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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對婦女創業之契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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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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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託單位 : 外 交 部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研究單位 :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 WTO中心)

民國 9 7年 7月

97 年度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培訓中心計畫 子計畫二:即時性議題之(1)

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對婦女創業之契機與

影響

(2)

委託單位 : 外 交 部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研究單位 :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 WTO中心)

民國 9 7年 7月

子計畫二:即時性議題之(1)

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對婦女創業之契機與 影響

計 畫 主 持 人: 徐遵慈

研 究 人 員: 徐遵慈、方立維、賴琬妮

(3)

目次

目 次 ... i

表 次 ... iii

圖 次 ... iv

第一章 研究緣起與內容 ... 1

第一節 研究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內容、方法與限制 ... 1

第二章 文化創意產業之內涵及 APEC 會員發展之情形 ... 4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之定義與範圍 ... 4

第二節 文化創意產業之國際貿易趨勢 -對 APEC 會員之影響 ... 5

第三章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之發展 ...11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 」之推動與成績 ...11

第二節 文化創意產業與策略性服務業 ...18

第三節 台灣中小企業參與文化創業產業之貢獻與機會 ...23

第四章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之發展與婦女之參與情形 ...28

第一節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與婦女創業 、就業之關連性分析 ...28

第二節 女性參與文化創業產業之現狀與障礙 ...34

第五章 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之檢討 -性別角度之影響分析 ...37

第一節 台灣政府推動文化創業產業政策與鼓勵措施 ...37

第二節 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之檢 討 – 性別角度之分析 ...38

(4)

第六章 結論與政策建議 ...45

第一節 結論 ...45

第二節 政策建議 ...46

參考文獻 ...48

(5)

表次

表 1 文化產業範疇分類表 ... 5

表 2 2004 年中小型策略性服務業概況 ...21

表 3 2004 年策略性服務業新設營業者概況 ...22

表 4 2005、2006 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 ...24

表 5 2006 年企業各項指標產業部門之規模別概況 ...26

表 6 各類設計產業就業人口數-按性別分 ...33

表 7 APEC 計畫指南之性別影響評估參考依據 ...41

表 8 「APEC 方案提議表之性別相關參考依據檢視清單 (Gender Criteria Checklist for APEC Project Proposal Forms )」 ...42

(6)

圖次

圖 1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及附加價值統計 ...16

圖 2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家數統計 ...17

圖 3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就業人數統計 ...17

圖 4 2006 年中小企業經營指標產業結構比率 ...23

圖 5 2006 年女性勞動力參與率之國際比較 ...30

(7)

第一章 研究緣起與內容

第一節 研究目的

近年以來,國際組織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世界銀行(World Bank)、 亞 太經 濟 合 作會 議 (APEC)及 其 他 國際 組織 等 , 對於 經 濟全 球 化趨 勢對於世界各國女性參與經濟活動之 機會與影響日漸重視,國際間探討如 何 藉 由 鼓 勵 、 協 助 女 性 參 與 貿 易 自 由 化 , 以 強 化 其 經 濟 地 位 與 貢 獻 之 工 作,也日漸受到重視。在各項經濟領域中,由於女性以其創立或主導之企 業投身服務業領域之情形 漸趨頻繁,以及越來越多 女性本身即為優秀之服 務業提供者,因此服務業被視為 二十一世紀中較諸製造業更適合女性投入 的產業。

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女性一向扮演重要之角色 ,女性創立之企業 及人力資源,對於經濟發展具有重要貢獻 。不過,由於女性創立之企業規 模多以中小企業為主 ,如何透過政府政策與提供 有利之競爭環境,使其能 夠穩健成長與茁壯,並成功打入國際市場,為我政府近年施政之重要目標 與考驗。

在前述研究背景下,本項研究計畫旨在針對台灣近年積極推動之文化 創意產業,研析其產業發展前景,及政府政策對於女性提供之經濟機會 , 是否符合經由性別分析下之實際女性需要 ;並擬參酌國際經驗及 APEC 會 員體之討論,提供政策建議,俾能協助相關機關提出具有性別 敏感度及性 別意涵之政策與執行架構,進而對女性投入文化創意產業發揮 較高之政策 效益。

第二節 研究內容、方法與限制

基於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擬定之研究內容包括:

一、 文化創意產業之內涵及 APEC 會員發展之情形;

(8)

二、 文化創業產業之發展及其與女 性(創業、就業 )之關連性 – 台灣 與其他國家對文 化創 業產業 之定義 、 發展 現狀、 產值推估 、 未 來政策方向等;

三、 台灣中小企業 (含微型企業)參與文化創業產業之貢獻與機會 ; 四、 台灣女性參與文化創業產業之現狀 、障礙與前景;

五、 台灣政府推動文 化創 業產業政策與鼓 勵措 施之內涵與性別 影響 分析(gender impact analysis);

六、 結論與政策建議 。

本研究將蒐集國際 (如 APEC 會員體)、台灣有關文化創業產業之探討 文獻與相關產業統計 ,以及中小企業 (含微型企業 )投入文化創意產業之貢 獻與商機,進而嘗試探討女性企業家參與文化創意產業之現狀與前景 。本 研究亦將探討台灣 推動文化創業產業的過程中,政府實施之相關政策、措 施對女性參與文化創意產業之內涵及影響 。

除文獻整理與蒐集外 ,本研究亦擬以訪談方式,瞭解女性企業家、女 性文化藝術工作者 等實際投入文化創業產業人士,對於其工作或企業營運 及政府政策之意見與看法 ,俾能整理納入本研究之政策建議,提供各界參 考。

本研究主要以質性方法進行分析,但需大量倚賴相關統計資料,本研 究在統計資料之使用上面臨研究限制 ,主要限制為 :

一、 國際(如 APEC 會員體)及國內對於婦女薪資、就業、所得、創業 等相關統計不夠 完整 , 使用資料之定 義與 範圍亦未必統一 , 尤 其 眾多統計結果 未能 以部門別 、 產業 別逐 年呈現 , 使得分 析出 現困難。 在國內 眾多 統計資料中 , 除 行政 院主計處及經濟 部中 小 企 業 處 發 布 的 部 分 統 計 資 料 具 有 性 別 識 別 性 (sex-dissaggregrated data)外,多數之統計資料 因並未區分性別而 不具有性別 意涵 , 顯 示女性在經濟 、 財稅 、 產業發展等統 計資 料與文獻上呈現之「部門隱形性」(sectoral invisibility)現象 ,

(9)

構成本研究及相 關議 題研究之困難 , 亦容 易造成政府政策 規劃 工作上之盲點。

二、 國際間及國內對 於服 務業 、 文化創意 產 業 等定義 、 範圍不 一,

導致眾多統計資 料內 容不 盡 精確 。 以 我國 而言 , 我國不同 政府 部 會 在 不 同 之 國 家 或 產 業 政 策 中 使 用 之 用 語 及 涵 蓋 產 業 (行 業 ) 並非全然 一致 , 在文 化創意產業下涵 蓋之 相關子行業更不 盡相 同 , 導致統計資 料之 比較 、 分析十分 困難 。 此一問題亦顯 示文 化創意產業之推 展因 涉及不同主管機 關 、 業務功能之考慮 、 與 產業面向 , 因此 整合 不易 , 目前國內 尚未 建立一套完整且 分 類 標準一致之文化 創意 產業統計資料 , 對於 相關研究及產業 調查 工作,形成極大之障礙。

(10)

第二章 文化創意產業之內涵及 APEC 會員發展之情形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之定義與範圍

截至目前為止,國際間對於「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尚未出現一致性的 定 義 與 解 釋 , 在 多 數 文 獻 之 討 論 上 主 要 係 依 據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UNESCO)曾提出對「文化產業」( Cultural Industries)的定義:「結 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具有文化資產與文化概 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以產品或服務的型式呈現 ;從內容 上來看,文化產業可以被視為是創意產業 ,包含書報雜誌 、音樂、影片、

多媒體、觀光,及其他靠創意生產的產業 。」

依據 UNESCO 說明文化產業的概念 ,其產業範圍通常包括印刷、出 版 、 多 媒 體 、 視 聽 產 品 、 電 影 、 工 藝 與 設 計 , 但 國 際 上 有 些 國 家 文 化 產 業 的 概 念 尚 包 括 建 築 、 視 覺 藝 術 、 表 演 藝 術 、 運 動 、 歌 舞 劇 與 音 樂 的 製 造 、 廣 告 與 文 化 觀 光 等 。 由 於 文 化 產 業 的 範 疇 十 分 多 元 , 各 國 多 自 行 決 定其產業涵蓋內容。

不過,UNESCO 基於文化與貿易的觀念,必須進行全球文化貿易統計 的建立與分析,並以貿易的角度來 建立可進行跨國比較之 統計資料,因此 必須給予文化產品一個明確的定義 ,才得以統計國際文化貿易 。依其貿易 統計分類下之的文化產品,包括六大類別,分別為音樂、視覺藝術、電影 與攝影、廣播與電視 、遊戲與運動產品。1

1

1 財團 法 人國 家 文化 藝 術 基金 會 ,文 化 創意 產 業概 況分 析 調查 , 行政 院 經濟 建設 委 員會 委 託研 究 ,九 十 一年 十二 月 。

(11)

表 1 國際組織及部分國家對於文化產業範疇之分類

國別

產業 別

教科 文 組織 與 其他 國 家 35

韓國 36 英國 香港 紐西 蘭

總數 約 12 類 6 類 13 類 13 類 10 類 (實 13 類)37 視覺 藝 術 視覺 藝 術 ---- 藝術 及 古董

市場

藝術 及 古董 市場

視覺 藝 術 (精 緻 藝 術、 工 藝與 古 董 )

表演 藝 術 表演 藝 術 --- 表演 藝 術 表演 藝 術 ---

工藝 --- ----

設計 設計 設計

設計 工藝 與 設計 ---

時尚 設 計 時尚 設 計 時尚 設 計

建築 建築 --- 建築 建築 建築

電影 電影 電影 產 業 電影 與 錄影 帶 電影 電影 與 錄影 帶

電視 廣 播 ---- ---- 電視 與 廣播 電視 電視 與 電台

廣告 廣告 ---- 廣告 廣告 廣告

出版

出版 印刷 、出版 漫畫 產 業 出版

漫畫 產 業

出版

音樂 產 業 歌舞 劇 與音 樂 的製 造

音樂 產 業 音樂 音樂 音樂 與 表演 藝 術

內容 產 業 多媒 體 、視 聽 產品

--- 軟體 與 電腦 服 務業

軟體 與 資訊 服務

軟體 與 資訊 服 務 (包 括 休 閒 軟 體 ) 電玩 產 業 互動 休 閒軟 體 遊戲 軟 體 ----

動畫 產 業 --- --- ---

文化 觀 光 其他 產 業

運動

人物 產 業 --- ---- ---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概 況 分 析 調 查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

第二節 文化創意產業之國際貿易趨勢-對APEC 會員之影響

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貿易與消費與一國之經濟發展程度及國民所得

(12)

具有直接的關係。根據 UNESCO 一份研究報告估計,國際間文化產品與服 務的跨境貿易日漸重要,佔全球 GDP 的比重超過 7%。2從 1994 年至 2002 年近 10 年期間,文化創意產品的國際貿易金額增加幾近一倍 ,年貿易額 從 383 億美元增至 589 億美元。而另如根據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 UNCTAD)2005 年發布的資 料 , 如 將 具 有 強 烈 文 化 及 創 意 色 彩 或 要 素 的 產 品 一 併 計 算 , 則 全 球 文 化 產業市場的規模可達到 1.3 兆美元。

全球最大的核心文化產品 (core cultural product)出口地區為歐盟 ,在 2002 年時 即已占全球核心文化產品出口總值比重之 51.8%,亞洲則在近年 急起直追,成為第二大出口地區 ,占全球出口總值比重之 20.6%,排名第 三的地區為北美,占出口總值比重之 16.9%,但已較 1994 年約占 25%之情 形下滑許多。3

亞洲地區核心文化產品強勁的成長動力,主要來自於東亞國家的出口 成長,在 1994 年時僅占出口總值之 7.6%,至 2002 年成長超過一倍,增加 至 15.6%左右,出口值達 85 億 5,350 萬美元。東南亞國家協會(以下簡稱 ASEAN)的成長亦十分明顯,1994 年時僅占全球出口總值之 3.6%,至 2002 年增長至 4.5%,出口值約為 24 億 4,570 萬美元。

文化產業具有創造高產值的特性 ,根據加拿大的統計,該國文化產業 創造逾 220 億美元的收入,並創造超過 67 萬個工作機會;而澳洲的文化 藝術產業則佔該國國內生產毛額 (GDP)的 3%,每年創造 3,600 萬美元 營收4。英國創意產業的表現證明其經濟效益 , 2001 年統計創意產業占英 國 GDP 的 7.9%,十三個創意產業內的四個產業則占 四分之三,如設計占

1

2 International Flows of Selected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1994-2003: Defining and capturing the flows of global cultural trade , UNESCO Institute for Statistics, 2005. 該 報告 所 稱之 核 心文 化 產品 包括 :文 化 遺產 產 品、書 籍、報紙 與 期刊、其 他印 刷品、錄 音 錄影 產 品 、 視 覺藝 術 、視 聽產 品 七大 類 。

3 參前 註 ,第 21 頁。

4 See S Cunningham, From Cultural to Creative Industries: Theory, Industry,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Media International Australia , 2002, Via

http://creativeindustries.qut.edu.au.

(13)

全經濟的 2.8%;軟體與電腦服務占 1.6%;出版占 0.9%;廣告占 0.7%。

1997 年到 2001 年間 ,相較於同期內 2.8%的經濟成長率 ,創意產業 每年即成長 9%5。創意產業外銷對英國 2001 年貿易平衡的貢獻有 8.7 兆 英鎊,是所有外銷貨品與服務的 3.3%。外銷在 1997 年到 2001 年間,每 年成長 13%,但同時間內整體外銷僅 成長 9%,所有貨品與服務僅成長 5

6。以上數據,足以顯見文化創意產業確實突飛猛進 ,不容我國小覷。

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世界各國拓展貿易的重要領域 ,亞太經濟合作會 議(以下簡稱 APEC)近年亦開始討論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對於亞太地區經 濟發展與繁榮的意義 。APEC 近年討論文化創意產業之議題 ,主要係從貿 易 與 投 資 自 由 化 、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 及 性 別 與 婦 女 議 題 的 角 度 與 領 域 , 探 討 推 動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在 經 濟 及 社 會 發 展 上 之 重 要 性 、 現 有 障 礙 、 及 政 策 方向。APEC 將其討論聚焦於中小企業發展及婦女議題 ,主要原因係基於 亞 太 地 區 從 事 於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企 業 多 屬 中 小 企 業 甚 或 微 型 企 業 , 其 中 婦 女 與 原 住 民 更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 也 提 供 主 要 的 勞 動 力 , 因 此 尤 其 需 要 政 府提供良好之發展環境以及協助支援 。

中小企業的另一重要功能 ,為有效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以達到平衡城 鄉發展差距的目標。APEC 中小企業工作小組(SME Working Group)近年致 力推動地方性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發展出口貿易 ,協助具有地方特色的企 業拓銷文化產品及服務業出口 ,成為其中重要的一環 。

例如,近年來為促進地方繁榮 ,所謂「地方特色產業」逐漸受到各國 政府的重視,在 APEC 架構下,「一鄉一產品」(One Product One Village, OPOV)的發展模式受到 APEC 各國的推崇 ,包括日本、泰國、台灣等皆提 出以「一鄉一產品」(One Town One Product, OTOP)模式,作為其輔導地方

1

5 See C Hoskins, S McFadyen, Global Television and Fil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Economics of the Business, A Finn - Canad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 2000 - cjc-online.ca

6台灣 經 濟研 究 院,文 化 創 意產 業 產值 調 查與 推 估研 究報 告,文 建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 2003 年 。

(14)

特色產業的政策主軸 。台灣在 APEC 中小企業工作小組下提出的 OTOP 倡 議 , 最 新 之 焦 點 在 藉 由 推 動 地 方 特 色 產 業 以 帶 動 其 經 濟 發 展 , 因 此 具 有 地方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即成為當地推展觀光及地方產業的重要資產 。7

在中小企業工作小組之 外,APEC 自 1996 年起開始關注婦女議題,

APEC 下之婦女領袖網路會議 (Women Leaders’ Network, WLN)自 1997 年 成立以來,每年召集 APEC 各會員體婦女事務之主管機關 、婦女企業家、

婦女團體與非政府組織 (NGO)等,討論如何協助婦女參與經濟全球化 ,及 自貿易、投資自由化與科技發展中受益。由於婦女擁有或主導之企業多屬 小型或微型企業規模 ,投入製造業有其資金、技術取得之困難,因此協助 婦女企業投入服務業 ,包括教育、醫療、文化、觀光等服務業及出口,遂 成為婦女領袖網路會議之工作重點 。

1998 年 10 月 APEC 於菲律賓召開第一屆婦女事務部長會議,通過「整 合 婦 女 參 與 APEC 架 構 」 (Framework for the Integration of Women in APEC),以期逐步將性別工作整合至 APEC 所有論壇中 ,並將該案提報至 APEC 部長及領袖會議。第二屆婦女事務部長會議於 2002 年 9 月在墨西哥 召開,會議的主題為「在新經濟下提升婦女的經濟利益與機會 」,三項子 題分別為:婦女企業家、微小企業與貿易自由化對婦女的衝擊 ,並持續針 對 APEC 內性別整合與延續其在經濟內角色的工作為重點。會議結論並針 對婦女發展企業以及婦女對貿易自由化的關係向 APEC 領袖提出建議,首 重確認婦女對於參與經濟發展之重要性,以推動 APEC 經濟體加強微小及 中小企業參與國際貿易之能力 。

APEC 貿易部長會議 亦針對女性具有潛力能改善 APEC 區域的社經活 動,體認貿易對兩性不同的衝擊,部長們將特別重視在婦女在財務 、技術 以及 APEC 參與程度之改善,並於 2005 年確認將性別考量放在貿易政策 中,並指示資深官 員(SOM)繼續進行「支持潛在婦女出口者」( Supporting Potential Women Exporters)計畫,包括各經濟體報告支持婦女出口商之政

1

7 參台 灣 地方 特 色網 , http://www.otop.tw/.

(15)

策現況、確認 APEC 區域的最佳範例等,以落實貿易自由化及便捷化,有 利於婦女出口商及小型企 業之發展。8

此外,2005 年馬來西亞在 APEC 中小企業工作小組會議發表「2005 APEC 區域內婦女企業家之表現」(Performance of Women Entrepreneurs in APEC Economies 2005.)的問卷調查報告。9該份問卷針對 APEC 會員 體內的婦女企業家進行調查 , 計有來自澳洲、汶萊、智利、印尼、日本、

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與 台灣共計 190 份的問卷回收,該問卷調查發 現 APEC 區域內婦女企業家面對之共同問題如下:

一、 大部分的婦女企業家採獨資企業方式運作 。 二、 大部分的婦女企業家從事服務業領域 。

三、 在一般金融體系 上 , 女性之 小型企業 或獨 資企業在獲得資 金方 面明顯較為困難 。

四、 在使用網路作為 新型 行銷通路上 , 婦 女企 業家在此方面的 參與 率仍比較低。

五、 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意識較為薄弱 。

六、 還是相當依賴人工操作的方式,而比較少使用科技技術的協助。

七、 婦女企業家間普遍存在著需要增加資訊科技能力的需求 。 八、 尚未體認到建立產品品質保證的重要性 。

2006 年 11 月 APEC 與 OECD 聯合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辦 「 中小企業進 入國際市場障礙調查研討會 」 (OECD-APEC Global Conference: Removing

1

8 APEC, 2005,“ MEETING OF APEC 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TRADE STATEMENT OF THE CHAIR” ,

http://www.apec.org/apec/ministerial_statements/ sectoral_ministerial/trade/2005_tr ade.html

9 APEC, 2005, “ Results of the Survey on Performance of Women Entrepreneurs In APEC Economics 2005” , 2005/SMEWG/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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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rs to SMEs Access to International Markets) ,在該研討會中發布一份 中 小 企 業 進 入 國 際 市 場 障 礙 調 查 報 告 , 係 針 對 從 事 於 汽 車 、 工 程 ; 航 太 、 運輸 ; 農 業 、 食 品 ; 創意 產 業 (creative industries);教 育 、 訓 練 ; 能 源;環境;財務、商業;健康、生技;資通訊科技 (ICT) ;旅遊、休閒、

傳統文化(tourism, leisure and heritage)等領域之多國中小企業進行調查 ,10 調查結果顯示,在造 成中小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各項障礙之中 ,「高額之 運輸與保險成本 」以及「對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不足 」兩項障礙對於創意 產業之影響程度高於對於其他領域之影響程度 ;至於「提供客戶滿意之價 格」、「提供技術服務或售後服務 」、「符合出口品質、標準與規格」、

及「食品衛生檢驗檢疫規定之限制 」等四項,雖被其他領域中小企業視為 嚴重出口障礙的項目 ,但卻對從事創意產業之中小企業不 致造成困擾。11

在各項障礙事項中,除前述「高額之運輸與保險成本 」及「對於智慧 財產權之保護不足 」外,對從事創意產業之中小企業構成 較嚴重之出口障 礙者尚包括「欠缺用以出口的資金」及「不易取得出口及銷售管道 」。

上述調查結果雖非代表所有 APEC 會員體之共同經驗,但足以顯示創 意產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對於拓展出口的關切事項實有別於其他產業 ,例如 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重視與需要等 ,因此有賴政府提出針對其特殊性規 劃之鼓勵及輔導措施 ,始能針對創意產業之需求對症下藥 。

1

10 調查 國 家計 有 加拿 大 、 希臘 、 瑞士 、 土耳 其 、日 本、 西 班牙 、 紐西 蘭 等 。

11 該項 調 查設 定 之障 礙 包 括 : Shortage of working capital to finance exports,

Obtaining reliable foreign representation, Excessive transportation/insurance costs, Offering satisfactory prices to customers, Accessing export/distribution channels, Offering

technical/after-sale services, Inadequate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High cost s of customs administration, Unfavorable home rules and regulations, Restrictive health, safety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e.g. SPS requirements), Political instability in foreign markets, Unfavorable quotas and/or embargoes.

(17)

第三章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之發展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推動與成績

台灣政府有系統地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 ,源自 2002 年規劃提出之

「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該計畫羅列未來台灣經濟發展的重點 產 業 , 其 中 基 於 全 球 競 爭 環 境 已 逐 漸 邁 入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 鑒 於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屬 於 知 識 密 集 產 業 的 一 部 分 , 世 界 先 進 國 家 將 其 列 為 推 動 的 重 點 方 向 , 政 府 在 考 慮 文 化 創 意 如 能 結 合 產 業 、 科 技 、 文 化 、 服 務 等 , 加 以 產 業 化 , 將 是 我 國 未 來 擴 大 內 需 、 創 造 就 業 、 產 業 轉 型 及 下 一 波 經 濟 成 長 的關鍵,遂將文化創意產業列入 重點推動之產業項目 。

此外,台灣近年因國內生產成本上升等原因 ,製造業相繼將其生產基 地轉移至國外,造成國內產業面臨逐步空洞化 ,及衍生社會、就業等諸多 問題,過去政府及產業「重製造業,輕服務業」的思維尤需調整,以符合 全球逐步邁入知識經濟時代的趨勢 ,同時協助產 業轉型及升級,並足以吸 納產業調整後之就業 人口。12

基此,不論根據我國對於知識型服務業之分類,13抑或依據國際間對 於知識型服務業 (Knowledge-based service industries)之定義與範圍,14與文

1

12 我國 服 務業 發 展研 討 研 究,理 律 法律 事 務所,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 2003 年 12 月 。

13 依據 行 政院 主 計處 90 年 1 月 第七 次 行業 標 準分 類,服 務 業可 分 為批 發 及 零售 業、

住宿 及 餐飲 業、運輸 倉 儲 及通 信 業、金 融 及保 險 業、不動 產 及租 賃 業、專 業 科學 及 技術 服務 業、教育 服 務業、醫 療保 健 及社 會 福利 服 務業、文化 運 動及 休 閒服 務 業 、公共 行 政 業及 其 他服 務 業等 十 一大 類 。

14 例如 , 美國 商 務部 ( Department of Commerce) 所定 義 之知 識 型服 務 業

(Knowledge-based service industries)為 提 供服 務 時,融 入科 學、工 程、技 術 等 的 產 業 , 或協 助 科學、工 程、技 術 推動 之 服務 業 ,包括 通 訊 服務、金 融服 務、商業 服 務(包 括 電 腦軟 體、電腦 及 資料 處 理、研究 發 展與 工 程服 務 及 其他 相 關服 務 )、教育 服 務及 健 康醫 療服 務 等。

(18)

化 及 創 意 有 關 服 務 業 均 屬 於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之 服 務 業 項 目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一般而言,知識型服務業 具有以智慧資產為重要的收入來源 ,及授權 費、權利金等智財權及顧問費 、設計費等收入比例高,營收毛利高、設備 的折舊佔成本結構低等特性 ,另外亦特別重視人才培養與訓練 ,及研發費 用比例高,如能符合此類特色,始足堪真正具備知 識型服務業之發展條件 與競爭優勢。15

依據「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之說明,以及《文化創意產業 發 展 法 》 ( 草 案 ) 中 之 定 義 , 我 國 對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ies)的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 運 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 ,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

鑒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甚廣 ,未必均具有產業發展意義與經濟價值 ,因 此「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選定 我國適宜推動之 文化創意行業 , 其遴選原則包括:(1)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 ;(2)產值大或關聯效 益高;( 3)成長潛力大;(4)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 5)附加價值高 。

16

基於以上定義與原則,政府擬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 」,認為台 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包括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 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 業、設計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建築設計產業 、 創意生活產業等共 13 項產業;並於 2002 年 10 月 1 日成立「經濟部文化 創意產業推動小組 」,負責進行跨部會整合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政府單位 窗口聯繫、研修設計及文化創意相關法規 ,並協調文化創 意產業推動之人 才培訓、國際交流、技術輔導等工作 。

上述十三項產業內容 ,又可歸納為 三大類,包括:

一 、 文 化 藝 術 核 心 類 : 精 緻 藝 術 之 創 作 與 發 表 , 如 表 演 ( 音 樂 、 戲

1

15 參前 註 10, 第 3 頁 。

16 See http://www.ejob.gov.tw, last view on Jan. 29, 2008.

(19)

劇 、 舞蹈 )、 視 覺藝 術 ( 繪畫 、雕塑 、 裝 置等 )、 傳統民 俗藝 術等。

二 、 設 計 類 : 建 立 在 文 化 藝 術 核 心 基 礎 上 的 應 用 藝 術 類 型 , 如 流 行音樂 、 服裝設 計 、 廣告與平面設計 、 影 像與廣播製作 、 遊戲 軟體設計等。

三 、 創 意 支 援 與 周 邊 創 意 類 : 支 援 上 述 產 業 之 部 門 , 如 展 覽 設 施 經 營 、 策展專業 、 展演 經紀 、 活動規劃 、 出 版行銷 、 廣告企 劃 、 流行文化包裝。

根據行政院揭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則有以下五大重點工 作:

一 、 創意產業發展機制 , 包括 : 1.強化推動組織與協調機制 ;2.建立 網 路 流 通 整 合 機 制 ; 3.整 合 發 展 活 動 產 業 ; 4.加 強 智 慧 財 產 權 保護機制。

二 、 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 , 包括 : 1.設置教學資源中心; 2.成 立 臺 灣 創 意 設 計 中 心 ; 3.規 劃 設 置 創 意 文 化 園 區 ; 4.成 立 國 家 事業發展中心。

三、發展藝術產業,包括: 1.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延攬 、進修及交流 ; 2.創意藝術產業 ; 3.數位藝術創作; 4.傳統工藝技術。

四 、 發展重點媒體文化產業 , 包括 : 1.振興電影產業 ; 2.振興電視產 業;3.發展流行音樂產業 ;4.發展圖文出版產業;5.發展數位休 閒娛樂產業。

五 、 臺灣設計產業起飛 , 包括 : 1.活化設計產業推動機制 ; 2.開發設 計產業資源; 3.強化設計主題研究 ;4.促進重點設計發展 ;5.臺 灣設計運動。

該計畫共分為二階段 ,2003-2007 年之第一期計畫著重的是文化創意 源頭之耕耘,並為藝文產業發展奠定基礎 ,進行「培基固本」的文化藝術

(20)

觀 念 強 化 與 藝 術 美 學 的 觀 念 推 廣 , 並 積 極 規 劃 引 進 民 間 力 量 , 以 OT、

ROT 及 BOT 方式活化創意文化園區 ,使之成為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平臺 。 172008 年起,文化創意產業之後續推動事宜,將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 會、行政院新聞局及經濟部等部會納入相關專案計畫共同推動 。

在文建會負責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 2008-2011)」方面,

主 要 將 聚 焦 於 藝 文 產 業 的 扶 植 及 創 新 育 成 , 強 化 交 流 平 臺 及 地 方 推 動 能 量 , 扶 植 青 年 藝 術 家 , 建 置 數 位 創 意 銀 行 , 並 結 合 產 、 官 、 學 界 相 關 資 源。本計畫擬定 政策性的補助措施,並以第一期計畫完成初步建置之五大 創意文化園區及工藝園區為基礎場域 ,推動產業扶植輔導及創新育成之相 關計畫,以軟硬體相互輝映促成美感創新及產業升級 。

在新聞局負責之「振興流行文化產業方案(2008-2011)」方面,為培 育 台 灣 影 視 、 圖 文 出 版 、 流 行 音 樂 人 才 , 重 整 台 灣 流 行 文 化 發 展 環 境 , 繁 榮 本 國 流 行 文 化 消 費 市 場 , 主 要 策 略 將 包 括 : ( 一 ) 藉 由 獎 勵 業 者 創 意、人才、資金、行銷等措施 ,建立具台灣本土特色的品牌形象 。(二)

積極獎勵輸出臺灣流行文化產品 ,並藉國際行銷打開海外市場 。(三)目 標 市 場 設 定 為 中 國 市 場 、 歐 美 學 習 華 文 華 語 熱 潮 的 利 基 市 場 及 鄰 近 亞 太 市場。 18

在經濟部負責之「設計產業翱翔計畫(2008-2011)」方面,為使台灣 成為亞太地區具有知識運籌能力之創意設計重鎮 ,其策略將包括:(一)

協 助 產 業 建 立 設 計 合 作 體 系 、 跨 領 域 合 作 機 制 , 及 設 計 創 新 管 理 制 度 , 提 供 全 球 設 計 情 報 及 協 助 產 業 國 際 設 計 運 籌 等 , 來 協 助 我 國 產 業 的 持 續 創新發展。(二)加強拓展設計的服務市場 ,擴大設計應用領域與國際市 場的需求。(三)加強國內設計人力的設計與行銷管理能力 ,並協助產業 引進國際設計師資源 。(四)整合國內設計相關資源,全力辦好 2011 年 世界設計大會,加強台灣優良設計與國際接軌 。

1

17 Via http://cci.cca.gov.tw/page/p_01.php, last view on Jan.30, 2008.

18 挑戰 2008: 國 家發 展 重 點計 畫 -文 化創 意 產業 發 展計 畫 ,經 建 會彙 整 , 主 辦 機 關: 經 濟部 、 新聞 局 、文 建會 教 育部 、 內政 部 , 2008 年 4 月 。

(21)

整體而言,文化創意產業範疇涵蓋的內容與工作項目相當多元 ,納入 產 業 價 值 鏈 上 下 游 的 所 有 行 業 , 包 括 在 產 業 前 端 的 設 計 開 發 、 研 究 與 發 展;產業中端的生產製造 、演出發表;產業後端的行銷推廣 、活動支援、

展演策劃等。無論是核心事業 或周邊服務事業所產生的產業價值及就業機 會實在相當可觀 。

在「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下,行政院擬定「文化創意服務 業發展綱領」,訂定第一期發展目標 (2005-2007 年)如下:

一、 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提升為 1.5 倍,由 4,200 億元增加至 6,400 億元。

二、 文化創意產業直接就業機會提升為 1.5 倍,由 15.7 萬人增加至 23.6 萬人。

三、 文化創意消費占家庭總支出比重由 13.5%提升為 15%。

四、 文化創意產(作)品參加國際競賽得獎提升為 2 倍,由 42 增加 至 275 件。。

五、 文化創意產業區域性國 際品牌提升 5 倍,由 3 件增加至 21 件。

根據行政院檢討文化創意產業實施後之相關統計 ,從 2002 年至 2006 年間,不論從企業家數、就業人口、營業金額及附加價值觀察 ,台灣文化 創意產業總體呈現穩定成長的趨勢。在企業家數方面,2006 年台灣從事文 化創意產業的企業家數從 2002 年的 44,713 家,增加至 2006 年的 51,667 家,增加 6,954 家;在就業人口方面,文化創意產業的就業人口從 2002 年 的 16.24 萬人增加至 2006 年的 20.78 萬人,增加 4.55 萬人;在營業金額方 面,文化創意產業的整體營業金額從 2002 年的 4,353 億元增加至 2006 年 的 5,862 億元,增加 1,509 億元;在附加價值方面 ,文化創意產業的整體 附加價值從 2002 年的 2,311 億元增加至 2006 年的 3,072 億元,增加 761 億元。(參圖 1、2、3)

如果以成長幅度來看 ,從 2002 年至 2006 年,企業家數成長 1.2 倍,

就業人口成長 1.3 倍,占全國就業人口比重約 2.06%,營業金額及附加價

(22)

值分別成長 1.34 倍及 1.33 倍。雖然該項表現尚未達到行政院預定之發展 目標,不過如果將文化創意產業每年平均成長率與我 GDP 成長率做一比 較,則前者每年平均成長率達 7.73%,較 GDP 平均成長率 3.7%高出甚多,

充分顯示該產業之成長潛力 。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營業額(億元)

附加價值(億元)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營業額(億元) 4,353 5,032 5,565 5,811 5,862 附加價值(億元) 2,311 2,664 2,955 3,085 3,072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根 據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磁 帶 資 料 之 估 算 ;

圖 表 資 料 來 源 : 「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 , 第 19 頁 。

圖 1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及附加價值統計

(23)

產業家數(千家)

40 42 44 46 48 50 52 54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產業家數(千家)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產業家數(千家) 44.713 48.052 50.111 51.742 51.667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根 據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磁 帶 資 料 之 估 算 ;

圖 表 資 料 來 源 : 「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 , 第 20 頁 。

圖 2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家數統計 就業人數(萬人)

0 5 10 15 20 25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就業人數(萬人)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就業人數(萬人) 16.24 16.94 18.58 19.57 20.78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根 據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磁 帶 資 料 之 估 算 ;

圖 表 資 料 來 源 : 「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 , 第 20 頁 。

圖 3 2002-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就業人數統計

(24)

第二節 文化創意產業與策略性服務業

如從產業內涵觀之,文化創意產業包括文化創意產品以及文化創意服 務業,因此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除有形商品之發展外 ,亦與服務業之 發展息息相關。

在服務業占我 GDP 比重逐漸攀高的趨勢下 ,為推動服務業之發展,

提升其經濟價值,行政院擬訂《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擇定十二 項 策 略 性 服 務 業 , 作 為 我 國 發 展 服 務 業 之 重 點 產 業 , 這 十 二 項 服 務 業 包 括:金融、流通、通訊媒體、醫療保健及照顧、人才培訓人力派遣 、物業 管理、觀光運動休閒 、文化創意、設計、資訊、研發、環保、以及工程顧 問服務業。在十二產業中,通訊媒體、觀光運動休閒、文化創意、設計服 務 業 屬 於 本 研 究 所 指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範 圍 , 以 下 即 以 此 四 類 相 關 統 計 資 訊,進行分析。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 2005 年委託進行之一份調查報告,2004 年 台 灣 所 有 服 務 業 中 小 企 業 中 , 屬 於 十 二 項 策 略 性 服 務 業 之 中 小 企 業 家 數 共計 877,498 家,占所有服務業比重達 92.16%。其中,屬於通訊媒體、觀 光 運 動 休 閒 、 文 化 創 意 及 設 計 服 務 業 四 項 服 務 業 之 中 小 企 業 家 數 計 為 46,572 家 ,依序為文化創意 21,599 家、 觀光運動休閒 16,677 家 、設計 7,617 家、及通訊媒體服務業 679 家。值得注意的是 ,四項服務業中 , 除 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 之中小企業家數較 2003 年家數年增率較低(0.97%) 外 , 其 餘 如 通 訊 媒 體 、 設 計 、 文 化 創 意 服 務 業 家 數 年 增 率 均 較 大 多 數 其 他策略性服務業明顯 ,增幅依序為 5.11%、3.62%、2.73%,顯示中小企業 對於投入這類服務業的興趣 。

如 以 銷 售 值 觀 察 , 2004 年 台 灣 服 務 業 中 小 企 業 銷 售 值 總 計 達 4 兆 993,1 萬元,在 12 項策略性服務業中 ,通訊媒體、 設計、文化創意四項服 務業的銷售值合計 2,156 億 1,500 萬元,其中文化創意服務業與觀光及運 動休閒服務業分別位居 12 項策略性服務業第 5 位及第 7 位,銷售值分別 為 901 億 600 萬元及 782 億 6,300 萬元。

(25)

值得注意的是,四項服務業中,除通訊媒體銷售值較 2003 年增長率 略低,約為 5.24%,其餘三項成長情形均十分明顯,均超過 8%,其中設計 服務業年增長率達 14.47%,在 12 項策略性服務業中,僅次於環保服務業 的 23.14%,排名第 2 位。如以四項服務業平均年增長率為 9.07%觀察,表 現較多數其他策略性服務業出色 。

此 一 成 長 情 形 與 本 章 第 一 節 所 述 之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成 長 趨 勢 十 分 一 致,亦即其年平均成長率大抵優於整體 GDP 或其他服務業產業。

另外 一項 值 得觀 察的 重點 , 則 是 相較 於四 項服 務業 在 銷售 值 (含內 銷 值及出口值)方面的表現與成長情形 ,四項服務業出口值合計僅約 178 億 8,700 萬元,占銷售值比重僅約 8.3%,其中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出口值 為 105 億 8,300 萬美元,排名第一;其次為文化創意服務業 ,計 51 億 8,000 萬元;設計服務業,計 18 億 6,500 萬元;及通訊媒體服務業,僅 2 億 5,200 萬 元 。 如 從 年 增 長 幅 度 觀 察 , 則 觀 光 及 運 動 休 閒 服 務 業 年 增 長 率 最 高 , 為 6.70%;其次為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業 ,各為 1.44%與 0.97%;通訊媒 體服務業更出現負成長 13.25%。

此 一 現 象 反 映 出 我 國 推 展 服 務 業 所 面 臨 之 共 同 問 題 , 亦 即 其 係 以 國 內 市 場 為 主 , 推 展 出 口 之 比 例 極 其 有 限 。 申 言 之 , 我 國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雖 然 活 絡 , 而 且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企 業 家 數 逐 年 成 長 , 然 而 中 小 型 服 務 業 拓 展 出口市場表現實差強人意 。 事實上 , 2004 年所有中小服務業出口總值共 計 4,726 億 800 萬元,佔整體銷售值之比重僅為 9.07%,因此前述四項服 務 業 出 口 成 績 有 限 的 現 象 , 實 反 應 中 小 型 服 務 業 及 大 型 服 務 業 共 同 之 處 境。政府如能協助中小型文化創業產業走入國際市場 ,應能開啟文化創意 產業更多的商機及更多元豐富的發展基礎 。

不過,在四項服務業中,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之出口值占銷售值比 重為 13.52%,除遠高於整體平均比重 之 9.07%外,亦高於被視為極具出口 潛力之資訊服務業所 占比重之 11.90%,而其出口值成長率亦高於多數其他 策略性服務業。分析此一原因 ,應與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消費有關 ,由 此亦可 顯見 文化 創意 產業之 發展 對於 帶動 其他相 關產 業 (如觀 光旅遊 服務

(26)

業)之關連性。

(27)

oods and21ervices, 1994-2003: Definin25and capturing the flows 48f gl

表 2 2004 年中小型策略性服務業概況

單位 : 家 ; 千 人 ; 百 萬元 ;%

行業 別 家數 年增 率 就業 人 數 年增 率 銷售 值 年增 率 出口 值 年增

中小 型 服務 業 總計 952,122 --- 4,103 --- 4,993,108 --- 472,608 ---

金融 服 務業 10,933 4.00 199 -0.79 176,237 6.78 308 42.70

流通 服 務業 644,810 2.08 1,937 1.73 3,897,175 6.61 452,748 0.26

通訊 媒 體服 務 業 679 5.11 18 10.63 5,789 5.24 252 -13.25

醫療 保 健及 照 顧派 遣 服 務業

25,442 1.44 141 6.10 87,297 7.24 2,459 20.54

人才 培 訓、人力 派 遣及 物 業管 理 服務 業

118,503 5.87 238 8.64 514,194 8.23 80,274 -0.60

觀光 及 運動 休 閒服 務 業 16,677 0.97 111 3.94 78,263 8.09 10,583 6.70 文化 創 意服 務 業 21,599 2.73 106 3.66 90,106 8.49 5,187 1.44

設計 服 務業 7,617 3.62 60 7.25 41,457 14.47 1,865 0.97

資訊 服 務業 22,419 1.65 52 8.66 177,187 5.98 21,077 2.85

研發 服 務業 176 1.73 2 -37.36 1,066 -10.04 67 -44.38

環保 服 務業 3,875 6.40 16 17.53 40,329 23.14 1,067 17.81

工程 顧 問服 務 業 4,768 -0.44 24 6.25 30,398 7.55 315 -44.80

資 料 來 源 : 1.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營 業 稅 徵 收 資 料 原 始 資 料 統 計 處 理 。 2.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人 力 資 源 統 計 月 報 》 原 始 統 計 資 料 。

(28)

表 3 2004 年策略性服務業新設營業者概況

單位 : 家; 億 元

新設 企 業家 數 新設 企 業銷 售 值

業別

總計 中小 企 業 大企 業 總計 中小 企 業 大企 業

金融 服 務業 1,010 997 13 99 34 64

流通 服 務業 55,561 55,316 245 2,207 1,477 730

通訊 媒 體服 務 業 105 105 --- 3 3 ---

醫療 保 健及 照 顧服

務業 1,328 1,326 2 34 26 8

人才 培 訓、人 力派 遣

及物 業 管理 服 務業 14,337 14,293 44 315 211 104 觀光 及 運動 休 閒服

務業 1,383 1,380 3 31 27 4

文化 創 意服 務 業 2,250 2,244 6 51 39 12

設計 服 務業 911 909 2 24 22 2

資訊 服 務業 2,805 2,791 14 137 67 70

研發 服 務業 21 20 1 3 1 2

環保 服 務業 388 379 9 51 24 27

工程 顧 問服 務 業 458 456 2 18 11 7

資 料 來 源 :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營 業 稅 徵 收

總括來說,中小型文化創意服務業有 2 萬 1,599 家,中小型文化創意 服務業占全體文化創意服務業的比重達到 98.41%,年增率 2.73%。經營 5 年以上者占中小型文化創意服務業家數 58.94%,銷售值占中小型文化創 意服務業 64.67%;經營未滿 5 年者占 41.06%,銷售值占 35.33%。中小型 文化創意服務業以經營較久者占多數 ,營收情形亦較佳。

文化創意服務業就業人力包含藝文及運動服務業 、圖書館及檔案保存 業、博物館、歷史遺址及類似機構、電影業、廣播電視業、出版業及廣 告 業等業別人力。 2004 年文化創意服務業就業人數合計 16 萬 1 千人,較 上年增加 5,470 人,年增 3.52%,占全體服務業就業人數 3.02%;受雇人數 13 萬 7 千人,3.06%增幅,占全體服務業受雇人數 3.75%。

(29)

第三節 台灣中小企業參與文化創業產業之貢獻 與機會

19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對 於 經 濟 發 展 的 貢 獻 卓 著 , 受 到 國 際 注 目 。 中 小 企 業 不僅在台灣早期發展傳統製造業的歷程中 ,扮演重要角色,近年台灣積極 推展產業升級及重要服務業,包括文化創意產業,中小企業同樣發 揮舉足 輕重的功能。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 ,自 1982 年至 2006 年,台灣中小企業家 數從 701,839 家增加至 2006 年的 1,244,099 家,惟中小企業家數占台灣全 部企業家數的比重,大致一直維持在 96.49%至 98.67%之間。若從就業人 數來看 ,國內就業市場每年約有 77%至 80%的就業機會是源自於中小企 業,2006 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已達 775 萬人。

圖 4 2006 年中小企業經營指標產業結構比率

1

19依經 濟 部現 行 中小 型 企業 認定 標 準 , 中 小型 企 業在 排除 製 造業 、 營造 業 、礦 業土 石採 取、農 林漁 牧 業及 水 電燃 氣 業等 非 屬服 務 業業 別後,產 業 規模 係 依經 濟 部中 小 企業 定義,服 務業 以 前一 年 營 業額 在 新台 幣 一億 元 以下 者或 經 常僱 用 員工 數 未 滿 50 人 者為 中小 型 企業 ; 以上 者 ,則 為大 型 企業 。

(30)

表 4 2005、2006 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

2005 年 2006 年

項目

中小企業 大企業 政府雇用 中小企業 大企業 政府雇用

總人數 7,648 1,333 961 7,751 1,426 934

(76.92) (13.41) (9.67) (76.66) (14.11) (9.24)

年 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5~24 10.02 10.32 4.16 9.39 9.62 3.95

25~40 45.23 59.64 43.27 44.86 59.54 42.77

41~55 36.20 27.25 46.06 36.93 27.61 46.29

56~65 6.95 2.61 6.26 7.09 3.07 6.70

65 以上 1.60 0.18 0.25 1.73 0.16 0.28

性 別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男 59.10 53.66 53.80 58.62 53.80 53.43

女 40.90 46.34 46.20 41.38 46.20 46.57

學 歷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不識字 0.75 0.06 0.05 0.64 0.04 0.02 自 修 0.22 0.01 0.06 0.15 0.01 0.03

國 小 15.07 2.74 3.59 13.95 2.35 3.11

國(初)中 19.20 5.44 4.13 18.70 5.30 4.23 高 中 9.40 6.48 6.99 9.21 6.36 6.39

高 職 29.53 23.81 16.27 29.57 22.90 15.76

專 科 14.97 26.07 24.08 15.18 25.13 24.01

大 學 9.60 25.77 34.12 11.00 27.33 33.61

碩 士 1.19 8.16 8.61 1.51 9.01 10.48

博 士 0.08 1.44 2.10 0.09 1.57 2.36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 人 力 資 源 統 計 月 報 》 原 始 資 料 , 2005 年 、 2006 年 。

如果以中小企業之產業部門觀察 ,則在農業、工業及服務業中,中小 企 業 從 事 農 業 、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的 家 數 比 重 , 分 別 占 0.88% 、 18.13% 及 80.99%。其中 ,中小型服務業業者家數突破百萬家 ,共計 1,007.575 家,

服務業占所有中小企業產業別之結構比超過八成 。

如 以 企 業 銷 售 金 額 觀 察 , 則 中 小 企 業 在 農 業 、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銷 售 金 額所占整體銷售金額比重 ,分別為 0.14%、48.85%及 51.01%。

(31)

2006 年全國服務業就業人數為 591.3 萬人 ,占所有就業人數結構比為 58.48%,如以企業規模區分 ,中小型服務業就業人數為 428.3 萬人,占全 體服務業就業人數比重為 72.43%;大型服務業就業人數 77.4 萬人,占全 體服務業就業人數比重為 13.09%;政府雇用 85.6 萬人,占全體服務業就 業人數 14.48%。

在 1987 年至 2006 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淨增加近 149 萬人,其中以 中 小 型 商 業 、 社 會 服 務 及 個 人 服 務 業 為 最 多 , 而 中 小 企 業 就 業 機 會 提 供 的增加速度與大企業相近 ,可見對就業貢獻之一斑 。

由 上 述 可 知 , 隨 著 我 國 產 業 結 構 逐 漸 轉 型 , 以 及 製 造 業 在 全 球 分 工 趨 勢 下 逐 漸 外 移 , 國 內 之 中 小 企 業 從 事 於 農 業 之 比 重 逐 年 降 低 , 其 家 數 與銷售金額均已降至 1%以下,從事於服務業之比重 則逐年增加。不過,

服務業在中小企業所有產業銷售值 、內銷及出口值、以及就業人數及受雇 人數等所佔比重則相對較低,如服務業占產業別結構比約 51.01%,占出口 值結構比更僅有 29.64%,遠低於工業所占出口值比 重之 70.25%,而與大 型企業相較,中小型服務業者在銷售值、內銷及出口值之表現 ,亦相對低 於工業,服務業之中小企業營運規模與 銷售情形仍有待努力 。

此 一 現 象 亦 說 明 我 國 服 務 業 中 小 企 業 主 要 以 國 內 市 場 為 主 , 多 半 無 興 趣 或 無 能 力 拓 展 國 外 市 場 , 對 於 政 府 有 意 推 展 服 務 業 出 口 , 以 及 對 於 我國中小企業之進一步發展而言 ,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重要課題 。(參表 4)

(32)

表 5 2006 年企業各項指標產業部門之規模別概況

單 位 : 家 ; 百 萬 元 ; 千 人 ; % 產 業 別

指 標 /規 模 別

總 計

結 構 比

中 小 企 業

結 構 比

大 企 業

結 構 比 合 計 1,272,508 100.00 1,244,099 100.00 97.77 28,409 100.00

農 業 10,989 0.86 10,949 0.88 99.64 40 0.14

工 業 231,631 18.20 225,575 18.13 97.39 6,056 21.32

服 務 業 1,029,888 80.93 1,007,575 80.99 97.83 22,313 78.54 合 計 34,326,070 100.00 10,241,215 100.00 29.84 24,084,855 100.00

農 業 33,005 0.10 14,441 0.14 43.75 18,564 0.08

工 業 14,475,083 42.17 5,002,835 48.85 34.56 9,472,248 39.33

服 務 業 19,817,982 57.73 5,223,939 51.01 26.36 14,594,043 60.59 合 計 25,594,318 100.00 8,678,992 100 33.91 16,915,326 100.00

農 業 30,061 0.12 12,834 0.15 42.69 17,227 0.10

工 業 8,812,947 34.43 3,905,331 45.00 44.31 4,907,617 29.01

服 務 業 16,751,310 65.45 4,760,827 54.85 28.42 11,990,482 70.89 合 計 8,731,753 100.00 1,562,224 100.00 17.89 7,169,529 100.00

農 業 2,945 0.03 1,608 0.10 54.59 1,337 0.02

工 業 5,662,136 64.85 1,097,504 70.25 19.38 4,564,631 63.67

服 務 業 3,066,672 35.12 463,112 29.64 15.10 2,603,561 36.31

合 計 10,111 100.00 7,751 100.00 76.66 1,426 100.00

農 業 555 5.49 548 7.07 98.74 2 0.14

工 業 3,643 36.03 2,921 37.69 80.18 651 45.65

服 務 業 5,913 58.48 4,283 55.26 72.43 774 54.28

合 計 7,542 100.00 5,186 100.00 68.76 1,422 100.00

農 業 73 0.97 66 1.27 90.41 2 0.14

工 業 3,225 42.76 2,505 48.30 77.67 650 45.71

服 務 業 4,243 56.26 2,616 50.44 61.65 770 54.15

附 註:

1. 表 中 之 農 業 係 指 農 林 漁 牧 業 ;工 業 包 括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製 造 業、水 電 燃 氣 業、營 造 業;服 務 業 包 括 批 發 及 零 售 業、住 宿 及 餐 飲 業、運 輸 倉 儲 及 通 信 業、金 融 及 保 險 業、不 動 產 業 及 租 賃 業 、 專 業 、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教 育 服 務 業 、 醫 療 保 健 及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業 、 文 化 、 運 動 及 休 閒 服 務 業 、 其 他 服 務 業 。

2. 表 中 之 結 構 比 為 各 行 業 部 門 占 全 部 (大 、 中 小 )企 業 之 百 分 比 ; 比 率 為 中 小 企 業 占 全 部 企 業 之 百 分 比。

3. 表 中 就 業 及 受 雇 人 數 的 總 計 尚 包 括 受 政 府 雇 用 的 93 萬 4 千 人 。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

1.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 營 業 稅 徵 收 資 料 , 2006 年 。 2.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 人 力 資 源 統 計 月 報 》 資 料 , 2006 年 。

此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地方特色產業輔導計畫迄今 ,有許多成 功案例,可分為田園休閒;工藝產品及農特產品等三大類 ,例如建構金瓜 石社區黃金城深度體驗、打造屏東縣三地門成為「琉璃珠的故鄉」及南投

(33)

縣魚池鄉為台灣紅茶故鄉 ,對當地就業機會增加、觀光人潮、文化資產傳 承,以及地方經濟發展都有耀眼成績 。截至 2006 年年底,共計已輔導有 111 個案例, 累計於 2003 年至 2006 年,估計收益約 5.3 億元 ,並帶動就 業達 5,500 人。20

1

20 同上 ,第 85-86 頁 。

(34)

第四章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之發展與婦 女之參與情形

第一節 台灣文化創業產業與婦女創業、就業之關 連性分析

一、台灣女性創業之發展趨勢

拜台灣經濟成長與兩性性別角色調整之賜 ,女性走出「家管」角色與

「受雇者」身分,創立企業的情形日益普及。根據統計,2006 年台灣地區 由女性擔任企業主的企業家數共計 359,316 家,占所有企業家數 974,983 之比率約為 36.85%,超過三分之一。21

如 果 以 企 業 規 模 區 分 , 2006 年 女 性 擔 任 企 業 主 的 大 企 業 家 數 共 計 2,656 家,約占大企業合計家 數的 17.11%;女性擔任企業主的中小企業家 數共計 356,660 家,占中小企業合計家數的 37.17%。此外,女性企業主的 中小企業家數,占全部女性企業主家數 比率的 99.26%,顯示由女性擔任企 業主的企業絕大多數都是中小企業。

事實上,台灣由女性企業主所建立之中小企業家數逐年增加 ,女性企 業所占比率從 1978 年的 15.79%逐年成長至超過 37%,每年平均呈現超過 7%的成長率,顯示中小企業部門對於台灣女性創業之重要,以及台灣 女性 藉由創立中小企業對經濟發展之重要貢獻 。

如果以產業部門觀察 ,由於我國農業部門的重要性逐漸 降低,因此無

1

21財政 部 財稅 資 料中 心 ,營 業稅 徵 收原 始 資料 所 作分 類 , 女 性或 男 性企 業 主係 指企 業負 責 人登 記 為女 性 或男 性者 , 如因 部 分企 業 負責 人為 法 人或 外 國人 , 無法 區分 性 別 者, 則 未納 入 統計 。

(35)

論 男 性 或 女 性 中 小 企 業 在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部 門 的 比 率 均 明 顯 高 於 農 業 部 門,其中又以服務業部門高於工業部門 。男性或女性在服務業部門之中小 企業家數占所有企業比率分別為 80.51%與 89.14%,銷售值與出口值占所 有企業比率分別為 47.07%與 23.86%,以及 66.81%與 57.25%。由此比率觀 之,女性企業主無論在企業家數 、銷售值及出口值方面,均高度仰賴服務 業 部 門 , 顯 示 台 灣 服 務 業 之 發 展 對 於 女 性 企 業 主 企 業 之 重 要 性 , 相 對 而 言,更較對男性企業主企業具重要地位 。

不 過 , 如 果 以 企 業 平 均 每 家 銷 售 額 來 看 , 則 女 性 企 業 平 均 每 年 銷 售 額約為 585 萬元,男性企業約為 1,605 萬元,為女性之 2.7 倍。此一現 象 , 顯 示 女 性 服 務 業 企 業 雖 為 女 性 創 業 最 普 遍 的 部 門 , 但 其 平 均 規 模 與 營業成績十分有限 ,亦即平均每月尚不到 50 萬元之銷售額 。

如再觀察 2006 年依據行業別所做的企業統計 ,則女性企業主企業 (含 大企業 及中 小企 業 )在包括 製造 業及 服務 業之所 有行 業中 ,以 從事於 批發 零售業之情形最多 , 占全部女性企業之比率達到 55.69%,批發零售業之 銷售值及出口值亦占全部女性企業比率高居 51.30%與 68.61%,至於其他 服 務 業 行 業 如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 專 業 、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文 化 、 運 動 及 休 閒 服 務 業 ; 及 醫 療 保 健 及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業 等 , 其 企 業 家 數 比 率 與 銷 售 額比率則遜色甚多 ,依序為 13.83%(企業家數)與 2.86%(銷售額);2.87%與 2.17%;2.39%與 1.02%;及 0.02%與 1.01%。22

總 體 而 言 , 我 國 中 小 企 業 蓬 勃 發 展 , 促 使 女 性 創 業 風 潮 日 趨 興 盛 , 近 年 政 府 更 規 劃 及 實 施 針 對 女 性 創 業 所 開 設 之 訓 練 課 程 、 育 成 中 心 、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等 輔 導 措 施 。 不 過 , 儘 管 女 性 企 業 家 已 逐 漸 成 為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的 重 要 動 力 , 然 而 國 內 對 於 女 性 企 業 家 營 運 相 關 之 問 題 仍 十 分 陌 生 , 此 外 , 根 據 相 關 研 究 調 查 顯 示 , 台 灣 地 區 女 性 企 業 家 經 營 企 業 所 遭 遇 的 困 難 多 年 來 依 然 存 在 , 並 未 全 然 改 善 , 這 些 營 運 障 礙 或 困 難 主 要 包 括 : 資 金 不 足 、 管 理 制 度 欠 佳 、 技 術 創 新 有 限 、 行 銷 能 力 薄 弱 及 專 業 新 進 員

1

22 參 2007 年中 小 企業 白 皮 書 , 第 50 頁 及表 2-3-4。

(36)

工 聘 僱 不 易 等 , 使 得 女 性 企 業 家 之 發 展 受 到 限 制 。 這 類 困 難 對 於 從 事 服 務 業 的 女 性 企 業 家 而 言 , 因 服 務 業 型 態 、 市 場 、 行 業 間 差 異 等 較 製 造 業 更為複雜,因此對於女性企業家造成的困難也更加明顯 。

二、台灣女性就業之發展趨勢

從 1980 年代開始,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極隨著經濟發展而逐年攀 升,女性的勞動參與率於 1980 年之 39.25%逐漸成長,自 1990 年代以來尤 其明顯,近年則大抵維持在 46%至 48%的範圍間,2002 年我國加入世界貿 易組織(WTO)後大幅開放市場,力行貿易自由化,女性勞動參與率 在 2002 年以後仍呈穩定 成長,顯示貿易自由化對女性 參與勞動市場確有助益 。

不過,相較於其他已開發國家 如美國、歐洲國家等,以及亞洲鄰近國 家如南韓、新加坡等,我國整體婦女勞參率 仍屬偏低,在過去多年甚至低 於日本,顯示當前我國婦女之人力資源開發有限,仍未全然投入就業市場。

圖 3勞 動 力 參 與 率 -女 性 (2006)( 續 )

48.7 48.5 50.3 54.360.1 58.1 59.4 61.4

40.748.7 51.060.3

51.0 50.3 51.4 37.9

56.1 55.6 45.5

56.2

0 20 40 60 80 100

西

西 -15

西

%

資 料 來 源 : 勞 委 會 國 際 勞 動 力 指 標 , 2007 年 10 月 16 日

圖 5 2006 年女性勞動力參與率之國際比較

另 一 個 觀 察 婦 女 勞 動 之 重 要 指 標 , 則 是 婦 女 所 得 及 薪 資 之 變 化 。 如 以農業 、 工業與服務業部門男女薪資差距觀察 , 1991 年台灣 女性在 工業 與服務業部門受雇 之員工薪資所得約占男性薪資所得比率之 67.8%,過去 十 年 來 由 於 女 性 薪 資 成 長 速 度 高 於 男 性 , 因 此 目 前 男 女 薪 資 差 距 逐 漸 縮 小 , 其 中 尤 其 以 服 務 業 之 男 女 薪 資 差 異 縮 小 情 形 最 為 顯 著 。 目 前 , 服 務

(37)

業 的 女 性 薪 資 佔 男 性 薪 資 比 例 超 過 八 成 , 但 在 製 造 業 部 門 之 女 性 薪 資 佔 男 性 薪 資 比 例 仍 低 於 七 成 , 顯 示 女 性 在 服 務 業 的 地 位 和 競 爭 力 有 所 提 升。

如果以就業之企業規模觀察,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2007 年全國 就業總人數約為 1,029 萬 4 千人,女性就業人數達 442 萬 6 千人,其中中 小企業女性就業人數為 332 萬 5 千人,較 2006 年約增加 12 萬人,在中小 企業就業人口中女性所占比重也從 41.38%提高至 41.88%。

雖然此處之 41.88%較大企業與政府部門女性就業人口比重分別超過 46%的情形 , 仍有一段差距 , 但近年來 ,中小企業女性就業人數比重逐年 增加,而大企業女性就業人數比重卻呈逐年減少 ,使得中小企業成為提供 女性就業機會的最重要來源。2007 年間中小企業占女性就業總人數比重之 75.14%,剩餘約四分之一的就業人口才係由大企業及政府雇用 吸納。23

另 外 , 如 果 以 雇 用 屬 性 分 析 , 近 年 台 灣 女 性 自 營 作 業 者 人 數 逐 年 增 加,成為另一個提供女性就業機會的重要指標 。自營作業者係指除自己或 合 夥 經 營 事 業 者 , 以 及 無 酬 工 作 者 (如 家 人 )外 , 未 以 酬 金 雇 用 他 人 工 作 者 , 通 常 其 規 模 極 小 , 屬 於 中 小 企 業 或 微 型 企 業 。 近 年 國 內 自 營 作 業 者 人數在 1991 及 1992 年達到最高紀錄 ,逼近 158 萬人左右,其後則呈小幅 減少趨勢,至 2006 年時降至 140 萬 5,850 人,分析其原因主要為國內家庭 結構改變,導致無酬工作者減少所致 。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女性自營作業者人數漸增,2005 年占自營作業者 人數比重之 23.46%,2006 年時增加至 24.61%,顯示女性透過自營事業創 業的趨勢正盛, 惟其規模不足,亦產生不同的問題 。

根據 2005 年台灣研究單位之另一份 研究調查報告,24如以就業人數觀 察,2004 年通訊媒體、觀光運動休閒、文化創意、設計四項服務業共計就

1

23 參行 政 院主 計 處 2007 年 人力 資 源調 查 統計 。

24 中華 經 濟研 究 院 , 台 灣 中小 型 服務 業 發展 的 機會 與策 略 , 94 年 度經 濟 部 中小 企 業處 中 小企 業 白皮 書 編撰 相關 議 題研 究 。

數據

表 1 國際組織及部分國家對於文化產業範疇之分類 國別 產業 別 教科 文 組織 與其他 國 家 35 韓國 36 英國 香港 紐西 蘭 總數 約  12 類 6 類 13 類 13 類 10 類 (實   13 類)37 視覺 藝 術 視覺 藝 術 ---- 藝術 及 古董 市場 藝術 及 古董市場 視覺 藝 術 (精 緻 藝 術、 工 藝與 古 董 ) 表演 藝 術 表演 藝 術 --- 表演 藝 術 表演 藝 術  ---工藝 ---  ----設計 設計 設計設計工藝 與 設計 ---時尚 設 計
表 3 2004 年策略性服務業新設營業者概況 單位 : 家; 億 元 新設 企 業家 數 新設 企 業銷 售 值 業別 總計 中小 企 業 大企 業 總計 中小 企 業 大企 業 金融 服 務業 1,010 997 13 99 34 64 流通 服 務業 55,561 55,316 245 2,207 1,477 730 通訊 媒 體服 務 業 105 105 --- 3 3  ---醫療 保 健及 照 顧服 務業 1,328 1,326 2 34 26 8 人才 培 訓、人 力派 遣 及物 業 管理 服
表 4 2005、2006 年中小企業就業人數 2005 年 2006 年項目 中小企業 大企業 政府雇用 中小企業 大企業 政府雇用 總人數 7,648 1,333 961 7,751 1,426 934 (76.92) (13.41) (9.67) (76.66) (14.11) (9.24) 年 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5~24 10.02 10.32 4.16 9.39 9.62 3.95 25~40 45.23 59.64 43.2
表 5 2006 年企業各項指標產業部門之規模別概況 單 位 : 家 ; 百 萬 元 ; 千 人 ; % 產 業 別 指 標 /規 模 別 總 計 結 構 比 中 小 企 業 結 構 比 比 率 大 企 業 結 構 比 合 計 1,272,508 100.00 1,244,099 100.00 97.77 28,409 100.00 農 業 10,989 0.86 10,949 0.88 99.64 40 0.14 工 業 231,631 18.20 225,575 18.13 97.39 6,05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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