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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科舉三場考試偏重之探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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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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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科舉三場考試偏重之探論

侯美珍

 (收稿日期:107 年 1 月 18 日;接受刊登日期:107 年 5 月 4 日)

提要

元代科舉實施三場考試,首場考經疑、經義,自《四書》、《五經》出題;二場考古賦 及詔、誥、表;三場考策問。學界對元代科場偏重古賦、《四書》或偏重《五經》,有不同 見解。本論文立足於學者研究成果,考索劉貞、周旉所編科場文選,參酌元仁宗設「德行 明經科」立制本意,佐以程端禮《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關於讀經、學文等備考記載, 辨析元代科場顯然偏重首場經書考試,而於《四書》、《五經》中,則偏重《五經》。並從 考官衡文判別優劣的心態,及經疑、經義文體之不同,解釋偏重《五經》之故。 關鍵詞:元代科舉、元代經學、三場、經義、經疑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I S S N : 1 0 1 9 - 6 7 0 6 DOI:10.6239/BOC.201806_(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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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科舉制度是始自隋、唐設科考試以選拔官員的制度,1 乃因分科取士而得名。繼隋、 唐、兩宋實施科舉以掄才後,在遼、金、元等外族統治的朝代,亦實施科舉以選官。民初 學者陳東原(1902-1978)於 1932 年作〈遼金元之科舉與教育〉,2 鄧嗣禹(1905-1988)在 1936 出版的《中國考試制度史》中亦設一章〈遼金元之考試制度〉予以介紹。3隨著近一、 二十年科舉學日益蓬勃發展,元代科舉相關研究成果益多。蕭啟慶教授輯有〈元代科舉論 著目錄〉,4 所收截止於 2010 年,而論著已有 104 筆之多。 雖已有不少專書、論文對元代科舉進行研究,但鄧嗣禹曾言:「中國載籍,言及考試 者,幾於無書無之。」5 因科舉文獻豐富,可探討的課題極多,既有之論著,因資料、視 野等局限,或未能充份研究、正確觀照,故科舉學各領域,仍有許多待探索的課題,這也 是近一、二十餘年科舉研究日漸興盛的原因。 拙作〈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指出:明、清科舉取士,鄉、會試雖分 三場試士,但偏重首場經義,首場中偏重《四書》義甚於《五經》義。雖朝野屢次申誡、 呼籲,強調要前、後場並重,但未見成效,截至清末,偏重首場現象依然存在。6 由於之 前曾撰此文之故,筆者在閱讀元代科舉文獻及今人研究論著時,也特別關注、思考元代科 舉雖設三場,是否存在如明、清時偏重某一場、某一文體的現象。 經筆者搜閱後,發現對於元代科場是否有所偏重、偏重者為何,今人有不同主張,大 概可歸納為三類:或言重古賦,或言重《四書》經疑,或言重《五經》經義。其紛歧的見 解,孰是孰非?本論文梳理古代文獻,參考今人論著,試加考索,提出個人之淺見,以就 正於方家。 1 其起始的時間,學界有所爭議,或以為始自漢察舉,或主張隋、唐,其中,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 士科,被認為是重要的關鍵指標。劉海峰:〈科舉起源論〉,《科舉學導論》(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 版社,2005 年),頁 65-94。 2 陳東原:〈遼金元之科舉與教育〉,《學風》第 2 卷第 10 期(1932 年 12 月),頁 11-25。 3 鄧嗣禹:《中國考試制度史》(臺北:台灣學生書局,1982 年),頁 181-219。按:此書原為考試院考 選委員會 1936 年 4 月出版。 4 蕭啟慶:〈元代科舉論著目錄〉,《元代進士輯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2 年), 頁 543-551。 5 鄧嗣禹:《中國考試制度史》,頁 387,〈參考書目〉後注。 6 侯美珍:〈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臺大中文學報》第 23 期(2005 年 12 月),頁 32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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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代科舉制度與三場考試內容

元朝在西元 1234 年滅金,在 1279 年滅南宋,南北統一,立國後長期未實施科舉,為 歷朝所罕見。除因來自草原塞外,初始征戰未休,及對中原文化尚不夠了解等原因外,學 者指出:元初懲於前朝科舉之弊,君臣對科舉制度並未全然肯定。且因蒙元選官重視出身, 著重世家子弟蔭襲特權,故上層高官多為與皇室淵源深遠的家臣世家擔任,而下層實務又 倚重胥吏辦理,並形成歲貢儒吏的制度,在科舉中斷時仍可藉此晉用人才。再加上南宋、 金朝的學風不同,漢族士人對科舉考試內容爭議不休,因此實施科舉一事遂遷延未決。7 經過長期討論,終於在元仁宗(1285-1320)皇慶 2 年(1313)頒定開科舉詔令,於 延祐元年(1314)8 月舉行開科首次鄉試,然不久後,在至元元年(1335)罷科舉。8 第一 階段共舉行鄉試 8 科,會試、廷試 7 科。於罷科舉 6 年後,至元 6 年(1340)復行科舉, 修定舊制,重頒新制,實施到至正 26 年(1366)為最末科,至正 28 年元隨之滅亡。第二 階段共舉行鄉試、會試、廷試各 9 科。有元一代共計實施科舉時間僅 52 年,期間又中斷 廢止 6 年,一共舉行會試 16 科,鄉試 17 科。 元朝開科立制初始,原擬每科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取 25 名,計 100 名進士, 9 然因前期文治未盛,特別是蒙古、色目人,初開科舉時,學識足以入場應試者較少;元 末又受戰亂動盪影響,或暫停鄉試或影響考生應試意願。在應試者未如預期的情況下,僅 元統元年(1333)錄取了 100 人,其他科則皆不足額,16 科進士,共僅錄取 1139 人。10 因 元代多用吏員,科舉僅為選官之輔助,故所錄取進士,相較於其他朝代少得多。在舉行科 舉的 50 餘年,入仕的文職官員約為 28000 人,進士入仕約占文官總數的 4.3%,這比率只 相當於唐代和北宋的十分之一,並且授官亦較低,多數只能擔任州縣官員和文教機構官員。 7 參陳高華:〈元朝前期關於科舉考試的爭論〉,陳高華等:《中國考試通史・宋遼金元》(北京:首都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344-354。按:此書元代部份為陳高華執筆。蕭啟慶:〈科舉停頓的 原因〉,《元代進士輯考》,頁 4-5。 8 罷科舉的原因,參陳高華:〈元朝後期科舉考試制度的停止和重開〉,陳高華等:《中國考試通史・宋 遼金元》,頁 361-368。 9 明・宋濂等:〈選舉一〉,《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 年),卷 81,頁 2021,「天下選合格者三 百人赴會試,於內取中選者一百人,內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分卷考試,各二十五人。」 10 蕭啟慶:《元代進士輯考》,頁 19-20,有〈歷科錄取進士人數〉表,清楚呈現 16 科左、右榜狀元及 錄取人數,經統計共錄取 1139 人。《中國考試通史・宋遼金元》,頁 368,陳高華云:「16 科進士共 1303 人。」其數字之出入,乃因計入國子進士 164 名。沈仁國:《元朝進士集證》(北京:中華書局, 2016 年),頁 2,云:「迄至元亡,元朝計開科 16 次,不計入國子進士 164 名,共錄取進士 113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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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尤其帶有民族歧視,分左右兩榜,右榜為蒙古、色目人,左榜為漢人、南人,對於應試 者極多的南人,在錄取上特別不利。12 因此,總體來看,元代可以說是科舉較衰落的時代。 雖然如此,元代承先啟後,所訂的制度對明、清的科舉實施,也有深刻的影響。如考試科 目、內容,功令所尊經註,多為明初承襲,特別是經書考試的規定,影響後代學術、教育 傳習極為深遠。 元代科舉考試的內容,亦有「蒙古、色目」、「漢人、南人」之分,所試科目及難易, 頗有不同。皇慶 2 年所頒,「蒙古、色目」只考二場,「第一場經問五條,《大學》、《論語》、 《孟子》、《中庸》内設問,義理精明,文辭典雅為中選。用朱氏《章句集註》。第二場, 策一道,以時務岀題,限五百字以上。」至元 6 年復科舉所頒:「第一場經問三條,《四書》 内出題。明經一道,《五經》內各專一經,不拘格律字數,義理詳明,文辭條暢者為中式。 第二場,時務策一道。」13 考慮到不同的文化水準,「蒙古、色目」所考內容較少,也較 容易。由於外族加上應試者少,科舉訊息也較少被記錄、流傳,14 以下所論,以「漢人、 南人」的考試為主。 據元官修政書《通制條格》、明初所纂《元史.選舉志》,15 以及《明史.選舉志》等 文獻之記載,將元代初頒及復科「漢人、南人」考試科目,與洪武初年所試,列表比較如 下,以呈現考試內容之遞變,及元制對明初設科的影響: 11 姚大力:〈元朝科舉制度的行廢及其社會背景〉,《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 6 期(1982 年 12 月),頁 43。 12 蕭啟慶:《元代進士輯考》,頁 35–36,〈南人競爭激烈、登科困難〉一小節,指出江浙、江西考區, 考生多,競爭激烈,「南人鄉試錄取率皆低於百分之一」。 13 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787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 影印民國 19 年〔1930〕北平圖書館影印明鈔本),卷 5,頁 8-9、16-17。明・宋濂等:〈選舉一〉,《元 史》,卷 81,頁 2019、2020、2026。 14 如吳志堅曾云:蒙古、色目考生第一場僅考「經問」,但「經問」試題似乎今已不存,「大概因為這 門考試專門針對蒙古、色目人,受眾有限,而今存墨卷文選之類的書是為漢人、南人所準備的。」 武玉環等:《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遼金元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年),頁 479。按:此書 元代卷部份,為吳志堅執筆。 15 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卷 5,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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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皇慶 2 年、至元 6 年、洪武初年考試內容 皇慶 2 年(1313) 至元 6 年(1340)16 洪武初年 第 一 場 經 疑 、 經 義 經疑二問,《四書》內出 題,限三百字以上。 經疑二問,一問《四書》 內出題,一問《五經》 內出題。舉人各從本經 以對。 《四書》疑一道,限三 百字以上。17 本 經 義 一 道 , 各 治 一 經,限五百字以上,不 拘格律。 本經義一道。 本經義一道,限五百字 以上。 功 令 所 尊 《四書》:朱熹《集註》。 同左。 《四書》18 :朱熹《集註》。 《易》:程、朱《傳》, 兼用古註疏。 同左。 《易》:程、朱《傳》, 古註疏。 《書》:蔡沈《傳》,兼 用古註疏。 同左。 《書》:蔡沈《傳》,古 註疏。 《詩》:朱《傳》,兼用 古註疏。 同左。 《詩》:朱《傳》,古註 疏。 《春秋》:許用《三傳》 及胡《傳》。 同左。 《春秋》:《左氏》、《公 羊》、《穀梁》、胡《傳》、 張洽《傳》。 《禮記》:古註疏。 同左。 《禮記》:古註疏。 16 文獻所載至元 6 年制度規定,由於是重頒修正制度,所言較簡略,凡皇慶 2 年功令已頒而未有更易 者,或略而不言。如各題答卷之字數、評文之標準、功令所尊經注,雖未重申,但可類推。 17 載洪武 3 年(1370)開科考試規定者,有明‧李景隆等纂修:《明太祖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 史語言研究所,1966 年),卷 55,頁 6,洪武 3 年 8 月乙酉(29 日)處;明・王世貞:〈科試考一〉, 《弇山堂別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410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 卷 81,頁 2-3;明・張朝瑞:〈取士之制〉、〈文體〉,《皇明貢舉考》,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828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影印明刻本),卷 1,頁 4-9,及清・張廷玉等:〈選舉二〉,《明 史》(臺北:鼎文書局,1975 年),卷 70,頁 1694,繁簡不同。對於初場所試,《明史・選舉志》云: 「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義一道。」王書載:「第一場,試《五經》義,各試本經一道,……《四 書》義一道。」《明太祖實錄》載:「初場《四書》疑問、本經義及《四書》義各一道。」張書云:「第 一場,經義一道,……《四書》義一道。」綜合來看,《明太祖實錄》多了「《四書》疑問」。《明史・ 選舉志》言「經義二道」與其他言「一道」,亦不同。按:《洪武四年會試錄》今猶存,收入於寧波 市天一閣博物館整理:《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會試錄》(寧波:寧波出版社,2007 年),第 一場試題先載《五經》題,每一經僅一道;續載「《四書》疑」一道,並未見另有《四書》義。文獻 所言「《四書》義一道」,疑指「《四書》疑」而言。 18 《明太祖實錄》等載錄洪武 3 年考試規定的文獻,或言及《五經》功令所尊註本,但對《四書》卻 未加說明。由於元代及洪武 17 年(1384)皆申明尊朱熹《四書集註》,故據此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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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場 古賦、詔、誥、章表內 科一道。古賦、詔、誥 用 古 體 , 章 表 參 用 古 體、四六。19 古賦一道;詔、誥、章 表內科一道。 禮樂論一道,三百字以 上;詔、誥、章表內科 一道。20 第 三 場 策一道,經史時務內出 題,不矜浮藻,惟務直 述,限一千字以上。 經史時務策一道。 經史時務策一道,限一 千字以上。 據此表,可見元制對明代的影響,明洪武初設科大抵承襲元制,功令所尊經註,唯《春 秋》加上張洽《傳》微異;較大的不同,在於二場以論取代古賦。而比較皇慶、至元所頒, 則可看出復科舉時考試的難度提高了。首場本經義仍舊,《四書》疑由二道減為一道,並 增加了本經疑一道;二場古賦改為必考,僅從詔、誥、表内選一道作答,第三場不變,共 由原答 5 題改成答 6 題,答題數增加,備考內容也擴大了。 陳高(1315-1367)言,朝廷以文章取士,「立法之意至善也」: 問之疑以觀其明理,質之義以究其通經,試之賦以考其博物,習之詔、誥、表章以 視其代言、獻納之方,策之時務,以明其政事設施,非徒以革前代之弊也,將以求 真才之用也。21 三場所考,各有其立意、目的,但三場兼重亦僅是科舉實施的理想、檯面話,事實未必如 此。吳澄(1249-1333)云:「初場在通經而明理,次場在通古而善辭,末場在通今而知務。 長於此或短於彼,得其一或失其二,其間兼全而俱優者,不多見也。」22 這是吳澄參與鄉 試閱卷的經驗之談。學者或引吳澄論三場考試立意,用以證明「三場都要求同等優秀」,「三 場中並無重要次重要之分」,23 但頗乏說服力。一方面誠如吳澄所言,三場俱優者本不多, 19 文獻記載元代二場公文考試,有「詔誥章表」、「詔誥表」之異,且今人標點斷句亦不同,筆者已另 撰一文,考證元代二場考「章表」的記載,「章表」為偏義複詞,單指表文,元代僅出詔、誥、表三 題,未考章。 20 文獻記載明初二場公文考試,有「詔誥章表」、「詔誥表箋」、「詔誥表」之異,且今人標點斷句亦不 同。筆者已另撰一文,考證明初二場考「章表」、「表箋」的記載,「章表」、「表箋」為偏義複詞,單 指表文,明初沿用元制,僅出詔、誥、表三題,未考章、箋。 21 元・陳高:〈上達祕卿書〉,《不繫舟漁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16 冊(臺北:臺灣商 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15,頁 11。 22 元・吳澄:〈跋吳君正程文後〉,《吳文正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197 冊(臺北:臺灣 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63,頁 8。 23 周家玉:〈略論元代科舉考試中的古賦〉,《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09 年第 9 期(2009 年 9 月),頁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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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所考諸題有難易之分,重要與否也存在差異,又或因卷多而閱卷時力有限,以致取 巧偏重以求效率,這都是科場常見的權衡。 南宋太常博士倪思(1147-1220)於淳熙 11 年(1184)10 月上奏矯正考官衡文重首場: 「考覈之際,稍以論、策為重,毋止以初場定去留。」24 秦蕙田(1702-1764)指出:據倪 思所言,「則宋時固已有重初場而輕論、策之弊。蓋既以經義、詩賦為第一場,則主司所 取、士子所趨,自不無偏重之處,積漸使然,古今一轍也。」25 南宋如此,金朝亦存在偏 重,金、元之際的劉祁(1203-1250)云:「金朝取士,以詞賦為重,……故學者止工于 律賦」,強調朝廷設科舉,用賦、詩、策、論四篇文字,以取全才。而學者「狃于習俗, 止力為律賦,至于詩、策、論,俱不留心」,考官「止考賦而不究詩、策、論」,「泰和 間有司考詩、賦,已定去取」,閱策、論,不過敷衍了事。26 或言金代僅憑首場律賦、詩 決定去取,或更強調但重首場之律賦而已。明代科場取士「重首場」,更是明顯而普遍的 現象,清人雖責明科場有重首場之失,而仍不免重蹈覆轍,直至清末,重首場依然是科場 備受批評而未能改善的積弊。27 衡諸歷朝的這些現象,故元代倘於三場間,有所偏重,亦 不足為怪。

三、辭賦考試的地位與德行明經科

科舉研究在民初時,研究並不興盛,僅有零星的科舉論著。在文革時期,被視為舊制 度、傳統封建文化代表的科舉制度,更遭徹底否定。28 因此,科舉研究的起步較晚,至今 有些領域的探討仍尚未明朗,學者很容易站在其研究課題上本位思考,難免見樹不見林。 24 元・脫脫等:〈選舉二〉,《宋史》(臺北:鼎文書局,1983 年),卷 156,頁 3633。按:當時恢復分經 義、詩賦為兩科,詩賦進士首場試詩、賦各一首,經義進士首場試本經義三道,《論》、《孟》義各一 道,兩科之二三場皆試論一首、策三道。 25 清・秦蕙田:〈學禮〉,《五禮通考》,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39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3-1986 年),卷 174,頁 41。 26 元・劉祁:《歸潛志》,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040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8,頁 1-2。按:「泰和」為金章宗(1168-1208)年號,始自西元 1201 至 1209 年。 27 侯美珍:〈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頁 323-368。 28 劉海峰云:「在 1979 年之前,科舉研究是大陸學術研究的冷門,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科舉只是一堆 陳年歷史垃圾,即使要去撥弄,主要也是為了肅清其流毒。」劉海峰:〈「科舉學」的世紀回顧〉,《科 舉制與科舉學》(貴陽:貴州教育出版社,2004 年),頁 247。陳興德亦指出:大陸在 50 至 70 年代, 僅出版過 3 本科舉研究專書,發表的科舉研究論文不超過 20 篇,成為研究的「失語」期。陳興德: 《二十世紀科舉觀之變遷》(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2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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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研究元代文學、賦學的,常較強調古賦在三場的重要性。以下先引述學者之立論,再加 辨正。 吳志堅在研究元代科舉與文學時指出,第二場考古賦、詔、誥、表,「而以古賦為主」。 29 這個說法可以成立,也很容易獲得認同。明李賢(1408-1466)曾言:元代取士用賦,故 朝野博雅之士甚多,而明初因「抑詞章之習」而革之,頗致憾於此,建議「於二場中仍添 一賦,不十數年,士不博雅者吾未之信也」。30 賦作向來有可顯露其才學、可觀其博雅之 效,且相較於其他舉業文體,詔、誥、表確實較少獲得關注,古賦的難度、篇幅,非詔、 誥、表所能及。更何況在復科舉後,將原來所定古賦、詔、誥、表,四題擇一作答,改成 古賦必考,而僅由詔、誥、表擇一作答。故第二場中,偏重古賦是顯然的,需再深究的僅 是:古賦比起其他場的文體重要性如何? 第三場的對策,是歷來選拔人才、取士制度中最早出現、最常用的文體,但策論「浮 偽滋甚,難為考較」,「若專取策論,必難升黜」,頗難決定去留。31 且「策論汗漫難知」, 32 常遭懷疑是擬題背誦的「場外之文」,衡文難以斷其優劣,和詔、誥、表一樣,常非居 於錄取的關鍵。所以需討論的焦點僅在於:古賦是否比首場經疑、經義重要? 吳志堅云: 元代科舉實際上很重視辭章。左榜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在三場中占有重要地 位。重視辭賦仍然是元代科舉的重要特點之一。恢復科舉後,士子們「寒窗讀賦 萬山中」是對此最佳的說明。33 續又舉了許多例子,以說明:「在實際錄取中,第二場古賦場在三場中地位如何?」 袁桷〈江陵儒學教授岑君墓志銘〉自言其為考官時「選詞賦工者擢前列」。「詞賦工」 應該主要指古賦做的好。這是前期的情況。同樣多次任考官的蘇天爵在〈書羅學升 29 吳志堅:《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南京:南京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博士論文,2009 年), 頁 96。 30 明・李賢:〈雜錄〉,《古穰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44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1986 年),卷 28,頁 1-2。 31 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316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1986 年),卷 164,頁 5-6,繫於宋仁宗慶曆 8 年(1048)。 32 元・脫脫等:〈選舉一〉,《宋史》,卷 155,頁 3613。 33 武玉環等:《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遼金元卷》,頁 469。吳志堅:《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頁 37, 措辭近似,不複引。詩句見元.劉將孫:〈考試〉,《養吾齋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199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6,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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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後〉一文中,批評科舉「以偶儷之詞,汗漫之文,織組以為工,繁縟以為美」 的風氣,正好從反面反映出元代科舉中文章的重要以及科舉文風,這是晚期的情況。 再來看兩個具體的例子:前引王禮〈高州通守馮公哀辭〉載馮某以古賦優秀,而彌 補經義不足。另一個例子是至正二十二年(1362)江浙鄉試,此科〈非程文〉云: 「唐肅以詞賦而見收,明經安在?」看來,這位叫唐肅的舉子也是憑第二場古賦出 眾而被取。總之,在左榜考試的三場中,如果不說第二場更為重要的話, 那麼它至少也是與其它兩場同等重要。34 是否真如其所說:「第二場更為重要」,或者「至少也是與其它兩場同等重要」? 劉將孫(1257-1324?1325?)〈考試〉詩,有「重期將相公侯選,肯信倡優卜祝同」 語,傳達讀書人對開科考試以圖仕進的喜悅,可見此詩應作於舉行首科鄉試延祐元年(1314) 之際,35 其中「寒窗讀賦萬山中」一句,僅描寫應試之需而讀賦備考,不關偏重。蘇天爵 (1294-1352)對科舉偶儷、繁縟的批評,看似針對辭賦而發,但考其上下文:「以國家取 士之制,察行於鄉里,考言於朝廷,試之以事,而人材於是出焉。世以偶儷之詞,汗漫之 文,織組以為工,繁縟以為美,既僥倖於中選,又苟且以終身,殊失設科求才之意矣。」 36 這是對設科掄才得失的思考,慨嘆最終僅能憑文取人,錄取修辭出色的考卷,用來證明 科場重古賦,說服力仍不夠。論證時引袁桷(1266-1327)、王禮所言,37 證明考官或因古 賦優秀而拔擢人才,但這些也許是特例,才被記載。猶如明、清普遍偏重首場時,偶爾文 獻中仍會出現頌揚某考官能兼重二三場,或特別提及某考生因二三場論、策優異而獲青睞, 正因有別於平常,才特別值得一提。這兩筆資料,用以證明古賦有一定的重要性猶可,用 以證明於三場中偏重古賦則恐未能。 再者,王禮〈高州通守馮公哀辭〉記馮翼翁(1294-1354)延祐 7 年(1320)參加江 西鄉試時,「考官以義與胡氏小異,將斥之」,因歐陽玄(1283-1357)見其〈科斗文字賦〉 34 吳志堅:《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頁 103。周家玉:〈略論元代科舉考試中的古賦〉,頁 92。主 張類似,不複引。所引文獻出處,分別為元・袁桷:〈江陵儒學教授岑君〉,《清容居士集》,收入《景 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03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29,頁 9。元・蘇天爵: 〈書羅學升文稿後〉,《滋溪文稿》,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14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3-1986 年),卷 30,頁 11。元・王禮:〈高州通守馮公哀辭〉,《麟原文集》,收入《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第 1220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12,頁 2-5。元・陶宗儀:〈非 程文〉,《輟耕錄》,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040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 卷 28,頁 4。 35 劉將孫生卒年及〈考試〉詩繫年,參李璞:〈劉將孫年譜〉,《詞學》第 31 輯(2014 年 8 月),頁 282-333。 36 元・蘇天爵:〈書羅學升文稿後〉,《滋溪文稿》,卷 30,頁 11。 37 王禮,生卒年不詳,所作〈高州通守馮公哀辭〉,應與所記馮翼翁約略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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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為激賞,以示主試龍仁夫(1252-1335),終獲拔擢云云。38 所記是否為事實?劉貞所選 《類編歷舉三場文選》,《古賦》卷 3,收馮氏〈科斗文字賦〉,前有考官盛讚之語:「場中 此作,絕無而僅有者也。」而《春秋義》卷 3,亦收馮氏〈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 人會于北杏。莊 13 年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莊十六年〉一文,也獲得不錯的評價: 初考張教授批:「本用胡《傳》之說,微以己意參之,議論亦正,文義可□,老於 是經者也。」 再批云:「場中《春秋》義可取者不少,此卷本胡《傳》兼用《谷梁》之說,議論 正當,文義郁然。」39 考官所評「本胡《傳》兼用《谷梁》之說」,並無貶意,按制度規定,《春秋》本許用《三 傳》及胡氏《傳》,40 正因此文出色,故劉貞才收入《三場文選》作為學習的範文。馮翼 翁此次應試,古賦極傑出,但《春秋》義也頗有可取,方能名列 15 名,非如王禮所言《春 秋》義遭黜,全仗古賦力挽狂瀾。41 就《三場文選》對馮氏兩文之評語來看,反可用以證 明在判定等第上,經義的影響更大,故馮氏雖賦作極出色,卻不能名列前茅,僅居 15 名。 38 元・王禮:〈高州通守馮公哀辭〉,《麟原文集》,卷 12,頁 2-5。 39 元・劉貞輯:《類編歷舉三場文選》(東京:靜嘉堂文庫藏元至正刊本),《古賦》,卷 3。此書多簡俗 字,本作《谷梁》。又,此書原本就小字繁密,再加上年久漫漶,所閱為靜嘉堂文庫微卷,版心頁數 難以辨識,故僅說明卷數、篇名。為避繁冗,或簡稱為《三場文選》。 40 雖功令規定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由王禮文中所記,顯然當時亦存在不合胡《傳》而遭黜落者。 元程端學(1278-1334)曾詮解功令規定「為主」和「許用」之別:「科詔:『《詩》以朱氏為主,《書》 以蔡氏為主,《易》以程、朱為主,三經兼用古註疏。《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禮記》 用古註疏。』欽詳『為主』之意,則凡程、朱、蔡氏之說,一字不可違,必演而伸之可也。若夫『許 用』之意,則猶以《三傳》、胡氏之說未可盡主也。是則合於《春秋》之經者,用之可也;其不合者, 直求之經意而辨之可也。」元.程端學:〈春秋本義序〉,《春秋本義》,收入清.徐乾學編:《通志堂 經解》第 25 冊(臺北:大通書局,1970 年,影印清康熙 19 年〔1680〕刻本),卷首,頁 2。在「許 用」的《春秋》四傳間,倘有不合處,作義時,如何取捨依違?尚需深究。 41 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清華元史》第 2 輯(2013 年 6 月),頁 149,亦論及馮翼翁,其詮釋與筆者不同。不知是否受到王禮所言影響,故姚文言:馮 氏《春秋》義因未能遵守官方規定,依胡《傳》闡釋,原已被經義閱卷官黜落,經歐陽玄向龍仁夫 力爭,才以較後的名次中式。「但這一點在他的鄉試經義卷批語裡卻幾乎未見反映」,故推測「馮翼 翁經義卷的批語,是否可能是在考官們經協商同意將他納入選中之後再補寫或改寫的?」筆者以為, 功令本許用胡《傳》、《三傳》,在《春秋》義的批語中,有諸多例證,如卷 7,至順 3 年(1332)江 西鄉試,第一名陳植《春秋》義,泰定 4 年(1327)進士方回孫批:「經義引據《谷梁》,參以《三 傳》,文勢整暇而詳密,佳作也。」且若馮氏《春秋》義不佳而以賦取中,劉貞選馮氏《春秋》義為 式,亦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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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陶宗儀(1329-1410)《輟耕錄》轉載傳誦一時的彈文:「唐肅以詞賦而見收,明經安 在?」乃針對至正 22 年(1362)江浙鄉試而發的不平之鳴,筆者以為此亦難以作為重古 賦之證。此筆文獻的確切解讀應是:唐肅(1318-1371,一作 1321-1374)以古賦見收而遭 質疑有弊端,由此可見,一般掄才多重首場「明經」,故唐肅首場明經不出色,卻因古賦 見收,才惹來非議。 筆者認為古賦是二、三場諸體最受重視的,但不認同第二場古賦「更為重要」或與首 場「同等重要」的論點,除理據不足外,也因溯源元仁宗開科舉立制之初本不重辭賦。在 經長期討論後,元仁宗受周圍儒臣影響,尊程、朱的理學派勝出,皇慶 2 年(1313)10 月,中書省臣奏: 夫取士之法,經學實修己治人之道,詞賦乃摛章繪句之學,自隋、唐以來,取人專 尚詞賦,故士習浮華。今臣等所擬將律賦省題詩小義皆不用,專立德行明經科,以 此取士,庶可得人。43 《通制條格》亦載皇慶 2 年 10 月聖諭: 經學的是說脩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勾當;詞賦的是吟詩、課賦、作文字的勾 當,自隋唐以來取人,專尚詞賦,人都習學的浮華了。……俺如今將律賦、省題詩、 小義等都不用,止存留詔、誥、章表,專立德行明經科。44 仁宗准中書省臣所請,並頒詔書云:「若稽三代以來,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舉人宜 以德行為首,試藝則以經術為先,詞章次之,浮華過實,朕所不取。爰命中書省,參酌古 今,定其條制。」45仁宗亦曾對侍臣言:「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 以致此。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46有別於以往科舉制度有不同科 目,元代僅立「德行明經」一科,專取儒者以興治道。「德行」不能考試,端賴在鄉試前, 42 元代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取 75 人,計 300 人以應會試。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卷 5,頁 13,云:「南人取合格者柒拾伍人:湖廣壹拾捌人,江浙貳拾捌人,江西貳拾貳人,河南柒人。」 由於所取不多,江西僅取 22 人,名次在 15,已居中下。 43 明・宋濂等:〈選舉一〉,《元史》,卷 81,頁 2018。 44 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卷 5,頁 7-8。 45 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卷 5,頁 15。 46 明・宋濂等:〈仁宗紀一〉,《元史》,卷 24,頁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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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州、郡、縣推選出士子應鄉試時,加以把關;47 而「明經」則可藉由考試加以甄選。 由以上奏疏、詔諭可知,元仁宗設科取士,乃為拔擢真儒以圖至治,批評「專尚詞賦, 故士習浮華」的舊制,故「試藝則以經術為先」,擬罷「律賦、省題詩」不用云云。而最 終實施時,第二場仍設有古賦,這是因為當時議科舉諸臣本有「文學派」、「理學派」的不 同,為考量各方期待,拉攏人心,調合兩派,勢所必須。48 清汪琬(1624-1691)云:「終元之世,亦未嘗廢賦不用也。或有司校閱,稍重經疑、 經義則有之耳。」49 指出元代重首場經疑、經義,洵為實情。所立既是「德行明經科」, 詔書及立制本意亦重經術,故元代科舉文獻屢屢出現「德行」、「明經」、「經術」、「經明行 修」等關鍵字,考古賦初始僅是出於安撫、拉攏文學派而設,詔諭已言「詞賦乃摛章繪句 之學」,使「士習浮華」,顯然在立制初始,其地位就不如首場經書考試來得重要。正因科 場重首場明經,宋濂(1310-1381)方在洪武初年云: 自貢舉法行,學者知以摘經擬題為志,其所最切者,唯《四子》、一經之箋是鑽是 窺,餘則漫不加省。50 指出科舉效應,學者以功名為重,但鑽研《四書》、本經而不顧其餘的積弊,此可謂有為 而發。

四、首場《四書》、《五經》之偏重

接下來要思考的是:元代科舉既重首場,於《四書》、《五經》是均重還是有所偏重? 是重《四書》還是重《五經》? 47 元・拜柱等纂修:《通制條格》,卷 5,頁 15-16:「推選年及二十五以上,鄉黨稱其孝悌,朋友服其信 義,經明行修之士,結罪保舉,以禮敦遣,貢諸路府。」 48 李新宇:〈元代考賦制度與賦創作〉,《元代辭賦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年),頁 176-194。「文學派」∕「理學派」,或用「道學派」∕「詩賦派」以區分,見蕭啟慶:〈科舉停頓的原因〉, 《元代進士輯考》,頁 4。 49 清・汪琬:〈三衢文會記〉,《堯峰文鈔》,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315 冊(臺北:臺灣商務 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22,頁 17。 50 明・宋濂:〈大明故中順大夫禮部侍郎曾公神道碑〉,《文憲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24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18,頁 13。曾公,指曾魯(1319-1372),頁 17 言 及洪武 6 年(1373)曾魯「祔葬九世祖高安府君之塋」,文章應作於此際,所言的科舉重《四子》、 一經,應是元代到明洪武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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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來明亦認為元代科舉偏重首場經書考試,對於是重《四書》或重《五經》,則做保 留的推論。在引述了元代許多文獻,論教學、習經先《四書》、以《四書》為本的主張後, 云:「從設科意圖來說,《四書》被放在比較重要的位置」,「元代科舉考試在科目設置上先 《四書》而後《五經》,並非只出於二者難易程度的不同,而是與中國學術傳統中長期以 來形成的經典學習方法密切相關」,「至於在實際應試過程中,由於《五經》既有經疑,又 有經義,也不能排除會出現重《五經》的情形」。51 周春健《元代四書學研究》第二章〈元代《四書》官學地位的制度化〉,對於《四書》 從南宋末遭禁,元初興盛、發展,至延祐科舉成為考試科目,於《四書》官學地位制度化 的過程和影響,有深刻的探究。在引述元代三場考試規定後,強調: 無論蒙古人、色目人,還是漢人、南人,《四書》都是首當其衝要考的科 目,而且規定了唯一的考試教材版本,即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 較諸《四書》,《五經》已明顯退居次席,……可以說《四書》在「延祐 科舉」中是真正地被「懸為令甲」了。52 主張南宋以來《四書》的地位、重要性大幅提升,而延祐科舉的規定和影響尤大,使 得《四書》被懸為令甲,「《五經》已明顯退居次席」。 涂雲清《蒙元統治下的士人及其經學發展》中亦指出: 單就科舉考試而言,《四書》與《五經》地位的變換,正式在元代完成,《四書》與 《五經》為儒者所必習,而《四書》似乎更為儒者所重視。……「《四書》」地位真 正凌駕於「《五經》」之上,當自元代開始。53 並強調:元代科舉《四書章句集註》為必考,而《五經》則是選考,這也是《四書》地位 凌駕《五經》的一個表徵。且從許多學者的治學取向上,也明顯可看出其重視《四書》不 亞於《五經》的學術風潮,元代學者有關《四書》的論著,更是明顯多於他朝。54 51 余來明:《元代科舉與文學》(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3 年),頁 269-270。 52 周春健:《元代四書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66-67。又,周春健:〈「延祐 科舉」與《四書》學官學地位的制度化〉,《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40 卷第 3 期(2008 年 5 月),頁 18-22。觀點與措辭相同,不複引。 53 涂雲清:《蒙元統治下的士人及其經學發展》(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12 年),頁 417、431。 54 涂雲清:《蒙元統治下的士人及其經學發展》,頁 431。「元代學者有關《四書》的論著,更明顯多於 他朝」的說法可商榷,《四書》之名始於南宋,故宋代以《四書》命名的著作自然罕少,而明、清《四 書》著作之多,遠非元代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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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周、涂兩位學者的論述,筆者以為,《四書》學在元初獲得推廣、蓬勃發展,並 受到重視,這是學術界已接受的共識。但在延祐開科時,《四書》是否已足以和《五經》 並駕甚至「凌駕」,則需再商榷、評估。所引許多學者重視《四書》之研讀,主張《四書》 是學習、治經根本的論述,此常是就學習的次第而言,先後之別不盡然就是輕重之分。猶 如大學中文系的課程,大一必修「國學導讀」、「文學概論」作為入門基礎,但並不必然代 表「國學導讀」、「文學概論」的重要性甚於大三、大四所習「中國文學史」、「中國思想史」。 再者,科場外的重要性和科場內閱卷實際產生的偏重,有時亦非全然同步,亦可能存在出 入。譬如策問,可試經史亦可試時務,對於科舉乃為掄才選官而言,自然是重要的,朝野 亦屢有偏重策問的議論,而多數時期考官閱卷時,對策卻非衡文錄中與否的關鍵。 吳志堅則從考試的遞變中觀察,指出: 自唐以來,科舉考試一向有「兼經」之目,元代第二場考《四書》經疑、經問有前 代《論》、《孟》小義的歷史淵源。……經疑、經問問答相當實在,並沒有太多的程 式化的內容,在三場中也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元代科舉雖治《四書》,但經義不在 《四書》中發題,本經的重要遠遠超過《四書》。55 在左榜第一場經義考試中,《四書》經疑與本經經義相比,只占次要地位,沿襲唐 宋以來「小義」的傳統地位。56 主張延祐開科時,經疑自《四書》出題,乃延續宋代兼考《論》、《孟》小義的傳統,僅是 兼經考試,不似各占一經的大義來得重要。57 是否「本經的重要遠遠超過《四書》」?是 否因《四書》疑為兼經考《論》、《孟》小義的傳統延續使然? 以往討論元代三場偏重問題,因文獻局限,只能藉由較間接、外圍的線索推論,其證 據常在疑似之間,立論也難免受到質疑。回顧歷來對此課題的討論,筆者以為最紮實、最 具說服力的應是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一 文。58此文乃姚氏至靜嘉堂文庫觀閱元劉貞所編《類編歷舉三場文選》一書微卷,59費時 55 吳志堅:《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頁 34。言經疑、經問「在三場中也不占重要地位」,並不正確。 56 武玉環等:《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遼金元卷》,頁 468。吳志堅撰博士論文《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 及執筆《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遼金元卷》元代部份,寫作時間差距八年,某些論述、觀點稍有不同。 57 宋代時熙寧變法,考生除各占治《詩》、《書》、《易》、《周禮》、《禮記》大經外,兼以《論語》、《孟 子》。兼考《論》、《孟》或稱「兼經大義」,但相對於各占治一經的「大經」而言,又或稱作「小義」。 吳志堅:《元代科舉與士人文風研究》,頁 36-37。 58 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頁 119-176。 59 劉貞,生卒年不詳,劉貞所編書,靜嘉堂所藏為至正刊本,共有十集,最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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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抄錄該書程文前考官批語、考生名次後,所進行的研究。 劉貞所編《類編歷舉三場文選》一書,遴選延祐初頒科舉後,所舉行的 8 科鄉試、7 科會試之程文佳作,或附考官評語。60 其書共分十集,自甲集至癸集分別為:《經疑》、《易 義》、《書義》、《詩義》、《禮記義》、《春秋義》、《古賦》、《詔誥章表》、《對策》、《御試策》。 首有劉貞〈三場文選序〉署至正元年(1341),顯見是在復科舉時印成問世,供考生選購, 乃舉業之津梁,青雲之利器,為研究元代科舉重要史料,惜至今猶未能影印流傳。其中考 官評語、考生名次,自然是論斷三場偏重最直接的資料。 姚大力之論文,據所抄錄之考官評語、考生名次等資料立論,除藉以推論鄉試考官如 何分組、分房、分經閱卷外,在第三章〈怎樣綜合評定三場優劣〉中,對三場文如何權衡、 判定名次,經舉證討論後,有如下論斷:三場俱優,自然是名列前茅的首選,「在不克求 全的情況下,三場中最被重視的,乃是明經一場的經疑和經義答卷」。首場僅尚可、未出 類拔萃者,仍可因二三場優異而入選,舉了多位應試者因賦作評價高而中式之例為證。但 又主張考官對於古賦,比不上對明經的看重,「主要因賦作優秀而入選者們的名次,一般 都相當靠後」。並以卷 3 泰定 3 年(1326)湖廣鄉試第 16 名湯原為例,61 其《書經》義深 獲考官青睞,彭士奇(1266-1331)批語有「二疑雖弱,是義不可黜也」語,可見兩篇《四 書》疑偏弱,是因《書經》義出色而以第 16 名中式,藉此可知:「明經一場內,經義卷的 重要性似更大於經疑卷。在我們能夠了解的範圍內,雖經疑優異,但經義未可人意而依然 獲選的例證,一個也沒有找到。」62 筆者在 2017 年 9 月、2017 年 11 月,曾兩度造訪靜嘉堂文庫觀閱劉貞一書漫漶的微 卷,以 4 日的時間閱抄了大量程文考官評語。所見之心得與姚大力一文的分析相同,考官 在科場中,於三場中偏重首場,於首場中偏重《五經》義甚於《四書》疑;於二三場的古 賦、詔、誥、表、策中,偏重古賦。據劉貞一書所錄,大凡經疑、經義寫得好,考官讚嘆 不已者,多名列前茅。古賦受到肯定、被許為冠全場者,卻常見名次偏中後。凡細閱過劉 貞《三場文選》評語者,應咸能認同姚氏之論斷。 姚文未提到,但筆者認為也是重要指標者,是關於考官評語的多寡、繁簡、深入。在 劉書所錄程文中,經義評語較多、較詳細深入,考官詳細點評商榷,經疑次之,古賦更其 60 可參以下三文對此書之研究及介紹。陳高華:〈兩種《三場文選》中所見元代科舉人物名錄──兼說 錢大昕《元進士考》〉,《陳高華文集》(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 年),頁 168-210。該文原載《中 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學刊》第 1 集(2001 年 10 月),頁 342-372。黃仁生:〈元代科舉文獻三種發覆〉, 《文獻》2003 年第 1 期(2003 年 1 月),頁 95-105 轉 177。黃仁生:〈劉仁初編《新刊類編歷舉三場 文選》十集七十二卷〉,《日本現藏稀見元明文集考證與提要》(長沙:嶽麓書社,2004 年)。 61 湯原,生卒年不詳,文獻或載其名為「湯源」,參沈仁國:《元朝進士集證》,頁 166,〈湯源〉條。 62 引文見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頁 138、1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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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至於詔、誥、表、策的評語,則皆偏少、偏簡略。此皆透露出對各應試文體的態度, 正是因為對經義之重視,才反復商榷,說明考卷之得失及中式者優點何在。 如《易義》卷 5,泰定 3 年(1326)湖廣鄉試,出〈說卦〉題〈天地定位,山澤通氣, 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第一名李瑾之文,虞槃(1274-1327)、彭士奇兩考 官評語如下: 考官虞州判槃批:「本房《易》卷最多,有對待流行者矣,有不易變易者矣,有實 体妙用者矣,有卦畫卦象者矣,有乾坤定位而六子用事者矣,能者兼后天以為工, 不能者守先天而无味。忽得此卷發羲圖之秘,演孔翼之微,沛然若決江河而注之海 也,豁然若撥雲霧而觀於天也。真實之學,壯偉之文,本房諸卷,此為第一。」 考官彭縣丞士奇批:「場中《易》卷,誠如初考所云,不誤以八卦相錯為后天,則 就以八卦相錯為通氣相薄不相射之義,皆失經旨。此卷独能反覆究極,於是先天卦 畫之理,殆无余蘊。風簷短日,而能傲兀試席,如長江大河,沛然盡其所欲言,非 深於是經者不能也,余亦低頭拜東野矣。」 詳細交代他卷釋義立論如何失經旨,以對照此卷特出之處,彭士奇更引韓愈(768-824)〈醉 留東野〉詩句「低頭拜東野」,表達佩服讚賞之意。彭士奇在評聶炳(1302-1352)泰定 3 年湖廣鄉試《詩經》義時,除批語極長外,還自作《詩經》冒子,示人以法。63 這種較長 篇幅且深刻的評語,在經義中較能看到,經疑次之,其他文體中則罕少。 至於古賦,劉貞此書為復科舉的應試者而編,復科舉新制,古賦為第二場必考,故劉 貞一書所選古賦頗多,共 88 篇,但評語較《五經》義簡略,多泛泛稱讚,較乏深刻的商 榷或力推之語。僅《古賦》卷 1,延祐元年(1314)江浙鄉試,第 3 名黃溍(1277-1357) 〈太極賦〉,「考官批云」多達 12 行,較為詳細,屬例外。其他或無批語,或僅數句、未 滿一行居多,稍長的亦多為二三行而已。如《古賦》卷 8 最末篇,元統 3 年(1335)江西 鄉試,第 9 名龔瑨〈王會圖賦〉批語: 初考李縣丞懋批:「賦善於鋪張模寫。」 同考李縣尹粲批:「賦藻麗。」 考官吳主簿存批:「賦甚高。」 63 可參以下取材自劉貞一書的轉錄:張祝平、蔡燕、蔣玲:〈元代科舉《詩經》試卷檔案的價值〉,《中 國典籍與文化》2007 年第 1 期(2007 年 1 月),頁 79-86。元・彭士奇:〈泰定三年文選《詩》義湖 廣鄉試聶炳考卷前批語〉、〈聶炳考卷後自作《詩經》冒子〉,收入李修生主編:《全元文》第 24 冊(南 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2004 年),卷 743,頁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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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官汪推官澤民批:「賦筆力優贍而音節鏗鏘,當是作手。」 雖出現少見、多達 4 位考官之評語,但評價極簡短。與經義評語比較,詳簡、深入與否, 顯然有別。 由於靜嘉堂文庫所藏劉貞一書未影印流通,讀者除可參姚文之論述、舉例外,另可參 收錄於《域外漢籍珍本文庫》第 5 輯的日本公文書館藏劉貞《新刊類編歷舉三場文選》, 唯僅存《古賦》、《對策》各 8 卷。64 中國國家圖家館也藏有劉貞一書,亦題作《新刊類編 歷舉三場文選》,同樣不全,僅存丁集《詩義》8 卷,庚集《古賦》僅存 7 卷(第 8 卷佚), 辛集《詔誥章表》僅存 13 頁。李超〈元代科考文獻考官批語輯錄及其價值〉一文,65 纂 錄了此本的考官評語,藉其纂錄,讀者可藉以比較考官對經義、古賦、詔、誥、表諸體批 評之出入。可考見考官於《詩經》義的批評較詳,常有盛推之語,如「宜在前列」、「宜冠 本經」、「本經之冠」等評,考生名次亦多居前列。而所收古賦中式者,名次頗多一、二十 名者,如卷 1,延祐元年湖廣鄉試,李朝瑞〈天馬賦〉考官批:「宜在高選」、「此篇氣象 宜甲諸賦」,但僅居 14 名。卷 3,延祐 7 年江西鄉試馮翼翁之〈科斗文字賦〉,考官批:「賦 場此為最優」、「場中此作,絕無而僅有者也」,而僅居第 15 名。66 且古賦批語,也不如《詩 經》義多而詳盡。至於所收詔、詔、表作者,中式名次亦頗多在一、二十名外,評語更加 簡略,常見「簡古」、「得詔體」、「得誥體」、「平通」語,多僅為幾個字或一二句的評語。

五、《分年日程》及《皇元大科三場文選》的考察

除劉貞一書可以證明三場偏重首場,首場重《五經》義甚於《四書》疑外,程端禮 (1271-1345)《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頗多關於如何習經、作文之備考建議,亦有線 索可以為證。 《分年日程》前有程氏〈讀書分年日程序〉自序,署延祐 2 年(1315)8 月,卷 3 末 又有程氏跋語,署元統 3 年(1335)11 月,言此書經修正,與舊本不同,此為「最後刊 64 元・劉貞輯:《新刊類編歷舉三場文選》(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年, 《域外漢籍珍本文庫》第 5 輯影印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元至正間刊本)。 65 李超:〈元代科考文獻考官批語輯錄及其價值〉,《中國典籍與文化》2010 年第 3 期(2010 年 7 月), 頁 138-144。 66 請並參姚大力文所舉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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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塾本也」。67 序、跋作時與第一階段實施科舉時間幾近重疊。書末薛觀識語:「此書之 為法,蓋以當讀之書,定其本末、重輕、先後之序」,「以其得於經者為本而看史,然後以 其得於經史者為本而為文」,「其始之讀也,惟務明經脩行以立儒者之大本」。68 可見《分 年日程》教人讀經備考,是以經書為本、為重,這也完全符合應試重首場的實際,故於書 中,對如何習經,言之甚詳。

圖 1:程端禮〈讀作舉業日程〉空眼簿

又,程端禮設計了〈讀作舉業日程〉 空眼簿,以十日為一周,九日讀看,一日 作文。「九日讀看」部份之規畫為:「以六 日之早,以序倍讀《四書》本經傳注、《或 問》;三日之早,溫經騷韓文」,「以九日 之飯後,讀看頭場文字,以性理制度治道 故事,周而復始」。「以九日之夜,隨三場 四類編鈔格料,批點抹截」。而「一日作 文」所作為何?「以全日作頭場文」。69 這 些訊息,皆顯見當時備考因重首場,於經書學習、頭場文體習作上,需投入大量時力,非 他場所及。卷 2,〈學作文〉一節,又連用數頁,說明各種舉業文體的學習,依次分論:「欲 學策」、「欲學經問」、「欲學經義」、「欲學古賦」、「欲學古體制誥章表」、「(欲學)四六章 表」。程端禮在說明時亦有繁簡不同,諸體所費字數分別為:103、35、793、97、40、80 字。70 經義所費說明字數甚多,不厭其詳,此亦是重《五經》義之證明。 基於以上所有的證據,可確知元科場較偏重首場,首場則重《五經》義甚於《四書》 疑。然而,不管是劉貞一書、或程端禮之作,都是元代第一階段科舉實施的集結、線索, 在第二階段科舉實施時,是否仍維持重首場,重《五經》義的現象? 元代所留存之三場程文選集,除劉貞一書外,尚有周旉所輯《皇元大科三場文選》,71 卷末有劉時懋至正 4 年(1344)跋語,約編成於此時。此書為復科舉後所編,新制加考本 67 元・程端禮:《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收入《四部叢刊廣編》第 26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6 年,影印上海涵芬樓影印常熟瞿氏鐵琴銅劍樓藏元刊本),卷 3,頁 59。 68 元・程端禮:〈後序〉,《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頁 3-4,薛觀,生卒年不詳,其識語為元統 3 年 11 月作。 69 元・程端禮:〈讀作舉業日程〉,《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卷 2,頁 32。 70 元・程端禮:〈學作文〉,《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卷 2,頁 10-16。 71 元・周旉輯:《皇元大科三場文選》(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年,《域 外漢籍珍本文庫》第 5 輯影印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元至正間刊本)。周旉,生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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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疑,古賦也由選考改為必考,所收錄復科舉首次舉行的至正元年(1341)鄉試及至正 2 年會試之程文,共分 15 卷,亦間附考官評語,但評語稍不如劉貞一書頻見、詳細。依卷 次先後,統計其各卷收文篇數和考官評語則數如下:

表 2:周旉《皇元大科三場文選》收文篇數、評語統計

場次 卷次 收文篇數 評語則數 第一場 易義 15 6 書義 9 3 詩義 12 8 禮記義 5 3 春秋義 13 4 易疑 11 4 書疑 7 3 詩疑 7 2 禮記疑 4 3 春秋疑 10 5 四書疑 18 8 第二場 詔、誥 11 1 表 9 1 古賦 10 1 第三場 策 9 2 收文的多寡,大抵也反映了選經的冷熱、考生的需求及重要性,如《禮記》選考者極 少,72 故周書中之《禮記》義、《禮記》疑,所收偏少。詔、誥有兩體,才收 11 篇,表、 策,收文皆僅 9 篇。古賦是共同必考,但僅收 10 篇,且評語只 1 則。《四書》疑亦是所有 考生共同必考,顯然比古賦更受重視。但以共同必考而僅收 18 篇,僅有 8 則評語,不能 說必考的《四書》比選考的《五經》更獲重視。《五經》考經義又考經疑,兩者合計,除 《禮記》選考者偏少以外,多勝過《四書》。可見復開科舉,仍偏重首場,首場中仍偏重 《五經》,而且偏重《五經》的態勢,較初開科舉的前一階段更為顯然。正因如此,極重 視《四書》,以為《四書》「實《六經》之本原」,「治天下國家之法,靡所不備」的史伯璿 (1299-1345),才會對復科舉後,《四書》不如《五經》受到重視憂心忡忡: 72 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頁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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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科舉再開之後,漢人、南人初場《四書》,只出一疑。《五經》既有經義,又有疑 義,遂使學者於《四書》往往多所忽略。73

六、結論

大概是因元代科舉實施時間未久,僅 52 年,其間又中斷 6 年,其科場偏重的流弊尚 未顯然,不似明、清,充斥著抨擊、議論科場偏重的訊息,故未易考索,學界因此有科場 重古賦、重《四書》、重《五經》不同的見解。幸得劉貞、周旉所編《三場文選》,尚得傳 世,可藉中式名次、考官評語進行考察。再參酌元仁宗設「德行明經科」之立制本意,佐 以程端禮《分年日程》等讀經、學文備考等文獻記載,經以上之討論,可見元代科場偏重 首場經書考試,而於《四書》、《五經》中,略偏重《五經》些。 行文至此,讀者或許會質疑:「為什麼元代重《五經》?是否延續宋代兼經考《論》、 《孟》小義傳統,不似各占一經的大義重要?是否元代《四書》地位雖提升、成為考試內 容,而仍不足與《五經》並駕?明沿元制,為什麼明代卻又不重《五經》而重《四書》?」 《四書》、《五經》何者較重要,頗難衡量。筆者以為不應從兩者孰更為重要的角度去 思考元代科場的偏重,而是應從考官衡文判別優劣的心態,以及「經疑」、「經義」文體的 區別上著眼。 初頒科舉的第一階段,首場考「《四書》經疑」和「《五經》經義」,重「《五經》經義」; 復科舉後所實施新制,《五經》考《五經》義和《五經》疑,兩者孰更獲重視?就表 2 來 觀察,明顯感到《五經》義不論是收文篇數或評語則數,皆勝《五經》疑一籌。 經疑、經義之不同,學者已曾概介,74 簡單的說:一為問答題,一為作文題。經疑出 問答題,《四書》疑從《四書》出題,《五經》疑從考生所選本經出題,或辨析經文義理異 同,或問經書相關知識等。經義出作文題目,取《五經》經文數句或一段為題。如《皇元 大科三場文選》中〈詩義〉第一題,乃至正元年(1341)江西鄉試題:〈文王既勤止,我 應受之,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於繹思〉,75題目取自〈周頌.賚〉經文, 73 元・史伯璿:〈上憲司陳言時事書〉,收入李修生主編:《全元文》第 46 冊(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8-2004 年),頁 423。 74 姚大力:〈元鄉試如何確定上貢人選及其次第──讀《三場文選》札記〉,頁 153-160,〈經義與經疑〉 節。姜龍翔:〈元涂溍生《周易經疑》擬題之部析探〉,《高雄師大國文學報》第 20 期(2014 年 7 月), 頁 30-34,〈元代科舉程式「經義」與「經疑」之分〉節。武玉環等:《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遼金元卷》, 頁 479-489,〈明經〉節。 75 元・周旉輯:《皇元大科三場文選・詩義》,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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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題作文,雖功令言「不拘格律」,但科場卻仍尊「張庭堅體」,用「冒、原、講、證、結」 固定格式行文,76 故論者慣言經義之出題作文,乃明制藝之先聲。〈詩疑〉第一題,亦至 正元年江西鄉試所出,題目為: 〈王〉,〈國風〉。或謂:「周自平王以降,號令不及於天下,與列國等耳,夫子降為 〈國風〉,蓋傷之也。」然聖人於時王之詩,豈容輒有所貶?且季札觀周樂為之歌 〈王〉,固已列於〈國風〉,非夫子降之明矣。然則,其為〈風〉而不為〈雅〉也, 果孰使之然哉?77 所問為《詩經》分類的問題,何以將〈王風〉歸為〈國風〉而非〈雅〉。然而,答經疑和 作經義,孰難?孰易? 在清官方所編《四庫全書總目》中,四庫館臣常盛讚為洪武初所承襲的元代考試經疑 之制,且慨歎不久遭廢除,自後經書僅考試制藝,似為導致學術、科場不振之首因。在對 比中,褒元貶明的意味濃厚,如館臣評元袁俊翁78 《四書疑節》云: 其例以《四書》之文互相參對為題,似異而實同,或似同而實異,或闡義理,或用 考證,皆標問於前,列答於後,蓋當時之體如是。雖亦科舉之學,然非融貫經義, 昭晰無疑,則格閡不能下一語,非猶夫明人科舉之學也。79 《總目》評王充耘(1304-?)《四書經疑貫通》云: 其書以《四書》同異參互比較,各設問答以明之。蓋延祐科舉,「經義」之外有「經 疑」,此與袁俊翁書皆程試之式也。其間辨別疑似,頗有發明,非經義之循題衍說 可以影響揣摩者比。故有元一代,士猶篤志於研經。80 76 元・程端禮:〈學作文〉,《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卷 2,頁 12;元・倪士毅:〈作義要訣自序〉,《作 義要訣》,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482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卷前, 頁 1。張庭堅,字才叔,生卒年不詳,宋哲宗元祐 6 年(1091)進士,〈自靖人自獻于先王〉義,深 獲朱熹讚賞,為元代經義之標準。 77 元・周旉輯:《皇元大科三場文選・詩疑》,頁 1。 78 袁氏生卒年不詳,許家星推論「袁氏當生於 1270 年前後,卒於 1321 年後」。許家星:〈「稱雄科場」 抑或「強學待問」?──以《四書疑節》為中心論元代《四書》「科舉」與「研究」的一體化〉,《南 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 45 卷第 5 期(2014 年 9 月),頁 30。 79 清・紀昀奉敕纂:《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卷 36,頁 7,〈四書疑節〉條。 80 清・紀昀奉敕纂:《四庫全書總目》,卷 36,頁 7-8,〈四書經疑貫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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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臣又言:元延祐用《四書》取士,「而闡明理道之書遂漸為弋取功名之路。然其時經義、 經疑並用,故學者猶有研究古義之功」。並對比「明永樂中,《大全》出而捷徑開,八比盛 而俗學熾。科舉之文,名為發揮經義,實則發揮註意,不問經義何如也。且所謂註意者, 又不甚究其理,而惟揣測其虛字語氣以備臨文之摹擬,併不問註意何如也」。81 考洪武 3 年(1370)頒〈科舉詔〉後,因需才孔亟,連開科舉,共舉行四次,分別為: 3 年 8 月鄉試,4 年 2 月會試、8 月鄉試,5 年 8 月鄉試,在洪武 6 年正月即因未能得人而 暫罷科舉,洪武 17(1384)年頒〈科舉成式〉復科舉。因洪武 4 年之會試錄猶得傳世, 尚有《四書》疑一道,已無《五經》疑;17 年所頒〈科舉成式〉及考試內容更改亦有文 獻可參,已廢《四書》疑改考《四書》義三道。故經疑退出科場,應在 17 年復開科舉時。 後人在比較元、明科目更遞,參閱《總目》對經疑、經義褒貶懸殊的評價時,不免覺 得明洪武初廢《五經》疑已為不智,17 年復科舉又廢除《四書》疑全面改考經義,似為 迷途不知返的至愚之舉。在清人評論中,此為導致後世科場敗壞、經學荒疏之源頭,然則, 洪武朝的君臣果真如此不智? 四庫館臣等對經疑的推許,一方面是懲眼前專重制藝取士之失,加上對過往湮遠歷史 的美好想像,也不乏由元、明的比較,藉以貶損明代的勝國心理,故對經疑多有肯定。然 而元許有壬(1287-1364)在至順元年(1330)之際已云:「《四書》、賦題,世已括盡,宜 兼《五經》為疑問。」82 此時距延祐元年首科鄉試,不過才經 16 年左右,已然遇到此種 困境,考生對科場可能出題的《四書》疑試題,囊括殆盡,得以在科場外先背誦、撰擬, 成竹在胸。如果咸為預擬的場外之文,就難以評定高下,拔得真才。 金世宗(1123-1189)大定 19 年(1179)謂宰臣曰:「自來御試賦題,皆士人嘗擬作 者。前朕自選一題,出人所不料,故中選者多名士,而庸才不及焉。是知題難則名儒亦擅 場,題易則庸流易僥倖也。」83 顧炎武(1613-1682)亦曾言:「科場之法欲其難不欲其易。」 84 清末路德(1784-1851)也指出取士必試以難題,因「試以難題,其文之真偽,一覽即得」, 高下立分。85 金世宗、顧炎武、路德時異而所見一致:試以難題,有助於甄別優劣,拔擢 81 清・紀昀奉敕纂:《四庫全書總目》,卷 36,頁 38-39,卷末識語。 82 元・許有壬:〈送馮照磨序〉,《至正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11 冊(臺北:臺灣商務 印書館,1983-1986 年),卷 32,頁 4。文中有「乙卯迄今六科内,而才學名者可數也」語,指延祐 2 年(1315)到至順元年(1330)共 6 科,故知此文作於至順元年會試考試之後。 83 元・脫脫等:〈選舉一〉,《金史》(臺北:鼎文書局,1985 年),卷 51,頁 1135。 84 清・顧炎武:〈擬題〉,《原抄本日知錄》(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79 年),卷 19,頁 478。 85 清・路德:〈仁在堂時藝核序〉,《檉華館全集》,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1509 冊(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2 年,影印清光緒 7 年〔1881〕解梁刻本),卷 2,頁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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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當考生藉由父師傳授及科舉用書的幫助,練就了一套應試的本領,考試的難度就必須 往上提升。在復科舉時,不但如許有壬所言「兼《五經》為疑問」,加考了《五經》疑, 古賦也定為必考,備考範圍擴大、答題數增加,這都在增加考試難度,以利甄別。 初頒科舉備考研經時,《四書》和《五經》,因經書份量、難易有別,《四書》易而《五 經》難。誠如錢大昕(1728-1804)所言:「蓋經義難通,《四書》易解。右牓第一場,《四 書》先於《五經》者,先易而後難,初非重《四書》而輕《五經》也。」86 在答卷篇幅上, 《四書》疑只需 300 字以上,而《五經》義則需 500 字以上,今所見劉貞、周旉之《三場 文選》,《五經》義的篇幅皆多於《四書》疑。在形式上,經疑較自由,不似經義沿用「張 庭堅體」,有破題及「冒、原、講、證、結」等格式。在擬題防弊上,經疑之題,易為考 生所猜中;而經義出題,取自經文,長短不同,經義內容就不同,變化多端。經義為制藝 的前身,路德曾點出長期以來制藝雖為人詬病,卻持續重制藝以取士的原因,因為相較於 論、策等文體,考生易懷挾、宿構,制藝較能杜剽竊,其出題:「離之、合之、參伍而錯 綜之,其為題也,不知幾萬億,雖有懷挾,弗能該也;雖有宿構,未必遇也。」87 在清末 小考常出小題、截搭等瑣碎、割裂的題型,故離合參伍,題目極多,元代經義出題雖尚未 有此嚴重流弊,但相較於經疑,經義同樣具「雖有懷挾,弗能該也;雖有宿構,未必遇也」 之優勢。故在復科舉後,雖加考了《五經》疑,因文體形式、出題方式使然,考官較偏重 的仍是《五經》義。 清初焦袁熹(1661-1736)云: 宋元人經疑,今若以之程士,則題目有限,豫備為易。且文既樸直,而論說亦多相 同,難以第其高下,或高材者務為新異以求中其科,反為經術之害,固不若今制舉 義之善也。88 86 清・錢大昕:〈元史五・選舉志一〉,《廿二史考異》,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454 冊(上海:上海 古籍出版社,2002 年,影印清乾隆 45 年〔1780〕刻本),卷 90,頁 8。按:考試《四書》先於《五 經》,除「先易而後難」之故外,因《四書》為共同必考,且朱子及其後學,多主張《四書》為研經 之根本。可參周春健:〈論元代學者的「四書六經觀」〉,《哲學研究》2014 年第 5 期(2014 年 5 月), 頁 52-58。故先考《四書》再分別考《五經》,可謂順當之安排。 87 清・路德:〈仁在堂時藝辨序〉,《檉華館全集》,卷 2,頁 53-54。元、明雖不似清末常出小題、甚至 截搭題,參伍錯錯,題數更多,但經義既截取經文段落為題,可出之題仍遠較經疑多。 88 清・焦袁熹:〈經疑〉,《此木軒雜著》,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1136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年,影印清嘉慶 9 年〔1804〕刻本),卷 4,頁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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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魏元曠(1856-1935)跋《四書疑節》一書,亦云:經疑「為元時科目文體,承宋經 義之變,有明乃別為制藝之文,則以疑問易盡,久則互相剽襲,勢不得不再變耳。」89 兩人的批評,明白點出明初廢經疑之故,正因經疑「題目有限,豫備為易」、「疑問易 盡」、「難以第其高下」,這是洪武初舉行科舉試以《四書》疑後,馬上就會重演的困境, 想必考官定然受困於《四書》疑出題的局限,科場衡文也有經疑難以判別優劣的體認。何 況明初本有不少大臣,在元代已有應試備考之經驗,甚至參與過科舉試務衡文。這些經驗、 心得,必然在制度調整上產生作用,思考如何改善和防弊,故洪武 17 年方調整為廢經疑 而全面改試經義。 拙作〈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於 2005 年發表時,筆者僅就當時所見 文獻論定:「在明中葉,已有一些指責重首場的文獻出現,藉此可知,最遲在明成化、弘 治時,對首場已有所偏重」,「是否在洪武末年、或永樂年間偏重首場經義的現象已產生, 還需有更多的佐證。」90 據本論文以上的考察,顯見「重首場」由來已久,元、明兩代制 度沿襲,元朝已偏重首場經書考試,明初亦然,只是不及明中葉以後每況愈下,偏重情形 益加嚴重,以致抨擊聲浪也愈大。而在開科之始的洪武初年,因《四書》考經疑,《五經》 考經義,故應略偏重《五經》些。《四書》在科場中的偏重凌駕於《五經》,應自洪武 17 年《四書》、《五經》皆同用經義考試後,逐漸演變而成。既然《四書》、《五經》皆用一樣 的文體,《四書》先考,先謄卷送閱,遂逐漸演變為偏重《四書》,也順理成章。91 附記:本課題研究,亟需借重元劉貞編《類編歷舉三場文選》,此書唯東京靜嘉堂 文庫藏有完整十集。筆者於 2017 年 9 月、11 月,兩度造訪靜嘉堂文庫,承蒙該館 惠予借閱,謹申謝忱。 89 元・袁俊翁:《四書疑節》(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 年,《叢書集成續編》影印《豫章叢書》本), 書後,頁 1,魏元曠跋語。 90 侯美珍:〈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頁 334、361。 91 明、清重《四書》義的原因,請詳參侯美珍:〈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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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引文獻

古籍

宋・李燾 Li Tao:《續資治通鑑長編》Long draft of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Zi zhi Tong jian,收入《景 印文淵閣四庫全書》Ying Yin Wen Yuan Ge Si Ku Quan Shu 第 316 冊(臺北 Taipei:臺灣商務印 書館 The Commercial Press,1983-198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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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Ku Quan Shu 第 1220 冊(臺北 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 The Commercial Press,1983-1986 年)。 元・吳澄 Wu Cheng:《吳文正集》Wu Wen Cheng Ji,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Ying Yin Wen Yuan

Ge Si Ku Quan Shu 第 1197 冊(臺北 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 The Commercial Press,1983-1986

年)。

元・周旉 Zhou Fu 輯:《皇元大科三場文選》Huang Yuan Da Ke San Chang Wen Xuan(重慶 Chongqing: 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Press;北京 Bejing:人民出版社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15 年,《域外漢籍珍本文庫》第 5 輯影印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元至正間刊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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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Ku Quan Shu 第 1482 冊(臺北 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 The Commercial Press,1983-1986 年)。 元・袁桷 Yuan Jue:《清容居士集》Qing RongJu Shi Ji,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Ying Yin Wen Yuan

Ge Si Ku Quan Shu 第 1203 冊(臺北 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 The Commercial Press,1983-1986

年)。

元・袁俊翁 Yuan Junweng:《四書疑節》Si Shu Yi Jie(臺北 Taipei:新文豐出版公司 Xin Wen FengPublishing Company,1989 年,《叢書集成續編》影印《豫章叢書》本)。

元・脫脫 TouTou 等:《宋史》History of The Song Dynasty(臺北 Taipei:鼎文書局 Ting Wen Bookstore, 1983 年)。

元・脫脫 TouTou 等:《金史》History of The Jin Dynasty(臺北 Taipei:鼎文書局 Ting Wen Bookstore, 1985 年)。

數據

表 1:皇慶 2 年、至元 6 年、洪武初年考試內容  皇慶 2 年(1313)  至元 6 年(1340) 16 洪武初年  第 一 場 經疑、經義 經疑二問, 《四書》內出題,限三百字以上。  經疑二問,一問《四書》內出題,一問《五經》內出題。舉人各從本經以對。  《四書》疑一道,限三百字以上。17本 經 義 一 道 , 各 治 一經,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 本經義一道。 本經義一道,限五百字以上。  功 令 所 尊 《四書》 :朱熹《集註》。  同左。  《四書》18 :朱熹《集註》。《易》:程、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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