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第肆章 清代地方城市規劃與文教、書院建置區位之關係
「城」
[4-1]在中國的時空發展是一種文化的象徵, 「城」的本質內涵,指的是人 們聚居時,出於生產、生活的需要,並有著經濟、政治、教育、軍事、防衛、宗 教及民族等多方面活動的構成原因。承前述章節對中國書院教育制度與演化的歸 納探討,本章進一步就時空的論點,著眼於中國古代地方城市規劃中,文教建築 設施的建置與分佈情形進行探討,希望藉由前章歸納教育制度(融合政治、經濟、
文化、宗教與民族等活動的內化過程),及本章對中國城市空間文教建築(外部 空間)分佈情形的演化過程,進行探究並應證不同時空中,存在必然的學校教育
(思想)與建築空間(設施)的文化形式與特徵的一致性。然接續本章,於下章 所探討的書院建築,將體現於教育制度下的空間行為(機能)與空間佈局組織關 係(情境)的實質意涵,亦是本研究,研究目的所探討的重要內涵之一。
第一節 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
城市所具備的主要功能因「地」制宜,其原因主要來自於城市中「人」們 的多元需求。而城市所在位置的人文、水文、地理等條件亦是不可或缺的必要 因素,探究多方的文獻,發現中國的城和立地環境及地理因素有極大的關係,
本研究基於論證的推演,就前述書院廟學化與佛教禪林制度的關係,及城市中 行政、軍事、文教等機構與禮制祠祀場所的分佈情形,藉以釐清探究清代「書 院」設置的區位與城市空間的關係,作為後續歸納評析書院建築空間佈局及整 合前述教育制度演化行為的關係依據。
在中國關於城市規劃制度及觀念的形成,可溯源於中國的第一個王朝-夏
(西元前 21 世紀) ,由於當時奴隸社會的階級分明,形成中國最早體現於制度 上的城邑營建,至西周形成以禮制初具規模的城市體系。從文獻及方志圖版中
[4-1]
所謂「城成也,一成而不可毀也。」 《說文解字》講: 「城,以盛民也。」 《墨子•七患》曰:
「城者,在以自守也。」內稱城,外稱郭,「三里之城,十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 」。
66
發現,在中國最早對於空間詮釋的宇宙觀及鬼神論等均源於西周之前,自西周 便開始將「城」的空間經緯有序、條理分明,有邏輯系統與科學根據地排列,
因此西周之後, 「城」的空間便蘊含著階級、文化、信仰、規律或習慣等自成 一律的內涵,亦是以「禮」俗成之制的空間秩序與系統。
[4-2]如圖 4-1、4-2 所示。
圖 4-1 周禮王城圖
(資料來源:王貴祥。 「文化、空間圖示與東西方建築空間」,p.56)
圖 4-2 《原自三禮圖》中的周王城圖 (資料來源:庄裕光。「古建春秋」 ,p.19)
[4-2]
「考工記」中記載周朝都城的完整格局: 「匠人營國,方九里(方形之邊長) ,旁三門,國中
九經九緯(幹道直者為經,橫者為緯) ,經涂九軌(涂者,途也;軌,車軌寬,路寬計算單
位) ,左祖右舍(祖,祭祖太廟;社,祭地神社) ,面朝后市(朝廷居前,商市居後) 。」這
樣的規制對漢以後的都城建設影響頗鉅。《劉敦楨。中國古代建築史。p.36》
67
一、城市的緣起 承前述,另據陳正祥《中國文化地理》 、董鑒泓《中國城市發展史》 、吳
良鏞 《城市規劃設計論文集》與馬正林《歷史城市與史論》均提出其對於 城市定義與「城」概念的看法,以下茲就其內容加以彙整如下:
城市是一個具有多元文化且文化獨特的歷史產物,中國傳統的地方城市 發展的很早,據陳正祥先生的說法:中國城市的出現,就如同中國的歷史一 樣古老,甚至更早。早在夏朝時就已有建城的紀錄,只是當時規模較小,直 到商代時,城的規模才逐漸的擴大,春秋戰國時,人口增加,城的格局也越 來越大,各種城的形態逐漸產生,此時中國城市才逐漸定型(馬正林。1998:
20。歷史城市與史論。)
在中國,深究古代城市的發展歷程,主要有三種說法,一為龍山文化的 考古發掘,發現當時已有中國古代具體的城市的初步規模,為早期的城,二 為在人類社會的第三次分工下的產物,由市直接發展成為城市可說是城市的 前身,三為早期的城其實就是有築圍牆的村落,而在人類社會慢慢的進步 下,在春秋戰國時期才逐漸開展規模(馬正林。1998:17。 「歷史城市與史論」 ) 。
早期的人類社會,是團體和團體之間互相的交流,產生了諸多的生活行 為,在文化、知識與技術不斷的延續演化下,人類開始過著固定的聚落生活,
而團體和團體之間不斷的交流擴大,慢慢形成群居的部落。人類的生活型態 轉變,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商業行為的誕生,有了商業行為,便會出現商人,
進而慢慢的彙集成「市」這也就是城市的一部分。開始必須考慮到經濟、生 產、政治、軍事、教育及宗教等因素,自然小的城市規模油然而生在城市的 發展下,人和人的交流變的更佳的密切,由以往的團體和團體之間變成了城 和城之間的大規模互動,由於不同屬性因素的加入,導致自身功能的擴大,
而成為一個地方的中心,這便是早期的城市(吳良鏞,1998:217)。
綜合以上,歸納陳、董、吳、馬四位對早期中國古代「城市」發展的觀
68
點,在董鑒泓《中國城市建設史》與陳正祥《中國文化地理》兩書中均對於 中國城市形成與發展,區分為基本形態(圓形、方形、矩形、橢圓形等幾何 形城池,如圖 4-3、4-4 所示)與特殊形態(曲線不規則形、形隨機能形等,
如圖 4-5 所示)兩類,茲就其發展特性加以分類如下:
圖 4-3(山東省)膠志城池圖(圓形)
(據《山東省膠志》 ,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山東省膠志》)
圖 4-4(河北省)永年縣城池圖(方形)
(據《河北省永年縣志》,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河北省永年縣志》 )
69
圖 4-5(山東省)新城縣城池圖(不規則形)
(據《山東省新城縣志》,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山東省新城縣志》 )
(一)依時間、區位、行政等級分類:
以歷史地圖與新編制的當代地圖相互比對,以確立不同時空關係下其城市所 在位置。由圖版上的文字即可判斷城市等級,一般明清時期城市的行政劃分等級 分為「府城」 、 「州城」 、 「縣城」 、 「衛」 、 「所」 、 「廳」等
[4-3],本研究以清代地方 志中城池圖為主,明代地方志城池圖為輔(參考) ,以 「府城」 、 「州城」 、 「縣 城」 、 「廳」為對象進行歸納與描述 。
(二)環境與外形:
城市的地理位置特徵,說明城市形成發展的經濟地理和自然地理條件 差異性,如農業、工業、交通、自然地理條件等,每一個因素都直接影響 到城市的國民經濟性質及其組成,不同的地勢地形及水文河流所形成的天 然屏障,關係著不同的城市發展,自然環境條件的異同直接影響著城池內 的空間佈局與外形。
[4-3]
董鑒泓《中國城市建設史》
70
(三)按城的行政級別分類:
地方行政的等級,顯然左右城的規模,國都之城概較省城為大,省城 概較府、州城為大,而府州之城又較縣、廳城為大。但因地區間經濟和文 化條件的不同,東部地區的縣城,不少反比邊區的府州城為大。
中國從遠古起,城池的大小便受到行政等級的限制,王國的都城較 大,各地諸侯的城規模較小,縣城平均面積比府城小,這是合理的結論
[4-3]。 歷代行政區的演變,隨著當權者政治意識的不同,初由秦漢時代的郡、縣 二級制到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州、郡、縣,而隋和唐前期則是州、縣二級制 到唐開元至五代時的道、州、縣三級制,再由兩宋時(包括金)的路、州、
縣三級到元代以後以省領道、路、府、州、縣、多級制,或省、府、縣三 級制,每一朝代的中央官制因空間、時間的不同,會有所更改,但大體上 地方官制多採用府、州、縣的制度。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建立中央集權,
制定郡縣制,分全國三十六郡。所謂“行政”,是指執行國家意志的功能,
而城市的行政管理機能,是國家法律所賦予的行政權,由於城市在國民經 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必然要設置一定國家行政管理機構,使它成為 管理指揮中心,城市的行政管理和文化教育機構也將得到發展,城市的行 政區劃與行政管理系統,將對城市等級體系的形成與運作產生重要的作 用。關於中國歷代都城行政區劃與級別彙整,如下表 4-1 所示。
[4-3]
陳正祥《中國文化地理》
71
表 4-1 中國歷代城市行政區劃與級別調查一覽表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二、城市中空間秩序與佈局的組織關係
中國城市規劃的緣由與秩序,主要淵源自民居合院建築的(堂「實」與 院「虛」)概念,因此無疑的城市的格局與民居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它是 一種自規劃(Planning)到設計整體思考運作的過程。中國城市的規劃在世 界上的地位甚高,這不僅反映在它的年代早、規模大,更是因為它所呈現的 整體規劃邏輯與簡明有效的解決手法,均充分展現中國固有悠久的傳統文化 內涵。近代,中國城市規劃的發展研究,之所以能具體地被考證,端賴歷經 數個時期考究所獲得的,民國六十一年,河南偃師二里頭文化出土,經過考 古調查發現宮殿遺址,年代約為西元前一三 OO 到一五九 O 年,與(竹書 紀年)一書中所載商始於西元前一五二三年,大致相符,地望也相近,這也
時
間 周 漢 晉 南 北 朝
隋 唐 五 代 十 國
宋 遼 金 元 明 清
閭 郡 州 州 省 都 府 路 道 路 省 省 省 黨 縣
、 道
、 邑
郡 郡 郡
、 州
道 州 府 州 府 路 府 道
州 鄉 縣 縣 縣 州 軍 州 軍 州 府 州 府 鄉 聚 府 監 軍 城 軍 州 縣 州
縣 監 縣 軍 郡
司 縣
縣 郡 衛 廳
行 政 區 劃 與 級 別
所
72
許是中國已知最早的都城遺址。城中宮殿四周已環繞廡廊,有長七 O 公尺、
寬一 OO 公尺的大庭。西元前一三八八年,盤庚遷殷,據殷墟勘測結果,足 以證明「中國建築建置在南北方向的中軸上,用幾座房屋圍繞著院子的組合 方式在商殷時期已經開始萌芽」 。 (李允鉌。1982。華夏意匠。p.p.169-198)、
(王鎮華。1984。中國建築備忘錄。p.103)
圖 4-6 中國北方典型的合院建築-「堂」與「院」的分佈關係
(資料來源:王鎮華。中國建築備忘錄。)
據文獻(李允鉌。1982。華夏意匠。p.p.169),東周、春秋戰國城市遺 址較多,如晉侯馬、燕下郡、趙邯鄲王城等,其王城空間的佈局(如圖 4-1、
4-2 所示) ,確實有如「考工記」所載周朝都城制度「王宮居中」的分佈情形,
若干小城遺址規劃整齊的街道佈局,或為漢長安城「街衢相經」棋盤式的街 道系統。漢以後的歷代都城,不外乎將都城建置在今天的西安、洛陽、南京、
開封及北平等幾個地區,並且隨著政權的移轉往來移動。前後城址因世代交
替或疊或分,如漢長安東南方的唐朝長安城(如圖 4-3 所示) ,當時人口百餘
萬,面積約七七˙七平方公里, 「堪稱人類所曾建築過的最大有城牆的都城」 。
73
以主、次軸線與(權力)核心向外發展都城規模
圖 4-7 唐長安城復原平面圖-(遵循周王城「禮」制的都城)
(資料來源:王鎮華。中國建築備忘錄。)
中國自建城以來,便開始進行城內的規劃,由於各地方城市因立地條件 與行政區劃的等級差異,因此規模大小不一,且城市的格局亦有異變,對於 城池內部的規劃,依現代都市設計的觀點,可將城池內的發展活動,主要區 分為節點與軸線(城市核心) 、空間佈局(使用分區) 、街道層級(交通網絡)
及自然環境(地勢地形、水文)等四項進行研析,且彼此相依而生,互為其 輔。
(一)節點與軸線(城市核心)
在中國城市中,城垣、城門、街道及建築,為構築城市的基本元素,
街道就像是城池維生的血管,有主、次要交通網絡的層級區分,其中聯
繫東西向或南北向城門的主要街道,即為城中的兩條主要軸線,相輔相
成;而城內的建築則由權力、階級或活動內涵所建立劃分。當兩條主要
軸線交叉所形成的交點,即為節點,意謂著城池的核心。
74
(二)空間佈局
關於各地方城池建築分佈,及使用分區情形,皆與城內交通網絡關 係慎密。古代許多城市(特別是大城) ,其使用分區因城池腹地的規模大 小,及自然環境條件、人口數等因素影響關係,城池內的發展較城池外 為明顯,如明清時的廣州城,可分為政治活動區(文教區亦在其內) 、經 濟活動區、職官居住區、工商業者居住區(包括僑商居住區) 、綜合商業 區等。
(三)街道層級(交通網絡)
從城內街道的層級區分,可辨識出此街道在城中的重要性,以主、
次要街道區分,街道尺度越大所代表的層級越高,越靠近前述通過城池 核心的主要軸線。並和交通網絡的安排有著密切關係。
(四)自然環境(地勢地形、水文)
1、與城門之關係:街道是城池的經緯,是連結通達每個節點之間的途 徑,若將城門視為重要的地標,那麼在中國城市中,其道路與城門 的關係便更為密切,一般主城門座落於城池的四個主要方位,主城 門為主要聯繫對內、對外的街道,即為城中的主要街道。
圖 4-8(河北省)光緒州昌平州城池圖(主、次要街道關係)
(據《河北省光緒昌平州志》,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河北省光緒昌平州志》 )
75
2、與城垣外型之關係:若城市的城垣形態為幾何形(長方形、圓形、
正方形、半圓形、橢圓形等) ,其城內道路系統較規則,但若為有機 形(依城池立地條件而異)或特殊形城垣,如圖 4-7 所示(雙城、重 圍城) ,道路系統較有變化。
圖 4-9(甘肅省)固原州城池固城圖(雙城或重圍城)
(據《山東省新城縣志》,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山東省新城縣志》 )
3、街道形式:若以四座城門而論,城池的街道大多為十字形、丁字形,
其他多座城門有井字形、和雙棋盤式街道型式的交通網絡系統。
另外,關於城池內建築物的分佈,則依每座城市行政區劃等級的大小不 一,所建置建築物的數量與分類亦有所差異,雖礙於城池腹地的限制,但是 每座城池所屬必要且作用相同的建築物,即成為城內主要的建築,亦為城內 活動發展的主要象徵,往往在城市發展中,形成城中的基本要素(潘谷西 1999:44~69)及代表城池行為活動的發展。中國城市裡的主要建築物,一般 依城市的機能與需求,可區分為行政區(行政機關) 、文教區(教育機關)、
商業區(公共場所) 、社會救濟設施(社會福利機構) 、禮制信仰祭祀場所(廟
宇建築)及軍事區(軍事機關)等六大方向,其中因清代商業區分佈多以里
76
坊街道兩側店家或市集為主,自城池圖中並無發現屬商業建築的實錄記載,
因此本研究茲就行政、文教、社會救濟設施、禮制信仰祭祀場所及軍事等城 池五大分區進行描述,歸納如下:
(一)行政機構:
(1)衙署:為府、縣城中的最高行政單位,有其單一性,而有時府治及 縣治會並存在同一城中。分為文武官衙署。
(2)公署:多為官設,為清代各縣、廳,為行政業務聯繫接洽之便所設。
(3)倉庫:供政府貯存糧食之用,也有平衡穀價之功用。分為常平倉、
義倉、社倉、番社倉及武倉等(黃淑玲 2001:33)。
(4)營署:及基層軍事單位的駐紮地,其內均有兵舍及主官衙署。
(5)教場:即軍事訓練場,設置上與武官衙署接近,一般設置於城內。
(6)軍事後勤設施
(二)文教機構:
(1)儒學:為府、縣所設置的官學,包括學宮(學署)與孔廟兩部份。
儒學有時以學宮、學署、文廟、聖廟、縣學、府學的名稱,
被記載在城池圖中,作為官學建置區位的象徵。
(2)義學:又稱為義塾,由市紳與官吏出資,禮聘師資教導孤寒之生童 習字。最初源於社學,隨著社學的逐漸廢置而興起。於方治 圖版中發現,部份省級府、縣城池中易學
(3)社學:於距離城市較遠的鄉村,由塾師設立書房以招募學子(黃淑 玲 2001:34~35)。
(4)書院:為民間或官府設置,設置的多少及有無,視地區的不同而異。
(5)考棚:科舉考試臨時性的棚社,時則設置於儒學、學宮(學署)、文 廟附近;時則設置於書院的內堂。
(6)陰陽學:掌控夜刻漏及境內災祥申報的天文、氣象機構。
77
(7)新式學堂:清末,戊戌變法後,西方教育文化的東移,所產生有別 於中國教育制度與思潮的學校。
(三)社會救濟設施:
(1)養濟院:收養孤兒和無人撫養的老人之慈善機構。
(2)惠民藥局:提供醫藥設施的地方。
(3)漏澤園:收養貧民死後無所歸的場所。
(4)育嬰堂:收養孤兒或被遺棄的嬰孩。
(5)留養局:留置背棄養或孤苦無依老人、流民。
(6)普濟堂:接受善捐,接濟貧困與流離失所的人。
(附註:社會救濟設施與現今政府為社會福利所成立的各種社會局、安養院、基金會等 公民營安置機構功能相同。)
(三)禮制祠祀場所:
(1)文廟:主祀孔子,與地方官學合而為一,即稱學宮又稱孔廟、及文廟
(黃淑玲 2001:38) ,本研究在山東省鄒縣縣志中,發現有主 祀以孟子為主的孟廟,而孟子正是山東(魯)鄒人也。
(2)武廟:地位僅次於文廟,是為歷代忠義聖賢所設置,常稱為關帝廟、
英烈廟。
(3)城隍廟:功臣死後,常冊封為某府、縣城隍之神,以享民間的香火祭 祀。
(4)文祠:祭拜文昌帝君或魁星所設置的祠堂或單棟之樓閣(黃淑玲 2001:39)。
(5)天后宮:主祀馬祖娘娘。
(6)山川壇:山川壇實際上包含山川和風雲雷雨兩方面的內容,屬陽性,
位置多於城南郊。
(7)社稷壇:社稷是五十五合之神,屬陰性,多設於城西北郊。
78
(8)厲壇:祭祀無祭所之游神雜鬼,多設於北郊。
(9)八蠟廟:即王蟲廟,為祭拜蝗蟲之廟宇,其分布集中在有蟲害之地區,
可與「劉猛將軍廟」一併探討。
(四)軍事機構:
(1)都:都是都指揮使司的簡稱,掌一省的軍政,在不設府、縣的地區,
也具有行政職能。
(2)廳:明代以數府劃分一防區設衛,衛是指揮使司的簡稱,下設千戶所,
百戶所。清代大致延用明代的行政等級劃分,並以隸屬地方的
「廳」取代「衛」的行政區。 (清代方志圖版中,城池圖以「廳」
取代了明代的「衛」 )
綜合上述對中國(唐)長安城都城池的內涵所進行的描述分析,本研究 另以清代北京都城為例(如圖 4-10 所示),探討其規劃典型都城的方式,並 以府城、州城、縣城、廳城等地方城市圖版作為佐證的對照,說明中國自漢 以來,從皇都到地方城市均依循「禮」制的規劃系統,進行空間秩序的排列。
在文獻歸納後,從北京城的都城發展情形,發現中國古代都城主要構成的空 間特徵,及發生變異圍繞的主題,整體可歸納成以下十項重要內容,分述如 下:
一、外圍城牆與壕溝(即城與隍) 。
二、城內有一條以中心御道與宮殿組成的中心軸線。
三、交通系統,常以通向城門的街道為主要街坊,再以格子狀的次要街坊 將城內土地劃分為大小不同的矩形方塊-即「里坊」。坊也設牆,其 牆門稱閭,故里坊亦稱為「閭坊」 ;坊內有小路,稱為「巷」、 「曲」 , 與坊外人車並重的「大街」,機能區分十分明確。
四、在都城內通常再築一城,稱為宮城,唐以後更常在宮城外加築皇城。
79
五、宮城(北京城又稱紫禁城)為帝王天子治理朝政及居住之所,「前宮 後寢」以縱為主,橫為輔的軸線空間為其一貫的配置方式,據 有人認 為「中國古代宮室、官署『前朝後寢』的佈局,源於仰韶文化的『大房子』
(前堂後室)無疑」 。
六、宮城外中心御道兩側為重要禮制建築與官署的位置。 (如:祭后土與祖先的
「社」與「祖」 ,即按「左祖右社」的安排,意謂「左尊右卑」 )
七、商業區(即市坊) ,古代城市的商業活動,原本存在於城外,唐時則移至洛 陽長安城內。到了明清時期,北京城為了做到「面朝後市」 ,又將商業區移 至城北。
八、城內重要建築物,如祖社、廟宇(文武廟) 、官署(衙署)及文教建築 (太 學、書院、貢院)等,都是都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角。都城以下,
省府州縣各級城市,並沒有太廟、社稷壇、太學等,但也有相同性質 不同等級的鄉賢祠、名宦祠、家祠、土地廟等。所不同的是各地方官 署建築(衙署)並未如北京城皇都,在城的中心軸線上;且城內的文 教建築儒學、府(縣)學、文昌祠或書院等,在城中並未建置在特定 的區位,但以城東(南北門中軸線以左)者多,又城東北Ⅰ區者為甚
(參見本研究,附錄二:城市書院建築建置及文教區分佈區位組織關 係分析表中,共十八省一百六十五處書院統計資料所得) 。
九、明清以後的城市,常在城市中心位置設立鐘鼓樓(北京城設在城北的 市中心) ,也成為一般地方城市的中心建築。 (本研究自清代方志城池 圖版中十八省共 223 處地方城池中(含府、州、縣、廳等) ,除廣西 省、江西省及甘肅省)
十、城中留有空地耕種,具有防守備戰與城市發展的雙重功能。
80 照 4-1 北京城中心御道軸線,
太和殿前的御池,為內城的天 然屏障。
北京城中心御道平面圖 北京城平面圖
圖 4-10 清代北京城(乾隆時期)
(資料來源:王鎮華。1984。中國建築備忘錄。)
照 4-1 清代北京城(乾隆時期-紫禁城)
(資料來源:王鎮華。1984。中國建築備忘錄。 )
中軸線
81
承前述,綜合以上十項研究歸納所得重點,依其城市空間規劃設計的建構思 維,歸納簡化成作為後續解讀空間組織與分析配置型態的七個關係構面;依其性 質與定義分述如下表 4-2 所示:
表 4-2 中國城池空間組織與規劃設計之構面分析
編號 構面名稱 性質與定義
01 界面(軸線) 所謂界面,為劃定整體空間的一條或多條具體及隱藏的界線謂 之。因為是空間發展的依準,所以稱為「軸線」。
02 層級(階層) 指事空間所在的層級深度,如中國院落建築中,進入內部後,每 個單元空間可通達其他空間的出入口數,數量越多則空間層級越 高,如照 4-2 所示。
照 4-2 清北京城東北近郊雍和宮
03 連接(中介) 指連繫每個單元空間(堂與院)之間的廊道、護龍等過渡或等待 的空間謂之。
04 對稱(平衡) 由軸線所劃分開來的兩個對等的空間而言。如中國院落建築、圖 4-10 北京城御道平面圖。
05 領域(規模) 與空間層級不同,指的是兩個不同屬性的空間關係。如孔廟、儒 學、學宮中, 「廟」與「學」兩個不同領域空間的關係位置。
06 量體(尺度) 由三度空間環視建築量體或空間場域的大小,比較其象徵空間主 次空間的角色。量體越大所居空間場域的重要性越高。如下圖 4-11 所示。
圖 4-11 中國南方合院建築
07 轉換(堂與院) 對於空間動線交集的的情形進行分析,由動線交集或穿越廳堂與 庭院的情形來分析,主次動線在空間上的轉換情形。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82
關於以上七種構面體現於書院建築的情形,本研究於下章「書院建築空間組 織與佈局之相關性構面分析」的章節中,另章論述。
第二節 城市中書院與文教建築分佈區位概述
承前述,對中國古代城市空間發展有了近一步系統性的歸納分析,本節 將延續前章論述中國歷代都城的發展系統與秩序,將清代城池(府、州、縣、
廳)內外,依前述所彙整歸納對城池規劃設計的認識,由各省方志城池圖版 中對於書院及文教建築分佈區位及建置關係著手調查研究,並依所獲資料歸 納統計如表 4-3 所示。
本次彙整歸納,共計由中國(含台灣)18 省,以黃河為界,區劃為南北 兩區,如圖 4-12 所示。自清代各省方志的城池圖版中,計以 13 府、39 州、
163 縣、8 廳共 223 座城池,及書院 114 處、官學 194 處。分別依其行政區劃,
如表 4-1 所示,統計書院及官學(如:府學、縣學、儒學、學宮、學署、文 廟、聖廟等)在城池內外及區位的相對關係。
圖 4-12 中國全覽輿圖
(資料來源:待查)
83
表 4-3 清代各省(府、州、縣、廳)地方城市中書院與官學分佈區位關係表
清代地方城市區劃及級別 書院座落於城市的區位
Ⅰ區 Ⅱ區 Ⅲ區 Ⅳ區
書院與官 學的區位 關係位置
類別 省別
區域
府 州 縣 廳 城內 城外
書 院官 學
書 院
官 學
書 院
官 學
書 院
官 學
A B
01.青海
0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02.新疆
0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03.察哈爾
0 1 3 0 3 0 1 0 0 2 2 0 0 2 0 304.甘肅
2 8 6 0 8 0 3 2 4 4 0 3 4 1 2 405.綏遠
2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1 006.熱河
(無城池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7.西康
0 0 1 1 0 0 0 1 0 0 0 1 0 0 0 008.山東
0 0 25 0 8 1 2 5 2 4 3 1 1 13 3 4黃河 以北
09.河北
0 4 44 0 29 1 7 8 8 15 3 1 10 22 16 810.雲南
2 10 1 2 8 1 1 2 2 3 4 2 1 5 1 211.四川
0 3 6 0 5 0 3 1 1 3 2 1 0 1 3 112.河南
0 0 2 0 2 0 1 0 0 0 0 0 1 1 1 013.廣東
1 6 24 0 15 5 3 12 6 10 4 2 2 3 5 1014.廣西
1 1 10 0 2 2 0 4 0 1 2 4 1 0 1 115.江西
4 1 24 2 13 9 8 12 1 4 4 6 6 1 7 616.湖南
1 1 10 0 9 1 2 2 3 1 2 8 2 2 3 517.貴州
0 1 1 1 1 0 0 0 0 1 1 1 0 1 0 0黃河 以南
18.台灣
0 1 6 2 10 0 4 3 3 1 2 0 1 1 3 3 小計 13 39 163 8 114 20 35 54 31 50 28 31 20 59 46 44書院 官學
合計 223 134
114 194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附註:1.自清代各省方志的城池圖版中,計以 13 府、39 州、163 縣、8 廳共 223 座城池,及書 院 114 處、官學 194 處。分別依其行政區劃,統計書院及官學(如:府學、縣學、儒 學、學宮、學署、文廟、聖廟等)在城池內外及區位的相對關係。
2.表 5-2 統計表格中,A、B 分別代表書院與官學建置區位在相對位置上的關係:
(A)代表書院及官學建置在城池內外同一個區位的數量位置。(參見(附錄二))
(B)代表書院及官學建置在城池內外不同一個區位的數量位置。(參見(附錄二))
3.表 5-2 統計表格中,A、B 分別代表書院與官學建置區位在相對位置上的關係:其中尚 有 20 所書院無法從城池圖版或古籍文獻中,得知其位於城池中的分佈區位。
4.統計中,書院數共有 134 所,其中有 20 所位處城外,因此位於城池內者,僅有 114 所
尚見。
84
據表 4-3 統計所示,本研究依其官學與書院座落於城池中的關係位置,
及分佈情形歸納如下圖 4-13 所示。
圖 4-13 書院及文教建築於城池中分佈圖
承上述統計圖表所示,本研究根據數據分析結果發現數事,經彙整歸 納,分述如下:
一、依地方行政區劃等級(府、州、縣、廳),本研究計有 223 個行政 區,其中縣級 163 個,約佔總數的 73%。其中,由代表官學的文教 建築分佈情形看來(Ⅰ區:54 所;Ⅱ區:50 所;Ⅲ區:31 所;Ⅳ 區:59 所) ,文教建築於地方城池中的分佈位置,並無特定的區位,
由此可以推論地方官學並謂如皇城一般,按周「禮」將文教區(國 子監)設置在都城城池的東北近郊。因此,清代縣級的地方文教區
(官學)分佈區位與皇城規劃的「禮」制之規並無密切相關。
二、承上述,書院分佈座落區位與地方官學文教建築的分佈情形相似,
因此可知書院於城池中亦無特定之立地區位。
三、研究中,發現書院分佈座落於城池區位的數量共 114 所,其中有 90 所可由圖版或方志文獻中,歸納與官學文教建築的分佈關係;其中
北
東 西
南
Ⅲ
Ⅰ
Ⅱ
Ⅳ
城內 城外
書:35 官:54 書:31
官:50 書:28 官:31
書:20 官:59 書:20
85
有 46 所與官學座落於同區,亦有 44 所各自分佈於不同區。由數據 中雖無法推論,肯定書院與官學文教建築的分佈區位有直接相關,
但亦具有相當程度的相關性,有待作為後續研究的參考。
四、從統計資料中發現,有 20 所書院座落於城池外,而城池內書院的 分佈並無特定的章法,由此可以推論,文獻中所論述唐宋以前,書 院「禪林講學」制度,及書院隱山而居的論點,至清代以漸式微,
而本研究假設書院分佈區位應多數位居城外的山野之中,亦隨統計 的結果分析而消滅。但是圖版中也發現,雖大多書院座落於城內,
但有多數仍擇山臨水之地而居。關於這點亦證實了朱漢民先生(中 國的書院。p.70)所論,清代的書院開始向都市、城鎮發展,書院 都在都市中而不在山林裡了,且各地書院也主要分佈在府州縣治之 中。(如雍正帝賜金資助的 20 多所大書院均在各省省會)
五、統計中,依地方等級劃分共得 223 所地方官學的文教建築,其中分 佈於城市城池中者,由圖版得 194 所。餘者 29 所,有居於城池之外 的儒學、文廟,及部份無法由圖版古籍中判斷其座落區位。如圖 4-14 所示。
圖 4-14(江西省)永豐縣城池圖(文廟分佈在城外者)
(據《江西省永豐縣志》,清同治十一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 《江西省永豐縣志》 )
86