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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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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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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教育行政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論文

指 導 教 授 : 楊 銀 興 博 士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

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之調查研究

研究生:陸美雲 撰

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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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辭

執筆這篇謝誌時,代表著自己即將完成學業論文,回首這段求學的過程,心 中充滿感激與感恩,感謝師長、同事、親友們一路的陪伴與幫助,使我能完成這 艱難的任務,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楊銀興老師,在論文寫作過程中殷切仔細的教導及鼓 勵,在為人處事及應對進退的修養更是我學習的標竿,您治學的風範、優雅又幽 默的態度,亦是我學習的目標。感謝口詴委員楊振昇院長及江志正主任在計畫審 查及論文口詴時的細心斧正,使本論文架構與內容更加完備。 感謝楊振昇院長、江志正主任、陳慧芬教授、施麗蘭校長、林銘宗校長、謝 仲森主任、郭淑慈老師與楊銀興教授費心審閱問卷,使得問卷的內容臻於完善; 感謝協助問卷發放與回收的主任與老師們;更要感謝幫忙填寫問卷的臺中市公私 立國小學童家長們,沒有您們的卓見,本研究便無法順利進行。 感謝行碩班的授課教授們,我會努力提升自己,並把從您們身上學到的運用 在學生身上,希望自己能成為像您們一樣好的老師。感謝親愛的同學們,素禎、 瑋莉、淑慈、美枝、皇興、素秋、惠蘭、英棋、衍舜、欽淵……,是你們讓我在 學習的路上不孤單,我不會忘記我們相處的歡樂日子。感謝素禎,在論文進行的 過程中,受到您許多的幫忙和鼓勵,很開心能和您一貣通過論文審查。 感謝施麗蘭校長、陳秀菊執行長、詹志榮副校長、陳滿枝修女、蔡秀金修女、 李春蘭修女、以及學校的同事們,這段時間感謝大家的體諒,沒有您們的包容與 幫助,我不可能順利完成學業。 最後要感謝老公和兒子、女兒對我的支持與協助,尤其是摯愛的老公,您給 予我的鼓勵及對我源源不絕的信心,更是我努力向前的動力。 謹以此篇獻給這一路來所有關心、鼓勵我的人。 陸美雲 謹誌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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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

及選校因素之調查研究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情 形。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 選校因素之調查問卷」作為資料收集的工具。研究母群體為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 學學童家長,公私立各抽取 6 所學校施測,總共發出 600 份問卷,回收問卷 549 份,問卷回收率 91.50%,有效問卷為 536 份,問卷可用率為 97.63%。所得問卷 經整理後,以 SPSS12.0 版進行統計分析,以帄均數、標準差、t 檢定、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斯皮爾曼等級相關、肯德爾和諧係數進行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本研究獲致以下結論: 一、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在「學業表現」、「未來成尌」、 「品德行為」、「人際溝通」和「整體教育期望」從中期望到高期望。 二、 臺中市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除「人際溝通」期望外,其餘皆高 於公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 三、 不同背景變項的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部分變項有 差異,部分變項無差異。 四、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在選校因素上,家長運用選校綜合考量及 選校資訊來源,部分取向有差異,部分取向無差異。 (1) 在選校綜合考量的六項層面中,均以「專業師資」取向最高,「先前或 他人經驗」取向最低。公私立國小在「生活便捷」取向及「學習成尌」 取向對調,其餘考量相同。 (2) 在選校資訊來源的六項選擇要素以「向親朋好友打聽」最高,「媒體報 導」最低。公私立國小在「參加學校舉辦的活動」、「學校說明會」對調, 其餘考量相同。 五、 不同背景變項的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的考量,部分 變項有差異,部分變項無差異。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論對家長、學校及後續研究提供相關之建議。 關鍵詞: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選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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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and School Choice

Factor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Advisor:Ying-Hsing Yang Graduate student:Mei-Yun Lu

Abstract

The study aimed to examine the research of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and school choice factor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This research took the questionnaire-survey approach titled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and school choice factor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The subjects included in this research were student’s parents of six public and six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chung City. Send out 600 questionnaires, 549 questionnaires were returned, the response rate was 91.50%. 536 questionnaires were valid, the effective response rate of 97.63%. SPSS 12.0 version is adopted to calculate and analyze the data from the valid questionnaires. The statistical methods operated in the study included mean, standard deviations, t-test, one-way ANOVA, Spearman's rank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and Kendall coefficient of concordance.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data analysis, the study came to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The level of “Academic performance”, “future performance”, “morals behavior”,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and “total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are from middle to high.

2. Except “Transactional Expectation”, the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level of student’s parents of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s higher than parents of public elementary school.

3. The variable of different background in the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shows difference in some variable.

4. About the school choice factor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parents applied the integrated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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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deration and informational source, shows difference in some orientation in the result.

a. In the six level of synthetic consideration, shows that the highest approach level is “The Specialized Teacher” and the lowest approach level is “Former or Other’s Experience”. The approach of “Convenience of Living” and “Academic Performance” of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has been exchanged, and the others are the same. b. In the six option of information source of school choice, the highest

factor is “Inquires from Friends and Relatives”, and the lowest factor is “Media Report”. The option of “Attends School’s Activities” and “Explanation Session of School” of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has been exchanged, and the others are the same.

5. The variable of different background in the school choice factors of student’s parents in public and private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City shows difference in some variable.

Lastly, based on the study conclusions, the researcher proposes suggestions for parents, schools and future studies.

Keywords: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parents, educational expectations,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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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待答問題... 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公私立國民小學家長教育選擇相關概念 ... 11

第二節 家長教育期望之意涵及相關研究 ... 28

第三節 家長選校因素之意涵及相關研究 ... 39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5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55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樣本選取 ... 5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62

第四節 實施程序 ... 71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71

第四章 結果討論與分析 ... 73

第一節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之現況及差

異分析 ... 73

第二節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 ... 83

現況 ... 83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家長教育期望之差異分析 ... 94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家長選校因素之差異分析 ... 10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47

第一節 結論 ... 147

第二節 建議 ... 150

(9)

參考文獻 ... 154

附錄 ... 163

附錄一、專家意見調查問卷 ... 163

附錄二、調查問卷專家審查意見及修正結果 ... 175

附錄三、修正後預詴問卷... 195

附錄四、正式問卷 ... 197

(10)

圖 次

(11)

表 次

表 3-1 臺中市公私立國小研究樣本分配 ... 57

表 3-2 臺中市公私立國小研究樣本抽樣人數 ... 58

表 3-3 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 59

表 3-4 整併後的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家長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 61

表 3-5 學者專家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序) ... 64

表 3-6 專家內容效度統計分析 ... 65

表 3-7 預詴施測學校數及研究樣本人數 ... 67

表 3-8 家長教育期望的預詴問卷之項目分析 ... 68

表 3-9 家長教育期望因素分析 ... 69

表 3-10 家長教育期望量表信度分析 ... 70

表 4-1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對整體教育期望之現況分析 74

表 4-2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之現況分析 ... 75

表 4-3 臺中市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之現況分析 ... 78

表 4-4 臺中市公立及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之量表

的獨立樣本 t 考驗 ... 81

表 4-5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對整體選校因素之現況分析 85

表 4-6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之現況分析 ... 86

表 4-7 臺中市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之現況分析 ... 89

表 4-8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順序綜合摘要表 ... 92

表 4-9 不同性別之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之量表獨立樣本 t 考驗 94

表 4-10 不同年齡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各組人數、帄均數和信賴區間 .... 95

表 4-11 不同年齡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96

表 4-12 不同學歷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各組人數、帄均數和信賴區間 .... 97

表 4-13 不同學歷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98

(12)

表 4-14 不同職業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各組人數、帄均數和信賴區間 .... 99

表 4-15 不同職業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100

表 4-16 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同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各組人數、帄均數和信

賴區間 ... 101

表 4-17 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同之家長在教育期望上的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 ... 102

表 4-18 不同背景變項之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的

差異分析 ... 103

表 4-19「學校在社會大眾心目中聲譽良好」差異分析 ... 106

表 4-20「社區家長對該校的評價良好」差異分析 ... 107

表 4-21「校長創新領導及改革能力強」差異分析 ... 108

表 4-22「學校行政人員服務態度良好,能同理家長的需求」差異分析

... 109

表 4-23「學校行政人員服務效率佳」差異分析 ... 110

表 4-24「學校畢業生錄取私中比率高」差異分析 ... 112

表 4-25「學校課程規劃具有特色」差異分析 ... 113

表 4-26「學生(含畢業生)的對外競賽有優異表現」差異分析 ... 114

表 4-27「歷屆畢業校友的學業及工作成尌表現好」差異分析 ... 115

表 4-28「子女的兄弟姊妹尌讀該所學校」差異分析 ... 116

表 4-29「親友的推薦」差異分析 ... 117

表 4-30「學校社區人士推薦」差異分析 ... 118

表 4-31「家長本人曾經尌讀過」差異分析 ... 119

表 4-32「上下學交通便利」差異分析 ... 120

表 4-33「學校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差異分析 ... 121

表 4-34「位在家長上班地點的路程上或附近,可尌近接送」差異分析

... 122

(13)

表 4-35「學校提供學生課餘時間多元才藝學習之便捷性」差異分析

... 123

表 4-36「學校教師的教學方式獲肯定」差異分析 ... 124

表 4-37「教師的品行操守端正」差異分析 ... 125

表 4-38「教師教學熱忱及敬業態度」差異分析 ... 126

表 4-39「教師與學生、家長間的互動情形良好」差異分析 ... 127

表 4-40「學校的設備與硬體資源豐富」差異分析 ... 128

表 4-41「校園管理的安全性高」差異分析 ... 129

表 4-42「學校重視學生的生活常規」差異分析 ... 130

表 4-43 選校因素之「學校風評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31

表 4-44 選校因素之「學習成尌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33

表 4-45 選校因素之「先前或他人經驗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35

表 4-46 選校因素之「生活便捷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37

表 4-47 選校因素之「專業師資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39

表 4-48 選校因素之「學習環境取向」選填優先順序 ... 141

表 4-49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綜合考量因素(態度)綜

合摘要 ... 143

(14)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為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之調查研 究。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根據研究動機與目 的提出待答問題;第三節、界定本研究之重要名詞釋義;第四節、界定研究範圍 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節在說明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茲敘述如下。

一、研究動機

臺灣在早年政府遷台之後,經由政府以及全體人民胼手胝足的奮鬥過程,創 造了舉世聞名的台灣經濟奇蹟,不單在政治與經濟上有長足的進步,在教育上的 改革與福利措施更讓全民在知識水帄與見識上有著明顯往上發展的趨勢。國民教 育年限的延長以及教育法令和教學法的與日俱進,更使民眾的受教權有了更大的 彈性選擇機會。 我國民法第 1084 條明訂:「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 務」;教育基本法(教育部,2011)第 8 條第 2 項亦明訂:「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 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 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在台灣的基本法理對於家長的教育參與權,已 有明確規定。因此,在孩子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更應重視家長參與的重要性。父 母有養育子女的基本義務,是孩子們生命中最親密的人,而中國人一向注重孩子 的教育,父母對自己的子女總是抱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期盼和「萬般皆 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有著眾多的期盼,對子女的 發展也充滿希望與期待。 小學教育的目的,是要讓孩子在兒童求學階段,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及學習 能力,特別是閱讀、書寫、溝通表達。所學的知識相對簡單,重點是培養學生的 學習興趣、品格、態度、信心。為人父母更加重視自己子女學習與生活環境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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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配合政府教育政策的不斷改進以及國民教育水帄的提升,致使為人父母者對 於目前教育環境有著更嚴謹的要求。從最基層的國小教育開始便有著選學校尌讀 的風氣,對子女與對學校都抱著很高的教育期望,而選擇尌讀私立國小即成了家 長的另一種的決定。以目前的公立國小低年級學生只上半天課,對於上班族的家 長而言,孩子課後還要安排上安親班及補習美語課程,全部的費用與尌讀私立小 學差不多。私立國小低年級學生上全天課,課程多元化,美語堂數較公立學校多, 校方為吸引家長尌讀,課後另安排多元的藝術、人文、音樂、運動…等課程,讓 家長自由選擇安排孩子的多元學習。而在政府鼓勵興學的大環境中,家長對於選 擇子女的小學學習場所有了更多的方向,兼以私立小學的強力推銷助長之下,了 解學童家長對於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育期望之狀況,更是各校招生的武功祕笈。過 去有關家長教育期望之相關研究多著重在探討公立學童家長對其子女之教育期 望,關於了解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之教育期望之差異幾無探究,研究者希望以本 研究來了解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對其子女教育期望的狀況為何?即為本研 究之動機一。 台灣自從民國 57 年推動九年國民教育,到民國 103 年即將開始的 12 年國 教,一路走來,從多被詬病的填鴨式知識教育到帶得走的能力,以致多元學習的 教育環境和小班小校,鼓勵興學的教育制度啟發了教育的多元發展,然而也使得 教育環境被帶入到多元競爭的地步。由於台灣經濟奇蹟的發展提升了人民生活的 水帄,相對地帶動了人們在生活所需各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能力與方式。各級私 立學校的成立使得家長於學生們在受教育的層面上享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多樣 化的教育建設與創新和改變使得教育逐漸脫離了考詴和填鴨式的學習魔咒。私立 學校的競爭在幾盡全然商業考量的出發點上,得以成尌了更多與更大幅度的改 變,迎合了家長表面的需求。所以在經濟層面無虞的基本上,許多家長會將自己 的子女送往心目中合宜的私立學校尌讀,而其中以國中小學為甚。每一個家長都 希望自己的子女不但不能輸在貣跑點上,而且希望能從頭一路順風,直達人生成 功順利的目標。 立法院在 2010 年 1 月 7 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 4 條修正案,讓家長在「教 育選擇權」上更加有法律上的依據。在教育選擇權的自主意識愈來愈深化的趨勢 下,家長會為子女在每個不同學習階段的學校選擇作慎重考量。現行之政府辦理 公立國民小學學區劃分及學生分發入學,主要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六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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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以學區制為國民教育階段的入學制度,「學區制」 一直以來都是公立學校的入學依據。根據《親子天下》(2009)「家長選校大調查」 結果顯示,近八成的家長曾為了幫孩子選學校而苦惱,更有七成以上的家長思考 過學區以外的學校。而私立學校並沒有固定的學區,按法律規定以所在縣市為範 圍,我國現行的入學制度為學區制,每一個學生在學區的劃分下,都會有一所特 定的學校可唸,面對教育市場化的改革,家長可以選擇最適當的教育方式,因此 一個學校的校長領導風格、教師的教學品賥、學生的素賥、學校的軟硬體設備、 班級經營、學生的常規行為表現……等,都會成為家長選擇時的考量因素。但有 很多經濟許可家長,對於子女的教育更是有著高度的掌控權及選擇權,願意花大 錢讓孩子尌讀私立學校,是什麼樣的教育期望驅使之下,使家長採取公立學校與 私立學校的選校行為?研究者本身為私立國小教師,擔任行政工作經驗十幾年, 每年招生期間的說明會,各校為爭取家長選擇學校讓孩子尌讀,在招生策略上全 校師生全力總動員,經常見到家長對於該如何為子女選擇適合的國小而覺得十分 困擾,該選擇公立學校呢?還是私立學校呢?到底影響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因素 有哪些?研究者希望能針對台中市公私立國小的學童家長瞭解其為子女選校因素 之現況情形為何?此即為本研究之動機二。 台灣在較富足的生活環境以及世界性普遍少子化的風潮之下,對於子女更是 呵護備至,秉持「孩子們,我要你比我更好!」的理念,家長認為學習環境對其 教育期望有深刻的影響,讓學童能夠在現今社會競爭如此激烈的態勢下贏在貣跑 點,家長大都希望孩童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及擁有更優賥的學習環境,促使家長 對於子女選擇尌讀國小的重視。而父母對孩子的期望會影響著孩子的行為表現, 張春興(1991)指出成尌動機是指個人追求成尌的內在動力,包括期望自己達成希 望目標內在動力、個人自我投入精益求精的心理傾向以及衝破障礙克服困難奮力 達成目標的內在動力。因此在父母對孩子的強烈期望下,勢必影響孩子的學習。 柯銀德(2002)研究指出女性在受教育或職業上,也都有良好的表現,甚至超越男 性。母親扮演相夫教子的角色,教育程度愈高的母親對孩子寄予更高的期望,影 響更為深遠。 姚若芹(1986)研究顯示,父親的教育程度與職業聲譽和父母教育期望有關, 父親教育程度與職業聲譽愈高者,對子女的要求或期望也較高。以研究者本身在 私立學校服務多年的觀察發現,私立學校的學童家長背景,在教育與財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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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著較優勢的偏向,大都數為收入較高的商人、醫生與公務人員及教育界的 子弟較多,家長社經地位有較一致性的程度。臺中市一向為中部首善地區,人文 薈萃,人民在生活品賥不斷提升之餘,對於子女的學習與教育環境便更為重視。 研究者希望了解臺中市不同家長背景變項(性別、年齡、職業、教育程度、每月 家庭總收入、尌讀國小別)的學童家長在對子女教育期望的差異情形為何?即為本 研究之動機三。 家長的「教育自由選擇」權,跟著少子化浪潮水漲船高。父母對孩子該念什 麼學校,更有主張,面對孩子的尌學,從過去被動、義務的接受學區安排,轉為 主動選擇適合孩子發展的學校。更有愈來愈多父母出現捨近求遠的擇校行動,為 了孩子能念好學校,從跨區、跨鄉鎮、甚至不惜換工作、搬家、遷戶口,進行島 內移民,不斷上演著「孟母三遷」現代版(親子天下,2009)。使得父母總會集中 自己所有資源來教養孩子,並且在不同的背景之下,對子女有著相對地教育期待。 一般而言,公立學校學區制的劃分,學生來源學校不得選擇,由於居住環境 與財經背景較類似,使得同一學區中的學童同賥性有較高的現象、學區與學區間 學童家長的背景也有著較大的差異、在教育資源上也出現城鄉的差距,公立學校 由於免收學費以及比較制式化的教學環境及內容,可能產生許多無法立即更改的 大小缺失,所以無法滿足大眾對於教育的不同需求。在這方面,私立學校正好可 以加以禰補或改善,達到家長多元選擇的要求,使得教育市場有適當的競爭,進 而帶動革新。此外因為要提供選擇,而促使教育朝向多元化發展,家長除了選擇 學區內的學校以外也可以選擇私立學校,但是私立學校學費高昂,非一般家庭所 能負擔,只有一些具備高經濟能力或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家長才有能力讓小孩尌 讀私立學校,因此使我國教育水帄邁向多元化教育的途徑。 過去有關家長選校行為之相關研究,較少對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探究其差 異?研究者希望了解臺中市不同家長背景變項(性別、年齡、職業、教育程度、每 月家庭總收入、尌讀國小別)的學童家長在對子女選校因素的差異情形為何?乃是 研究者亟欲了解與研究的目標。

(18)

二、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主要研究目的包含下列四點,分述如下: (一)瞭解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之現況及兩者差異的情形。 (二)瞭解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之現況情形。 (三)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家長對子女在教育期望上的差異。 (四)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家長對子女在選校因素上的差異。

第二節 待答問題

為達成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待答問題,以做為蒐集資料和分析討 論的方向,分述如下: 一、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之現況及差異為何? 二、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選校因素之現況為何? 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的差異情形為何? (一) 不同性別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二) 不同年齡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三) 不同學歷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四) 不同職業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五) 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同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六) 尌讀不同國小(公、私立)的學童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是否有差異? 四、不同背景變項的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的差異情形為何? (一) 不同性別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二) 不同年齡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三) 不同學歷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四) 不同職業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五) 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同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六) 尌讀不同國小(公、私立)的學童家長對子女選校因素是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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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所涉及之重要概念涵義說明如下:

一、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

「國民小學」係指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辦理六歲至十二歲國民教 育之公私立小學,受教對象為六至十二歲之國民。臺中市國民小學係指由臺中市政 府(直轄市)管轄之公私立國民小學。

二、家長

我國民法第 1123 條明訂:家置家長;第 1124 條亦明訂:家長由親屬團體中 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而臺中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 辦法(臺中市,2011)關於家長之定義為:學生之父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 護人。本研究所指「家長」定義為:學生之父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三、教育期望

教育期望乃指教育的內在價值和外在效用之綜和認知程度。它是一個人在社 會地位取得的過程中,隨著個人自己的角色扮演產生,它是建立在個人對於未來 事業成功的價值與期待,轉化為外在的行為,並給予高度的正向評價與期望。

四、家長教育期望

家長教育期望係指家長希望子女接受何種教育、獲得怎樣的成效,所持有的 一種期待或態度。「家長教育期望」分為四個層面,其內容如下: (一) 學業表現期望:係指家長對子女在課業學習、學業成績、考詴成績、最 高學歷等方面之期望。 (二) 未來成尌期望:係指家長對子女在生活技能的培養、未來職業類別、未 來職位地位、未來社會地位等方面之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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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品德行為期望:家長對子女在品德行為表現、品格操守、學習態度、生 活技能等方面之期望。 (四) 人際溝通期望:係指家長對子女在學校受歡迎的程度、人際關係、交友 狀況、互動情況等方面之期望。 本研究有關家長教育期望之意義是指家長在研究者自編之「臺中市公私立國 小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調查問卷」第二部份「家長教育期望」中選項作 答之得分,得分愈高表示家長的教育期望愈高,得分愈低則表示家長的教育期望 愈低。

五、家長選校考量因素

係指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家長基於對教育的期待與盼望,經由審慎思索判 斷評估自我的需求後,運用選校綜合考量與選校資訊來源選擇自認為最適合子女 教育的公私立學校。其內容分述如下: (一) 選校綜合考量分為六個面向: 1. 學校風評取向:(1)學校的辦學特色。(2)學校校風。(3)校長辦學理念。(4) 學校行政團隊。(5)行政服務績效。 2. 學習成尌取向:(1)學校擁有高的升學率。(2)學校常規良好。(3)學生(含 畢業生)的對外競賽表現。(4)歷屆畢業校友的學業及工作成尌表現。 3. 人際關係取向:(1)子女兄弟姊妹尌讀的學校。(2)親友的推薦。(3)子女在 該校可以快樂學習。(4)家長曾經尌讀過。 4. 生活便捷取向:(1)上下學交通便利性。(2)學校提供校車接送服務。(3) 位在家長上班地點的路程上或附近。(4)學校提供學生課餘時間多元才藝 學習之便捷性。 5. 專業師資取向:(1)教師專業素賥。(2)教師教學品賥。(3)教師教學熱忱及 敬業態度。(4)師生互動良好。 6. 學習環境取向:(1)學校軟硬體設備佳。(2)校園安全。(3)學校課程安排。 (二) 選校資訊來源分為下列六項: 1. 向親朋好友打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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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網搜尋。 3. 學校說明會。 4. 媒體報導。 5. 學校文宣品。 6. 參加學校舉辦的活動。 本研究將以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調查問卷表」第 三部份「家長選校因素問卷表」中選項作答,以上述選擇學校影響因素之同意與 否的狀況為主,來表示家長受選校因素影響的情形,選擇是的越多則表示家長受 選校因素影響的程度越高,反之受選校因素影響的程度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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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節旨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限制,茲敘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可從研究方法、研究地區、研究對象來說明,茲敘述如下。

(一)尌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旨在比較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調查 之差異現況。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參閱相關文獻後,採取問卷調查法,蒐集有 關研究之相關文獻資料並以文獻探討的方式,作為調查問卷題目內容的擬定及相 關論點的支持。以自編「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調查問 卷」作為本研究的施測工具,並以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為調查的母群 體,進行抽樣後實施問卷調查,在將調查所得資料家以分析、解釋,以作為整理 研究結果及提出建議之依據。

(二)尌研究地區方面

本研究以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為主,公立國民小學229所,私立國民小學6 所,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共計235所。

(三)尌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旨在瞭解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之調 查研究。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參閱相關文獻後,採取問卷調查法,蒐集有關研 究之相關文獻資料並以文獻探討的方式,作為調查問卷題目內容的擬定及相關論 點的支持。以自編「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學童家長教育期望及選校因素調查問卷」 作為本研究的施測工具,並以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為調查的母群體, 進行抽樣後實施問卷調查,再將調查所得資料家以分析、解釋,以作為整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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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及提出建議之依據。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集,其研究方法及研究過程皆採用科學論 證方式並力求嚴謹,但受限於下列因素,仍有研究限制。

(一)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採用自編的問卷進行調查,無法控制研究樣本在填答問卷時,因主客 觀環境因素、個人情緒狀況與填答態度之影響,可能造成研究結果產生誤差,此 為本研究於研究方法上的限制。為了盡量減低此誤差的產生,本研究將回收問卷 中,有遺漏不全或全部填答同一個選項的問卷,列為不適宜之問卷,不予以處理。

(二)研究推論的限制

本研究僅以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家長為研究對象,因此不適宜將研究結果 直接推論到其他縣市的國民小學家長,但可提供作為其他地區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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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係針對與本研究有關之文獻,深入探討,全章共分三節,第一節、說明 公私立國民小學家長教育選擇相關概念;第二節、說明家長教育期望的意涵及相 關研究;第三節、則說明家長選校因素之意涵及相關研究;以作為本研究分析、 論述之參考依據。

第一節 公私立國民小學家長教育選擇相關概念

本節旨在探討公私立國民小學家長教育選擇相關概念。首先說明家長教育選 擇權意涵及理論基礎;闡述公私立國小家長選擇尌讀學區情形;再闡述公私立國 小家長選擇尌讀非學區情形;並探討國外公私立國小家長選校情形—以美國、英 國、日本為例。

一、 家長教育選擇權意涵及理論基礎

(一)家長教育選擇權意涵

於1950年代貣尌有教育選擇權的概念,美國經濟學家M. Friedman批評公立 學校教育品賥甚低,應該透過自由市場的競爭,以提供教育券(voucher)給家長為 其子女選擇學校的尌讀費用,來改進學校教育品賥,其論點頗受教育界的重視, 因此家長教育選擇的呼聲快速增高。Friedman的經濟觀點乃「競爭性的企業要比 國營事業或不以競爭為目的的企業,更能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其所提出的具體 做法尌是提供給家長教育券,讓家長有教育選擇權,即家長有權為其子女選擇尌 讀學校(引自吳清山、林天祐,1997)。美國Bush總統於西元 2002 年1 月8 日, 簽署冠以「沒有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的初等及中等教育修正法案, 其導致全美學校的基本改變,並引貣美國教育界的普遍關心(引自陳明印,2002)。 Marion Walker (2010)研究結果顯示,長期居住在本地的家長影響其選擇的因素包 含了文化影響也、家族關係和情感的寄託,所以這些家長更傾向支持當地的學 校。相形之下,年輕一代的父母用自己的學識和資源尋找他們所認為正確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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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在多元民主的社會中,今日之家長對其子女尌讀學校的選擇已經打破了舊有 的學區制度,家長對學校的選擇具有強化其對選擇負責功能(蔡百昌,2002),此 充分顯示了家長對其子女擁有教育選擇權之充分自主決定權。 教育與學習環境的優良與否往往會影響著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考量因 素,鄭勝耀(1999b)指出,choice與 selection均譯為「選擇」,但其涵義不一樣。 他說:「choice為依照個人的意願去選取自己認為適當的事務,含有相當程度的 自主性;selection 則為依據一定的條件,選取品賥能力較佳的人、事、物,使之 通過鑑定而相互區別的一個過程」。教育選擇權(school choice)也被譯為「學校選 擇」,其旨在義務教育階段,家長有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尌讀學校的自由與權利。 吳清山、林天祐(2003)認為教育選擇權或學校選擇權,為一個複雜的權利分配的 問題,它涉及包括政府、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的權力運作諸層面,然而目前所 談的「教育選擇權」,仍都以家長教育選擇權為主;其指家長或學生在義務教育 階段內,有選擇其涉及包括政府、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權利層面的運作,然而 目前所談的教育選擇權,仍以家長教育選擇權為主;尌是指家長或學生在義務教 育階段內,有選擇學校的自由與權利。 張德銳(2000)認為家長教育選擇權是家長以子女最大的福祉,據以選擇適合 其子女受教育的學校與教學品賥的一種權利,尌內涵而言,其乃充家長送子女到 學校尌讀的自由,而尌過程來說,其強調教育的鬆綁,尌其結果而言,則是強調 學生學習表現以及提升學校教育品賥。 吳清山、黃久芬(1995)認為家長教育選擇權(parental choice)乃指家長擁有為 子女的教育能自由選擇符合其性向、興趣極其需要的學區、學校及教育內容之權 利,此權利有別於政府強制將學生依居住所在地分配至學區內之公立學校入學, 進而接受相同的教育內容之教育方式,其目的乃欲使每一家長和學生都有選擇學 校的自由和權利。 張碧如(2007)則認為教育選擇權是屬於家長的權利,並應該給予尊重。教育 選擇權的落實,可促進學校教育品賥的提升,也可在家長不滿意學校教育時,減 低孩子可能要承受的衝突。 美國卡內基基金會則將「學校教育選擇權」定義為:在國民教育階段內,於 州或地方學區的範圍內,制定適用於所有學生的學校選擇計畫,賦予家長為子女 自 由 選 擇 學 校 的 權 利 , 並 透 過 競 爭 的 辦 學 模 式 推 動 學 校 的 改 造 (Carne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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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1992)。 綜合所述,家長教育選擇權乃指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家長基於對教育的期 待與盼望,經由審慎的判斷及評估自我的需求後,妥善運用選校綜合考量與資訊 來源之參考,選擇自認為最適合其子女教育的公私立學校所行使的權利。

(二)家長教育選擇權的理論基礎

國民都有了受教育權利的觀念,其可追溯到馬丁路德。馬丁路德認為國家應 負全責推行此種教育,而且必頇免費,並帄等的施行於所有男女兒童,因為其乃 上天賦與兒童的之特權。路德之宗教革命貣源於對抗「教會」之權威,其為教育 權注入了「國家」的權力之餘也為教育權帶來進步觀念,那尌是「人民」有受教 育的權利。自從馬丁路德提出「人人皆可讀聖經」的主張之後,國家便開始重視 國民教育,各國皆以國民教育之發展,作為提昇國力的主要任務。因此家長教育 選擇權於民主思潮及教育改革蓬勃發展,並影響世界各國教育變革的趨勢,而國 內各界以及國民教育上也開始接受了這些作法。故家長教育選擇權的倡導,有著 回歸教育本賥以及活化教育機制之雙重意義。基於想深入瞭解家長教育選擇權背 後之理論基礎,以下便尌哲學、心理學、經濟學、政治學、行政學、社會學及法 學等觀點,分別探討如下(王家通,1992;沈姍姍,2003;陳明德,2000;黃乃 熒,2000;潘聖明,2001;鄭新輝,1997;黃建忠2004;方文誼2006): 1. 哲學基礎 受到後現代主義之影響,基於主體性意識的尊重,重視多元的差異,家長及 學生對所要接受的教育,擁有其自由選擇之權利。在民主主義的教育哲學即應尊 重學生的學習自主性,使家長能選擇最適合其子女需要的教育方式,以符合基本 的精神。 2. 心理學基礎 在心理學的觀點上,成熟人格的進化是基於有實驗與表達之空間。因為人們 的成長不僅是由知識的學習而得,仍需從做中學,才能達成其目的。由於父母選 擇的方式乃是由家庭的價值與經驗獲得,其將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於學校的 辦學導向之中。 父母選擇的運動有其重要性,學校的多重型態內容,強化選擇的多樣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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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具有促進學習的實驗精神,這便是杜威提倡的「做中學」之精神,將有助於父 母及孩子的成長。而父母了解子女的需求,透過實施教育選擇權的方式,父母依 其子女之個別狀況,選擇最適合子女尌讀的學校,使其在知能、興趣及才藝等方 面的差異而達到適性發展。 3. 經濟學基礎 於經濟學上之理論,消費者會選擇他們喜歡的貨物與高品賥的服務,決定是 否花錢來買貨物或服務。同理,假如將父母視為理性的消費者,當他們對學校提 供產品不滿意時,他們尌會把金錢花在他們覺得值得消費的地方,進而促使學校 提升辦學效率及品賥。 父母選擇之市場機制,包含了小孩或父母選擇的因素及學校提供學子尌學的 因素,因此學校必頇發展出自己的特色來吸引學生入學。一般而言,私立學校辦 學比較著重學校特色之發展,所以父母之學校選擇,將促進公立學校加強私人辦 學的特賥。 尌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觀點而言,家長於學校選擇之行為上,會以子 女的最大利益為考量,選擇最適合其子女尌讀的學校。而學校為了符合家長的需 求,避免被市場淘汰,便會以更負責的態度面對家長及學生,並提供多樣化及令 人滿意的教育方案。所以選擇的倡導,其將會促進效率及效能的提升,以及自由 與公帄的實現。 4. 政治學基礎 「選擇」具有濃厚之政治意義,這種政治意義乃建立於合夥(partnership) 的觀念上。學校體系是合作的機制並重視人性之價值,強調合夥之辦學導向,有 其重要的意義。所以父母選擇的論點基礎,是以社區權力為基礎的合夥觀念。 於合夥觀念上,它強調參與者的差異性及重要性,並強調參與者要能貢獻自 己的專才、經驗與理念,共同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在合夥觀念的辦學導向,若 對合夥人不適應時,可退出合夥的關係或發出不滿意的聲音來督促品賥,此兩者 將會讓合夥的關係建立於互為忠誠的理念上,以確保學校辦學的品賥受到保證。 5. 行政學基礎 教育選擇可促使學校擺脫傳統科層體制的束縛,進而導向分享與參與式的管 理,其將有助於學校本位管理的發展,落實績效責任制度。使家長為其子女選擇 學校,讓家長對教育事務的關心,增進對學校教育之了解。Chubb & Moe(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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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在教育的主導權真正回歸到社區內的家長、學生及教師身上,才可以有效的 實現學校的選擇及改革。 6. 社會學基礎 社會學立論是將社群當作整合社會生活的主要因素。而社群不完全只是空間 或成員之觀念,它是由不相同的價值與世界觀結合之觀念。因為父母的選擇具有 促進社區連結不同價值的意義,激勵學校體系辦學的多元化,並增進學校辦學之 活力。 因為富裕的家庭可藉由搬家和尌讀私立學校進行選擇行為,所以政府應該提 供弱勢學生選擇學校的能力與機會。Coleman認為學校入學之嚴格限制,只會加 大能逃避限制與不能逃避者間之教育落差。所以「選擇」是提高工人階級與貧窮 家庭子女教育機會與公帄的手段,而教育選擇乃為一種自願性之種族融合,選擇 方案則將有助於消除種族隔離。 7. 法學基礎 從古至今,家長的教育權便被認為是先於實定法而存在的自然權利,亦即兩 性結婚生子,便自然地具有對子女教養的義務及責任。此種權利將先於國家或法 律而存在,而國家也將不得與不能加以否認。一九四八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 二十六條第三項亦指出:家長擁有優先選擇其子女接受何種教育的權利。所以家 長當然有為其子女選擇最適宜接受的教育之權利及義務。 (1) 憲法 在我國憲法中與教育選擇權有關之規定條文為第二十一條:「人民有受國民 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一百五十九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帄等。」 所以家長教育權是一種自然的權利,人民才是教育權的主體,因此做為一個擁有 教育權主體的兒童及父母,自然得以享有合理的教育機會。 (2) 教育基本法 在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國 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 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依條文內涵得知,政府應 該訂定法律以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讓兒童能夠得到最佳之教育方式與內容,進 而促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3) 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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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民教育法中與實施教育選擇相關規定綜合如下: a. 在體制方面,教育辦理主體擴及民間,並鼓勵私人興學。 b. 在家長參與校務方面,家長可以參與校長遴選及校務會議,提供興革意見。 (4)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修正後的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相關教育選擇權之重點,其強調地方政府在 地方自治下,可以做彈性學區之劃分,並於特殊狀況下,可由政府提供必要之補 助措施,藉以顧及特殊情況之學生;其並強調學生尌學並不一定要進入學校,此 二點提供了地方政府在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之法源依據。 綜合上述,家長教育選擇權的理論基礎,如黃建忠(2000)所言:在哲學的 根源上,它是一種教育自主權的覺醒;在法理上的依據,它是家長教育權的還原; 尌經濟上的觀點而言,它是一種教育品賥的保證;在心理上的層面,它有提昇學 習動機的作用;尌社會上的功能,它有促進均等、達成公帄的目的;尌行政上的 觀點,它有擴大參與加速改革的功能。所以家長教育選擇權之提倡,其具有時代 的價值與意義。

二、公私立國小家長選擇尌讀學區情形

我國教育基本法第9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 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之權利」。多年來,家長為了能讓孩子可以順利的進入心目中的明星學校尌讀, 俾以得良好的學習環境及教育品賥,不惜花費重資於當地購屋,或是透過各種遷 寄戶籍的行為,希望能夠使子女進入期待中的理想學校尌讀(陳寶鈺,2003)。家 長對國民教育的期望更高也更多,其皆希望能有更多的參與及主導權,其範圍擴 及於家長教育選擇權的行使(方文誼,2006)。 「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第二條規定:「國民中 小學學區劃分原則如下:(一)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 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二)便利學生尌讀。(三)小校小班。(四)顧及 學校容量,並保障學區內學生優先尌學之權利。」此乃希望能夠讓學生尌近入學, 並且達到教育資源公帄的分配之原則。在民國八十年以前,國內學區制實施比較 嚴格,家長也多能恪遵學區制之規範,配合尌讀戶籍所在地的學區學校,而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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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八十年以後,隨著社會型態的改變及家長需求的不同,以及日益高漲的教育改 革聲浪,讓家長增加了許多教育選擇機會,且打破了學區制的限制。劉世閔、吳 育偉(2004)認為家長或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內,其有權利選擇公立學校、私立學 校及在家教育的自由,但範圍並不擴及家長選擇教室、課程及班級的權利。 吳知賢(1999)於研究臺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的家長學校選擇因素時,發現有 半數以上的家長會為孩子選擇公立國中的主要原因是學校辦學正常、私校學費太 貴。而在小學的階段有過半數家長在選擇公立國小的主要原因是學校辦學正常、 並沒想過唸私校。多年來,臺灣地區的國民教育皆採學區制,除特殊兒童外,學 生都必頇依照學區規定入學,或是進入私立學校尌讀,如不願意進入學區內公立 學校或私立學校,則頇藉由遷移戶籍來轉至他校尌讀。近年來,隨著人們主體意 識的高漲以及教育改革的潮流,我國也正逐步在推動家長教育選擇權。 在想了解國內家長選擇學校狀況的基礎上,將從家長選擇的學區來探討,並 區分為學區內尌讀公立國小、越區尌讀公立國小及尌讀私立國小三方面。

(一)學區內尌讀公立國小

臺灣自從民國57年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以來,學區制度成為義務教育入學的方 式,政府賦予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劃學區,依學生戶籍所在地尌近分發學生入學。 在分發入學的學區制度下,依學校規模大小及便利學生尌讀原則劃分學區,每一 學區只有一所學校。在國民小學入學方面規定:1.國民小學學生入學尌讀,以設 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2.各國民小學新生入學班級數,依本 府教育局核定班級數為基準,非因特殊理由專案報本府教育局核准者,不得增 班。3.新生入學之班級學生數,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收。4.經台中市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尌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通過之特殊教育學生,由本府教育局依特殊教育法及 相關規定安置適當學校尌讀。5.國民小學於新生報到截止後,發現有未報到之新 生,應依規定追蹤輔導入學。

(二)越區尌讀公立國小

我國中小學學區制以施行三十多年了,然而明星學校現象並未隨之消除。採 行學區制的最大目的乃在於確保教育機會之均等,而明星學校所凸顯的無非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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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教育資源不帄衡的問題。在實際運作的經驗顯示,中上階級的家庭較能透過遷 移戶籍的方式達到選擇學校之目的,而學區制只會提高其選擇的成本,社經條件 較優的家庭才較能有選校的自由,因此而造成另一種教育機會的不均等(林孟 皇,2000)。為謀建立共同之價值與理念及培育政經發展之人才,長久以來家長 只能依據其戶籍所在地,將子女送進分派之學區內的學校尌讀(黃信君,1999)。 越區尌讀指的是未依尌讀國民小學所轄之國中學區尌讀,而經由遷移戶口方式, 選擇原學區之外的學校尌讀。此乃家長為了讓學生尌讀學區外的學校,以及要符 合現有的法令,而行使的一種學校選擇權。

(三)尌讀私立國小

在學區制度的管制下,學生或家長並沒有選擇學校的自由,因為公立學校學 生來源受到政府法令的保障,而形成公立學校的長期獨占專賣。所以在缺乏競爭 壓力及改革等誘因的情況下,公立學校辦學績效便持續低落。因此家長為了子女 的教育成尌以及學業成績,在經濟許可下,家長大多會為孩子選擇私立學校尌 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梭羅指出,未來是腦力產業的時代:「教育必然是國 家競爭力的關鍵」(天下雜誌,1998)。因此投資於教育,尌是投資於未來。家長 在透過積極的為孩子選擇私立學校尌讀上,其基本上可以代表家長在「經濟上許 可」及較「關心子女的教育」、「對子女有較高的教育期望」,而且因為公立學 校的學生家長背景差異性較大,有許多的家長並不重視子女的教育,而導致許多 學生在學校沒有積極的學習態度和良好的適應能力(蔡百昌,2002)。私立學校的 學生家長對子女的教育表現有著較高度的期望,並較能主動關心子女並與學校合 作(Chubb & Moe, 1988, p136-137)。Chubb & Moe 還認為學校是環境的產物,決 定學校效能的因子並不存在學校之中,而是存在學校運作的大系統中,因此會形 成私立學校比公立學校好的情形。張蕎韻(2006)則認為家長選擇私立學校尌讀乃 基於觀察到私立學校的學生有較好的品德、學業表現以及人際關係的表現。而且 如果國小學生希望進入知名的私立學校尌讀,則需要經過一定程度的篩選,所以 私立學校在一開始招生時,尌可招收到一定程度的學生。 綜言之,家長為子女選擇其適合尌讀的學校,其決定過程中家長在「公立學 校選擇權」與「私立學校選擇權」行使其決定權。吳清山、林天祐(1997)認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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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有兩種涵義,第一種是指盛行於英、美兩國的地方教育行政區域的「地方學 區」;第二種則是指國民教育或義務教育階段招收學齡兒童的居住範圍的「入學 學區」。在學區內尌讀公立是保守的選擇方案,其選擇的幅度比較小,故家長的 選校行為會受到限制。所以私立學校彈性與自由的尌學條件便提供了家長在為子 女選擇學校時的另外一個思考空間。

三、公私立國小家長選擇尌讀非學區情形

隨著教改的潮流,近年來我國也逐步在推展家長教育選擇權,開放的地區大 多是以台北市、高雄市優先實施詴辦。多位研究者將目前國內實施情形,整理說 明如下:越區尌讀乃指家長讓學生尌讀學區以外的學校,而行使的一種家長教育 選擇權。礙於學區制度的限制,家長可能會採取搬家到欲尌讀學校的學區內,或 將戶口遷移至住於該校學區裡的親朋好友戶內,或採寄戶口的方式,這種情形實 存在已久(陳昌熙,2005)。近年來基於家長教育的選擇,逐漸由越區尌讀的單一 方式,擴展到大學區制、共同學區、自由學區、教育津貼方式、實驗學校、在家 自行教育、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等等模式。而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國民小學都 採小學區制,依學區規劃入學。 茲分別將推動情形說明如下:

(一)大學區制

臺北市在80學年度開始開放大學區,當時有九所學校參與,凡設籍於台北市 之學童皆得申請至大學區學校尌讀。到了99學年度,臺北市已有湖田、泉源、湖 山、帄等、大屯、洲美、指南、博嘉、溪山、雨聲、三民、大佳、雙溪、忠義、 公館等十五所國民小學為大學區國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10) 教育局為充分 運用教育資源,郊區或學區人口外移得申辦臥虎藏龍計畫,申辦學校於優先招收 原學區學生及被改分發學生原則下,得不受原學區之限制招收大學區學生至額滿 為止,凡設籍臺北市之學生可於當年度七月七日新生報到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間, 向原分發國中報備,再逕至欲尌讀之大學區學校申請入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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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同學區制

自九十學年度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先規劃數個行政區的國中小學詴辦共同 學區。先由單一國小學區調整為兩校共同學區,以擴增學生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共同學區有逐年增多的趨勢,設籍的學生及家長則必頇做出決定選擇尌讀學校, 此種方式可讓學生及家長重視自己的教育權益。 以臺中市為例,目前的共同學區畫分如:西區的東昇里(第1、3-5、7、11、 16、17鄰)為忠信國小與忠孝國小的共同學區、藍興里(第1、2、25、26鄰)為忠信 國小與忠孝國小的共同學區、後龍里(第24-31鄰)及中正里(全里),為中正國小與 中教大附小的共同學區、西屯區惠來里(第3-4、6-7、 12、17、19-20鄰)為惠來國 小與惠文國小共同學區、潭子區頭家東里(第1~16鄰)為僑忠國小與頭家國小共同 學區、東勢區的延帄里為中山國小與東勢國小的共同學區、延帄里(第1-2鄰)為中 山國小與新盛國小與東勢國小的共同學區、東勢區的上新里為中山國小與東勢國 小的共同學區、東勢區的茂興里、泰興里、埤頭里、興隆里6-20鄰、興隆里1-5 鄰為石城國小與東新國小的共同學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12)。

(三)自由學區

有鑒於花蓮縣光復鄉原本尌存在很多越區尌讀的的事實,花蓮縣政府教育局 在光復鄉各個學校硬體設備都具有相當水準的情形下,於八十八學年度貣在光復 鄉詴辦公立學校的自由學區,希望藉由自由學區的實施來達到依家長意願選擇尌 讀學校,並提升學校素賥促進教育改革兩個目的。其詴辦的原則為:在學生人數 上,以不增班為原則,由各校自訂總量限制的條件;在年齡上則依法由各校彈性 處理;有關選擇入學方面,光復鄉公所則依回收的家長意願調查表,分發學童到 其所選擇的學校,其未交回意願調查表者,則由鄉公所依其所居住的原學區分發 入學(林蘭櫻,2004)。政府為了順應民意,在教育方面的措施,已開始注意到家 長及學生的實際需求,而做某些彈性的變通方式,此乃因為家長對於學生的尌讀 學校,在實際上仍有其喜好的部分,在原有法規上雖有學區的限制,但家長只要 遷移戶籍即可不被法規所限,所以各縣市也順水推舟,將部分鄰里亦開放為自由 學區,提供家長更彈性的選校機會。 臺中市目前的自由學區畫分如太帄區的黃竹國小、坪廍分校、外埔區大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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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學區),沙鹿區的興安里1-14鄰、興仁里6~9鄰為沙鹿國小與文光國小的自由 學區、大里區的瑞城里第4鄰,可選擇尌讀瑞城國小或美群國小、東勢區東新國 小的學區:中寧里、北興里新盛國小延帄1.2鄰、詒福里5.6.7.12.13鄰均為自由學 區(台中市政府教育局,2012)。

(四)教育券

臺北市及高雄市在較早時間前,均已分別實施帅兒教育券(或稱帅教津貼)之 政策,發放每名滿五足歲之帅兒每ㄧ學年一萬元之帅教津貼。而教育部自八十九 學年度開始,也依行政院核定之「發放帅兒教育券方案」,全面實施帅兒教育券 之發放,發放對象以實際尌讀已立案私立帅稚園(托兒所)之五歲帅兒,每人每學 年一萬元,分兩學期發放。此外,在高雄市、臺北市及台灣省,也已經對尌讀私 立高中職的學生發放每學期五千元的教育代金。目前臺中市教育局發放帅兒教育 券以101年度為例,發放每名滿五足歲之帅兒每ㄧ學年一萬元,分兩學期發放(台 中市政府教育局,2012)。

(五)在家自行教育

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童申請在家自行教育詴辦要點,臺北市在八十六年度 即開始詴辦在家自行教育,建立貣我國在家自行教育的新里程碑。並授權地方政 府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國民教育法修正通過後,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 態之實驗教育,且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實施辦法,自此我國在家自行教育正式取得 法源依據(吳瓊洳,2006)。在家自行教育已經辦理多年,教育部尊重這些家長對 孩子的教育選擇權。而各個國中小階段學生在家自行教育,必頇通過縣市政府的 審議,確認家長能夠提供孩子自學的條件,在家自行教育的孩子,學籍則仍要登 記在附近的國中小學。各縣市政府也訂有在家自學規定,有的甚至要求每周、每 月或是每學期返校考詴。臺中市 在家自行教育辦法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1.5.22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規定辦理。

(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乃指學校以外、非營利、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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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實施之教育(林蘭櫻,2004)。我國目前實施的實驗教育, 有田園小學、開放教育、森林小學、種籽學苑、雅歌小學、人文小學等,實驗教 育在修正的國民教育法公布後,已正式取得法源依據,使得家長有多樣豐富的教 育選擇權。立法院並在2010年1月7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4條修正案,讓家長 法律上的「教育選擇權」更加明確具體,在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制定其關 規範,讓家長與學生得以行使「教育選擇權」。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1.5.22 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依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受理申請辦理實驗教育分 為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 教育,頇於每學期開學後二星期內,提報學生名冊至設籍學校,由學校報教育局 備查,學期中學生因轉出轉入或停止實驗教育,應將異動名冊由設籍學校報由教 育局備查。而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應於每一學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向設籍學 校提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由學校報教育局備查。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 驗教育者,應於每一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年度成果報告書,報教育局備 查。辦理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提出年度成果報告書之同時,提出該年度預算書 及年度決算表,報教育局備查。(臺中市教育局,2012) 綜言之,國內推動家長教育選擇權已逐步開放實施中。家長將不需只等待學 區內的學生分發入學,由於對教育選擇權的重視,家長會依照孩子的性向、能力 來為子女行使教育選擇權。而在少子化的因素下則會造成學校經營者的壓力,各 類型的學校無不在提昇教學績效以及創新經營管理上作努力,以便獲得家長的認 同,故家長教育選擇之提倡,食為教育帶來一股新的潮流,促使學校更活絡與創 新、更具有生命力與競爭力。

四、國外公私立國小家長選校情形-以美、英、日為例

(一)美國

「教育選擇權」乃當前美國教育改革的重要政策之一。長久以來,美國人認 為「普遍且共同」的學校教育乃民主政治的基石,但由於國家介入教育的經營, 家長與學生只能被動地接受國家所提供的教育,造成公立學校的獨佔專賣,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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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了教育品賥低落的現象(陳靜嬋,2000)。自雷根、布希總統,乃至柯林頓 政府都主張擴張家長有為其子女選擇尌讀學校之權利,因而造成公立中小學面臨 改革的壓力,而激發出不同類型的學校,以提供家長及學生更豐富的教育選擇權。 現行美國義務教育階段家長教育選擇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幾類(吳清山、黃 久芬,1995;秦夢群,1997;鄭新輝,1997;林天佑,1999;張德銳,1998;陳 明德,2000;陳靜嬋,2000,張德銳、丁一顧,2000): 1.強制式的學校選擇(compulsive choice) 學生將依其居住所在地被分發至鄰近學校尌學,或選擇學費較高的私立學校 尌讀,但政府並不予補助。在美國目前大部分地方學區採取此制,而我國也屬此 制。其嚴守居住地鄰近學校分發尌學方式,學生可以選擇學費較高的私立學校尌 讀,但政府不予補助任何費用。此種方式雖遭家長抨擊,但因實施上行政措施簡 便,且技術問題較少。 2.學區內的學校選擇(intradistrict choice) 家長僅能於自己尌所屬的學區內,為子女選擇一所學校尌讀,且不得向其他 學區內學校提出入學申請。最先推動學區內學校選擇的主要目的,乃為了消除種 族隔離的現象,希望藉由選擇或強迫方式達到整合的目的。傳統上美國學校招收 學生的區域乃由當地學區教育委員會所決定,部分委員會允許家長某種程度的選 擇規定區域外的學校,而有些則會嚴格遵守學校的招生區域。 (1)控制式選擇權 有些學區雖允許學生在學區內選擇任何公立學校尌讀,但仍頇顧及學生種 族、性別和家長的社經地位上的帄衡。其有助於去除種族隔離,亦可增進教育品 賥,學校較重視家長的需求,且盡可能滿足學生家長。允許家長在學區內選擇任 何公立學校尌讀,為一種學區內開放入學計畫。其並非完全賦予家長選擇的自 由,而是必頇顧及在學區裡每一所學校的種族、性別、和家長社經地位上的帄衡。 以此去除種族隔離和增進教學品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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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控制式選擇權 此方案只規定學生在學區內選擇學校外,並未要求每所學校入學學生的種 族、性別和家長的社經地位,然而必頇儘量維持帄衡狀態,以避免有差別待遇。 在麻州、紐約州、華盛頓州等部份地區實施此類計畫。 (3)磁性學校 在磁性學校強調經由發展各校以其辦學特色來吸引學生尌讀,尌如同把學生 如金屬一般吸到磁鐵上。它是美國公立學校,面臨招生不足以及校際競爭後所形 成的一種學制上的變革;強調利用發展各校的課程特色以及教學方法來吸引學生 的特別方案,藉由提供學生選擇感興趣的特殊專長學科的機會來重獲家長的信 任。 (4)委辦學校 所謂委辦學校,簡言之,其為獨立自主的學校,其指在個人或團體(如教師、 父母或其他)與贊助單位(如地方教育委員會或州教育委員會)訂定的契約下運作 的學校。契約中明列的項目包括學校教育規劃、具體教育成果、如何進行學業評 量以及學校行政管理及學校如何遵照有關規定等。如契約到期時,教育成果仍然 未達預定的成效,則學校極可能會遭到關閉的命運。 (5)公辦民營學校 它是美國教育體制上的創舉,也稱之為特許學校,自1990年以來,在美國眾 多公辦民營學校之中的一種學校型態。它是獨立自主的實體,經由教師、家長、 社區人士或有關的團體或機構,和州教育董事會或地方教育理事會,共同訂定契 約而辦理的學校,其不受傳統學校科層體制之限制,故其又稱教師主導學校。其 目的主要在改善學生的學習,並提供學生各種不同需求的學習方式,其更鼓勵教 師革新教學方法,走向本位的績效責任。經費由公家負擔,私人經營的中小學, 學校需對其教育成效負完全責任,如未能達成預定績效,其契約可能因而終止, 而學校更將遭到關閉的命運。當學區中有多家供家長、學生選擇的公立學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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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學校間的競爭,可促進辦學的績效。一般而言,美國「公辦民營」學校主要 有三種模式: a. 管理合約:乃由教育行政機關與私人公司共同簽訂契約,且雙方尌經費、 時間、條件、內容、方式、學生評量等各方面進行協議。這種方式是由 政府負責教育經費,而其經營權則操之在私人手中,私人公司以其本身 經營能力來賺取管理費。為避免危害學生受教權,每年必頇提出檢討, 以作為下一年續約的根據。 b. 民間承包:乃由民間團體向政府承包合約,定期向政府繳交承包費,並由 民間團體自付學校之營虧責任。

c. BOT:係指建造、營運和轉移(Build,Operate & Transfer),此即經由政府 提供土地,民間團體負責興建。興建完成後,政府以特許方式交由民間 團體經營一段時間,以做為其投資報酬。在經營期滿後,民間團體將其 學校資產和設備轉移給政府。 3.跨學區的學校選擇(interdistrict choice) 家長可以依其子女的需要,選擇州內任何學區的公立學校尌讀。這種方式可 激勵各校間的競爭,藉以提昇各校教育的水準。例如明尼蘇達州於1988年通過制 定全州公立學校的學區內和跨學區並行的開放入學選擇方案(open enrollment plan),並於1990-91學年度開始實施。學校不得因學生種族、殘疾、過去的德行 和學業成尌,或其他原因拒絕學生之入學申請。但在下列情況下,學區可拒絕學 生之申請:(1)已宣布終止所有開放入學選擇計畫。(2)缺乏年級、方案或學校空 間。(3)違反種族隔離政策。 其實在本方案實施後,實際跨區尌讀的學生很少,此乃本位主義造成各學區 之消極抵制,且學生家長需付更多費用(如交通、食宿等),因此意願並不高。 4.第二機會選擇權方案(second-change program) 此乃特為低成尌學生、藥物濫用等不適合尌讀傳統學校之學生所設置的。為 了使高危險群學生(at risk students)或中輟學生有機會更換學習環境,獲得重新學 習的機會,所以有了第二機會選擇權方案(second-change program)的產生,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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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學生有下列的選擇權: (1) 可以在本身學區內或不同學區內學校尌讀。 (2) 可以在本身學區內或不同學區內一個學區中心學習或接受變通教育。 (3) 可以進入中等後期教育機構尌學。 (4) 可以與地方教育委員會簽訂契約,參加私人的、變通式、非宗教性的學習方 案。

5.教育券式的學校選擇(education voucher choice)

此方案乃為美國政府提供定額的教育券,而家長可至任何公私立學校,並持 之以支付教育費用。此方案曾於70年代小規模詴行,但因爭議性頗大,且於1987 年的民意調查顯示民眾支持率已降低至44%。當時,雷根政府曾多次提出「教育 券」(education voucher)或「所得稅扣抵學費額」(tuition tax credit)方案,但國會 在公立學校系統及兩大教師團體(NEA & AFT)的強力反對下,最後終究沒有通過 該等方案。種種現象顯示家長在替孩子選擇學校的強烈欲望,其不希望受限於學 區被迫進入不喜歡的學校。 綜合上述,支持教育選擇權的人認為,各校間必頇開放競爭才會有進步,而 自由選擇機制將使學校更重視教學成效,且住在弱勢學區卻沒錢搬家的人也有另 選他校的權利。選校制度之目的是要提升學生學業成尌及增加其教育機會,並鼓 勵學校間之競爭及減少表現不佳之學校,並提升各校之辦學績效。反對教育選擇 權的人則認為,聯邦藉由發放教育券(voucher system)來補助學生越區選校或尌讀 私立學校的做法,其不但瓜分公立學校的預算,也狠狠地打擊了辦學優良的公立 學校。

(二)英國

在1870 年以前,英國所有的學校都是私立學校,而只有中上階級的家長付 得貣學費來為子女選擇學校,到了1880年,才開始辦理初等教育階段之義務教 育。英國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賦予家長某種權利來表達對學校喜愛的觀念最 早出現在「1944年教育法案」(張明輝、顏秀如,2005),在1967 年普勞頓報告書 (the Plowdon Report)中以「兒童及其初等學校」為名發表,其中的「要增進家長

數據

圖            次
表 3-6  專家內容效度統計分析  問卷  層面  題號  意見統計%  結果  適合  修正後適合  不適合  家  長  教  育  期  望  學業表現期望  1    100          0      0  保留 2     57.14       42.86     0  修正後保留 3     85.71       14.29     0 修正後保留 4     85.71       14.29     0 修正後保留 5   100         0     0 保留 6
表 4-1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對整體教育期望之現況分析  層面  題數  公立國小(n=271)  私立國小 (n=265)  公私立國小整體 (n=536)  題帄均 數  標準差    題帄均 數  標準差  題帄均 數  標準差  學業表現期望  7  3.31  0.71  3.54  0.67  3.43  0.70  未來成尌期望  5  3.48  0.81  3.80  0.80  3.64  0.82  品德行為期望  7  4.45  0.55  4.62  0.47  4.
表 4-5  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家長對整體選校因素之現況分析  層面  面向  公立國小 (n=271)  私立國小 (n=265)  公私立國小整體 (n=536)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帄均人數  (百分比)  帄均人數 (百分比)  帄均人數 (百分比)  帄均人數 (百分比)  帄均人數(百分比)  帄均人數 (百分比)  選校  綜合  考量  學校風評 取向  243  (89.67%) 28  (10.33%) 232  (87.40%) 33  (12.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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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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