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燕霧保小三角潭庄蘇萬吉
,暨侄蘇阿松、蘇天貴、蘇
阿進、蘇老覲、侄孫蘇阿錘等。仝承祖父明買黃、賴、陳水田参段,址在小三角
潭庄後洋,業□經丈共壹甲捌分柒厘,並帶水份通流,以及樹木在內。其買黃光
輝田玖分。東至水溝;西至小路;南至大□;北至賴家田為界。買賴六田参分柒
厘。東至黃家田;西至大路;南至黃家田;北至賴家田為界。買陳章德田陸分。
東至牛埔;西至黃家田;南至黃家田;北至賴家田為界。其参段界址俱各明白。
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田出賣,先問房親人等,俱不欲承受,因託中送與大庄賴
繩武出首承買,即日仝中議定盡根田價銀壹佰陸拾大員。其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
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起耕掌管,收租納糧,永為己業。一賣千休,
日後子孫不敢異言洗找之理。保此田明係萬吉等仝承祖父之業,與別房人等無
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萬吉等仝出首抵當,
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因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壹
紙,並上手大契参宗,共柒紙,合共八紙,付執為炤。
光緒拾柒年拾貳月
日
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
蘇阿松
︵花押︶ 批明:契內陸分額內尚有風水壹穴,日後若未拾骸移徙,前後左右不得掘毀。
倘有遷移他處,其地仍歸買主掌管耕種為業。再炤。
批明:契內添物字壹字。再炤。 即日仝中親收過盡根田契銀壹佰陸拾大員完足,再炤。
在場知見人
劉氏︵花押︶
為中人
蘇雲裳︵心︶
代筆人
蘇文彬︵花押︶
蘇阿錘︵花押︶ 蘇老覲︵花押︶ 蘇阿進︵花押︶ 蘇萬吉︵花押︶ 蘇天貴︵花押︶ 蘇文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