應有的 適當位置。綜合以上所述,企業公民(corporate citizen)是指企業把自 己當成社會的公民,具有公民素養(citizenship),在透過核心業務為社 會提供價值的同時,也要向社會承諾應該負擔的責任(張順傑,2006)。 企業的社會公民身分,除了傳統企業的營利本質外,對整體社會環境也 同時具備基本的權利與義務。 由《天下雜誌》第 478 期公佈之 2011 企業公民獎,是參考聯合國綱 領、OECD、美國道瓊永續指數等國際指標與評量方法,以四大面向- 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保護,評選台灣最佳企業公民。 「公司治理」主要衡量董事會的獨立性及公司的透明度,並參酌證基會 所公布的資訊揭露評鑑成績,以及各企業的股東權益報酬率等資料,做 為評分的依據。 「企業承諾」包含對消費者的承諾,對員工的培育照顧、 供應鏈的關係,和對創新研發的投入。「社會參與」則是衡量企業是否 長期投入特定議題,並發揮影響力。「環境保護」是調查企業在環保及 節能上是具有具體目標與作法,更重要的是有否每年檢討及進步。 調查對象以一百億做為區分,以上為「大型企業」 、以下為「中堅企 業」 ,加上「外商企業」共分三組評選。調查時間為 2011 年 5 月 23 日至 2011 年 7 月 20 日。調查評選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初選,從受金管 會監督的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上櫃、興櫃公司)中,篩選連續三年 34.

(51) 獲利的公司,及由天下一千大調查與專家學者推薦的在台外商參與調查。 第二階段複選,由天下雜誌編輯部評比各家企業回覆資料,篩選出 76 家企業(含 40 家大型企業,18 家中堅企業,18 家外商企業)為入圍企 業。第三階段決選:由具公信與社會聲望的十四人評審團(詳見表 2-8), 決選出「天下企業公民 TOP 50」。 表 2-8 2011 天下企業公民獎評審團 姓名 現職. 備註. 林信義. 源創產業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評審團主席. 史欽泰. 財團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董事長. 評審團主席. 王柏松. 美商蹈睿惠悅企業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江明修.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朱竹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副總經理. 沈世宏. 環保署署長. 周文珍. 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秘書長. 胡憲倫.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所所長. 黃正忠.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秘書長. 陳春山.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 郭育良. 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 楊百川.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暨學務長. 潘世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委. 薛明玲.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2011). 二、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wan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Energy, TAISE) ,簡稱永續能源基金會,自 2008 年起逐年舉辦台灣企業 永續報告獎(Taiwan CSR Awards),主要目的是為鼓勵產業界發行製作 企業永續報告書,藉著獎項的評比來表揚國內對於永續報告資訊揭露表 現優良之企業,並透過此一平台讓國內企業對於報告書資訊與製作經驗 擁有交流的空間,進而實現朝向企業永續經營及與國際接軌的願景。根 35.

(52) 據 WBCSD 對企業永續報告書的定義包括:(1)彰顯經營策略中的環境與 永續核心價值與原則;(2)揭示在經濟、環境、社會層面的績效資訊及目 標;(3)提出經營管理高層對於各種績效的持續改善承諾;(4)說明企業體 對於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具體貢獻。 企業推行永續報告書已然成為國際間的共識與焦點,早期會以年報 或會報的方式將公司內部的資訊公開透明化,而近幾年企業已開始著力 將公司資料彙集成冊,以報告書的方式讓投資者、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大 眾瞭解公司的營運狀況,以提升企業整體形象及產業競爭力。然而報告 書的形式具有多種類別,於是永續能源基金會進行台灣企業永續性報告 書評比計畫,制訂出永續報告書評比之指標架構,架構是依據世界企業 永續發展協會(WBCSD)對「企業永續報告書」定義,並參考全球報 告協會 GRI 之 G3 永續報告書指導準則、國際組織發展之環境報告書評 分準則,且依台灣前 350 大企業等現況整合制定而成之評選機制,項目 分為「策略說明」、 「管理架構」、 「績效指標」三部分。 參賽企業依屬性區分為製造業組、非製造業組、政府單位組以及特 別設置的最佳進步獎。評選活動歷經初選、複選及決選等三個階段,初 選由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教授依指標架構初步給分,透過評選委員秘書長 申永順及永續能源基金會委員們做第二階段的篩選,最終是由 9 位評審 團從經濟、環境、社會三面向依據各自的專長做評比,評審團成員如表 2-9 所示。. 36.

(53) 表 2-9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評審團 姓名 現職. 評比面向. 丁克華.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董事長. 經濟面. 吳再益. 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 經濟面. 黃重球. 經濟部常務次長. 經濟面. 沈世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環境面. 李育明. 國立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 環境面. 顧洋. 台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 環境面. 陳春山.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暨全球品牌研究室教授. 社會面. 蘇雄義.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社會面. 陳宥杉. 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社會面. 資料來源: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2011). 三、小結 企業公民、企業永續報告書與企業社會責任這三個詞,雖然在字面 上用語不同,但意義與內容其實大同小異。企業公民是將企業放在社會 公民的角色,認為是一些主動且積極從事公益行為的公司,他們投入資 金、人才、技術與管理能力,在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社會參與、環境 保護方面,承擔企業社會責任。而企業永續報告書之定義中除了有環境、 永續核心價值與具體貢獻外,亦包含揭示在經濟、環境、社會層面之資 訊。所以企業公民與企業永續之涵義皆與企業社會責任相同,因此本研 究採用企業公民獎與企業永續報告獎做為標竿企業之選取對象,確實能 夠切合本研究主題。同時,企業公民獎與企業永續報告獎開辦皆有三年 以上,其評選過程透明、謹慎且嚴苛,獲選之企業足以代表台灣企業實 行企業社會責任之標竿企業,其整理比較如下表 2-10。因此本研究所指 企業社會責任標竿企業,為《天下雜誌》第 478 期「2011 天下企業公民」 評選之 Top 50 企業,以及由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評選之 「2011 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18 家獲獎企業。扣除重複獲得兩獎項企業 的數量,總共有 59 家企業為此研究之標竿企業。 37.

(54) 表 2-10 天下企業公民獎與企業永續報告獎 項目 天下企業公民獎 舉辦年度 2011 得獎企業數 2011 評選階段 2011 評選方式 2011 評選委員. 企業永續報告獎. 2007, 2008, 2009, 2010,2011. 2008, 2009, 2010,2011. 50 家 分三階段 2 個月的調查 14 位. 18 家 分三階段 報告書評比 9位.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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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Reporting),及英國研究企業管治財務範 疇的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Financial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又稱「坎特伯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