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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內容及其意涵之研究-以台中縣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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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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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中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國民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學位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黃隆民 博士

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內容及其意涵

之研究-以台中縣為例

研究生:李豐榮 撰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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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內容及其意涵之研究

摘 要

本研究主要研究目的有:(一)探討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 意涵;(二)瞭解台灣地區以外小學類似朝會相關活動之發展狀況;(三)探討我 國小學目前實施朝會活動之內容及意涵;(四)探討我國小學未來規劃學生集會 活動的發展方向。 本研究首先透過文獻探討以瞭解:(一)我國長期以來的小學朝會活動,在 學校實施中的發展脈絡與歷史意涵;(二)藉由中國大陸地區及日本小學類似朝 會活動的發展情形,以提供國內小學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借鏡;(三)探究 國內小學實施朝會活動之狀況及其相關研究,以做為本研究的參考。 除了文獻探討之外,本研究針對文獻探討的結果,設計了一份問卷暨訪談調 查表,以台中縣公立國民小學為研究範圍,並徵詢國小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 長和學生的意見與看法,以做為本研究提出具體結論及建議的參考依據。 經過上述程序的研究與分析之後,本研究獲致以下結論: 一、我國小學朝會活動的發展,已由從前強調中央集權式的國家教育需求,逐漸 趨向如今重視民主多元化的學校本位需求。 二、朝會活動至今仍普遍是小學校園中定期、定時舉行的全校性戶外集會活動, 其實施的內容主要含有進場、整隊、升旗典禮、師生互道早安禮、頒獎、報 告事項、各項學習活動及退場等項目。 三、目前各小學所實施的朝會活動內容,都蘊含著不同的教育價值和意涵,但也 廣泛的面臨到一些問題而影響到其實施成效,有待學校方面去思考與改進。 四、對於我國小學今後學生集會活動的規劃方向,除了應儘量給予學校本位自主 的發展空間外,也可嘗試採主題式的學習活動來統整規劃,並兼顧到學生團 體生活指導和多元開放的學習,以及兼顧到學校與兒童方面的多元需求。 本研究最後根據研究的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相關教育行政單位應儘速釐清學校朝會活動的實施定位。 二、重視朝會活動的實質內涵及相關問題。 三、規劃符合學校本位需求的學生集會活動。 四、對於後續研究方向的建議。 關鍵詞:升旗、朝會活動、學生集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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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the contents and the meanings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wa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canvass the deep meanings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which mainly refers to the contents of the activities and its subconscious meanings.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Firstly, I check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in schools dated from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surveyed its meanings at different stages from different periods. Secondly, I compared the developments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wan with those of the other countries. Thirdly, I proceeded to look at the contents and the meanings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of the elementary schools nowadays. Last but not least, I focused on the future developments in the morning assembly of the students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this study, I collected related literatures to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1. The morning assembly has been a tradition in every elementary school in this country, since Taiwan was under the Japanese regime. I contemplated on its developments and its roles in history.

2. Comparing the experiences of Taiwan with those of the other countries, such as Mainland China and Japan, it was hoped to offer a reference point for Taiwan. 3. To explore the status quo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and to review its related

literatures, it was hoped to offer a reference point for this study.

After reviewing the related literature, I myself designed a questionnaire to survey the samples from the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chung country, including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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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s, parents, and education administrators.

Based on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the conclusions we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1.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in elementary school was shifted its

place from the centralized system to the school-based management(SBM). 2. The morning assembly has been still proceeding generally and necessarily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s. It is usually hold outdoors. The assembly activities generally include an activity that students lining up to enter a stadium, a flag-raising ceremony, a greeting to staff, reports regarding the current events, some learning activities and an activity that students marching away.

3. Nowadays all the morning assembly carries on with different educational purposes and meanings. It, yet, is now facing with some problems which result in its in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for schools to deal with these problems and to make their progress.

4. It is ideal for elementary schools to run their own morning assembly under the SBM for their understanding the needs of their own students as well as facilitating the processes of their own requirements.

From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I made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elementary schools to consider the morning assembly, which are listed as follows:

1. The Ministry and each bureau of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s have to seek a clear orientation of the morning assembly.

2. It is necessary for elementary schools to focus the contents and means on the morning assembly.

3. It is suitable for elementary schools to organize the morning assembly to meet the SBM.

4. The study offers some suggestions for other resear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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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目次--- V

表次--- VII

圖次--- Χ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問題的背景與性質 --- 3 壹、問題的背景 --- 3 貳、問題的性質 --- 5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7 壹、研究目的 --- 7 貳、待答問題 --- 7 第四節 名詞釋義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9 第一節 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意涵 --- 10 壹、萌芽期(清季末葉和民國初創時期) --- 11 貳、建立期(北伐統一和抗戰前後時期) --- 20 參、成長期(政府播遷來台時期) --- 31 肆、改進期(復興基地莊敬自強時期) --- 40 伍、革新期(解除戒嚴多元開放時期) --- 54 陸、渾沌期(權力鬆綁學校本位時期) --- 63 柒、綜合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情形 --- 74 第二節 台灣地區以外小學類似朝會相關活動之發展狀況 --- 87 壹、中國大陸小學的晨會活動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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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日本小學的朝會活動 --- 95 第三節 國內小學實施朝會活動之狀況及其相關研究 --- 103 壹、國內小學實施朝會活動之狀況 --- 103 貳、國內有關朝會活動之相關研究 --- 11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11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11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121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123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126 第三節 實施程序 --- 126 第四節 資料處理 --- 127 第五節 研究限制 --- 128

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

129 第一節 我國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的現況 --- 129 第二節 朝會活動所蘊含的實質意涵及相關問題 --- 149 第三節 今後小學校園中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空間 --- 18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215 第一節 結論 --- 216 第二節 建議 --- 237

參考文獻 ---

241 一、中文部份 --- 241 二、英文部份 --- 255

附錄---

256 附錄一 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內容及其意涵之研究調查問卷 -- 256 附錄二 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內容及其意涵之研究訪談大綱 -- 265 附錄三 訪談人員一覽表 --- 267 附錄四 民國十八年(1929)至民國九十三年(2004)相關 法令條文規範朝會等集會活動之實施情形 ---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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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至民國十七年(1928)小學課程教學科目 之演變情形--- 12 表 2-2 民國十八年(1929)小學課程暫行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28 表 2-3 民國二十一年(1932)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29 表 2-4 民國二十五年(1936)修正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30 表 2-5 民國三十一年(1942)小學課程修訂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30 表 2-6 民國三十七年(1948)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35 表 2-7 民國四十一年(1952)國民學校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36 表 2-8 民國五、六十年代國民小學每週、每日固定的朝會行事內容 --- 45 表 2-9 民國五十一年(1962)至民國七十六年(1987)相關文獻記載小學 朝會活動內容之實施情形 --- 45 表 2-10 民國五十一年(1962)國民學校修訂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 總表--- 52 表 2-11 民國五十七年(1968)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 總表--- 53 表 2-12 民國六十四年(1975)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 54 表 2-13 民國八十二年(1993)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及節數總表61 表 2-14 民國九十二年(2003)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每週學習領域 及節數分配表--- 67 表 2-15 民國十八年(1929)至民國九十三年(2004)小學課程教學科目之 演變情形情形--- 78 表 2-16 民國十八年(1929)至民國九十三年(2004)小學朝會活動之演變 情形--- 83 表 2-17 國內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的狀況---104 表 2-18 國內有關朝會活動之相關研究---112 表 3-1 有效問卷樣本基本資料表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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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台中縣各小學平常是否實施朝會活動」問卷調查統計表 --- 131 表4-2「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的參加對象」問卷調查統計表 ---- 133 表4-3「台中縣各小學平常每一週定期實施朝會活動的次數」問卷調查 統計表--- 134 表4-4「台中縣各小學平常每一次實施朝會活動的時間」問卷調查統計表 -- 135 表4-5「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的場地」問卷調查統計表 --- 136 表4-6「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有哪些主要項目」問卷調查統計表 之一--- 137 表4-7「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有哪些主要項目」問卷調查統計表 之二--- 138 表4-8「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採取哪一種方式進場」問卷調查 統計表--- 139 表4-9「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採取哪一種方式退場」問卷調查 統計表--- 140 表4-10「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採取哪一種方式進行整隊」問卷 調查統計表--- 141 表4-11「台中縣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進行升旗典禮含有哪些內容」調查 統計表--- 143 表4-12「台中縣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經常會有哪些人員進行報告事項」問卷 調查統計表--- 144 表4-13「台中縣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經常會進行哪些報告事項」問卷調查 統計表--- 146 表4-14「台中縣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經常會進行哪些學習活動」問卷調查 統計表--- 147 表4-15「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何種項目佔用最多時間」問卷調查 統計表之一--- 148 表4-16「台中縣各小學平常實施朝會活動何種項目佔用最多時間」問卷調查 統計表之二---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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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7「在朝會活動中採取統一的進退場方式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 統計表--- 151 表 4-18「在朝會活動中採取統一的整隊方式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統計表 153 表 4-19「在朝會活動中進行升旗典禮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統計表 --- 155 表 4-20「師生互道早安禮可否增進師生相互尊重的效果」意見調查統計表 157 表 4-21「公開的頒獎方式可否增進學生正向的楷模學習」意見調查統計表 159 表 4-22「在朝會中進行事項報告是否為一種有效的傳達方式」意見調查 統計表--- 161 表 4-23「在朝會中進行報告事項可否加強學生團體生活指導」意見調查 統計表--- 162 表 4-24「在朝會中進行各項學習活動可否增進學生的多元學習」意見調查 統計表--- 163 表 4-25「實施朝會可否有助於建立學校團體生活的共同規範」意見調查 統計表--- 166 表 4-26「實施朝會可否有助於加強學生各項訓導工作的推行」意見調查 統計表--- 167 表 4-27「實施朝會可否有助於培養學校集體的情感及意識」意見調查 統計表--- 170 表4-28「朝會活動對於團體生活指導及多元開放學習的著重情形」意見 調查統計表--- 172 表4-29「朝會活動對於學校方面需求及兒童方面需求的著重情形」意見 調查統計表--- 174 表4-30「學校目前實施的朝會活動是否面臨到一些問題」意見調查統計表 - 176 表 4-31「朝會活動是否為一種適宜的學生集會活動方式」意見調查統計表 179 表4-32「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對於升旗典禮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 統計表--- 183 表 4-33「今後實施集會活動可否以主題式學習活動進行規劃」意見調查 統計表---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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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4「今後的集會活動以何種主題式的學習活動較合適」意見調查統計 表之一--- 187 表4-35「今後的集會活動以何種主題式的學習活動較合適」意見調查統計 表之二--- 188 表4-36「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參加對象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 統計表--- 190 表4-37「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次數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一--- 192 表4-38「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次數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二--- 193 表4-39「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時間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一--- 195 表4-40「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時間應該如何規劃」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二--- 196 表4-41「今後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場地應如何規劃」意見調查統計表 --- 199 表4-42「今後實施的學生集會活動應該規劃有哪些項目」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一--- 201 表4-43「今後實施的學生集會活動應該規劃有哪些項目」意見調查統計表 之二--- 202 表 4-44「今後的集會活動是否仍是推行訓導工作的重要一環」意見調查 統計表--- 204 表4-45「今後規劃學生集會活動對於團體生活指導及多元開放學習的 著重情形」意見調查統計表--- 206 表4-46「今後規劃學生集會活動對於學校方面及兒童方面需求的著重 情形」意見調查統計表--- 209 表4-47「今後的學生集會活動應該朝向哪個方向來規劃」意見調查 統計表---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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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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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國民小學朝會活動之內容及其意涵,在本章中首先敘述 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其次論述研究問題的背景與性質,再據以提出本研究目的與 待答問題,最後針對本研究所使用之重要名詞加以解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從小到大的求學生涯中,升旗朝會活動似乎是以往每一個學子的共同記憶, 唱著接不上高音的國歌,看著國旗冉冉升至藍天背景襯托的旗桿上,聽著台上師 長們喋喋不休的宣達事項等,這些景象幾乎在全國各地學校早晨不斷重複的上演 著。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學校就一直有朝會(或稱為升旗)活動了,相信這 也是許多人的共同疑問。然而學校中的每個場合、每項活動,都不應是理所當然 的存在,因此,究竟這樣一項傳承已久的學校活動是如何產生的?而隨著時代的 政治與社會文化的變遷,學校朝會活動的實施內涵又有哪些變化?且在不同時代 的環境脈絡中,又是隱藏什麼樣的意涵?促使朝會活動一直延續至目前,仍普遍 成為國內各小學定期性的例行活動。 一般而言,學校往往被定位為兒童社會化的場所,而有關傳統價值或文化之 傳承,率多透過學校教育予以實踐(廖春文,2001),故而學校除了正式課程的 傳授外,並常藉由一些儀式或活動,來傳達國家與社會的文化價值。由於充滿儀 式文化的朝會活動,一向是各級學校定期舉行的大型集會活動,雖然其始終被排 除於正式課程之外,然而在從前中央集權的教育政策下,學校教育往往必須配合 國家的教育政策,尤其是對於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更已成為政治權力所 控制的對象,這使得來自於權威當局的意識形態,常以有形或無形、有意或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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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將其滲入於小學朝會活動的實施之中。因此,長期以來我國的學校朝會 活動,不僅具有傳達和確認文化價值的功能,更帶有濃厚的政治社會化色彩,其 背後蘊含的政治意識與教育意涵頗值得吾人深入探討。 由於學校是具備規則、期望與習慣的團體,當學校中的每個人都了解且支持 學校規範時,通常會提升校內的凝聚力(吳雅玲,2002),故藉由定期的團體朝 會活動,一直是培養全校團體意識,並建立學校團體規範的最佳措施之一。畢竟 透過朝會活動的正式場合,在學校師生集體的參與之下,採取統一的目標、內容、 方式,常是貫徹學校訓育規範的重要一環,因此長久實施下來的朝會活動,也就 不免帶有濃厚的管理主義色彩。因而類似軍事化的集合、行進、整隊與聽講秩序 的紀律要求,對於升旗、早安禮及頒獎過程的禮儀指導,有關學生個人、班級和 學校事項的傳達宣導,以及配合上級政策與學校各項教育目標的實踐指導等,都 在過去以訓育為主導的情形下,被賦予極高度的訓導任務,而扭曲了朝會活動課 程應有的教育內涵,直至今日此種現象是否已有改變,則有待進一步去瞭解。 任何教育活動,原本應包括「教」與「學」兩個部分。但在過去以校方為主 導的情形下,使得近乎定型的朝會活動模式,衍生了固定、集中和強迫性的學習 型態,而基於以成人為本位的觀點,更使得朝會活動的進行,常優先以維持集體 的秩序為考量,於是學生學習的主體性被忽略了。然而近年來在教改潮流下,有 更多的小學已採取兒童為學習主體的理念,促使朝會活動的實施內容更多元、更 豐富、更有創意、更符合兒童學習的需求。在這一連串的教育改革中,影響國民 教育最鉅者,無疑當推九年一貫課程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這使得小學課程的內涵 及訓育理念,均產生了重大的變革。而就在此波宛如課程革命的衝擊之下,亦使 得以往由課程標準大綱規定施行的朝會活動頓失依據,於是朝會活動漸成為學校 自主安排的本位課程。因此,各小學基於學校本位的教育理念和需求,紛紛將例 行的朝會活動內容規劃,朝向較符合學校與學生需求的多元學習內涵, 因而目 前各小學對於朝會活動的實施情形,便引發研究者探討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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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諺道:「一日之計在於晨」,以往在小學中所實施的朝會等集會活動,幾乎 是每天早晨學習的開始,學校也一向重視各項學生集會活動的教育功能,尤其是 朝會活動常由國家賦予學校特殊的教育任務。如今隨著去中心化、反威權與多元 化的時代潮流,使得小學教育發展日趨多元民主,而致學生集會活動亦有日漸式 微的趨勢,故當朝會活動逐漸成為目前各小學唯一的定期集會後,對於未來學生 集會活動的發展情形,就頗值得觀察。況且直至目前,朝會活動仍普遍於國內小 學廣泛的實施著,這是否透露著學生集會活動對於小學教育,仍有其不可或缺的 功效?而在學校本位自主的安排下,各小學賦予朝會活動的教育意涵為何?至於 其中所施行的主要內涵,是否能為小學校園中的相關人員所普遍認同?甚至長期 以來的升旗典禮儀式,是否仍有其蘊含的功效在?種種疑問有待進一步深入去探 究。

第二節 問題的背景與性質

由於朝會活動是在過去特殊的歷史環境下,而造就出其獨特的活動內容及意 涵。因此本節首先擬藉由闡述研究問題的背景,以釐清朝會活動因應時代的變遷 所衍生出的關鍵問題;其次探討研究問題的性質,並試從朝會活動在小學的發展 過程中,分析與歸納出朝會活動實施的內涵和發展方向。 壹、問題的背景 朝會活動在我國的學校教育實施中,一直蘊含著濃厚的政治意識,尤其是其 中的升旗典禮儀式,更普遍被視為學校施行愛國教育的一環。然而在國內政治解 嚴之後,以往強加諸於學校教育的威權管理體制,即成為廣受質疑的對象,於是 過去政治意識濃厚的升旗典禮,乃至於注重集體管理並以成人為本位的朝會活 動,都在一連串的教改潮流衝擊下,而有所鬆動既而產生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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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升旗儀式於朝會活動中實施的歷史傳統 自從朝會活動被列入於小學課程中正式實施起,升旗儀式即一向是學校朝會 開始時的重要儀式活動。由於長期實施下來的升旗儀式,早已成為朝會活動的重 要內容,故有些學校就以「升旗朝會」的稱呼來取代「朝會」,或直接稱呼為「升 旗」,由此顯示出升旗儀式在學校朝會活動中所呈現的重要地位。畢竟藉由學校 師生共同參與的升旗典禮,在莊嚴肅穆的升旗儀式中,以逐漸培養對國旗及國歌 的集體情感,進而增進對國家民族觀念的集體意識,可說是長期以來配合國家教 育政策的重要目標。 民國七十六年解除戒嚴以來,國內政治即逐漸朝向民主體制邁進,由於解嚴 後朝野政黨間統獨意識的衝突日益凸顯,加上對於長久以來僵化的升旗儀式所產 生的質疑,遂引發國內正反不同的意見。贊成者認為每天唱國歌及升旗是很重要 的愛國教育,因而相當肯定儀典教育的重要性;反對者則認為學校每天的升旗儀 式已流於形式,而強烈質疑其功效及其背後所蘊藏的意識形態。然而基於國旗與 國歌是代表國家的象徵,以及長期實施下來的歷史傳統,加上升旗儀式的政治敏 感度頗高,故利用朝會時間來舉行升旗典禮,直至目前仍繼續在各小學普遍實施 中。未來在學校本位自主的規劃下,上級單位對此若仍無明確規範,那麼如今升 旗儀式曖昧不明的實施定位,恐仍會繼續存在。 二、從強調集體管理到重視多元開放的朝會活動 自從民國肇建以來,由於國家長期處於內憂外患之中,促使學校教育漸強調 團體規約與紀律,並重視學生集團生活的訓練,尤其是民國二十八年教育部頒布 「訓育綱要」後,隨即成為各級學校辦理訓導工作的基本方針。政府遷台之後, 執政當局為了便於統治和控制未來的公民,即意圖於學校中將學生塑造成同質性 的國民,故在中小學盛行管理主義教育(許育典,2002)。於是在中央集權的教 育政策下,藉由類似軍中威權式、統一式、集體式的管理方式,即普遍成為升旗 朝會中貫徹學校訓育規範的常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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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的台灣社會面臨傳統威權體制的迅速崩解,並在國內一波波教改的理 念下,使得小學訓育實施的內涵及方法,均產生了重大的變革,亦使得長期以來 採取集體取向的訓育管理,逐漸趨向開放學生自主的取向,尤其是民國八十六年 教育部廢止「訓育綱要」後,過去諸多規範過度與法源依據不明的法令條文,即 獲得明顯的改變。於是朝會活動逐漸褪去強調集體管理的訓導作用,而逐漸重視 開放朝會活動的學習空間,並提供學生更多元化的學習活動。然而長期以來採取 集體管理的訓育方式,目前雖有鬆動的現象,卻仍廣泛地被學校運用於朝會等集 會活動的正式場合中,這其中所呈現的意涵,仍有很大的探討空間。 三、從強調成人為主到重視兒童為中心的朝會活動 在過去威權式的教育行政體制下,以成人為主的觀點來教育學生,常被視為 理所當然。因而在朝會活動中即普遍以威權式的管理教育,來進行集體一致性的 指導,並要求台下學生要專心聽講與確實遵從,至於級任教師則在一旁約束班上 學生言行,而隨時監督著學生是否遵守集會規範。在此氛圍之下,學校與教師期 待的是一個較靜態的朝會活動型態,故基於學校推展校務的行政需求,以及以成 人為本位的主導下,使得朝會落入一種較固定的活動模式,於是學生逐漸形成較 被動取向的學習態度,其實施成效也漸受社會各界的質疑。 近年來在教改理念的影響下,以學生為中心來規劃各項教育活動,已成為各 級學校普遍的共識。於是各小學紛紛開放朝會的舞台,給予學生自治、上台報告、 才藝表演、成果發表及推展各類的學習活動等,以提供兒童多樣化的學習空間, 並帶動全體學生參與的學習興趣,而逐步落實學生朝會多元學習的教育效能。由 於朝會活動至今仍為多數小學賦予程度不一的訓導任務,因此如何在學校與兒童 的需求之間,取得較可行的實施方案,藉由各小學目前朝會活動的實施情形,應 可釐清一些關鍵問題。 貳、問題的性質 基於上述問題背景的探究,本研究將探討的重點放在,長期發展下來的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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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會活動所透露的歷史意涵,以及分析小學朝會活動在目前學校本位自主下的實 施情形,並試著歸納出小學學生集會活動在未來發展的可能方向。 一、長期發展下來的的朝會活動所透露的歷史意涵 長期以來的小學朝會活動,雖始終被列為學校課外的非正式課程,然而由於 其富含了特殊的教育任務及功能,常易引發中央與學校方面的格外關注。尤其在 我國過去艱辛創建的發展過程中,學校教育往往必須配合國家的政策,於是以全 體學生集會的「朝會」方式,即被賦予高度的政治社會化及管理主義色彩。隨著 時代的變遷,不同時期的朝會活動往往反映出其背後整個大環境文化,故經由探 討不同時期的朝會活動內涵,才能瞭解其蘊含的時代意涵,而藉由朝會活動的循 根探源,以便從朝會活動的發展脈絡中,更深入的探究朝會活動於小學教育中的 實質功效。 二、朝會活動在目前學校本位管理架構下的實施內涵 隨著九年一貫新課程的實施,並賦予「學校本位」的課程管理機制後,國內 各小學才擁有部分的課程自主權,朝會活動也成為學校的本位課程之一,於是過 去依課程標準規定須每日定期實施的朝會情形已不復見。如今在各小學自主的規 劃下,已無全國乃至全縣市統一的朝會內容及實施方式,甚至同一所學校亦常有 所變更,尤其當朝會活動已普遍成為國內小學唯一的定期集會後,更凸顯出其在 小學教育中的獨特性。因此,探討目前各小學朝會活動的實施內涵,除了便於瞭 解各校所呈現的差異程度外,更能從中理出朝會活動所面臨的實質問題,以供未 來學生集會活動的的思考方向。 三、學生集會活動在未來發展的可能方向 學生集會活動在學校教育中,往往有其不可或缺的教育功效在,綜觀各國小 學皆廣泛存在著不同型態的集會活動。我國小學隨著不同時代的變遷發展,常賦 予學生集會活動不同的定位,如今朝會活動已普遍成為國內小學唯一的定期集會 活動,然而在學校本位課程的自主下,使得朝會活動逐漸呈現出多元渾沌的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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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現象。因此,未來國內小學的朝會活動將何去何從?若其仍有存在的價值,那 麼該如何發揮其實質功效?若其仍只是徒具形式,則應積極思索更適宜的學生集 會活動方式。於是在學校本位課程之下,雖然沒有明確的方向可供依循,但透過 探討目前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的內容及意涵,以及參考與台灣地區有相當歷史淵 源的中國大陸地區和日本,其類似國內朝會活動的相關作法與實施內涵,應可為 國內小學未來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提供更多思考的空間。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的分析,本研究所欲達成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意涵。 二、瞭解台灣地區以外小學類似朝會相關活動之發展狀況。 三、探討我國小學目前實施朝會活動之內容及意涵。 四、探討我國小學未來規劃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方向。 五、歸納研究發現做成結論並提出建議,以供學校方面及相關教育行政單位 規劃學生集會活動的參考。 貳、待答問題 針對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所欲研究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意涵為何? 二、台灣地區以外小學類似朝會相關活動之發展狀況為何? 三、我國小學目前實施朝會活動之內容及意涵為何? 四、我國小學未來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方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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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壹、國民小學 本研究之國民小學係指由台中縣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據人口、交通、行政 區域及學校分布而劃分學區,並分區設置之公立國民小學。 貳、朝會活動 本研究所指的朝會活動,係指在國民小學早晨上課之前實施的一種學生集會 活動。通常用來舉行升旗典禮、頒獎、生活常規檢討、傳達校內外重要事項及以 學生為對象的各式各樣學習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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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我國向來採取中央集權的教育政策,學校教育常被視為控制人民思想的重要 一環,不但課程中含有濃厚的政治意識形態,其他如「朝會」的升旗典禮、標語 的設置等,也都是經由特意安排的潛在課程(馮朝霖,1993)。就以學科為課程 核心的角度來看,朝會活動雖被排除於正式課程之外,但由於其實施長期以來被 賦予極高度的教育價值與任務,如愛國情操的培養、學生言行的規範……等,這 些價值或規範大多來自於權威當局的意識形態,以有形或無形、有意或無意的方 式,將其滲入朝會活動的內容與程序裡頭。直至近年來九年一貫課程改革實施 下,地方與學校才擁有部分的課程自主權,朝會於是成為學校的自主課程之一, 如今在多元化、學校本位化的理念之下,已無全國乃至全縣市統一的朝會活動內 容與實施方式。 本研究旨在探討小學朝會活動之內容及其意涵,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及研究 問題,首先探討我國小學(由於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地 區時,即將台灣光復後的教育改制工作,除了依照當時國民黨政府在大陸地區的 教育法令及例規來辦理外,亦均採用大陸地區同時期的學校課程及國定課本,這 使得民國三十四年之後的台灣各級學校教育,不論在形式上及實質上均延續同時 期在大陸地區的學校教育。因此「我國小學」係指民國三十八年政府播遷來台前 在大陸時期的小學,以及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後在台灣地區治理時期的小學。) 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意涵,主要目的在釐清朝會活動在我國小學實施的 發展脈絡及歷史意涵;其次探討台灣地區以外小學(此指現今台灣地區以外的地 區或國家之小學)類似朝會相關活動之發展現況,藉由中國大陸地區及日本小學 類似學校集會的發展情形,以提供國內小學實施學生集會活動的發展借鏡;最後 探究國內小學(此指現今台灣地區的小學)實施朝會活動之現況及其相關研究, 以瞭解國內小學朝會活動之實施情形及研究現況,並做為本研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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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我國小學朝會活動之發展沿革及其時代意涵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古代教育遠自三代發軔甚早。<孟子滕文公篇 >中有記:「設庠序學校以教育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 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根據朱熹的註釋, 認為校、序、庠,皆是鄉學,亦即小學,至於其教育內容,所謂「明人倫」及「養、 教、射」,正是教、養、衛合一的教育,與現代的民族精神教育、生活與倫理教 育及科學教育之目的,大致相似(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74)。 然而自秦漢以後,歷代雖均有小學之設定,但若不是為貴族階級所獨佔,就 是被科舉考試所壟斷,已非三代時的教育之原義。此外,其一般的教育內容,從 啟蒙到學成時,都是接受文字的教育,幾乎完全與實際生活不發生關聯。因此, 這樣的教育,易於養成不通世務,不事生產的讀書人,而未必是能服務社會的好 國民(司琦,1981)。故自清道光以後,在外患日亟之下,朝野力求救國自強之 道,於是倡議變法維新,因而痛下決心,廢除科舉制度,推行新式教育。 在新式教育下,教育逐漸被視為立國之基礎,因而採取中央集權的教育政 策,並賦予濃厚的教育政治化色彩,直至民國七十六年解除戒嚴之後才有所鬆 綁。我國小學正式課程之開始,從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欽定學堂章程」頒 布起,迄今已一百餘載。至於朝會活動發展的歷程,為因應時局的變遷及思想價 值的演變,或因國家政策的需要,或因教育思潮的影響,使得「朝會」的形成與 內涵,數經興革更張而時作調整。以下即將「朝會」在我國小學課程中內涵的發 展演進,分為萌芽期(清季末葉和民國初創時期)、建立期(北伐統一和抗戰前 後時期)、成長期(政府播遷來台時期)、改進期(復興基地莊敬自強時期)、革 新期(解除戒嚴多元開放時期)及渾沌期(權力鬆綁學校本位時期)六個時期, 以做為分析現行朝會活動內涵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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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萌芽期-(清季末葉和民國初創時期) 萌芽期是指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頒布「欽定學堂章程」,我國開始有小 學正式課程起,至民國十八年「小學課程暫行標準」頒布以前的這段時期。 我國新式教育肇始於清同治元年(1862),總理衙門奏設同文館於北京,設 立新制學堂。自此以後,小學教育漸受重視,而新制小學的創始,則源於光緒二 十三年(1897)上海南洋公學之外院。至於小學正式課程的産生,實始於光緒二 十八年(1902)頒布之「欽定學堂章程」,將初等教育分為蒙學堂、尋常小學堂 及高等小學堂三級,其中高等小學堂,雖稱小學,實為中學程度。然而,此章程 未及施行,即作修正,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另頒布「奏定學堂章程」 取代了「欽定學堂章程」。其後,光緒三十三年(1907)奏訂女子小學章程,將 女子小學教育分為初等及高等兩級,並規定男女不得同校。宣統元年(1909)修 正初等小學課程,分初等小學堂為三種,完全科五年,簡易科四年或三年;至宣 統二年(1910)改訂高初等小學年期科目及課程,又規定初等及高等小學修業期 限一律為四年。民國元年(1912)訂頒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及小學校令,規定 小學修業年限,高等三年,初等四年,較清末縮短一年,此為小學制度上的一大 變遷。民國四年(1915)訂頒國民學校令及高等小學校令與預備學校令,改初等 小學為國民學校,擬仿雙軌制,另設預備學校,但此制未經實行即被廢止。民國 十二年(1923)訂頒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規定高等小學二年,初等小學四年, 小學修業年限又縮短了一年,並由各縣教育局為主管小學機關。民國十七年 (1928)訂頒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仍規定小學修業年限為六年,前四年為初級 小學,後二年則為高級小學。 在此時期,由表 2-1 中分析得知,首先,此期小學的修業年限,從清末時的 八年,至民國元年起縮短為七年,到了民國十二年又縮短為六年,自此之後確立 了我國小學的修業年限為六年。其次,教學科目仍受科舉制度影響,在清末時相 當注重「讀經」一科,並規定女子小學均不上「讀經」,雖於民國元年時曾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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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科目,但民國四年受「洪憲帝制」影響,又恢復了高等小學校「讀經」 一科,直至民國十二年始完全廢止小學「讀經」科目。再者,清末民初在小學課 程中,均設有「修身」一科,直到民國十二年則改為「公民」,到了民國十七年 又另增加「三民主義」及「黨童子軍」二科。足見隨著時局的變遷,小學「修身」 科從注重學生個人品德的修養,轉變為「公民」科重視健全公民道德的培養,再 轉變為除了重視「團體」生活規範的養成外,並重視「國家觀念」的灌輸,及強 調「黨化教育」的實施,因而另增加了「三民主義」、「黨童子軍」科目。此外, 在小學教育目標方面,從清末到民初並無多大變化,大多強調注意兒童身心的發 育,授以國民道德的基礎及培養國民生活所必須的基本知識技能等,一直到民國 十七年時,才特別強調應根據三民主義來實施小學教育,這也是三民主義影響於 我國小學教育的開始。 表 2-1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至民國十七年(1928)小學課程教學科目之演變情形 科 目 訂頒時間 法規 名稱 相當於初小階段 相當於高小階段 說 明 小學教育目標 清光緒二十 八年(1902) 七月 欽定學堂 章程 蒙學堂(四年): 修身、字課、習字、 史學、讀經、輿地、 算學、體操。 尋常小學堂(三年): 修身、讀經、作文、 習字、史學、輿地、 算學、體操。 讀經最重要,並無 自然、手工、圖畫、 音樂等科。尋常小 學堂改「字課」為 「作文」餘同蒙學 堂。 蒙學堂:「在培養兒 童使有淺近之知 識,並調護其身 體。」小學堂:「授 以道德知識及一切 有益身體之事。」 清光緒二十 九年(1903) 十一月 奏定學堂 章程 初等小學堂(五年): 修身、讀經、講經、 中國文學、算術、 歷史、地理、格致、 體操、圖畫、手工。 高等小學堂(四年): 修身、讀經、講經、 中國文學、算術、 歷史、地理、格致、 體操、圖畫、手工、 農業、商業。 初小加自然科「格 致」,手工、圖畫列 為隨意科。高小亦 加自然科「格致」, 手工、農業、商業 均為隨意科。仍無 音樂。 初等小學堂:「以啟 其人生應有之知 識,立其明倫理、 愛國家之根基,並 調護兒童身體令其 發育。」高等小學 堂:「以培養國民之 善性,擴充國民之 知識,強壯國民之 氣體為宗旨。」 清光緒三十 三年(1907) 一月 奏定女子 小學章程 女子初等小學堂(四 年): 修身、國文、算術、 女紅、體操、音樂、 圖畫。 女子高等小學堂(四 年): 修身、國文、算術、 中國歷史、地理、 格致、圖畫、女紅、 體操、音樂。 女子小學均不「讀 經」。初小無歷史、 地理及格致,音 樂、圖畫均為隨意 科,高小音樂亦為 隨意科。 清光緒三十二年 (1906)三月,學 部尚書榮慶等曾奏 請宣示「忠君、尊 孔、尚公、尚武、 尚實」五端為教育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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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訂頒時間 法規 名稱 相當於初小階段 相當於高小階段 說 明 小學教育目標 清宣統元年 (1909) 三月 修正初等 小學課程 初等小學堂: 修身、讀經、講經、 國文、算術、體操、 手工、圖畫、樂歌。 減少歷史、地理、 格致三科。增加樂 歌一科,與手工、 圖畫同為隨意科。 清宣統二年 (1910) 十一月 改訂高初 等小學年 期科目及 課程 初等小學堂(四年): 修身、讀經、講經、 國文、算術、體操、 圖畫、手工、樂歌。 高等小學堂(四年): 修身、讀經、講經、 國文、算術、歷史、 地理、格致、圖畫、 體操、手工、農業、 商業、樂歌、英文。 仍很注重讀經。初 小科目與修正初等 小學課程相同,並 無變更。高小增加 樂歌、英文為隨意 科,餘與奏定學堂 章程相同。 民國元年 (1912) 一月 普通教育 暫行課程 標準 初等小學校(四年): 修身、國文、算術、 遊戲、體操、圖畫、 手工、唱歌、裁縫。 高等小學校(三年): 修身、國文、算術、 中華歷史、中華地理. 博物、理化、圖畫、 手工、體操、遊戲、 裁縫、唱歌、外國語、 農業、商業。 廢止讀經一科。女 子增加裁縫一科。 初小圖畫改為必修 科,手工、唱歌仍 為隨意科。高小格 致分為博物、理化 兩科。手工改為必 修科。唱歌、外國 語及農業、商業仍 為隨意科。 民國元年 (1912) 九月 小學校令 初等小學校(四年): 修身、國文、算術、 手工、圖畫、唱歌、 體操、縫紉。 高等小學校(三年): 修身、國文、算術、 本國歷史、本國地理. 理科、手工、圖畫、 唱歌、體操、縫紉、 農業、商業、英語。 除縫紉一科為女生 學習,高小英語一 科為男生學習外, 餘均為必修科。把 清末時稱為隨意科 的科目一律改為必 修科,這是很進步 的徵象。 教育部頒布小學教 育目的為「小學校 教育,以留意兒童 身心之發育,培養 國民道德之基礎, 並授以生活必需之 知識技能為宗旨。」 民國四年 (1915) 七月 國民學校 令及高等 小學校令 國民學校(四年): 修身、國文、算術、 手工、圖畫、唱歌、 體操、縫紉。 高等小學校(三年): 修身、讀經、國文、 算術、本國歷史、 地理、理科、手工、 圖畫、唱歌、體操、 家事、農業、商業、 英語。 受「洪憲帝制」之 影響,高小恢復讀 經一科。高小女生 之縫紉科擴大為家 事科。 民國四年 (1915) 十一月 預備學校 令 前預備學校(四年): 修身、讀經、國文、 算術、手工、圖畫、 唱歌、體操、縫紉。 後預備學校(三年): 修身、讀經、國文、 算術、本國歷史、 地理、理科、手工、 圖畫、唱歌、體操、 家事、外國語。 初小除恢復讀經一 科外,餘與國民學 校令同。高小除減 少農業、商業二科 外,餘與高等小學 校令同。 民國四年(1915) 袁世凱政府頒定國 民學校之教育宗旨 為「國民學校施國 家根本教育,以注 意兒童身心之發 育,施以適當之陶 冶,並授以國民道 德之基礎及國民生 活所必須之普通知 識技能為本旨。」 民國十二年 (1923) 六月 新學制課 程標準綱 要 初等小學校(四年): 國語、算術、社會(公 民、衛生、歷史、地 理)、自然(自然、園 藝)、工用藝術、形象 藝術、音樂、體育。 高等小學校(二年): 國語、算術、公民、 衛生、歷史、地理、 自然、園藝、工用藝 術、形象藝術、音樂、 體育。 初、高小廢止讀經 一科。初小增加社 會、自然二科,高 小廢止外國語。修 身改為公民、衛生 二科,國文改為國 語(並改文言文為 語體文),手工改為 工用藝術,圖畫改 為形象藝術。 民國十一年(1922) 十一月一日公佈學 校系統改革令,所 定新學制標準有七 項,其中前五項近 似教育宗旨。1.適 應社會進化之需要 2.發展平民教育精 神 3.謀個性之發展 4.注意國民經濟力 5.注意生活教育。 表 2-1(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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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訂頒時間 法規 名稱 相當於初小階段 相當於高小階段 說 明 小學教育目標 民國十七年 (1928) 二月 小學暫行 條例 初級小學(四年): 三民主義、公民、 國語、算術、歷史、 地理、衛生、自然、 樂歌、體育、黨童子 軍、圖畫、手工。 高級小學(二年): 三民主義、公民、 國語、算術、歷史、 地理、衛生、自然、 樂歌、體育、黨童子 軍、圖畫、手工、 職業科目。 初、高小增加三民 主義及黨童子軍二 科, 高小另增加職業科 目。形象藝術及工 用藝術改為之前的 圖畫、手工。 大學院小學暫行條 例規定「小學教育 應根據三民主義, 按照兒童心身發展 的程序,培養國民 之基本知識技能, 以適應社會生活。」 資料來源:研究者修改自教育部中國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1b)。中國教育年鑑第 二次(第三冊)(頁 27-29)。台北市:宗青圖書出版公司。(影印本) 從此期小學課程教學科目的實施中(見表 2-1),雖尚未有「朝會」等集會 活動的字眼出現。然而相關的學科、思想及政治等因素的醞釀啟蒙,在在促發了 民國十八年(1929)朝會正式實施以後的內涵。由於此期不論是軍國民教育思想、 公民教育課程內涵的演變或是訓育的理念與作法,均對於爾後「朝會」活動的實 施與內涵,具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故在此加以分析探討,以釐清朝會之根源脈 絡。 我國在清末興辦新式教育之初,可說是屬於應急措施,有流於急功近利之 嫌。國民政府成立後,為厚植國家的精神基礎,確立了「發揚國魂(民族精神)」 教育的政策,其內涵包括了「軍訓」、「體育」及「民族固有德性陶冶」三個項目 (吳家瑩,1990)。由於此期的教育重點在於培養學生具有民族意識,並強化其 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感。基此,若軍訓、體育實施得當,可從情感上培養出學生 對國家的認同感;而民族固有德性的陶冶若實施得當,則可從理智上培養出學生 對國家的認同感(吳家瑩,1990)。蓋軍訓、體育實源於「軍國民教育思想」,而 民族固有德性陶冶則有待「公民教育」與「訓育」來加以落實。 一、軍國民教育思想對「朝會」活動課程之影響 清末以來的變局,促發有識之士反觀中外之別,進而省知我國人民長期以來 重文輕武所導致體弱之身,實是造成無法與列強抗禦的主因之一。此外,受到列 強各國採行軍國民教育的成就,尤以德、俄、日為最,給予我國提供重要的啟導 表 2-1(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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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習的借鏡。因而,不論是體操(民國十二年後改為體育科)或體育,都被視 為「保種」、「強身」、「尚武」的重要之法。因此,鼓吹軍國民教育,以求尚武精 神,冀望經由改造人民的體質,促使我國能開創另一生機(陳世恩,1989)。 由於新式教育制度實施的原意為富國強兵、救亡圖存,故在光緒二十九年 (1903)頒布之奏定學堂章程,即規定各學堂一體兼習兵式體操,以肄武事。至 光緒三十二年(1906)學部奏請宣示教育宗旨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 尚實」五項。所謂「尚武」就是注重軍國民教育,其要點為:(一)論東西各國 實行軍國民教育之效果;(二)論推行之方必須寓軍國主義於教育內,養成民族、 國家的觀念;(三)凡小學課程均須滲入軍國民教育思想,使兒童熟見而習聞之 (舒新城,1961)。民國四年,全國教育聯合會通過軍國民教育之議案,並建議 教育部實施,其內容以兵操與體育有關項目為主。到了民國十四年,教育界為禦 外侮、戡內亂,不但倡導學校應注重軍事訓練,也強調本國文化的陶冶及體育訓 練(吳家瑩,1990)。因此軍國民教育興起後,體操或體育科的唯一宗旨即為「尚 武」,並以軍事體育為主要內涵,強調應寓體育於軍事中,而以兵式體操訓練為 主,以達強身強種厚植國力之目的。 是故軍國民教育思想,實際上就是一種對於時代的覺醒與反應,使傳統的教 育內容有所擴充(方國安,1976)。於是在這種寓兵於學之思想下,體操等活動 便紮根於學校課程中,除重視兵式體操訓練外,也旁及體操外之活動及遊戲,進 而提倡童軍活動、推廣固有武術及重視體育運動(陳世恩,1989)。更由於深感 學生體格鍛鍊的重要,學校也開始重視起早晨上課前這段時間的運用。如光緒三 十一年(1905),在湖南學堂的「學生生活通則」中,即規定有晨間活動,以學 習徒手體操及武術為主要內容。到了民國初年,晨間活動已普遍在各學校開展, 同時也出現了課間操。至民國十一年教育部頒佈「壬戌學制」後,湖南各高、中 等學校都實行早操,小學則是上午做課前操並由教師訓話,大部分學校並經常實 施(湖南省體育局,無日期)。因此,在此期強身救國的觀念下,更賦予晨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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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更大的推展動機與意義,進而促成學校朝會的實施逐漸蔚為風氣,至民國十八 年遂於小學暫行課程標準中,正式規定實施。而早操合併於朝會中一起舉行,也 一直延續至今,仍為許多小學朝會活動的內容之一。 二、公民教育課程內涵的演變對「朝會」活動課程的影響 清末民初,我國遭受到帝國主義不斷侵逼,為了因應時局救亡圖存,將公民 教育列為新式教育的教學科目乃應運而生。隨著時代的演變,並順應社會的變 遷,小學公民教育曾數度更改其科目名稱,由清末的「讀經」、「修身」,至民國 初年廢除「讀經」,保留「修身」,十二年改稱「公民」,至十八年為「黨義」,及 至二十一年改為「公民訓練」,五十一年改為「公民與道德」,五十七年改為「生 活與倫理」,八十二年又改為「道德與健康」,再至民國九十年實施九年一貫課程 時,雖無「道德」領域之名,但其相關能力指標均散見於各領域之中。公民教育 之目標也由清末的重視個人道德之修養,至民國初年時著眼於適應社會生活,及 至北伐統一後以三民主義為主要目標,國民政府播遷來臺時強調愛國觀念,至於 解除戒嚴後則以強調培養新世紀的健全國民為目標。由於教育之目的在於培育健 全的公民,透過學校政治社會化是主要的途徑之一,加上早期的教育往往是後期 發展的基礎,因此小學公民教育之重要性不言可喻(黃森泉,1996)。 在清末之際,新教育的立學主旨,均以忠孝為本,於初等小學堂均設有「修 身」一科,而修身即是一種實施倫理道德教育的課程。光緒三十二年(1906)學 部奏請明定教育宗旨。其中「尚公」一項,在「奏陳教育宗旨摺」中說道:「謂 『尚公』者何也?……為一定不移之標準,務使人人皆能視人如己,愛國愛家, 蓋道德教育莫切於此矣。」(多賀秋五郎,1976)可見「尚公」實已孕涵著「公 民教育」的實質,同時也播下了日後「公民教育」的種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 委員會,1980;陳光輝、詹棟樑,1998)。 民國成立後,國體更新,教育制度亦隨之改革。在小學課程內容方面,「修 身」過去偏重「治人」、「尊君」等觀念,民初新課程則強調「自治」、「愛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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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藍順德,1986)。至民國十二年,政府頒布「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正式 將小學「修身」科改為「公民」,以擴大公民道德的教學範圍,期使學生不再只 是獨善其身,更要養成互助合作及服務社會的美德(黃森泉,1996)。而其目的 在使學生瞭解自己和社會的關係,並啟發改良社會的思想,養成適應現代生活的 方式和習慣,使學生將來成為一個健全的公民。故此期公民教育之實施,除了公 民課內的教學外,亦相當重視課外相關活動的陶冶,包括好習慣的養成和各種學 校儀式之參與等。故「修身」改為「公民」以後,其教育目標亦由個人著眼轉變 為以社會為著眼;由重視個人道德修養的教育,轉變為重視公民道德的培養。在 這種道德教育由「私」轉為「公」的目標下,引發了學校教學目標亦漸由傳統強 調「個人」轉變為重視「團體」及「國家」。在此思維下,學校漸重視團體生活 的規範與習慣的養成等,而「公民」科乃至後來改稱為「公民訓練」的課程內涵, 也成為爾後小學朝會實施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訓育的理念與作法對「朝會」活動課程的影響 在清末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中,雖未出現「訓育」二字,但基於維護禮教的 傳統,管教學生之章則極為嚴格(黃春木,1995)。例如在章程中另訂有「各學 堂管理通則」,有關學生在齋舍、講堂、操場、禮儀、放假、各室、賞罰、接待 外客及禁令……等方面,應行遵守之規矩,記載得鉅細靡遺。這些猶如目前小學 的各項校規,即教師或訓導人員對於學生要求的訓育事項。只是如今的小學訓育 重在積極的指導,而當時的訓育則重在消極的管理,故要求紀律嚴肅,幾如軍隊, 學生對於教導者也猶如士兵對於長官般,唯有服從而已(司琦,1981)。因此, 當時訓育的方法,只不過為維護嚴肅的秩序,使學生絕對服從教職員罷了。此外, 尚有少數的小學堂訂有訓育的信條,例如:戒操切、重知恥、戒體罰、重善誘等, 但仍乏積極的指導學生之訓育理念與作法。 民國成立以後,小學訓育漸次由消極的管理變成積極的訓育作法。此時各小 學大多訂有校訓做為訓育的目標,不過在訓育實施上尚無系統的理論做根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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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偏重在道德這一方面。民國八年以後,美國學者杜威(John Dewey)等來華講 學,其實用主義哲學引發小學訓育理念的改革。當時著名的學校都引為實施理論 的依據,而在學校中佈置類似社會的環境,實地給予學生生活上應有的訓鍊(吳 研因、翁之達,1981)。至於擔負訓育責任的人,並不只是級任老師而已,有些 學校還將學生分為若干團,由教師分擔訓導責任,這便是所謂「訓導制」(司琦, 1981)。此時除強調各班級的級任教員,負有訓育的職責外,也開始有部分學校 朝教師合作的方式分任訓導責任,其「訓導制」的精神頗類似於現行小學的「導 護制度」。此外,關於學生道德的訓練,除正式課程教學之外,還有許多學校訂 出具體的訓育規條來,例如:好國民、好公民、好學生……等,以協助訓育的實 施。這些規條的訂定對於後來在「公民訓練」及「朝會」中所實施的團體訓練條 目,產生很大的啟蒙作用。 到了民國十六年後,國民政府在黨化教育規範下的訓育規劃,逐漸強調以教 師及學校為中心的型態。如浙江省所提出的「浙江實施黨化教育大綱」,即明確 規定以中國國民黨訓練黨員的方法來訓練學生,以嚴明的黨紀為學校規約,學校 亦應只有學校的自由,沒有學生的自由,一切校內外活動均須受學校督率與指 導,學生更須體會民族生存的危機……(黃春木,1995)。因此,在黨化教育的 興起下,對於學生訓育的重點,學校漸強調團體規約與紀律,並重視學生集團生 活的訓練等,這也間接促使以全體學生集會的「朝會」方式逐漸成形。 綜觀自清光緒二十八、九年訂頒欽定與奏定兩個學堂章程起,以迄北伐成功 時期,這二十餘年間,我國小學課程實經歷了次數最多與實質最大的變革。 在此時期,「朝會」等集會活動,雖尚未正式規定於小學中實施。然而,不 論是軍國民教育思想、公民教育課程內涵的演變或是訓育的理念與作法,皆對於 後來「朝會」活動的實施與內涵,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首先,在軍國民教育思 想下,藉由保種、強身、尚武之法,以達愛國救國之要旨,並以增強體力、鍛鍊 意志、培養團體紀律、喚起愛國意識為實施目標,其所衍生對軍事體育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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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了學校對於晨間活動及體育的重視,直接促成晨間活動與早操在學校中的普 遍推展,更進而促成後來「朝會」被列入於學校晨間活動中正式實施。 其次,不論是公民教育或是訓育的內涵,均逐漸由傳統的強調「個人」轉變 為重視「團體」及「國家」,即由注重學生個人的教導轉變為強調團體生活的規 範與訓練,並強調愛國家及愛群體的精神。因此,不但「公民」科乃至後來改稱 為「公民訓練」的課程內涵,成為後來朝會實施的重要內容。並且在黨化教育的 興起下,對於學生訓育的實施,亦漸強調以教師及學校為中心,並重視集團生活 的訓練等。 承上所述,在軍國民教育、公民教育、黨化教育及訓育的影響下,促使以全 體學生集會的「朝會」方式逐漸萌芽成形,而於民國十八年頒布的「小學課程暫 行標準」中始正式規定實施。 由於教育發展常受政治局勢和教育思潮的衝擊而引發顯著的變化,以課程即 是教育的內涵,課程因而亦是時代和社會的產物。故以全體學生集會的「朝會」 活動,雖屬於學校課外的非正式課程,自亦需要反應時代的背景,並配合國家教 育政策的需要,或因社會文化思想的影響,而在實施內涵上做一番修正或加以改 革。此外,朝會活動不論在內容、方式及意涵上,均隸屬於學校訓育的一環,所 以每個時期的訓育規劃,都或多或少會影響到朝會的實施內涵。 因此,以下將自「朝會」在小學正式實施的建立期(自民國十八年起)開始, 再歷經成長期(自民國三十八年起,由於政府播遷來台)、改進期(自民國五十 一年起,由於將「團體活動」正式列為課程)、革新期(自民國七十六年起,由 於解除政治戒嚴)及渾沌期(自民國八十七年起,由於公布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 要)五個時期,試從各時期的時代背景、教育政策以及在訓育規劃方面,來分別 闡釋朝會活動於每一時期的背景脈絡因素,再進而分析其實施內容及時代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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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建立期-(北伐統一和抗戰前後時期) 建立期是指從民國十八年教育部頒布的「小學課程暫行標準」起,至民國三 十八年國民黨政府播遷來台以前的這一段時期。 清末民初時,在小學課程中對於「朝會」尚無明確的相關規定。一直到民國 十八年教育部頒布的「小學課程暫行標準」起,在各學科之外,才列有「課外活 動」項目,包括朝會、夕會、週會、課外運動、各種團體活動……等(教育部國 民教育司,1962)。並於每週之教學時間總表中,正式說明了每週在校集會時間 為:「週會每週舉行一次,每次至多六十分鐘,與紀念週合併;朝會,每天舉行 一次,每次十分鐘」(教育部中國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1b)。從此確立了「朝 會」列為小學每日應行實施的集會活動之一。 一、時代背景 自民國十六年國民黨政府於南京正式成立後,我國教育始步入積極建設之 路。次年,由於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全國統一,我國的政治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更加速了各級教育的發展。但此時日本侵略我國野心漸增,先是於民國十七年派 兵在濟南阻撓國民革命軍前進而引起濟南慘案,繼之於民國二十年又發動「九一 八事變」,攻佔我國東北三省;民國二十一年又擴大侵略範圍,在上海發動「一 二八事變」;民國二十三年當時的蔣委員長提倡「新生活運動」,在各級學校積極 推行,以振作國民精神,成為復興民族的力量;民國二十五年蔣委員長從西安蒙 難返抵南京,全國軍民狂歡慶祝,顯示國家復興的生機,而日本的軍事行動亦更 加積極。 到了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蘆溝橋事變爆發,於是揭開了全面對日抗戰的序 幕,此時教育的責任尤重於平時,故教育政策必須有所調整,始能適應抗戰建國 非常時期的需要。因此於民國二十七年中國國民黨舉行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制定 「抗戰建國綱領」,同時又訂頒「戰時各級教育實施綱要」,以做為抗戰時期辦理 教育所應遵行的政策。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戰時教育結束,教育部召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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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育善後復原會議」,其主要的任務有兩方面,一方面推展全面性的教育復員, 促使教育進入正常化的發展;另一方面促始光復後台灣地區的教育達成「除舊佈 新」的目標。然而,中共於抗戰期間積極發展組織逐漸壯大,抗戰勝利以後即到 處叛亂,於是戡亂戰事接踵而起,未久整個大陸淪陷,國民黨政府因而播遷來台。 由於此期正值國家內憂外患動盪時局,我國政府深感國難當前,教育必須配 合國家的政策,以圖挽救民族的存亡。於是不論在教育政策或是訓育規劃上,均 以培養愛國意識與民族精神為最高目的,以解除來自中共內部的擾亂及日本侵略 的危機。 二、在教育政策方面 從民國十七年起至對日抗戰發生止,是我國現代教育的黃金時代(孫邦正, 1971)。在這個時期,我國教育從國難中努力建設的過程中,有許多進步及成就, 尤以民國十八年公布的三民主義教育宗旨為最,從此各級教育設施才有所準據 (司琦,1981)。國民黨政府雖在日本軍事的侵逼及軍閥割據的動亂之下,然而 深信教育為建設國家之本,一直未曾改變。故於民國十八年公布教育宗旨為:「中 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 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 此項教育宗旨主要是將三民主義的精神,融貫於整個教育活動之中,而為一切教 育設施的最高指導原則。至於其所標示的「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 及「世界大同」等標的,舉凡清末民初以來,所強調的軍國民主義、實利教育與 道德教育等項目,莫不可以含括於其中(伍振鷟,1996)。因此,從本時期開始, 我國的教育政策,可說是皆以三民主義為中心思想。 此外,當國民黨政府收復南京時,北伐與統一成為此期國家最重要的目標, 故精神動員與中心思想的建立,也就成為最重要的事情。於是黨化教育興起,國 民黨政府甚至訓令「各級學校增加黨義課程暫行通則」,這使得民國十八年時曾 經一度將公民科改為「黨義」,其教材內容主要為國父遺教,並將三民主義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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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想融入到公民課程之中,這是以正式教學作為「政治社會化」歷程的開始。 以黨義科來貫徹三民主義的國民教育,由於在實施的過程中發現到特立「黨義」 一科教學效果不彰,形成「有黨而不化」的現象(黃春木,1995)。因此,至民 國二十一年教育部頒布「小學課程標準」時,即將黨義科的主要教材融入國語、 社會兩科,並將公民、衛生的知識融入各科教學中,同時設置「公民訓練科」, 並於次年頒布「小學公民訓練標準」,以作為兒童行為實踐與訓練的標準,而以 三民主義為主要的訓練目標。到了民國二十八年後,由於訂定「禮、義、廉、恥」 共通校訓的訂定及青年守則的訂頒,教育部也於此時公布「訓育綱要」,詳細釐 定訓育的意義、道德的概念、訓育的目標和實施要點。於是在三民主義為中心思 想下,此期的公民教育、訓育開始與三民主義做密切的配合。 對日抗戰勝利後,戰時教育結束,教育政策於是自勝利復員而過渡到憲政時 期(伍振鷟,1996)。民國三十五年制憲國民大會在南京召開,通過「中華民國 憲法」,並於翌年一月一日公布,其中第十三章基本國策關於第五節教育文化之 第一五八條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 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技能。」行憲後教育部即以憲法第一五八條,作為各級教 育母法的法源依據(周愚文,1999),至於其精神內涵實本於三民主義的民族主 義、民權主義與民生主義,故憲法第一五八條與十八年公布的三民主義教育宗 旨,在精神上是一貫的,其實際目標也是完全一致的。 三、在訓育規劃方面 由於國民黨政府於民國十六年奠都南京後,適值中國民族主義高漲的時代, 故較著重以民族主義厚植國家的精神基礎,並發展出以培育民族精神及國家意識 為主要任務的訓育制度(吳家瑩,1990)。於是在民國二十年公布的「確定教育 設施趨向案」中規定:各級學校之訓育,必須根據總理恢復民族精神之遺訓加緊 實施,特別注重於刻苦勤勞習慣的養成,與嚴格的規律生活之培養(教育部中國 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1a)。為了進一步推動這個訓育理念的實現,並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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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十年中國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的「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中,對於初等教育 的實施綱要在訓育方面為:由團體運動集會等訓練,以養成兒童守時重律的習慣 (教育部中國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1a)。故在小學的訓育上,除於正式的 課程教學外,主要是以學校的團體訓練時間,即利用朝會、週會等團體集會來實 施公民訓練。至於其訓練的德目,起先是以民國二十二年所頒布的小學公民訓練 標準為主,到了民國二十五年時,為因應新生活運動的需要,而將原有的公民訓 練德目加以修改,並加入新生活規律,其中關於公民的德性訓練為:養成禮義廉 恥的觀念,親愛精誠的德性;關於公民的政治訓練則為:養成奉公守法的觀念, 愛國愛群的思想。自此以後,小學公民訓練不再靠著文字的教學和理論的探討, 而是靠著身體力行,以養成良善的習慣與德性。綜觀修訂後的公民訓練標準,已 更能兼具陶冶學生民族固有道德及愛國意識的功能,故雖無訓育之名,卻有訓育 之實(吳家瑩,1990)。 民國二十八年,教育部頒布了既完備又有系統的「訓育綱要」,這使得訓育 活動的積極重視與規劃達到最高潮。其中對於「訓育」的規劃有諸多明確的闡述: 首先,訓育之意義,在於陶冶健全之人格,使之合乎集體生存(民生)之條件, 而健全品格之陶冶在於培養實踐道德之能力。其次,道德之內容,不外修己與善 群,善群為修己之表現,修己為善群之始基。再者,確定了自信信道、自治治事, 自育育人與自衛衛國為訓育的四大目標。最後,針對小學訓育之實施,強調應注 意訓育與教學之合一,且全體教職員共負訓練之責任,並引用小學公民訓練規 條,指導兒童遵守。於是注重團體生活指導與訓練,並以陶冶民族固有德性的訓 育規劃,至此才漸趨完備。 在小學教育的實施中,訓育與教學本就是一體的,對於訓育上的種種活動, 無一不可歸納在教學中,而教學上的各種教學方式與內涵,也蘊含著訓育的意 涵。國民教育之訓育實施,以「公民訓練」為主,而公民訓練為清末「讀經」、「修 身」,及民初以來「修身」、「公民」、「黨義」、「衛生」等學科中關於道德、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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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力行的部分(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57;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 會,1974)。在清末民初時期,小學本來有修身及公民等關於道德訓練的學科, 後來覺得道德應當以實踐為主,若光靠課堂講解效果不大,故將修身科廢止了。 然而,公民教育的道德等實踐,又不能不在小學階段特別指導,因此,民國二十 一年的「小學課程標準」特地向各校徵集訓練條目彙整後,編訂成公民訓練標準, 加進在小學課程標準內,並將「公民訓練」科列為各學科之首,以作為一般小學 訓導兒童行為實踐的指針,即作為小學實施訓育的重要依據,足見當時的重視程 度。由上可知,「訓育」的內涵是與「公民訓練」大致相同的,這除了兩者的目 標相同外,其內容也幾乎相等。如劉德樞(1953)指出,公民訓練規條中所規定 的項目:健康、整潔、信實、禮節、合作、廉恥、忠敬……等,這些德目正是學 校訓育中所應有的道德標準;又如公民訓練標準中所列舉的實施原則、訓練方 式、實施程式以及一切活動等,也都是小學訓育所必具的設施,因此其所以有不 同的命名,是由於公民訓練是基於國家政治的立場,而訓育則是基於學校教育的 分類。故此期訓育的實施和公民訓練實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及至民國三十一年時,為配合國民教育之實施,並與當時全國各級學校訓育 標準之一致性,故將原有之公民訓練標準改稱為「小學訓育標準」。且以國民黨 員的十二守則為綱要,把公民訓練條目有關於道德訓練的部分,分析成訓練細目 二百條,編為起居規律與社交禮儀各十八節,且將公民訓練改為「團體訓練」科, 以作為訓育及訓練衛生習慣的科目。小學訓育標準之實施要點與之前的公民訓練 標準大致相同,然亦對原標準有所修改,尤其在其中增加了對於朝會實施內容的 條文:「晨會或稱朝會,在每天早晨上課前,集合全校兒童在一處舉行。實施訓 練,可以利用晨會時間檢查,或報告各級兒童的清潔和秩序的成績,以及其他偶 發事項。如全校兒童過多,可以分部舉行,在晨會前,應先舉行升旗禮,晨會後, 並可實施十分鐘的早操。」(教育部中國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1b)因此,實 施訓育可說是學校舉行朝會的最主要目的,即以朝會的團體集會方式,實施集體

數據

表 4-17「在朝會活動中採取統一的進退場方式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  統計表--------------------------------------------------- 151  表 4-18「在朝會活動中採取統一的整隊方式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統計表 153  表 4-19「在朝會活動中進行升旗典禮其目的為何」意見調查統計表 ------ 155  表 4-20「師生互道早安禮可否增進師生相互尊重的效果」意見調查統計表 157  表 4-21「公開的頒獎方式可否增進學生正向的楷模學習」意見調查統計
表 2-4  民國二十五年(1936)修正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公民訓練  60   60   60  國    語  420  420  420  社會  180  常識  自然  150 180  150  算    術  60  150  180  210  180  勞作   90   90  工作  美術  150   90   60  體育   120  150  180  唱遊
表 2-7  民國四十一年(1952)國民學校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 第六學年 公民訓練  120 150 150  音 樂  90  90  唱  歌  遊  戲  體 育  180  120 150  說 話  讀 書  作 文 國 語  寫 字  420 450 450  算   術  180  210  210  公民  歷史 社  會  地理  150 150 150 常 識  自 然
表 2-12  民國六十四年(1975)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之每週教學科目時間總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生活與倫理  健康教育  120 200  說 話  讀 書  作 文 國 語  寫 字  400  數    學   120  160  200  240  社    會    80  120  自然科學   120  160  音 樂   80 唱  遊  體 育   160  120  美    勞    80  120  團體活動    80  總    計  1160  1360  1480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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