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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設計整合應用研究-綠建築基地綠化法制化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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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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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綠建築設計整合應用研究-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之研究. 計畫主持人:郭瓊瑩 共同主持人:郭亙榮. 研究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委託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計畫編號:MOIS 901025 執行期程:九十年三月至九十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

(2)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綠建築設計整合應用研究-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之研究. 計畫主持人: 郭瓊瑩 共同主持人: 郭亙榮 研 究 人員: 江昌輝 蔡素菁 張宇欽 葉慧雯 廖秀蓉 徐宜歆 陳佳欣 蘇明琦 研究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委託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計畫編號:MOIS 901025 執行期程:九十年三月至九十年十二月.

(3) 摘. 要. 關鍵詞:綠化指標、綠建築、敷地計畫、綠覆率、損壞指數 自 1970 年代石油危機,使建築界興起了一連串的「節能設計」運動熱 潮,有鑑於此,內政部建研所於近年乃制定「綠建築標章推動推動使用作 業要點」並積極推動「綠建築標章甄選活動」,本研究案乃擬針對「綠建 築基地綠化指標」之內容進行審視及檢討,並進一步初擬「綠建築基地綠 化指標」相關草案,做為未來實行法治之參考,期能符合實務界之需求, 做為規劃設計之依據,同時作為後續推動「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全面法 治化之基礎。 本研究之主要內容如下: 一、研究國內現行綠建築基地綠化相關法源依據、法令規定、主管機 關、審查及管制措施之運作,以為基地綠化指標運作機制之檢討及建議。 二、探討國外建築基地綠化之指標及內容。 三、分析現階段國內建築綠化空間所面臨之課題,並研擬相關對策。 四、檢視現行「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之評估要項及內容,並研究相 關綠化指標,作為後續修訂相關內容及指標因子之參考依據。 五、探討「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治化之執行機制及可行性建議。 六、初擬「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草案,作為施行法制化之參考。.

(4)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 錯誤! 第一節 研究緣起 ......................................錯誤! 第二節 研究目標 ......................................錯誤!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二章 基礎研究............................................. 錯誤! 第一節 國家綠政 ......................................錯誤! 第二節 生態都市建構理論......................錯誤! 第三節 小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三章 國內外案例分析................................... 錯誤! 第一節 國外案例剖析 ................................錯誤! 第二節 國內相關研究之探討..................錯誤! 第三節 小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四章 課題與對策研析................................. 錯誤! 第一節 計畫面 ..........................................錯誤! 第二節 都市空間綠化面 ..........................錯誤! 第三節 機制面 ..........................................錯誤! 第四節 生態面 ..........................................錯誤! 第五節 管理維護面 ..................................錯誤! 第六節 環境認知面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五章 相關法令探討..................................... 錯誤! 第一節 研究方向釐清 ..............................錯誤! 第二節 現行各綠化辦法規定..................錯誤! 第三節 基地綠化指標規定檢討分析......錯誤! 第四節 小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六章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檢討.................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一節 現階段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內容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二節 案例操作分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三節 現階段綠建築基地綠化操作課題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四節 建議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1.

(5) 第七章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草案初擬錯誤! 第一節 法治化原則 ..................................錯誤! 第二節 法治化實施進程 ..........................錯誤! 第三節 適用範圍 ......................................錯誤! 第四節 法制化實施辦法 ..........................錯誤! 第五節 草案之擬定 ..................................錯誤! 第六節 案例操作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一節 結論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第二節 建議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參 考 文 獻 .......................................................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一. 期初會議記錄與意見回應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二 期中會議記錄與意見回應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三. 期末會議記錄與意見回應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四. 綠建築研究相關論述.........................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五. 各縣市基地綠化實施辦法.................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六. 綠化技術之研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附錄七. 技術規範之意見調查分析.................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2.

(6)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流程圖.......................................................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圖 4-1 研究方向架構圖...............................................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3.

(7) 表目錄 表 4-1 現行綠化辦法及北市綠色建築技術規範建立之研究比較表-可量 化部分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4-2 現行綠化辦法及北市綠色建築技術規範建立之研究比較表-質化 部分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4-3 各種植栽單位面積 CO2 固定量 Gi(kg/m2 40 年)..錯誤! 尚未定義 書籤。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續)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2 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新舊條文對照表 錯誤! 尚未定義 書籤。 表 7-2 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新舊條文對照表(續) 錯誤! 尚 未定義書籤。 表 7-2 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新舊條文對照表(續) 錯誤! 尚 未定義書籤。 表 7-2 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新舊條文對照表(續) 錯誤! 尚 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續)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續)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續)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7-3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 照表(續)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1 各種植栽單位面積 CO2 固定量 Gi(kg/m2 40 年) .錯誤! 尚未定義書 籤。 表 2 植物分類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表 3 生態栽植手法說明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4.

(8) 表 4 鳥餌植物植栽表 ...................................................錯誤! 表 5 蜜源植物植栽表 ...................................................錯誤! 表 6 耐空氣污染植物植栽表 .......................................錯誤! 表 6 耐空氣污染植物植栽表(續) ...........................錯誤! 表 7 原生植物植栽表 ...................................................錯誤! 表 8 申請建築執照基地綠化檢核表 ...........................錯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表附-1 表附-2 表附-3 表附-3 表附-3.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尚未定義書籤。. 我國綠建築研發架構規劃(內政部建研所) .錯誤! 政府近幾年有關綠建築之委託研究案........錯誤! 國內近幾年有關綠建築之期刊論文............錯誤! 國內近幾年有關綠建築之期刊論文(續) 錯誤! 國內近幾年有關綠建築之期刊論文(續) 錯誤!. 5.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1970 年代之二次石油危機,導致全世界對能源節約的重視,亦興 起了建築界一連串的「節能設計」運動熱潮,更帶動全球環保意識之提 高,使民眾更加深對周遭環境之關切。 有鑑於此,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近年來即針對「綠建築」議題召開 多次全國會議及進行相關之研究,且為使一般民眾及相關從業人員認識 綠建築,乃制訂「綠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及舉辦「綠建築標章 甄選活動」,期使建築能源節約行動更加落實。 目前國內申請「綠建築標章」之主要評估方法及指標,乃依據內政 部建築研究所擬定「綠建築解說及評估手冊」中所提之七項指標為基準 加以評估之;然由於該向標章未具有具體之獎勵及約束措施,致申請之 案件及成果不如預期。 為使綠建築之理念能確切落實至建築開發建設,政府目前乃積極推 動「綠建築推動方案」,並預計於民國 91 年 1 月實施,初期將僅先針 對開發金額超過 5,000 萬之公有建築,強制實施「綠建築標章」之評估 申請,未來全面實施之範圍更將擴及公有、私有建築之開發,以全面落 實「綠建築」之目標。 針對「綠建築推動方案」推動在即,既宣誓著「綠建築」法治化措 施時代的來臨,故為使後續推動執行更達具體效益,有必要同時針對目 前主要審查之相關指標內容,進行同步的修訂,使其評估基準更為客觀 現代及合理化。 整合上述諸多時空背景因素,故本研究案乃擬針對「綠建築基地綠 化指標」之內容進行審視及檢討,並進一步初擬「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 相關草案,做為未來實行法治之參考,期能符合相關實務界之需求,做 為規劃設計之依據,同時作為後續推動「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全面法 治化之基礎。. 1.

(10) 第二節 研究目標 一、研究國內現行綠建築基地綠化相關法源依據、法令規定、主管 機關、審查及管制措施之運作,以為基地綠化指標運作機制之 檢討及建議。 二、探討國外建築基地綠化之指標及內容。 三、分析現階段國內建築綠化空間所面臨之課題,並據以研擬相關 對策。 四、檢視現行「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之評估要項及內容,並研究 相關綠化指標,作為後續修訂相關內容及指標因子之參考依據。 五、探討「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治化之執行機制及可行性建議。 六、初擬「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相關草案,作為來施行法制化之 參考。. 2.

(11)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本研究的方法將在生態都市及綠城鎮的架構下,分析現況所面臨之 課題,並結合國外之執行經驗,提出整體性的綠化觀念,藉以成為草擬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草案之參考。而進行的方法將採討論 會,邀集規劃者、設計者、行政管理單位、審議單位及開發者,共同協 調以達本案之落實性。 研究目標確立 綠建築相關研究探討 國家綠政. 基礎研究. 國外案例 研討. 美國 新加坡 日本. 綠建築基地綠化架構之確立. 綠建築基地綠化 發展現況與課題. 計畫面. 都市空間綠化面. 機制面. 生態面. 管理維護面. 環境認知面. 都市綠化空間技術探討 對策研擬. 綠建築基地綠化法制化機制探討. 檢核.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草案初擬 執行策略之研擬. 3.

(12)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草案擬定. 研究成果 後續研究 圖 1-1 研究流程圖. 4.

(13) 第二章. 基礎研究. 「綠(色)建築」起源於 1970 年代的兩次世界能源危機,當時因為 石油恐慌,而興起了建築界的「節能設計」運動,同時也引發了「低能 源建築」、「生態建築」、「誘導式設計」、「風土建築」的熱潮,至 今猶成為環境設計思潮的主流,最近更在地球環境危機聲中,融入最新 的地球環保設計理念而形成最新的地球「綠(色)建築」理念(林憲德, 1996)。. 第一節 國家綠政 在 1992 年的里約地球高峰會議後,為落實各國之永續發展政策, 各國均紛紛研訂其符合國情與環境特性之「21 世紀議程」,其中,有 的國家亦發表了符合永續發展方針之「綠政」計畫(Green Plan),而綠 政可分兩分面觀之: 宏觀面: 係指強調資源永續利用之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與相關發展政 策,涉及保育、經濟與社會面。 微觀面: 係指以生態為基礎之土地發展與資源利用政策,涉及省能、綠 化以及合乎環境生態系之公共建設政策,包括綠地政策、綠資 源保育政策以及綠色公共工程建設(Green Infrastructure)。 而無論自宏觀面或微觀面觀之,兩者均涉及國家或都市之土地資源 發展政策之釐定,以及符合環境容受力或公共福祉之環境政策。 為此,綠政之制訂不僅代表著實質環境政策之推動,更孕育著公、 私部門對環境價值觀、生態保育理念與實質公共建設之相容並蓄。 換言之,綠政可定義為: 係公部門之一種環境建設與資源經營管理政策,它涉及具體之生態系統 保全、復育與再造建設,它亦涉及全民對環境價值之認知教育與引導, 為此就公部門推動綠政而言,它係跨部會、跨單位之綜合政策,而其宗 旨亦需藉由各部門之目的事業來一一落實。 是故,國土計畫中應有明確之國家綠政,而各都市城鄉計畫中亦應. 5.

(14) 有明確之都市綠政或城鄉(市鎮)綠政,而以永續發展、生態保全、環 境共生所研訂出來之各項公共政策(含實質與非實質)即所謂之綠政 (Green Policy)而依綠政所釐定出來之具體實施計畫即稱綠政綱要計 畫(Green Plan),茲以宏觀及微觀之綠政綱要計畫作為說明: 一、宏觀—加拿大之國家綠政(Green Plan) 主要政策目標: 乾淨的空氣、水與土地。 永續使用可再生資源。 保護特殊之物群與環境空間。 保育北美大環境之完整性。 共謀全球環境安全(Environmental Security)。 確保在各決策階層中之環境決策責任。 減少或降低環境危機之衝擊。 二、微觀—日本之國家綠政 主要係強調「綠」的環境政策。 以綠地之保護及創造與自然共存。 創造豐盛且有寬裕與適意之綠地環境,使之形成美麗的景觀。 利用綠地作為多樣化之休閒空間。 鼓勵市民參與共同推行綠地造鎮。 並依此綠政基本方針研訂具體基本規劃目標,在 1992 至 1997 年之 五年計畫間更以階段性綠的倍增 3 倍為基本目標,包括:. 6.

(15) 量的提昇: 項目. 現有狀況. 預期目標. 1.. 道路綠化. 8%. 30%. 2.. 坡面綠化. 11%. 30%. 3.. 河川護岸綠化拓增. 0.7%. 10%. 4.. 河川、海岸水岸空間綠化 1300 處綠地. 5.. 公園植樹面積率. 6.5 平方公/人 20 平方公/人. 6.. 指定綠地保護區. 3450 公頃. 11000 公頃. 7.. 廣植公共設施內之喬木. 5300 萬株. 16000 萬株. 6600 處綠地. 質的提昇: 1. 推動市鄉村之綠地整體計畫(Green Master Plan),確保綠 地之保護,都市公園之整建、公共公益設施之綠化,民有地 之綠化。確保生物棲息地之保護,都市公園之整建,公共公 益設施之綠化,民有地之綠化。 2. 確保生物棲息地之完整與復原,落實綠地保護之環境機能。 3. 徵收購買指定綠地保護區,確保綠地系統之完整。 4. 推行綠化協定,推動住宅區、商業區等民有地之綠化。 5. 推行公共設施建設之綠化,如公園綠地整建更新、道路河川 等公益設施之綠化。 6. 研訂財政、減稅獎勵方案,鼓勵綜合性綠地之保護與創新。. 7.

(16) 第二節 生態都市建構理論 在回顧前述城市運動之發展過程中,有幾個重要關鍵係推動之觸 媒:(1)公共健康(2)城市美質(3)都會休閒(4)生態保育(5)追求都市自 然(6)生活品質這六大因子中只有「生態保育」係以都市生態作為一系 統來考量,其餘均是自有人類以來對於生活追求之基本理念,也是基本 需求。換言之,「生態城市」之建構必須突破傳統都市規劃模式之最大 因子,即是跳脫以人為本之城市主掌角色,而應考量城市中人、生物與 實質環境之共生共榮,且必須有下列整合性思考: 一、認清宏觀之環境課題 二十世紀全球環境課題 世界人口增加. 人類滅亡危機 二十世紀全球環境三大課題. 都市人口增加. 人類生態系之優越化. 人工環境領域之擴大 人類之進化係在人工環境中進行 人工化: 人類在大自然界中之角色定位不清. 8. 家 畜 化:人類家畜化. 均質化:自然生態系受破壞、多樣性喪失. 物質不循環:實質環境中之物質未循環利用. 系統不連續:與自然界系統不連續. 資源不再用:資源浪費、污染廢棄物自生態系放出. 同質化:都市自明性喪失. 自大化:敬畏自然之意識消失,與宇宙運行關係斷絕. 巨大化:都市規劃巨大化. 資料來源:吉村元男,1993,環境創造的城市.

(17) 二、確認前瞻之環境趨勢 二十一世紀全球環境課題與變遷 二十世紀的環境課題. 步入二十一世紀 之環境課題. 世 界 人 口 遽 增 都市人口增加 100 年內增加 47 億人. 二十世紀 環境課題. 人類生態系優越化. 面臨人類滅亡危機. 人工環境領域擴大. 與地球角色 共生之課題. 工業社會. 地球環境第三世代. 自然征服型社會. 地球環境 第四世代. 農業社會. 地球環境第二世代. 自然順應型社會. 再造自然型 社會之演變. 狩獵社會. 地球環境第一世代. 自然從屬型社會. 永續都市 再生都市. 資料來源:吉村元男,1993 環境創造的城市. 三、通盤瞭解都市生態是個系統 生態都市發展與空間架構 都市生態. 社區 都市基礎設施 道路、鐵路 MRT. 都會區. 區域 國土 地球村. 市街開發. 河川 水資源. 綠地資 源. 自然空間 農村漁業、都市活動 自然環境生態系. 9.

(18) 四、通盤瞭解都市之生態系空間結構. 生態都市之空間環境架構 綠地資源之 創造 水資源循環利用 與河川藍帶網之 建構. 交通運輸空間軸 之串連. 五、通盤瞭解都市生態保全與實質建設間之互動關係. 省能 綠建築推動 替選能源之應 用 環保能源媒體 之應用 無公害能源之 應用. 污水處理 再循環利 用 河川復育 雨水之留 再利用. 資源循環再生 減輕環境負荷. 廢棄物回收再 生 Reuse Recycle Reduce. 環境保全與 都市之創造. 都市微氣候 之調節. 自然生態系統之 保育與復育. 都市水資源 循環與再生. 都市綠地系統之保 全 都市綠化之推動 都市保水機能之復育 透水性舖面 地下水補注與涵養. 10. 綠敷率增加 綠化推動 綠地品質提昇.

(19) 為此,生態城市之建構機制可歸納為: (一)建設一個有效率之城市 經濟、省能、保育係促進城市在空間結構上必須考量集約使 用、留設大面積透水綠地,引入大眾運輸之契機。 (二)建設一個生物多樣化之城市 追求都市美質與生物多樣化是全球對都市永續發展之期望, 也是追求目標,而創造生物多樣化則必須在人造環境中致力於都 市生態系之復原、再生乃至創造有利於都市生態系自給自足之公 共設施(Intrastructure). (三)建設一個系統連續之城市 城市是人類集體創作的一件「建築」作品,而當人類以其本 位需求而改造了大自然紋理時,自然地也截斷了都市地區在建構 城市之前之自然水路、森林線、植物群落或是生物遷徙之通道, 為此,補救之道是 21 世紀人類對城市自然化應有之責任,也是這 個「動力」能促使城市中之各項自然系統能與人造系統再度串連 並能有效率地營造。 (四)建設一個寧適愉悅的城市 城市建設之終極目標係亟求達到高環境品質與生活素質之目 的,而對一般市民而言,其感知之「現象」或「具象」應可以追 求寧適(Amenity)以及愉悅(Pleasant Appearance)為衡量指標,生態 城市之建構正好係達成此兩次指標之必要途徑,因當一個城市之 自然系統得以平衡發展,亦即其河川、水文、公園、綠地乃至空 氣品質等均能達此標竿時,則生活於中之市民必能感知其都市生 態系統之健康度與自然度,勢能創造精神層次之愉悅與滿足,而 此成果卻不能只是偶發創造的,它必須是經常性且能自然運作 的。這正是達成台北都市發展白皮書中所訂之「活動」與「魅力」 之必要途徑。. 11.

(20) (五)建設一個可競爭的國際化城市 城市競爭力與國家競爭力不僅成為全球評估國家發展實力之 指標,亦為城市外交與城市內政之重要訴求,城市競爭力之根源 即是其環境容受力與城市生態足跡之指標。當容受力低而生態足 跡又高時,一個城市已然失去競爭之潛力,為此,要達成城市之 可競爭之基本條件勢必建基在該城市自然系統健全與該城市生態 結構機能之健康。城市競爭力不僅必須面對國際化之壓力,亦必 須面對國內相關城鄉之發展競爭壓力,以生態經濟指標作為城市 發展之潛力評估亦勢必成為 21 世紀新城市發展觀之重要因子。. 第三節 小結 綜合分析宏觀與微觀之綠政建設及生態都市建構理論得知, 「綠政」 係營建生態城市之手段,而無論自永續都市或生態城市觀點均應從都市 層級確立具體之實施策略與規劃方法,並回歸永續發展之至終目標。. 12.

(21) 第三章 國內外案例分析 第一節 國外案例剖析 一、美國 美國城市永續綠建築之發展,係以永續發展的觀點推動一整合性的 發展趨勢,而永續的觀念適用於所有生活機能面,促使導向更具效率, 減少資源浪費與污染,符合居民現時所需且具考量未來世代生活需求, 透過居民綠建築的實踐,其不只保存能源、水和其他自然資源,同時亦 保護整體環境、增強地域經濟發展和提昇生活品質。 各城市為永續環境的長期發展,實現對城市基地發展與建築管理之 政策目標,訂定相關計畫原則與評估準則,以整體性考量來推動城市綠 環境、能源、水資源、土地利用、再生材料與居民健康等環境政策。 (一)德州奧斯汀市(City of Austin)永續建築準則及綠建築計畫 奧斯汀市之永續建築準則,乃鑑於環境逐遭破壞之際,重新 思考建築的方式包括設計、施工、操作與維護等過程中減緩對環 境的破壞。從觀念共識形成到使用之評估訂定,整合每一階段的 問題成為永續建築的強調目標,亦可稱為綠建築,以對環境的資 源有智慧地使用,減少或放棄使用無法再生的資源,鼓勵再生循 環使用和降低污染,並避免未來在生產、運輸、使用和維護建築 系統上產生過量能源、有毒物質、浪費水資源及不必要的廢棄物。 此準則提供設計和建築美學的架構、更具功能性並將對環境 的負面影響降至最少,其目標為: • 告知居民及其他專業人士綠建築設計並未減損生活品質,提供居 民對環境美質與設計品質之高標準環境考量方式。 • 鼓勵建築的設計和施工應超越現行能源標準,對優良設計的新標 準將與對環境影響及保護能源息息相關。. 13.

(22) • 鼓勵建築應具保健功能之結構,具良好室內空氣品質,提供資源 利用管制,有充分的通風,如同使用自然系統般。 • 鼓勵設計師詳述材料且不使用過度浪費之非再生資源。 • 促使於計畫案起始統合整體環境觀念。 • 鼓勵對環境的保存以供後代子孫使用,使其可享有與我們相同的 自然美景。 此準則適於能源與資源的保存,以達成環境永續利用,提供 環境敏感性設計並可調整而能適合各類型建物,其能源及其他環 境議題可包括: 1.能源效率性。 2.電力承載管理與降低尖峰需求。 3.水資源保護。 4.減少因施工和人為破壞的廢棄物產生。 5.事業廢材棄物減量。 6.有效使用未加工料和建築材料。 7.增加建物使用年限。 8.改善室內空氣品質。 綠建築計畫是一環境建築評估標準系統,其強調居住環境各 類環境考量與維護自然生態系統,認知人類與自然環境間互相依 賴及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其目的在保護能源、水和其他自然資源, 保護居民健康生活環境,加強地區經濟,促使奧市居民擁有高生 活品質。每一主題從生活周期觀點列出各項檢視項目,從環境的 標準觀點至現存狀況的評估,從資源適宜性至生活需求檢視是否 可再利用或處理,並由各項目之檢視而評定出等級數,以顯示居 住環境之綠建築特色與系統。. (二)加州洛杉磯市(City of Los Angeles)永續建築技術規範. 14.

(23) 目錄(第一版 1997,11) Ⅰ 通則﹙GENERAL﹚ 引言信,William A. Holland 目錄表 市議會動議所建立之工作效力,1995, 4 工作效力事項之敘述與目標 工作計畫委員會 市政府公有建築物 市政府具影響力之建築物 私部門之發展 參與者名錄 指導原則與需求之摘要 如何使用此本手冊(執行摘要) Ⅱ區域與基地設計﹙REGIONAL AND SITE DESIGN﹚ 簡介 立法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Ⅲ景觀﹙LANDSCAPING﹚ 簡介 立法(市政府景觀條例 No.170978)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Ⅳ再循環與固體廢棄物之經營管理﹙RECYCLING AND SOLID WASTE MANAGEMENT﹚ 簡介 立法 可再循環的粉碎性雜項基礎與瀝青混凝土之市議會動議, 1995.3 24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ISWMO:「建造與破壞的廢棄物再循環指導原則」 ISWMO:「你將再循環?之指導原則」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洛杉磯市固體資源經營管理之設計說明 市議會條例#171687, 再循環利用之空間配置 Ⅴ永續性的建材與可再循環之產物項目﹙SUSTAINABLE MATERIALS &. 15.

(24) RECYCLED CONTENT PRODUCTS﹚ 簡介 立法 市政府可再循環產物之採購條例, No.168313 & No.170485 柯林頓總統命令, 廢棄物防制與再循環, No.12873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ISWMO:「可再循環產物資源建造之資源指導原則」 可再循環產物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Ⅵ室內環境品質﹙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簡介 立法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Ⅶ能源﹙ENERGY﹚ 簡介 立法(標題 24)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 「省能建築物」, Stephan Matsuda, DWP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Ⅷ水﹙WATER﹚ 簡介 洛杉磯市水資源保護條例, No.166080 材料與資源之背景條件:環境建築訊息, 1997. 9 樣品規則說明與指導原則 Ⅸ案例研究﹙CASE STUDIES﹚ 簡介 Ridley Thomas 中心 能源資源中心 Holly 街的公寓(市中心的西區) Ⅹ認捐表 其 他 組 織 與 刊 物 (SUBSCRIPTION LIST/OTHER ORGANIZATIONS AND PUBLICATIONS INDEX). 16.

(25) (三)加州洛杉磯市(City of Los Angeles)永續建築技術規範—景觀 條例 洛杉磯市為改善社會、經濟、美學的實質環境,訂定景觀相 關法令規範,對所有土地使用規範適宜的景觀設計與施工準則, 以建立必要的生活品質,經由景觀設計穩定環境之生態平衡以達 成淨化空氣,再生氧氣,補充地下水,阻緩暴雨逕流,減輕都市 熱島效應,控制侵蝕,保護土壤、能源和水,減低噪音、高風速、 煙霧和眩光,保護和加強財產價值,保障公共與私人投資,提供 適宜的休憩環境,增進洛杉磯市成功發展新產業和工作機會,此 條例主要內容為: 目的 12.40 節 景觀通則 A.目的。 (1)應使整個發展過程有明確的程序與明確性。 (2)在水源保護區與能源保護區內的開發,需配合州訂的規章, 以提高水源品質與改善空氣品質。 (3)增加城市內所有土地使用適當的附屬景觀數量與品質。 (4)為了保護大眾權利,並能同時保有設計彈性,應遵守最小程 度之規章。 B. 禁止要項。 C. 但書(與部分法案條例相抵觸時無效)。 D.定義(對後面章節所提名詞定義)。 E. 景觀點系統(由規劃委員會所建立的系統)。 F. 允許。 G.實質成果的証明文件。 H.與洛杉磯市立法令條款的關係。 I. 防火相關法令具有絕對優先權。 J. 除非本法案特別禁止,儘量優先使用現存的特色與技術完成本法 案景觀部分的需求。 12.41 節 景觀—用水經營管理 A.目的。 B. 要求與禁止要項。 (1) 應配置水資源經營管理之要件。. 17.

(26) (2) 所有永續性的灌溉系統皆應配合市政規劃委員會所制定的特色. 與技術之最小要求。 (3) 儘量採用原生與自然之植栽,而能儘量利用自然降雨的益處。 (4) 灌溉設備的規定。 (5) 灌溉維護的規定。 (6) 景觀開業者的資格要項。 (7) 護根層之規定。 12.42 節 景觀 A.省能。 (1) 目的。 (2) 樹木植栽應包含結構物牆面的遮蔭(需依循規劃委員會所制定的準 則)(準則 L)。 B.炎熱與眩光的減少。 (1) 目的。 (2) 交通工具使用地區(需依循規劃委員會所制定的準則)(準則 K)以 減少炎熱與眩光產生。 C.空氣品質的改善。 (1) 目的。 (2) 在景觀許可的應用中需包含空氣品質改善的步驟(需依循規劃委 員會所制定的準則)(準則 C)。 D.土壤與集水區之保護。 (1) 目的。 (2) 基本要件。 (3) 人為斜坡應依規劃委員會制定的準則栽植需要的植被(準則 I)。 E.景觀技術。 (1) 植草磚。 (2) 指示牌與燈光的配合設計。 (3) 栽植技術。(所有的植栽皆應依循規劃委員會所制定的準則)(準則 D)。 F.牆。(規定混凝土或牆之最小厚度,否則需經建築安全部審核通過) 12.43 節 廢棄物來源的減量。 A.草皮修剪後的再利用。 B. 植被廢棄物的再利用。 C. 草地區域的再利用。. 18.

(27) D.但書。 E. 公聽會。(以決定基地外廢棄物減量所需設施的所在). (後續章節亦有提到收費、停車場、耐旱性景觀、執行日期等相關要 項) 執行景觀條例的準則(1993 年 5 月 20 日由都市規劃委員會所制定) 準則 A—Albedos 表。 準則 C—空氣品質的改善。 準則 D—植栽技術。 準則 I—斜坡栽植。 準則 J—計畫外的附加事項。 準則 K—交通工具使用地區。 準則 L—結構物牆面的遮蔭處理。 準則 N—文件規定要項。 準則 O—景觀配置地點系統。 準則 AA—用水經營管理配置地點系統。 準則 BB—灌溉規定要項。. 19.

(28) 二、日本 從二十世紀以來,現代都市呈現極度高密度化與向周邊地區無限制 的持續擴大,造成都市中心治安、衛生之惡化;因而從七十年代以後, 特別是德國與歐洲等先進國家,即開始朝向提升生態為基礎之方向思 考,以建設有生命力的「環境共生型都市」。因此,以公害對策著稱的 日本,從八十年代起,即順應世界潮流,不僅發展都市成長管理政策, 並且以都市構造之根本改造為目標,即共同由各部會及團體為邁向「建 設環境共生型都市」開展了具體措施。 且從 1995 年「阪神、淡路」大地震後,日本即開始檢討近代都市 架構,將過去集中型的都市,轉向分散型,並在規劃都市中的基本設施 時,均應將豐富的自然資源、水、綠化等納入考量,而建設可承受較大 強度自然災害的都市。如此將「環境共生型都市」與「防災都市」結合 為一體建設,乃為日本的整個發展趨勢。而此環境共生理念即與各國所 發展之綠建築內容與其精神涵意相同。 而在針對住宅環境方面,日本則提出環境共生住宅建設。主要以保 育地球整體環境為出發點,充分考量能源、資源、廢棄物等課題,與周 遭自然環境作一密切之協調,並以居民們為主體引導居民能自發性地朝 向建設健康舒適之住宅或區域環境為目標。 (一)政府推動環境共生住宅之相關措施 為推廣環境共生住宅之建設,日本建設省(相當於台灣的內政 部營建署)特別訂定了『環境共生住宅市街地規範事業』,另外為 鼓勵個人建設住宅時導入環境共生住宅之理念,日本住宅金融公 庫準備了特別融資與貸款。以下即針對『環境共生住宅市街地規 範事業』與『住宅金融公庫融資』作一介紹: 1.環境共生住宅市街地規範事業 (1)事業內容. 20.

(29) 本事業主要以地方公共團體、住宅、都市整備公團、地域振 興整備公團、地方住宅供給公社與民間事業團體為主體。目的為 有效防止地球溫室效應之惡化,促使資源之有效利用,在自然環 境保育等因素的考量之下對於建築設施物所進行的建設。以 50 戶 以上之住宅區之開發建設為首要條件,除進行建築物的隔熱絕緣 構造、省能源設備、基地內之綠化工程等之外,同時必須導入環 境共生住宅市街區域規範準則中之各項省能裝置與技術。 (2)補助內容 調查設計計畫費 必須對實施計畫之區域進行氣溫、風向、微氣候、地下水流 及動植物棲息狀況等調查後,再針對環境共生住宅設計之導入提 出說明,即可提報申請補助調查設計計畫費。 推廣事業費 推廣事業費主要為將示範住宅市街地區域之成果推廣到各階 層,編印推廣用之摺頁。並且提供環境共生住宅進行展示與體驗。 環境共生設施建設費 主要為透水性舖面、雨水滲透設施、屋頂綠化設施、公共空 間綠化、人工地盤綠化、堆肥等之垃圾處理系統及雨水與下水道 之有效利用系統等建設經費之補助。 透水性舖面經費之補助其內容包括道路、步道及停車場之整 地、側溝之埋設舖面。雨水滲透設施經費補助主要為雨水流入地 下進行滲透之側溝及調節雨水滲透之設備。針對綠化時所需之樹 木及土壤所產生的費用之補助為屋頂綠化設施。公共空間綠化經 費補助之內容針對基地內進行 BIO TOP(最小生態機能空間理論) 工法、自然植被保育工作、道路沿線建設口袋公園時所產生之費 用。 2.住宅金融公庫融資. 21.

(30) (1)適用基本融資中之特別融資利息 基地的建築面積必須小於 175 平方公尺以內,並擁有特定機 能之(標準利息住宅)新建住宅,即可申請接受 3.35%超低利率融 資。所謂特定機能可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描述如下。1.無障礙型態: 設置無障礙空間,解決高齡化社會來臨時所必須面對的問題,諸 如無階梯特殊空間、連續性人性化之扶手等。2.耐久性型態:以考 量建造一座堅固可耐久的居住環境為主。木結構之房舍強制建物 基礎,樑柱加粗。鋼骨結構之房舍為防止鋼架之腐蝕強化混凝土 等。3.省能源型態:地球整體環境以及能源之考量下,設置省能的 特殊裝置,例如太陽能板、屋頂自動調節隔熱等裝置,以建設一 座舒適的居住環境為主。 (2)針對環境共生住宅之特別融資 為使環境共生住宅之理念更加落實,除可獲得上述基本低利 率融資外,針對特別的工程種類也提供了許多優惠貸款補助方 案,分別依照工程種類與金額給予融資補助。 建築物之屋頂、天井、牆壁、地板等部分採用特殊隔熱裝置 材料,對於能源之節約達到一定之效果時,工程內容例如『省能 隔熱結構工程』、『開口部分隔熱結構工程』、『省能源高性能給水 設備設置工程』 、 『雨水利用設備設置工程』時給予每戶 50 萬日圓 (約新台幣 12 萬 5 仟元)之特別融資貸款。 針對『省能型冷暖氣空調設備設置工程』時,給予每戶相當 於 100 萬日圓(約新台幣 25 萬元)的特別融資貸款。 利用太陽能源成為居家中消費型能源之一部分,建設『太陽 能住宅工程』時給予每戶相當於 150 萬日圓(約新台幣 37 萬 5 仟元) 的特別融資貸款。 (二)民間機制 地球只有一個,這個地球自然環境是屬於大家的,如何與地. 22.

(31) 球共生共存並有效利用資源達到永續資源經營已成為全球觀注的 焦點。近十年來環境共生住宅理念於日本急速發展,除公部門不 遺餘力進行的相關措施的配合與政策研擬之外,民間學術界與產 業界結合民間力量組織各相關協會組織,共同推動環境共生住宅 之理念,其中以『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進會』擔任主要之領導地 位。 過去 6 年來由最初的研究會、推進會議等推動環境共生住宅 之各項研究成果,廣獲各界的支持與回響,這一股力量於 1997 年 6 月已正式化身為『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進會』,協會接受日本建 設省的輔導及經費上的援助,主要協助輔導相關住宅企業、地方 行政機關、住宅都市整備公團等進行環境共生住宅之建設。除了 提供給會員們第一手資訊外,環境共生住宅理念的推廣即成為協 會最主要工作之一。於協會中研發建立了環境共生住宅資料庫、 環境共生住宅評估準則等,透過媒體、活動、公開展覽等定期將 此一訊息傳達給予廣大民眾們。由最初的研發工作進而推廣並適 時的將其落實於日本各地。 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進會之組織構成中主要執行部門為推廣 啟發部會、評估準則策定部會、資訊服務提供部會三部門。推廣 啟發部會定期舉辦相關研討會、研習活動、公開展覽等啟發性活 動。評估準則策定部會則制定環境共生住宅之評估準則及環境共 生住宅宣言等。資訊服務提供部會之主要工作如電腦網頁內容之 設計與上線及提供給會員們最新資訊。會員的種類依照其需求分 為與本計畫具有直接關連的正會員,與僅提供咨詢服務的資訊會 員兩種。 部會之主要工作內容為推廣啟發性之活動、政策性提案、人 材養成與派遣、示範社區造街計畫、策定自主行動規範、策定評 估認定基準、案例研究與分析、操作手冊之編印、電腦上網後之 資訊服務及國內外情報交流等計畫。. 23.

(32) (三)環境共生住宅宣言相關案例 1997 年 11 月 21 日. 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議會. 前言 凝聚我國之住宅及居住環境相關所有企業、團體、地方行政 機關所構成的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議會,主要針對目前我們所居 住的地球中所面臨的課題,如何結合各界力量與取得整體的共 識,擬定具體方針與對策,留給下一世紀一個永續經營的環境為 本宣言的主要目標。 參照本協議會之全體會員與各界專家學者綜合意見所得,共 計歸納為以下八項重大目標,為能具體將其落實並陸續積極展開 各相關活動,在此鄭重宣佈此一宣言。 推展地球環境之保育 1. 積極推動減少對於建屋、造鎮時產生之生活上所需要的能源耗 損,及有效抑制地球持續性的溫室效應,對於自然中尚未利用 的能源進行有計畫的規劃與運用。 2. 基於能源再循環及有效利用建屋、造鎮時產生之生活上所需能 源,期盼廢棄物將大幅減少。 達成與周邊環境之親和性 1. 充分掌握基地與周邊環境所構成特有的氣候、風土、生態及人 文條件,當地豐富的生態相與地區相融合,推動建設一處優美 的住宅與居住環境。 2. 反映基地與周邊環境所形成之環境特色,充分考量室內與室外 之關連性,得以享受大自然所賜之恩澤。 創造健康與舒適的居住環境 1. 確保滿足安全性、健康性、舒適性之居住環境的基本要求外, 充分考量居民年齡與特殊生活型態,推動建設一座真正屬於各. 24.

(33) 使用者之個性化住宅。 2. 進行集合住宅計畫之時,必須充分考量各戶使用者之個別使用 特性,讓居民與周邊住戶得以共生共存,推動建設一處個性化 多功能的集合住宅社區。 持續廣泛的將此一理念推廣到國內外 1. 針對日本國內所有的住宅之生產、供給者、設計者、施工者及 使用者為主要對象,將環境共生住宅之理念及技術有系統的傳 達給大家,積極的進行資訊的交流。 2. 與位居海外對於環境共生住宅擁有同樣理念者,積極進行各項 相關活動與技術交流。 (四)百合丘新市鎮六反田池周邊地區案例 計畫背景 基地位置:日本茨城縣水戶市百合之丘村 設計單位:茨城縣住宅供給公社、大成建設株式會社、社團 法人建築研究振興協會 投資單位:茨城縣住宅供給公社 設計期間:1993 年度 施工期間:1994 年度 計畫內容:住宅地、公園 150 戶/13.7 公頃 建築構造:木造、合成、鋼筋混凝土 基地特性 基地位於茨城市區東部東茨城台地上,那珂川河岸谷地之舊 址。地下擁有豐富的地下水源,平時自地底之湧泉不斷形成天然 的水池。湧泉與水池之間存在著棄耕的水田,屬於生態較為敏感 的地區。由雜木林、湧泉、水池與水田所構成的自然地區,目前. 25.

(34) 成為具有歷史日本典型的生態景觀,此地的多樣性自然生態及微 氣候為谷戶地區重要的社會資本。 計畫特點 1. 順應傾斜的山坡地配置住宅。 2. 進行山坡綠地之保育。 3. 晴天時利用太陽能電板進行雨水之循環。 4. 為維持大地之保水力設置碎石雨水儲備槽。 5. 為保護雨水循環機器之順暢設置透水性舖面及雨水滲透裝置。 6. 設置生物淨化水路以維持水質之清潔。 7. 創造生物的棲息空間。 8. 創造人與自然共生的世界。 9. 利用現有植被與天然素材配置住宅計畫。 10.微氣候解析模擬。 11.充分利用微氣候模擬之結果創造舒適的省能住宅。 採用的技術與系統 為充分發揮自然所擁有的最大潛能,採取生態配置計畫手 法。即發揮自然界之特性,對於水、生態、微氣候作最深入的了 解,預測及模擬其中之關連性進行生活空間的設計。針對住宅之 設計內容主要如下。 1. 提高冬季時房舍的保溫性,採高隔熱化及高氣密化。 2. 導入太陽能源之智慧型暖房。 3. 充分考量風道與通風系統。 4. 活用方位與日射角成為環繞太陽的住宅。 5. 切斷夏季的日射角。 6. 採用換氣系統塑造一座會呼吸的家。. 26.

(35) 7. 保留原有地形讓住宅成為大地的一部分。 特別技術: 太陽能發電機系統、雨水循環系統、考量地區整體水循環、 多自然型親水空間、綠地保全、綠地再生、發揮地方性建材。. 27.

(36) 三、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訂定了一些設計規範或準則,以提供為使建築師、工程 人員及業主在新開發案進行植栽或景觀設計之依據,而訂定了新加坡綠 化技術設計準則。其內容包括道路兩側、開發基地、停車場、擋土牆、 人行道(行人天橋)、公共設施(高架道路柱墩、污水廠建築、電氣箱··· 等)提出綠化的基本要求;另外也對植栽生長所需的管理維護、植栽種 類與開放空間景觀設計提出建議。針對部份重要內容敘述如下: 1.道路 (1) 沿道路兩側必需留設植栽槽(區)。 (2) 應以單一樹種塑造美觀之街景。 (3) 新植之樹種應以鄰近道路現有樹種為優先考量。 (4) 行道樹以交錯種植方式為佳,其位置必需距離路緣石 1M 以上。 (5) 一般住宅區路樹必須距路燈 4~6M,主要道路則為 6~8M。. 2.建築基地 (1) 除了市區的基地外,不論工業區、商業區或住宅區,沿公共道. 路兩側必須留設至少 2M 寬之植栽區,該植栽區不得計入退縮 距離,但得列入綠色緩衝空間。 (2) 於私設道路、建築基地及停車場四周亦必須留設 2M 植栽區。 (3) 住宅區開發應儘量留設開放空間及植栽種植區。. 3.停車場 (1) 停車場區之分隔島內至少需有 4M 寬的植栽區,以利樹木之生. 長。 (2) 每隔 3~5 個停車位必須種植喬木一株。. 28.

(37) (3) 貨車及大巴士停車位可以不必有喬木,以免影響停車安全與方. 便性。 (4) 於露天停車場四周必須留設寬度至少 2M 之植栽區。. 4.通氣設施需求 為了使植栽能生長良好,與廣場、停車場及道路兩側之植栽 槽(區)必須依設計要求留設通氣設施(Aeration)。. 5.擋土牆 擋土牆下方排水溝與擋土牆基腳必須留設至少 30CM 寬之植 栽區,並種植攀爬或懸垂植物美化之。植栽區之覆土深度必需低 於排水溝約 7.5CM,以免下雨將泥土沖刷至排水溝。 6.人行天橋 為減少人行天橋對視覺品質之衝擊,柱墩、階梯及橋體支撐 物本身都必須留設植栽槽,種植灌木及攀爬植物,另外結構體面 飾應採粗糙面以利植物攀附,植栽槽淨深至少要 50CM,淨寬 40CM;還需考慮澆灌及排水系統。 7.公共設施 對於會形成量體化之公共設施物,如污水處理槽、變電箱、 瓦斯加壓站、其他電信、電力設備等,其四周必須提供 1~1.5M 寬之植栽區,種植灌木或樹籬以遮蔽不良視覺景觀。 8.開放空間 (1) 除了植栽綠化外,其它人性化之景觀設計,如步道、涼亭、街. 道傢俱、遊樂設施在公共開放空間內亦應一併考慮。 (2) 於兒童遊戲場內至少要有 3 種型態遊戲設施,而且必須考慮適. 29.

(38) 應各地不同氣候的耐久性材料,國外進口遊具必須有五年保證 維修。 (3) 開放空間標示牌尺寸不得小於 80×120CM,高度必須大於 210. CM(自地平面算起);材料宜採用毋須維護且具耐久性。 9.植栽建議樹種 (1) 樹種選擇應以提供樹蔭及綠意為優先考量,其他開花及香花樹. 種亦鼓勵使用。 (2) 建議樹種:(因氣候及地域不同,予以省略). 10.樹木的植栽與維護 (1) 植栽區的坡度應小於 1:2.5。 (2) 植栽穴必須大於 1×1×1M,植栽穴應以沃土或富含有機質的土壤. 混合表土回填。 (3) 樹木種植後應以支架支撐及固定,確保樹木向上挺直生長。 (4) 應定期除草及施肥(有機或化學肥料)。 (5) 對於枯死枝或分枝太低之樹枝應及時修剪。 (6) 應定期噴灑殺蟲劑(或病蟲害發生時)。. 11.送審圖面要求(DC stage) (1) 送審圖面要求(二份) A. 所有植栽區必須著色(以人工地盤栽植區為淡綠色,未開挖. 區域為深綠色)。 B. 地下室開挖線必須以棕色標示出。 C. 擋土牆及邊界圍牆以橘色標示,另需剖面詳圖交待細部單元. (尺寸、材料)。 D. 消防通道必須經消防局審查通過後標示於平面圖上。. 30.

(39) E. 任何整地後坡度大於 1:2.5 亦必須清楚標示於平面上。. (2)一份一樓平面圖,包括地下室開挖線、建築外廓線,其目地在 估算出植栽種植後可供成長的空間。 (3)一份植栽現況調查圖(特別是位於植栽保護區內的基地)。 (4)以上圖面檢附基地位置圖及檢索表。 12.送審圖面要求(BP stape) (1)二份平面配置圖及檢索表,要求如下: A.所有植栽區須著色(同 DC stage)。 B. 現有及新增植栽之確定位置,並詳細標明種類及種植距離。 C. 標示出樹木與燈桿之距離。 D.新種植樹木與現有保留樹木(基地內及鄰近樹木)距離若小. 於 6M 必須標示出來。 E. 標示出基地鄰近道路行道樹樹種以做為評估新增樹種之依. 據。 F. 任何栽植區之整地坡度須標示於圖面。 G.露天停車場區須標示出排水方向。. (2)道路剖面,並需表示出新增植栽與燈桿之相對位置。 (3)細部剖面詳圖,包括尺寸、材料。 (4)植栽特性及種植之需求。 (5)全區景觀配置圖,包括開放空間、樹種及位置、遊具、步道、 座椅、涼亭、圍籬,開放空間標示牌及其他設施物,並檢討 相關設施之施工詳圖。 人行天橋設計準則 1.安全及舒適方便性. 31.

(40) (1)天橋應提供大家使用,不受時限。 (2)若有足夠腹地應以斜坡道取代階梯方式。 (3)於夜晚必須提供安全照明。 (4)扶手及欄杆須方便使用,尤其須考慮小孩實用性。 (5)防滑及耐火之面飾材料。 (6)階梯收邊所使用之材料顏色必須與階梯本身為對比色。 (7)人行天橋可以與建築群相串連,但仍須有階梯或斜坡道與地 面層相連接。 (8)若有關當局要求(PWD)需設有電梯。 2.雨遮設施 (1)人行天橋連接兩建築群,則須提供頂蓋設施。 (2)人行天橋連接建築群及商業空間,則須提供頂蓋設施 (3)人行天橋連接建築群及開放空間,則勿須有頂蓋設施。 3.周圍環境 (1)人行天橋的設計應與周圍環境相調和。 4.外觀 (1)人行天橋應有其特殊的設計及細部。 (2)人行天橋外觀應求其〝輕〞及〝空〞。 (3)人行天橋不應有非必要之鑲板(panelling)。 (4)人行天橋不得有廣告物出現。 (5)混凝土之人行天橋勿須塗上油漆。 (6)人行天橋之面飾材料及顏色須與周遭環境相調和。 5.維護保養 (1)結構. 32.

(41) A.主結構應以鋼筋或預力混凝土設計。 B. 主結構應要求最少之維護管理。 C. 於設計時應考慮未來維護管理之方便性。. (2)地坪 應採耐用及容易清理,並留設排水淺溝及適當之洩水孔。 (3)扶手/欄杆 選用材料採以最低維護為原則。 (4)面飾材料 面飾材料採耐天候,不易受人為破壞及最低維護為原則。 (5)雨遮/屋頂 應有洩水設施(天溝)之設計,並考慮阻塞問題。 (6)相關設施基礎 如燈座應求設計簡單化,更換容易且不易被人為破壞。 (7)防銹 所有設施包括結構材料應有抗腐蝕性及防銹處理。 6.綠化設施 (1) 現有植栽應儘量保留。 (2) 沿道路側應留設寬 3M 之植栽區。 (3) 於階梯及天橋下也應有植栽區,以利懸垂及攀爬植物的生長。 (4) 植栽區不應有任何阻絕設施,深度至少 1M。 (5) 植栽區內之任何舊有基礎或道路面飾應先敲除移走。 (6) 植栽區應與通氣設施、給水系統(包括雨水收集)一併考量設. 計,必要時須經當局確定。 (7) 主結構應儘量採用粗糙之面飾材料,以利攀爬及懸垂植物之. 33.

(42) 生長。 7.植栽槽 (1) 沿跨越天橋兩側應留設植栽槽,並種植灌木及懸垂植栽以軟. 化構造物外觀。 (2) 植栽槽最小淨寬應為 40CM,深度 50CM。 (3) 植栽槽給水系統應結合雨水收集整體設計,細部設計應由相. 關單位確認。 (4) 落水頭排水應考量堵塞因素。 (5) 屋頂天溝雨水收集後應有導管排入植栽槽內。 (6) 於植栽槽底部應有排水管連接導管將多餘水份排放至地面. 層。 (7) 植栽槽應容易接近,以便例行之維護管理或更換植栽。回填. 土之高度應適當,以利垃圾之撿拾。 (8) 植栽槽內應有防水層。. 8.保護設施 (1) 結構体應有防車撞擊保護措施,細部設計須由道路局許可。 (2) 於道路分向島中央及人行天橋道路兩側應設置欄杆(防止攀. 越),中央分向島之欄杆長度須 100 公尺,欄杆細部須由道路 局許可。 9.尺寸/淨高 (1) 人行天橋最小淨寬應為 2 公尺。 (2) 階梯及斜坡道最小淨寬應為 2 公尺。 (3) 斜坡道坡度不得大於 10%。 (4) 斜坡道距離 10 公尺至少須設有一處中途休息區。. 34.

(43) (5) 階梯級高(riser)應小於 16.6CM,級深(going)應大於 28CM。 (6) 人行天橋最小淨高度應為 5.4M(道路至樑底)。 (7) 人行天橋若有遮頂,其天花板最小淨高應為 2.3M。. 10.電扶梯 (1) 電扶梯應依相關法規要求設置、操作及維護。 (2) 電扶梯之操作設計應有時段迴路之區別。 (3) 應有獨立之電錶,以提供電扶梯操作時電量耗損之參考依據。 (4) 除非是完全可以遮蔽,否則電扶梯的設計應考量用戶及耐天. 候因素。 (5) 起造者應負擔第一年的管理維護費用,而管理維護之執行應. 由電梯製造商或指定代理商之專業人員負責。 (6) 另應具備下列圖面或資料送審。 A.人行天橋之平面圖。 B. 電扶梯細部詳圖。 C. 電扶梯型式(室內或戶外)。 D.電扶梯寬度。 E. 電扶梯爬行角度。 F. 垂直高度。 G.速度。 H.容量。. (7)裝配時應有相關技術訓練之人員監工。 (8)電浮梯導坑應有完善之排水系統。 (9)每個電扶梯均應有其個別的絕緣開關。 (10)每當電扶梯裝配完成後,起造者應完成峻工圖及操作管理維. 35.

(44) 護手冊送交相關政府單位。 11.其他 (1)人行天橋四周應有禁止人行穿越等標誌。 (2)有關人行天橋細部詳圖,包括結構計算、電力、電信、機械 等圖面,應準備二份送交道路交通局等相關專業人員審查。 (3) 有關人行天橋的設計,除遵照上述準則及要求外,還須符合. 其他相關法令的要求。. 36.

(45) 第二節 國內相關研究之探討 一、綠(色)建築之意涵 在探討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法制化前,先針對綠建築之意涵來作探 討。現今各國有關綠建築之發展主要是在整體生態都市的架構下,概分 為(1)建築基地(2)建築體(3)建築類設備(4)建築物對人類健康之影響 等方面來考量。並分別從廣義及狹義兩方面來探討,廣義面主要以基地 整體性作考量,並加入能源保護、氣候調節性、資源運用的最小量化、 使用需求,來掌握綠環境、水環境、節能、再生等環境政策,以實現生 態城市為目標。狹義面則指考量植栽的特性及綠化技術,並考量視覺觀 賞及美學的功能,重新塑造建築本體及基地環境,以強化都市之生態環 境,並能達到都市景觀風格之創造。本研究以廣義綠建築意涵為研究基 礎,狹義之意涵則作為綠建築基地綠化法制化之依據,以確保綠建築基 地綠化指標未來在參考上之可應用性,並能讓都市整體景觀有更完善的 面貌。. 敷地計畫 生態綠化 視覺美學 都市景觀. 綠建築 (生態都市). 坡地保育. 37. 能源保護 資源再生 親水環境.

(46) 二、綠建築之研究方向及目標 國內的綠建築研究,正積極進行研究中。現階段主要由內政部建築 研究所主導進行各項相關研究;因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環境,為能適應 其地理特性及發展本土建築風貌,需研擬具有亞熱帶特色的綠色建築計 畫,即通風、得熱控制、防潮除濕等功能特別重要。初步可劃分為綠建 築整體規劃、建築污染控制、建築節約能源、建築資源利用及室內環境 控制等五項研發主題(詳附錄表附-1),期望能使環境衝擊減至最低,並 能使人與自然環境更密切的結合。故國內之綠建築主要朝向永續化、人 性化、耐久性設計且應是省能源、省資源、低環境負荷及健康舒適之生 活環境而努力。主要努力目標如下: (一)與環境親和的永續化設計 (二)以人為本的人性化空間設計 (三)建築物耐久性設計的加強 (四)省能源建築生產方式的推動 (五)建築資源的有效利用 (六)開放式營建理念的導入與推動 (七)健康與舒適的建築. 38.

(47) 第三節 小結 參考前述之國外案例,可瞭解在永續綠建築的推展中,主要與城市 綠環境、能源、水資源、土地利用、再生材料與居民健康等政策相關, 因此應由都市層級提出整個永續綠建築發展政策及準則;並且擬定綠建 築技術規範,其可包含區域及基地設計、景觀、再循環與固體廢棄物之 經營管理、建材與可再循環的產物項目、室內環境品質、能源、水及其 他等項目,需跨及各相關部門;另分別針對各項要項擬定相關條例,以 對所有土地使用規範適宜的相關設計與施工準則,而建立可達到生態平 衡之都市生活環境。 在整個綠建築推動過程中,除需由公部門不遺餘力的進行相關的配 套措施與政策研擬之外;應結合民間力量,如結合民間學術界與產業界 成立相關評議會(綠建築評議會)或推進協進會(環境共生住宅推進協進 會)等,而能結合製造業者、公共事業、市政府、研究單位、專業團體、 專家學者等不同專業與不同立場之意見,成為重要之第三部門;除可建 立相關綠建築資料庫、評估準則、設計準則,並可透過相關研討會、研 習活動、公開展覽等相關活動及透過媒體、公開展覽等宣傳方式,而將 此綠建築理念確實推廣至各界與正確執行。 在政府的推動過程中,可採設計計畫費、推廣事業費、設施建設費 等經費補助方式,以獎勵民間自行塑造綠建築環境;另亦可採金融公庫 特別融資利息或特定工程種類之優惠貸款補助方案,予以獎勵。 台灣之都市規模多與新加坡國家相似,而富地形變化之資源特性則 與美國洛杉磯類似,因此,未來在綠建築基地綠化法治化執行架構上, 可同時參考新加坡及美國洛杉磯市綠色建築技術規範架構與相關條 例,擬出各都市性綠建築技術規範。此外,台灣與日本同屬高密度居住 國家,未來在執行綠色技術規範的策略上可仿照日本採用融資、部分建 設經費補助等方式,以獎勵民間的自發性參與,而減少綠建築推廣之阻 力。. 39.

(48) 另整理國內近幾年與綠建築相關主題之研究報告與期刊論文,可發 現大部分研究方向為建築物節能、省能方面(詳附錄表附-2,表附-3), 綠化方面則偏向外部空間,較少著重在簇群建築物及其周邊空間綠化方 向探討。 綠化不僅能對建築物產生實質效益,如防火、防熱效果、物理環境 條件改善、建築物保護、空調費用之節省等;亦能減少建築物之生硬感, 增加都市內綠化面積,舒緩人們生理與心理上的壓力,以創造都市內之 生態環境;故建築物暨其周邊空間環境之綠化,亦應視為綠建築之重要 研究方向。. 40.

(49) 第四章. 課題與對策研析. 第一節 計畫面 課題之一:尚未具備有效執行之「綠政」綱領及計畫 對策: 1. 短期宜先就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內容進行檢討並增加綠地計 畫等審查項目 2. 長期則須從上位計畫著手研擬之,並持續進行各單項綠化指標之 基礎研究。 課題之二: 由於過去都市土地過度擴張,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不及,造成都市綠 地空間與公共設施不足等問題,造成都市綠生活環境不足。 對策: 1. 藉由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方式,以增加足夠之公共設施用地與綠 地空間,而能創造都市之生態環境。 2. 藉由都市更新條例,以增加都老舊社區再生之綠地環境與綠化 機會,而能改善現有舊市區開放空間與綠地不足之現況。 3. 提升綠建築運動推廣,創造都市綠環境。 課題之三: 現行綠化實施要點暨相關法令,僅規範個別建築基地綠化需求, 尚缺乏都市永續經營之整體長遠目標。 對策: 1.建立以生態架構為基礎之永續都市綠建築設計發展計畫準則。 2.訂定永續都市綠建築設計之實施要點,並納入上位目標。. 41.

(50) 第二節 都市空間綠化面 台灣地區可利用土地有限,卻有人口過多、高承載交通量與停車空 間不足等現實問題,因此如能妥善塑造整個都市之綠化空間,將可對整 個都市之生態綠化帶來實際成效。 課題之一: 都市綠化空間不足 對策: 塑造都市空間之生態棲息環境,減少珍貴自然資源之消逝,藉由綠 建築之推廣,以豐富都市景觀、保護都市生態。 課題之二: 都市土地面積不足,設置過多之建築物、設施物及人工地盤等人 為設施物,造成自然生態環境日漸受到破壞欲消逝。 對策: 1. 塑造吸引自然界生物(如鳥、昆蟲、爬蟲類…等)之生態棲息 環境以維持生態系之平衡。 2.保存生長年限較長之樹木(大樹、老樹),以減少珍貴資源之消 逝。 課題之三: 由於建築物向上發展且具高隔絕性,高架橋、捷運等重大設施工程 陸續興建,並且綠化空間不足,易形成都市空間過於生硬與高隔離感。 對策: 1.倡導道路、壁面綠化,以擴大建築物、公共設施物等綠化空間。 2.設置緩衝綠帶與加強複層植栽之概念,以豐富景觀變化與軟化生 硬感。 3.鼓勵民眾多加利用陽台、露台、屋頂空間綠美化,以豐富都市綠 美化。 4.藉由透空圍牆、圍籬,減少建築空間之隔離感。. 42.

(51) 第三節 機制面 課題之一: 現行建築管理範疇未能涵蓋相關需求,且無強制約束立即執行效 能。 對策: 1. 初期分別擬定「綠建築基地綠化暫行辦法」。 2. 長期增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 第十四章. 綠色建. 築物」 課題之二: 現行建築管理範疇未能涵蓋全球綠色建築之趨勢與需求。 對策: 重新釐定建築設計之範疇,應兼具敷地計畫與景觀綠化之考量。 課題之三: 現行法令未具約束強制效能與執行效益。 對策: 1.研討法令執行面之獎勵與罰則。 2.強化管理執行組織並簡化行政流程。 3.由管委會執行公權力之可行性研究與辦法擬定,配合政府機構雙 管齊下。 課題之四: 相關建築開發及規劃設計審議未能突顯綠化之成效。 對策: 1.落實專業簽證制度,簡化審議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2. 審議單位之角色與範疇應重新定位,應以正面指導為原則。 課題之五: 現行法令規定為早期訂定,未完全適宜現代綠色革命之趨勢,未 能符合實際使用所需。 對策: 1. 依建築之使用分類管制,並明訂規範內容。. 43.

(52) 2. 配合建築行為(新、增、改、修),分別擬定合宜之管制內容。 3. 依整體理念宏觀調配各類評估指標。 課題之六: 綠建築適用對象未來將推廣至全國各公、私有建物,如何考量全 國各地區使用之適用性。 對策: 1. 小面積建築基地之簡化適用。 2. 非都市土地建築基地擇優之適用。 課題之七: 現行法令並無限制植栽種類之使用。 對策: 1. 訂定原生植栽之建議表。 2. 訂定鳥餌、蜜源植栽之建議表。. 第四節 生態面 課題之一: 現行綠化辦法未能針對生態綠化進行規範。 對策: 1.訂定具生態原則之植栽設計手法。 2.訂定原生、鳥餌、蜜源植栽之建議表。. 第五節 管理維護面 課題之一: 違規使用與違章問題,致綠化機制不彰。 對策: 加強違禁查察及社區營造功能之提昇。 課題之二: 法定空地之違規使用之情形未能解決,導致綠化與生態機能不彰。 對策: 1.落實使用管理執行能力與效能。. 44.

(53) 2.授權具公信力之機構,配合執行。 3.配合公共安全檢查或違章申報處理,處罰綠地或法定空地之擅自 變更使用。 4.以獎勵與訂定罰則方式,確實執行。 課題之二: 公部門公權力無法及時反應,私部門監督執行力常遭受干預,欠缺 動態制衡。 對策: 1.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管理規約中,明訂管理委員對綠地維 護之權利與義務,並訂定罰則,共同負起都市生態環境之責任。 2.由縣市政府授權民間組成之專業團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第六節 環境認知面 課題之一: 民眾之綠色建築認知與資訊管道不足。 對策: 1. 結合民間綠化團體及各級學校相關教育推廣之落實。 2.建立與培養環境生態意識。 3.舉辦獎勵活動來推廣化政策。 4.拓展社區發展協會成立社區綠建築推動工作諮詢小組。 5.官方成立綠建築推動工作諮詢小組。 6.鼓勵民間綠化基金會,加強輔導社區綠建築技術。 課題之二: 建築物之起造人、設計人、管理人、監造人、使用者,對環境生 態認知不足或與利益衝突,觀念仍有待教育與突破。 對策: 1.法令罰則宣導與傳媒宣導解說應雙管齊下,建立建築物使用後評 估之辦法週期。 2.研擬完整之設計規範及審查(議)表格以供設計者遵循。 3.訂定綠建築設計預審制度。. 45.

(54) 第五章. 相關法令探討. 第一節 研究方向釐清 就政府建築管理處之職掌而言,目前主要相關主管法令為各綠化實 施要點(辦法);然為能達到生態都市之效能,實應從整個都市計畫與 都市設計層面來考量,且需配合其他相關環保、營建、工程等政策;故 如台北市綠政委員會之成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等 之設置與審查,將可對個都市之建築基地,形成好的生態網路基盤。而 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之法制化過程,與各綠化實施要點(辦法)有極大 部分之關連性,是否整合各要點(辦法),及檢視現行綠建築指標之周 延性,以歸納研提綠建築基地綠化之實施要點(辦法),為本研究最重 要之課題,目前針對本研究進行之方向條列如下: 方向一:於建築技術規則定訂新的基地綠化專章 優點:1.使基地綠化考量更為完整 2.可使全國綠化實施標準具一致性 缺點:1.法制化過程需經長時間之立法程序 2.條文內容需具全國通用之適用性 方向二:結合現行相關各綠化執行要點及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CO2 固定量)之優點,訂定未來法制化之執行指標 優點:1.具時效性 2.使法制化研究過程更形完善 缺點:各綠化執行要點基準不一,適用對象亦不盡相同,整合時須考 慮其適用性 故綜合上述分析結論,本案擬先採方向二之方式進行分析研究, 並據以提出具體之修訂建議,同時並試擬綠建築專章之基地綠化一節 之條文內容,並作為後續作業之執行依據。. 46.

(55) 本案主要研究方向. 檢視「綠建築基地綠化指標」. 探討現行相關綠化執行法規. CO2 固定量.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 定審查要點 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 整合. 法制化機制. 行政命令或立法. 執行. 檢討. 修正. 47.

(56) 圖 4-1 研究方向架構圖. 48.

(57) 第二節 現行各綠化辦法規定 一、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1.目的:. 台北市政府為推動都市綠化,以增進市容觀瞻,特訂定本要點。 2.主要內容. (1)將建築基地劃分為 第一類:依綜合設計放寬規定應留設之開放空間及應綠化之空 地,綠覆率應達 65%。 第二類: A.新開闢之公有建築物及公私立各級學校。 B.以一個街廓為單元申請之建築基地。 C.基地面積在住宅區為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商業區為 二千平方公尺以上,工業區為三千平方公尺以上三建 築基地。 D.綠覆率應達 50%。 第三類:其他之建築基地,綠覆率應達 30%。 (2)將上述三類建築基地除綠覆率有不同要求外,各有其綠化規 定條文(實施要點三、四)。 (3)就陽台及女兒牆、屋頂綠化等規定(實施要點五~十一)。 (4)綠覆率之計算(實施要點十二)。 (5)植栽之種類及比率(實施要點十三~十四)。 (6)植栽生長之物理環境(實施要點十五)。 (7)其他審核配合事項,使用執照核發及核發後之維護管理、罰. 49.

(58) 則(實施要點十六、十八、十九)。 3.設計圖說要求 (1)綠化基地現況、面積及相關位置圖。 (2)設計配置圖或必要之立面圖:需能表達綠化面積與周圍建築 及道路關係,以便於計算綠覆率面積審查設計品質為原則。 (3)植栽計畫表:應載明各種植物之規格、數量、根球大小、基 肥量及保護架等。 (4)綠覆率計算表:應載明植物種類規格、數量、單位綠覆面積, 總綠覆面積及綠覆率。 二、高雄市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實施綠化規定審查要點 1.目的: 高雄市政府為審查綜合設計及高層建築申請案有關實施綠化規 定,特訂定本要點。 2.主要內容 (1)適用範圍為 1. 依「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規定應予綠 化之開放空間及法定空地。 2.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三一條」規定之高 層建築物基地內應予綠化之空地。 3. 依「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獎勵」規定設計留設之開 放空間。 (2)上述建築基地除綠覆率須達 65%以上外,其綠化空間與車道 需以九十公分高以上綠籬區隔。(實施要點五)。 (3)綠覆率之解釋及計算(實施要點三、四、九)。. 50.

(59) (4)植栽之種類及比率(實施要點六、七)。 (5)植栽生長之物理環境(實施要點八)。 (6)其他審核配合事項,使用執照核發及核發後之維護管理、罰 則(實施要點十、十二、十三、十四)。 3.設計圖說要求 (1)綠化基地現況、面積及相關位置圖。 (2)設計配置圖及相關之立面圖:需能表達綠化面積與周圍建築 及道路關係,以便於計算綠覆率面積及審查。 (3)植栽及綠覆率計算表:應載明植物之種類規格、數量、單位 綠覆面積、總綠覆面積及綠覆率。 (4)不透水舖面及花台表面飾料。 (5)相關剖面圖(含覆土高程)。 三、台灣省推行建築基地綠化執行要點 1.目的: 為促進都市綠化,以增進市容觀瞻,特訂定本要點。 2.主要內容 (1)適用範圍為 1. 依「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第九條規定 應予綠化之開放空間及法定空地。 2.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依其「綜合設計鼓勵規定」留設之開放 空間及法定空地。 3.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依當地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 留設之前、後、側院。 4. 都市計畫範圍內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基. 51.

(60) 地,整體規劃建築所留設之空地。 5. 新開闢之學校用地。 (2)不透水舖面面積應小於 50%(屋頂、地下室、室內空間不在 此限)。(實施要點六)。 (3)植栽之種類(實施要點四、五)。 (4)開放空間指示牌之規定(實施要點七)。 (7)其他審核配合事項,使用執照核發及核發後之維護管理(實 施要點三、八)。 3.設計圖說要求 未規定. 52.

數據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續)  原  規  定  條  文  新  修  訂  條  文  修  訂  說  明  三、第一類建築基地之綠化,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綠覆率應達百分之六十五以 上。   (二)開放空間及應綠化之空地設置 人行步道者,其面臨道路之步 行專用道上應栽植喬木作為 行道樹,依樹冠大小,行距定 為四公尺至八公尺,樹幹距地 面二公尺以上,不得有分枝, 栽植穴不得小於一.五平方公 尺,舖面之材料應配合相鄰道 路力求調和。其餘步道得與建 築物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續)  原  規  定  條  文  新  修  訂  條  文  修  訂  說  明   三-1、建築基地綠化位置位於冬 至日不足 1 小時範圍部分,其植 物選擇應採用耐蔭植物,於計算 T CO 2 值時,該不足 1 小時範圍內 之植栽 TCO 2 值以 1/8 倍計算。  冬至日不足一小時範圍之綠化其成效 受限制,無法有效達到 TCO2總量之標準;以全日照 8 小時 為基準,故此部分日 照不足 1 小時其 TCO 2 值以 1/8 計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續)  原  規  定  條  文  新  修  訂  條  文  修  訂  說  明  四、第二類建築基地之綠地,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建築物應留設之法定空地以集 中留設為原則,綠覆率應達百 分之之五十以上。   (二)汽車車道與綠化空地間應以高 九十公分以上之綠籬隔離,二 者應分別設置出入口。   (三)法定空地設置圍牆、大門者, 應申請雜項執照,圍牆透空部 分應達百分之七十以上。   (四)公私立學校應沿走廊設置花 台。
表 7-1  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新舊法規條文對照表(續)  原  規  定  條  文  新  修  訂  條  文  修  訂  說  明  十、建築物可選擇於屋頂設置花圃或 女兒牆設置花台,二項擇一設置。屋 頂花圃面積應占屋頂平台四分之一 以上,女兒牆應於內側設置五十公分 寬之花台,花台高度至少一公尺,並 不得超出女兒牆高度。總長度應達建 築物四週女兒牆全長四分之一。如附 圖三。  十、刪除 依總量管制之意 義,由設計者彈性運用綠化設計手法,自行調配規劃。  十一、、屋頂突出物之牆面應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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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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