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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營運使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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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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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營運使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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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01070000G0018 PG10802-0168

綠建築營運使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

受 委 託 者 :國立成功大學

研 究 主 持 人 :林子平

共 同 主 持 人 :莊惠雯

研 究 助 理 :林奉怡、羅子雯

研 究 期 程 :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至 108 年 12 月

研 究 經 費 :新台幣 113 萬元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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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目次 ... I 表次 ... III 圖次 ... V 摘要 ... VII ABSTRACT ... X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 3 第二章 各國綠建築之續用辦法比較 ... 5 第一節 國外綠建築之續用辦法 ... 5 第二節 國內綠建築之續用辦法 ... 15 第三節 小結 ... 16 第三章 綠建築續用現況與問題 ... 19 第一節 既有續用程序問題 ... 19 第二節 專家學者訪談及意見 ... 21 第三節 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建議 ... 22 第四章 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評估法草案 ... 25 第一節 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建置原則 ... 25 第二節 初版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 26 第五章、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 33 第一節、案例試評 ... 33 第二節、問卷結果與統計 ... 35 第三節、修正建議 ... 36 第四節、修正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 37 第五節、第二次專家學者座談會 ... 48 第六節、綠建築續用簡化配合建議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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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 ... 57 第一節、結論 ... 57 第二節、建議 ... 57 附錄一、委託研究計畫案審查意見及廠商回應一覽表 ... 59 附錄二、第一次專家學者會議紀錄 ... 62 附錄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 64 附錄四、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續用簡化程序 ... 69 附錄五、委託研究計畫案期中審查意見及廠商回應表 ... 70 附錄六、第二次專家學者會議紀錄 ... 74 附錄七、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試評問卷調查表 ... 77 附錄八、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 78 附錄九、委託研究計畫案期末審查意見及廠商回應表 ... 87 參考書目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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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次

1-1 2017 年各區續用案件比例 ... 2 2-1 國際間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 ... 16 3-1 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續用簡化程序 ... 20 4-1 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表單各項評估指標建置方式及說明 ... 25 4-2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生物多樣性指標) ... 26 4-3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自評表(綠化量指標) ... 28 4-4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基地保水指標) ... 29 4-5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日常節能指標) ... 30 4-6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室內環境指標) ... 31 4-7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水資源指標) ... 32 5-1 案例試評變更情況一覽表 ... 34 5-2 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填表方式調查結果統計 ... 36 5-3 延續認可簡化查核總表 v01 ... 51 5-4 BC 版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v01 ... 52 5-5 EC 版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v01 ... 53 5-6 GF 版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v01 ... 54 5-7 RS 版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v01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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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次

1-1 EEWH 評估家族系統 ... 1 1-2 歷年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數 ... 2 1-3 研究流程與架構 ... 4 2-1 LEED 家族系統 ... 5 2-2 BREEAM 指標系統 ... 8 2-3 Green Mark 評估指標 ... 9 2-4 Green Mark 建築物申請程序 ... 11 2-5 Green Mark 再認證證書 ... 12 2-6 CASBEE 評估指標 ... 14 2-7 建築生命週期與各階段對應之 CASBEE 手冊 ... 14 3-1 綠建築續用程序建議與對象 ... 23 5-1 BC 版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總表 ... 40 5-2 生物多樣性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1 5-3 綠化量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2 5-4 基地保水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3 5-5 日常節能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4 5-6 CO2減量、廢棄物減量指標延續認可簡化切結自評表 ... 44 5-7 室內環境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5 5-8 水資源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6 5-9 污水垃圾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 47 5-10 統計 107 年 BC 版綠建築標章通過分數區間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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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鍵字:綠建築、EEWH、續用簡化 一、研究緣起 我國綠建築評估系統執行至今已近二十年,共有六版本之綠建築評估手冊,包含基本型、 住宿類、廠房類、社區類、舊建築改善類及境外版。依據內政部「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 及作業要點」第十點規定,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為五年,期滿前申請人得依原申請之綠建築 標章或綠建築候選證書核發之評定書申請延續認可。 建築之生命週期自新建完工後啟用之營運成本即佔整體週期之四分之三,其中包含營運、 修繕及更新等必經過程,且設備的損耗及修繕亦會影響能源與支出之效益,一般建築尚且如 此,綠建築之營運使用以及其他相關週期之追蹤相對也是維持綠建築效能重要的一環。雖綠 建築標章有訂定標章有效期限,但針對標章失效後之管理並未有強制之效力或誘因。因此綠 建築標章失效後,該綠建築之狀況、效能甚至設計是否維持與原申請時保有相同之功能則無 從得知。針對綠建築標章之續用目前雖有相對應之簡化辦法,但僅針對費用有較優惠之政策, 對於申請流程與申請資料之程序仍是一般申請單位較無法自行申請之門檻,一旦續用非申請 人能自主提出、需要代辦或代算單位進行協助,其金額與時間成本相對會變成申請續用之一 大阻力。故對於綠建築續用,其簡化內容、辦理程序及申請便利性均須更為精進,使綠建築 之初衷得以經過認證與紀錄之延續。 二、研究方法與流程 本研究首先針對各國綠建築評估體系進行標章續用(再認證)之整理,了解國際間之續用 評估趨勢。再對國內目前之續用簡化評估程序進行修訂,檢討目前執行上遇到的問題與申請 程序上的阻力並分析其解決方式。透過目前續用之數據分析、專家學者座談會及個別訪談等 方式探討各方對於標章續用之意見及可行性評估,謹慎研擬出較適當之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 法之方案。 三、重要發現 經過整理國際間綠建築評估體系之續用方案及內容探討,以及歷次專家會議對於提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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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1.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對於綠建築認證之續用並非必然存在之制度。 2. 國際間之續用評估內容多以「簡化」或「使用後評估」為主,無續用制度者則以「寄 存建築」或「營運使用」版本進行使用後建築之認證。 3. 我國續用率低可能原因為(1)目前續用簡化制度標準幾乎無法達成、(2)無誘因、(3) 無強制力等原因。 四、主要建議事項 根據上述研究發現,本研究針對我國續用制度提出一套立即可行且較不涉及需要與其他 機關單位共同研擬及分析之具體方案。配合其他建議則可以整理成下列幾項具體建議事項: 建議一、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之修正與使用: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持續邀集建研所、建築中心的專任技術人員、評定小組成員等討論續用簡化評估方式。 包含測試實際使用後所面臨的實務問題或其他版本的適用性。確保簡化評估的同時能保持基 本的水準,建立完整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並嚴謹把關綠建築標章之品質。 建議二、擴大宣導標章與續用概念: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大多數案例的使用者或管理者對於綠建築標章的概念仍不清楚,即便知道有標章但不清 楚有期限者仍占大多數。建議針對一般民眾或有取得標章之單位使用者擴大辦理宣導,除了 說明綠建築標章之概念,也應宣導涉及其相關權益之內容,例如:綠建築標章期限、標章延 續認可之必要性。 建議三、主動通知公家機關綠建築申請續用:短期建議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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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私人單位因使用者與當初申請標章的人不同,或是產權、使用權涉及關係人複雜, 對於標章續用的積極度較低,且較不易配合現勘。建議優先從公家機關辦理,由評定專業機 構主動通知標章到期及延續申請,將公家機關申請續用做為表率,借此提高能見度,進而提 高民間申請續用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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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ABSTRACT

Keyword: Green building、EEWH、Simplified extensive certification

Taiwan's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System has been in operation for nearly 20 years. There are six versions of the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Manual, which include Basic, Residential, Factory, Eco-community, Building renovation and overseas. According to the tenth point of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is valid for five years. Before the expiration, the applicant may apply for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according to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or the Green Building Candidate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applicant.

The operating cos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uilding life cycle are three-quarters of the total cycle, including operations, repairs and renewals, and the loss and repair of the equipment will also affect the benefits of energy and expenditure. The operational use of green buildings and the tracking of other related cycles are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maintaining green building efficiency. Although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has a valid period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abel, there is no mandatory effect or incentive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mark after its failure. Therefore, after the failure of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it is impossible to know whether the condition, performance and even the design of the green building maintain the same function as the original application. Although there is a corresponding simplification method for the renewal of the green building stamp, it is only for the policy with more favorable fee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and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are still the threshold for the general applicant to apply for it. Once it is renewed. Non-applicants can make their own decisions, need to do the agency or the agency to assist, and the amount and time cost will become one of the major resistances to apply for renewal. Therefore, for the renewal of green buildings, the simplified content, handling procedures and application convenience must be more refined, so that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Green Building can be verified and recorded.

Research methods:

This study firstly reviews the re-use (re-certification) of national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systems to understand the trend of international renewal assessment. Then revise the current simplified simplification assessment procedures in Taiwan, review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problems and the resistance of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s and analyze their solutions. Through the current data analysis, expert and scholar symposiums and individual interviews, the opinions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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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sibility evaluations of the sequel renewal will be discussed, and the draft of the simplified evaluation method for green building renewal will be carefully developed.

Major outcomes:

1. Amendment and Use of Simplified Checklist for Green Building Continued Recognition. 2. Expanding Green Building Labels and Renewal Concepts.

3. Take the initiative to notify public authorities to apply for renewal of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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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臺灣綠建築緣起於 1995 年臺灣節能設計法規之發展,其中以「生態(Ecology)、節能

(Energy Conservation)、減廢(Waste Reduction)、健康(Health)」為四大範疇,簡稱為 EEWH 系 統。不僅為亞州地區綠建築評估系統之先驅,亦為全世界第四個上路的綠建築系統。發展至 今已逾二十多年,自 1999 年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布第一版之綠建築評估手冊起,至今已 歷經二十年之精進與改版。目前最新版本為 2015 年版之綠建築評估手冊,且將於本年度最 新出版2019 年版手冊。目前 EEWH 之評估體制包含六大類型:基本型(BC)、社區類(EC)、 廠房類(GF)、住宿類(RS)、舊建築改善類(RN)和境外版(OS)等綠建築家族評估系統(如圖 1-1)。

1-1 EEWH 評估家族系統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如前言我國的「綠建築家族評估體系」目前已發展二十餘年,無論在評估案件數量與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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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給予建築容積獎勵之措施。也因綠建築評估體系不斷成長,使評估對象以及類型不僅成長且 更具多樣性,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數量也隨之增加。圖1-2 之數據顯示臺灣綠建築的發展已相 當普及,伴隨綠建築數量之成長的是需要被定期追蹤與維護的綠建築損耗以及更新。

1-2 歷年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數

(資料來源:台灣建築中心)

目前我國之綠建築標章在申請之後僅訂定五年之標章期限,並未對於標章過期後之控管 有其對應措施,在追蹤查核之綠建築也僅是少數,並且乃是以抽查進行追蹤,對於那些綠建 築之後續之維護狀況可說是無法追蹤。申請續用乃是綠建築一個良好的追蹤方式,然而目前 國內申請續用之案例僅約1 成,自 103 年 1 月以來至去年年底,僅約 9.7%的綠建築標章有提 出續用申請(見表 1-1)。

1-1 2017 年各區續用案件比例

候選綠建築證書 綠建築標章 總案件數 效用屆期案件數 1472 981 2453 續用案件數 956 95 1051 綠建築標章到期 續用比例 9.68%

(資料來源:台灣建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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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目的

為了確保綠建築在啟用後之性能得以維持原有水準,以續用的方式來定期檢討綠建築之 性能或是否與當時申請時之差異為一個良好的定檢模式,甚至可以進一步建立起綠建築相關 設備與數據之資料庫。此外,訂定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法亦可連帶提倡使用者在對綠建築之 維護與管理的基本觀念,增加對於環境責任的認知與提早預備對於建築消耗的維護。 因此,本研究之目的有以下3 點: 1. 蒐集國外綠建築評估系統辦理續用之評估方式及流程,並探討其系統設定的緣由及 其辦理狀況。 2. 檢視臺灣 EEWH 系統辦理綠建築續用之評估方式及流程,並分析可能造成的問題與 阻礙。 3. 研擬簡化的綠建築標章續用之評估方式及流程,同時兼顧綠建築標章制度的公平性 及合理性。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本研究首先分析台灣的綠建築在取得標章之後,建築維護管理的現況及碰到的問題。並 從制度與費用兩方面進行探討。在制度面將蒐集國外有關維護管理之規範,國外規範包含美

國LEED v4、英國 BREEAM、新加坡的 Green Mark 及日本的 CASBEE,本研究將分析這四

個評估系統對於使用中的綠建築維護管理之列管方法,並解析其評分方式。並提出未來綠建 築可改善的方向。在費用方面,將蒐集國內的相關法規,包含「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 費用管理辦法」,以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檢視目前法規對於維護管理的要求。 同時,透過舉辦二場座談會以及私下訪談等二種方式,邀集各界人士參與討論並收集各方的 意見。最後針對所得資料與意見研議可能的方案。 本研究的流程與架構如下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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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3 研究流程與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文獻、規範資料蒐集 國外綠建築之續用方法比較 國內綠建築續用現況與問題 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法草案 續用簡化評估法案例試算 結論與建議 台灣綠建築續用辦法與現況分析

LEED BREEAM CASBEE Green Mark

國外綠建築續用方法

法規 專家學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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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各國綠建築之續用辦法比較

第一節

國外綠建築之續用辦法

壹、

LEED 系統概述與續用規範

LEED 是 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即能源和環境設計領導之縮寫。

是由1993 年成立的非營利組織-美國綠建築協會(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 ,USGBC)所訂

定。目的是推動建築物具有永續發展的精神。自 1994 年開始起草,2000 年正式發佈這套綠

建築評估系統。是目前國際上最被廣泛使用的評估系統。隨著技術的發展不斷的檢討與更新,

目前最新之版本為2014 年所公佈的 LEED V4。

2-1 LEED 家族系統

(資料來源:USGBC)

LEED V4 的評估家族有五個,如圖 2-1,分別為建築設計與施工版(LEED for Build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BD+C),適用於新建建築或大範圍更新之案件;營運和維護版(LEED for Building 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 O+M),適用於正在進行更改的既有建築或小幅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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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 ND),適用於土地開發項目,包含新建集合住宅、商業或混合的 案件。

LEED 的評分項目原則上可分成 9 大指標群,包含整合過程(Integrative Process)、選址與 交通(Location and Transportation)、永續場址(Sustainable Site)、用水效率(Water Efficiency)、能 源與大氣(Energy and Atosphere)、材料與資源(Materials and Resources)、室內環境品質(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創新(Innovation)及區域優先(Regional Priority)。依版本的性質,各版 本評估的指標項目以及指標群的總分會有所差別。但計分方式皆採「表單」式,大部份指標 的分數都在1-5 分之間,個別指標分數才會超過 5 分以上。 LEED 希望取得認證的專案在其建築物完成後,能持續在同所屬類別中擔任示範者角色, 因此,隨著LEED v4.1—過去、現在、未來—的發佈,LEED 亦開始提供標章申請續用,只要 提出過去12 個月的數據,標章便可續用 3 年。 申請續用對象:只要是之前曾經取得 LEED 認證的申請單位均可利用 LEED4.1 申請續 用。申請標章續用不僅可以讓申請人利用所收集的數據資料,更瞭解自己的投資的狀況,同 時也是對每一位申請人致力於改善環境的肯定。 申請續用步驟:只要依以下幾個步驟,便可簡單的完成續用的申請。 1. 登入 LEED 線上系統,找到要申請續用的案件。 2. 依系統中五個類別—包括能源、水資源、交通、廢棄物及人類經驗—的要求,收集

最近 12 個月並上傳至系統即可。若需進一步的訊息,可參閱 LEED v4.1 O+M (Building

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評分系統。

原本申請 O+M 類的案子,倘若無法完全提供 LEED v4.1 五類所需之數據,可以利用 LEED v4 O+M 版本,同樣提出過去 12 個月的資料,並至少得到 40 分,一樣可以完成續用。 水資源與能源相關數據為必要提供項目。 只要說明該申請案如何執行永續,以及經由申請LEED 認證瞭解如何改善建築物的各種 表現,LEED v4.1 O+M 版本也會提供額外得分。線上系統會自動地出現相關的得分項目,來 協助申請者完成續用的程序。雖然不是必要項目,但仍建議申請可以好好運用。 3. 線上系統會自動計算各項得分,然後合計為最後的分數。申請人若不滿意,可以持 續更新資料,一直到獲得滿意的得分為止。 4. 資料要上傳之前,先將該資料送 GBCI 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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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BCI 會協助申請者檢查資料並給分(總分 100 分): o 能源成效:1-33 分 o 水資源成效:1-15 分 o 廢棄物成效:1-8 分 o 交通成效:1-14 分 o 室內環境品質成效:1-20 分 o 主動加分:只要已經取得LEED 認證,並繼續申請續用者,均可獲得 10 分。 6. 每一個申請續用案件總分必須最少 40 分,LEED 才會發給續用證書。 7. GBCI 依以下總分頒發不同等級的 3 年有效續用證書: o 合格:40-49 分 o 銀級:50 – 59 分 o 金級:60 – 79 分 o 白金級:80 分以上 8. 申請案需要輸入一年的資料以確保該案一直維持在最佳的狀態。但有一些例外的狀 況,只要經認定,亦可申請。申請人只要在取得認證以及續用期間持續更新該案的資料,在 申請續用時USGBC 將會提供申請費用折減。

貳、

BREEAM 系統概述與續用規範

BREEAM 是世界最早分級系統與評估指標,全名為 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 即建築研究機構環境評估方法。於 1988 年由英國建築研究 機構(BRE)創建並於 1990 年正式發布。目的為鼓勵設計者、業主及使用者採用永續發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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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BREEAM 指標系統

(資料來源:BREEAM 官方網站)

BREEAM 指標系統共五類,如圖 2-2,分別為基礎設施(BREEAM Infrastructure) 適用於 新基礎建設計畫案 ; 新建建築(BREEAM International New Construction)適用於國際型新建住

宅 或 非 住宅 類 ; 既有建築(BREEAM In-Use) 適用於使用中非住宅類建物 ; 社區規劃

(BREEAM Communities) 適 用 於 鄰 里 規 模 或 更 大 區 域 發 展 評 估 ; 建 築 翻 修 (BREEAM Refurbishment)適用於英國境內住宅或非住宅建築裝修和翻新。

BREEAM 評估項目可分為 10 大指標。分別為能源(Energy)、健康與福祉(Health and Wellbeing)、創新(Innovation)、土地使用(Land Use)、材料(Material)、管理(Management)、汙 染(Pollution)、交通運輸(Transport)、廢棄物(Waste)及水資源(Water)。但因指標類別差異,評 估項目的數量與權重配比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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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Green Mark 系統概述與續用規範

Green Mark 由新加坡建設局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於 2005 年提出,主 要目的為促進建築環境永續發展,並提升建築師、開發商及營造廠的環保意識。新加坡位處 熱帶性氣候,全年高溫,且人口密度極高,都市環境的友善是當局積極努力的方向。近年來, 多數先進國家,如:英、美等國,率先提出綠建築標章,並被推及至世界各國,值得亞洲國 家參考。然而,前述國家多位於溫帶氣候,氣候條件的不同將造成評估指標有所差異,以致 無法適用於熱帶國家,故發展出一套為熱帶國家量身定做之評估標準是必須的。由於新加坡 終年高溫,如何改善空調系統的效能,並達到最佳的效率為熱帶國家綠建築之首要任務。因 此,BCA 於 2013 年再頒布《建築冷房系統定期能源查核條例》,以加強建築物能源使用的 管理,顯示空調能耗改善對於熱帶國家的永續建築環境之重要性。 依據建築物之不同使用功能,Green Mark 的版本包括住宅、非住宅建築(前兩者又分為 新建及既存)、辦公室,區域、公園、基礎建設。2011 年,擴及至餐廳和學校建築。2018 年, 將增加資料中心及實驗室。各版本之評估標準將針對不同功能設定。 Green Mark 的評估指標如圖 2-3 所示。包含能源效益、水資源效率、環境保護、室內環 境品質、進階綠色工作等五大評估項目。每個評估項目皆有3 個指標群,每個指標群內又有 2-5 個評估指標。

2-3 Green Mark 評估指標

(資料來源:Green Mark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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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中,Green Mark 針對已經取得標章的案件提供在永續表現上的認證,這部分的認證包 括能源與水資源效益、營運與管理,以及室內環境品質。經由填寫一張性能衡量標準的檢核 表,建築物便可以套用Green Mark 最新的版本及計分,並取得再認證的證明。 計畫取得認證的建築物可以利用 BCA 的智慧冷卻效率入口網站,這是一個一直持續在 測試如何讓冷房系統的表現更有效率的動態工具,在使用本系統後,使用者不難發現這個系 統是非常友善的,而且有非常大的幫助。 A. 資格限制 1. 建築物在最近一次 Green Mark 評估後沒有任何改建者。 2. 預計依相同的版本取得相同的等級者。 3. 目前已有的版本包括: a.非住宅類新建築 (GM-NRB) b.非住宅類既有建築(GM-ENRB) c.照護設施類建築(GM-HC) B. 評估程序 GM 續用程序提供了一個必要項目的架構,讓申請者可以: 1. 利用數據更瞭解能源與水資源的使用情形,以及與其有關的任何決定 2. 發展一個對能源使用更有效率的策略 3. 制訂目標與對象以符合前述之策略 4. 監控及量測使用結果 5. 檢討政策的有效性 6. 建立廢棄物足跡與循環帳戶 7. 持續滿足居住者的需求 Green Mark 建築物申請續用對象 ■ 延續原申請等級 ■ 建築物未經過任何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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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Green Mark 建築物申請程序

(資料來源:Green Mark 官方網站)

參考上圖 2-4,上傳由數個工作表組成的建築物性能衡量標準及現況陳述,以便加速資

料輸入與文件檢附:

1. 建築物資訊,例如 Green Mark 申請的詳細資料、總樓地板面積、冷房負荷

2. 由 BCA(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認可的能源審核人員或專業的機械工程師 所撰寫的冷房系統能源審核報告。 3. 從冰水機量測與驗證的儀器儀表讀取溫度數值(由查核人員填寫,不適用早期 Green Mark 版本) 4. 3-year 能源與水資源使用數據 5. 能源與水資源使用改善計畫 6. 冷卻水塔水濃度循環,可節錄自「用水分析報告」 7. 使用者滿意度調查 8. 整體環境與回收策略 9. 由取得認證的公司撰寫的室內空氣品質審核報告,以及建築內部不同空間之噪音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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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Green Mark 再認證證書

(資料來源:Green Mark 官方網站)

圖2-5 為加速申請的工作表範本,均可在 BCA 的網站下載。 資料上傳後,後續會進行冷卻器的感應器現場驗證,以及AHU、過濾器、儀表、冷卻塔、 廢棄物管理、建築物自動化系統以及水、電分表等關鍵設備和安裝的目視檢查。另外,亦需 留意室內環境品質議題,例如濕度、濃度、溫度舒適性,及室內污染源控制等。 評估會以上述的檢核表為基礎。申請續用的評估不會有任何分數,之前已取得金級與白 金級認證者,若在申取續用時仍維持當時的等級,續用審查過程則無須經過評定小組成員會 簡報這部分程序。 C. 評定等級: 成功完成申請續用者會延續原本申請的認證等級的證書,旁邊標註「續用」是為了公開 承認該建築的持續表現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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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CASBEE 系統概述與續用規範

促進人類社會永續發展是當今人類面臨的重要議題。自從20 世紀 80 年代後期人類建築

工業逐漸進入永續發展建築時期,各式各樣的建築環境性能評價方法因應而生。2001 年 4 月,

在國土交通省住宅局的支持下,日本綠色建築委員會(the JapanGreen Build Council (JaGBC)) 和日本永續建築聯合會(Japan Sustainable Building Consortium (JSBC))及其附屬組織共同合 作,致力於建築物綜合環境性能評價系統(CASBEE)的研究和開發。近幾年日本當地政府 也將CASBEE 引入建築管理,許多日本建築已實行此評價系統。 CASBEE 是評價和劃分建築環境性能等級的系統性方法,就節能用途與減輕環境負荷的 資材,以及室內舒適性與景觀等層面來考量。CASBEE 的開發基於以下三個主要概念: (1) CASBEE 為評價建築而設計,因此需要適應建築生命週期的不同階段。 (2) 從建築環境品質(Q)與建築環境負荷(L)兩方面來客觀評價。 (3) 引入建築環境效率指標(BEE)的概念,用於表達建築環境評價所有結果。 這些概念都嘗試將建築環境評價過程中遇到的所有不同的因素進行協調,使評價的原則 相對清晰簡單。 CABSEE 有 5 個不同等級:優秀(S),很好(A),好(B+),比較差(B-),差(C)。 評價的對象包含建築類(住宅建築、一般建築)、都市城鎮類(都市、社區), CASBEE 體系 如下頁圖2-6 所示。 根據建築生命週期,分為企劃、新建、既存、改修四個CASBEE 評價標準。CASBEE 新 建之評價對象為新建建築物,以設計階段採用的設備規格與預測模擬的性能為評分依據。 CASBEE 既存之評價對象則為營運階段既有之建築物,竣工後必須營運至少一年以上,並有 營運紀錄以供評價,其生命週期流程如頁圖2-7 所示。 本系統目前尚未提供標章續用申請服務。

(30)

14

2-6 CASBEE 評估指標

(資料來源:CASBEE_EB 2014 手冊)

2-7 建築生命週期與各階段對應之 CASBEE 手冊

(資料來源:CASBEE 官方網站)

(31)

第二節

國內綠建築之續用辦法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十條:「…期滿前一個月至三個月內,得 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及申請日前六個月內依原標章或證書適用之評估手冊核發之評定書,申 請延續認可…」(詳見附錄三)。原申請續用程序與初次提出申請之新案相同。為促進已取得 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延續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有效期限,臺灣 建築中心於 2013 年訂定「臺灣綠建築評定申請續用辦法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續用 簡化程序」,申請單位述明建築物現況使用與原通過內容無變更得依此作業程序辦理續用(詳 見附錄四)。2017 年底開始施行。 一、續用簡化程序: 1. 已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物,再次申請綠建築標章續用,如申請人切結(簽立「續用 案評定內容無變更切結書」) ,建築物現況使用與原通過綠建築標章評定書內容無變更,經 檢附申請評定應備文件,得直接安排「現場查核會議」。 註:簡化的程序在於原本申請續用,先經評定小組成員書審後再現場查核,然後進評定 會;簡化後,評定小組成員直接現場查核,查核完即進評定會。 2. 已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再次申請候選綠建築續用,如申請人切結,建築 物設計內容與原通過候選綠建築證書評定內容無變更,經檢附申請評定應備文件,得直接安 排「評定會議」。 二、申請續用評定應備文件: 1. 評定申請書(即評定書)。 2. 綠建築評估資料總表。 3. 聯絡人資料表。 4. 申請人切結書。申請人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者,並 應檢附住戶委託管理之相關證明文件。 5. 資料公開閱覽或複製之授權書。 6. 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合法房屋使用證明或特種建築物許可文件。 三、續用收費方式

(32)

16 2. 申請候選綠建築證書續用,評定費用依本中心評定費用之 30%收取。 四、續用有效期限:申請續用後,有效期限5 年。

第三節

小結

綜合以上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續用情形,本研究將其相對應之標章有效期限整理如表 2-1。各國也因為其系統建立背景、相關版本規定及期限規則而有不同的營運使用評定方式。 目前本研究所參考之國際綠建築評估系統中提供認證續用申請的僅有美國 LEED、新加坡

Green Mark,且美國 LEED 所提出之再認證為今年年初二月份所發表之訊息,尚未正式啟用。 因此續用在國際間亦是待發展之綠建築評估方向。本研究後續章節所提出之續用簡化方式為 優化我國目前續用簡化之規定,且配合我國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之文化背景、期限規範所擬 訂之續用評估可行之方向。

2-1 國際間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

新建建築 營運使用中建築 是 否 有 續 用 / 再認證服務 美國 LEED

版本 LEED BD+C LEED O+M 是,於 2019 年 2 月新提出 期限 無期限 5 年 適 用 對象 1. 新建的建築或大範圍更新 2. 總建築面積(含)93m2以上 才可申請 1. 可持續運行,且正在進行更改的既存 建築 2. 小幅度的系統升級 3. 總建築面積(含)93m2以上才可申請 所有已申請過 LEED 任一版本 之對象 英國 BREEAM

版本 New Construction In-Use

否 期限 無期限 1 年 適 用 對象 新建住宅和非住宅建築 使用中非住宅建築 - 新加坡 Green Mark

版本 New buildings Existing buildings

是 期限 5 年 (5 年後以簡化程序再認 證) 5 年 適 用 對象 新建建築 使用中既存建築 所有已申請過 Green Mark 任 一版本之對象 日本 CASBEE

版本 New Construction Existing building

否 期限 3 年 5 年 適 用 對象 1. 不包含獨棟住宅 2. 設計與施工階段的建築 1. 不包含獨棟住宅 2. 使用中的建築 3. 至少一年以上的營運紀錄 -

(33)

臺灣 EEWH 版本 基本型 EEWH-BC - 是 期限 5 年 - 適 用 對象 新建建築 - 所有已申請過 EEWH 任一版本 之對象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4)
(35)

第三章 綠建築續用現況與問題

由上一章節可知目前國際間並非所有綠建築系統都有續用(再認證)的服務,且在國際間 的綠建築體系而言有續用服務者亦屬少數,或是剛要開始推動續用之認證。綠建築續用之於 我國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為我國目前尚無營運使用相關之評估系統,縱使有舊建築改善類手冊 (EEWH-RN)內容也與國際間之營運使用版宗旨不同,並非單純以建築使用後之正常耗損或常 態更新為主要評估項目。因此缺少營運使用版之EEWH 相對而言續用顯得特別重要,然而目 前國內續用比例在少數,且因我國綠建築評估屬鼓勵性質,在標章到期後已無任何強制力以 及誘因,使得申請者在標章過期後之續用意願更是裹足不前。另外,在取得綠建築標章時之 申請單為多為建設公司、建築師事務所、營造業者等,少數由業主或使用者自行申請,因此 對於綠建築標章之了解與效期等問題更是無法接軌。 綠建築標章申請續用之所以成為一重要課題乃因建築物在建成啟用後便會經歷使用者 需求變更、經歷時間損耗與建築維護更新等問題,我國綠建築更因鼓勵申請另牽涉到都更、 容獎等作為鼓勵申請綠建築之實質獎勵。綠建築標章也非單純僅是在設計端建成後便結束之 形式,為確保綠建築維持申請時之性能及永續之初衷,同時維護使用者在實際使用後之權益, 綠建築之續用及維護追蹤便必不可少。本研究在進行續用方案研擬時朝向維持當時申請時之 情形,並非追求與時俱進,因續用簡化需配合其正常情況下之衰減及耗損,同時追蹤其使用 後之維護及實際狀況,在續用追蹤的幫助下更精進綠建築之實用性及建立更貼近環境之綠建 築數據網。 本研究針對我國目前續用情形與阻礙、續用簡化程序進行檢討與分析問題,並由專家學 者座談會及個別訪談相關專業機構來研擬續用簡化之優化辦法,進一步擬定合理與通用之續 用簡化方法以達到普及之目的。

第一節

既有續用程序問題

目前臺灣之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為5 年,在面臨標章到期後之延續認可方式參照附錄三 之「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第十點辦理申請續用。 無論對於綠建築標章或是候選綠建築證書均需依據作業要點第四點檢具認可申請書及申請 日前六個月內核發之評定書申請延續認可。但綠建築標章與候選綠建築證書之有效期限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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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期之情形。因此本研究在後續亦會提出綠建築標章與候選綠建築證書可能之不同續用方式。 目前既有之續用簡化程序見下頁表 3-1 (完整規定參照附錄四),此簡化程序主要針對標 章到期後無變更之建築物進行簡化之程序及費用優惠。無論對於標章或是候選證書之簡化程 序前提皆為「與原通過之建築設計無變更」方能進行以下簡化程序及優惠。對於候選證書到 期後無變更應有較大比例之可能性,然而對於營運使用後之建築物要達到五年使用期間維持 與原通過標章時完全無變更幾乎是不可能的,建築物在使用後自然會有損耗、更新等優化或 耗損情形。因此目前之簡化程序應針對較合理、可行之方向予以更新修正達到與實際情形可 接軌及真正增加續用意願的成效。本研究另外提出標章期限到期後主動現勘的可能性,目的 在於積極探勘綠建築標章在申請之後的維持狀況同時避免申請單位對此領域不熟悉導致的 被動而未進行申請的動作。

3-1 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續用簡化程序

綠建築標章 候選綠建築證書 簡化程序 現況使用與原通過標章之建築物無 變更,則檢附申請文件後得直接安 排「現場查核會議」。 建築物設計內容與原通過候選證書 之建築物無變更,則檢附申請文件 後得直接安排「評定會議」。 費用優惠 僅收取現場查核費用30000 元整 依臺灣建築中心評定費用之30% 需備文件 (一)評定申請書。 (二)綠建築評估資料總表。 (三)聯絡人資料表。 (四)申請人切結書。申請人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或管 理負責人者,並應檢附住戶委託管理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資料公開閱覽或複製之授權書。 (六)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合法房屋使用證明或特種建築物許可文件。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臺灣建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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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專家學者訪談及意見

壹、專家學者訪談意見

本研究透過專家學者座談會與專業綠建築顧問相關公司訪談之方式,收集各界相關人士 對於取得標章到期之綠建築在續用的問題及看法。受訪人員包含學者、地方政府人員、建築 師及顧問公司總經理等專業人士。從這些意見中,本研究歸納出「續用意願及現況」、「目前 續用簡化問題」、「建議方向」等意見: A. 續用意願及現況: 1. 目前續用無誘因、無強制力等因素導致申請意願低。 2. 續用通常面臨要重新計算評定書,幾乎等於重新申請一次標章之程序,既繁瑣又 無實質獎勵以致於僅少數申請單位願意主動提出申請。 3. 承上則,一般申請單位如要申請續用,面臨重新計算則需另請顧問或代辦進行續 用申請,以成本及效益而言均是申請續用的阻力。 B. 目前續用簡化問題: 1. 面對已啟用之建築物幾乎無法做到零變更,再加上後天修繕及更新,能申請此簡 化程序者少之又少。 2. 缺乏誘因、強制力及宣導。 C. 建議方向: 1. 針對續用對象做綠建築續用簡化檢核表。 2. 因屬鼓勵性質,設定容許差異值,放寬續用簡化申請標準。 3. 因應使用者需求變更,適度調整評估容許差異值範圍。 4. 配合綠建築推廣與宣導,進行綠建築標章到期後主動前往現場勘查並於綠建築 標章首次申請時預留未來續用現勘費用以利後續綠建築品質管理維護。

貳、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法初提方案

綜觀國際間綠建築評估對於續用之目的、方向及上述我國目前綠建築標章續用問題與建 議方向,本研究提出下列幾項建議方案:

(38)

22 透過簡化綠建築評估表單以提供申請單位可以在申請續用時先行由內部自行評估,更加 了解自己的生活環境之維持狀況與使用情形。同時因應建築物使用後之自然耗損,設定適當 的容許差異值放寬續用簡化標準。並且由自評表中更加深入了解綠建築之各個環境面向,藉 由簡易好上手的表單讓綠建築更為便民、普及。 建議二:標章到期後主動現勘 目前之續用無論是無實質獎勵、申請單位無相關專業知識、又或是目前續用簡化門檻過 於嚴苛,主要的原因大都指向申請單位可能連標章期限的狀況都不甚清楚。如可以在各案之 標章到期後進行主動現勘,申請單位無論接受或不接受都能夠再次正視綠建築與自身環境之 維護情形,更實質達到永續綠建築的效果。 建議三:綠建築營運使用雙軌評估 首次提出綠建築標章申請後,可由申請單位自行選擇是否對五年後之續用先行繳納所需 規費,選擇此方案者可採優惠計費;若選擇維持單次計費者,則依原價計。 建議四:營運使用版本公告實施後終止續用方式延長綠建築標章 與國際目前推動之綠建築以生命週期選用版本評估之概念接軌。即標章到期後,一律採 用營運使用版本進行綠建築使用現況之評估,鼓勵使用者以良好維護之方式確保建築設備性 能符合永續精神。

第三節

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建議

總結以上續用簡化之方向與建議方案,本研究提出未來續用簡化評估可能之執行建議如 下圖 3-1。在綠建築標章五年到期後主動進行續用之現勘,在現勘前事先發文至該單位進行 標章到期通知後進行主動現勘程序。其中可能包含現勘人員調度、勘查表格建立、維持狀況 與評估結果及勘察費用需與執行單位(評定專業機構)評估。另外,針對候選綠建築證書則直 接採用展延方式進行展期,不需另作評估,在不涉及設計變更情形可直接報評定專業機構申 請展延。本研究列出上述幾項待評估項目可能牽涉到之對象、待建立表單作為參考建議。

(39)

3-1 綠建築續用程序建議與對象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40)
(41)

第四章 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評估法草案

本研究針對續用簡化建立一個申請單位可自行評估之自評表單,內容包含原案是否申請 項目之勾選、設計變更容許差異值之建立及文字切結或佐證資料之附件欄位,讓申請單位能 夠在評定專業機構進行查核前由申請單位內部非綠建築專業人士進行初步自評表加速整個 續用流程,且評定亦可透過本檢核表單所列之需檢核項目審查。

第一節

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建置原則

本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以下簡稱查核表)建置建立在通用、便民的基礎上,對於 綠建築標章效期到期後需再次進行續用之使用者無論是專業或非專業領域人士均可以對自 己平時進行活動的建築物進行自我評估,無需再額外委託代辦或是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複雜計 算產生額外費用成本。 在綠建築評估指標中包含九大指標,其中不乏有在設計及施工階段才能準確評估的項目, 如:CO2減量指標、廢棄物減量指標等項目,然而這些項目在申請延續認可的情況下較不易 與原申請之情況有所變動,也較少有使用後五年內會另外進行大規模施工的可能,因此在延 續認可階段上述所提到的較不易變動之大範圍施工相關之項目在查核表中會建議以文字切 結的方式做為評估依據。其他較容易因應使用者需求或開始使用後自然耗損、人為更新的項 目則在查核表中設定容許差異值的方式進行評估,因此本研究以申請單位能夠自行評估為基 礎進行查核表的設計。查核表對於綠建築評估各項指標之評估方式及說明的建置原則如表 4-1 所述。

4-1 綠建築續用簡化評估表單各項評估指標建置方式及說明

原綠建築九大指標 簡化評估方式 說明 1 生物多樣性指標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部分設定變更容許值、部分文 字敘述 2 綠化量指標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設定容許差異值,無設定變更 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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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4 日常 節能 指標 外殼 使用文字切結評估 無人為變更為前提 空調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設定容許差異值,且需附文字 切結 照明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設定容許差異值,有設定變更 上限 5 CO2減量指標 使用文字切結評估 無人為變更為前提 6 廢棄物減量指標 使用文字切結評估 無人為變更為前提 7 室內環境指標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設定容許差異值,有設定變更 上限 8 水資源指標 設定指標項目容許差異值,並 由申請單位先自行評估 設定容許差異值,有設定變更 上限 9 污水垃圾指標 使用文字切結評估 無人為變更為前提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第二節

初版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本節所示之查核表(僅 EEWH-BC 版)乃是設計給申請單位內部自行評估及清點之用途, 並提供本表給評定專業機構進行延續認可之審查依據加速認可之審查流程。本表之建立依據 上一節所提之原則設定容許差異說明並以勾選方式自行檢核。申請單位得依原通過之評定報 告書核對是否提出申請與評估該項指標項目初步勾選,並先確認該項目是否有變更,若有變 更再依勾選指標項目進行自我檢核,附件欄位則提供文字或照片補充說明不足部分。

壹、生物多樣性指標

4-2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生物多樣性指標)

項目編號 1 2 3 4 5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 評估申請。若為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 變更。若為是請打 V,並依下表之對 應項中填寫,無則免填下表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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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項 目 編 號 大分 類 小分類 設計項目 容許差異說明 是否符 合容許 差異值 補 充 說 明 *1 1 生態綠網 總綠地面積比Ax 不得少於5%原始申請面積 □是 □否 立體綠網 若有變更用途請述明變更情形 生物廊道 2 小生物棲 地 水域生 物棲地 自然護岸 不得少於5%原始申請面積 □是 □否 生態小島 綠塊生 物棲地 混和密林 □是 □否 雜生灌木草原 多孔隙 棲地 生態邊坡圍牆 □是 □否 濃縮自然 其他小生物棲地 3 植物多樣 性 喬木歧異度 SDIt 配合綠化量指標之容許差異評估 □是 □否 原生或幼鳥誘蟲植物採用 比例 ra 複層綠化 4 土壤生態 表土保護 僅變更堆肥位置 □是 □否 有機園藝,自然農法 廚餘堆肥 落葉堆肥 5 照明光害 路燈眩光 不得多於原始申請數量 5%(盏或 組) □是 □否 臨地投光、閃光 (屋頂頂層投光)天空輝光 防治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項 目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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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綠化量指標

4-3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自評表(綠化量指標)

項目編號 1 2 3 4 5 6 7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評 估申請。若為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變 更。若為是請打 V,並依下表之對應項 中填寫,無則免填下表該項目) 項 目 編 號 植栽種類 容許差異的檢核標準 是否符合 (是/否) 補 充 說 明* 1 1 生態複層 大小喬木、灌木、花草密植混種區 是否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2 喬木 闊葉大喬木 不得少於原申請數量的5%棵 □是 □否 闊葉小喬木、針葉 喬木、疏葉喬木 □是 □否 棕櫚類 □是 □否 3 灌木 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4 多年生蔓藤 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5 草花花圃、自然野草地 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6 薄層綠化、壁掛式綠化 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7 其他 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項 目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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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基地保水指標

4-4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基地保水指標)

項目編號 1 2 3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評估申請。若 為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變更。若為是 請打 V,並依下表之對應項中填寫,無則免填下 表該項目) 項 目 編 號 保水設計手法 容許差異說明 是否符合 (是/否) 補 充 說 明* 1 1 常 用 保 水 設 計 Q1 綠地、被覆地、草溝 保水量 表面積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Q2 透水鋪面設計保水 量 表面積不得少於原申請面積的5% □是 □否 Q3 花園土壤雨水截流 設計保水量 若有變更用途請述明變更情形 2 特 殊 保 水 設 計 Q4 貯集滲透空地或景 觀貯集滲透水池設計 若有變更用途請簡述變更情形。 Q5 地下礫石滲透貯集 Q6 滲透排水管設計 Q7 滲透陰井設計 Q8 滲透側溝 3 Qn 其他保水設計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項 目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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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肆、日常節能指標

4-5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日常節能指標)

項目編號 A B C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評估申請。若為 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變更。若為是請 打 V,並依下表之對應項中填寫,無則免填下表該項 目) 項 目 編 號 日常節能手法 容許差異說明 是否符合 (是/否) 補 充 說 明* 1 A 建築外殼評估 本項目以文字切結為原始申請時設 計無變更。 B 空調系 統節能 評估 中央空調系統 請述明系統更換/更新之狀況或情 形 個別空調系統 個別空調系統(窗型或分離式空調 台數)新增不超過 10%;超過 10%但 小於 50%提供文字需求說明書。(增 加之空調設備需提供節能標章證 明) □是 □否 負壓風扇系統 負壓風扇系統新增不超過 10%(台 數);超過 10%但小於 50%提供文字 需求說明書。 □是 □否 C 照明節能評估 變更後照明燈具效率較原申請照明 燈具效率佳且數量不超過原申請數 量之10% □是 □否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 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 項目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伍、

CO

2

減量指標

本項目以文字切結為原始申請時設計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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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廢棄物減量指標

本項目以文字切結為原始申請時設計無變更。

柒、室內環境指標

4-6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室內環境指標)

項目編號 1 2 3 4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評估申 請。若為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變更。 若為是請打 V,並依下表之對應項中填寫, 無則免填下表該項目) 項目 編號 項目種類 容許差異說明 是否符合 (是/否) 補 充 說 明 * 1 1 音環境 外牆、分 界牆 無重新裝修且損耗面積不超過 5%原始申 請面積。 □是 □否 窗 變更為隔音性能同等或更高之窗戶。 □是 □否 2 光環境 自然採光 若加裝遮蔽物簡述變更原因。 □是 □否 人工照明 變更為節能燈具類之無眩光照明燈具。 □是 □否 3 通風換 氣環境 自然通風 評估 簡述變更情形。 空調換氣 評估 簡述變更情形。 4 室內建 材裝修 整體裝修 建材 如室內裝修有變更請簡述變更情形及使 用材料或構造 綠建材 簡述變更情形。 其他生態 建材 簡述變更情形。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 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項 目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48)

32

捌、水資源指標

4-7 續用簡化評估檢核表(水資源指標)

項目編號 1 2 該項目是否於綠建築標章中有提出評估申請。若為是請打 V 該項目是否於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有變更。若為是請打 V, 並依下表之對應項中填寫,無則免填下表該項目) 項 目 編 號 項目種類 容許差異說明 是否符合 (是/否) 補 充 說 明 *1 1 設 備 大便器 變更為具有效期限之(普級/金級)省水 標章之省水型沖水閥式便器 □是 □否 小便器 變更為自動感應沖便器或有節水沖洗 設計之小便器 □是 □否 供公眾使用之水栓 變更為自動感應水栓、自閉式水栓或具 有效期限之省水標章之無動力腳踏式 水栓 □是 □否 浴缸或淋浴 變更為淋浴式設計 □是 □否 雨 中 水 設 施 或 節 水 澆灌系統 請述明新增大耗水項目 □是 □否 空調節水 改採用空調節水設計系統(需提出型錄 說明) □是 □否 2 自來水替代率 簡述變更情形 是否全部符合評估 註1 如未符合容許差異檢核標準,請補充說明於下方說明欄位並於檢核表中之補充說明欄註記補充說明項目 編號。 註2 檢核表勾選符合檢核標準「是」則免說明;「否」則需補充說明。 註3 面積判定以直接經驗判斷即可,免付計算。 說明欄: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玖、污水垃圾指標

本項目以文字切結為原始申請時設計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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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本研究透過案例試評實際操作以修正上章節之初擬檢核表,並從試評問卷調查中除錯並 精進查核表之內容,並經由第二次專家學者座談會進行查核表之檢討與討論。本研究發放案 例試評委由非綠建築專業之申請單位填寫,後在專家學者座談會由專家學者進行實務方面多 方向實用之檢討與討論以完善本查核表之適用性。 試評案例自綠建築標章已過期的案例中,分別找了位在高雄的節能示範屋、台南的展演 廳、台中的學校類建築等三個願意協助測試的案例(以下簡稱試評案例)來檢視本研究提出之 延續認可簡化評估方式之效益。其中台南案例除了請該棟建築物管理員協助填寫外,另外邀 請綠建築評定專業機構之專任技術人員一同填寫並給予建議。本研究的目標是讓使用單位可 透過簡單勾選,免大量計算、免檢付多餘資料、免委託代算,即可自行完成資料準備,經審 查後即可核發綠建築標章的延續認可查核表。具體執行步驟如下: 1. 先就「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之要求,對照原先申請的綠建築評估報告書之 內容進行自我評估。 2. 完成延續認可簡化自我評估後,依執行過程之填寫問題、感受及花費時間填寫「續 用簡化問卷調查」,給予本研究未來修改與精進表格之建議。

第一節、案例試評

三案的試評結果敘述如下,表5-1 為三案的變更情況一覽表。 壹、高雄節能示範屋 高雄節能示範屋為2007 年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為地上 4 層 RC 構造建築。當時申請的 指標有基地保水、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室內環境、水資源和汙水垃圾等 7 個指標。其中,基地保水、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和室內環境等指標皆未有變更。日 常節能指標中僅個別空調更新為一級節能標章冷氣。水資源指標中大便器有更換水閥;一樓 小便器有停用;將蓄水池並聯戶外雨水回收系統。污水垃圾指標未有變更,僅將原本在戶外 的垃圾分類桶從移動至室內。 貳、台南展演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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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減量、室內環境、水資源和汙水垃圾等9 個指標。生物多樣性、綠化量、基地保水、二氧化 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水資源指標皆與原申請時的狀況一樣,未有變更。日常節能指標中外 殼與空調未有變更,但照明部份有更換成效率更佳之設備。室內環境指標音環境中分界牆損 耗部份不超過原申請面積 5%;窗戶部份有更換,但未換成與原本同等級或更佳隔音性能之 窗戶。光環境中的人工照明與日常節能照明一致,有部份更換。通風換氣與室內建材裝修則 是都未變更。污水垃圾指標中的垃圾不落地清運系統的位置有調整,其它項目不變。 參、台中學校建築 台中學校建築為 2007 年取得銅級之綠建築,為地下 1 層、地上 4 層鋼筋混凝土構造建 築。當時申請的指標有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水資源和汙水垃圾等5 個指標。單位 自評結果為5 個指標項目皆未有變更。

5-1 案例試評變更情況一覽表

指標 高雄 台南 台中 有申請 有變更 有申請 有變更 有申請 有變更 生物多樣性 V 綠化量 V V 基地保水 V V V 日 常 節 能 外殼 V V V V 空調 V V V V 照明 V V V V V 二氧化碳減量 V V 廢棄物減量 V V 室內環境 V V V 水資源 V V V V 污 水 垃 圾 污水 V V V 垃圾 V V V V V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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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問卷結果與統計

壹、問卷調查 為了解申請單位對於延續認可簡化評估方式的感受,本研究就協助進行測試延續認可簡 化評估之案例以問卷調查方式,分別從「標章續用經驗與意願」和「續用簡化查核表填表方 式」等二方面了解申請單位對於本研究提出之方式的感受,問卷內容如附錄七。「標章續用經 驗與意願」將了解申請單位過去申請標章延續認可的經驗及延續認可評估方式簡化後申請的 意願。「續用簡化查核表填表方式」則是要了解申請單位對於整體查核表單的理解度和填寫難 易度以及延續認可簡化評估內容的達標難易度等問題,以便了解後續改良續用簡化程序及評 估方式之依據。 貳、問卷結果 在「標章續用經驗與意願」中我們主要探討二個問題,一是過去未申請續用之原因;二 是未來對於採用簡化方式評估是否提高申請意願。根據試評的三個案例調查結果,我們了解 到申請單位過去未申請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之原因通常是: 1. 不知標章有期限。當初申請人與主要的使用者或是負責管理的人不同,而實際的使 用者或管理員對於EEWH 的制度不甚了解,即便收到通知也不知道如何申請。 2. 忘記申請。收到通知後認為距離到期還有一段時間,當下對於標章合格與否並無急 切的需求,往往會延後處理,這導致要申請時才發現已過期。 3. 經費不足。過去續用方式除了基本的申請費用外,通常需另外花費找專業人士協助 畫圖與計算,而這筆費用動輒 10 萬以上,大多數公家部門或小型私人單位沒有足夠經費申 請。 綜合上面三個原因,除了對於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制度不了解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經費 限制單位申請意願。若延續認可評估能簡化至讓不具備綠建築相關專業知識的申請單位人員 能夠獨立評估,勢必可減少另請建築師或代算公司之費用,而試評單位也表示若未來得以普 遍採用簡化評估,對於申請標章延續認可的意願會大大提升。 在「續用簡化查核表填表方式」方面,我們分別從填寫難易度及評估內容二方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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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文字描述較模糊或易誤解,另一個部份是各指標是否有變更與後面變更容許差異說明有部份 內容相衝突。在是否可由單位內部人員獨立完成部份(A3)則是一半認為可以輕易達成,另一 半認為有困難。試評單位75%以上皆表示可在一天以內完成續用自評(A4)。 在評估內容部份,試評單位皆可輕易達到目前各項規定之容許差異(B1)。在計算各項變 更差異的難易度部份(B2)則是呈現一個平均的狀況,檢附說明(B3)的達成難易度則是普通偏 簡單,本研究認為是部份指標仍涉及面積計算甚至需繪圖說明,單位內部人員不一定具備基 本能力計算與繪製,導致評估上的困難。

5-2 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填表方式調查結果統計

問題描述 非 常 簡 單 簡 單 普 通 困 難 非 常 困 難 填寫 難易 度 A1 可輕易理解填表方式 25% 0% 25% 25% 25% A2 可輕易理解評估內容 25% 0% 25% 50% 0% A3 可輕易由單位內部人員獨立執行 25% 25% 0% 0% 50% A4 可在一天以內完成 50% 25% 0% 25% 0% 評估 內容 B1 可輕易達到目前各項規定之容許差 異 25% 50% 0% 25% 0% B2 可輕易計算容許差異(例:綠化面 積、樹木數量) 25% 0% 50% 0% 25% B3 可輕易完成檢附說明 0% 25% 50% 0% 25%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第三節、修正建議

綜合試評結果與單位問卷回覆,彙整以下幾個修正建議。 1. 容許差異之文字描述因與原意不符需修正,將「不得少於 10%原始申請數量」改為 「現況與原始申請的減少面積是否小於原始申請數量的10%」;其中原設計容許差異值為5% 變更為10%則是因應設計數量較低之值變動幅度相對較大,故將 5%提升為 10%容許差異值。 2. 總表的資訊可增加原證書的字號與期限,以利評定專業機構審查核對及查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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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應增加給評定專業機構填寫審查欄位。 3. 部份指標容許差異與評估方式可持續邀請各界專家學者討論是否有更適合且簡易 的評估基準。 4. 檢附說明資料未說明應檢附哪些資料以及如何呈現,建議新增填表說明/步驟,並於 當中說明要檢附的資料,例照片或新增設備之型錄等。並由評定專業機構可提供最初的評定 書給單位,單位可根據變更的部份直接在評定書上手繪(寫)標記。 5. 可同步新增其它版本的查核表。

第四節、修正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

經過案例試評後,本研究針對上一節所提到之問題,並多次與評定專業機構之專任技術 人員請教與意見彙整,將初版查核表進行修正。修正版主要修正項目如下: 1. 新增查核總表:紀錄綠建築標章證書上之基本資訊,以利使用單位及審查單位進行 案件核對及申請指標項目確認,避免重複填寫未申請之指標項目,造成失去簡化查 核表之初衷。 2. 新增評定專業機構評估欄位:為避免申請單位在提出自評表後,評定專業機構因審 查流程或文件彙整仍需製作大量評定報告書,故將評定專業機構之評估欄位及審查 結果表亦納入總表中,不僅簡化申請單位之提交文件,同時簡化評定專業機構審查 作業流程程序。 3. 修正查核表內文與填寫欄位:將初版評估文字描述不清楚之處進行修正,並將重複 填寫之內容刪除,如是否提出申請欄位。並將分開填寫之是否提出申請、是否變更 欄位合併於評估說明欄位,統整成一完整表格,避免填寫時交互對照造成誤植或是 錯誤理解。 4. 完成所有版本之查核表。 修正後表格如圖5-1 至圖 5-9,本節內文放置 BC 版及與 BC 版通用版本之延續認可簡化 查核表以供參考,其他RS、EC、RN、GF 版本等與 BC 版本不通用之延續認可查核表請參閱 附錄八。另外,本研究針對使用本查核表撰寫使用目的、背景與填表說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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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對綠建築標章首次延續認可(以下簡稱續用)之案件提供簡化申請之方法,申請單位可自行填 寫本附錄所提供之「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逕交評定專業機構審核,即可完成綠 建築標章之續用申請。 二、 背景 我國綠建築政策執行至今,針對各類建築的評估體系已日趨完善,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 的建築類型、建照數量、總樓地板面積等,在這些年來均有顯著成長,顯示我國綠建築政策 推動的具體成效。為了確保取得綠建築標章的建築物能夠維持良好生態、節能、減廢、健康 四項主軸,目前綠建築標章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在首次效期期滿前得檢具資料申請續用, 其效期亦為五年。台灣綠建築評估精神是以建築設計的策略為主,機具設備的策略為輔,因 此續用並不要求相關設備性能需與時俱進,而是強調維持當時設計的狀況。過去,當申請單 位辦理續用時,應檢附當前完整的書圖資料狀況,並採用過去申請的手冊版本為基準,由評 定專業機構進行實質審查,其流程大致與初次取得綠建築標章相同。 目前取得綠建築的案件數量日益增加,在辦理續時有必要進行評估技術及行政流程的簡 化;同時,取得綠建築標章的建築物歷經五年的使用,其數量、性能、面積難免因自然衰退 或使用單位需求而有微幅改變,例如植栽綠化減少、空調或照明增加等。有鑑於此,本手冊 將提供自評表以供申請單位辦理續用時使用,不僅可將評估過程大幅簡化,並能容許合理範 圍內的改變,以積極推動續用申請,維持綠建築的性能及品質。 三、 查核表之設計及填表說明 1. 在適用對象方面,已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物在標章有效期限為五年期滿後,可採用 本章節提供之續用簡化申請法申請,以本附錄「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辦理。惟 辦理第二次續用時,亦即自首次取得綠建築標章起算十年後,應採用完整之續用申請,以完 整之評估表辦理(如各版本評估總表及各項指標評估表)。 2. 在適用類型方面,基本型、住宿類、廠房類、社區類、舊建築改善類均可參考各手冊 專屬之查核表辦理,境外版可視情況自行選擇一個適合類型之查核表辦理。 3. 本簡化申請法可適用於過去已取得任何年度舊版本綠建築標章之首次續用申請。 4. 本查核表秉持「簡易自主填列」原則,可由建築物的管理或使用單位自主填表,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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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勾選及數量確認,不必委外進行大量書圖文件製作,也無需進行相關簽證。 5. 本檢核表強調「合理容許差異」原則,將該案的現況與綠建築評定書做比對後,若在 10%的容許差異內,則該項指標仍可取得原先之指標分數。舉例來說,某案在原評定書內原 載明的大喬木若為100 棵,只要申請續用時能維持至少 90 棵,仍可取得該項之原始評分。 6. 填表時只需依綠建築標章原評定書有申請之指標項目勾選,先確認該項目是否有變更, 若有變更再依勾選指標項目進行自我檢核,附件欄位則提供文字或照片補充說明不足部分。 數量可採人工點選,面積則可依經驗判斷免付圖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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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BC 版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總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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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生物多樣性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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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綠化量指標延續認可簡化自評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數據

圖  2-1 LEED 家族系統  (資料來源:USGBC)
圖 2-2 BREEAM 指標系統  (資料來源:BREEAM 官方網站)
圖 2-4 Green Mark  建築物申請程序  (資料來源:Green Mark 官方網站)
圖 2-7  建築生命週期與各階段對應之 CASBEE 手冊  (資料來源:CASBEE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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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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