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技術學院假日輕航機飛行班
「2019 暑假休閒飛行營隊」簡章
日期:學科 2019 年 07 月 22 日~07 月 26 日 飛行 2019 年 07 月 27 日~07 月 28 日
設置目的:大漢技術學院偕同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遵循我國民航法及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等規定,推動具地域優勢之「休閒飛行假日營隊」,運用優質系統化學術科專業研習 方式,策勵能掌握高度飛安與豐富新知的青年飛鷹。
參加資格:年滿 15 歲對飛行有興趣的一般民眾,及各高中職和大專校院嚮往雲端飛行的師生。
招生人數:為維持良好飛行營隊活動品質,每梯次營隊參加學員以 30 名為成班原則。
通過學科測驗獲證明書,在一年內可加入全台合法協會,憑證進行術科訓練並參加飛行考證。
一、基礎學科課程 36 小時
(1) 民航法規與管理辦法簡介 2 小時 (2) 活動空域與活動指導手冊 2 小時 (3) 空氣動力學與飛航安全 4 小時 (4) 超輕型載具在台灣現況 2 小時 (5) 飛行控制系統 2 小時 (6) 飛機引擎動力系統 4 小時 (7) 機體維護 2 小時 (8) 載重平衡與座艙管理 4 小時 (9) 飛機儀表與判讀 2 小時 (10) 基本氣象學 2 小時 (11) 無線電與飛航管制 2 小時 (12) 飛行準備與檢查作業程序 2 小時 (13) 飛機結構 2 小時 (14) 學科考試與討論 2 小時 (15) 法令宣導 2 小時 二、共乘飛行課程 兩架次
(1) 實施課目:飛行前檢查、發動、溫車、
滑行、起飛、爬昇、小轉彎、中轉彎、大轉彎、巡航、下降、降落、滑行、關車、
飛行後檢查、清潔維護
(2)飛行地點:花蓮縣航空協會馬太鞍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地 (3)飛行空域:交通部民航局核定公告之花東空域 AGL1000 英尺
(4)師資及飛行教練: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持有民航局核發教練證之優質團隊
營隊活動日期:學科 2019 年 07 月 22 日~07 月 26 日 飛行 2019 年 07 月 27 日~07 月 28 日 學科上課地點:花蓮大漢技術學院(校址: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樹人街 1 號)
共乘飛行地點:花蓮縣航空協會馬太鞍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地
營隊收費標準:12000 元/人 早鳥特惠 11000 元/人(限 2019 年 07 月 05 日前完成繳費報名者) (1) 基礎學科課程 36 小時:大漢校本部上課,含教材、學費、午餐及飲水,學員費用 6400 元,為
鼓勵學員提早預約報名,營隊公告優惠日期內報名者,酌收早鳥特惠價 5400 元。
(2) 飛行共乘課程費用:每名學員安排兩架次飛行計 5600 元,有需求再增加架次的學員,採現場 預約登記並繳交費用,每架次飛行為 2800 元,含富邦 1000 萬元旅行綜合保險。
(3) 大漢學生宿舍住宿費用: H 棟每日 500 元/雙人套房、1000 元/單人套房(民宿等級),有需求 住宿者請先洽詢 03-8210832,確認學生宿舍空床位後合併繳費。
報名方式:採線上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再自行到各銀行ATM轉帳或銀行臨櫃匯款繳費。
繳費銀行:第一銀行花蓮分行 銀行代碼:007 戶名:大漢技術學院 帳號:801-10-035213 備註說明:
(1)學員報名時以 ATM 轉帳或銀行臨櫃匯款手續費自理,繳費後請自行保存收據備查。
(2)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取消或改期時,若無法配合調整者將全額退費至指定帳戶。
(3)繳費後若遇個人突發事故必須緊急取消時,請盡速洽 03-8210832 服務專線辦理。
(4)完成繳費後請務必撥打 03-8210832 服務專線,惠知繳費單據後五碼,以資核對確認。
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共乘會員飛行安全須知
一、非經許可不得擅自接近、觸碰載具、跨越飛行警戒線及管制區域。
二、接近或上下載具需接受工作人員引導,並注意身體及頭部勿撞及 機體以免受傷。
三、載具螺旋槳啟動時、滑行中,不得靠近載具。
四、本人若因酒類、藥物引起神智不清或行動不能自主,經工作人員 認定不宜登上載具時,願配合勸告待清醒時再行登上載具體驗。
五、患有癲癇、心臟病、高血壓、中耳炎、懼高症及易發生暈車暈機 等症狀者,不適合搭乘載具飛行,應主動告知工作人員。
六、於座艙內當載具啟動發動機後,於滑行中、起飛、空中操作至落 地期間,未經帶飛教練同意,決不觸碰任何電門及飛行操控系統。
七、登上載具後至離開前,全程依指示確實扣妥安全帶及關閉艙門,
並戴上耳機保持緊扣位置,不擅自鬆開,如需迫降時應確實遵守 教練指示動作。
八、在座艙內不吸煙、吃檳榔、吃零食,亦不得攜行寵物登上載具。
九、飛航中身心若有不適應立即通知教練作妥善處理。
十、本人確實知悉民用航空法第 43、44 條之規定,危險物品不得攜帶 或託運進入載具;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槍炮、刀械或其他 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之物品,不得攜帶進入載具。
十一、本人確實知悉依據超輕型載具管理辦理第 17 之 1 條「年滿十五 歲,並加入活動團體為會員者,始得搭乘其所屬活動團體之教練操 作之超輕型載具活動,且不得實際操作超輕型載具」。
十二、本人遵守民用航空法第 99 之 2「超輕型載具所有人及操作人應加入 活動團體為會員,始得從事活動,並遵守活動團體之指導」之規定。
上列安全須知本人已代表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對共乘會員充分說明。
教練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共乘人員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共乘會員飛行保險說明
一、 本次飛航已依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所有人就因操作超輕 型載具、對載具外之人所造成之傷亡損害,應投保責任保險,其保險 金額如下:
1、死亡者,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
2、重傷者,不得低於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3、非死亡或重傷者,依實際損害計算。
前述責任保險投保公司為:新光產物保險公司
效期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投保保單號碼為: 號
二、 除上述責任保險外,本次飛航已對共乘會員投保富邦旅行綜合保 險,各項理賠條件及除外條款詳如保險單。
前述旅行綜合保險投保公司為:富邦保險公司
效期自 108 年 07 月 26 日 24 時至 108 年 07 月 28 日 24 時止 投保保單號碼為: 號
上列保險條款說明本人對共乘人員充分說明並獲得同意後簽名。
教練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充分瞭解運動飛行之風險並同意上述保險條款說明。
共乘人員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日期: 年 月 日
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入會申請人志願切結書
本人 申請加入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以下簡稱:
花蓮航協)為會員,謹具結已收到並詳讀下列文件,願無條件遵守及執行其 全部內容,於入會後恪遵一切依法所衍生公布之法令及規章,做為本人加入 花蓮航協之基本條件:
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 (caa.gov.tw)
『超輕型載具專區』所載全部內容,及最新修正公布之:
1.交通部民用航空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第二十項『超輕型 載具』暨第九章之一『超輕型載具』,及衍生之相關條文。
2.105 年 9 月 20 日公布實施之「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3.「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活動指導手冊」。
二、嚴格執行花蓮航協最新版本活動指導手冊附表九之二:
『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同乘會員飛行安全須知』暨『社團法人花蓮 縣航空協會同乘會員飛行保險說明』。
三、花蓮航協組織章程。
四、本人並願特別注意嚴格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從事飛航活動,絕不違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本協會所頒定之章程及飛 航管理法規。
2.從事飛航活動,絕不進入核定空域以外之限航或禁航區。
3.從事飛航運動,絕不進入都市、人口密集區,或各種集會區上空。
4.從事飛航運動,除因緊急求生或為迫降減輕載重之外,絕不投擲任何物 品或爆裂、易燃物、宣傳品等。
5.從事飛行運動,絕不拖曳物品,或拍攝國防設施。
6.從事飛行運動,絕不從事或參與任何非法行為。
7.深切瞭解從事飛航活動,具有一定之安全風險,如受傷、死亡等,均屬
8.本人深切瞭解,依據花蓮航協組織章程第二條『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 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任何涉及營利之個人行為,如(但不限於):
載具買賣、載具維修、有價同乘、飛行訓練、或任何銷售及交易行為,
均純屬個人行為,而與花蓮航協無涉。如因上述純屬個人之營利有關行 為,損及花蓮航協會員或團體之合法權益或名譽者,花蓮航協除得以於 大眾傳播工具予以聲明澄清之外,並得依法提起請求恢復及損害賠償之 訴。
9.如有違反上開事項與規定,除依法受有關單位懲處,並依照花蓮航協規 章處理。
以上內容恐口說無憑,特立書簽名切結以資證明。
立切結書人: 親筆簽名:
身份證字號:
見證人: 親筆簽名: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正式、見習會員入會申請表
中文姓名 性別
相片 英文姓名
(與護照同)
身分證號碼 血型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學歷 職業
通訊地址
E mail 電話
( ) ( )
戶籍地址 行動
電話
緊急連絡人 電話
( ) ( ) 曾飛機型
及時數
審核結果 通過入會 • 未通過入會 •
申請人: 親筆簽名:
介紹人:
申請 年 月 日 / 審核 年 月 日
7
大漢技術學院假日輕航機飛行班
2019 暑假休閒飛行營隊實施課程
活動課程執行時間表
基礎學科課程:2019 年 07 月 22 日至 07 月 26 日 地點:花蓮大漢技術學院共乘飛行課程:2019 年 07 月 27 日至 07 月 28 日 地點:花蓮縣航空協會馬太鞍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地 日次 08:30-10:10 10:20-12:00 13:30-15:10 15:20-17:00 第一天 7/22(一) 12:30-13:20 報到 (辦理住宿及營隊須知說明)
大漢技術學院學生事務處
民航法規與管理辦法簡介 花蓮航協連榮發總幹事
活動空域與活動指導手冊 花蓮航協連榮發總幹事 第二天 7/23(二) 超輕型載具在台灣現況
大漢學務處彭興讓處長
飛機儀表與判讀 花蓮航協黃正男教練
無線電與飛航管制 花蓮航協黃正男教練
基本氣象學 花蓮航協黃正男教練
第三天 7/24(三) 空氣動力學與飛航安全
花蓮航協陶乃俠理事長
飛機引擎動力系統 花蓮航協王俊雄教練 第四天 7/25(四) 飛機結構
花蓮航協劉寶安教練
飛行控制系統 花蓮航協劉寶安教練
機體維護 花蓮航協劉寶安教練
飛行準備與檢查作業程序 花蓮航協劉寶安教練
第五天 7/26(五) 載重平衡與座艙管理
花蓮航協陶乃俠理事長
學科考試與討論 花蓮航協陶乃俠理事長
民航局相關法令宣導 花蓮航協連榮發總幹事
第六天 7/27(六) 共乘飛行:A 組、王俊雄教練 B 組、黃正男教練 C 組、黃威誌教練 D 組、張志堅教練
第七天 7/28(日) 共乘飛行:A 組、王俊雄教練 B 組、黃正男教練 C 組、黃威誌教練 D 組、張志堅教練
備註:1.請學員每天上課必須簽到、每節課實施點名。2.第 6~7 天為分組共乘飛行,學員可自行前往或預約同乘赴花蓮縣航空協會馬太鞍超輕 型載具活動場地。3.每架飛機分別由一位資深教練負責,從行前講解開始,依序實施飛行前檢查、發動、溫車、滑行、起飛、爬昇、小 轉彎、中轉彎、大轉彎、巡航、下降、降落、滑行、關車、飛行後檢查、清潔維護等程序,30 分鐘內完成。4. 遇天氣不佳無法昇空飛 行時,學員可以選擇稍後自己方便的例假日時間,赴飛行場另外安排教練共乘飛行。5.每位學員必須參加超輕操作證學科考試,通過學 科考試者,一年內有效,可以選擇加入各合法協會進行術科訓練及考證。6.本課程第 5 天以前的教學,若學員因重要事情無法上課,必 須事先請假,缺曠課超過 6 節者,將會受到「不及格」處分。7.上課紙本教材現場發放。
自願共乘會員飛行安全須知協議說明
人類自 1903 年 12 月 17 日首度駕乘動力飛行器,躍升空中進入飛行時代以來,至今僅管飛航科技突飛猛進,但不可避免飛行潛藏之危機依然存在。
本營隊為降低因意外飛航事故所導致之器材損害及人員傷亡,除依規定載具須強制投保第三責任險外,意外事故責任歸屬應由帶飛教練承理,不涉 及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營隊更為共乘學員增購富邦 1000 萬元旅行綜合保險,學員或法定監護人須簽署「自願共乘會員飛行安全須知協議」等 表單後,始得共乘飛行,以免口說無憑、並據以釐清責任。提供辦理單位策辦共乘飛行之安全保障,正向策勵建置全民假日飛行學校訓練課程。
營隊指導師資及飛行教練簡介
(1) 陶乃俠教練:美國聯邦航空署教練證、民航局教練證及測驗官、花蓮縣航空協會理事長、民航局運動飛行教練暨測驗人員再教育講習外聘教官 (2) 連榮發教練:民航局教練證、花蓮縣航空協會前理事長、花蓮縣航空協會常務理事、花蓮縣航空協會總幹事
(3) 彭興讓教練:營隊主任、民航局教練證、花蓮縣航空協會常務理事、國際航模專家、奧地利歌劇院音樂家 (4) 劉寶安教練:民航局教練證、輕航機製造維修專家
(5) 黃正男教練:民航局教練證及檢測官、空軍前飛行教官 (6) 王俊雄教練:民航局教練證、花蓮縣航空協會理事 (7) 黃威誌教練:民航局教練證、空軍前飛行教官 (8) 張志堅教練:民航局教練證、花蓮縣航空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